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至1990年是国家固定工,医...

《河北区志》第十六篇 劳动人事_河北区志_河北风貌_天津市河北区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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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区志》第十六篇 劳动人事
&&&& 天津解放初,二、三区有十几个国营工厂和1600家私营企业,职工2.5万人,干部317人。区人民政府成立后,将救济失业工人和贫民作为重要工作来抓。1950年8月,对失业工人进行登记,协助就业。是年9月,实行了《天津市国营、公营企业劳动保险暂行条例》,使职工生、老、病、死、伤、残等有了保障。&&&& 年,国家颁布一系列劳动人事法规,对劳动人事管理、就业、调配、工资、保险、福利、劳动保护等做了规定,保障了劳动者权益,提高了职工、干部工资,改善了人民生活。&&&& 1958年“大跃进”时,区内企事业单位新招职工49614人,全区职工增加到129961人。1960年,贯彻中共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河北区进行了机构精减,下放干部,动员回乡生产,支援边疆建设。全区精减职工21341人,下放干部7817人。在此期间,劳动用工制度基本形成了以固定工为主和国家“统包统配”的就业制度。1963年成立区劳动职业介绍所,1964年5月成立区上山下乡办公室。&&&& 年,中学生上山下乡达52390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进行了一系列的工资和劳动制度改革。1981年,贯彻全国劳动就业会议精神,为解决知识青年回城高峰,广开门路,实行“三结合”就业方针,成立河北区劳动服务公司,发展集体经济。1984年,改革干部管理制度,建立干部年考核制度。&&&& 1986年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发布改革劳动制度四个规定》,取消内招子女顶替制度,打破固定工制,实行劳动合同制,逐步推行全员合同制。1987年,建立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和职工失业保险基金。1991年,对新招收干部实行公开考试录用制度。是年5月,成立河北区人才交流中心。1992年,对全民所有制企业干部实行聘任制。1993年1月,成立河北区劳务市场,为干部流动和待业人员及企业用人实行双向选择创造了条件。&&&& 1994年,河北区对国家行政机关区级以下干部,进行公务员基本知识培训。是年9月,河北区开展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17个配套法规。《劳动法》正式实施后,开展了全区劳动用工大检查,并已形成制度。&&&& 1995年,全区职工204773人,区属机关干部5213人。是年,全区国家行政机关实施公务员制度。
第一章& 机& 构
&&&& 河北区劳动人事管理机构是在天津解放后建立的。1950年8月,成立劳动救济委员会,二、三区劳动人事管理工作由二、三区区公所办公室负责。1952年10月,二、三区区公所合并,成立天津市第三区人民政府,设劳动股、人事股,分别管理劳动人事工作。
第一节& 河北区劳动局
&&&& 1954年1月,三区劳动股改称劳动科。为适应工作需要,1963年4月,成立区劳动职业介绍所。1964年5月,成立区上山下乡办公室。“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机构瘫痪。1968年,区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下设上山下乡办公室和劳动科。是年11月,又改为区革委群众工作组的下设机构。1970年10月并入区综合计划局。1973年6月,恢复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1979年9月,成立河北区劳动局(由计划局劳动科和上山下乡办公室人员组成),设办公室、知青科、劳动工资科、计划调配科、劳动保护科,有干部职工35人。1980年8月,增设劳动服务公司,知青科并入办公室。1985年5月,劳动保护科改为劳动保护监察科。1987年4月,调整为9个科室,即办公室、工资保险科、劳动就业管理科、就业培训科、劳动保护监察科、劳动争议仲裁科、集体经济管理科、劳动服务公司财务科、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1992年11月划归市保险公司统一管理。1993年1月,成立区劳务市场。是年7月8日,增设失业保险管理科并同劳动服务公司财务科合并。1995年1月,增设劳动监察科。至1995年,河北区劳动局设办公室、工资保险科、劳务市场管理科、就业培训科(河北区就业训练中心)、劳动争议仲裁科、劳动监察科、劳动服务公司,附设天津市中西烹饪技术学校。有干部、职工64人。办公地址在粮店后街12号。
第二节& 河北区人事局
&&&& 1954年1月,三区人事股改称人事室。“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机构瘫痪。1968年1月,人事室撤销,工作纳入区革命委员会政治部。1980年1月,恢复区人民政府,重建人事室。1985年8月,人事室设干部管理科、工资福利调配科。1986年5月,增设奖惩科。1988年1月,增设退休干部管理科。1989年,增设科技干部管理科。1991年5月,增设人才交流服务中心。1993年4月,人事室对外称河北区人事局。1994年5月,增设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 至1995年,人事局设干部管理科、工资福利调配科、奖惩科、退休干部管理科、科技干部管理科、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有干部23人。办公地址在区政府院内。
第二章& 劳动就业
&&&& 河北区的劳动就业,年,实行政府介绍就业与劳动者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就业制度;年,实行单一由政府承担的“统包统配”制度;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国家统筹规划指导下,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就业制度;1986年国家颁布改革劳动制度的规定,改革了用工制度,实行劳动合同制。之后,把培育发展劳务市场机制作为劳动就业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建立社会保险,实施劳动仲裁,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政策的指导下,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实施这种制度,有四个方面变化:就业渠道上,变全民单一渠道,为全民、集体、个体多种渠道;就业方式上,变消极等待国家安置,为劳动者创业和自谋职业;就业手段上,变单纯依靠行政分配,为运用行政的、经济的、社会的多种手段;就业机制上,把培养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作为就业制度的一项措施,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
第一节& 劳动力资源
&&&& 1949年,二、三区接收了十几个工厂和1600多家私营企业,职工2.5万人。1950年,成立了劳动就业委员会分会。以救济为主,对失业技术工人进行登记,协助就业。为解决失业人员的生活,采取了以工代赈、组织培训、开展生产自救、动员还乡生产、进行生活救济等措施。1950年8月~1952年9月,对失业人员进行登记管理。全区救济失业人员2502人,发放救济款58163万元(旧人民币)。1952年10月~1957年9月,全区失业人员参加以工代赈的2989人,发放救济款万元(旧人民币),救济了22294人次。1964年11月,河北区建立区、街两级劳动力资源统计管理制度。1965年,全区有闲散劳动力8784人。&&&& 年,进一步完善劳动力资源统计上报制度,建立了待业人员登记办法、就业统计和劳动服务公司统计上报制度,收集和积累大量统计资料,形成了统计网络。1987年,严格控制中小学生流失,对未完成教育年限学生作了不得参加工作的规定,保障了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贯彻实施。年,河北区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了城镇待业人员管理,建立待业人员求职证制度。1995年12月,为适应劳务市场机制的需要,河北区劳务市场建立劳动力资源档案库。
河北区年劳动力资源统计表
第二节& 用工制度
&&&& 年,二、三区企业用工结构复杂,由于私营企业和手工业较多,存在多种用工制度。年,逐步实行招工统一管理制度。1957年,河北区基本形成了以固定工为主,临时工、合同工为辅的多种用工格局。1958年,对新招青年技术工人实行2~3年学徒制度。是年“大跃进”,由于企业私招乱雇造成劳动力失控、用工过剩。“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取消了临时工、合同工、轮换工等多种用工形式,国营企业用工制度基本形成单一的固定工制度。1972年,全区临时工转成固定工1478人(全民637人,集体841人)。&&&& 1978年,实行双退职工子女顶替制度。至1979年12月,办理子女顶替14660人。1980年后,逐步实行多种渠道就业和多种用工形式。1986年10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劳动制度的四个规定,即《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全区废止双退职工子女顶替制度,用工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收。1987年,对国营企业新招工人实行合同制,逐步推行全员合同制,建立了待业职工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年,开展了严禁使用童工的大检查活动。年,对国营企业新招工人办理劳动合同制备案的28079人,办理辞退职工10734人(合同期满的790人。违纪的2495人,其它原因的7449人)。1995年12月河北区推行劳动合同制单位达92%。&&&& 1995年1月起,由原来每周6天48小时工作制,改为每周5天40小时工作制。
第三节& 就业调配
