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乡镇党校专职中央党校副校长简历职责?

焦作大学党校岗位职责-组织部-焦作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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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大学党校岗位职责
焦作大学党校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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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焦作大学委员会党校
一、党校校长岗位职责
(一)把握党校办学的指导思想、办学方向。提出党校的办学要求和工作原则。
(二)主持召开校务委员长会议,审定会议需要研究的有关内容。
(三)解决党校办学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四)承担部分党校的教学任务。
二、党校副校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校长制定每年的工作计划并贯切实施。
(二)&协助制定及实施每期培训的教学内容、教学形式、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教学安排。
(三)&协助选聘党校兼职教师,并经常与自己分工联系的教师联系。
(四)&协助召开党校专职干部会议,布置任务,检查工作、交流情况、总结经验。
(五)&担负部分培训班的教学管理和思想工作。
(六)&负责党校内部管理工作,制定教学管理、学员管理等规章制度。
(七)&负责党校专职干部岗位职责的检查、考核工作。
(八)&负责党校的财产管理、经费管理等。
三、&党校常务副校长岗位职责
(一)&在校长领导下,主持党校日常工作。
(二)&协助校长召开校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制定党校工作的规划、计划等。
(三)&根据校务委员会的规划、计划等,组织制定每年的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四)&组织制定并实施每期培训班的教学内容、教学形式、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教学安排。
(五)&选聘党校兼职教师,并经常与他们联系。
(六)&担负部分培训班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七)&召开党校专职干部会议、布置任务、检查工作、交流情况、总结经验。
(八)&做好本校专职干部的思想工作,了解、关心他(她)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九)&负责向校长及上级部门请示、汇报工作,作好与校内外有关部门的交流和联系工作。
四、&党校秘书工作职责
(一)&负责办公室内勤工作,管理办公室和教室。
(二)&负责各种文件、文稿的送印、登记、收发、传阅、立卷和归档工作。
(三)&负责办理报刊、书籍、资料的订阅、收发、整理、归类、编目。
(四)&负责每期培训班的考核、鉴定等文字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五)&担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教学管理和思想工作。
(六)&保管和使用党校印鉴,开具好学员结业证。
(七)&协助起草党校工作计划、专题材料及各种文稿。
(八)&协助副校长掌握使用经费、按照财务规定,负责经费报销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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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校教研室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一)
党校教研室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一)
一、教研室工作岗位职责
(一)岗位工作概要
教研室的直接上级组织是党校、行政学校领导班子,其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学校的统一部署,围绕学校每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组织实施好党校、行政学校提出的各项教学、科研、培训任务。注重全面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理论文化业务素质,努力追求做事“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廉洁自律,光明磊落;肯定自己,欣赏别人;团结协作,快乐工作”的工作态度与理念,为建设一支充满活力、运转高效的管理服务队伍而努力奋斗。
(二)岗位职责任务
1、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起草年度教学工作方案和年初教学计划,按需搞好各班次的教学计划安排;负责做好党校专兼职教师的聘任、管理、服务及外聘教师的联络工作。组织落实各项教学、科研评估工作,认真开展各班次教员的模拟试讲和集体备课活动,要对教学成果以报告、简报等书面形式进行总结、宣传、报道,并报送主管部门和分管负责人。
菜单化”等专题库课题的申报、设计、认真完成各培训班次教学所需的辅助性工作。
4、负责组织完成上级党委、政府或学校指定的专题调研报告或学术课题;承担起草科研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完成年度计划、制订教学课题、拟订科研参考选题、组织科研成果的统计、评选、申报及实施工作。负责组织教师深入开展社会调查研究,撰写论文,为各级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服务。
5、组织主体班教材、教学资料的开发、编写、出版工作;组织教学研究、教学评估和教员试讲工作;组织编辑党校研修动态《理论探讨与实践》、《培训简报》,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各类主体班次学员学籍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各主体班次的文体活动等。
6、负责做好党校开学、毕业典礼的组织工作,搞好对班主任的管理、指导和学员的考核工作。负责起草党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半年小结和年终工作总结;建立教师业务档案,承担学校各种的招生、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教学、科研、培训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协调好各有关部门、相关科室的关系,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开创党校工作新局面。
7、负责做好教研室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完成上级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岗位工作标准
1、基本具备党校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规定的任职资格。具有当好校领导参谋助手的能力,能为分管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的能力。组织、检查并督导本科室各岗位落实好工作职责,制定部门工作目标,并按党校业绩管理考核要求,搞好教师员工的业绩考核。
2、具有组织管理本科室的能力,有较强的综合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服务能力和社交能力。能熟练掌握教学、科研的文秘、档案、外事、计算机应用等行政管理知识,熟悉党校管理知识。能及时、准确地组织好上传下达工作,不出现纰漏与失误,做事有奉献精神。
3、具备组织安排好党校各种教学科研重要会议的服务、记录及按要求起草会议纪要的能力。能及时组织起草党校教学科研工作、计划、半年小结与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等重要文书的处理。加强党校行政办公管理,组织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督促落实。
4、胜任本职工作,能妥善处理好党校各类涉外公共关系方面的事务及各类突发事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抓好教学、科研等设施及用品的管理工作,严格认真完成好岗位说明书各项职责任务,无投诉。
(四)岗位聘用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具备《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玉溪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等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具有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精神;能深入调查研究,大胆实践,善于总结经验,是学校教学、科研、培训管理创新的带头人,在党校深化改革中发挥表率作用。
2、在职人员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能胜任所任岗位职务的教学管理能力;外招人员应具备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招聘岗位的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高标准、严要求、高效率,勤恳敬业,奋发进取;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在学科及教学管理上成为行家里手。
3、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热爱干部教育事业,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有2-10年以上行政、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经验。敢于吃苦,善打硬仗,积极承担学校的重要任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积极营造稳定的良好环境;出色完成各项教学、科研指标和工作任务,实绩突出。
4、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职业道德和党校的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气节;带头崇尚科学、传播文明,维护党校形象,做事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光明磊落;时刻把国家、党校的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正确处理好权利与义务二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好个人利益和群众利益的关系。符合用人单位人事聘任的其它要求。
二、教研室主任(甲岗)岗位职责
(一)岗位工作概要
教研室主任(甲岗)的直接上级是党校、行政学校主管副校长,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在党校和主管副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并督促全体教学、科研人员完成教研室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对全体教师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
(二)岗位职责任务
1、根据教学主题和内容,负责完成学校各类班次教学培训的讲课任务,承担上级组织安排的各种宣讲培训任务,完成基层党委或部门邀请的各项授课任务。负责撰写教学、科研、学术论文和上级安排的调研告报等文字材料,每年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文章或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1。负责完成各培训班次教学课程所需的教案(讲稿)的撰写准备工作和辅助性工作,组织开展教学讨论等活动。
