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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维财金”涉嫌非法经营黄金获利2.68亿元被起诉
新华网长沙5月24日电(记者禹志明)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黄金案5月21日在长沙开福区法院开庭审理,检方以“非法经营罪”为由对楚维等10人提起公诉。
经营产品被称为“维财金”的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展代理商数百,在业界赫赫有名,总经理楚维身家上亿。据了解,2012年1月1日公安部挂牌督办,长沙警方正式对维财交易所涉嫌非法经营黄金期货犯罪进行立案侦查。数据表明,维财交易至少产生单边交易额6000亿元,手续费8.88亿元。
开福区检察院诉称,2010年2月,楚维、赵丹出资2000万元,注册成立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楚维占股60%,赵丹占股40%,法人为楚维。公司成立后,楚维购买了“大宗贵金属订立转让系统”,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和许可的情况下,建立“维财金”黄金电子交易平台,采用电子集中交易、标准合约、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和强行平仓等变相期货交易的手段,非法从事变相黄金期货交易,非法获利268270438.61元。
检方认为,被告人楚维等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期货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10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其中,被起诉的另外8人分别是2名公司成员和6名代理商。
】【】【】  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简称:维财金)所从事的大宗商品网上交易平台完完全全是个骗局,骗取百万民众,骗取千亿资金,其诈骗性质已经得到了业内专业人事和专家的一至认可,网上揭露与声讨其犯罪行为的文章铺天盖地,其总经理及法人在今年元月份被拘捕;但是,此案侦查接近三个月了,对维财金诈骗案中最重要的犯罪环节各省代理商,未见公安部门对其采取任何措施与行动,使所有受害人百思不得其解。   维财金“传销”式扩张,运作不足1年时间,便招揽个人投资者37万余人,涉及27个省市,分支机构达400余家。湖南维财的架构由交易所总部、省级会员、市级会员、县级会员、个人投资者构成。交易所和各个级别的会员结成利益共同体。这是一种金字塔型的“传销”模式。维财金疯狂扩张,其速度之快,除了楚维本人的歹毒设计之外,各省市代理商的贪婪和为虎作伥,从中起了关健作用。而浙江杭州大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则是这些代理商中的超级代理,是维财金诈骗案中最大实施者、落实者兼加害者。也是坑害老百姓最大、最苦的省级代理。   在维财金“传销”式扩张的27个省市中,浙江杭州大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充当其马前足,跑得最快,“传销”扩张速度也是最快的一家,维财金在全国共有四百余家代理商,仅浙江省一省,就有大小代理商100多家。在来自全国的受害人中,有七成是被浙江杭州大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各级代理吹拉拐骗进维财金炒作平台的。为了骗取被害人的资金,他们配合维财金作虚假宣传,隐瞒真相,不择手段,采取各种方式,骗被害人开户、入金、交密码;然后在被害人的炒作帐号上拼命的刷单,捞取他们的手续费。使你的资金,几万元、几十万元、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在极短的时间内都变成了他们的手续费,或成为亏损,全部进入了维财金及浙江杭州大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这些代理人的腰包。他们看到只要拉一个人开户,就能骗取极大的利益;到了只要你同意报一个名字、身份证号码及网银帐号,就能给你开户的地步。因为其它的一切手续,他都可以给你代办,合同也可以给你代签,甲、乙双方,全由它甲方一方代签搞定。经了解,在浙江杭州大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户的炒家,有百分之九十的人没有见到需要开户人签字的合同文本其及它五个需要开户人签署的文件。他们为了骗取入户人的钱财,到了不顾一切的地步,当然也不顾什么《合同法》及诈骗罪行了。   浙江杭州大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旗下代理商对维财金骗局的落实和“加害”,获得了丰厚的回报。维财金利润分成的模式同样效仿传销模式,其中省级代理商70%(业绩好可达75%),市级50%。