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写煤炭销售煤炭运输 煤炭化验首选科奥 广告

我公司营业执照上只有煤炭销售,请问可以做煤炭运输吗?是否还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
全部答案(共1个回答)
跟注册普通贸易公司一样,工商注册的时候多加个煤炭项目,不过不同的省份,情况也可能不一样。希望能帮到你。
投资和规模是直接相关的,假如15万吨的,大概需要300万元
煤炭的主要用户分工业用户和商业用户,你得名字,要让他们认为舒坦,而不是你满意:
只能偷偷的卖,做地下买卖的工作
答: 成立公司应该聘请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持有合法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一般情况下,只有财政部门执行检查时会要求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其他情况下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答: 社保金的封存是只因为离职或学习等原因,暂时停缴费用,暂时中止保障,但关系和帐户依旧存在,将来可以启封续保。
答: 社会保险是指:政府通过行政手段从参保人员和其所在单位定期收缴相关费用,当参保人员遇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问题时,就可以享受到国家提供的基本医疗、基本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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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铁路运输合同
煤炭铁路运输合同
作者/编辑:佚名
  []煤炭铁铁路运输运合同是调整铁路运输的法律工具,它是规范铁路运输行为,保障铁路运输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随着交易的更加频繁和旅客、货主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越来越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通过审理的案件对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免责、赔偿与法律适用浅谈几个问题。  一、铁路货运合同纠纷中的免责  尽管合同的当事人承担的是无过错,但无过错责任并非在任何下都要承担责任,如按《民法通则》第107条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不可抗力是所有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即便是像该法第123条所规定的典型的无过错责任也不例外。因此承运人对货物的毁损、灭失虽然承担无过错责任,但法律法规规定的事由时,承运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及相关的铁路法律的规定,承运人免责的法定事由有:1.不可抗力,即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实,包括地震、风暴及其他灾害,政府行为,罢工等。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货物的自然性质和合理损耗是不能避免的它与承运人的管理行为无任何关系,当然,此时承运人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其除了要举证货物性质与货物灭失、损坏之间因果关系外,还要举证证明自己在运输过程中尽了管理、照料货物的义务。3.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  如笔者审理一起铁路运输合同交付纠纷案件,原告七台河矿务局煤炭。代理人牡丹江市银峰煤炭经销公司;被告人牡丹江铁路分局牡丹江站、牡丹江第二粮库;第三人北方工具厂,牡丹江市先锋煤炭供应站。原告七台河矿务局煤炭销售公司诉称,从七台河发牡丹江第二粮库16级原煤共12车600吨,此煤是发给牡丹江市银峰煤炭经销公司,该公司没有收到货物。请求法院追回此煤款及损失费108000元。被告人牡丹江铁路分局牡丹江站辩称,原告与被告无托运输合同,更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牡丹江第二粮库未答辩。第三人黑龙江北方工具厂辩称,北方工具厂与牡丹江市先锋煤炭供应站有合同,原告12车原煤不应变更到北方工具厂,虽然收到12车原煤款交付牡丹江市先锋煤炭供应站不应按市场价格计算偿付原告。牡丹江市先锋煤炭供应站辩称,先锋煤炭供应站与牡丹江第二粮库、黑龙江北方工具厂都有运输合同关系,原告12车原煤虽然不牡丹江市先锋煤炭供应站的煤,但牡丹江市先锋煤炭供应站收到黑龙江北方工具厂煤款87060元同意偿付原告。  本案就是起铁路运输合同的误交造托运人发煤收不到货物,而且多家都与一个有合同,一是托运人与牡丹江第二粮库专用线有合同,而牡丹江第二粮库又与多家有专用线有合同,原告应以自己名发货,而以七台河矿务局煤炭销售公司收不到货和款;二是铁路只是从手续确认收货人,不该变更的变了;三是第三人不该收的煤收了,不该收的款收了。