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证怎么办和养老保险的问题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天津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在本市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凡年满16周岁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在本市从事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包括本市和外省市城镇户籍、农业户籍人员),均可在本市个人缴费窗口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分别是多少?
  答:依据《市人力局关于2014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3〕93号)规定,2014年,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5714元。按照5714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5714元与2630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哪些人员可以补缴在本市灵活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答:在本市长期从事家庭护理、医院护工、社区商贸经营和服务等灵活就业的人员以及曾在本市乡、镇、村投资兴办的集体、股份制等企业中工作的本市户籍人员,最早可自2005年1月起补缴;曾在本市原国有、城镇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正式工作,后因个人原因连续工龄中断人员,最早可自1998年1月起补缴;在本市已参保的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可自毕业次月起补缴,最早不得超过1998年1月。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历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费金额如何确定?
  答: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定期对参保人员补缴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进行调整并公布。2014年,参保人员按照历年缴费下限补缴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照《2014年度个人缴费窗口人员按照历年缴费下限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一览表》标准执行(详见《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58号))。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历年养老保险费,还有哪些政策?
  答:为了鼓励参保人员尽快补缴灵活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费,2014年补缴养老保险费仍按2013年的标准缴纳。同时,对于本市城镇户籍的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在本市已参保的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申请补缴费,还可以自愿申请免缴记入个人账户部分的保值费。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申请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答: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参保的,由个人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办理地)或档案所在地的社保分中心直接受理;申请参保并向前补缴养老保险费的,由本人档案或户籍所在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到社保分中心办理。对于本市城镇户籍的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在本市已参保的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申请补缴费,由本人现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区县社保分中心直接受理。
  ■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后,满足哪些条件可以在本市办理退休手续?
  答:对于已在本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达到或超过15年,依据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确定的养老待遇领取地为本市的,可在本市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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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 问答】人社部答&就业、养老保险基金、异地就医&相关问题
导读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10日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副部长胡晓义对就业和社会保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小康》杂志社记者 殷云 张玉荣去年城镇新增就业1322万人,超额完成目标根据官方数据显示,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将达到749万人,创下了历史新高,与此同时,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以及过剩产能化解过程中,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也将更加突出。对此,有记者提问: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出了城镇新增就业1000万人以上的目标,是否能够实现?未来围绕“保就业”,人社部还将开展哪些具体的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回答道:第一,我国经济保持了平稳、健康的发展。7.4%的增速也是一个中高速的增长速度。特别是在当前经济总量盘子已经比较大的情况下,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对就业的拉动能力比过去大大地增强了;第二,得益于产业结构逐步的优化。去年,第三产业的增幅仍然高于第二产业。第三产对就业的拉动能力更强;第三,得益于改革红利的持续释放。去年,我们国家加大了改革的力度,如转变政府职能,下放审批权限,持续地释放社会和企业的活力。特别是去年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新增市场主体比前一年同比多增了16.6%。在新增的市场主体里面,大部分是中小微的企业和私营企业,而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第四,积极就业政策效应的显现。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加大就业的服务力度,加大职业培训的力度,加大推动创业的力度,刺激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兜住了民生的底线。尹蔚民称,“在去年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取得就业的好成绩,成为我们经济社会发展当中的一个亮点。”