省市级代理商为了将网络尽快扩大,从自己的分成中拿出30%贴给业务员,若是客户介绍朋友可提成40%。据传,浙江杭州大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仅十月、十一月这两个月,就分别获得了维财金的“分红”、实质是赃款各一亿元人民币。测算其去年在维财金分得的赃款有五亿元以上。   被浙江杭州大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诱骗开户的被害人遍布全国,近的有浙江本省和福建省,远的有新疆、甘肃、吉林、黑龙江哈尔滨。还有湖北、湖南、江西等都是被浙江杭州大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坑骗的重灾区。害得受害人流离失所,妻离子散者不计其数。深圳有位亏了80多万的受害人选择了自杀;黑龙江一位26岁的小伙子要割腕自尽,幸亏被害人发现得快;福建的一位受害人天天身上带了氰化钾;而另一位被骗了一千多万的被害人被害得从此只能隐姓埋名地度过余生了。   浙江杭州大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充当维财金的走狗和最得力帮凶,是维财金诈骗案的最大支撑腿,同维财金一样,犯下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骗取他们巨额财产”的诈骗罪罪行。完全应当与本案主犯楚维一起,被绳之以法。   浙江杭州大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黄新科)及其下属杭州通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386.法人代表:高健民 )等法人获取的赃款(手续费)当在千万元以上,有的可能过亿元人民币。目前他们都是维财金诈骗案的重大嫌疑人。他们完全应当被绳之以法,并对受害人作出全面赔偿。   虽然公安机关目前没有对浙江杭州大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黄新科及其下属杭州通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高健民等人进行收押,相信,在几十万受害者的维权声浪中,为期不会太远。   需要提醒的是:在浙江杭州大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黄新科及其下属杭州通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高健民等目前还在逍遥法外时,请广大民众注意与其保持距离,特别是注意保持与其经济上的距离   维财金受害者王先生QQ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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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河南省新乡市王先生,日至11月30日期间遭受投资欺骗,蒙受重大经济损失(66745.9元包括出入金手续费)及精神损失。  事情经过:  9月底一个电话号码为的电话联系上我,打电话的人自称叫李珞(又叫李兴月)QQ呢称为野渡,资料显示为21岁,女性,祖籍是黑龙江哈尔滨人,现在浙江杭州市,是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驻浙江省代理处的一个业务员,并且说了炒黄金的很多优势,和上海黄金交易所、和天通金相比较手续费用低,并给我QQ传来了两份文件,一份是维财金、一份是维财金常胜之道,并让我在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网站上下载了一套交易软件,并简单教会了我使用方法,并且让我提交了身份证照片,只是用手机照的,清晰度不高,和工商银行开通网上银行的银行卡号,这些资料对入市的高风险及高昂的交易手续费只字不提,她使我在完全不知道黄金交易高风险及高额手续费的情况下就违规给我开了户,前几天交易还比较顺利,后来就老赔钱,她和我联系后,知道了这个情况,说我们这儿有很多的操盘老师,你的水平有问题,让老师帮你操作,很快就可以帮你把损失弥补回来并且给你赚钱,我们老师都是免费服务的,他们挣的是佣金,而且工资和业绩挂钩,如果谁帮客户挣的钱多,谁的客户就多,他的业绩就好,佣金就多,就这样我口头委托李珞,让她帮我找一个人来操作,好迅速把损失弥补回来,她很快说给我找了一个姓刘的老师,说在老师操作期间你如果想看帐户的话让和她联系,不联系的话不让上,其实也登录不上,因为他们把密码给修改了,她说你放心吧,结果从10月24号下午六点到10月25号,仅仅一天多的时间将近九千元钱就给我爆仓了,到目前为止已经亏损了三万六千元钱了,我一心想将损失弥补过来,后来我又往帐户里入金,结果还是亏损,业务员李珞又和我联系,说这次帮我找一个水平比较高的操盘老师,姓吴,还把他操盘的一些截图给我发过来,我看了以后,觉得吴老师确实操作得不错,而且还和我通了电话,说明年天暖和了让我到杭州市去找他们玩,就这样,我放松了警惕,我把密码和帐户通过手机发短信的方式给了李珞,李珞又给我回短信,说