&&&& 一、就业&&&& 1950年8月,二、三区成立天津市失业工人救济委员会分会,对失业工人进行登记,协助就业,优先安排技术工人,鼓励自谋职业。至1952年10月,登记失业人员5823人、安置就业4573人。1952年10月~1957年8月,实行统一介绍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就业方针,全区登记失业和求职人员26554人、安置就业13219人、回乡生产1128人,其余在1958年全部安置。1958年后,国家实行统包统配就业制度,“大跃进”时期劳动力需求急增,动员凡有劳动能力人员都参加社会劳动。河北区175个企事业单位招收新职工49614人(其中进城农民12574人),新招职工是1957年职工总数的61.70%,职工总数增加到129961人。由于企业职工猛增,造成失调,于1959年后精减了21341人(其中回乡参加农业生产6695人)。年,安置待业人员4391人。&&&& 1966年,开始动员中学生上山下乡,留城学生由区上山下乡办公室和学校结合进行安置。&&&& 1969年,从初中毕业生中选调270人从事教育工作。1973年,从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分配到集体企业2506人。年,安置就业65072人。1981年后,为解决知青回城,建立商业网点和发展集体企业安置待业人员就业,在面向社会公开招收的原则下,采取了“三统一”(即报名、命题、考试统一)、“两选择”(即按分数高低顺序排列自愿选择招工去向,招工单位经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四公开”(即招工范围、条件公开,考试成绩公开,招工名额公开,招工单位公开)的招工方式。为照顾女青年就业,对用人单位强调凡适合女工工作岗位要优先招收女工。&&&& 1985年后,河北区试行多种类型的劳务市场招工方式,区劳动局借用北站体育场,先后开办5次大型劳务市场,78个用人单位与2万多名待业青年进行洽谈,改变了求职者和用人单位“两不见面”的招工方式,为实现市场就业进行了有益探索。日,成立河北区劳务市场,每周五开办劳务洽谈会。1994年9月,组织102人分4批赴韩国进行劳务和学习。年每年平均有1100人通过洽谈就业。同时,企业临时用工逐年增多。1993年临时劳务8398人,1994年临时劳务8539人,1995年临时劳务8624人。
河北区年待业、就业人数统计表
&&&& 二、调配&&&& 年,全区对6501名建筑工人进行统一调配,支援城市建设。&&&& 1958年“大跃进”时期,从农村招用工人12574人,并从商业系统抽调2234人,从轻纺、化工等工厂及手工业中抽调技术工人240人、壮工1500人,支援重点工业。年,有计划的调配技术骨干,支援国家重点工业和国防建设。&&&& 年,安置复员转退军人7111人。调出职工(全民)8332人,调入职工(全民)4754人。1988年12月,河北区接收原市属6个商业零售公司12325人(其中集体职工3456人)。年,为发展区、街工业,从集体企业调入技术工人222人。1995年12月,河北区接收原市属工业企业36个,职工19138人(其中退休职工6047人)。
第四节& 职业培训
&&&& 1953年,河北区开始对失业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培训方式主要是借助社会力量、委托企业和有条件单位进行。&&&& 年,职前培训方式主要是由各街道办事处建立自学小组和企业联合办学。年,区劳动局培训电工112人、司炉工101人,并帮助4个街道办事处举办待业青年技术培训班,培训300人。年,为贯彻执行“先培训后就业”的方针,河北区加强了职前培训工作。在此期间,区劳动局与文化馆联合组织培训3期41个班次,共培训1355人。培训内容有裁剪、家电维修、电工、会计等。年,全区培训待业青年5332人(文化提高班3954人、定向培训班534人、其它专业班844人),培训后就业2715人。年,举办各类专业技术培训班38个共1480人(有会计、摄影、初级职校班及电工、电气焊等技术工种)。日,成立河北区就业训练中心。是年8月,为扩大发展培训工作的需要,河北区人民政府、区劳动局和市劳动局共同投资兴建河北区就业训练中心(河北区志成道志成里20号增1号)。年,举办各类专业技术和在职培训班42个,共培训3639人(在职培训2541人,职前培训1088人),有85%以上待业青年经培训后就业,大部分分配到龙门大厦、大天津食品商厦,保证了商厦按期开业。1990年,进一步加强了培训中心管理,提高培训质量。是年10月,使用市劳动局统一颁发的结业证书。年,举办各类培训班61个,培训待业人员3208人,在职转岗培训971人。1993年9月,建立河北区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技术等级考核委员会。1995年4月,成立天津中西烹饪技术学校,学制2年,招生51人。
第五节& 职工失业保险与养老保险
&&&& 一、职工失业保险&&&& 1986年,国务院颁布《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1987年,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河北区劳动局开展对全区全民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基金的收缴工作,收缴标准每人每月按0.60元计收。1993年扩大到集体企业和三资企业,并调整了收缴标准,按上年度末各企事业单位全体职工人数和全年工资总额比例收缴。全民和集体单位按1%收缴,三资企业按3%收缴。&&&& 国家为了保障待业职工最低生活救济,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从1988年开始逐年调整失业救济金发放最低标准。年,失业救济金发放最低标准从36元调高到192元。
河北区年职工失业保险基金收缴情况表
河北区年职工失业保险基金发放情况表
&&&& 二、职工养老保险&&&& 1950年9月,二、三区在国营企业中实行《天津市国营企业劳动保险暂行条例》。1951年,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7年,保险范围扩大到公私合营企业。1958年,扩大到“大集体”企业,并调整了企业单位学徒工社会保险待遇,逐步统一退休、退职制度。1962年后,对精减职工进行妥善安排和生活补助。&&&&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养老保险工作受到干扰。1969年2月,国营企业停止提取劳动保险金,社会保险由全国统筹改为企业自行负担。1974年后,对部分具备条件的集体企业实行退休退职制度。1978年,根据国务院规定实行退休、退职人员最低工资保证制度。1983年,为巩固和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解决职工后顾之忧,先后对墙子、东六经路、黄纬路等6个街道办事处的52个单位1757人,实行退组退养制度(退组:一次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脱离与企业的关系。退养:每月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至故去)。&&&& 1984年,河北区用于公费劳保医疗、抚恤金、退休费为227万元。1986年增加到378万元。多年来,由于退休人员逐年增多,福利、医药费开支增大,造成企事业单位负担过重。1987年,河北区开始对国营企业职工和合同制工人实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制度。1988年,全区28个系统264个单位退休人员44129人缴纳退休养老保险金4315万元,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养老保险基金318.4万元。1990年,扩大到集体企事业单位。1993年,扩大到三资企业和街属企业,1158人参加统筹,使养老保险统筹工作覆盖全区。&&&& 1993年4月,成立河北区劳动鉴定委员会。同时聘请区属各大医院专家组成鉴定组,对提前退休的伤、病、残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到1995年12月,已鉴定1658人。1995年,为配合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工作,河北区完成了区辖职工工龄审定,对204773人发放养老保险手册。是年,区属离退休、退职人员累计5520人。三资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有25个单位,职工1680人,离退休人员159人。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只限于全民、集体和三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于职工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仍由企事业单位自行负担。
河北区年全民企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退职人员统计表
河北区年集体企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退职人员统计表
第六节& 劳动争议仲裁
&&&& 1952年,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由三区人民政府劳动股负责调处。至1956年,对私营工商企业解决劳资争议737件,办理审批生产合同965件。1956年,全区私营工商企业实行公私合营后按行业归口,区劳动行政调处案件明显减少。1957年,根据国家劳动部通知精神逐步撤销了调处工作,同时建立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制度。1987年6月,区劳动局成立劳动争议仲裁科。1988年,成立河北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区劳动局、工会、经委、商委组成,在区劳动局内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当年接待劳动争议案90起,非立案调解88起、立案调解1起、仲裁1起,办理合同制工人鉴证8424人。年,共立案调解22起、仲裁19起、裁决5起,办理合同制工人鉴证95834人。
第三章& 工资福利
&&&& 天津解放前,工人群众工资微薄,且受层层盘剥,又受物价影响,货币贬值,生活非常贫困。新中国建立以后,贯彻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职工收入,国家进行了多次工资改革和调整,制定了工资法规和政策,并建立劳动保险制度,提高了职工的生活水平。
第一节& 工资制度
