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提到生产力研究怎么样效率 和总产值

关于民国时期工业生产总值的几个问题
作者:〔日〕久保亨
  提要:民国时期一些机构和社会科学工作者曾对当时的工业状况几次进行调查。从现在的研究水平看,这些调查结果如刘大钧所编《中国工业调查报告》、日本方面所做“华北工场统计”和“北支工场统计”仍有加以修正的必要。在此基础上,可以对民国时期的工业生产指数进行新的推算。
  关键词:国民经济史工业普查工业生产指数棉纱生产量
  有关民国时期工业生产总值的资料不是很多,因为那时基本上没有进行过真正意义上的全国性工业普查。但是,民国时期中国社会已开始发生深刻的变化,由于贸易和工商业的发展,经济发展本身要求正确地认识其所达到的水平。出于这种需要,一些政府机构以及社会科学工作者几次进行了工业调查。如果忽视这些调查成果,就不能正确地认识民国时期经济发展的水平。近几年来笔者参加了以日本一桥大学经济研究所为中心的亚洲长期经济统计编制组中国小组工业班的研究工作关于亚洲长期经济统计的研究计划,可参阅刊载于《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年1期的《中国近代经济统计研究的新进展》一文。。中国小组工业班的具体工作是考察民国时期中国的工业调查材料,本文即是这一考察的成果之一。在此提出一些浅见,请各位学者批评指正。
  本文的主要内容:第一,对刘大钧所编《中国工业调查报告》的统计数字加以修正;第二,对日本方面所做的“华北工场统计”和“北支工场统计”的调查进行全面探讨;第三,对民国时期的工业生产指数进行初步推算。
  一对《中国工业调查报告》的修正
  在民国时期的工业调查之中,刘大钧所编《中国工业调查报告》(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资源委员会1937年发行,以下简称《调查报告》)虽然是当时涉及范围最广、最准确的工业普查报告,但是,从现在的研究水平来看,仍然有应该加以修正的地方。
  《调查报告》虽然由资源委员会发行,但实际的调查却是委托刘大钧主办的经济统计研究所进行的。调查的方式是派受过训练的调查人员直接到各工厂去与负责人面谈,调查的结果经过了反复的审查及核算。由于国际关系的原因,调查人员未能对外资企业进行调查,边境各省及日本占领下的东北地区的工厂也没有列为调查对象。另外,兵工厂因资源委员会已“另派人调查”,造币厂“因非工业性质”,故都不在此次调查之列《调查报告》上册,5页。。除此以外,刘大钧对几乎所有符合工厂法的中国资本的工厂都进行了调查,被调查的工厂数共2435家。在当时像这样调查范围之广泛,结果之准确,是其他工业普查所无法比拟的。所以,后来关于民国时期工业总产值的两个著名研究,巫宝三等人的《中国国民所得》和Liu&Yeh(刘大中?叶公嘉)的TheEconomyoftheChineseMainland:NationalIncomeandEconomicDevelopment,STBXSTBZ(PrincetonUniversityPress,1965)也都是依据《调查报告》来进行的。
  但是,这两个研究提出的推算值很不一致。关于1933年关内中国资本工厂的总产值,巫宝三等人的推算是122962亿元,而Liu&Yeh的推算则是177140亿元。利用的资料是相同的,为什么结论差异那么大?最大的原因可能是他们对《调查报告》的统计表所持态度不同。巫宝三等人的推算是以符合工厂法的工厂为对象,根据《调查报告》中册的统计表得出数据的。总共673页的中册把对符合工厂法(即拥有动力设备并且使用工人30人以上)的工厂的调查结果分类整理成14个统计表,即厂地及建筑物、资本组织、资本额及平均存在年月、动力来源、动力机(数量)、动力机(能力)、马达、补助机数量、职工人数、职工薪资、工作时间、民国21年(1932)各种费用及销售产品总值、主要作业机、主要原料、主要产品等。除了“各种费用及销售产品总值”一项外,都是1933年的数字。然而Liu&Yeh的推算则是根据《调查报告》下册的统计表。总共381页的下册的统计表是“为表示各地方工业概况之用”,因而对于调查对象采用了广义的概念。它“不独用新式机械者加以估计,即用新式之原料,或制造方法,或其出品系仿制洋货者,皆加估计”。下册按146个县市分别列出5个统计表(资本与工人、产品总值及销场、主要产品产量、主要原料数量、主要作业机),调查年度都是1933年。因此Liu&Yeh的推算对象包括了符合工厂法的工厂以外的小规模工厂及有些手工业作坊,当然比巫宝三等人推算的要多。
