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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丹东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的公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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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丹东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
拟录用人员名单的公告(三)
&2014年丹东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工作基本结束,现对第三批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本次公告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下公示人员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14年10月17日前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应署真实姓名。信函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15-3192719&
通信地址: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
邮政编码:118000
2014年丹东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三)
报考职位码
招考&& 计划
笔试加权总分
面试&& 成绩
丹东市国土资源局振安分局
矿管科科员
丹东东港市龙王庙镇人民政府
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
基层派出所民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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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4年10月10日用户定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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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凤城电视台公开招聘主持人公告
00:00:00.0 信息来源:丹东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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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凤城电视台公开招聘主持人公告
根据《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凤城电视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主持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含)至1997年3月1日(含)期间出生);
6、报考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本公告附件1中各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5年凤城电视台公开招聘主持人岗位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试用期内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9" month="3" year="年3月9日至3月1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报名地点:凤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流动科(凤城市邓铁梅路18号,凤城市政府五楼)。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lndd.)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等相关材料,填写并打印《2015年凤城电视台公开招聘主持人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和《2015年凤城电视台公开招聘主持人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见附件3),照片要求为2寸电子版近期蓝底彩色证件照。《报名表》和《准考证》的电子版照片须为同一底版。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时要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地填写各项内容。填写《准考证》的内容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其余内容通过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后填写。
2、报名前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携带填写完毕并打印(含照片)的《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最终结果以用人单位考核时复审和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再审结果为准。
3、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携带已经签署建议报考X岗位并盖章的《报名表》和《准考证》各1份(打印纸均为A4纸),到现场报名。
(三)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组织及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试包括面试和笔试。
(一)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不设开考比例,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允许参加笔试。
1、面试时间
2015年3月15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30—5:00。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
(1)形象气质方面
要求五官匀称,气质端庄,形神兼备,身材比例适中,出镜效果好(男身高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2)声音及表达方面
要求音质好,语音纯正,普通话标准,播读感觉好,具
备专业播音水平,要求现场做即兴播读,考核播读能力。
(3)语言能力方面
现场回答评委提问,主要考核知识贮备水平,语言组织能力,思维反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对象,如面试合格人数低于2人,按实有人数进入笔试。
4、面试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迟到30分钟不允许参加面试,视为放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上午9:00-10:30时。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与播音主持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测试。笔试试题为主观试题,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考试地点,请于2015年3月23日以后登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3、笔试要求
参加笔试人员请认真阅读《准考证》上面的考生须知;并于笔试结束一周后,登陆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面试、笔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权重比例为6:4,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名单将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执行国家的规定。
   五、考核
考核以德才兼备为标准,以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为根据,结合本人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以及与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技能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和人社部门在公示期内给予调查核实。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举报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对举报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招聘的各项环节中,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8122296
         &&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2" month="3" year="年3月2日时间: 15:43
来源:未知 | 点击:
内容摘要:(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制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起草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规范性文件和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制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起草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服务咨询和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
  (三)拟定促进全市城乡就业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规划全市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拟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则;研究拟定全市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政策;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国家、省教育方针、政策指导下,拟定全市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拟定和落实企事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以及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及政策;拟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拟定全市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核发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五)贯彻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拟定全市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负责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贯彻劳动定员定额标准;贯彻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企业的市级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六)贯彻企业职工工资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拟定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拟定行业工资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核准市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七)负责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八)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贯彻执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和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拟定全市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贯彻执行全市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
  (十)承担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统计分析和信息资料。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67号
  王明深 党委书记(人社局,下同) 、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医疗保险科、职业培训科、法规监督科、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市技师学院、市技工培训教研室、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就业训练中心;
  潘洪华 党委副书记 分管人事、机关党委、监察室、市劳动保障学会、市就业局、市农民工办公室;
  邢东宪 副局长 分管财务、物资采购、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市社保局、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夏广娟 副局长 分管工程项目、劳动工资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一)办公室
  局领导处理机关政务,协调机关工作;负责局领导有关批示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综合调研、会议组织、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信息、保密、保卫及机关财务等工作;负责管理本局国有资产;管理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老干部工作;指导劳动学会日常工作。
  电话:3105700 传真:3105790
  (二)法规监督科
  起草劳动和社会保险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拟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指导、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承办局机关法制事务,负责全市社会保险普法教育和法律咨询工作;拟定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规则;拟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网络,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和管理、运营情况;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内部审计规划和内部审计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受理投诉举报,查处基金管理违纪案件。
  电话:5705
  (三)劳动工资科
  组织编制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拟定并推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规范;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综合管理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贯彻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和鉴证工作;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企业的市级劳动模范的评定工作;拟定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拟定企业工资指导线和行业工资收入调节的有关政策,拟定与实施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分配政策;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负责核准市属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工资标准;承担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系统统计信息工作。