&&&& 年,二、三区工资分配形式有多种,主要有工资制、供给制、养成制等。“工资制”主要对国家机关、国营企业、事业单位的原有职工、公教人员待遇实行“三原”政策,即原职、原薪、原政策。工资发放办法按1948年12月个人实际收入折合成玉米面、小米等斤数,按当月市价折合成货币发放。“供给制”主要对进城干部,由伙食费、服装费、津贴部分组成。“养成制”主要是在一些中小企业、手工业、商业中实行。&&&& 1952年7月,根据国家政务院规定将干部津贴标准定为二十九级,以“工资分”为计算单位,最高为2200分,最低为85分。国营企业在调资过程中建立“八级工资分制”。1954年将私营企业原“馈送”、“双薪”等变相工资改为新的盈余分配办法。1955年7月,国营企业、地方国营企业实行七级或八级工资制。干部实行五级工资制。1956年,根据国务院颁布《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关于工资改革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关于工资改革方案实施程序的通知》,对国营、地方国营企业、公私合营企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进行全面工资改革。取消了“工资分制”,实行“货币工资制”及六类地区工资标准。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干部一律实行新的工资标准,共分为三十级,一级最高644元,三十级最低23元。企业职工按行业统一实行七级或八级工资制。推行改进计件奖励工资制。在改革工资制度的同时提高了教学、科研和技术人员的工资标准。同时,对工业、商业、手工业等54个单位7608名职工的计件工资改为计时工资制,解决了企业内部工资矛盾,初步建立按劳分配的工资制度。1958年6月,对新招青年技术工程工人实行学徒制,由原“工资制”改为“生活补贴制”,学徒期间发给伙食费和零用钱,第一年为17元,第二年为19元,第三年为22元,每年另发服装费25元及上下班交通补助费等。1959年4月,实行了退伍军人工资待遇标准。1963年,改进职工工资等级制度。1966年11月,部分企业实行了附加工资,每人每月5元,并取消了计件工资和奖励制度。&&&& 1978年1月,为加强职工的工资管理,对国营企业、事业单位职工28341人,建立了劳动工资档案制度。1979年,在国营企业中逐步恢复了奖励和计件工资制。1981年,经市劳动局批准为区街集体企业办理纳入工资基金计划有4140人。1985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工资改革问题的通知》,对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分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对国营企业职工的工资进行改革,将原天津市140种工资标准简化为4种工资标准,并提高了职工和干部的工资水平。1987年,对国营企业职工实行退休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制度。1988年12月,完成了原市属6个商业零售公司、教育系统的接收工作,并制定了《关于零售商业下放区后劳动工资统一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制订了《事业单位劳动工资管理办法》。是年,对东站配套服务网点实行新的工资分配形式。1989年,将环卫工人由集体转全民有685人。1993年,推行工资制度改革,河北区实行弹性工资计划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实行工效挂钩、工资总额包干、工资计划指标调控和“两率”控制管理办法。企业内部实行超额提成、岗位技能计件工资等多种分配形式,打破等级工资制,并建立了职工手册,职工个人收入台帐等,完善了分配制度。对国家机关实行职务级别工资制,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组成,并规定每两年调整一次工资标准。对区属事业单位,根据其特点,分别实行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和职员等级工资制,并建立了每两年晋升一次工资机制。1994年,对区属企业试行“两低于”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管理办法,1995年全面铺开。同时,废止旧的等级工资制度,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从日起实行最低工资标准,每月210元。是年7月1日,将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每月240元。
第二节& 调整工资
&&&& 新中国成立后,全国统一分行业进行了一系列调整职工和干部工资工作。1951年8月,对国营企业职工调资,人均月增资为19.2%。1952年10月,对地方私企职工进行调资,人均月增资17%。1954年6月,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工资分质标准,由原最高2200分提高到2400分。1956年10月,根据《关于工资改革决定》提高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全区干部221人,人均月增资2.96元。是年,对新合营企业125个单位进行工资改革,从业人员15881人,增资人数8741人,占职工总数为55%,不调资的1900人,保留工资5240人。1959年,对1957年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升一级工资,晋级面30%。1960年,为学校教师增加工资,晋级面40%。1963年,对企业职工和十八级以下干部调整工资,晋级面40%,同时规定十七级至十四级干部晋级面25%,十三级至十一级干部晋级面5%,十级以上干部不晋级,对科技与经济管理干部晋级面45%。全区调级10158人,人均月增资7.74元。年,国家没有调资。1971年,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中1957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三级工、1960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1966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和低于一级工的工人、干部,均晋升一级工资。1977年,对部分职工、干部调整工资,凡1971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1966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以及工作年限相同、工资等级相似的企业干部,商业、文教卫生、国家机关等部门职工和不足十七级以下干部晋一级工资,晋级面40%,增资标准5~7元。&&&& 1979年,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部分职工调资,晋级面40%,至1980年1月,调资晋级2330人,其中晋升一级工资的2228人,晋升半级工资的102人。1981年,中、小学教职工、医疗卫生单位部分职工、体育系统优秀运动员、专职教练及部分从事体育人员和部分工资低的机关干部调整工资。至1981年10月,为2124人晋升一级工资,人均月增资7.80元;文教卫生系统晋升两级工资的478人,人均月增资14.50元。全区机关干部和职工共晋级调资2700人(干部1700人,职工1000人)。1982年,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1981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干部2976人普调一级工资,人均月增资7.55元。1983年,对凡未列入1981年、1982年调资范围内的企业干部职工、1978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职工,普调一级工资。是年,为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对1966年底前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工资偏低的调两级工资。是年11月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各街集体企业(151个)3280人调整工资,人均月增资6.25元;为退休人员133人及集体所有制职工2934人增资,人均月增资6.89元;为退养人员132人增资,人均月增资4.29元。&&&& 1985年进行工资改革,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级别工资制改革为结构工资。全区有4415人增资,人均月增资18.30元。1986年对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职工进行工资改革,对55个集体企业高纳级3191人,人均月增资4.47元;对16个街55个单位949人进行工资改定,人均月增资5.60元;对军队转业、复员到地方工作的人员、武装干部1912人增加工资,人均月增资5.28元。1987年,对担任讲师、助理研究员、主任医师、工程师以及相当中级职务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与1985年工资改革以来增加工资不足3个级差的晋升一级工资,全区有2358人增资和晋级,人均月增资6.93元。为环卫工人浮动升级和提高津贴标准,有848人上浮两级工资,130人上浮一级工资,年增资173192元;1638人提高津贴,年增发环卫津贴费358000元。1989年,对是年9月30日在册并发薪的职工、合同制工人以及1971年前长期临时工、混岗集体职工调资,从日起全部晋升一级工资,全区271个企业17529人增加一级工资(全民70个单位9275人,集体201个单位8254人),人均月增资10.66元。同时对全区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16516人调资,人均月增资7.65元;为408名受聘专业技术人员兑现工资;为离退休人员增加工资。1990年12月,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日前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元生活费;对1989年工资普调中应调两级而升一级的人员再增加一级工资,增资21265元,人均月增资8.01元。&&&& 1991年,对实行浮动升级的企业,将原职工浮动级工资转为固定工资级数。对于没有实行浮动升级的企业,也按上述原则办理升级。调整范围是日前在册并发薪的正式职工。全区从1991年10月起,有204个企业、16401人调级,人均月增资12.49元。1993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从9月起对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所任职务及对应的职务工资,就近高套入职级工资制中的职务工资。全区参加工资改革13572人,每人月增资最高387.30元,最低13元,人均月增资89元。