尹蔚民谈到,去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322万人,同比多增12万人,超额完成了1000万人的就业目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9%,是一个比较低的水平。在经济下行压力比较大的情况下,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非常不容易。就业是民生之本,关系到千家万户,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所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把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采取了积极的就业政策。特别是在去年经济下行的情况下,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措施,使得就业局势保持了总体稳定。确保基金绝对安全,实现保值增值在谈及养老保险基金的问题上,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说,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是关系到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养老保险基金都是企业、个人缴付的钱,而且是大家的保命钱、养老钱。目前,在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上采取非常审慎的政策,按照规定,只能够买国债、存银行,好处是保障了基金的安全,但问题是没有实现保值增值的目的。针对这些年养老金收益率低于CPI,年均收益率只有2%左右的一种贬值状态,尹蔚民谈到,对于这个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所以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了社会保险基金要投资运营,并且指明了方向和重点。《社会保险法》对此也有原则性的规定,我们按照这个要求,一直在研究、论证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问题。经过多年的努力,现在已经形成了基本的方案,有望于今年下半年按程序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审定。“我们在做这个方案的时候,有一些基本的考虑,最主要是要保障基金的绝对安全,不能让老百姓的养老钱受到损失。”尹蔚民表示,在这个大前提下坚持这样几条:一是市场化的原则。充分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由专业的投资机构按照市场规律进行投资运营,使基金能够得到支撑;二是多元化的投资方向。除了继续购买国债、存银行以外,我们会选择一些效益比较好的、有升值前景的项目进行投资,特别是注意规避风险。也不会像有些人士说的,只要是一投资就全部进入股市,对进入股市肯定有比例的限制。多元化的投资组合能够避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产生比较好的效应;三是相对集中的运营。中央制定大的规划、大的投资政策,适当地集中委托给专业的投资机构来进行投资运营,避免投资所造成的一些风险,而且也更有利于选择投资的项目;四是加强监管,就是在市场投资运营方面,政府也要加强监管。尹蔚民说,“我们最终的目的是要确保基金的安全,这是我们在投资运营方面要遵循的最重要的原则,在这个前提下,来实现保值增值。”异地就医:让卡用起来,让卡通起来关于现在流动人口的增加,异地医保报销的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称,虽然我国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建成,但有两个问题越来越突出:水平怎么逐步提高,异地就医能不能更方便。从需求角度分析,可将异地就医分成三个层次、五个群体。所谓三个层次,第一个层面就是在一个城市里面,不同的区县之间异地就医;第二个层次是在一个省里,不同城市之间的异地就医;第三个层面才是跨省的异地就医,比如集中到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医疗条件较好的大城市就医。五个群体:第一是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是长期在异地居住;第二是异地居住的常住人口;第三是成建制的异地流动工作的群体;第四是临时出差旅游需要急诊的患者;第五是有疑难杂症、重大病患需要异地转诊的群体。从供给角度分析,胡晓义表示解决问题有三个障碍:一是户籍管理制度的问题。按照户籍管理的,参加保险也好,参加新农合也好,都是在本地参加的,就有一个跨地域的问题;二是管理技术问题。能不能实现跨地区的联网结算,表面上是网络问题,实际上是地区之间的政策不一致的问题;三是医疗卫生资源配置高度不平衡。很少有从大城市到小城市,到农村就医的,都是从小城市到大城市到特大城市异地就医的。所以,医疗资源配置的不均衡,是解决异地就医结算问题的障碍。对此,胡晓义提到现在要采取的措施是:第一,循序前进。先解决最需要解决,也有条件解决的问题。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将来会实行居住证制度,这个制度实施以后,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范围就会越来越扩大;第二,在技术环节上采取措施。目前为止,全国统一标准的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已经发行了7.3亿张。下一步,让卡用起来,优先用在医疗保障上,然后让卡通起来,不仅在本地用,跨地区也可以用,这里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跨地区健全网络的问题,就是身份识别的问题,这样既保障了大家的权益,也防止异地就医当中的诈骗行为,以保障公共基金的安全。胡晓义表示,“方向还是要使医疗资源的配置更加均衡,特别是优质医疗资源更多地下沉,而不是完全集中在大城市、特大城市。如果真正能够做到了这一点,更多的群众就可以在基层或者在本地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这样不仅个人异地就医的成本可以降低,整个社会的成本也会降低。”总的设计架构是三个层次的问题。设计架构是60%的异地就医能够在同一城市内实现,就是所谓“同城无异地”。还有30%是在一个省内不同城市之间可以实行结算,这个今年要基本做到。只有10%左右的群体是需要跨省异地就医的。但是即使这样,还是要有一个分级诊疗转诊的制度安排,引导大家合理就医。号外!号外!3月18日前,转发本公众号推送的任一“两会”消息,并发送“转发截图”给我们,即可获取3月《小康》杂志全三期!免费邮寄哦!来自:《小康》杂志社康小君编辑整理哈佛大学测试题填充:皇帝不是穷人,在守财奴之中也有穷人,所以,有一些____并不是____。A皇帝,皇帝 B守财奴,守财奴 C守财奴,皇帝 D皇帝,守财奴(回复205看答案)读完此文有什么想说的吗?来这里聊聊吧!↓ 喜欢本文,就点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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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4〕350号
关于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落实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有关精神,适应就业方式多样化和新型城镇化需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政策,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在城镇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年龄在16周岁以上,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城镇从事灵活就业的我省户籍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本人自愿,可以以个体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符合上述条件人员持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在户籍所在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参保。