她已经把帐户委托给吴老师操作了,你就放心吧,当时是11月28号,李珞还让吴老师和我通了电话,电话号码是,还把吴老师的手机号给我发过来,手机号为,开始我误认为是,还给人家发了几次短信,咨询帐户操作的情况,人家也没理会我,他们操盘期间把我的密码给修改了,我也登录不上,到11月29号我登录网站,网站提示说国家整顿交易场所,可以交易到12月24号下午四点半,这时我就担心我的资金,催着李珞还给我密码,李珞说明天是11月30日就是说到月底了,公司让老师把所有客户的帐户统一委托操作一天,到12月1日就把帐户交还给你们,12月1日经我多次打电话催问,李珞说密码已经给你修改过来了,你可以登录了,我登上去一看就傻了,二万五千多元钱,从11月28日到11月30日不到三天时间,帐户资金只剩下一千六百多元钱,吴老师他频繁地开单,平单,而且几乎都是亏损单,完全不是一个正常操盘老师的水平,事实证明他就是在骗取我的资金,不到三天时间就又给我弄爆仓了,我就给他发短信,说他骗我他也不回,用手机给他打电话,他也不接,有一次我用别的手机和他联系,他不接,给李珞打电话,她说她也不知道情况,再后来李珞也联系不上了,QQ也切断了和我的联系。另外我的交易帐户是,从这个帐户可以查出是在哪个公司开的户(听网友聊才知道杭州市这样的公司太多了),是哪个业务员办理的,包括所谓的刘老师和吴老师都可以查出来,让所有的骗子露出真面目。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求助政府、公安机关替我查处,讨回我蒙受的经济损失,弥补我的精神损失,惩处违法分子。  事后我在网上查询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的情况,发现该所的开户入市文件里有《风险揭示书》、《零售客户协议》,其中都提到了黄金交易的高风险和避险规则,要求客户必须认真阅读这些文件,并亲笔签字才能开户入市。但杭州通阳投资管理公司(后来是维财公司总部负责浙江省市场开发的周志义经理给提供的)却没有给我看这些文件。这更是对客户的刻意隐瞒和欺骗,严重违犯了《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了解到这个情况非常气愤,我认为该公司在办理开户时冒我名在《风险揭示书》、《零售客户协议》等文件上签字,并据此办了开户手续。这更严重违犯了《民法通则》、《合同法》等国法,侵犯了我的姓名权。 而且杭州通阳投资管理公司刻意隐瞒公司名称及地址,网站上公布的地址根本不是他们的办公场所。可见该公司根本就不是一个合法经营的公司,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骗子公司。  经对我帐户的历史成交记录进行查询,发现在28日至30日两天多时间内交易手数达66次,且所有交易均为恶性交易,纯粹是为了赚取高额的交易费,从28日到30日,短短2天多时间,交易费累计达12250元,平单亏损达11157.5元,合计达23407.5元。从接触该公司以来直接经济损失达66745.9元,公司业务员和操盘手并没有按口头的约定控制风险。本人亦查看了那几天的系统情况,并不存在不利的不可抗拒因素。对于此种恶性交易行为,并在事情发生后逃避,本人要求该杭州分公司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及杭州大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下属会员单位监管不力也应承担重要责任。工商银行和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签订的是银商转帐协议,而不是第三方托管银行,交易所对外宣称工商银行为第三方托管银行,而工商银行为了盲目扩展业务而疏于对合作单位的监管,对于合作单位没有严格把关,出于对工行的信任而导致投资者上当受骗,工行应承担一定责任。  希望各相关部门你们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希望您们能依法办案,让这些坏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投诉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维财金案久拖无果;长沙政府居心何在  2011年4月,由长沙市政府批准的长沙市的大宗贵金属交易所横空出世,其黄金电子盘交易广告铺天盖地,吸引全国一大大批投资者趋之若鹜,亲身感受到到金融市场的一股热流,楚维及团队创造了一个维财金神话,俨然成了中国的巴菲特。谁料仅仅几个月,这个神话似海市蜃楼般跨塌,成了全国几万投资者心头挥之不去的梦魇。2012年1月,维才案有了转机,国务院五部委联合调查组结论,维财金被取缔,楚维被捕。受害者看到了希望,本以为长沙能秉公办理维财金案,还被害人一个公道,可是直到现在,长沙政府一如既往,包庇纵容诈骗分子。其居心叵测,也不难猜。  其一,维财金本就是当地政府支持纵容的卑鄙产物。从开始到现在都有地方保护主义在作祟。维财神话的创造有其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长沙市政府和长沙工商局、工商银行都功不可没,注册仅千万资金,经营许可范围是木材矿物、农产品等居然能做黄金产品,是谁在和奸商勾结,同流合污,如果此案彻查不知还有多少黑幕不能见光。  