河北区年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工资统计表
第三节& 奖金
&&&& 一、企业奖励制度&&&& 1950年,国营企业奖金主要有月、季全勤奖、年终双薪奖等多种形式。1952年,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实行生产奖(超产、节约、质量、安全)等奖励。奖金额不高,少则几元,多则几十元。1954年8月,实行了发明和合理化建议奖。1955年实行《关于国营企业现行等级生产奖励和企业工资暂行管理办法》。1958年实行综合生产奖。1959年,河北区发放一次性“大跃进”奖金,对全区13个系统奖励117516人,发放奖金总额266.92万元。学徒工分为三等,一等20元,二等10元,三等8元。&&&& 1966年取消了奖励制度,实行临时附加工资制(又称活工资),根据行业不同每人每月5~7元,并在以后调资升级过程中逐步冲销。1978年5月后恢复奖励制度,实行国务院关于企业奖金额占实行奖励职工标准工资总额10~12%计入生产成本的规定。1979年,试行特定燃料、原材料节约奖,奖金在节约价值中列支。1980年在国营企业试行利润留成及利润递增包干奖励制,奖金来源于企业利润留成的奖励基金,奖金多少取决于企业经济效益,全年奖金额超过4个月标准工资的,按规定征收奖金税。1985年以后,河北区试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浮动奖励工资制,首先在建筑维修企业实行了百元产值含量分配方法。1986年对服装加工企业实行超额提成工资制。1987年在饮食服务行业实行了提成工资制。1988年在修配服务行业实行全额提成工资制,集体企业实行2:8分成制,其它系统实行税后利润“三金分成”奖励办法。1989年对糖业公司和龙门大厦贸易公司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奖励办法。1993年对大亨时装公司也实行同样办法。&&&& 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奖励制度&&&& 1957年前,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没有奖金制度。1958年对部分事业单位职工实行一次性年终“跃进奖”,奖金为半月工资(党政工团领导除外)。1960年对事业单位职工实行综合奖励制度,奖励面为60%。1966年停止奖励制度,改为“附加工资”。1977年调整工资时逐步冲销。&&&& 1978年后恢复奖励制度,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一次性年终奖,奖金按人均10元提取。1980年先后实行增收节支奖,全年奖金总额不超过一个月标准工资(每人每月5元)。1985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增收节支奖改为奖励工资(结构工资制的组成部分),主要用于奖励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工作人员。1986年,国家机关和由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奖励工资按全年人均100元计发。1987年将人均年奖励工资标准调整为110~120元(国家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为120元)。1988年,国家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工资标准提高到一个半月,人均180元。1989年,国家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月每人增发增收节支奖15元。1994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目标管理奖,每人每月30元,1995年6月增加到50元。
第四节& 福利补贴
&&&& 天津解放后,企事业单位为职工创办了各种集体福利设施,建立了多种福利补贴制度。现行的福利大体可分为三部分:一是为减轻职工生活负担和保证职工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各种补贴制度,如职工生活困难补助、上下班交通补贴、冬季取暖补贴、探亲假待遇等。二是为职工生活提供方便而建立的集体福利设施,如食堂、托儿所、洗理室等。三是为活跃职工文化生活建立的各种文化体育设施,如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俱乐部、体育活动场所等。&&&& 为解决职工生活困难,区人民政府于1957年建立了职工困难补助制度。1962年调整了困难补助标准。、1995年分别提高了职工家庭最低生活费标准。从1957年的8元、1962年的10~12元,提高到1986年的32元、1988年的50元、1995年的127元。&&&& 为减轻职工生活负担,河北区1956年对国营企事业单位职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冬季取暖补贴制度,每年每人补助16元。1958年对国营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12天探亲假制度,并发给工资和报销差旅费。是年,为照顾少数民族,实行回民职工伙食补贴制度,每人每月1.9元。1962年,统一实行职工洗理费补贴,每人每月1.5元。1974年对企事业单位职工实行夜班补助,每人每天0.40元。1977年对中小学教师实行班主任津贴,凡是担任班主任的教师每月补助5元。1978年对国营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国家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交通补贴,每人每月1.5元。1980年实行环卫人员津贴。1982年实行绿化职工津贴。1987年实行审计外勤补贴等。另外,还有防暑降温费、书报费、副食品补贴等。这些补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物价调整而逐年增加。
河北区年国营企事业单位、机关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主要补贴情况表
注:冬季取暖费为每年11月至来年3月一次性补贴。
第四章&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 河北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始于1957年8月,由区人民政府劳动科负责。1963年后,支边人员逐年增多。1966年开始大批动员知识青年上山下乡。1970年,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因病或生活困难开始回城,并逐年增加。1978年后停止了上山下乡工作,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知青问题。1980年,回城达到高峰。1981年,工作重点转向安置和解决一些遗留的插队知青问题。
第一节& 上山下乡
&&&& 1957年8月,河北区一些有志青年响应政府号召上山下乡,当时有中小学毕业生87人分三批到长青、火炬等农业社,支援农村建设。1958年,王串场街女青年邢燕子主动响应政府号召回原籍,到宝坻县大中庄乡司家庄村落户务农,成绩突出。1964年出席了共青团第九次代表大会,是年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并为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她多次受到毛泽东和周恩来等国家领导人的接见。1962年,安排知青去农场221人。年3月,全区动员知青上山下乡1121人,其中到农、林、牧战线957人,到外地单位164人,插队31户129人。1965年,上山下乡支边知青642人,其中内蒙插队的192人、山西插队的19人、去河北任邱县8人、去甘肃259人、去新疆兵团4人等。1966年4月,组织动员知青上山下乡650人,分7批去新疆农建十师和八一云母加工厂422人,去甘肃二连农场、老寺庙农场等地228人。1968年,组织动员1966年和1967年初、高中毕业生分3批共4681人,去内蒙古和黑龙江等地插队落户。是年6月28日,组织知识青年448人赴内蒙古哲里木盟科左后旗插队落户。8月27日,组织知识青年176人赴呼伦贝尔盟鄂温克族自治旗插队落户,901人赴内蒙古哲里木盟科左后旗插队落户。9月23日,组织知识青年698人赴内蒙古哲里木盟科左中旗插队落户。10月7日,组织知识青年230人赴内蒙古哲里木盟科左后旗插队落户。10月9日,组织知识青年711人赴黑龙江建设兵团三师“八五二”团参加生产,同时有1167人赴黑龙江建设兵团友谊团、集贤团参加生产。10月31日组织知识青年137人赴乌兰察布盟和林格尔县大仁城落户。11月30日,知识青年213人赴河北省马厂公社插队落户。1969年,组织动员1968年和1969年初、高中毕业生上山下乡4685人,去内蒙、河北、山西等地插队其中内蒙697人、唐山专区1960人、张家口专区297人、天津专区和山西173人、回原籍1330人。有183户228人全家到内蒙、河北省安家落户等。&&&& 年,组织动员初、高中毕业生回原籍河北省、天津市静海县、天津市北郊区等地插队落户。动员时采取走一留一、走多留少的政策。仅年上山下乡知识青年有8363人。&&&& 十几年来,全区上山下乡支边知识青年达52390人,其中去外省32956人、去天津郊县19434人。属于插队落户的23022人、去农场的21342人,其余的回原籍。
第二节& 回城安置