2.协助主管副校长努力贯彻落实县委、政府有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修、培训规划及有关政策和法规,根据通海县全员干部培训和公务员培训规划,牵头与县干教委、组织部、宣传部和教研室及有关部门审核各类培训班的教学计划和重点班次的计划安排。
负责起草教学、科研相关文件和其它材料。负责做好党校的日常办班管理和科研工作。参与组织制定学校有关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查执行落实,组织设计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方案,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完善教学方案。
4.围绕学校干部培训任务的工作要求,主持制定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等各类培训班的培训计划和教学方案,并组织安排好各班级的教学管理、学籍管理和教材拟订等工作,按要求做好学期工作小结和全年工作总结。
5.负责本科室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教学人员聘任工作,参与主持修改、制定、完善本科室各岗位职责,合理进行分工,检查督促下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年终根据各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给予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
6.组织落实教学、科研的评估工作,组织进行主体班次教员试讲及部分班次主讲教员的集体备课活动;不定期检查各班次的教学计划落实和教学运行情况,抓好重点班次的教学管理,并牵头与相关科室共同落实各班次教材建设、课程开发。
7.督促下属跟踪掌握培训学员的学习效果与要求,不断改进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使教学内容和方法尽可能贴近学员的实际需要和知识层次,并适时将反馈意见和教学情况采取简报的形式进行总结宣传报道;组织做好各类班次和学期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8.协助主管副校长统筹协调好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注重加强教师干部队伍建设,力求做到明确工作关键环节,管理及时到位,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参与加强对各项教学、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合理分配,使用恰当,严格审批手续,杜绝浪费。
&&&&9. 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完成校领导和分管副校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岗位工作标准
1、具备党校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当好校领导参谋助手的能力,为分管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的能力。能组织、检查并督导本科室落实好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制定科室工作目标,搞好学校专业技术职称教师的业绩考核。
2、具有组织管理本科室的能力,有较强的综合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服务能力和社交能力。具备熟练掌握教学、科研的文秘、档案、外事、计算机应用等行政管理能力和知识。能及时、准确地组织好上传下达工作,不出现纰漏与失误,有奉献精神。
3、具备党校各种教学、科研重要会议服务、记录,起草各种文件、报告、纪要的能力。能按时起草教学、科研工作方案、计划、半年小结与年度总结等重要文字材料,加强行政教学、科研的管理工作,组织起草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督促落实。
(四)岗位聘用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玉溪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等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具有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精神;能深入调查研究,大胆实践,善于总结经验,是学校教学、科研、培训管理创新的带头人,在党校深化改革中发挥表率作用。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胜任本职工作岗位的能力;外招人员应具备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招聘岗位的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高效率,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在学科及教学管理上成为行家里手。
3、专业基础知识扎实,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热爱干部教育事业,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有10年以上行政、教学、科研管理经验。敢于吃苦,善打硬仗,积极承担学校重要任务,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出色完成各项教学、科研指标和工作任务,实绩突出。
三、教研室教师(乙岗)岗位职责
(一)岗位工作概要
教研室(乙岗)的直接上级是党校、行政学校教研室主任,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在主管副校长和教研室主任的领导下,参与组织并督促本科室人员完成科研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对科研日常工作进行参与管理与考核评价。
(二)岗位职责任务
1、根据教学主题和内容,负责完成学校各类班次教学培训的讲课任务,承担上级组织安排的各种宣讲培训任务,完成基层党委或部门邀请的各项授课任务。负责撰写教学、科研、学术论文和上级安排的调研告报等文字材料,每年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文章或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在市级刊物上至少发表2篇论文。负责完成各培训班次教学课程所需的教案(讲稿)的撰写准备工作和辅助性工作,参与组织开展教学讨论等活动。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科研工作的精神,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总体目标,协助主管校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科研工作方案和规划,积极、主动、有预见性地开展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管理工作,不断推动学校科研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组织起草学校中长期科研规划及科研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半年小结和全年工作总结。
3、负责参与本科室的团队建设,修改、制定岗位职责,合理进行分工,督促教师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年终根据科研课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给予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积极做好科研组织工作的落实。组织教师认真申报教学、科研课题,负责组织或参与党校系统、行政学院系统学术研讨活动。负责组织本校优秀成果的评选申报工作。
4、做好科研档案的管理、归档工作,协助有关单位或学术团体开展学术活动,并做好科研日常管理和审核工作,并对取得的学术成果及时进行交流推广。协助主编办好校刊,负责对党校研修动态《理论探讨与实践》的编辑、出版提出策划意见,并督促检查校刊的校对日常工作,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发挥刊物的学术研究阵地功能。
5、负责科研经费、校刊经费的落实、使用和管理,严格审查经费预算及开支项目,监督使用过程,保证专款专用。负责科研信息化的管理工作,根据编辑计划和《校刊》的需要组织稿件。协助主编根据学校科研工作需要和学术研究动态,召集编辑部全体会议,制定《校刊》编辑工作计划。
6、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增刊的选题、编辑和出版工作。按照学术规范和编辑体例督促编辑处理稿件,包括审稿、改稿、发稿、校对、发行、交流等全部工作。按照编辑出版工作流程和刊期时限要求按时印刷出版。
7、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完成校领导和科室主任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岗位工作标准
1、具备党校中层管理人员和教师的任职资格,当好校领导参谋助手的能力,为分管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的能力。能参与组织、检查并督导本科室人员落实好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制定科室工作目标,搞好学校专业技术职称教师的业绩考核。
2、具有组织管理本科室的能力,有较强的综合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服务能力和社交能力。具备熟练掌握教学、科研的文秘、档案、外事、计算机应用等行政管理能力和知识。能及时、准确地组织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不出现纰漏与失误,有奉献精神。
3、具备党校各种教学、科研重要会议服务、记录,起草各种文件、报告、纪要的能力。能按时起草教学、科研工作方案、计划、半年小结与年度总结等重要文字材料,加强行政教学、科研的管理工作,参与组织起草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督促落实。
(四)岗位聘用条件  
1、基本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具备《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玉溪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等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具有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精神;能深入调查研究,大胆实践,善于总结经验,是学校教学、科研、培训管理创新的带头人,在党校深化改革中发挥表率作用。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胜任本职工作岗位的能力;外招人员应具备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招聘岗位的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高效率,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在学科及教学管理上成为行家里手。
3、专业基础知识扎实,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热爱干部教育事业,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有5年以上行政、教学、科研管理经验。敢于吃苦,善打硬仗,积极承担学校重要任务,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出色完成各项教学、科研指标和工作任务,实绩突出。
&          党校县行政学校