因托运人、收货人的责任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承运人可以免责。对于因托运人收货人过错而免责,在合同法及相关有铁路法律法规中均有规定,应该说当事人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责任,是符合民法通则的的,但合同当事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而强调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又回到过错责任的嫌疑,容易让承运人产生侥幸心理,一旦发生了损害,承运人会千方百计地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以达到避责的目的。从依法治企上讲,预防比不救济更符合法律的本质,所以我们要应该通过法律的来提高承运人、托运人及收货人相应的责任观念,而不是等损害发生后再去追究过错责任人的责任,《》()。  因此,对于托运人、收货人过错必须附以严格条件其目的是预防损害风险的发生。在审判中我们不难以发现,铁路货物运输误交付纠纷的发生,往往是铁路运输企业的人员没有仔细核对收货人的身份,对待工作不严肃,粗心大意,在这种情况下,铁路运输企业无疑要承担责任的,通过法院对铁路运输合同的审理,既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促使铁路运输企业加强工作管理,提高工作能力。实践中还有另外一种误交付值得我们注意,也就是承运人利用企业管理体制不规范利用合同造成误交付,或承运人与其他法人单位签订代理交付,因代理法人的过错而发生的误交付。这种情况显然不是承运人免责的事由,在这种情况下,承运人是应当承担责任的。但如果承运人对代理法人的选任并不存在过错,在货运合同中收取的也是正常的运费,那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其中通常包含两个诉讼,一个是赔偿诉讼,一个是追偿诉讼,在实践中,承运人作为被告时,往往会请求将有过错的代理法人追加为诉讼当事人,应该说这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在法庭上,通过三方当事人的审理,往往起到了简化诉讼,解决纠纷效果。  二、铁路货运合同损失法定赔偿  当事人没约定赔偿额,货物在运输中发生毁损、灭失,就必须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来确定承运人的赔偿责任,而承运人的责任限制主要就是体现在法定赔偿中。如本院审理货物灭失案件中,原告在发货单写的是保护品名,但所发货物是每件价值万元的皮夹克。《铁路法》规定了限制额赔偿和按照实际赔偿的原则,即承运人法定赔偿额最高不得超过国务院主管部门规定的赔偿限额。其次,审判中,对货物损失额的计算是按照起运地或托运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其法律依据一是《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18条及铁道部、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货物运输事故赔偿价格计算规定》;二是最高人民法院(1994)25号《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货物、包裹、行李的赔偿价格按照托运时的实际价值计算&。  笔者认为,铁路法规定限额赔偿原则其合理性是国际公识的。主要依据是民法上的公平原则,目的是合理分担运输风险。但对于货物损失额的计算按照托运时的实际价值计算,就有损害托运人利益的可能,因为《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据该条款的要求,承运人承担的实际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那么,货物实际损失的计算就不应以起运地的市场价格计算了,而应以到达地或者应以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合同法》第312条对这个问题也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既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仍不能确定赔偿额的,按照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行业垄断的局面已经被打破,诸多的行业保***规并不符合市场主体公平的规则,铁路运输行业作为经济主体,其参与激烈的运输市场必须遵循有关的竞争规则。在当前,提高服务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就是铁路运输企业提高运输质量的唯一的途径,提高服务质量就是要按照约定或法定的方式认真履行运输合同,而提高&售后服务质量&就是要保证违反合同后对方当事人合理的赔偿,让对方当事人充分相信铁路货物运输是可靠的,从而提高铁路企业的信誉,赢得更大的运输市场。  三、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法律适用  审理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首先要适用全国人大制订的《合同法》第十七章的有关规定。