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丰田汽车金融公司司。收到被投资公司发放的现金股...

初级会计(会计实务)模拟试题题库
本试题来自:(2014年初级会计(会计实务)模拟试题,)简单单选:一、单项选择题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应确认为( )。
A.资本公积
B.营业外收入
C.财务费用
D.投资收益正确答案:有, 或者 答案解析:有,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单项选择题:()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依据是(
A.填制的程序和用途
B.反映业务的内容
C.取得的来源
D.填制方式答案:有,答案解析:有,单项选择题:()品种法下,产品成本明细账是按照(
A.产品品种
B.产品的生产步骤
C.产品的生产批别
D.产品的投产期间答案:有,答案解析:有,
初级会计(会计实务)模拟试题最新试卷
初级会计(会计实务)模拟试题热门试卷寄l有P禹投Y管理有限公司代表SHARP YEARS LIMITED及HUGO LUCKY LIMITED提出 以收INCUTECH INVESTMENTS LIMITED之全部已l行股份 (SHARP YEARS LIMITED及HUGO LUCKY LIMITED及 彼等之一致行尤耸恳咽召蛲馐召叱) 之制性ol件F金要s 之C合文件 及 (2) 委任董事要约人及本公司之财务顾问_(00356)_公告正文
寄l有P禹投Y管理有限公司代表SHARP YEARS LIMITED及HUGO LUCKY LIMITED提出 以收INCUTECH INVESTMENTS LIMITED之全部已l行股份 (SHARP YEARS LIMITED及HUGO LUCKY LIMITED及 彼等之一致行尤耸恳咽召蛲馐召叱) 之制性ol件F金要s 之C合文件 及 (2) 委任董事要约人及本公司之财务顾问
公告日期: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联合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联合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
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联合公布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IncutechInvestmentsLimited股份之邀请
SHARPYEARSLIMITED
HUGOLUCKYLIMITED
INVESTMENTSLIMITED
(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
(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56)
(1)寄发有关禹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SHARPYEARSLIMITED及HUGOLUCKYLIMITED提出
以收购INCUTECHINVESTMENTSLIMITED之全部已发行股份
(SHARPYEARSLIMITED及HUGOLUCKYLIMITED及
彼等之一致行动人士已收购或同意收购者除外)
之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
之综合文件
(2)委任董事
要约人及本公司之财务顾问
寄发综合文件
综合文件连同接纳表格已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七日根据收购守则寄发予股东。
董事会欣然宣布,董事会已委任梁景裕先生、梁治维先生及陈令先生为执行董事;马进
辉先生及陈佩君女士为非执行董事;以及劳志明先生及夏旭卫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由
二零一四年七月七日起生效。
独立股东务请在决定是否接纳要约前,细阅综合文件及接纳表格,包括独立董事委员会就
要约致独立股东之推荐建议,以及华富嘉洛就要约致独立董事委员会之意见函件。
谨此提述IncutechInvestmentsLimited(「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九日刊发之通函(「该通
函」),以及本公司与SharpYearsLimited及HugoLuckyLimited(「要约人」)於二零一四年六
月三十日刊发之联合公布。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
寄发综合文件
载有(其中包括)要约之详细条款、要约之预期时间表、禹铭函件、董事会函件、独立董事委
员会函件(当中载有其致独立股东之推荐建议)及华富嘉洛函件(当中载有其就要约致独立董
事委员会之意见)之综合文件,连同接纳表格已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七日根据收购守则寄发予
要约之预期时间表
要约将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七日起可供接纳,并将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下午四时正截
止,除非要约人根据收购守则修订或延长要约,而在该情况下,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作出公
要约之预期时间表如下:
二零一四年
综合文件及接纳表格之寄发日期及
要约之开始日期(附注1)......................................七月七日(星期一)
接纳要约之最後时间及日期(附注2).................七月二十八日(星期一)下午四时正
要约之截止日期(附注2).....................................七月二十八日(星期一)
在联交所网站登载有关要约结果之
公布(附注2).............................不迟於七月二十八日(星期一)下午七时正
寄发根据要约所接获有效接纳之
股款之最後日期(附注3)......................................八月六日(星期三)
要约为无条件,於综合文件寄发日期作出,及於该日及自该日起直至要约之截止日期为止可供接纳。
接纳之最後时间及日期将为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星期一)下午四时正,除非要约人根据收购守则修
订或延长要约。要约人及本公司将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星期一)下午七时正前透过联交所网站联