&&&& 自1970年,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因病或生活困难开始陆续回城。1976年回城330人,1978年增至8498人。1979年,全区办理双退职工上山下乡子女顶替回城,至1986年共办理子女顶替16021人。1986年10月,根据国家规定废止顶替制度。年办理病退、困退知青回城20075人,其中病退14945人、困退5130人。年6月,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知青本人回城共2612人(其中根据津政发〔1983〕44号文件办理知青回城879人,根据津政发〔1988〕50号文件办理知青回城199人。根据日天津市知青会议《关于将原上山下乡知青遗留问题纳入劳动人事调配轨道的有关问题说明》办理特困知青回城1534人)。年6月,全区办理知青子女回城共8117人。至1995年底,大部分上山下乡回城知青作了妥善安置。对知青的遗留问题,国家非常重视,区政府仍在逐步解决。
第五章& 劳动保护
&&&& 天津解放前的工厂、企业、手工业作坊劳动条件极差,有的工厂根本无劳动安全保护设施,更很少有劳保用品,人身伤亡事故不断发生,劳累致病者无条件治疗。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劳动保护。根据中央颁布的劳动法规,建立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措施,改善生产条件和工作条件,减少尘毒,控制职业病,职工的劳动安全保护得到保证。
第一节& 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 1950年5月,区内部分国营企业先后建立了厂级安全卫生委员会。1952年,建立了工伤事故上报制度,对于保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起到了重要作用。1953年,为解决高温作业的锅炉、电气、起重等安全作业采取了有效措施。年,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劳动保护宣传活动,受教育职工达300多万人次。1956年,重点宣传贯彻国务院全体会议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三大规程”(《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对推动劳动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1958年,河北区召开各种安全会议20次,推广了防暑降温劳动保护措施,交流了经验,对没出重大伤亡事故的17个单位、2年没发生事故的26个车间和3年没发生事故的160个小组进行表彰。1959年,开展了以“五比”为内容的安全生产红旗竞赛,在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召开了安全生产誓师比武大会。劳动保护组织机构不断提高和完善,全区168个工厂有24个企业建立了安技科,没有建科的设专职干部管理安全工作,从事安技管理人员218人,行政小组安全员2374人。65个基层工会设劳动保护委员750人,工会小组检查员1606人,全区共有劳动保护干部和积极分子5000多人。至1959年,全区投资3014687元,解决了近12万项劳动保护问题(其中安全措施45872项,治理降温措施10191项,改进电气设备56752项),完善了操作规程1421项。全区绝大多数企业,特别是合营企业的劳动保护工作得到改善,重点治理了照明、排尘、通风、降温、焊接、锅炉、起重等防护问题。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使职业安全卫生防护工作步入正轨。“文化大革命”期间,劳动保护工作被严重削弱。&&&& 1978年,开展了遵守纪律、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操作活动,推行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1980年5月,建立了“安全月”制度,成立了安全月领导小组,结合开展“安全月”采取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开展安全大检查,并形成制度。1981年3月,建立了河北区劳动保护协作组。年,对全区各街生产服务单位15700人次进行安全用电、防尘防毒、冲床安全生产教育,召开了经验交流会,对街办工业建立安全制度。1982年9月,组织全区各企业的领导,认真学习国务院紧急通知,树立“安全第一”、贯彻“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思想。1983年3月,全区任命了11名劳动保护监察员(兼职),举行了3次安全会议,组织全区4000多名职工参观了安全生产巡回展览。&&&& 1984年10月,天津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劳动保护条例(试行)》。市人民政府同时颁发《天津市违反劳动保护法规经济处罚办法》和《天津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是年,河北区召开劳动保护工作会议,贯彻劳动保护法规,并先后举办企业领导参加的劳动保护监察工作学习班和劳动保护与法制报告会。1988年,调整了劳动保护协作组,聘任了24名兼职监察员和9名专职监察员。1990年5月举办了7期现代安全管理知识讲座,1200人参加。是年,河北区劳动保护监察科被评为天津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1993年12月,成立了河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全区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节& 职业安全卫生监察
&&&& 50年代初,区有关部门对企事业单位进行过多次安全大检查。1954年从私营企业中募集了13万元,改善私企安全卫生和防暑降温设施,并制订了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在大型私营企业中成立专门安全机构。1956年后,重点对公私合营企业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并由国家投资改善了安全防暑降温设施。至1959年,对全区160个工厂共查出3万多件不安全隐患,解决了2万多件。年基本上没有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79年上半年进行了3次安全大检查。首先对200多个单位进行防火、防冻、防滑等安全大检查。对电气焊、锅炉等特殊工种进行了抽查,并检查了压力容器及防尘、防毒设施,查出隐患192件,解决107件,并建立了72项规章制度。第二次检查了44个单位,查出隐患1459件,解决1021件。第三次重点抽查了区属企业、修配公司和36个市属单位。下半年对市属企业尘毒作业单位8738名职工进行了体检。1980年6月,对各企业的锅炉、冲床等设备进行调查,全区有取暖锅炉1011台、冲床1098台、机平刨212台、圆锯512台。1982年5月,组织全区24个协作组进行安全大检查,对5个街办企业、3个驻津单位、50个市属单位进行了抽查。1983年,进行了2次安全大检查和高频防护装置的检查,举办了2期射频防护培训班,对全区68台1吨以下蒸气锅炉发放了使用证。1984年5月,在开展安全月活动中,查出隐患3864件,至月底整改解决了2868件,占总数的74.2%,并组织协作组对164个企业的冲床1150台、圆锯365台、机平刨112台、龙门架式垂直升降机46台的防火建制“四项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1985年9月对256个企业进行调查。其中有毒有害作业单位158个,危害严重的单位22个,职工总数137586人;尘毒作业点1201个,直接接触人员16884人;患有职业病人数933人,其中死亡91人。是年,对7个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进行了处罚。&&&& 1986年3月,全区安全大检查,查出隐患4750件。并对街办企业156个单位进行尘毒作业普查,查出有害作业单位19个,接触尘毒作业428人。对54个校办企业,查出有毒有害作业6个单位,接触尘毒作业62人,令其加强防护,并限期整改。1987年采取一般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260个单位查出隐患305件,并要求限期整改。1~2月份依法对7个单位执行经济处罚,对存在严重隐患的6个单位发出整改指令书。1988年,为贯彻《天津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施办法》,开展执行情况大检查,重点抽查27个单位。1992年7月,开展电气安全大检查,共查出隐患5618件,整改了3865件,占全部隐患68.2%。1993年对全区328个单位进行检查,查出隐患250件,下达指令整改书224份,促进企业整改。日,还组织夜间安全大检查,共检查319个单位,查出隐患2623处,限期整改。
河北区年工伤事故情况统计表
第三节& 特殊工种考核
&&&& 一、锅炉发证、司炉工考核&&&& 河北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查始于1956年。此后,由一般安全管理转为专业监察,并由单一锅炉检查发展为对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全过程的监察。1979年对全区蒸气锅炉进行全面调查和登记,共有830台。1981年办理锅炉登记609台。是年,对锅炉事故实行报告统计制度;对蒸气锅炉司炉工实行培训考核和发证制度。1982年2月,对在用蒸气锅炉进行检验、建档及换发使用证,并逐步落实定期年检制度。当年处理锅炉事故3起。年,进行司炉工培训,对3323人考核发证。1984年,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年检换证工作,全区有蒸气锅炉(不包括水锅炉)715台,其中320台年检换证,119台报废,42台发新证。1985年对工业锅炉水处理人员进行培训,320人经考核合格发证。1988年司炉工复试考核2414人,合格2052人,并办理水质化验员资格审核91人。1989年对在用热水锅炉及低压蒸气锅炉进行普查、登记、建档,对460台发证。1990年2月,河北区召开了天津市洗润滑防锈公司锅炉爆炸事故现场会。1992年对压力容器整顿、治理,2912台换证。1993年,综合治理锅炉达标54座,检测锅炉429台。1994年,开展在用锅炉全面普查、检验,对1025台各类锅炉换发使用证。&&&& 二、电工、焊工、天车工和起重驾驶员考核&&&& 1980年,河北区对218名无证电工进行培训考核。1981年对3850名电工操作人员进行复试,根据国家劳动部有关规定每两年复试一次。年对744名无证电工进行培训,考核发证。1986年,组织全区4823名电工进行技术考核,合格4191人。1987年4月,河北区首次组织全区电气焊工种进行培训、考试、发证,参考人员4991人,合格发证3550人,每两年复试一次。1988年,首次组织全区起重驾驶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发证,经考试合格发证1359人,每两年复试一次。