然后是全人大常委会制订的《铁路法》的规定,其次是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最后是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至于铁道部的相关规定、条例、规程等,除非是经过国务院发布,否则作为部门规章,仅具有参考的价值,不是审理案件的法律依据。也就是说适用法律的顺序是合同法、铁路法、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按从大到小的顺序。后面与前面的内容有冲突的地方,后者的规定应该元效。最后,特别是对于责任及赔偿额的限制,属于运输企业的单方声明,仅对自身和其职工具有约束力,其约束力不应及于旅客和货主。也就是说,这类规定只能约束铁路企业自身,应视为其一种服务,而旅客和货主为运输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不受其规章的限制。其次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举证问题。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铁路对于旅客的人身伤害是由于旅客自身原因的几种免除情况免除赔偿责任的,都必须要由铁路直接证明,而不是通过证明自己已经尽到管理义务,自身无过错来间接证明是旅客自身责任导致损害。铁路要在取证时,要应尽量请车上的旅客作为证人,以符合合同书面证言的形式要
煤炭铁路运输合同2    〖预览〗在信号工区学习,是来铁路局学习的第三个阶段,就是去现场学习,向现场的老师傅学习,学习现场工作的程序。在这3个月的工作和学习中,学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现场知识,使得我对以前所学过的理论知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真正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使我受益匪浅。
在实践经验积累上,我跟师傅在现场学习的工作流程,并亲身感受了信号工的工作过程,使我开始积累了作为一名合格的信号工应该具有的基本能力,细心体味着作为一名合格的信号工应该具有的职业素质,同时积极配合好我的师傅的工作,做到不影响他的正常工作的同时多问多学现场知识,对不知道和不明白的地方坚决做到深知熟解,并能举一反三,正常行车情况下能熟练的在脑中模拟工作要领。
在现场的感触很多,首先,要全身心加入铁路这个大家庭。要以平静的心态看待铁路的改革,以积极的心态参与工作,以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在工作中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工作,积极主动地做好分内之事。一要充满信心。认识到铁路改革机遇大于挑战,环境的改变、“身份转换”政策的实施,会创造新的、良好的竞争氛围。
二要有紧迫意识。培养自己的大局意识,主动去适应改革。努力工作,要把压力转化为工作的动力,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做好这些工作是迎接改革必备的首要条件。必须增强竞争紧迫感,自觉提高自身素质。在铁路跨越式逐步深入发展发展的今天,必须……【】煤炭铁路运输合同3    〖预览〗发布时间:
合同编号:甲方(需方):-----------------------------乙方(供方):-----------------------------一、交货时间及数量交货时间式量原煤产地?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 5000kcal/ kg2、挥发份:? vad?22 %―28 %3、全水份:mt ≤ 8 %4、含硫量:??st.ad ≤?0.7 %5、焦渣特性:?2―56、灰份:???aad?≤?24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五、价格及金额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六、煤炭检验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煤炭铁路运输合同4    〖预览〗发布时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 一批钢结构构件委托乙方进行运输,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货物名称:钢结构构件,具体见附表;二、起止地点:起运地为_____________ ;止地为_____________内;甲方不规定乙方运输路线,由乙方自行决定。三、运价:见附件表;四、付款:在起运后首次付款预留_____________元保证金,后期运输按_____________支付。五、义务责任:1、甲方义务责任:①甲方在发运构件前两天通知乙方何时派车,并告诉乙方此次运输何种构件,便于乙方安排相应运输的车辆。②甲方应组织人员和吊车积极协助乙方并按乙方要求装车和到目的地后的卸车,装车后的构件捆扎由乙方自己负责。③按约定支付乙方的运费。④甲方提供乙方办理超限所需图纸资料。⑤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甲方可中止运输合同。2、乙方义务责任:①乙方所派车辆应为合法、合规车辆,并提供本单位有效工商执照及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乙方对车辆进行保养,保证车辆运输状态良好、顺畅,确保运输途中自身及构件的安全。②乙方在接到甲方派车通知后(电话、短信),应在规定时间内派相应车辆到禹城装货地点。③乙方应带足垫木、钢丝绳、葫芦等捆扎……【】煤炭铁路运输合同5    〖预览〗煤炭购销合同标准模板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定地点:
为了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充分协商,依据《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就购销进口电煤,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品种、产地、质量、数量、运输方式、装载港
1、品种:动力煤;
2、产地:印度尼西亚;
3、质量规格: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5500卡/克以上
硫分(St,d) ≤1%
空干水分(Mt) ≤14%
空干基挥发份(Var) ≥35%
空干基灰分(Ad) ≤14%
4、数量:10万吨/月,年为12个月X10=120万吨;
5、合同期限:该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算,有效期为13个月;
6、运输方式及数量:船运输,50000吨/次;
7、装载港:
8、卸货港:中国 港口
第二条 收货人名称
收货人名称:
第三条交货时间
合同签定后,甲方接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按甲方指定银行),经银行核实无误之日起,第一船煤炭在甲方向乙方开出履约保函之日起35(+、―5)天内发到乙方指定港口。以后按乙方每月的定货量连续装船发运至目的港,直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供货总量。
第四条 价格
煤炭结算单价=到岸基本价+质量调整价:
1)到岸完税价: 元/大卡(不含港杂费)。即货物到港前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担。货物到港后,卸船及卸船后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2)质量调……【】煤炭铁路运输合同6    〖预览〗一、实习目的
通过对车站行车和车站客运工作的毕业实习,掌握车站运输组织工作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以及车站调车作业计划的编制方法,车站接发列车的作业程序和用语,具备车站值班员、调车区长等工作的理论知识和初步技能。熟悉车站的客运设施设备,了解客运站各种流程及组织方式,掌握车站客运员、行李员等工作的理论知识和初步技能,能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全面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实习单位及岗位介绍
黄村火车站隶属北京铁路局管辖,建于1895年,位于京山线、京九线、西黄线交汇处,现为三等站。西黄线距离北京西23公里。距离南昌站1426公里。京山线距离北京站33公里,距离廊坊站41公里,距离天津站104公里。短途客运业务,主要发往廊坊天津方向、衡水石家庄北方向。其他列车只接受乘客下车,不受理乘车业务。中铁快运,只办理到达业务,不办理发送业务。
在实习的这段期间我对黄村火车站的主要行车工种的调车区长、车站值班员和操纵助理值班员以及客运车间的客运售票员和客运员这五个岗位进行了详细的实习,通过单位的领导和师傅们的指导,结合从教材里掌握的理论知识,使我对于各个岗位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调车区长的主要工作是掌握列车预确报和现在车、作业车情况,根据阶段计划编制下达调车作业计划并组织实施,并及时向车站调度员提供……【】煤炭铁路运输合同7    〖预览〗煤炭购销合同书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 货 时 间数量原 煤 产 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 5000kcal/ kg
2、挥发份: 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st.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煤炭铁路运输合同8    〖预览〗我很荣幸来到武汉铁路局工作,武汉铁路局作为全国一个重要的铁路枢纽,它为我们这些刚毕业的大学生提供了更高更的大的发展舞台。随着8月3号我们在武汉铁路局党校举行的升旗仪式、开学典礼、毕业生和局领导合影后,我们在党校的岗前培训正式开始了。接着领导们给了我们一些讲话,我们可以深刻的感受到领导们对我们的关心爱护,他们为我们想好了一切,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为我们安排了一些干部领导给我们讲课、为我们解决了一切不便利的因素,我们感到领导们不是那么害怕,他们是那么的和蔼是那么的可亲!
