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没有个很好的最新广告法法?最新广告法里都是好...

如果奇葩说经常性在节目内容本身插入广告没有违反广告法,为什么其他节目没有大面积采用同样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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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曝光明星违反《广告法》典型案例叫好
中国网-中国视窗
| 发布时间 14:55:24
【中国网中国视窗】讯 (周均虎/文)9月1日,新《广告法》正式实施。近日,国家工商总局首曝2015年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十大典型案例。金斗寻宝、郑多燕减肥晚餐、冬虫夏草胶囊等十大广告榜上有名,侯耀华、李金斗、郑多燕等明星涉嫌违法!( 日 &《齐鲁晚报》)
工商总局曝光违反《广告法》十大典型案例,金斗寻宝、郑多燕减肥晚餐、冬虫夏草胶囊等十大广告榜上有名,侯耀华、李金斗、郑多燕等明星涉嫌违法!这一明星违反《广告法》的典型案例,无不令人感到震惊和痛心,更让广大消费者感到愤怒!光明星违反《广告法》典型案例,无疑成为人们关注和社会舆论的焦点。为此,不禁要为国家工商总局敢于首曝2015年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十大典型案例拍手称快!尤其要为勇于曝光明星违反《广告法》的典型案例叫好!
当然,作为侯耀华、李金斗、郑多燕等明星,首先就应该清楚地知道自己代言金斗寻宝、郑多燕减肥晚餐、冬虫夏草胶囊等虚假宣传的责任、涉嫌违法及所造成的严重后果!透过这样一个个涉嫌虚假广告宣传的表象,人们不难发现一串逐利链条在拉扯着一个个利益群体,利用所谓的明星代言,明目张胆地误导、欺骗甚至坑害消费者。这些明星,应该心知肚明,但他们却假装糊涂。因为在他们眼里,如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似乎是不予以考虑的。既然侯耀华、李金斗、郑多燕等明星涉嫌违法,就应该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并依法追求其责任!
正是由于一些不法企业、奸商、名人和媒体,为了满足一己私欲,利用虚假广告宣传明目张胆地误导、欺骗甚至坑害广大消费者,恨不能层层盘剥、处出谋利。至于广大消费者,则能骗就骗、能损就损。有些明星给某些产品代言,收取高昂的广告费。只要有人给钱,什么话都敢说。有的明星做涉嫌虚假广告宣传,所招致负面的社会评价不仅没有风险,还肆意进行自我炒作,加之一些媒体的推波助澜,明目张胆地欺骗、误导甚至坑害消费者,导致广告变味、虚假广告宣传横行,屡禁不止!这无疑演变成为广告宣传上的一种欺骗行为,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污染了社会风气。
近年来,由于利益驱动使然,有些企业出于不可告人的经济目的,为了提升自身产品影响力,请有的明星给某些产品代言,而这些名人则收取高昂的广告费。只要有人给钱,什么话都敢说。有的名人做虚假广告招致负面的社会评价不仅没有风险,还肆意进行自我炒作,加之一些媒体大开绿灯,甚至推波助澜,从客观上支持和纵容了一些企业和名人敢于明目张胆地作涉嫌虚假广告宣传,肆意欺骗着消费者,导致广告变味、虚假广告宣传横行,泛滥成灾,屡禁不止!这无疑演变成为广告宣传上的一种欺骗、坑害行为,误导了社会公众,甚至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严重污染了社会风气,令人反感,社会影响极坏。
针对这种做虚假广告宣传的的企业、代言虚假广告的名人以及那些给涉嫌虚假广告做宣传的媒体采取各种夸大其词、弄虚作假等违背社会公德的手段和行为来欺骗公众,欺骗社会,甚至坑害广大消费者的现象,不但也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也是违法的,必须予以严厉谴责、问责、惩罚和打击,并追究其责任。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专项整治涉嫌虚假广告宣传,正确引导和规范广告宣传行为,对于那些涉嫌虚假广告宣传的现象和行为,予以严厉的惩处和打击,全面净化广告宣传风气,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和切身利益。
广告业是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引导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推动社会文化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某种程度上也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今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新《广告法》”)自9月1日起施行。这“史上最严”《广告法》,无疑绑紧了虚假广告的“手脚”。这对于规范企业、名人代言广告以及媒体广告宣传行为,净化广告宣传风气,在全社会形成真实、可信的诚信环境,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广告法》是广告业发展的法制基础和根本保障。要有效遏制、克服和杜绝虚假广告宣传行为,彻底铲除虚假广告宣传滋生、蔓延的土壤,必须对做涉嫌虚假广告宣传的行为建立问责制,严肃追究其责任。不但要处罚做虚假广告的企业,还要追究那些为涉嫌虚假广告代言的明星的责任。对那些给涉嫌虚假广告做宣传的媒体,也要追究责任。要正确引导和严格规范广告宣传行为,严厉惩罚和打击涉嫌虚假广告宣传行为,提高消费者的法律保护地位,坚决禁止涉嫌虚假广告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规范广告宣传现象和行为,全面净化广告宣传风气,在全社会营造一个诚信社会和公众的良好广告宣传环境。
明星是社会公众人物,就应该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作为明星,更应依法规范自己的广告宣传行为!诚信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原则。市场经济,既是法治经济,也是诚信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人都必须依法规范自己的广告宣传行为。作为明星代言,更要严格遵守《广告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必须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正确宣传和引导,诚信社会,诚信广大消费者。作为明星和媒体,应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对公众高度负责任的态度,依法规范自己的广告宣传行为,自觉拒绝涉嫌虚假广告宣传行为,内诚于心,外化于行,取信于民,服务于民,惠及于民,用诚实可靠、真实可信、健康向上、服务社会的广告宣传,正确宣传和引导广大消费者,切实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以赢得广大消费者的信任、爱戴和拥护,树立明星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