          201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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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河口镇党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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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成立河口镇党校的实施方案 & 为进一步推动党员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根据《中共湘潭县委关于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双创”工程的意见》(潭县发〔2015〕3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中共湘潭县河口镇委员会党校(下文简称“镇党校”)。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党的理论武装和教育广大党员,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办学目的和任务  1、办学目的。把镇党校办成镇党委领导下开展党员教育的主阵地,办成党员干部开展思想理论教育的熔炉,努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 2、办学任务。定期轮训党员;组织开展党课教学和党性教育;及时组织学习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培训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  三、组织机构  镇党校实行镇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校& 长:吴& 能常务副校长:刘江华副校长:熊志军镇党校授课场地设在镇政府大会议室,镇党校办公室设在镇组织办,镇党校的主要资金来源为镇财政拨款。四、工作职责1、根据县委关于党员教育的总体部署和规划,以及镇党委的具体要求,结合当前形势和任务以及党员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镇党校的培训任务,制定镇党校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2、聘任、管理镇党校兼职教师。3、研究处理镇党校建设的其他事宜。4、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以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五、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镇党校校务委员会要加强对办学的指导,做到年初部署、年中评估、年底总结考评。2、强化保障。镇党委要及时解决镇党校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在教学场所、办学经费、师资与教材、教学设施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着力推进镇党校规范化建设。3、抓好落实。各党支部要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镇党委部署和党校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做到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双提高。每位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校学习,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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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党校各项规章制度
中心组(领导班子)学习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全面提高区委党校领导干部的 政治素质和文化素养,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组织能力和执行能 力,经研究,现就区委党校中心组理论学习作如下规定: 一、组织领导与学习纪律 1、区委党校校长任中心组组长;分管思想政治工作的 副校长任副组长。 2、中心组组成人员:党校领导班子成员。 3、中心组组长的职责是: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的 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理论学习的主题;确 定每次集中学习的内容、形式和时间;布Z调查研究任务; 组织中心组成员的理论学习交流活动。 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中心组学习工作。 4、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办公室一名同志担任,具体负责 理论学习的服务工作。学习秘书的职责是:安排学习内容、 提供学习资料;安排集中学习的地点;负责集中学习的通知 和学习调研中的行政事务;做好学习记录、学习签到和学习 档案管理工作等。 5、中心组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集中学习一般不准 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须向组长请假。 二、学习形式和学习要求 坚持集中学习日制度和自学制度。中心组每月第一周、 第三周星期五下午集中学习。每次学习要围绕学习专题,结 合工作实际和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开展讨论。中心组成员要 认真开展自学,每月自学时间不少于 2 天。自学时要联系工 作和思想实际,认真思考,做好读书笔记。中心组成员学习 时应使用专用的学习笔记本, 全年笔记字数在 20000 字以上。 要把学习和调查研究结合起来,促使调研在一定程度上成为 深化学习和科学决策的必经过程。中心组成员每年须撰写 1 篇以上学习体会文章,并写出 1 篇以上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报 告,力争在党报党刊上发表。 三、其他事项 1、中心组学习情况可适时印发至各党小组、各科室。 2、党校集中学习严格遵守机关工作规则有关规定。 干部定期集中学习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党校全体干部 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根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周一下午为党校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二、党校集中学习的计划和安排由办公室负责。 三、学习内容: (1)讲评上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的工 作任务; (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党校业务知识及国家公务员应知的相关知识; (4)观 看电教光盘等。 四、建立集体学习记录和个人读书笔记。集体学习记录 本要求记录每次学习的时间、参加人数、学习内容、领导讲 话要点及讨论发言重点;个人学习笔记主要记录个人学习内 容、心得体会等。 五、要将学习情况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严格奖惩。对学习好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凡不能坚持学习制 度的,要给予批评,并不得评为优秀。 六、严格学习考勤制度,要有专人记录参加人数、缺席 者姓名及缺席原因, 以便查阅和考核。 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 应事先向主管领导请假,并说明情况。无故不参加学习者, 按旷工论处。 岗位培训制度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 教、讲求实效的原则,为进一步全面提高党校干部专业理论 知识和技能水平,根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培训要求 党校全体干部均应接受培训。一是初任培训。对新到党 校工作和现有党校干部要进行一次任职、任期培训。二是专 门业务培训。根据工作实际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 时间和方式视工作需要确定。三是更新知识培训。及时对党 校干部开展以增新、补充、拓宽机关知识为目的的专业知识 培训。 二、培训时间 对党校干部要进行规范化培训,培训时间每人每年不少 于 7 天。 三、组织管理 党校干部岗位培训工作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和管理。主要 拟定培训计划和内容,组织实施、监督、考核、验收,并将 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主要依据。 四、其他 党校干部除应按以上规定参加组织培训外,还应积极参 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 干部培训激励制度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党校干部教育培训,调动党校干部参加培训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工作实际,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党校相关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党校干部培训工作得到落实。 第三条 对干部教育培训记录实行季度检查通报,分析干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查找不足并提出对策。 第四条 党校办公室坚持全面记录并每月定期检查党校干部网上学习、专题培训、集中研讨、调查研究、在职学 历教育等情况,要求完成全年学习任务。每月例会上,党校 干部要汇报交流上月学习情况和本月学习计划,由相关领导 进行讲评并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将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和完 成学习任务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参与依据。 干部自学制度第一条 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 》精神,为促进党校干部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督促党校干部在日常 工作和生活中切实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党校干部队伍素质, 在党校干部中开展在职自学活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习内容。学习本着精学管用的原则,结合不同岗位和个人实际,侧重学习基本理论和岗位业务知识,按 照经济、社会发展和知识更新的实际需要,从基础理论和专 业知识两个方面,合理规划和流动式安排学习内容。专业知 识内容可分为专业基础知识、部门管理知识和部门政策法规 知识三个方面,具体内容和学习书目参考(自学教材以上级 部门组织编写的干部培训教材为主,并根据需要适当补充一 些与工作实际密切相关的新知识、新技能,并按照时事需要 随时予以更新)如下:1、政治理论,主要是马克思主义、 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特别是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2、专业理论知识,主要是组织工 作必备的基础知识。3、党的建设理论及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4、历史知识,主要是中国历史(重点是近代史) 、中 共党史。5、现代领导科学和管理科学。6、有关法律法规知 识。7、其他需要掌握的知识。 第三条 学习要求。l、党校干部应紧密结合工作和自身实际,合理安排时间,做好个人自学规划,认真搞好自学。 要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除集中学 习外,每人每年至少要保证 30 天的自学时间。2、每人每年 要阅读 30 万字以上的书籍和资料,其中要精读三分之一, 要坚持作读书笔记,每年读书笔记不少于 2 万字。3、要坚 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用所学习的理论知识指导工作,提高 工作水平。 第四条 学习组织。1、党校负责人要带头学,每位党校干部每年要写出学习总结和下一年度学习安排,报机关党 支部。