河北区年特殊工种培训考核情况表
第四节& 女工保护
&&&& 新中国成立后,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在法律上得到了真正的保护。1962年,适合妇女从事的城镇集体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尽可能地吸收妇女就业。1963年,全区各街兴办了以妇女为主的手工业和服务性行业。到1976年,区属全民单位女职工达13178人,占职工总数的51%。1988年,区劳动局、卫生局、工会、妇联联合对全区13个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检查。1989年1月,对78个单位女职工保护规定执行情况进行问卷调查;3月,区劳动局、卫生局、工会、妇联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女工卫生室的通知》;12月,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批转《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意见》的通知,强调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各单位不得强行让其休长假和降低其基本工资,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禁忌女职工从事的劳动。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一经确诊妊娠,应立即调离原岗位。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每天在劳动时间内有一小时的休息时间。对不适应原来从事的劳动,应予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产前检查应算出勤,工资照发。产假为90天,晚育的为120天。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的产假。对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每班给其2次哺乳时间,往返途中的时间应算劳动时间。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应逐步建立女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和托儿所、幼儿园,切实保护女职工的身心健康,解除其后顾之忧。&&&& 1991年4月,河北区被评为市级女职工劳动保护先进单位。5月,区劳动局、卫生局、工会、妇联联合下发《关于认真执行〈天津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办法》的通知,并下发《关于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细则竞赛活动》的通知。为增强女职工自身保护意识,举办了区属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培训班,100多人参加学习并开展了宣传咨询活动。1992年,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区劳动局、卫生局、工会、妇联联合下发《关于女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细则》,促进了保护女职工权益的落实。日,为迎接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区劳动局、河北医院在黄纬路设咨询站,向社会宣传咨询,维护妇女权益,提高妇女地位。
第六章& 人事管理
&&&& 天津解放初期,区内人事工作,主要是管理政权系统、卫生所和部分国营企业干部。1950年,扩大到区职工消费合作社和天津市有关局在区内设立的机构。1956年,公私合营的工厂、企业纳入管理。年,部分郊区县的乡、公社划归河北区管理,1962年重划归郊区县。1980年恢复区政府后,管理区属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调配、吸收录用、人才交流、干部考核、奖惩、培训、任免、目标管理等工作。
第一节& 干部队伍
&&&& 一、发展变化&&&& 日,接管国民政府二、三区区公所时,进城干部142人,年底为317人,其中除进城干部外,还有留用职员和社会青年骨干。1950年7月,市有关局在区的派出机构划归区公所领导和管理,扩大了区干部队伍。1954年,全区干部2137人。1956年1月实行公私合营,干部队伍扩大。1957年全区干部为22402人。是年,市政府召开下放干部动员大会。1958年,全区下放干部7917人,分别下放到工业、商业、手工业和农业。北郊区的小淀、朱唐庄、韩盛庄、芦新河、大张庄、宜兴埠6个乡和东郊区的孙庄子、大毕庄2个乡划归河北区管辖,干部也随之移交河北区管理。年,天津市调整了河北区行政区划,扩大了区管辖地区,原市属的一些工业、商业、文教卫生事业单位陆续下放为区管。1961年5月,武清县的南王平公社划归河北区。随着事业的发展,先后建立了饮食、福利、煤建、百货、房产5个公司和商业局、卫生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公社工业局、粮食局等机构。1961年,全区干部为19640人。1962年2月,根据市委关于加强郊区工作的指示,将1958年划入河北区管理的郊区干部又重划归北郊区和东郊区。1965年,天津市调整工业领导体制,河北区大型工厂划归市属各局、公司,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还有干部1523人。1970年,全区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的干部5146人。1976年为4146人。1979年区属工业的电器、五金、轻纺、化工纸制品公司及干部划归市局管理。1980年人民政府恢复后,干部队伍随着各职能部门的建立而扩大。1981年,全区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4413人。1983年,区卫生和教育系统划归市领导,全区干部减至2200人。1989年,教育系统重归河北区管理。1995年全区干部5213人,其中妇女干部2433人,占总数的46.67%;少数民族干部142人,占总数的2.72%。
河北区年干部统计表
&&&& 二、干部构成&&&& 1、职务构成&&&& 年,全区干部职务构成为区级领导、科长、科员、办事员、民政干事。年为区级领导、科长、股长、一二等科员、办事员、民政干事。年为区级领导、市级科长、区级科长、科员、办事员。年为区级领导、处级、市级科长、区级科长、科员、办事员。年为区级领导、处级、科级、科员、办事员。年为局级、处级、科级、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1995年有局级领导干部23人,副处级以上干部479人,副科级以上干部(含正、副主任科员)1744人,科员、办事员2967人。&&&& 2、文化构成&&&& 1978年,全区干部大专以上文化水平592人,占总数的14.01%;1980年,大专以上文化水平647人,占总数的15.89%;1988年,大专以上文化水平683人,占总数的17.88%;至1995年,全区5213名干部中初中文化水平的741人、高中1872人、中专898人、大专以上1702人。&&&& 3、职称构成&&&& 1983年在全区干部中,有各类专业职称的498人,占干部总数的22.63%;1988年有专业技术职称的1497人,占干部总数的39.19%;1993年有专业技术职称的3354人,占干部总数的66.33%;1995年有专业技术职称的3567人,占干部总数的68.42%。&&&& 4、年龄构成&&&&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干部年轻化程度不断提高,中青年干部的比例越来越大。在全区干部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占26.44%,36岁至45岁的占54.07%,46岁以上的占19.49%。1985年,干部年龄在35岁以下的占22%,36岁至45岁的占60.20%。1990年,干部年龄在35岁以下的占27.68%,36岁至45岁的占64.05%。1995年,干部年龄在35岁以下的占30.38%,36岁至45岁的占67.45%,46岁以上的干部仅占2.17%。&&&& 三、干部编制&&&& 区内建立新政权后就有了干部编制,二区党政机关干部编制108人。1951年起,税务、公安分局及其所属干部纳入编制,共1085人,实有984人。1954年,编制1472人,实有1492人。1959年,编制1391人。是年4月,市编委规定:凡国家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列入国家行政编制,实行经济核算的国家组织列入国家企业编制,实行经济预算拨款制的国家组织列入事业编制。&&&& 1959年5月以前,编制工作由中共河北区委组织部管理。是年5月,建立河北区编制委员会,管理本区国家机关、各党派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1960年,市编委决定,手工业局、商业局不占行政编制,划为企业编制;公安分局的编制改由市公安局直接管理;银行办事处和工商联的编制下放区管理。是年,全区干部编制1868人(其中银行办事处595人)。1962年,精简机构,撤销了商业局和科委,新设立了税务分局,精简干部312人,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编制599人,实有732人。1963年,编制712人,实有752人。1964年,编制809人,实有768人。1965年,编制618人,实有700人。“文化大革命”期间,编制工作停止。&&&& 1984年10月,重建河北区编制委员会,统管全区所属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规格级别和人员编制的工作。
河北区年干部编制和实有人数统计表
第二节& 干部管理