第一天武局长给我们讲了武汉铁路局的建设和发展。他说在推进铁路跨越式发展,实现“建设新武铁、实现大跨越”建局总体思路中,全局的铁路建设情况,特别是今后几年的铁路建设规划情况:路局成立后,路局、局党委围绕部党组提出的铁路跨越式发展战略,结合路局实际,提出了“建设新铁实施大跨越”的建局总体思路,对加快全局铁路建设步伐,快速扩充运输能力,迅速提高装备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路局的铁路建设主要是“完善路网布局、加强武汉枢纽”,并以此为重点,带动全局其他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目前,管内在建项目主要有武九扩能提速改造、武汉天兴洲公铁两用长江大桥建设、武汉至安康铁路增建二线襄樊至胡家营段等。武九扩能提速改造工程从武昌至九江,线路长 258km,西与京广线相连,东止……【】
  〔煤炭铁路运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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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铁路运输合同相关范文浅析煤炭销售业务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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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赵 明1 白雪英2
浅析煤炭销售业务内部控制
  [提要] 煤炭销售内部控制是煤矿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通过对东庞矿汽运销售中出现问题的分析,说明如何对销售进行内部控制管理,以期对同行业的销售内部控制管理提供一种思路。
  关键词:煤炭销售;内部控制
  本文为河北省科技厅软科学“以经营责任目标为核心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构建”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浅析对煤炭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以东庞矿汽运销售内控管理为例
  收录日期:日
  一、加强煤炭销售业务内部控制的意义
  销售是生产经营过程中获取收入、实现利润的环节。煤炭企业经过勘探、开拓、采掘、筛分、洗选、储存等一系列过程,最后通过销售程序实现其经营责任目标。
  销售内部控制是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规范销售管理行为,科学合理地配备人员,明确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业务处理程序,使煤炭产品的销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市场规则和惯例,确保销售与发货控制流程规范严密,有效地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舞弊和欺诈,提高经济效益。
  二、东庞矿汽运销售环节存在的问题
  (一)汽运销售简介。东庞矿商品煤销售依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分为:铁路运输销售与汽车运输销售,前者称为路运煤销售(简称“路运”),后者称为汽运煤销售(简称“地销”)。在两种销售方式下,所有路运销售由股份公司运销分公司集中管理,包括销售计划的确定、用户的选择、价格的制定、月度铁路发运与运输计划,东庞矿煤销科执行公司的政策及计划。而汽运销售,绝大部分是由公司定用户,矿执行公司下达的销售计划,价格的确定依据公司下发的价格表,矿只在煤炭产品充足、市场疲软时,自主决定汽运煤炭的用户。
  汽运销售涉及的主要业务及环节包括:用户的选择与确定、售后及信用档案管理、合同的签订与履、定价(执行公司)、预付账款、发卡、发货、款项结算等;涉及的科室包括:开票室、磅房、煤场、结算室等;涉及的单据包括:销售通知单、售煤卡、收据、回皮单、出门证、煤质检验报告、结算单等。