  我们的研究采用了如下的方法:第一,以《调查报告》中册的统计为基准。因为主持该调查的刘大钧本人也认为中册的统计最好、最准确。第二,可以用别的新材料来弥补《调查报告》中册统计的不足,其中比较重要的材料是军事工业工厂的有关统计。第三,在利用《调查报告》下册的统计时,尽可能注意到其中不乏准确的部分。根据刘大钧等人的看法,下册的统计不太准确,但是它毕竟包含了很多符合工厂法的工厂以外的小规模工厂的数字。这对重新推算工业总产值来说,还是很有价值的。
  关于军事工业的统计数字,不仅《调查报告》的统计表里面没有记载,而且其他有关的史料过去也从来没有公开过。所幸的是,1993年出版了内容丰富的《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由兵器工业出版社出版,总共4册。。根据该史料,可以推算出军事工业1933年的生产额是1174万元。因为军事工业是机器工业的一部分,所以1933年机器工业生产额应修改为4 035万元。
  关于《调查报告》下册统计表的使用问题,牧野文夫教授在分析了各类工业的工厂规模及每一个工人的产量之后指出:一般地说,小型工厂每个工人的产量比大型工厂的要低,因此包含小型工厂的下册统计表中的每个工人的产量,应比中册统计表的每个工人的产量低。鉴于此,牧野文夫教授提出应采用下册统计表中的生产额。因为下册统计表包含了很多符合工厂法的工厂以外的小规模工厂的数字,因此比中册统计表包容量大。当然,更理想的办法是不采用下册统计表中的生产额,而参考其他材料,尽量修正中册统计表中的生产额。
  依据我们的推算方法,1933年中国资本工厂总产值为152976亿元(不含东北地区)。而巫宝三等的推算是122962亿元,Liu&Yeh的推算是177140亿元。相比而言,巫宝三的推算过小,而Liu&Yeh的推算则过大。
  二关于《1939年华北工场统计》和《1942年北支工场统计》
  侵华战争期间,日本方面对华北地区的近代工业进行了两次全面调查。第一次调查以1939年时的3157家工厂为对象,第二次是以1942年时的6413家工厂为对象。调查项目包括工厂地址、厂主姓名、企业形态、资本金额、工人人数、生产数量、生产金额、原料使用金额、主要生产设备等,非常详细。印行的工厂名录及统计表分别厚达1300页(第一次调查)和2000页(第二次调查)。日方工业调查的目的是为了继续进行侵华战争,这当然应该否定;但是对其调查的结果,从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的角度来说应予以重视。对于这两次工业调查,汪敬虞教授半个世纪以前曾探讨过汪馥荪(敬虞):《战时华北工业资本就业与生产》,《社会科学杂志》9卷2期,1947年;《战时华北工业资本就业与生产估计》,《中央银行月报》新2卷12期,1947年;《战时华北工业生产指数》,《经济评论》2卷14期,1947年。,除他以外,到现在为止一直都没有其他人对此注意过。
  第一次调查于1940年由华北工场调查委员会实施。该委员会由“北支派遣军”(即侵略华北地区的日军部队)参谋部、兴亚院(推动侵华战争的最高行政机关,1938年成立)华北联络部政务局调查所、日本大使馆经济部、满铁北支经济调查所(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的华北地区调查机关)、北支那开发株式会社(专门从事掠夺华北经济资源的国家企业)、华北交通株式会社资业局、株式会社兴中公司(专门从事掠夺华中经济资源的国家企业)等7个机关组成。这次调查被认为是所谓战时经济力量调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军方的指挥及兴亚院的配合下,动用了很多调查人员。