其二,被冻结的资金怎么处置,几个月就敛财几个亿,有多少人分得了好处。英国小说《雾都孤儿.&里有一个老乞丐头子费金教养一帮小乞丐给他偷东西,长沙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是那个老乞丐头子吗。据说此案是判定非法经营,合法经营和非法经营都应该是经商,可楚维还算是一个商人吗,应该是一个赌徒骗子才对吧,在全国各地做的虚假广告谁应该为他的诈骗行骗大开绿灯的行径负责。  其三,此案为何久拖无果,是谁在操纵办案,维财金的业务广告做的华丽无双归功于全国各地的代理商及爪牙业务员,他们狼狈为奸丧尽天良,手段卑劣无所不用之极,它们疯狂敛财,到丧心病狂的程度。但是许多代理商还在做金融产品,继续行骗,维财金从出世开始就有各地的受害者开始了维权之路;,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检举,揭发其诈骗行径。国务院专门督查办此案,可是至今没有消息,此案那么难办吗;专案组是拿纳税人的钱不用干实事吗。只是政府部门的不作为,监管不利那么简单吗。
  湖南维财诈骗是铁定的事实。我们是被湖南维财骗走了资金,湖南维财是第一赔偿人,必须赔偿。湖南维财诈骗得逞,得益于湖南省政府、长沙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失职。没有他们的失职与配合,我们就不会上当受骗。还有其代理商是从犯,他们也有不菲的犯罪所得,也要退赃退款,作出相应赔偿。我们不但要其赔偿损失金,还要追究其它经济赔偿。  我们的底线是要回损失金。维财帐面资金不足由资产顶,资产不足还有代理商的资金和资产,中国工商银行的非法所得,这些都是受害人的血汗钱。一个也不能少,一个也不能掉。只有把这些非法所得和责任资金合在一起,才能有足够的资金,赔偿我们的损失。
  天网恢恢,维财金受害者相信党和人民,相信国家法律。为此现提出以下请求:  一、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根据诈骗事实立案:维财金受害者以各类事实举报 愿意承担任何有关法律责任  二、 湖南维财集团诈骗受害者3.9万余人、人民币数十亿元,长沙市公安机关在诈骗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没有依据事实立诈骗案。  三、根据国法诈骗罪 赔偿受害者的血汗钱,依法严惩维财金诈骗集团及其代理商。
  杭州通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是诈骗公司,法人高健民、业务员李珞(又名李兴月)操盘手刘某、吴某为诈骗犯。浙江大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诈骗公司,章某、宁某、李某、黄某和韩某为诈骗犯。  本人王保国,河南新乡市人,日至11月30日期间遭受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在浙江的省级代理会员单位“浙江大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属会员单位“杭州通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欺骗,蒙受重大经济损失(66745.9元)及精神损失,特向相关部门投诉及报案,责令该公司及其会员单位赔偿本人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发现黑道猖獗的不是有关职能部门,是遵纪守法的经营者;发现天上人间之类的场所卖淫嫖娼的不是有关职能部门,是足不出户的良家妇女;发现食品有毒的不是有关职能部门,是乳臭未干的小学生;发现知名电信企业违规收费的不是有关职能部门,是寥寥数字的“天价微博”;发现辖区最大社会问题的也不是有关职能部门,是尚处于愤青阶段的年轻记者或者爱管闲事的网友……  类似的问题谁有兴趣都可以罗列上一大串。从职责上讲,有关职能部门肩负重托;从实力上看,相关配备也开始“武装到牙齿”了,但是什么原因使其丧失了“发现能力”呢?有一个环保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无意中道出了真相。河北省宁晋县宁纺集团公然通过厂后明沟排放大量污水,经孟村穿越省道393、国道308线污水汇入汪洋沟,黑臭的污水连绵流淌达20公里,成为工业时代水渠的另类景观。就此现象,当地环保部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竟辩称:“从未接到任何举报,也从未看到过此现象。”(中新网12月3日)  当初看那则图文并茂的报道,我虽然读不出宁纺集团有多大的创汇业绩和经营辉煌,却直观地看到其排污实力之强大之震撼。可当地环保部门对此却一无所知。依常理,群众受不了,读者愤愤然,网友在拍砖,专司其职的有关部门完全应该“看”  看完以上文章,我又在想,发现长沙市工商局注册的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及其遍布全国27个省市的代理商和会员单位诈骗投资者的不是长沙市的有关职能部门,而是广大受骗投资者的频频投诉,和相关媒体的年轻记者的报道,这不也说明了一个问题吗!!!