  (二)实施内控管理前汽运销售存在的问题。如果疏忽汽运销售的内控管理,就会出现客户资质审核不到位,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以及诸如业务复核不到位、商品销售与收款环节不衔接、监督检查措施不力等,进而导致发货数量、品质认定、价格认定、货款回收等舞弊和管理风险。在实施内部控制管理之前,矿汽运销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存在大量口头授权销售现象。对于矿自主选择的用户,主管领导在洽谈商定之后,出现以口头方式授权开卡员为用户办理《售煤卡》的情况。对于签订了合同的用户,开卡员还可以以合同为依据,但对于零散用户,单凭领导口头的授权,在用户办理煤卡时只能通过电话确认等方式进行核对,一旦出现疏漏没有依据可查,在接受审计等外部监督与检查的时候容易受到处罚,并且容易出现潜在的风险。
  2、存在不相容岗位未分离现象。在岗位设置方面,由于没有对不相容岗位进行判别,出现一项业务由一人全部负责,例如,煤销科开票员一人办理开具售煤卡、煤款结算、开具增值税发票等业务,由于缺乏必要的制衡机制,存在着管理风险。
  3、存在煤炭销售部门收取部分煤款现象。零散用户称重计量的吨数如果超出取煤卡上的结余,获经批准按实际计量结果销售时,考虑到当日的装运、计量、车辆管理等多方面问题,为了及时办理完毕车辆的称重与放行工作,煤炭销售部门煤卡办理人员补办煤卡的同时自行收取相应超出部分的煤款。除了煤炭销售部门自行收款、保管款项的问题,此环节还不符合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要求。
  4、煤款结算时点缺乏控制。不同用户由于交款的方式不同、价格的确定不同,结算的时点也不同。依据销售煤款是否需要以质定价将用户的类型分为需要以质定价的“合同户”和以固定价格结算的“零散户”,而在“合同户”中依据有无信用,又分为“预付款户”和“滚动结算户”。进行内部控制前,“合同户”中“预付款户”主要是依据用户提出结算的要求而进行煤款的结算与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合同户”中“滚动结算户”采取在一定赊销额度内进行滚动付款结算的方式,在赊销额度用完后进行结算;“零散户”则是在煤取清后进行结算。结算的时点直接影响会计上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及时性,由于各类用户结算时点的随意、缺乏控制,易出现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汽运销售跨期记账的问题。
  5、部分单证设置不规范。在汽运销售的相关环节,部分业务的单证设置不尽规范,在格式设计上存在承载信息不够、不同经办人的签字没有定位,联次设计不够而日常业务中使用重要单证复印件等问题。例如,取煤车辆进煤场取煤前进行回皮称重使用的《地销煤空车计量回皮单》一单多用,一张回皮单就同时承担了回皮单、发货单、出库单等多个凭证的作用,同时,重要岗位(如煤场管理员)没有留存联,不能承载作业过程和事后查询、监督检查所需要的各种信息;该单证需要的签批的人员较多,但在回皮单上并没有相应签字的固定位置,实际操作中相关人员均是在边角上签字,并且无法明确签字人的岗位,人员内部轮岗或调动时更是容易造成责任不清晰。又例,地销煤的结算清单包含“量、价、质”三项重大信息,并应附有相应的原始单证,但是原有的结算单由结算员自行使用空白纸张打印表单,然后再手工填制,没有显示相应的联次,并且日常业务中没有加盖煤销科专用章。
  三、东庞矿汽运销售内控设计
  以精细化管理为基础进行矿内部控制时,重点对煤炭销售业务各环节进行规范,并对以上问题一一提出解决方案。
  (一)授权与批示。针对口头批示办理取煤卡的问题,内控明确要求开卡员在查验交款收据、核对该用户的相关合同协议及公司销售价格管理规定无误后,填写《汽运煤XX户开卡审批、领取登记簿》,登记“用户名称、合同协议号、专用收据号、金额、煤种、总量、IC卡号”等相关信息,由主管科长签字批准后才可办理开卡手续,而由矿自主确定的用户,由批准的主管科长填制《开卡审批单》,开卡员据此开卡。并明令要求任何主管领导不得口头指示开卡员开卡,开卡员不得擅自开卡,如有违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责任。
  (二)不相容岗位分离。不相容岗位的分离,既是《企业内部控制指引》的明确要求,也是规避风险和防止舞弊行为最行之有效的措施。对煤炭销售业务主要涉及的不相容岗位包括销售单证的开具与复核,销售单证的开具与发票的开具,价格认定与复核,结算与发票的开具等。根据以上不相容岗位以及发票管理的要求,同时考虑到必须增加的发票开具人员如果在煤炭销售部办公则只能做这一项工作,否则就会出现不相容岗位不能分离的问题,通过内控的规范,将矿发票开票业务交由财务科办理,并且重新对煤炭销售部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进行梳理与明确,以便建立阻挡风险的“防火墙”。对于开卡环节,还要求开卡审核员的个人专用计算机必须通过个人密码登录(个人密码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开卡审核员离开时必须退出系统,以防他人操作。