  调查地区既包括当时的北京、青岛两个特别市,也包括河北(除北京、天津以外)、山东(除青岛以外),以及山西、河南、江苏3省在陇海路以北的区域。至于天津,则使用了1938年满铁的调查结果。总之,调查区域包括日军占领时期的所谓“北支”地区。
  调查时间为1939年全年,工人人数等项目则以1939年末为准。
  调查的对象为“有电动机及10个人以上工人”的工厂。另外,对资本的国籍没有规定。这一点有很重要的意义,因为它意味着调查范围相当大。比如说,刘大钧的《调查报告》中册以符合工厂法的中国资本工厂为对象,调查对象限于“使用动力设备并且雇佣30个人以上工人”的工厂。二者相比,作为战时华北工厂调查对象的工厂数目显然要比《调查报告》多。
  第二次调查是1943年由“北支派遣军”参谋部及驻北京的日本大使馆事务所协作进行的。调查地区除了加上天津以外,同第一次完全一样。调查时间为1942年,调查对象的规定及调查项目几乎没有变更。但企业形态中新设了“军管”工厂一项。这比第一次调查更全面了一些。
  那么,战时华北工厂调查的可靠性如何呢?对此,我们首先将此调查与同时期其他性质相近的调查进行了比较。在青岛,满铁调查部于1939年7月独自进行了工业调查。战时华北工厂第一次调查收集的数据截至1939年12月末。两者虽相差半年,所得的数据却很不一样。按照满铁的调查,青岛的工厂总数是234个,工人总数是33975人;然而根据战时华北工厂第一次调查,青岛的工厂总数是564个、工人总数是39714人。针对二者的差异,我们进行了具体比较。结果发现满铁调查时漏掉的工业和工厂在战时华北工厂第一次调查时则被补上。例如药品制造业、油脂制造业、造纸工业、酿造工业、缝纫工业等,这说明战时华北工厂调查的可靠性,比同时期的满铁调查要高得多。另外,中国方面的调查如何呢?刘大钧所编《调查报告》下册有关1933年青岛中国资本工厂的统计记载,调查过的工厂总数只有140个,工人总数只有9457人,可知调查范围很小。至于该调查报告的中册记载符合工厂法的工厂只有35个。
  第二,在战时华北工厂调查中,第一次调查和第二次调查的可靠性有没有不同?下面以北京食品工业为例对两次调查进行比较。北京食品工业的工厂数从第一次调查(1939)的12家增加到第二次调查(1942)的127家,3年间增加了9倍以上。但是,当我们以第二次调查的工厂名录为基础来寻找1939年以前设立的工厂时,发现第二次调查的127家中,有101家竟是1939年以前设立的,而且这101家中只有11家在第一次调查中有记录。换句话说,第一次调查只收录了北京食品工业中一成左右的工厂。以上不过是以北京食品工业为例进行比较并以第二次调查为基础来进行的。虽说存在不可能进行完全比较的局限性,但仍可以说第一次调查的可靠性很成问题,而第二次调查的可靠性则相对比较高。其实,日方调查人员的骨干冈崎次郎(Okazaki,Jiro)在其总结报告中就曾提到,战时华北工厂第二次调查“还有充分的利用价值”,而此前的各种工厂统计(包括第一次调查)“都没有充分的包容性”冈崎次郎:《NFEC5工业ニ关スル经济调查ノ概要》,《华北调查研究机关业绩综合调查》,1945年。。因此仅仅通过比较第一次调查和第二次调查的结果来讨论这一时期的工业发展没有太大意义。
  历史研究第三,战时华北工厂调查的内容,有没有不足之处?前面提到的日方调查人员冈崎次郎提出了这样一个有意思的问题:在工业分类方法上,战时华北工厂调查采用的是日本的分类方法。“对于生产品种和生产技术跟日本很不一样的华北工厂,这种办法不切合实际”。关于调查对象工厂,战时华北工厂调查采用了工人10人以上的标准。但是“为了概观零星企业生产额很多的华北工业,这种规定不太适当”。关于调查表,战时华北工厂调查使用了日本的工厂调查表的格式。“这也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妨碍了调查本身的正确性”。这些被指出的问题都需要认真考虑。
