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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享受多项税收优惠政策
1994年我国税收改革以后,特别是1998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以来,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一,新办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和商贸企业(不含批发和批零兼营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的,并且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过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在3年之内免征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新办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不到30%的,每安置1%,减免企业所得税2%。
第二,现有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和商贸企业(不含批发和批零兼营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的,并且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过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在3年之内每年减征30%的企业所得税。
第三,国有企业主辅分离新办的经济实体符合下述条件:必须是利用本企业的“三个资产”新办的实体;新办的经济实体是独立核算的,产权清晰,并且逐步实现产权的多元化;吸纳本企业富余人员要达到30%以上;安置的富余人员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原有的企业要与富余人员变更合同,富余人员与经济实体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四,对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第五,适当提高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起征点。小型五金加工业能减免税吗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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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开发区王女士致电民情专递反映:今年初,她与丈夫在开发区租赁了100平方米场地,做数控加工,有6台设备,两三个人操作。近日,一位税务工作人员上门要求她办理纳税手续。她说,最近看到媒体报道,像她这样的小企业是可以免税的,更何况,她与丈夫都是国有企业转制下岗失业人员,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她问:小型五金加工业能减免税收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这两个问题,记者从市税务部门了解到:根据税收有关政策,经营规模不论大小,都应办理税务登记证。办证后税务工作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小规模经营户的各种经营情况和销售加工收入情况进行核实,并确定每月纳税数额。为了扶持微小经营户发展,现税务部门规定,月销售或加工收入2万元以下的,免征税收。对小规模五金加工行业,月加工收入超过2万元的,征收增值税,税率为3%,征收定期定额个人所得税,附征率为1.6%,征附加税费为0.36%,共计征收税率约5%。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期限为日至日,以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之日起作为享受优惠政策起始时间。税收优惠政策在日未执行到期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五金加工行业的劳动所得可按一定比例减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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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人员再就业享受多项税收优惠
.cn 日12:51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8月14日电(记者李江泓、林红梅)1994年我国税收改革以后,特别是1998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以来,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一,新办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和商贸企业(不含批发和批零兼营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的,并且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过
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在3年之内免征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新办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不到30%的,每安置1%,减免企业所得税2%。
  第二,现有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和商贸企业(不含批发和批零兼营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的,并且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过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在3年之内每年减征30%的企业所得税。
  第三,国有企业主辅分离新办的经济实体符合下述条件:必须是利用本企业的“三个资产”新办的实体;新办的经济实体是独立核算的,产权清晰,并且逐步实现产权的多元化;吸纳本企业富余人员要达到30%以上;安置的富余人员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原有的企业要与富余人员变更合同,富余人员与经济实体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四,对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第五,适当提高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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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作者:更新日期: 01:42:22来源: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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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文件
浙地税法[1999]9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一、社区居民服务业的具体免税范围,除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9]43号所列举的项目外,还包括为社区居民提供的下列服务:
(一)提供停车服务;
(二)治安巡逻服务;
(三)绿化保洁服务;
(四)家庭管道疏通。
各地如需再增加免税项目的,须报经省地税局批准。
二、对下岗职工个人、个体工商户(业主为下岗职工,下同)或者下岗职工人数占企业总人数的60%以上的企业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营业收入,免征营业税的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一)下岗职工个人自下岗职工证明在市、县地税局备案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二)个体工商户或者下岗职工人数占企业总人数60%以上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上述纳税人在办理免税事项时,须逐年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有关材料,报经市、县地税局审批后,可免征营业税。
三、对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一)对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业主为下岗职工)的经营所得,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办理免税事项时,须逐年提出申请,并附有关材料,报经市、县地税局批准后,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对从事独立劳务服务的下岗职工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自其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主管地税机关应对符合条件的下岗职工发给《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劳务报酬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证明单》,证明单的格式由各市、县地税局自定。支付免税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单免予扣缴个人所得税。
四、对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可以比照本通知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五、各市、县地税局应将各自审批情况(包括免税项目、免税收入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税金等),每年汇总一次,于次年1月底前将免税情况汇总上报市、地地税局,各市、地地税局应于2月10日前汇总上报省地税局有关税政处。
六、各地应对照政策认真做好审批工作,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对未列举的项目及其他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按规定征税。
七、本通知的执行时间为日至日止。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停止执行。
&&主送:各市、地、县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直属二分局、外税分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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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来源:互联网收集 13:07:30
哪些纳税人可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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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与企业所得税分属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征管的,统一由企业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局按前款规定的办法预核定企业减免税总额并将核定结果通报当地国家税务局。年度内先由主管地方税务局在核定的减免总额内每月依次预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小于核定的减免税总额的,县级地方税务局要在次年1月底之前将企业实际减免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剩余额度等信息交换给同级国家税务局,剩余额度由主管国家税务局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企业所得税减免程序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3.企业在认定或年度检查合格后,年度终了前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在人员变化次月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一)、(二)项的规定申请认定。对人员变动较大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可按前两款的规定调整一次预核定,具体办法由省级税务机关制定。  企业应当于次年1月10日前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实际)工作时间表》补充申请减免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通知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重新核定企业年度减免税总额,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实际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情况,为企业办理减免企业所得税或追缴多减免的税款。  企业年度减免税总额的计算公式为:企业年度减免税总额=∑每名下岗失业人员本年度在本企业实际工作月份÷12×定额。  4.第二年及以后年度以当年新招用人员、原招用人员及其工作时间按上述程序和办法执行。每名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税收政策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专业财税资料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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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财务人员一般希望知道企业所在行业一般增值税税负率大致是多少,可以做为企业的参考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这些信息只能是税务局内部才知道,不提供给企业.中国财税网现提供部分行业的增值税税负率给大家!如下示:
保险柜只能由出纳员开启使用,非出纳员不得开启保险柜。如果单位总会计师或财务处(科、股)长需要对出纳员工作进行检查,如检查库存现金限额、核对实际库存现金数额,或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开启保险柜的,应按规定的程序由总会计师或财务处(科、股)长开启,在一般情况下不得任意开启由出纳员掌管使用的保险柜。
账户分析方法的特点是不先审查报表和凭证,而是直接在账面上审查,以便发现可疑账项,为进一步审查提供线索。
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可以简称为联合办证,是指纳税人只向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一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由受理税务机关核发同一份加盖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印章的税务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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