2、党支部根据情况检查、抽查各人在职自学情况或 调阅干部自学笔记,将干部自学情况纳入干部“考学”管理 内容。 业务技能和知识季度测试制度一、为提高党校干部的业务技能和知识水平,检验学习 效果,对党校干部的业务技能和知识学习实行季度测试制 度。 二、考试人员:区委党校全体干部。 二、考试时间:每季度最后一周举行考试。如遇法定节 假日,考试日期顺延。 三、考试方式:考试采用闭卷方式。 四、考试由党校办公室人员组织监考。考试作弊的,一 经发现,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五、命题:考试试卷由党校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命 题。 六、考试范围:党校需要掌握的有关法规和业务知识。 办公室人员的考试另行命题。 七、考试结果应用:考试成绩作为年终评优评先重要依 据。 一年内三次以上考试不合格的, 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年度基本素质考试制度为进一步推动“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 全面提升党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 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中共***区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委 组织部区纪检委(区监察局)区人事局关于抓管理促发展的 有关规定&的通知》 (***办?20**?5 号)文件精神,结合党 校工作实际,现制定党校年度基本素质考试制度。 一、考试对象 党校全体干部。 二、考试内容及考试方式 1、考试内容。公共业务知识考试和业务知识考试。 2、考试方式。每年举行一次集中闭卷考试。 三、考试程序 1、安排部署。考前十天专门下发通知,明确时间安排、 考试纪律等有关事项。 2、统计报名。 3、考试纪律。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树立良好考风考纪。 4、反馈成绩。考试成绩及时反馈到参考人员。 四、考试结果的运用 每名党校干部年度基本素质考试成绩将作为竞争上岗、 选拔任用干部的必备条件。考试不合格的,不能参加竞争上 岗和选拔重用。 廉政学习培训制度第一条 为强化党校干部勤政廉政意识, “廉政型” 加强机关建设,根据党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以个人自学为 主。 第三条 党校干部每月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 4 个小时,其中集中学习培训的时间不少于 2 个小时。 第四条 采取党课教育与专题辅导相结合、中心发言与集体讨论相结合、书面交流与口头发言相结合、书本教育与 形象直观教育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并采取带着问题学、考评 促进学等方法,激发党员参学的内动力,增强学习培训的效 果。 第五条 廉政学习培训要有学习记录,每位党校干部每年要根据所学的内容至少写出一篇有针对性的心得体会,并 报至机关党支部。 第六条 机关党支部要加强对学习培训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并把此 项工作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工作纪律制度一、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机关各 项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地完 成工作任务。 二、适应新的形势需要,转变工作作风,多深入基层, 多调查研究,多为基层服务。 三、尊重领导,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四、严格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注重提 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五、严格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准擅离职守,不从事与 工作无关的事,不准串科室,不准高声喧哗,不准打扑克、 下棋,禁止看电影、听音乐、打游戏。 六、团结、奋进、乐于助人,接人待客要热情,说话办 事要文明,思想作风要过硬。 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国家财产、爱护办公设施 和公用物品,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八、自觉维护和保持办公区域卫生秩序,经常打扫室内 外卫生,并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纸屑,保持良好 的办公环境。 九、工作时间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举止大方。 保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 规、规定。 二、全体人员要模范遵守保密守则,严格保守党和国家 的机密。 三、对机要文件统一由机要员收发,系传阅的按传阅范 围办理,对机密文件材料未经批准不得翻印、复印、摘抄等。 四、拟写党校文件、报告、请示等材料,根据内容按划 密规定,由签发人确定密级。 五、严守校内机密,未经下达的文件及有关内容不得对 外扩散,所有档案要分类装订。 六、参加会议带回的材料,要进行登记,使用完毕后交 机要室保管。 七、每年“双节”“五一”“十一”前,进行保密教育 、 、 和全面检查,发现失泄密现象,及时报告和处理。 考勤制度及请假制度一、请假标准 1、请病假超过三天或需住院治疗者,需凭医疗诊断证 明。 2、请事假需说明理由,事假一年内原则上累计不超过 十天。 3、机关工作人员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公休假 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请假程序及批准权限 1、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 理制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2、审批权限:副校长请假,须报校长审批;工作人员 请假 1 天以内报分管领导审批,超过 1 天者报专职副校长批 准。凡需续假者,亦按上述规定报批。工作人员因公外出, 也应按上述权限报批,返回后应及时报告。 3、请假人员必须按批准的请假天数如期返回工作岗位, 并及时向准假领导销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一律按 旷工处理。 4、工作人员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及公休假等按 上级文件规定执行。如休公休假,需征得主管领导同意。 三、考勤情况的检查 1、考勤情况的检查采用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的抽查方 法,凡工作时间不在岗人员,其主管领导又不知去向的,一 律视为旷工。 2、请假不按规定审批,备案的,按旷工论处。 3、工作人员假期内未处理完有关事宜,需续假的,应 提前续假。既不续假,又不按时返岗的,按旷工处理。 四、惩处 1、凡一个月内旷工一次的,进行通报批评,本人作出 书面检查。全年旷工累计五次者(五个工作日) ,本人年度 考核为基本称职格次。 2、凡不按时参加组织集体活动的,要在全体会议上作 检查,连续两次或全年累计四次的,本人年度考核为基本称 职格次。 3、全年请事假天数要与公休假相抵,即:公休假天数 减去请事假天数为休假天数。 4、考勤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值班领导为检查总负责人, 每周抽查不少于 2 次。 岗位责任制度一、党校职责 1、定期召开会议,贯彻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 精神,指导基层党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 2、根据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和上级业务指 导部门的部署和规划,统筹安排基层党校的培训任务,制定 基层党校的教育规划和教学计划。 3、配备、选调党校师资,加强党校教员队伍建设。 4、管理和培训党校教员,指导教员备课,研究、总结 办学情况。 5、制定、实施教学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监 督具体执行情况。 6、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党校工作,为党校提供必备的办 学条件。 7、研究、解决党校建设中的其它重大问题等等。 8、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开 会研究,以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党校校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校的教育 方针。 2、把握党校办学的指导思想、办学方向,提出党校的 办学要求和工作原则。 3、制定党校长期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 4、研究解决办学中的问题和实际困难。 5、主持召开校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党校其他重大 事务。 三、党校专职副校长岗位职责 1、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党校工作目标,制定并向校委 会提出党校发展规划和党员、干部年度轮训计划。 2、根据校委会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党校发展规划和 教学计划。 3、贯彻、执行教学制度,组织开展各项教学、教研和 调研活动。 4、负责党校内部建设和管理,对专职员工进行考核和 奖惩。 5、提出基层党校阵地建设的意见,并抓好组织落实。 6、调查、了解、总结基层党校教育的成果,提出改进 意见和建议等。 四、党校教职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 知识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理论 水平和教学能力。 2、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注重调查研究,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紧围绕改革和发展之时代课题,认真 备课授课,讲求教学实效。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虚心听取学员意见,不断改进 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严于律己,带头端正党风,以身作则,言传身教, 为人师表。 5、自觉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层级首长负责制为促进区委党校各项工作尽快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程 序化、科学化的轨道,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权力运行, 建立“责任、有序、高效”的工作机制,结合党校实际,制 定本意见。 一、实行层级负责制 行政首长负责是层级负责制的本质属性,层级负责是行 政首长负责制的客观要求。区委党校实行党校校长负责制, 党校校长是区委党校行政首长,专职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 校长或者校长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校长(以下简称常务副 校长长)召集和主持部全体会议。党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必须经党校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二、具体要求 1、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党校干部要牢固树立整体观念 和大局意识。在日常工作中要有“一盘棋”思想,做到既有 分工又有合作,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党校工作高 效、规范运转。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党校干部要不断增强责任意识, 高质量、高标准、按时限完成党校工作或领导交办工作,确 保各项工作不积压、不拖延、不失误。 