  电话:5708
  (四)职业培训科
  贯彻实施全市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管理和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拟定职业技能开发、培训计划和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技能竞赛的规则;在国家和省教育方针的指导下,管理技工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拟定劳动预备制度的实施办法;指导企业职工培训工作;核发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电话:3105735
  (五)养老保险科
  拟定全市机关、事业、企业及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率调整方案和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具体办法;核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给付条件和给付标准;拟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办法;拟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政策;负责企业职工退休、失业人员退休、特殊工种及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退休核准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及连续工龄的核准工作;贯彻落实非因工死亡职工丧葬待遇、遗属待遇的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企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规则、政策,负责企业年金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和审批的上报工作;贯彻落实企业职工保险及福利政策;拟定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电话:3105850
  (六)医疗保险科
  拟定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和给付标准;拟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政策,贯彻执行补充医疗保险规则、政策;拟定调整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拟定企业职工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查、认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资格,并对其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收费标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电话:5701
  (七)工伤保险科
  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工伤保险法规和政策,拟定工伤保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调整工伤保险配套政策、相关待遇及各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区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待遇审核职能;受理工作保险方面的投诉、申诉和行政复议;审查、确认和定期考核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定点康复机构和定点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并对其执行工伤保险政策、收费标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电话:
  (八)机关党委(机关工会、监察室〈与纪检组全属办公〉)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
  电话:5725
  单位名称:丹东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单位职能: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及其各类从业人员人员养老保险各项事务管理工作。具体承担社会保险登记、年检、缴费基数核定、个帐缴费申报、缴费结算及待遇审核、调整职能,其中包括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收缴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业务稽核审计职能;负责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管理及统计工作;负责个帐基金记清做实及支付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及军转&三方面&人员生活补贴代发放工作;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职能。
  办公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67号劳动保障大厦
  联系电话:
  负责人:邢东宪
  单位名称:丹东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单位职能:贯彻落实国家劳动就业政策法规,发展和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开展创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失业保险、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等各项业务,统筹城乡就业。
  办公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67号
  联系电话:3105822
  负 责 人:乔展胜
  丹东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成立于日,是市政府指定的、负责丹东市辖区内城镇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及个体经济组织及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其主要职能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职工医疗保险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编制职工医疗保险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改进和完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和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以及退休人员、城镇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申报、登记、待遇审核、支付以及特殊治疗、转诊的审批和医疗保险卡等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对统筹基金的管理、支付,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并向有关部门提供基金运行情况报告等;负责征收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办理集体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的相关事宜;会同有关行政部门选择和确定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签订定点协议并对其为参保人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执行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年审制度等,同时负责指导各县(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隶属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县级单位,现编制人员68人,班子成员有党总支书记、主任各一名,副主任3名,内部机构设置有办公室(宣传信访科)、登记管理科、基金管理科、信息证卡管理科、保费征缴科、医疗保险稽核科、待遇审核科、服务监督科、生育保险科、社区医保服务科、居民医保管理科、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科、工伤保险科共13个部门。
  我市医疗保险制度实施10年来,中心全体员工紧紧围绕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为参保人医疗保障做出了突出贡献,医保基金做到了足额征缴、支出合理、运行平稳;医保相关政策日益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使参保人员的合理医疗需求得到了基本保障。
  办公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67号劳动保障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3105818
  负 责 人:战学良
  单位名称:丹东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单位职能: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办公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67号
  联系电话:3105927
  负 责 人:刘旭东&
3月5日,我市举行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纪念大会。市领导李建潮、...
我市辽O号牌换发民用牌照工作顺利推进。截至当天,我市已有380余...
Email:c2160m01@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1号 邮编:1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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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公开招聘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体检、考察人选公告
00:00:00.0 信息来源:丹东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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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公开招聘大学生公益性岗位
工作人员体检、考察人选公告
2014年丹东市公开招聘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笔试工作于12月27日结束。根据《丹东市公开招聘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经研究,丹东市大学生公益性岗位考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确定为40分(含40分),由同岗位成绩合格人选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因设定岗位无人报考和未达到最低入围分数线的空岗岗位,不在本次体检、考察范围之内,其中凤城市大兴镇空岗1人、凤城市弟兄山镇空岗1人、凤城市鸡冠山镇空岗1人、东港市新农镇空岗2人、东港市黑沟镇空岗2人,本次实际入围体检、考察人选为206人,详见附件1。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应证明,经审查,下列人员符合“低保户、残疾人(父母亲单方为二级以上残疾)、零就业、军烈属(含二级以上残疾军人)”四类家庭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政策,并已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名单见附件2。
(一)体检及要求
1、体检时间、集合时间、集合地点
(1)丹东市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合作区实行统一体检,体检时间:2015年1月16日,集合时间:早6:30分, 集合地点:丹东市劳动保障大厦一楼大厅,地址:青年大街67号。联系人:于晓蕾,联系电话:3105833。
(2)东港市体检时间:2015年1月16日,集合时间:早6:30分,集合地点:东港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一楼大厅,地址:黄海大街255号。联系人:姜文壮,联系电话:7551009。
(3)凤城市体检时间:2015年1月17日,集合时间:早6:30分,集合地点:凤城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一楼大厅,地址:百利家超市对过龙源宾馆1楼。联系人:宋冰,
联系电话:8124694。&
(4)宽甸县体检时间:2015年1月16日,集合时间:早6:30分,集合地点:宽甸县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地址:宽甸县过街楼西街一号。联系人:赫晓玉,联系电话:5883131。&
(5)大孤山经济区体检时间:2015年1月17日,集合时间:早6:00分,集合地点:大孤山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一楼,地址:孤山镇中山街15号。联系人:陈丹,联系电话:。&&
2、体检要求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自备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体检费考生自理。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水。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为方便体检,请不要穿连体衣裤。
(4)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
(5)体检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冒名顶替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须知
本次公开招聘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考察与体检工作同步进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人选需尽快做好下列事宜,配合考察工作。
1、准备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登陆学信网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所有考察人选必须出具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本次招聘大学生公益性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公示期为7天,本公告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公示人员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15年1月15日前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丹东市民政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应署真实姓名。信函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东市民政局&&&&&&&&&&&&&&&
通信地址: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67号1508室)
丹东市民政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516室)
邮政编码:118000
丹东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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