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代理机构???

香港公司注册
上海商标注册-上海律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021-
邮 &编:200120
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香港商标|香港公司|英国公司|外国商标|欧盟商标|
上海市东方路1243号2号楼3层(亚洲商务楼)
全国咨询热线:021-1-& &&&
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公司注册您所在的位置:&&&&
价格不一、虚假宣传、收钱不办事商标代理咋就这么乱?
来源: 日 09:56:56 【】
页面功能 【字体:
  &这段时间商标代理人的电话真多,有杭州的、台州的、温州的。&最近,长兴某耐火企业的佘老板不堪商标代理机构的电话骚扰,找到长兴工商局煤山工商所。佘老板说,他一直在考虑申请企业著名商标的事情,由于前不久轻信商标代理人的电话,损失了一大笔费用。其实,佘老板遇到的&麻烦&并非个案。据业内人士报料称,目前,商标评审代理不仅价格混乱,还有虚假宣传、收钱不办事等乱象。商标代理市场这种乱象从何而来呢?连日来,晨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乱象一:价格不统一,缺乏诚信
  记者以企业老板的身份,来到位于长兴城区的一家广告公司,咨询申请注册商标的价格。该单位工作人员小杨告诉记者,注册商标收费标准为2000元,我们是1800元。如果申请商标较多,价格上还可以优惠,1400元就够了。
  &是否能再便宜一点。&之后,记者跟她讨价还价。最后,记者压到1200元,她也就做了。
  不过,与一般商标注册代理费的低价相反,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地理标志的代理费则高得离谱。
  &申请湖州市著名商标,万~3万元代理费比较合理,虽然有的代理机构要价高达10万元,但还是可以商量的。&湖州某商标代理事务所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
  工商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他们调查发现,申请驰名商标的代理费为30~70万元,四五十万最普遍。这种申请风险很大,如果没申请下来,企业就要损失很大。
  乱象二:虚假宣传,骗客户100%能注册
  采访中,国家级开发区一家纺织企业的负责人唐先生告诉记者,3年前,他曾委托一家代理机构注册商标,对方保证100%能成功。但过了两年也没消息,费收了,手续也上报了,就是没有下文。
  后来,代理机构告诉唐先生,他帮助注册的商标并没有被核准。紧接着,注册费没有了,代理费也不退,到了最后,业务员电话也不通了,商标代理公司都不见了。后来,唐先生到网上一查询,发现这个商标早就被他人注册了。乱象三:称有内部关系拉业务,只收钱不办事
  代理机构也不知从哪里搞来的企业信息,经常给客户打电话,也就是上面提到的耐火企业老板频繁被电话骚扰。
  有些代理机构假称与地方工商局有内部关系,在注册申报上和著名商标评定上一定能成功,以此蒙骗企业。有些人,在街边租个小门面,甚至租上工商局边上的房子,就能搞代理了。这种&作坊式&的代理机构也不少,他们大多只收钱不做事,等过了一两年客户问起注册结果时,他们就说没通过。如长兴一家熟料加工企业,付了钱,缴了费,当时说好全程代理,后来干脆也找不到了。由于是上门服务,这家加工企业甚至连代理机构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
  工商部门提醒企业要勤于咨询,走正确途径进行申报
  据了解,商标注册现在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企业直接到北京去注册商标,另一种是通过商标代理公司。&长兴目前没有注册在内的商标代理公司,都是湖州、杭州、北京等地的代理公司直接打电话到长兴的企业,或者是由一些广告公司代理。像这种乱收费,收费后商标注册不成功或是付钱后就联系不上商标代理公司等类似情况确实存在。&煤山工商所副所长华建荣这样表示。
  &由于商标注册的核准有相当复杂的程序,不能够确定谁要注册的商标一定能核准通过,如果想要知道商标注册情况可以到中国商标网查询,也可到工商局查询。&
  在此,工商部门提醒,涉及到此类事项,首先要到工商局咨询,对著名商标申报的企业,工商部门会对企业进行辅导,让企业了解申请商标的流程,搭建与代理机构沟通的桥梁。而对代理机构无照经营、虚假宣传、恶意抢注、不正当竞争等市场乱象,工商部门将对其进行依法打击。
 作者:记者 徐冬梅 通讯员 华建荣    编辑:陆建凤
新闻许可证:浙新办[2004]44号 网站备案号:
设计维护 最佳分辨率:&初步审定公告日期:
&异议申请截至日期:
&初步审定公告日期:
&异议申请截至日期:
&初步审定公告日期:
&异议申请截至日期:
&初步审定公告日期:
&异议申请截至日期:
&初步审定公告日期:
&异议申请截至日期: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邮政编码:100820
技术支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
建议使用分辨率浏览本网律点信息公告
国际商标业务
其他主要业务
商标分类表
电话:021-&
& & & 021-
传真:021-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43号2号楼3层
上海各区商标代理
律点关键词
&上海商标代理 上海商标事务所 注册商标查询&上海商标注册流程&上海商标申请&上海申请商标&上海商标转让&上海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上海商标续展&&上海商标变更&&上海商标异议&上海商标驳回复审&&上海商标检索&&上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上海商标国际注册&上海商标代理公司&国外商标注册&国际商标注册代理&马德里商标注册&香港商标注册&&澳门商标注册&台湾商标注册&注册香港商标&注册国外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撤销三年不使用商标&上海专利申请&上海申请专利&上海专利转让&&上海专利复审&&上海专利无效&&上海专利检索&上海专利变更&&上海专利咨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新基金申报&&上海软件版权登记&&上海作品版权登记&&国家版权登记&双软认定&上海知识产权海关备案&&上海知识产权维权&注册香港公司&&&香港公司注册&&外资公司注册&BVI公司注册&英国公司注册&美国公司注册&海外公司注册&注册外资公司&注册国外公司登录名:密码:
在此电脑保存用户名和密码& |
《新法规速递》电子杂志每日发送法规全文,
《法律图书馆》电子杂志每周发送目录摘要,
【法规标题】商标代理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工商总局令第50号
【颁布时间】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http://www./zcfg/xzgzjgfxwj/fgs/01.html
商标代理管理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0号
  《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周伯华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商标代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商标代理秩序,保障委托人及商标代理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标代理是指商标代理组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有关商标事宜。
