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销售免税什么东西可以免税

发布时间:日
国家地区:中国&山东&济南
公司:河北裕鼎达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资质公司办理韩国项目济州岛、大邱总费用仅需28000
要求:&1、年满22-40周岁
&&&&&&&2、初中学历以上
&&&&&&&3、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4、无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者
&&&另:诚招优秀出国合作人,如果你&身边有资源,那么足不出户赚到钱,零投入,高回报!
联系人:&吴经理&&&&&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经营免税项目的粮食经营企业以及有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的企业增值税免税资格的审核
当前位置:
行政权力公开
非行政许可
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经营免税项目的粮食经营企业以及有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的企业增值税免税资格的审核
字体:【】
& 项目编码审批部门项目名称子项审批类别设定依据共同审批部门审批对象备注24024税务总局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经营免税项目的粮食经营企业以及有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的企业增值税免税资格的审核1.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增值税免税资格的审核认定非行政许可审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第5条:&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经营本通知所列免税项目的其他粮食经营企业,以及有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的企业,均需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免税资格,未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不得免税。享受免税优惠的企业,应按期进行免税申报,违反者取消其免税资格。粮食部门应向同级国家税务局提供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水库移民口粮的单位、供应数量等有关资料,经国家税务局审核无误后予以免税。&无纳税人 2.对经营免税项目的粮食经营企业增值税免税资格的审核认定非行政许可审批无纳税人 3.有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的企业增值税免税资格的审核认定非行政许可审批无纳税人您的位置: >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否免征增值税?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答复: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应当属于免税货物,但需要严格界定。首先,所称的物品,是指除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以外的货物。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所称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其他个人是指不包括个体经营者的其他个人。其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29号】规定,从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再次,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除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应当免税。但&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二是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三是售价不超过原值。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责任编辑:admin]
税务问答延伸阅读
税务问答推荐阅读
| 版块推荐
服务中国会计行业 广告合作:010-
E-mail:.cn
Copyright &销售避孕药品和用剂免税的账务处理_百度宝宝知道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农产品销售免税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