  总体来说,虽然有以上问题,战时华北工厂调查,特别其第二次调查的结果仍然有很大的学术价值。利用它的调查结果,不但可以深入了解1942年华北地区近代工业的发展水平,而且可以描绘出1933年至1942年中国近代工业的整体形象。下面提出两种推算方法。
  (一)假定刘大钧1933年所得到的华北地区工业生产在当时全国工业生产中所占的比率和1942年相同,而且中国资本企业同外国资本企业的地理分布比率相同,那么用战时华北工厂第二次调查的生产额除以该比率,即可推算出1942年的全国工业总产值(含外资企业)。我们把它用天津工业品价格指数换算成1933年价格,再用章长基(J.K.Chang)的工业生产指数(详见下文)推算出1933年全国工业总产值(含外资企业,但不含东北地区)为218871亿元。表1(见第38页)是这个结果同其他推算结果的比较。
  (二)利用战时华北工厂第二次调查的结果计算出各种规模的工厂的比率,假定它同1933年全国的比率相同,用这一比率来修正只包括大、中型工厂的刘大钧1933年调查的生产额,可以推算出包括小型工厂在内的1933年全国工业总产值(仅含中国资本企业,不包括东北地区),其结果是155891亿元。表2(见第38页)是这个结果同其他推算结果的比较。
  1998年,牧野文夫教授和我对刘大钧1933年的《调查报告》再三加以修订,得出了牧野?久保推算,并且指出巫宝三的推算过小,而Liu&Yeh的推算则过大(详见前文)。现在,我们使用了4家的统计,即刘大钧的《调查报告》、战时华北工厂第二次调查、J.K.Chang的工业生产指数、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等的天津工业品价格指数,提出了新的推算。从表1和表2可以看到,牧野?久保推算和新的推算基本一致。尽管推算时所用的资料和方法完全不一样,但得出的结果却大致相同。这对了解1933年至1942年中国近代工业的整体水平还是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的。
  从统计的可靠性方面来说,这一结果也非常重要。因为这表明上述4家的统计,是互相关联的。我们在进行国民所得推算时,至少可以确认这4家的统计在该时期具有相当的可靠性。
  三工业生产指数
  编制长期经济统计,首先必须正确地推算基准年份的数据,然后需要推算时序列指数。我们已经探讨了基准年份数据问题,现在将对时序列指数的有关推算工作做一初步的研究。
  迄今有关著作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章长基的英文著作(JohnK.Chang,IndustrialDevelopmentinPreCommunistChina,aQuantitativeAnalysys,Chicago:Aldine,1969)。他收集了15个工矿产品生产量的数据,编制了从1912年到1949年的一系列工业生产指数。除了章长基外,并没有其他人从事过这种长期工业生产指数的研究编制。因此不少中国近代经济史著作往往引用他的指数。但是章长基的指数有其局限性。例如,真正的近代工业产品很少(按照联合国的统计标准,15个产品中的工业产品只限于棉纱、棉布、生铁、钢铁、水泥等5个产品),个别产品生产量的数据也不太准确,所以他的工业生产指数的变动不一定和工业经济界的整体变动一致,等等。如果运用最新的研究成果,就可以修正章长基编制的工业生产指数。
  想要修正章长基的指数,棉纱生产量的推算就具有相当程度的重要性,因为在近代工业生产总额中棉纱一直占有20%左右的高比率。所以下文将集中讨论这个问题。过去有关棉纱生产量的统计或推算共有6种,但经过详细地分析之后,我们不得不指出这些统计或推算都有一些不足之处。
  (一)上海市棉纺织工业同业公会筹备会编《中国棉纺统计史料》(以下简称《棉纺史料》,1951年)