3、严格执行工作程序。日常工作由负责主管工作的副 校长负责;超越职权、解决不了的工作要逐级向上请示。凡 领导交办的工作,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完成情况。 4、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党校全体成员要不断加强政治 理论学习,潜心钻研与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努 力提升服务水平。 5、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党校全体人员要不断加强道德 修养,注重个人仪表,爱岗敬业,严谨勤奋,团结实干,从 我做起,转变工作和生活作风,自觉维护党校的整体形象。 首问责任制度第一条 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 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结合党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首问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待来访、来电的部门 工作人员,必须负责接待、解答、受理或者引导办理有关事 项,使之得以及时、有效处理的责任制度。 第三条 首问责任人是指定的第一位接待来访、来电的 工作人员。 第四条 本校的服务窗口设在办公室。 第五条 常务副校长对本校实施首问负责制负总责。 第六条 首问责任人要热情礼貌、用语文明,熟悉本单 位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要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切实为 前来办事人员着想,不得推诿,要体现党校工作人员良好的 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 第七条 首问责任人的职责 1.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及时给予办 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理由;需要补充材料的,要一 次性告知;前来办事人员不知道如何办理的,要告知其如何 办理,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2.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但属于本部门 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经办部 门,经办部门无人时,应告知经办部门的联系电话。属于本 部门职责范围的,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责任人应先接 受下来,并记下来访、来电人员的联系电话,再交具体经办 人处理。 3.不属于本单位或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告 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单位或部门。 4.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上述原则给予答 复;属于举报或投诉的,首问责任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 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并按有关规定及 时处理。 限时办结制度第一条 为提高党校办事效率,优化党校发展环境,结 合党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限时办结制是指服务对象前来咨询或办理有关 事项,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 经办人应在法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予以答复的制度。 第三条 要根据职责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所承办事 项的办理时限,最长不得超过党校所规定的办理时限。 第四条 对即办事项,在服务对象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必须及时予以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 延、推诿。 第五条 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及时对服务对象 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 续。如需出具收件回执单,应写明所收材料名称、页数、办 结取件时间及经办人。 第六条 对特别紧急的事项,应当急事急办,随到随办。 本单位主管领导及处室相关负责人应当亲自督办。 第七条 对服务对象诉求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 理。如特殊情况确需延时办理,经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报有 关领导审批,并告知当事人延时办理的理由。凡没有正当理 由而拖延不办,贻误时机、造成损失的,要追究部门主要领 导和经办人的责任。 服务承诺制度一、实行来电、来信、来访首问责任制 对来电、来信及来党校办事的校内外人员,若属于首问 人职责范围的,认真负责地处理有关事宜;若不属于首问人 职责范围的,必须说明情况并介绍至相关部门办理;若经办 人不在,由其他同志应问明事由,做好记录,而后交经办人 处理。严禁搪塞、推诿。 二、实行接办事宜限时制度 对区直单位、学员、本校各部门提出的问题和需办理的 事项,能解决的及时解决,难解决的尽快解决,不能解决的 做好解释。区内各单位、党校学员来校办事,一般当日办结, 需请示上级有关部门、 有关领导的, 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办结; 学员培训收费严格按照市物价局等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收 取,一般当日办结;对学员在校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 要求,当日拿出办理意见,一般在 3 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 情况下,10 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实行工作程序和重点工作公示制度 党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程序和重点工作事项通过文件、 网络等多种方式予以公布,达到一次性告知的目的,为学员 和教职工提供方便。 四、严格各项工作制度 上岗着装整洁、 文明用语, 热情接待来访者和办事群众。 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和办私 事。教师上课严格遵守教学规定,不迟到、不随意缩减授课 时间。违反考勤制度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最大限度地 为学员、教职工提供便捷、优质和高效的服务。 五、切实提高办学质量,做好服务 教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按规定认真授课,努 力提高教学水平。组教科、教研室、函授办和行政科等部门 围绕干部培训中心工作做好对教学和学员的服务,确保来校 培训的学员学习生活愉快、方便,学有所获。 依法行政制度一、为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 落实,结合党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党校应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区委的有关文件、 规定以及本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 三、政务信息推行公开制。对党校的职能权限、办事程 序、办理时限等对外公开,张贴于鲜明位Z。 四、行政执法实行责任制。明确党校执法任务、目标、 要求和权责,做到公正、公开、文明、规范。文明执法,不 简单粗暴;依法监管,不随意处罚;告知权利,不以势压人。 坚决克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 五、行政执法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在执法过程中滥用 职权,徇私舞弊,侵犯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对 其违法责任进行追究,并且视情节轻重承担部分或全部责 任。 请示报告制度一、要按程序规定逐级请示报告 (一)党校工作人员遇到职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和事 项,要及时向相关负责人请示报告。 (二)遇到超越工作职权范围的问题和事项,由相关负 责人向主管副校长请示报告。 (三)主管副校长对超出分管范围的问题和事项,要向 校长请示报告。 (四)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请示报告。如遇特殊情况、 急办事项且无法向直接上级请示报告时,可以越级请示报 告,但事后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汇报请示报告的内容及处理情 况;特殊情况下,上级可委托下级代表自己行使职权,答复 或办理某些具体事项。 二、重大事项和问题坚持先请示后办理原则,不得先斩 后奏 (一)重大事项和问题是指除正常业务工作开展中的重 大事项和问题以外,还包括: 1、接待或邀请上级机关、领导和兄弟单位人员及友邻 单位人员。 2、组织或参加可能在社会或本校产生影响的重大活动; 3、接待、安排社会传媒机构或人员采访、报道涉及本 校工作的事宜; 4、涉及本校工作和人员的突发事件;本校人员及家庭 的重要情况及其它重大问题。 (二)发生重大问题时,如紧急、急需决断且无法请示 报告时,可先行处理并设法请示报告;问题处理后应迅速向 上级报告,按上级指示执行。 三、 向校委请求报告, 凡属重要事项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后,送党校办公室具体承办。党校办公室 接到请示报告件后,必须尽快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接、 推诿或拖延。 四、党校相关负责人对请示报告的事项和问题,要严格 按有关政策、规定答复。答复应清楚明确,不推不拖;对一 时难以答复的,要先做初步解释,待研究后再做答复;答复 请示报告要做好记录。向领导请示工作,从送至主要负责领 导之日算起,一般情况下七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超过七个 工作日未答复又无特别说明,可按同意执行。 五、收到领导批办的事项后,工作人员必须抓紧办理, 并在指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送党校办公室统一转报。 定期汇报制度1、党校在思想、政治、组织上受校党委的全面领导, 要定期向党委和上级宣传部门汇报工作。 2、汇报前要召开校务委员会研究、讨论汇报的内容。 3、汇报主要内容:党校办学方向、工作计划和总结;各 类人员的培训规划;党校校务委员会成员的思想、组织、作 风建设;党校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党校的经费和办学条件 问题;党校的其他重大问题。 4、对校党委作出的决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 况记录并归档。 目标考核制度一、组织实施。成立年度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年度考核 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考核原则。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开、 民主”的原则,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日常考勤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的内容及标准。