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职工困难补助市内交通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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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企业支付给职工的的差旅费津贴(包干费部分,比如每天每人报销30元的公杂费)没有发票,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此外,单位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解答】  1、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贵企业所发生的差旅费津贴按上述规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注意企业应有内部的出差规定,而且对于出差人员应有相关依据支持,如出差事由、地点等。  2、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  二、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  (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目前关于差旅费的报销规定很多地方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号),在该文件中有如下规定:  第三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也有些地方的税务局是明确需参照当地的行政事业单位出差标准,在标准范围内的都可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纳税收入中,但贵企业需要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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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补贴的会计处理?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补贴的会计处理分两步:第一步,计提员工福利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第二步,报销员工的交通补贴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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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上下班班车、支付物业管理费,具有工资性质,因此、购物、通讯待遇。   二是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这与国家统计局关于企业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是一致的中华,不得由企业承担、不定金额、旅游、不定时间,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由于已形成对劳动力成本进行“普惠制”定期按标准补偿的机制、通讯待遇相关支出、住房。   三是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或者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发生的: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补贴,还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的、馈赠等支出、健身、集体宿舍等相关费用,职工个人娱乐、招待,企业不得为职工购建住房,既不具有工资性质,也不属于职工福利费,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通讯补贴。   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据实报销的市内交通等费用,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但需要强调以下几点、住房。会计网校路小小猫 回复,仍按原有规定列作企业成本(费用),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一是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和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如果已实行货币化改革的
交通补贴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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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17:45:18会计网字体:
  差旅费几乎是家家企业都会发生,因此差旅费的财税处理几乎会计人员都会遇到。但是,看似平常而简单的差旅费,你都做对了吗?
  一、差旅费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对于差旅费应该包括哪些具体内容,目前的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和税法均无具体规定,实务中更多参照的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因此,大多数企业在实务中差旅费具体包括的费用有一下几类:
  1、交通费:出差途中的车票、船票、机票等;
  2、车辆费用:如果是自带车辆,出差路上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
  3、住宿费;
  4、补助、补贴:误差补助、交通补贴等;
  5、市内交通费:目的地的公交、出租等费用;
  6、杂费:行李托运、订票费等
  二、企业应该建立怎样差旅费报销(内控)制度?
  作为一个规范的企业应该建立健全差旅费报销制度或内控制度。没有报销制度的企业,作为财务负责人首要任务应该是建立健全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在网上也是很多的,自己没有能力起草的可以下载后结合企业实际进行修改。
  作为差旅费报销制度,重点有几点应关注:
  1、建立企业规范的补贴标准:按职位的不同,设置不同档次出差补贴标准;
  2、建立企业规范的住宿标准:按职位的不同,设置不同住宿酒店的星级标准或住宿费报销标准(需要考虑地区差异);
  3、建立企业规范的出行交通工具乘坐标准:重点在于限制乘坐头等舱、铁路软卧、高铁豪华商务座等。
  4、建立企业出差的控制流程,从源头上控制差旅费,防止随意出差和假借出差之名办私事等。
  5、建立企业的差旅费预支和报账流程,目的在于促进出差人员及时报账。
  6、建立企业差旅费报销的处罚制度,对于在差旅费报销中有违纪违规的给予处罚的标准。
  各企业的情况不一样,企业起草、审定、修改、颁布企业内部制度的流程也不一样,但是无论财务部门是否差旅费报销制度起草的牵头部门,都应积极参与其中,献言献策,使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的要求。
  三、财务人员应如何审核差旅费报销单?
  差旅费报销的审核也是财务人员的一项职责,在审核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1、出差是否为企业相关负责人安排,是否为必须。规范的企业会有派差单作为证明的。
  2、复核出差线路是否合理或在派差单安排的行程中,重点关注是否有绕行旅游或办私事的情况,必要时可以通过一定形式进行抽查(如可行)。
  3、检查报销发票、车票、火车票等的真伪。如果有人要伪造出差,必然会有假发票、假火车票、假车票等。这些真伪的查询,可以借助税务网站、12306网站等,必要时也应通过其他形式核实(如可行)。
  4、复核差旅费报销的各种费用标准,重点关注限额费用是否超标的情况发生。
  四、差旅费应该怎么账务处理?