  (三)煤款的收取。在控制措施中对超装煤做出如下严格规定:零散用户称重计量的数量如果超出煤卡结余,司磅员根据品种、超吨数量等填写《超吨补交款通知单》,经司磅审核员审核签字、磅房当班班长审核签字并加盖磅房业务专用章,煤炭销售主管科长审核《超吨补交款通知单》签字后,交由用户到财务科交款,待用户交完款后再持收据到煤销科开票室办理开卡手续。磅房司磅员读取用户IC卡通过后,重车过磅计量后放行。
  (四)结算频率的控制。煤款的结算时点会对收入的确认产生不同的影响,对于固定价格结算的“零散户”,在取煤进行过磅计量后销售收入即已实现,对于“合同户”,得出煤质化验结果才能据此确定结算价格,满足销售收入实现的条件。但不论何种方式,会计上均要对其及时进行确认记账,而结算又是确认收入的前提,所以销售环节需要严格控制用户的结算节奏,保证会计事项处理不受延误。
  在对此部分进行内控梳理时,强调了本矿收入确认的条件。对需要以质定价的,在没有取得煤质检验报告之前,收入的金额不能够可靠地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四条)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规定,不具备“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条件,因此,需要在取得煤质检验报告后及时进行结算确认;对不需要以质定价的,在已过磅称重并发出煤炭产品、用户经办人在过磅称重单据上签字确认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同时,为了保证收入确认的及时性,避免跨期确认问题,对汽运销售的结算管理进行了规定,要求“煤质科要将‘煤炭质量检验报告’及时递送销售部结算员;每月末,结算员必须对发出的煤炭为用户办理结算手续。年末无论是否为工作日,煤质科和销售部结算员都必须将应确认销售实现的商品煤的检测、结算手续办结,不得延误财务会计事项处理的需要。”通过结算时点的严格控制,理清销售结算的节奏,保证销售业务与财务的衔接。
  (五)单证的改进。以精细化为基础的内部控制管理,不仅要求各业务规范有序,风险防范有效,并且要求相关环节做到精、细、准。因此,对销售业务操作进行内控规范的同时对相关单证进行了改进。
  在开卡环节,对不需签订合同的“零散户”设计了《开卡审批单》,包含了“用户名称、品种、数量、单价、备注、审批人、日期”等信息,使领导的口头批示变得有据可依。对结算单进行了重新设计:丰富了结算 “量、价、质”的信息;由以前的打印单子进行填写变为统一格式印刷;在格式方面增设了相关人员签字的位置;联次增加为四联,保证了相关部门的留存需要;纸张大小设计与增值税发票相同,方便会计上对原始凭证的装订保存。此外,虽然“煤销软件”对办理业务各环节的相关信息均有详细记载、统计,但像结算与过磅计量此类重点环节仍需要设置直接文档并严格对发生的业务进行记录,一方面是对电子信息的一个核对,同时也是审计、财政等对原始记录的要求。内控规范后,相关业务人员对相应的台账等记录进行了补充完善,并按规定进行逐日、逐笔的登记记录。
  除了上述五点针对性的控制措施,东庞矿还对销售业务整体流程中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点进行梳理与规范控制:(1)用户管理,包括用户的选择与确定、售后管理及建立客户信用档案;(2)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变更与解除;(3)不同定价的煤炭产品的价格管理;(4)发卡管理;(5)发货管理,具体分为:地销煤运输车辆管理,地销煤日发货安排,车辆放入,车辆回皮称重,发货、装车管理,采制化管理,重车过磅计量管理,超装煤管理,放空车辆管理,车辆出门管理,下班前的车辆清场管理,重车复查;(6)煤销原始单据与财务科之间的传递管理;(7)收款与会计事项管理;(8)档案管理。
  做好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并不表示就完成了内部控制管理,内控管理并不是一蹴而就的,煤炭销售业务的内控管理要达到管控效果、实现效益关键还在于执行,并在执行中不断改进完善。
(作者单位:1.石家庄经济学院;2.华北制药集团先泰药业有限公司)
主要参考文献:
[1]东庞矿内控课题组.以精细化管理为基础的东庞矿内部控制手册[M].2011.
[2]陈英,王玉香.煤炭企业内部控制实施的必要性[J].中国矿业,2009.12.
[3]高智.浅析我国煤炭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J].商业经济,20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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