  什么时候执法部门能够监管到位,不至于那么多的人上当受骗,而事发后,受害者频频投诉,相关部门又不作为,不能依法办案,为受害者讨回公道.
  浙江杭州大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黄新科)及其下属杭州通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386.法人代表:高健民 )等法人获取的赃款(手续费)当在千万元以上,有的可能过亿元人民币。目前他们都是维财金诈骗案的重大嫌疑人。他们完全应当被绳之以法,并对受害人作出全面赔偿。
  天网恢恢,维财金受害者相信党和人民,相信国家法律。为此现提出以下请求:  一、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根据诈骗事实立案:维财金受害者以各类事实举报 愿意承担任何有关法律责任  二、 湖南维财集团诈骗受害者3.9万余人、人民币数十亿元,长沙市公安机关在诈骗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没有依据事实立诈骗案。  三、根据国法诈骗罪 赔偿受害者的血汗钱,依法严惩维财金诈骗集团及其代理商。
  究竟到什么时候湖南维财及其诈骗团伙在全国所犯下的滔天罪行才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广大受害者的权益何时才能得到维护,何时受害者维权变得不再艰难.希望相关部门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案,讨还受害者被骗的血汗钱,
  我们维财金受害者不知道诈骗罪到底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如果有必要存在,在什么情况下才能立诈骗呢,维财金这么大的案子,黑平台,虚假宣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且数额巨大.全国那么多的受害者,影响非常恶劣,但相关部门丝毫不考虑受害者的感受,究然将此案定性为非法经营,我不知道是出于什么考虑.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予答复.
  杭州通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是诈骗公司,法人高健民、业务员李珞(又名李兴月)操盘手刘某、吴某为诈骗犯。浙江大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诈骗公司,章某、宁某、李某、黄某和韩某为诈骗犯。  本人王保国,河南新乡市人,日至11月30日期间遭受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在浙江的省级代理会员单位“浙江大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属会员单位“杭州通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欺骗,蒙受重大经济损失(66745.9元)及精神损失,特向相关部门投诉及报案,责令该公司及其会员单位赔偿本人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天网恢恢,维财金受害者相信党和人民,相信国家法律。为此现提出以下请求:  一、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根据诈骗事实立案:维财金受害者以各类事实举报 愿意承担任何有关法律责任  二、 湖南维财集团诈骗受害者3.9万余人、人民币数十亿元,长沙市公安机关在诈骗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没有依据事实立诈骗案。  三、根据国法诈骗罪 赔偿受害者的血汗钱,依法严惩维财金诈骗集团及其代理商。
  什么时候执法部门能够监管到位,不至于那么多的人上当受骗,而事发后,受害者频频投诉,相关部门又不作为,不能依法办案,为受害者讨回公道.