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 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标准以工作人员的职 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考核结果划分为优 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 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基本标准: 1、优秀(优秀) 。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 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 有创新精神,成绩突出(全年考核总得分在 90 分以上,且 得分在优秀等次控制名额线内)。 2、称职(合格) 。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 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 积极,能够完成任务 (年终考核总分在 80 分以上)。 3、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能够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 识学习,能够完成工作任务,没有出现大的差错和失误(年 终考核总分为 60 一 79 分) 。 4、不称职(不合格) 。政治、业务素质较差,工作责任 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年终 考核总分在 60 分以下) 。 四、考核评分原则。干部职工个人年度考核总分为 100 分,其中业务工作占 60%,德、能、勤、廉占 40%。 五、考核方法 1、平时考核。部内各科室对每个职工平时的完成工作 情况、遵守各种制度和纪律情况等进行严格记载,并对其所 承担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 率量化评鉴。平时考核量化评分分值为 100 分,占全年考核 总分的 40%。 2、领导综合评估。领导综合评估是指领导对每个干部 职工年度工作的综合评估,要求党校领导依据掌握的情况, 对每个干部职工全年工作数量、质量、劳动纪律等各个方面 进行综合评估。领导综合评估分值为 100 分,占全年考核总 分的 30%。 检查督查制度一、检查督查内容 1、领导的批件及市、区文件(会议)规定要求汇报的事 项; 2、乡办、区直单位和有关部门向本校联系工作、商洽 事务的文(函)件及主送本校的请示报告; 3、本校向区委、上级组织部门及有关单位的请示和需 其他单位回复的函件; 4、校内决议的事项; 5、领导交办的事项。 二、检查督查方式 可以电话、书面方式或派人到责任单位检查督查,对比 较重要和时间较紧的事项,要加强催办。催办情况要做好登 记,记录催办日期、经办人(科室)、办理情况、领导批示、 最后结果等,以便备查。 三、情况反馈 凡属校内决议的事项或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其执行 情况均应及时向校领导反馈, 未能如期完成的, 应说明原因, 并提出继续检查督查的办法。 评比通报制度为全面加强机关日常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实现党校科 学化、规范化发展,切实解决不作为、责任不到位等问题, 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成立机构。成立党校评比通报领导小组。 二、评比对象。对党校干部每季度的工作落实、信息报 送进行评比,排出名次。 三、评比细则。实施每季度评比,日常工作考核分优秀、 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分别对应不同分值。报送信 息采用分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四个等次,每个等次对 应不同分值。将两项总得分相加,即为季度总得分。 四、通报。根据得分不同,评出季度优秀、良好、合格、 不合格人员,进行校内通报。奖励优秀,鞭策落后。 工作奖惩制度一、考核激励制度 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综合评价,每年开展 “优秀 党员”“优秀信息员”“先进工作者”等评选工作,给予一 、 、 定奖励,以此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奖惩制度 党校相关负责人应对党校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量 化考核,年终汇总并经分管领导审阅后,提交党校办公会议 研究作为评优树模的重要参考依据。 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 为规范机关工作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党校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 结合党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责任追究制,是指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工 作不到位、执行不力、行政效能低下等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 制度。 第三条 第四条 党校工作人员适用本制度。 责任追究的方式:(一)通报批评; (二)责令作出书面检讨; (三)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四)纪律处分; (五)诫勉谈话; (六)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 ; (七)免职或建议免职。 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其中, 免职或建议免职的,应当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进行 报批。 第五条 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过错与责任相对应、责任追究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治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投诉、检举、控告责任 追究对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第七条 责任追究调查审结应当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调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 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10 个工作日。处理决定作出 后 5 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实名投诉人、检举人 或控告人。 第八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责任追究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机 关提起申诉。 第九条 在责任追究过程中发现追究对象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会议制度一、校务委员会会议制度 1、校务委员会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例会, 积极参与决策,努力完成分管的任务。 2、定期召开校务委员会例会,一般一个季度召开一次, 每年不少于两次,并归档备查。 3、例会前,由专职副校长将例会的内容和议题书面告 知各校务委员,各校务委员与会前应作好充分准备。 4、基层党校的年度教学计划和每期教学计划、教育和 管理工作的要求和措施、制订有关规章制度、聘请教员、组 织重大活动、实施奖惩等重大事项,均须经校务委员会集体 讨论决定。 5、例会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议而 有决,决而有行,并及时向党委作出汇报。 6、例会要有记录,并归档备查。 二、周例会制度 1、周例会的主要内容 总结本周工作,部署下周工作,研究落实重大事项的对 策措施和有关问题的解决办法。 2、周例会的参加对象:党校全体人员。 3、周例会的组织 周例会安排在每周一进行,由专职副校长主持。 4、需要提交讨论的重大事项,必须在会前准备好有关 汇报内容。 5、周例会由办公室承办,负责签到、记录,并起草《会 议纪要》 。 季评制度为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质 量,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政令不畅、责任不到位 等问题,结合党校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机构。成立季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党校 季评工作的日常工作。季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季评 工作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实行季度例会制度,规定每季度 第一月的第一周召开例会。领导小组负责对季评工作的组织 实施和协调,负责对党校内部工作纪律作风的不定期监督检 查。 二、季评对象。2010 年参加季评工作的为党校全体工作 人员。 三、季评程序。每季度末月的中旬,由季评工作领导小 组利用测评、谈话、查资料等形式,征求党校工作人员对的 评价意见和查阅目标工作任务完成及奖惩情况,进行季评工 作。结合季评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纪律作风的不定期检查情 况进行加减分,并经公示之后,完成对参评的排序工作。季 评工作应在每季度末月的最后 5 日内完成。 干部谈心制度一、谈心的范围 谈心谈话的范围为党校全体干部。 二、谈心的内容 谈心的内容,可根据不同对象和目的确定,一般包括: 了解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交流思想,沟通 感情;了解掌握其工作和团结协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 想政治工作;传达决定,反馈群众意见,提出希望和要求; 征求对党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谈心的形式 以个别谈心谈话为主,一般每两个月一次,也可根据工 作需要随时确定,特别是在干部职工职务、岗位变动,干部 个人遇有重大事项,干部犯错误、工作出差错及其他原因思 想不稳定,党校内部不协调、不团结以及干部在作风、廉洁 等方面有、需要给予提醒时,要及时找干部职工谈心谈话。 四、谈心谈话的方法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求客观、准确,既肯定成 绩,又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 2、认真听取干部本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对干部提 出的建议和要求,在适当时候要给予答复和反馈。 3、谈话要讲究艺术,营造宽松、融洽的气氛,敞开思 想,畅所欲言,真正达到增进了解、解决问题的目的。 4、办公室协助抓好谈心制度的检查、督促和落实工作。 新任党组织书记党建责任谈话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书 记的“领头雁”作用,确保党建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落实, 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对象 新任的党组织书记。 二、谈话方式 谈话由党(工)委书记或副书记进行,采取个别谈话或 集体谈话的方式,具体由区委组织部组织科负责组织实施。 三、谈话内容 1、明确党组织书记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及要求。 2、分析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着力点,指导并 探讨如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3、听取新任党组织书记的工作打算。 、 四、谈话要求 1、以诚相见,敞开思想,双向交流,推心Z腹,充分 调动党组织书记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2、对谈话过程中带有共性并需要探讨和研究的问题作 好记录,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 措施。 3、与新任党组织书记的谈话要在其上任后的两个月内 完成。 