合刊发公布,说明要约是否已修订、延长或届满。倘要约人决定延长要约,而该公布并无注明下一个截
止日期,则将於要约截止前透过刊发公布向尚未接纳要约之独立股东发出最少14日之通知。
根据要约应付之代价(经扣除卖方从价印花税)之股款将尽快以平邮方式寄交接纳之独立股东,惟於任何
情况下均须於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秘书商务有限公司接获所有使该独立股东根据要约作
出之接纳完整及有效之有关所有权文件日期後七个营业日内支付。
要约之接纳不可撤销,亦不得撤回,除非出现综合文件附录一「撤回权利」一节所载之情况。
本联合公布所载之所有日期及时间均指香港日期及时间。
董事会欣然宣布,董事会已委任梁景裕先生、梁治维先生及陈令先生为执行董事;马进辉
先生及陈佩君女士为非执行董事;以及劳志明先生及夏旭卫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由二零
一四年七月七日起生效。新董事之简历载於下文各段:
梁景裕先生(「梁景裕先生」),37岁,於金融服务业拥有逾14年经验,包括三年投资银
行经验及十年私募股权投资及资产管理经验。梁先生为两间资产管理公司(即JKCapital
ManagementLimited(前称MYMCapitalLimited)及AsianAssetManagementLimited)之负责
由二零零七年三月至二零一零年五月,梁先生亦为慧德投资有限公司(前称鼎洋投资有限公
司,股份代号:905)之执行董事,由二零零七年七月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彼亦为开明投资
有限公司(股份代号:768)之执行董事,该等公司均於联交所主板上市。由二零零八年七月
至二零一零年六月,彼亦为联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前称大中华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及快意节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032)之执行董事。
由二零零八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一月,梁先生为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第一天然食品有限
公司(「第一天然食品」,其後改名为博华太平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076)之独
立非执行董事。於梁景裕先生出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之任期内,第一天然食品於相关时间主要
从事多种农产品及海鲜食品产品之加工及贸易。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七日,联席及个别临时清
盘人获委派予第一天然食品,而诚如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所公布,其已根据公司条例
(当时之香港法例第32章)第166条进行债务偿还安排。有关偿还安排由香港法院及百慕达
法院分别於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六日及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八日批准。临时清盘人其後已於二零
一二年九月四日被解除职务,而第一天然食品之股份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六日在联交所恢复买
卖。梁景裕先生其後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梁先生於一九九九年於澳洲墨尔本大学毕业,持有商学士学位,主修经济及金融学。彼自二
零零三年为美利坚合众国特许金融分析师。梁先生为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之负责人
员,可进行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
受规管活动。
於本联合公布日期,梁景裕先生并无与本公司订立任何服务合约。
於本联合公布日期,梁景裕先生於第二要约人之全部已发行股本中拥有权益,而第二要约人
则於987,500,000股股份中拥有实益权益。
梁治维先生(「梁治维先生」),38岁,於企业融资、资产管理、直接投资及物业投资及发展
拥有逾16年经验。彼亦获地产代理监管局颁发牌照。梁先生为华禹之董事及负责人员,由
二零零九年三月至今,华禹为本公司之投资经理。由二零零七年三月至二零一零年五月,彼
获慧德投资有限公司(前称鼎洋投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05)委任为执行董事。梁先生於
一九九七年七月加入禹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由二零零八年五月至二零一零年二月获委任
为负责人员。禹铭为新工投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66)之投资经理。
由二零零八年七月至二零零九年十月,梁先生获委任为联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凡中国控股
有限公司(前称大中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快意节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032)之执行董
梁先生於香港大学毕业,持有工商管理(会计及金融)学士学位。彼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
牌可进行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
自二零零三年起为代表,并由二零零八年五月至今为负责人员。由二零零八年五月至二零一
零年二月,彼亦获发牌可进行第1类(证券交易)。
於本联合公布日期,梁治维先生并无与本公司订立任何服务合约。
先生(前称陈
()「陈先生」),43岁,於投资组合管理及投资研究拥有逾14年经验。
彼自二零零四年为MaunaKaiCapitalPartners(HongKong)Limited之执行合夥人及负责人员。
陈先生亦为新能源公司SymbiorEnergy之共同创办人,该公司於泰国拥有分布式太阳能发电
厂项目计划及於中国拥有生物质原材料供应业务。於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四年,陈先生曾任