  这是对华商纱厂联合会所实施的17次统计调查的结果(原名《中国纱厂一览表》)加以整理后汇总而成的。除了20年代的个别年份阙如外,从1919年到1937年之间基本上每年的统计数字都包含在内。后因日本侵略的影响而未能继续进行调查。直到战后的1947年才又进行了一次调查。
  《棉纺史料》记载各个纱厂每年的生产设备情况和生产量,可以说是与中国棉纺织工业有关的最全面、最系统的生产统计。因此严中平等编的统计史料、章长基的英文著作等等都采用了《棉纺史料》的数据。但是应该注意到它的数据本身也还存在问题:第一,有些年份没有调查;第二,调查对象、时期以及调查项目不统一;第三,有些纱厂自己申报的数据不太准确;第四,日本及英国资本的纱厂往往拒绝申报生产数据;第五,相当数量的纺织兼营工厂没有报告自家织布用棉纱的生产量。
  (二)巫宝三主编《中国国民所得(1933年)》(上下册,中华书局,1947年)
  这本书中对棉纱生产量的统计是在税务署统计的历年换算值(即全国经济委员会属下的棉业统制委员会的统计)之上增加了东北地区的数据。为了得出正确的数据,他们对统计问题做了认真详细的鉴别。但是,令人不解的是,尽管他们提到了纺织兼营工厂的自家织布用棉纱生产量这一重要问题,却仍然使用了并未准确把握纺织兼营工厂的自家织布用棉纱生产量的税务署统计。税务署统计里的棉纱生产量,当然是只限于属于统税征税对象的棉纱,也就是只包括工厂向市场销售的棉纱而不包括自家织布用棉纱。另外,税务署统计本身只有30年代前半期的部分,因而难以用来编制长期时序列指数。
  (三)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科学出版社,1955年)
  该书特点是根据《棉纺史料》的棉花使用量统计而对棉纱生产量进行推算。即假定落棉率平均10%,推算棉花使用量的9/10就是棉纱生产量。用这种推算方法,严减少了纺织兼营工厂的自家织布用棉纱生产量的遗漏,得出了相当高水平的数据。不过,遗憾的是,具有相当可靠性的棉花使用量统计时间只限于年,因而用它来推算长时期生产量的变迁仍然是不够的。
  (四)KangChao(赵岗),TheDevelopmentofCottonTextileProductioninChina,Cambridge:HarvardUniversityEastAsianResearchCenter,1977
  该书对年的棉纱产量统计,由于《棉纺史料》无法利用,故用纱锭年间生产量250磅(大约0625捆)来进行推算;年的部分则是对《棉纺史料》进行修正后的数据,即将未申报工厂的棉纱生产量加上部分纺织兼营工厂的自家织布用棉纱生产量;至于《棉纺史料》没有记载的1923年和1926年,则是使用了前后年份的中间值。赵岗的推算,注意到了方法的一贯性,编制了生产设备统计并以此作为生产量推算的基础,统计时限从1890年到1936年,时间较长。从这几方面来看,赵的推算数据应该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理应受到很高的评价。
  但是他的研究仍然存在重大问题。其中之一就是纺织兼营工厂的自家织布用棉纱生产量的推算对象只限于一两家工厂。例如,根据《棉纺史料》可以估计,1928年被赵岗作为推算对象的只有上海内外棉第九纱厂,1929年也只有上海同兴纱厂。这两家工厂在《棉纺史料》上都只有棉布生产量的记载,棉纱生产量则是零。然而实际上,除了这两家工厂以外,没有申报自家织布用棉纱生产量的纺织兼营工厂相当多。再加上赵岗在根据棉花使用量来推算棉纱生产量时,假定的落棉率是大约17%,这和前述严中平假定的10%相比未免太高了。上述因素都会导致棉纱生产量的推算过小。
  另外,关于年间没有申报的纱厂的生产量,赵岗用每一个纱锭的产量来进行推算,但是他没有注意到《棉纺史料》中生产设备和生产量的统计年份的不同。在用每个工人的产量来推算的年的部分,他采用的工人人数统计可靠性很小。
  (五)高村直助《近代日本棉业と中国》(东京大学出版会,1982年)