&&&& 一、干部吸收录用&&&& 1949年,全区共有干部317人,其中进城干部142人,来自于华北大学、华北党校、训练班、冀中党校和静海、太原、冀察热辽社会部及二、三区的地下干部,其余为吸收的工人、小贩、学生、职员、自由职业者及旧政府留用人员。此后,根据工作需要,一是从工人、营业员、城市青年中提拔录用;二是接收安置国家统一分配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复员、转业军人。至1965年,共接收安置、提拔录用2355人。其中,大专院校毕业生908人,中专毕业生22人,军队转业干部和复员军人223人,从工人、营业员中提拔387人,劳动部门分配的学生587人,社会招收23人,安排其他人员205人。年,录用工作停止。&&&& 年,上山下乡知识青年陆续返城,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比较多,有部分集体企业干部转为全民所有制干部。这期间共接收安置录用4636人,其中大专院校毕业生1256人,中专毕业生1586人,集体转全民干部443人,安置返城知青282人,复员军人211人,军队转业干部46人,从工人中提拔134人,劳动部门分配的学生10人,安排“文化大革命”中下放干部272人,从其他方面录用396人。1984年,集中解决了“以工代干”的转干。1991年,推行公开考试录用干部的制度改革,实行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公开竞争、择优录用。1992年,对接收安排的大、中专毕业生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3年。在合同期间,毕业生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或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损害大中专毕业生合法权益的,双方均可提出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即转为待业,待业时间超过1年,无特殊原因的,不再保留其国家干部身份。1994年,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补充国家机关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执行考试录用制度,按考核考试成绩择优录用。年,共接收安置、吸收录用干部3630人。其中,大专院校毕业生282人,中专毕业生1079人,复员军人和军队转业干部362人,工人转干部1000人,从工人中提拔148人,社会招收390人,返城知青和其他人员369人。&&&& 二、干部调配&&&& 区人事室自1954年正式建立以来,对全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本着计划指标、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保证急需、合理使用、用其所长的原则,进行调配。&&&& 1992年,根据经济工作的需要,调配工作以经济战线为主,其他战线为辅;以区内调剂为主,外系统调入为辅。1993年,向区属企业下放干部调配权。企业单位的干部调动在未超过工资计划总额的情况下,由企业自行决定;聘用制干部可以在实行聘用制的企业之间进行调动;在实行聘用制的单位,打破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之间干部调动的界限,调动后保留原所有制身份。
河北区年干部调出调入人数一览表
&&&& 三、干部任免&&&& 1952年以前副股级以上干部、年期间副科级以上干部,由市政府(市人委)任免。&&&& 1960年,市立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校长、副校长及区人委、区局、委等科级以上干部,由市人民委员会批准任免。区人委各科室副科级,街办事处正副主任,各委副主任、委员、区局副局长、正副科长,公安分局副局长、协理员、正副科长、派出所正副所长,交通队正副队长、指导员,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副庭长、正副科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区局所属公司正副经理,普通中学、小学、区师范学校、业大、中学的正副校长,区属文化、卫生事业、企业单位的馆、队、院、店、场、剧团、门诊部的正副职,部分国营、公私合营工厂的正副厂长,由区人委任免。1962年,区人委各科、室正副主任、科长、区属各局的局长,财委主任,第二、十、十四、二十四、三十、三十二、三十五、四十八、女二中等中学的正副校长,由市人委任免。区财贸公司正副经理的任免由市属公司管理。&&&& 1981年,区属各委员会主任、区局局长、区政府各科科长、各直属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区属各委员会、各局、区政府各科、各直属办公室的副职,区属委、局、办、街道办事处下设办公室的正副职,区直属文化、体育等事业机构的正副职,区直属业余大学、教师进修学校、中、小学正副校长,区属公司正副经理、科长、总店正副经理,由区人民政府批准任免。1984年,改革干部管理体制,逐级下放人事任免权。区属各委员会主任、各局局长、各直属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街道办事处、区属公司的正职,区政府人事室的副职,由区政府任免;区属各委、局、办、科、区属公司、街道办事处的副职,区属总店、文化、体育等事业机构、城市建设监察中、分队,环保监测站、区政府各委、办科室的正副职;街道联社、市重点中学、医院、妇幼保健院、产院和防疫站的正职,由区政府授权人事室任免;其他工作人员由各局、公司、街道办事处或相当这一级的机关负责任免。&&&& 1988年,在区商业公司、事业单位的体育场、游泳池等部门陆续实行副职及以下的干部聘任制。1991年,实行科技副主任聘任制,在市内外国营大中型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中聘任高级专业技术干部,到街道办事处和经济单位担任科技副主任。至1995年,聘任科技副主任37人(66人次)。1992年,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中推行干部聘任制,为25个企业选聘了237名优秀工人到干部岗位工作。1993年,在集体所有制企业中推行干部聘任制,选聘了87名有技术、懂管理的优秀人才,担任了企业的正副厂长和主管会计等职,打破了干部和工人、全民和集体所有制的界限。1995年,执行《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职务实行委任制,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
河北区年干部提拔统计表
&&&& 四、干部奖惩&&&& 新中国成立以来,干部的奖惩按干部的职级分别负责。1956年,市人民委员会任命的处长、科长给予警告、记过处分的,由各机关首长批准;给予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的,由市人委批准;各机关自行任命的干部,所有行政处分,由各机关首长批准。年,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奖励的分别予以记功、记大功、授予奖品或奖金、升级、升职、通令嘉奖;处分分别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1984年,实行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根据工作人员表现予以奖惩。&&&& 1991年,在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工作人员中,奖励有先进工作者、记功、记大功、升级、升职、通令嘉奖;惩戒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审批权限:各类工作人员先进工作者奖励,由各处级单位审核、决定;记功、记大功奖励,由区政府常务会议审核、决定;升级、升职奖励,报市人事局批准;通令嘉奖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惩戒:局、街办事处科级以上工作人员开除留用察看以下处分,由各处级单位审核、决定;给予开除处分或区政府任命的所有人员及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各类处分,由区政府常务会议审核、决定。1995年,对国家公务员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年,给予晋级的74人,记功的416人次,授予先进称号的2905人次,颁发奖品和奖金的2564人次,给予嘉奖44人。年,给予开除留察、开除、记过、警告、降级、撤职等处分的109人。&&&& 五、干部辞职辞退&&&& 1994年6月,在全区国家机关中实行辞退工作人员制度,辞退条件:经年底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不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以权谋私,工作态度恶劣,经教育无转变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造成严重影响的;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的,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服从安排的;其它原因不适宜在机关工作的。辞退时,按60%至75%的基本工资发给生活费,最多不超过12个月。1995年实行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办法。至1995年,全区国家机关共辞职辞退28人。&&&& 六、干部培训&&&& 新中国成立后,干部培训是人事部门一项经常性工作。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加大了培训力度,实行分级培训。处级以上干部,定期培训;科级干部,按专业进行不定期培训;干部,有计划的培训;提拔处级干部时,进行上网前培训;一般干部以在岗培训为主。培训内容主要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基本理论;本职专业的方针、政策;本专业的业务知识和领导艺术。1992年,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中本着缺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开展了岗位培训。对全区机关打字员和59个单位的120名会计人员也进行了培训考核。