香港科技大学金融系助理教授,於二零零四年至二零零六年为金融系客席副教授。於二零零
九年至二零一三年,彼亦为一间专为发展中国家提供顾问服务之非牟利公司《北苑经济学顾
问公司》(NorthYardEconomics)之顾问。
陈先生为二零零三年出版之《金融经济学杂志》(theJournalofFinancialEconomics)Fama-DFA
PrizeoftheBestPapers之得主。彼亦为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之研究员,并为香港公益
金入会、预算及分配委员会成员。陈先生获哈佛大学授予经济学博士,主修金融经济及量化
方法。彼分别获哥伦比亚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及芝加哥大学授予文学士学位(均为经济学)。彼
为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之负责人员,可进行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
产管理)受规管活动。
於本联合公布日期,陈先生并无与本公司订立任何服务合约。
马进辉先生(「马先生」),43岁,於私募股权投资方面拥有逾12年经验,现为Delta-Think
(HK)Ltd之投资总监,该公司向企业提供公私营行业之业务扩展意见。马先生自二零零八年
起为JLAdvisory(Shanghai)Co.,Ltd之创办合夥人及业务发展总监,并自二零零一年起为兆
高投资有限公司之董事。彼曾於香港、中国及新加坡参与多项投资项目,包括有关(i)涉及与
一间香港上市公司进行共同投资之生物技术项目;(ii)一间新加坡先进资讯科技平台公司;及
(iii)位於中国及印尼之房地产项目。
马先生於一九九三年持有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之管理科学学士学位。
於本联合公布日期,马先生并无与本公司订立任何服务合约。
於本联合公布日期,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马先生被视为透过其配偶何凯儿女士(「何女士」)
於427,500,0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何女士於LongSurplusInternationalLimited之已发行股本
中拥有约66.6%权益,而该公司则於SharpYearsLimited(於本联合公布日期为主要股东)之
已发行股本中拥有50%权益。
陈佩君女士(「陈女士」),47岁,为企业银行家,拥有逾10年经验,并曾任职多间主要欧洲
银行,包括荷兰合作银行、荷兰银行、富通银行,并为该等银行设立欧洲业务部,以向进军
中国之欧洲企业提供支援。期间,彼为香港富通银行欧洲银行之主管及监督以欧洲作为基地
之公司之企业融资。
於二零零二年,陈女士开展其公司SINOVA,为进军中国市场之投资者提供意见及支
援,在三个国家之办事处聘用逾40名专业人士。於二零一零年,荷兰金融集团ANT收购
SINOVA,而陈女士留任SINOVA行政总裁一职直至二零一二年九月。期间,陈女士於
SINOVA为中国之项目向其欧洲顾客提供多项直接投资意见,并获得中国投资环境及相关事
宜之专业知识。
彼现为Delta-Think(HK)Ltd之创办人兼行政总裁,该公司为企业提供公私营行业之业务发展
意见;亦为HTStrategyLtd之创办人兼副主席,该公司於香港、中国、欧洲及其他新兴市场
提供业务策略顾问及财务管理服务。陈女士亦为ChinaBusinessClub之创办人兼主席,该会
为一个荷兰企业决策人之社交网络组织,旨在协助企业在中国发展及壮大其业务。
陈女士在中国及香港获得多个奖项。於二零一零年,彼获新华社新华《经济参考报》社及中国
商务部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颁发「中国经济发展杰出贡献人物」。於同年,彼亦获中国
女企业家协会选为「中国百名杰出女企业家」之一。於二零零六年,彼於荷兰国泰航空公司中
国商务颁奖礼中荣获「香港闪亮之星」。
陈女士一向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并於香港总商会、香港荷兰商会、深圳市服务贸易协会及荷
兰鹿特丹经济发展智囊团等多间机构担任谘询职位。
陈女士於一九九一年於荷兰鹿特丹商学院毕业,持有银行及保险学士学位。
於本联合公布日期,陈女士并无与本公司订立任何服务合约。
於本联合公布日期,陈女士於FameImageLimited实益拥有70%权益,该公司拥有第一要约
人已发行股本之50%权益,而第一要约人则於427,500,000股股份中拥有实益权益。
劳志明先生(「劳先生」),49岁,为香港高等法院律师,於私人执业方面拥有逾18年经验。
劳先生现为屈汉骅律师事务所之顾问,於银行业方面拥有6年经验,并获选为特许银行学会
於二零一零年十月至二零一四年四月期间,劳先生为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中国投融资集团有
限公司(股份代号:1226)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劳先生持有香港大学社会科学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以及中国西南政法大学之中国法律
於本联合公布日期,卢先生并无与本公司订立任何服务合约。
夏旭卫先生(「夏先生」),64岁,自二零零七年起为阿姆斯特丹TMFGroupBV之全球业务
发展总监,TMFGroupBV为於超过80个国家透过逾130间全资拥有办事处向国际公司提供
高端行政外判服务之供应商。彼於二零零六年获委任为海牙经济事务部属下荷兰外商投资局
(NFIA)主任。NFIA负责为荷兰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於二零零二年,彼获委任为荷兰王国驻
上海总领事,兼顾江苏、浙江及安徽各省,同时亦为比荷卢贸易协会之顾问局成员及着名首
席执行官午餐会之创办人,该会由荷兰上市公司驻中国之首席执行官组成。
由一九九七年至二零零二年,夏先生先後担任荷兰王国驻香港及澳门总领事,并为香港荷兰
商会顾问局主席。於一九九三年,彼为荷兰外务部属下机构鹿特丹之从发展中国家进口促进
中心之董事总经理。於一九八九年,彼出任印尼荷兰协会主任,彼获委任为鹿特丹港市代理
及印尼国家及双边商会主席。
夏先生於一九八六年获委任为耶加达荷兰王国大使馆之商务参赞兼经济科主任。彼亦曾於罗
马、卢萨卡及波恩大使馆任职。夏先生现时亦为国泰航空中国贸易奖及多个与远东有连系之
机构及组织之顾问局成员。彼於二零零八年四月获委任为荷兰贸易推广协会之董事会主席,
以及於二零零八年六月获委任为荷兰金融中心中国工作小组主席。此外,彼亦为Nyenrode
University国际指导委员会成员及全球最大电信基建供应商之一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之前任欧