  恳求中央首长体察受骗人的疾苦,依法严惩诈骗团伙,还被骗人血汗钱,严惩维财金及代理商这个诈骗集团,还社会和谐、百姓尊严。
  于国福有话说:公公平平说话 和和谐谐维权 希望能帮助你  近年来,由于大陆社会状况存在贫富分化的问题。在权、钱利益的驱使下,某些地方腐败官员视国家《宪法》法律只不顾,往往在行政换届过程中,欺上瞒下、暗箱操作,变相买官卖官(钱权交易)。这些腐败现象严重违反《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给人们带来了对《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不尊重。结果造成这些不法之徒一旦掌握了权力,就把自己的执政为民的公务义务看作是赚钱机会。结果造成些地方行政不作为、行政强奸民意等腐败事实案件。这种“自私”大于司法的腐败现象。直接危害了国家利益,侵犯了民生权利。目前,有大量的腐败窝案被破获,证明了这些腐败蛀虫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危害是无法弥补的。笔者维权多年总结了这些腐败现象,在这些腐败官员制造冤假错案陷阱后,他们不敢承认自己违法害怕承担责任。所以,就利用关系形成的网,相互包庇扯皮,这就是形成推诿、扯皮、不作为原因。这种腐败就像数学公式一样:他们首先利用推诿、扯皮、不作为把上访(申诉)人拖得经济、精力殆尽。再以闹访、缠访为由陷害上访人,有的甚至陷害致死,形成千古奇冤。笔者非常同情冤民上访之事。很明显上访人就是要求公平公正,主张合法权益。也可以说,上访就是冤民与腐败分子之间的一场正义与邪恶、守法与违法之战。没有冤枉那个人也不会冒风险去违法上访。因此,笔者要告诉上访人要想战胜腐败分子,就要学会自我安全保护,要利用智慧破解这种腐败公式,让他们的腐败陷阱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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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湖南“维财金”涉嫌非法经营黄金获利2.68亿元被起诉
新华网长沙5月24日电(记者禹志明)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黄金案5月21日在长沙开福区法院开庭审理,检方以“非法经营罪”为由对楚维等10人提起公诉。
经营产品被称为“维财金”的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展代理商数百,在业界赫赫有名,总经理楚维身家上亿。据了解,2012年1月1日公安部挂牌督办,长沙警方正式对维财交易所涉嫌非法经营黄金期货犯罪进行立案侦查。数据表明,维财交易至少产生单边交易额6000亿元,手续费8.88亿元。
开福区检察院诉称,2010年2月,楚维、赵丹出资2000万元,注册成立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楚维占股60%,赵丹占股40%,法人为楚维。公司成立后,楚维购买了“大宗贵金属订立转让系统”,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和许可的情况下,建立“维财金”黄金电子交易平台,采用电子集中交易、标准合约、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和强行平仓等变相期货交易的手段,非法从事变相黄金期货交易,非法获利268270438.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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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维财金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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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维财金案”主犯非法获利3.7亿元 被判14年
  10月25日,长沙开福区法院对湖南维财非法经营案做出判决。图/滚动新闻记者任文婧
  10月25日,长沙开福区法院对“维财金”案进行一审宣判。图/记者任文婧
  豪车、房产、事业有成,80后楚维曾是朋友们羡慕的“少帅”。2010年2月,楚维与妻子赵丹,在没有经过国家批准的情况下,建立了“维财金”黄金电子交易网络平台,接收客户交易保证金共计约23.57亿元。这样的违法行为,使得昔日的“少帅”与其他9人,都因非法经营罪被起诉。
  10月25日,这起震惊全国的“维财金”案在长沙开福区法院进行一审宣判。主犯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维财公司)总经理楚维非法获利3.7亿元,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罚金1200万元。
  认定构成非法经营罪,楚维被判14年
  在今年5月该案的开庭审理中,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楚维表示没有异议。辩护人提出,楚维对湖南维财公司的经营行为性质认识错误,在主观上没有非法经营的故意,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但法院没有采纳这一辩护意见。