  日本近代经济史方面的著名学者高村直助(Takamura,Naosuke)曾经做过在华日资棉纺企业的研究。这本书里,他以《棉纺史料》的数据为基础提出了纺织兼营工厂自家织布用棉纱生产量的推算方法。这一工作首先从挑选应该列入推算范围的工厂着手。其判断标准是:当根据各纺织兼营工厂的棉花使用量及棉纱生产量所计算出的落棉率异常高时,就表明《棉纺史料》中所记载的该厂的棉纱生产量没有包括自家织布用棉纱生产量,即该厂的棉纱生产量申报不足。其推算方法是根据《棉纺史料》中所记载的该厂的棉布生产量来推算在生产这些棉布时所需要的棉纱原料数量。高村采用的标准是一疋(大约40平方码)棉布需要11磅的棉纱原料(棉纱一捆重420磅),然后再加上《棉纺史料》中所记载的该厂的棉纱生产量。
  高村提出的推算方法能够推算出和实际情况相当接近的棉纱生产量。这对正确把握二三十年代,即纺织兼营化扩大时期的棉纱生产量来说很有意义。但需注意的是,他的修正工作只限于在华日资棉纺企业,时间也只限于年。
  (六)丁昶贤《中国近代机器棉纺工业设备、资本、产量、产值的统计和估量》(《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资料》第6辑,1987年)
  作者首先编制出生产设备统计,然后以此为基础,用每一个纱锭的产量来推算了、年这4个年份的棉纱生产量。这个推算方法具有一贯性,而且纺织兼营工厂之自家织布用棉纱生产量也被包括在推算范围。但是由于只推算了4个年份,因而没有形成长期连续统计。另外,关于每一个纱锭的产量数据也使人们产生疑问。这个数据虽然没有被明确提出,但从推算结果来进行倒推的话,可得出如下结论,即1913年每个纱锭的产量是06284捆,1921年是06299捆,1931年是06344捆,1936年是06688捆。但是,即使考虑到生产效率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随着细纱生产的增加,每个纱锭的产量会有相当程度的减少。因此,如果用以上数据来进行推算的话,就不能排除会有过高估算30年代数据的可能性。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棉纺史料》统计表所载棉纱生产量的数据因为最具系统性,故而比较可靠。不过,即使如此也需要对它进行相当多的修正。过去的推算方法,虽然各有所长,但也各有问题。因此必须在参考过去推算方法的基础上,进行新的推算工作。
  我们的推算主要采用了以下方法。1919年以前,以丁昶贤编制的生产设备统计为基础,采用赵岗的推算方法来进行推算。本来还应对各年的生产效率、棉纱支数、开工率等加以考虑,但因为数据不足而未能进行这一工作。年,以《棉纺史料》的统计表为基础,采用高村直助和赵岗的方法来进行推算。
  我们的推算结果如表3(见下页)和图1(见第41页)所示。1919年以前基本和赵岗的推算一致,而年则和高村推算的数据近似。如果和章长基编制的工业生产指数中的棉纱产量数据进行比较的话,对于其年,年,年的部分我们做了上方修正,而年及1930年份则做了下方修正。我们的推算应该比较切实地反映了中国棉纺工业的发展过程!也就是说,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生产急剧扩大,然后作为其反动,20年代前期发生了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20年代中期以后,可以看到生产的恢复和持续性上升;30年代前期,世界经济危机波及中国,棉纺工业界也陷入严重的恐慌状态;年随着经济的恢复,中国棉纺工业也复苏了。
  那么我们对棉纱生产量的新推算,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修正章长基的工业生产指数?虽然我们只修正了一种产品的生产量数据,但从棉纺工业在当时中国的近代工业中占有很大比重这一点来看,其影响是不可低估的。对章长基15个产品工业生产指数的修正结果我们归纳在表4和图2中(均见第40页)。从这两个表、图中可以看出,20年代前期和30年代的数据被做了上方修正。另外,对于制造业5类产品工业生产指数(即棉纱、棉布、生铁、钢铁、水泥的5类产品的生产指数,这是我们用章长基的材料独自编制的)的修正结果我们归纳在表5和图3中(F均见第40页)。基本趋势虽然没有变化,但修正幅度增加了。