洲公共事务总顾问。
夏先生持有荷兰UniversityofUtrecht之法律学位。彼获西班牙巴塞隆纳EuropeanUniversity
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於本联合公布日期,夏先生并无与本公司订立任何服务合约。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联合公布日期,梁景裕先生、梁治维先生、陈先生、马先生、陈女
士、卢先生及夏先生各自并无於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
定之任何权益,或於过去三年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位,或任何其他重大委任或资
格,或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或控股股东有任何关系。
除本联合公布所披露者外,董事会并不知悉就委任梁景裕先生、梁治维先生、陈先生、马先
生、陈女士、卢先生及夏先生而言与彼等各自有关之事宜或资料须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垂注,
或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之任何规定须予披露之任何资料。
董事会热烈欢迎梁景裕先生、梁治维先生、陈先生、马先生、陈女士、卢先生及夏先生加入
独立股东务请在决定是否接纳要约前,细阅综合文件及接纳表格,包括独立董事委员会就要
约致独立股东之推荐建议,以及华富嘉洛就要约致独立董事委员会之意见函件。
承董事会命
承董事会命
SharpYearsLimited
HugoLuckyLimited
IncutechInvestmentsLimited
香港,二零一四年七月七日
於本联合公布日期,第一要约人之董事包括何凯儿女士、黎翠霞女士、吴伟鸿先生及陈佩君
女士,彼等愿就本联合公布所载资料(有关第二要约人、本集团、卖方及任何彼等之一致行
动人士者除外)之准确性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彼
等所深知,於本联合公布发表之意见(第二要约人、本集团、卖方及任何彼等之一致行动人
士所发表者除外)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後始行达致,且本联合公布并无遗漏其他事实,足以令
致本联合公布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於本联合公布日期,第二要约人之唯一董事为梁景裕先生,彼愿就本联合公布所载资料(有
关第一要约人、本集团、卖方及任何彼等之一致行动人士者除外)之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
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彼所深知,於本联合公布发表之意见(第一要约人、本集
团、卖方及任何彼等之一致行动人士所发表者除外)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後始行达致,且本联
合公布并无遗漏其他事实,足以令致本联合公布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於本联合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董达华先生及邬镇华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郭明辉先生、萧兆龄先生及李铭清先生。董事愿就本联合公布所载资料(有关要约人及任何
彼等之一致行动人士者除外)之准确性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
後,确认就彼等所深知,於本联合公布发表之意见(要约人及任何彼等之一致行动人士所发
表者除外)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後始行达致,且本联合公布并无遗漏其他事实,足以令致本联
合公布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
建议及投诉热线:021-&&&&
证券投资咨询资质:上海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 编号:ZX0064
&沪ICP证:沪B2-&&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财务与会计模拟试题题库
本试题来自:(2010年财务与会计模拟试题,)单项选择:一、单项选择题甲公司于日从证券市场购入A公司股票60 000股,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每股买价8元(其中包含已宣告发放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0.5元),另外支付印花税及佣金 5 000元。日,甲公司持有的该股票的市价总额(公允价值)为510 000元。 日,甲公司出售A公司股票 60 000股,收入现金540 000元。甲公司出售该项金融资产时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元。A.30 000B.60 000C.85 000D.90 000正确答案:有, 或者 答案解析:有,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是(
)A.偿还应付账款支付的现金B.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C.对外转让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D.分配现金股利支付的现金答案:有,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不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单独填列的是(
)。A.净利润B.公允价值变动收益C.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D.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答案:有,
财务与会计模拟试题最新试卷
财务与会计模拟试题热门试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金融公司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