基层党支部书记教育管理制度一、培训计划 制定基层党支部书记年度培训计划,并把基层党支部书 记培训纳入整个干部培训规划。 二、培训内容 重点加强对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基层 党建,法律法规以及民主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和思想作风 教育培训。 三、培训方式 根据基层党支部书记的工作实际和特点,充分整合利用 各种教育培训资源。 四、培训管理 加大对基层党支部书记的教育培训考核。对基层党支部 书记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登记,年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 基层党支部书记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离任党建责任评定制度一、基层党组织书记离任党建责任评定工作由上级党 (工)委和组织部门负责实施。 二、对当年即将进行换届的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离任党 建责任评定。 三、评定内容: (一)任期内基层党建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二)任期内上级党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三)任期内年度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 (四)任期内班子建设发展情况。 (五)任期内发展党员以及党员教育管理情况。 (六)任期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四、评定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考核使用。 发展党员公示制度一、发展党员必须进行公示。公示对象为拟接收为预备 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正的预备党员。 二、公示内容: (1)拟发展对象基本情况和培养考察情 况(包括申请入党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定为发展 对象时间、培养联系人或入党介绍人情况、培训情况、政审 情况、培养期间受奖惩情况)等; (2)拟转正对象基本情况, 入党时间, 预备期表现和受奖惩情况, 履行党员义务情况等。 必要时可对拟定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 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等) 、申请入党时间以及 培养人情况进行公示。 公开的其他内容有: (1)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2)党 员、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 (3)所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 需要党员和群众监督的内容有: (1)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入党 条件。主要有政治立场、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工作表现、 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履行义务等方面的情况; (2)基层党 组织是否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发展党员,是否及时调查处 理、反馈群众所提的意见,是否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不正 之风等问题。 三、公示形式。以公开栏为主要形式,多种公开形式并 存。 四、公示程序。公示按下列程序进行: (1)拟定公示内 容; (2)及时进行公示; (3)收集群众意见; (4)调查核实 情况; (5)研究处理意见; (6)公开调查处理结果。 五、公示时间。拟发展对象在支委会讨论之后,支部大 会讨论表决之前进行公示;拟转正对象在预备期满、本人写 出书面申请、支委会讨论之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之前 进行公示。期限一般为 7 天,具体时间可结合实际,灵活掌 握。 六、公示结果。对于存在一定问题的发展对象或预备党 员,要本着帮助人、教育人的原则,妥善地处理相关问题和 相关人员,问题严重的,不予发展;有一定问题但不严重的, 暂缓发展,继续培养教育;没有问题的,及时吸收入党。对 于道听途说、故意歪曲事实、不负责任地反映问题和意见的 有关人员,党组织要给予其严肃批评教育。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对区委党校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根据区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实施办 法&的通知》 ,结合党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包括:担任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下同)干部。 第三条 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 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 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 (三)本人婚姻变化的情况; (四) 本人、 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 子女出国 (境) 学习、定居的情况; (五)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六) 配偶、 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七)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 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 管人员的情况。 (八)计划生育、收养子女方面的情况:计划生育二胎 指标及收养子女申报的原因、所涉及的有关政策和有关证 明,主管部门的意见。 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条 本规定第三条所列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 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 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事前请 示。 第五条 第六条 机关党支部负责管理领导干部的报告。 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机关党支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第七条 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予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的范围内公开。 第八条 领导干部不按本办法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其所在组织应视情况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 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第九条 领导干部在办理个人重大事项过程中有不廉洁行为甚至有严重的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在报告个人重 大事项时,能如实向组织报告,主动检查自己的有关错误事 实和问题,并按有关规定自觉纠正的,可根据《中国共产党 纪律处分条例(试行)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及 行政监察的有关规定从轻、减轻处分或者免予追究纪律责 任。 第十条 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的监 督检查。 议事制度为切实发挥党校校委会的领导职能,加强其对党校工作 的指导和支持,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校委会在常务副校长的主持下, 全面领导党校工作。 二、校委会议事会议由常务副校长负责召集。 三、校委会议事会议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会议 每年举行两次,岁初岁末各一次;不定期会议则根据实际需 要而定。 四、校委会议事会议除校委会成员必须参加外,还可以 邀请上级党校领导或有关单位领导参加。 五、校委会的主要议事程序: 1、听取校长或常务副校长关于全年工作计划设想、具 体安排及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2、对有关党校工作的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调查 了解,提出意见和建议。 3、加强对党校工作的业务指导,开展对教学内容、教 学方式、课程设Z、师资培训和科研工作的研究,帮助党校 提高教学科研水平。 4、及时反映本人与校外同仁对党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寻求对党校工作的支持。 5、临时召开校委会议,对某些突出问题进行研究,还 可以直接作出相关决议,为党校某些重大问题提供依据。 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一、为提高党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水平, 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党校重大事项的范围 1、党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法规, 以及上级党委和行政部门的决议、 指示的意见, 措施和办法。 2、党校的办学思想,办学原则。 3、党校的中、远期规划。 4、党校综合改革方案。 5、党校机构设Z,调整。 6、党校人事问题的决定。 7、党校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行。 8、党校年度财务预、决算;重大财务收支项目;重大 经济活动。 9、职工的奖惩。 10、其他应由校委集体议事决定的事项。 三、党校重大议事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会议议题应在会前送达有关领导,无特殊情况不搞临时 动议。会议议题所涉及的有关事实应在会前调查清楚,不搞 盲目决策。 会上充分发扬民主。决定事项,少数服从多数,个别人 意见被否定可保留意见,可向上级报告,但不得拒绝执行。 坚持集体领导。个人不得决定重大事项,在处理紧急问 题时,至少应有三分之二的领导共同决定。 2、坚持以学员为本的原则。坚持为领导干部培训教育 工作服务和为教师、学员服务的思想,保证党校干部培训教 育工作的稳定。 3、坚持群众路线原则。把群众满意不满意做为工作标 准。 四、校委会议应议决的重大事项 1、研究决定党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综合改革方 案,机构设Z;重要规章制度;人事变动;年度财务预、决 算;年度工作计划;教职工奖惩方案;审核重大活动方案及 其他重大问题。 2、研究决定党校领导的选拔、培养、管理、考核、聘 任的事项,后备干部的推荐、培养。 3、讨论决定教学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决定党校教 育改革和科研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决定政治思想宣传教 育工作的重大事项。 4、按照对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管理的要求,按干部管 理权限研究对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一般违纪问题处理事项。 日常行为规范制度一、政治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定 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执行公务, 不滥用权力, 不以权代法, 不徇私枉法。 