来源:中国网中国视窗 责任编辑:罗守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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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与思考的新闻9月第1天,《新广告法》正式开始执行,广告营销狗们,昨天你们可还好?小编虽然是一个新媒体,但是也不太好呢,因为有些事、有些话,那个简单粗暴的“极限词汇”,才能正确表达啊!但是很显然,有些意思现在只能拐着弯儿说了,比如,下面这几个号在各自领域,就是好看到,“新广告法”不让说啊!你们起码都是念过小学的人,应该能get到小编的意思吧?今目标ID: jinmub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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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浏览历史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不可任性 -新广告法有关广告的规定
15:09:32&&&&&&&&来源:中国工商报网
  无论是翻开报纸、打开电视机,还是收听广播、浏览互联网,在很多人的印象里,保健广告总是如影随形&&各种取名为&&胶囊、&&营养片、&&口服液的保健争先恐后地挤入消费者的视野,希望通过使用诸如&降血脂、降血压&&青春驻颜,岁月不留痕&&增强免疫力,延缓衰老&等类型的广告语吸引消费者购买。
& & 然而,再过十几天,保健食品广告将被戴上紧箍,因为自今年9月1日起,我国新《广告法》正式施行,新法中将新增多项规范保健食品广告的条款。
& & 广告乱象
& & 长期以来,对于什么是保健食品,消费者一直似懂非懂。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日起施行)中的定义,保健食品指的是&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 & 但是在现实中,诸如药品、保健品、保健药品、保健食品之类的概念有些混乱,导致缺乏专业知识的消费者往往&傻傻分不清楚&。&很多人认为保健食品就是药品,一些生产保健食品的厂家也借机大肆虚假宣传保健食品的治病功能。&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双舟说,&保健食品专业性强,保健食品广告属于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广告,加上保健食品利润空间大、市场准入门槛低、广告见效快,导致保健食品的虚假广告极度泛滥,严重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和财产利益。&
& & 据悉,年,全国工商系统共查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案件2257件,罚没款2195万元。2015年,在各地工商、部门公布的违法广告监测数据中,保健食品广告违法量也居高不下。其中,2015年上半年,北京市保健食品广告违法量在各类商品和服务广告违法量中排名第五,仅次于人用药品、医疗诊疗服务、医疗美容、医疗器械等广告违法量。
& & 在各类保健食品虚假广告中,又以以老年人为消费对象的保健食品广告虚假程度最为严重,堪称&重灾区&。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工商、部门共受理老年人投诉保健食品案件2.01万件。从被投诉保健食品类别看,36.2%属于提高免疫力类;从投诉内容看,主要是虚假广告宣传和质量问题,占投诉总量的38.3%。
& & 新法解读
& & 现行《广告法》正式施行于1995年,受时代背景和社会现实的制约,该法并没有关于保健食品广告准则的规定。而此次《广告法》在修订中备受关注的一点,正是提高了对保健食品广告的重视程度,新增保健食品广告规范条款。
& & 新《广告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六)法律、行政禁止的其他内容。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 & 新法中,对违反上述条款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在第五十八条进行了明确:&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 & 此外,新《广告法》还在第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等处对保健食品广告作出规制。其中,第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广告。第四十条规定,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广告。第四十六条规定,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 & 北京华沛德权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熊定中认为,此次《广告法》的修订,在保健食品方面有多处亮点,其中主要体现在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和第四十六条。
& & &新《广告法》第十八条提到,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对保健食品广告作推荐、证明,这一点非常值得肯定。消费者尤其是保健食品的主要使用人群&&老年人很容易受到所谓名人、专家的诱导,而代言人往往因为利益相关,在代言产品时难以做到公允,因此新《广告法》从根本上禁止这种代言行为有利于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熊定中说,&大众传播媒介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为名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是保健食品领域违法广告误导消费者的重灾区,新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让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对此类广告有了明确的监督和查处依据。而新法第四十六条把保健食品广告纳入需要事先审查的广告范围,体现了即便是在简政放权的大趋势下,政府相关部门依然要承担起应该承担的监管义务。&
& & 保护未成年人
& & 突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此次《广告法》修订过程中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在保健食品广告方面也不例外。
& & 新《广告法》第四十条规定,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第五十七条则规定,如果违反上述条款,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 & 那么,上述规定的依据何在?对此,刘双舟表示,广告对未成年人有着和成年人不同的意义。&未成年人群体由于心智发育尚不健全,对事物缺乏必要的认知和理性判断、辨别的能力,往往分不清广告世界和现实世界,保健食品不适合被未成年人过多接触。&刘双舟说。
北京华堂商场业绩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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