  本办法所称商标代理组织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其他商标事宜的法律服务机构。
  本办法所称商标代理人是指在商标代理组织中执业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全国商标代理组织和商标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辖区的商标代理组织和商标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 申请设立商标代理组织的,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
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条 商标代理组织不得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从事商标代办活动,并不得为从事上述活动提供任何便利。
  第六条 商标代理组织可以接受委托人委托,指定商标代理人办理下列代理业务:
  (一)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变更、续展、转让、异议、撤销、评审、侵权投诉等有关事项;
  (二)提供商标法律咨询,担任商标法律顾问;
  (三)代理其他有关商标事务。
  商标代理人办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书等文件,应当由商标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商标代理组织印章。
  第七条 商标代理组织不得接受同一商标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委托。
  第八条 商标代理人应当遵守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及时准确地为委托人提供良好的商标代理服务,认真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商标代理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熟悉商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商标代理专业知识;
  (三)在商标代理组织中执业。
  第十条 商标代理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商标代理组织执业。
  第十一条 商标代理人应当为委托人保守商业秘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把未经公开的代理事项泄露给其他机构和个人。
  第十二条 在明知委托人的委托事宜出于恶意或者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或者具有欺诈性的情况下,商标代理人应当拒绝接受委托。
  第十三条 商标代理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地或者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罚款:
  (一)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七条规定的;
  (三)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代理组织合法权益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
  第十四条 商标代理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地或者
  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私自接受委托,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财物的;
  (二)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诱导他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据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
  (四)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即从事商标代理活动或者用欺骗手段取得登记的组织,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企业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处罚。
  第十六条 被处罚的商标代理组织及商标代理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法规:
====================================
免责声明:
本站()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
《法律图书馆》公众微信
关注《法律图书馆》网站公众微信号,即可每日获取最新的法规法规,法治动态等法律专业信息。
关注方法: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号:law-lib
凡购《新法规速递》安卓手机版服务三年,赠预装法规软件的最新款七寸平板电脑一台。购一年服务者,另有U盘赠送。
软件可以在线全文检索法规50万件,离线查看本地法规3万件,还可以实时下载最新的法规到本地。
软件有免费版可
&软件收录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及地方性法规约13万件。“云检索”功能,可以在线全文检索、浏览50万件法规,可下载收藏浏览过的法规。2015年推出免安装绿色版
软件可以免费,但未注册用户不提供更新和在线检索服务。
&&&收录1949年至今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事务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英文法律、英文行政法规、英文地方性法规;各地裁判文书、仲裁裁决、合同范本、法律文书、立法草案、法规释义、参考文件等信息;数据库记录近60万件,每天增加法规数百件。
提供数十种组合检索方式,并有自定义首页,收藏法规,保存浏览检索记录等多种个性化功能。
系新法规速递软件家族的重要成员之一,兼具数据本地化及云端查询功能,使用本软件将与您的手持终端完美结合为一部掌上法律宝典。
本软件适合安装在使用苹果系统的智能手机上或平板电脑上(iPhone或Ipad)。可以在线全文检索法规50万件,离线查看本地法规3万件,还可以实时下载最新的法规到本地。软件有可在Apple Store下载使用。
使用4G的U盘,方便您将法规数据库随身携带,在不同的电脑上方便使用。同时也可以当作普通U盘使用,复制拷贝文件。软件功能和完全相同。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商标代理机构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