  对于差旅费的账务处理,会计准则并无具体规定,仅在会计科目“管理费用”的使用说明时提到一点。根据差旅费报销人员性质不一样,按照会计原则,实务中的差旅费报销主要计入两个会计科目:
  1、管理费用——差旅费:主要用于核算管理部门或后勤部门人员出差发生的费用。
  2、销售费用(营业费用)——差旅费:主要用于核算销售或营销部门为销售产品、市场推广等发生的差旅费。
  但是,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差旅费,需要分析后,遵循会计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确定计入的会计科目。
  1、可能计入“制造费用”
  比如,制造型企业产品加工过程中,有一个环节需要委外加工,但是企业又不放心受托加工方的质量控制,决定安排生产技术人员到受托方生产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现场质量控制。
  2、可能计入“在建工程”
  企业基建部门为施工建设而发生的差旅费。
  3、可能计入“研发支出”
  企业研发人员为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而发生的差旅费。
  4、可能计入“业务宣传费”
  比如,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国人对国产牛奶产生了严重不信任感。内蒙古一奶企为了增强国人对其产品的信心,利用暑假,开展了“游内蒙古大草原,参观XX牛奶厂”的活动,主要参观了其奶源基地和牛奶加工厂。在活动中,奶企承担了消费者往返内蒙古的差旅费等。在这一过程中,企业目的就是为了宣传,实际作用也是宣传,因此该活动发生的费用应计入“业务宣传费”。
  5、可能计入“业务招待费”
  比如,企业为维护客情关系而承担了客户到企业的差旅费的。
  6、可能计入“董事会经费”
  比如,企业独立董事为行使其独立董事的职责而发生的差旅费。
  以上仅仅是我列举的几种情况,实务中可能遇到的情况会更多、更复杂,在进行账务处理前一定要先进行职业判断,恰当地计入不同会计科目。
  五、差旅费中的出差补助是否必须要发票?VS出差补助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这两个问题其实是一个问题,重点在于出差补助是否交个人所得税以及怎么交。涉及到差旅费补贴的个人所得税规定有:
  1、《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号)
  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①独生子女补贴;
  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③托儿补助费;
  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2、《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
  国税发(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就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3、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日在线就所得税相关政策答疑的回答中涉及个人所得税有:
  网友问:单位给出差人员发的交通费和餐费补贴是否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每月通讯费补贴是否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单位以现金方式给出差人员发放交通费、餐费补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如果单位是根据国家有关一定标准,凭出差人员实际发生的交通费、餐费发票作为公司费用予以报销,可以不作为个人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于通讯费补贴,如果所在省市地方税务局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规定了通讯费免税标准的,可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所在省市未规定通讯费免税标准,单位发放此项津贴,应予以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差旅费的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是否需要发票的问题,全国各地执行标准是不一致的,比较典型的有北京市和广西区。
  六、为外单位人员报销的差旅费能否税前扣除?
  经常有网友咨询:根据约定,我们企业承担了外单位人员的差旅费,能否税前扣除?
  对于这个问题,经过搜索发现各地税务局对此回答并不一致,有说可以税前扣除的,也有说不能税前扣除的:
  1、外单位有偿提供劳务,合同约定了差旅费由本单位承担或报销,而自己企业承担或报销差旅费属于劳务费支付的一种形式。因此,企业应就承担或报销外单位人员的差旅费代扣代缴增值税,然后可以税前扣除。比如为律师报销办案差旅费,为注册会计师报销去外地子公司审计的差旅费等。
  2、外单位人员提供无偿劳务,或虽是有偿劳务但是合同并未约定差旅费,而是企业志愿承担或报销了住宿、交通费的,可以视为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
  3、只要是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合理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4、外单位人员的差旅费,不是本单位的支出,不能税前扣除。
  由于本问题全国尚无具体规定,建议财务人员多与主管税务局沟通,多向主管税务局说明其发生的合理性,争取到税前扣除资格。当然,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在报销外单位人员差旅费时,最好由本单位人员报销,摘要不要写的太清楚明白,企业自己能明白就行。后一种办法,是一种万不得已的办法,不做推荐,如有采用,风险自担。
  看了这些问题,有些人又要晕了吧。这就是实务与理论的区别:
  看似简单,可是你的处理却不一定对!
责任编辑:liling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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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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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标准从日开始执行,即我市工伤职工日及以后发生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市外就医地交通食宿费按新标准支付,日之前发生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市外就医交通食宿费按照旧的标准支付。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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