  法院认为,楚维在成立湖南维财公司之前就接触过期货类业务工作,应该对一系列程序有明确认知,且湖南维财公司也完全超出了核准的经营范围。因此,可以认定楚维是故意非法经营,且没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擅自超越经营范围经营期货业务,非法获利3.7亿元,构成非法经营罪。
  在情节认定方面,公诉机关认定10名被告人都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应该都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则认为,刑法对非法经营罪中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类犯罪认定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标准没有明确规定。一般以非法经营额和非法获利额为基础,综合考虑主观恶性、社会影响、实际危害后果等因素认定。楚维、赵丹、邹龙飞、周志义、黄波都应该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但对许争艳等5人,则应该认定为“情节严重”。法院认定楚维为主犯,赵丹、邹龙飞等其他几人都是从犯。
  因此,法院最终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楚维有期徒刑14年,罚金1200万元;赵丹有期徒刑6年,罚金800万元。其他8名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至有期徒刑5年不等。解冻“维财金”电子交易系统保证金交易账户中交易客户个人账户内资金,分别还给各交易客户。冻结扣押在案的款物分别没收,上缴国库或依法处理。
  听到判决结果,受害者称“很失望”
  从外地赶来的部分受害者,在法院附近的宾馆讨论着,大家对这一判决结果都表示“很不满”。
  “代表110名受害人,我对这样的判决表示很遗憾。”部分受害人的代理律师、北京市英政律师事务所律师郝振勇认为,这一判决结果没有起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作用。郝振勇认为,楚维等人的行为应该构成诈骗罪,但现在是以非法经营罪判决的,属于重罪轻判,而且根据赵丹的违法行为,应该定为主犯,现在也只定了从犯。
  “最让受害人不能接受的是,法院判决对受害人损失的退赔不到位。”郝振勇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中提到“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而楚维等人账户上的钱都是受害人的财物,应该返还。
  受害人表示,下一步会通过法律途径,希望能获得退赔。
  律师观点参与者难处可理解,但钱难追回
  对于此案,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曙认为,湖南维财公司没有获得批准许可就从事这种交易,其行为就是非法经营。因为楚维等人的目的不是直接占有交易人的钱,而是通过交易人的钱不断地在平台上交易而赚取佣金,因此,他们的行为不能定为诈骗罪。这些钱既然是非法经营所得,属于违法所得,因此法院才会判决上缴国库。受害者的难处也可以理解,但因为参与者的行为本身就是非法的,因此这些钱很难受到法律保护,难以追回。
  法院提醒投资时务必看清经营者资质
  开福区法院提醒市民,许多“地下炒金”公司以境外黄金公司在境内的代理商名义大肆发展客户,并以较高的回报率吸引不明真相的投资者。而参与地下炒金活动是非法的,在非法期货交易中,个人的资金和交易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市民在进行证券期货投资时,务必确认经营者的经营资质,通过合法途径,走正规程序,买卖正规交易所的上市品种,才能让违法经营者无机可乘。
  案情回顾非法平台接收保证金23.57亿
  1983年出生的楚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2010年2月,楚维和妻子赵丹出资2000万元,在长沙注册成立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其中楚维占60%股份,赵丹占40%。
  湖南维财公司成立后,楚维购买了大宗商品中远期电子交易系统应用软件“大宗贵金属订立转让系统”,在没有经过国家批准许可的情况下,建立“维财金”黄金电子交易网络平台。宣传中,维财交易所自称“湖南省政府批准、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及中国工商银行第三方监管”,误导投资者认为这是个合法的黄金期货电子交易平台。利用平台,楚维等人招募社会公众客户开展黄金标准化合约交易,通过收取交易手续费的方式获利。自公司成立以来,在全国发展省级代理商27家,其他各级代理商700余家,注册客户3.9万人,接收客户交易保证金约23.57亿元。
  公司经营中,楚维是湖南维财公司的总经理,赵丹帮助楚维发放员工工资和通过银行转账将手续费返给省级代理商,邹龙飞担任湖南维财公司副总经理,周志义担任湖南维财公司市场部业务经理,其他几人则成为公司代理商,从中获利。(潇湘晨报记者任文婧通讯员王必杰李少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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