  我们的研究所得出结论的意义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所谓战后经济危机,并未导致整个中国工业生产的极大萎缩。章长基原来的工业生产指数显示了1922年的工业生产急剧下降。与此相反,我们修正后的指数则表明1923年并无严重的生产停滞。因此,章长基的指数很可能对战后经济危机做了夸大的描述。第二,摆脱了30年代经济危机之后的1936年,生产的恢复是相当明显的。章长基原来的指数仅显示出与经济萧条的年相比1936年略有回升。不过我们修正后的指数则清楚显示年增长率为10%以上。应该说,这是符合1935年币制改革后经济迅速复苏的事实的。第三,我们修正后的指数与中国学者对上海近代工业的新推算参见徐新吾、黄汉民主编《上海近代工业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8年)。相比,两者的基本趋势是非常一致的。比较的结果如表6和图4(均见第41页)所示。这一事实也具有说服力。
  本文提出的推算都只是目前的阶段性研究结果,并非最终结论。为了使民国时期工业生产指数精密化,我们将继续对棉纺工业以外其他工业产品的生产量做更多的整理工作。对生产额较大的面粉工业、烟草工业、缫丝工业等,还将设法利用生产设备统计或者对外贸易统计,以编制长期生产量推算。不过因为推算的准确度有限,仍需加以慎重的判断。我们衷心希望和各国专家学者进行合作,以顺利完成这一研究项目。
  表4 15项产品生产指数
  图1棉纱生产量推算图WTBZST
  (责任编辑:马忠文)
整理者:绝情谷&&2009年3月新桥公司来料加工业人均产值突破一万二千元--广西华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Power By
&&& 新桥讯(通讯员& 朱南年)2014年,新桥公司通过各种措施强化企业的内部管理,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大力发展经济,全年完成来料加工产值5023.2万元,全员人均累计产值达到了12206元,超出“万元单位”的目标任务的22.1%,比去年人均提高了2442元,创造了全年人均产值的新高。
&&& 从2013年开始,新桥公司解放思想,勇于创新,采取各种措施大力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人均累计产值也达到了9764元的新高,但还是未达到万元的水平。为了进一步提高效率,2014年公司根据实际,在往年的基础上提出了实现“万元单位,1.2万元车间”的目标任务。为了完成目标任务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提高生产效率,提出了“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效益”的口号,通过人事调整,落实实惠向基层倾斜的政策等措施提高员工积极性,通过开展生产竞赛,加大奖罚的力度,提高积极性,通过推行生产现场“7S”管理,推行以车间为“基本管理单元”的管理模式,在19个车间设置生产管理员,强化现场管理,通过抓技改,发挥科技的力量,投入资金购自动化埋夹机和挂件自动流转生产线,特别是在引进400台全自动毛织机,加快产业优化升级,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同时公司还根据实际,采取各种措施深挖人力潜力,提高全员人均产值。经过一年的努力,全员累计人均产值已达了12206元,比上年提高了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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