二、依法行政,务实创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熟练 掌握本职位的工作程序和标准,创造性地开展业务工作。 三、克已奉公,秉公办事,淡泊名利,勤俭节约,爱惜 国家资财,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 四、勤政为民,热心为群众办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 不早退,不撤离职守。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 限时办结制, 不许推诿扯皮、 敷衍塞责、 失职渎职、 贻误工作。 五、组织会议、起草文件要做到细致周密、认真负责, 力争“零差错” 。按要求参加会议,不无故缺会、替会。自 觉遵守会场秩序,会议中间不接打电话,不随意走动,不交 头接耳,不中途退场。 六、加强内部团结,同事之间相互协作,真诚相待,互 相友爱,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利于团结的话不 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七、增强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不泄露 工作机密, 做到不该看的不看, 不该问的不问, 不该说的不说。 八、品行端正,举止端庄,时刻注意自身道德修养。仪 表整洁,态度和蔼,语言文明,作风正派,生活严谨,模范 遵守社会公德,不贪污受贿、赌博、参与其他非法活动。 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备案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党校干部的管理,严肃组织纪律,按照 区委办、 区政府办 《关于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 (***办 ?2008? 46 号)文件精神,结合党校实际,现对党校领导干部外出报 告、请假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副校长有事外出离开新乡地区 1 天以上,向校长报 告。 二、党校干部有事外出离开新乡地区 1 天以上,向主管 常务工作的副校长报告外出的时间、地点、事由备查。外出 离开新乡地区 3 天以上,须向校长书面请假。 三、凡外出考察,事前要制订考察方案,事后要向校办 公室提交考察报告。 四、请假须在外出前填写《区委党校领导干部外出请假 呈批表》 ,经审批同意后方能外出。非紧急情况,不得以打 电话或口头报告的形式请假。 附件:区委党校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呈批表姓名 职 务外 出 事 由外出时间 外出期间何 人主持工作 主管副校长 审批意见 校长审批 意 见自年月日至月日,共天销假日期 填表日期: 年 注:此表请于事前 1 天上报党校办公室。 月 日 财务管理制度一、 党校财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实行会计 (报帐) 、 出纳分设制。 二、申购和领取物品程序:如需购买物品,须经党校相 关领导同意,并报办公室登记。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 安排购Z,并登记造册。领取物品时,须先到办公室登记, 方可领取。 三、严格履行报销手续。经费支出应开具合法的票据, 在写清项目、用途和经办人等内容后,还需填写《党校报销 清单》 ,按照区财政局规定由相关领导签字报销。 四、工作人员因公借用现金必须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1000 元以上的借支由主管部长审批,统一使用借款凭条。同 城内借用期限不超过 5 天,出差借用现金应在返回后 5 天内 报帐, 如确属工作原因不能及时结帐的, 借款人要写出申请, 由主管领导批复。 五、党费会计人员和报帐员要认真做好党费五笔帐和本 部核算中心帐表的管理以及每月汇总、整理和汇报工作,做 到数字准确、帐目清楚。 六、财务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自觉遵守 财务规章制度,要敢于坚持原则,认真履行职责。若因不负 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除经济上予以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 予相应处理。 公车管理制度一、原则与适用范围 1、为切实加强我校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节 约财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根据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 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是本部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车辆使用要做到保证领导用车,保证工作用车;同 时,根据中心工作需要,党校办公室可统筹调用公务车辆。 2、车辆原则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在满足本校用 车的前提下,外借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本部门主管副部长 批准;外借时间在一天以上的,报部长批准。 3、各单位不得用公款购车挂私人牌、企业牌或外地牌, 如发现违规情况,一经查实,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 任人的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5、车辆出长途时,应事先填写长途出车任务单,由指 定的专人核对里程表。返回后要及时将里程表数、途中加油 数和区域路(桥)费等填写在出车任务单上,并由部领导负 责核实。凡不按规定办理者不予报销有关费用。 6、驾驶员要树立节约用油的观念,实行车辆刷卡加油 的管理办法,原则上在区指定的加油站加油。任何人不经批 准不得擅自给外单位的车辆加油,违反者,一经发现处十倍 罚款。 7、如果车辆发生事故后,要保护现场,及时拨打“110” 报警,并通知单位车辆管理部门。未经批准,驾驶公务车辆 外出办私事发生交通事故的,所有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未经批准,将公务车辆借给外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的,所有 损失由借车人承担。 8、公务车辆发生损坏或被盗,驾驶人员应当立即向公 安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向单位报告。凡违反车辆管理 规定,不按规定停放或公车私用期间发生损坏或被盗,当事 人负责赔偿保险公司理赔不足部分。 三、车辆维修管理 1、驾驶员对所保管车辆实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发现故 障应及时报告、维修,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需要维修、装饰时,首先应由驾驶员向部长提 出申请,经鉴定确认后,填写车辆维修、装饰表,由部长签 字批准后,方可进入定点厂维修、装饰;不许擅自送修车辆, 否则,费用自行承担。 3、机动车辆进厂修理时做好交接手续;出厂时要进行 验收,合格后该车驾驶员在维修材料单上签字,并将维修材 料单带回一份,以便结帐时核查。 4、车辆进厂维修期间,驾驶员要跟车监修,并对车辆 的维修质量负责,确保车辆维修后达到相应的技术标准;因 维修配件质量问题所发生的再修理费用,驾驶员不与认可签 字,由修理厂承担;因驾驶员管理使用不当所发生的再修理 费用,由其本人自负 5、车辆在维修、保养期间,需要更换总成部件或费用 较高部件时,要经过有关技术审核鉴定,并报部长同意后, 方可更换;车辆需进行大修时,要经过有关审核,并部长批 准后,方能修理。 四、驾驶人员要求 各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不断加强学习,提高 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树立“安全、快捷、高效、 节约”意识;不开“英雄车、赌气车、故障车” ,不准酒后 驾驶;确保车况处于良好状态,节约车辆维修费用。若违反 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进行严肃处理。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一、为了充分保障和落实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和监督权,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完善监督制约机 制,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结合党校实际,特制订本 制度。 二、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一)中心工作。 (二)思想政治建设。 (三)组织建设。 (四)作风建设。 (五)制度建设。 (六)根据实际情况或党 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其他事项。 三、 党的秘密事项, 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 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四、党务政务公开形式采取内外两种形式。对外公开采 取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电话等载体进行公开,对内公开采 取召开党员会、情况通报会、阶段工作会等形式。 五、党务政务公开必须遵循“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 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基本程序。 六、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 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每月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 公开。 七、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月,公示时间一般 不少于七天。 八、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 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廉政教育制度一、强化教育计划制度 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做到统一规 划、统一要求、统一实施,做到年度有规划、季度有部署、 月份有安排,每季度分析研究一次党风廉政教育形势。 二、建立法规教育制度 落实“八个一” ,即每年至少组织学习一部党纪条规; 树立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典型;剖析一个反面典型案例; 组织观看一部党风廉政教育录像片;开展一次党风廉政教育 专题活动;出一期党风廉政教育专栏;组织一次党风廉政教 育知识测试竞赛;重大节日前组织一次吹风守纪教育。 三、坚持廉政谈话制度 对提拔任用干部、有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群众有不良 反应的党员干部,都要及时进行廉洁或诫勉谈话教育,做到 按级负责,责任到人,谈话的要点要有内容记录,谈话人负 责跟踪督促整改情况。 四、落实征求意见制度 定期征求对领导成员和职能部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 执行廉政规定情况的意见及建议,在综合梳理后进行反馈教 育, 制定整改措施并向群众公开, 及时向群众通报整改情况, 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完善述廉评廉制度 年度工作结束后,要求科级以上干部结合工作述职,将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政规定等情况进行述 廉报告,并接受群众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提 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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