个税3500起征与新个税年终奖税率表如何优化最节税...

年终奖小贴士:税前工资不变 拿到手的钱如何变多
[本站声明] 上网看看奇闻网刊载此文或图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本网站部分文章或图片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年底来临,大家最关心的事情莫过于年(fa)终(da)奖(qian),如何筹划年终奖也成为各大公众号热衷的文章。年终奖筹划文章估计大家都已经看到眼疼,所以笔者希望另辟蹊径,可以帮你在税前工资不变的情况下,合理筹划工资和年终奖的比例,保证缴的个税最少,拿到手的钱最多,并用图表直观的反映结果。
  先来回顾下年终奖基本知识,且听笔者细细分析:
  一、年终奖个税基本知识
  1、《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工资越高,税率越高,税交得越多。)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对年终奖进行了详细规定,内容如下:
  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例如年终奖30000元,除以12,其商数为25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个税计算公式为30000*10%-105=2895,特别提醒的是,速算扣除数只能扣除一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分批发放年终奖不可取,可能会增加税负)
  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年终奖的几个大坑
  由于超额累进税率的原因,以及年终奖个税计算的特点决定,年终奖有几个陷阱,极端时会出现“税前多发1块钱,税后少拿8万元”的利国不利民现象。从下图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这几个大坑。随着年终奖增加、月工资的减少(横轴从右往左看),在某个点缴纳的个税会断崖式的增加。
  为了更方便、更清楚的查看这几个大坑,笔者现做成表格,方便大家查阅。下面列出六个年终奖的大坑。遇此大坑,请自觉绕行。年终奖百万以上的土豪们,请大步流星、勇往直前的直行。
表1:(单位:元)
  三、年薪筹划要点
  因为有年终奖大坑的存在,在年薪总额确定的情况下,如果工资方案设计不合理,就会造成员工实得工资减少。那如何才能避免这种情况呢?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使用笔者设计的《逸凡个税筹划助手》来帮助确定最优的工资方案,只要输入年薪总额,即可计算出最优的工资方案,让个人所得税降到最低。
  比如:每月固定的计税工资为5000元(本文中的工资均指扣除社保后应纳税所得额),每月个税45元,年终奖20000元(应纳个税1895元),全年缴纳个税2435元。使用《逸凡个税筹划助手》年薪个税筹划”表格按“每月固定工资+年终奖”的方式推算出的全年最优的工资方案为:月工资为5200元,年终奖17600元,全年缴纳个税1308元,节省个税1127元。
  下面总结年终奖的几个筹划要点:
  1、年薪在0-4.2万之间,将工资平摊到各月最节税。全年合计纳税为零。
  2、年薪在4.2万-6万之间时,月工资在元自由确定,其余均为年终奖。这些方案所纳个税是相同的。比如年薪年6万时,“月工资3500元+年终奖18000元”的方案,和“月工资5000元+年终奖为零”的工资方案相比,全年所纳个税都是540元。
  3、年薪在6万-7.68万之间,有大于1个的多个无差别纳税方案。从6万元的16个逐渐减小为7.68万的2个。最后年薪7.69万时变为1个。在年薪12.5万-14.7万区间、66.9-88万区间时某一确定的年薪也有多个无差别纳税工资方案(具体可使用《逸凡个税筹划助手》查看详细工资方案和各方案个税一览图)。
  在大部分情况下,最优工方案只有一个,也就是说,如果工资结构设计稍不合理,那么,就会造成多缴个税。
  4、从前文99万年薪的那个图可清晰的看出年终奖的各个大坑,在大坑附近,缴纳的个税呈跨越式的增加,应珍惜钞票,远离大坑。
  说明:前面所讲的最优工资方案是指在“除年终奖外,其余的薪金收入平摊到各月”的工资发放方式下的最优方案。
  如前所述,由于受公司的薪酬政策、绩效考核方式等决定,计算出最优工资方案难以实行,只是知道自己了多交了多少个税而已。但是,尽管不能在全年薪酬结构上进行全面优化,我们还可以在年终奖发放当月,在当月固定工资和年终奖之间,合理分配工资与奖金的比例,找到一个最优的当月工资方案,让纳税最少,这个就相对容易实现。
  比如:每月固定工资仍为5000元(交个税45元),年终奖20000元(交个税1895元),那么当月薪金收入总额为25000元,共缴个税1940元。使用《逸凡个税筹划助手》的“单月筹划”表格可计算出最优的工资方案:当月固定工资改为7000元(个税245),年终奖18000元(个税540),当月税前薪金收入仍为25000元,但缴纳的个税仅为785元,比原方案减税1155元()。下图中的最低处就是最优方案。
  结语:在全年年薪收入确定的情况下,全盘筹划固定月工资和年终奖比例,或者合理分配奖金发放月的工资及奖金,找到最优的工资方案,公司、个人均受益,所谓“大家好,才是真的好!”我来说两句:验证码 &&请照此输入(点击图片刷新验证码)&&&&最多输入10000个字符其它答案:共1条你需要才可以查看回复。没有帐号?很详细的回答,谢谢&&0人赞同
相关内容等待您来回答012009编辑推荐财税资讯会计中心税务中心财税问答政策法规共享中心产品服务会计人生互动交流论坛精华系统消息3秒后窗口关闭如何计算年终奖个人所得税?