三、参保人员可按月、按季或按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缴费确有困难的,缴费基数可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由本人自主申报确定。
    四、参保人员不得以个体身份往前追溯补缴养老保险费。
五、参保人员同一时间段不得同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重复参保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4〕17号)有关规定处理。
    六、女性参保人员退休年龄按《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1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不满15年的,可按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令第13号)有关规定,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按照人社部发〔2014〕17号文规定,将养老保险关系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八、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皖政〔2006〕59号)有关规定计发。
    九、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和《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26号)规定办理。
    十、本通知自下发之月起执行。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 &#160;<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6" Month="11" Year="年11月6日天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常见问题2015解答
天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常见问题2015解答
发布日期: 20:49:26
《天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常见问题2015解答》是由智坤教育()为你整理收集: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在本市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凡年满16周岁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在本市从事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包括本市和外省市城镇户籍、农业户籍人员),均可在本市个人缴费窗口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分别是多少?   答:依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2015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5〕93号)规定,2015年,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5714元。按照5714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5714元与2630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哪些人员可以补缴在本市灵活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答:在本市长期从事家庭护理、医院护工、社区商贸经营和服务等灵活就业的人员以及曾在本市乡、镇、村投资兴办的集体、股份制等企业中工作的本市户籍人员,最早可自2005年1月起补缴;曾在本市原国有、城镇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正式工作,后因个人原因连续工龄中断人员,最早可自1998年1月起补缴;在本市已参保的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可自毕业次月起补缴,最早不得超过1998年1月。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历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费金额如何确定?   答: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定期对参保人员补缴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进行调整并公布。2015年,参保人员按照历年缴费下限补缴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照《2015年度个人缴费窗口人员按照历年缴费下限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一览表》标准执行(详见《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5〕58号))。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历年养老保险费,还有哪些政策?   答:为了鼓励参保人员尽快补缴灵活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费,2015年补缴养老保险费仍按2015年的标准缴纳。同时,对于本市城镇户籍的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在本市已参保的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申请补缴费,还可以自愿申请免缴记入个人账户部分的保值费。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申请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答: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参保的,由个人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办理地)或档案所在地的社保分中心直接受理;申请参保并向前补缴养老保险费的,由本人档案或户籍所在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到社保分中心办理。对于本市城镇户籍的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在本市已参保的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申请补缴费,由本人现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区县社保分中心直接受理。  -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后,满足哪些条件可以在本市办理退休手续?   答:对于已在本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达到或超过15年,依据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确定的养老待遇领取地为本市的,可在本市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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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问题研究
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题录展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问题研究专 业: 社会保障关键词: 灵活就业 养老保险 养老金分类号: F842.67形 态: 共 48 页 约 31,440 个字 约 1.504 M内容阅 读:
内容摘要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过程中,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要相应地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向前推进。从2000年开始在辽宁试点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已取得了宝贵的经验,正在向吉林和黑龙江两省推广。近些年来,由于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增加以及农民工的涌入,在城镇形成了规模很大的灵活就业群体。据统计,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方式90%左右是灵活就业。中国包括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在内的灵活就业群体大约在1.3亿人左右。以辽宁省2003年为例,灵活就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大约为20%。因此,在灵活就业群体规模越来越大的情况下,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同时在宏观和微观层面上做出合理的制度安排。我国应重视和发展灵活就业,消除劳动者选择灵活就业的后顾之忧,尽快设计出一套符合各种灵活就业方式特点的养老保险制度。虽然中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就,已经覆盖了全部国有企业、部分集体企业以及其他类型企业的职工,但是,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的覆盖面却很小。2003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文件,但尚未对养老保险给出明确的规定。全国各省市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采取的政策各不相同,模式也不统一。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与促进灵活就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目前我国的各项社会养老保险在计费年限、缴费办法和待遇享受等方面,都是依据正规就业的情况设计的,不适应灵活就业的情况和特点。因此,建立适合灵活就业人员特点的养老保险体系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提出适合中国国情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模式,为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政策提供理论依据。本文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坚持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相结合;国内现实分析与国外成功经验借鉴;理论总结与政策建议相结合。在灵活就业人员人口数据预测中,采用时间序列方法得出未来50年灵活就业人口;缴费数据的引用,依据统计年鉴和辽宁省社会保障局的资料;养老保险收支均衡的测算,以人口生命表和精算模型为标准。本文力求表达以下观点:灵活就业是缓解就业压力解决城市贫困的有效途径;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应得到政府的重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继续解决;为灵活就业人员建立适合其自身特点的养老保险模式,同时为政府提供政策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能力进行详尽分析;对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中缴费基数和待遇的不对称用数据说明;对现行制度覆盖的灵活就业人员越多导致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均衡状况越差用模型加以预测;最终得出本文的结论:为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两套模式:一是针对灵活就业中的中高收入者,其模式是在现有的制度上进行改进,体现出高缴费高享受,实行统帐结合模式;二是针对灵活就业中的低收入者,其模式是充分照顾他们缴费能力差的特点,设计低缴费率,实行完全基金制。本论文共分五部分:第一章概述灵活就业的基本理论。阐述什么是灵活就业及其行业分布;说明灵活就业的基本特征,把灵活就业与正规就业区分开来;针对灵活就业群体的不断增大,介绍当前的规模状况和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第二章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状况。阐述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现行模式、参保现状、存在问题。其现行模式,以所选五市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对比分析,得出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的特点,同时对中央政府在辽宁省实行的试点方案进行分析,说明试点方案本身存在问题,如进行全国推广仍需改进的地方。参保现状,依据统计年鉴和辽宁省社会保障局的数据进行分析得出:目前正规就业者参保人数呈现下降趋势,而灵活就业者参保比例却逐年上升,因此,应重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受到政策不到未、灵活就业者自身认识不足、管理服务水平差的制约。第三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模式的局限性。首先对未来50年灵活就业人员人口数据进行预算,以此为依据分析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统筹帐户养老金的收支状况,即:当灵活就业人员加入现行体系后,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均衡状况恶化;其次对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帐户养老金收支状况分析,依据人口生命表和精算模型,提出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回报率的重要性。第四章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改革和政策建议。首先提出改革的总体思路、具体思路、改革原则和相关关系处理;其次提出改革方案:为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两套模式:一是针对灵活就业中的中高收入者,其模式是在现有的制度上进行改进,体现出高缴费高享受,实行统帐结合模式;二是针对灵活就业中的低收入者,其模式是充分照顾他们缴费能力差的特点,设计低缴费率,实行完全基金制。最后提出政策建议:加强政府的优惠扶持政策;完善服务管理体系;提高服务技术水平;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灵活就业者权益;加强养老保险宣传力度;提高基金的投资回报率..……
全文目录文摘英文文摘序言第一章 灵活就业的基本理论第二章 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状况第三章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模式的局限性第四章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政策建议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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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2.1中图分类:
> <font color=@2.67 > 经济 > 财政、金融 > 保险 > 中国保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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