&&&& 1994年成立了河北区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对国家行政机关区级(含区级)以下干部进行了行政管理学、行政法、公务员制度基本知识的共修课培训。是年,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实行对拟录用的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初任培训,经1个月培训,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初任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其录用的依据条件之一。同时,还对晋升领导职务人员、专门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和在职国家公务员更新知识的培训。10月,对全区各街、局、公司和区机关各部、委、办,各事业单位的专、兼职文书、档案人员、督查员进行了岗位培训考核。11月,对人事干部进行了目标管理业务培训。为了贯彻落实科技兴区发展战略,完成了“继续教育”2个周期培训,河北区2次被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评为“继续教育”先进区。为了更好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为企业举办了企业管理和大专培训班、计算机培训班、英语培训班、高中文化补习班。1995年,为企业尽快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化,举办了为期3个月的厂长、经理培训班,课程为计算机、现代化管理、会计等7个专业。是年,对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和各街、局、公司的党政办公室主任、秘书,进行了怎样搞好协调、怎样配合领导抓好落实、公文写作等内容的岗位培训考核。
河北区年培训干部统计表
第三节 人才交流
&&&& 1991年初,河北区建立人才交流中心,负责组织河北区的人才与智力交流,定期发布人才需求信息,为用人单位招聘人才,为企业、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咨询服务。人才交流中心每年举办由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流动人员参加的人才交流会议。&&&& 是年5月,召开河北区人才交流洽谈会。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商业各公司等31个单位参加,到会应聘人员2715人,达成意向的117人,人才登记2068人。7月,建立人才库。纳入人才库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中等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具有国家全民身份的在职干部。关系挂靠在区人才库到区、街企业从事工作的,根据本人表现和为企业作出的贡献大小,结合本人的意愿,在为企业工作3~5年内,纳入所在企业的正式编制,也可继续挂靠在区经委,调入人员来去自由,调出时需经过审计。&&&& 1992年10月,召开秋季人才与智力交流大会,各街办企业、区属企业18个单位参加,到会应聘人员761人,达成意向79人,人才库登记613人。1993年4月,召开春季人才与智力交流洽谈会,国营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及驻区办事处、三资企业、区属企业共25个单位参加,应聘人员700人,达成意向的300人,人才库登记572人。1994年8月,召开夏季人才交流洽谈会,教育系统设专场,有20所中等职业学校及中学到会洽谈,应聘人员683人,达成意向183人,人才库登记502人。是年9月,召开秋季人才与智力交流洽谈会,区属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合资企业20个单位参加,应聘人员1398人,达成意向106人,人才库登记1103人。1995年4月,召开春季人才交流洽谈会,有15个单位参加,应聘人员1235人,达成意向427人,人才库登记3648人。
第四节& 目标管理
&&&& 1984年1月,在全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处级企业单位(领导班子)建立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每年对工作人员进行1次考核评比。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情况。考核方法采取定量计分考评,日记实、月小结、季考核、年总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考核实行单位首长负责制。奖惩办法:经年终考核,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奖惩暂行规定》实行。&&&& 1994年1月,设目标管理奖,每月对工作人员目标完成情况进行1次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按月发放目标管理奖。是年还规定: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具有晋职、晋级和晋升职务工资的资格,并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降职,降职后,其职务工资就近就低套入新职务工资档次;连续2年考核为不称职的,按干部辞退制度予以辞退。是年,经考核评比,优秀的459人、称职的3175人、不称职的4人。1995年,优秀的441人、称职的2861人、不称职的1人。
第五节& 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河北区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于1980年,对在工业、农业、科学技术、教育、卫生等各级机关、学术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工程技术、科学研究、教学、医药卫生技术等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的,具有中专毕业以上学历或已取得技术职称的人员给予了确定和晋升科技管理干部技术职称。对从事工程技术、农业技术、科学研究工作和科技管理工作1年以上的“文化大革命”期间入学的大、中专毕业生,经考核测验给予了确定。2次共有385人晋升了各专业的技术职称。1981年,进行了7个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对55名科学技术人员给予套改和晋升。还对工人编制而又从事科学工作的历届大、中专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人员,按照规定和标准进行了考核评定,符合条件的授予了相应的技术职称。&&&& 年,对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进行了评定。1987年,评聘了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1423人。1988年,在区建委和商委系统中,首次对1485人给予了确定专业技术职称,其中高级职称20人、中级职称256人、初级职称1209人。是年,对区属新兴集体企业的会计、统计、工程、卫生技术、幼教、工艺美术6个系列的357名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了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1989年,对区属新兴集体企业的155名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了任职资格。1992年,在企业中,对政治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进行了评定,共评定了286人,其中高级职称12人、中级职称127人、初级职称147人。是年,对区属企业、事业单位的847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了专业技术职务,其中高级职称12人、中级职称178人、初级职称657人。&&&& 1994年1月,将区属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聘任权下放,不再进行职数和结构比例的控制,企业可按照技术工作的需要自主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对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按经费来源划分3种类型管理:实行企业化管理和自收自支的,需经区职改办批准;对财政差额拨款的,在区确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数额内自主设置和聘任;对财政全额拨款的,仍按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专业技术指标的办法,在限额内自主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是年3月,首次在全区事业单位中进行了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并进行了区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评聘范围为参加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的区属企事业单位和1992年以后新建的区属企事业单位。评定的系列和职务设置有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年,共评定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340人、初级职称616人。是年,还对29个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市级职称评定。评定高级职称24人、中级职称33人、初级职称28人
河北区1995年专业人员职称统计表
注:卫生系列不含卫生系统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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