导读:忙碌了一年,大家都期待丰厚的年终奖,自然也很关心发放年终奖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更多人在发放年终奖当月,混淆了当月工资与年终奖各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 & 一、【思路架构】介绍年终奖的纳税计算思路和方法
& & 1、月工资收入和年终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要分别计算。
& & 2、找到年终奖对应的适用税率
& & (1)如果月收入≧3500,用年终奖除以12,用此结果匹配图1得到适用税率和相应的速算扣除数
& & (2)如果月收入&3500,先用年终奖补足月收入与3500的差额,剩余部分再除以12,用此结果匹配图1得到适用税率和相应的速算扣除数
& & 3、=(年终奖-补足3500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 注:上文的&月收入&指月应纳税所得额,指应发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后的金额。
& & 二、【案例解析】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说明,透彻理解
& & 案例1:甲月收入5000元,当月发放年终奖18000元,月工资5000元减3500元免征额,按适用税率3%计算,即:()&3%=45元;年终奖18000元,首先除以12个月为1500元,对应的适用税率3%,则年终奖应缴个税0元。总计甲应缴个税45+540=585元。
& & 案例2:乙月收入10000元,当月发放年终奖36000元,月工资10000元减3500元免征额,按适用税率20%和速算扣除数555计算()&20%-555=745元;年终奖36000元,除以12个月为3000元,对应适用税率10%和速算扣除数105计算,即:5=3495元。总计应缴个税745+元。
& & 案例3:丙月收入3400元,当月发放年终奖24100元,月工资3400元不足3500元,用其取得的年终奖收入24100元补足其差额部分100元(),再将剩余部分24000元除以12个月为2000元,按适用税率10%和速算扣除数105计算,()&10%-105=2295元;总计应缴个税0+元。
& & 三、【Excel公式】计算年终奖个税1个公式搞定
& & G2输入如下公式后向下填充
& & =LOOKUP(MAX(0.0001,(F2+MIN(D2-3500,0))/12),{0;3;9;18;70;110;160}*500+0.0001,MAX(0,(F2+MIN(D2-3500,0)))*{3;10;20;25;30;35;45}%-5*{0;21;111;201;551;})
点击进入参与讨论 &&&&
& & 四、【合理避税】年终奖多发1元,收入有可能少几千甚至上万
& & 当处于税率临界点时,会出现多发1元年终奖,少收入几千甚至几万的情况。
举例说明:
& & 甲年终奖是54000元,除以12个月为4500元,按适用税率10%和速算扣除数105计算,应纳税额为:5=5295元。
   乙年终奖是54001元,除以12个月约为4500.08元,由于4500元是临界点,超过4500元至9000元按适用税率20%和速算扣除数555计算,应纳税额为:5=10245.2元。
& & 由此可见,乙比甲的年终奖多拿1元,但收入反而少:5=4950.2元。
& & 年终奖一元钱临界点效应:发18001元比18000元多纳税1155.1元;54001元比54000元多纳4950.2元;发108001元比108000元多纳4950.25元;发420001元比420000元多纳19250.3元;发660001元比660000元多纳30250.35元;发960001元比960000元多纳88000.45元。
& & 编辑推荐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了合理解决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税问题,经研究,现就调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办法通知如下: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五、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对无住所个人取得本通知第五条所述的各种名目奖金,如果该个人当月在我国境内没有纳税义务,或者该个人由于出入境原因导致当月在我国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计算纳税。
  七、本通知自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号)同时废止。
(责任编辑)
热门课程推荐
加载更多文章
加载更多文章
加载更多文章
加载更多文章
加载更多文章
加载更多文章
加载更多文章
加载更多文章
会计网官方微信
扫描二维码,即刻与小K亲密互动,还有劲爆优惠等你来拿!
订阅QQ邮件
第一时间获取热门财会资料!
版权所有 Copyright (C) 2010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除特别注明外,作品版权归会计网所有。如果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新个税年终奖税率表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