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收到一张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出票人是A,收款人是B,汇票背面第一被背书人处的签章也是B

承兑汇票贴现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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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贴现,申请人由于资金需要,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于银行,银行按扣除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释&&&&义的贴现需&&&&求资金需要
1、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持有核发的“贷款卡”;
2、与出票人或前手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4、非的出票人;
5、满足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申请向开户银行申请贴现时,应准备完整的贴现资料,
一、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资格类文件
1、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经办人授权申办委托书;
3、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办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工作证(或提供介绍信);
4、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人贷款卡(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密码。
二、银行承兑汇票及跟单资料
1、复印件;
2、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的税务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三、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申请文件
1、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书;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凭证。客户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经银行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企业去银行贴现就涉及到一个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息计算方法的问题,而且每天银行之间的贴现利率是浮动的,所以一张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费用必须参考的是具体贴现日当天的银行公布的汇票贴现利率.
举个实际例子说明下银行承兑汇贴现利息如何计算:
假设企业手里有一张日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是500万元,到期日日(因为周末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所以顺延到9月17号),贴现银行给该企业的年贴现利率是6% ,日到银行要求“贴现  银行承兑汇贴现息的计算公式是:金额×(到期天数/360)×利率=贴现息  企业需要支付的贴现息:500万元×163天/360天×6%利率=135833元。给企业钱是:500万-135833元=4864167元。
(1)时间4月20天+5月31天+6月30天+7月31天+8月31天+9月17天+3天=163天(如果是异地贴现另加3天划款期限)  (2)利率是各行是按国家票据挂牌价上下浮动定的,如6%是年利率,要转换成日利率计算,该日利率是6%/360。
备注:对于一些外地票据,或者汇票到期日不是法定工作日的票据,银行会根据实际设定调整天数,例如:异地票据(不是同一个城市的),到期天数在原来基础上(票据到期日-贴现日)再加3天。因为异地票据需要办理时间。同样如果到期日是法定的节假日,汇票到期当天也是无法承兑的,这个时候银行会根据需要再顺延调整贴现天数。1、对于卖方来说,对现有或新的客户提供远期付款方式,可以增加销售额,提高市场竞争力。
2、对于买方来说,利用远期付款,以有限的资本购进更多货物,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营运资金的占用与需求,有利于扩大生产规模。
3、相对于贷款融资可以明显降低财务费用。
适用于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司
适用于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有延期付款需求的各类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医疗卫生、机关学校等单位。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与兑付,大体包括如下步骤交易双方经过协商,签定商品交易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作为销贷方,如果对方的商业信用不佳,或者对对方的信用状况不甚了解或信心不足,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较为稳妥。因为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由银行信用作为保证,因而能保证及时地收回货款。付款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的规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1]背书是银行承兑汇票流通的主要方法,为使用票据的人广泛使用,完全背书是银行承兑汇票常见的正规背书。那么承兑汇票背书格式是怎样的呢?在银行承兑汇票背面第一个“背书人签章”栏内,由票据正面收款人签章,并填写被背书人单位正确全称,进行背书转让。后手背书转让,依次签章进行。我国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上都印有格式,如果背书格式不能满足背书人的记载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粘单处需加盖骑缝章。我国《票据法》第三十条规定,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承兑汇票背书格式中其他可任意记载的有:
1、背书日期。《票据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在现实操作中,背书一般不记载日期。
2、禁止票据转让。背书人书写禁止转让的,一般票据仍可背书转让,只是背书人对于禁止后再由背书取得银行承兑汇票的权利人不负责任.
完全背书中不得记载的事项有:
1、背书不得附有条件。银行承兑汇票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2、背书上部分转让无效。将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分别背书转让给两人或两人以上无效,将票面金额部分转让的也无效。
以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后手应当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后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之后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银行承兑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1]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公司业务部门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经营部门,负责该项业务的营销、申请受理、调查评价以及客户服务工作。
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在上签章承诺付款的,是由银行承担付款责任的凭证,期限一般在6个月以内。银行承兑汇票多产生于国际贸易,一般由国内银行开出的预先授权。
的作用在于为汇票成为票据提供信用保证。汇票是列明付款人和收款人的双名票据,经银行作为第三者承兑后则成为三名票据。承兑银行成为主债务人,而付款人则成为第二债务人。实际上,相当于对银行开列的。持票人可以在汇票到期时提示付款,也可以在未到期时向银行尤其是承兑银行要求取得现款。银行贴进票据后,可以申请中央银行,或向其它银行,更一般的做法是直接卖给,再由其转卖给其它各类投资者。的最重要投资者是外国银行和。
承兑期限为6个月或以下
1.的概念。贴现是一种票据转让方式,是指持票人在需要资金时,将其持有的,经过背书转让给银行,银行从中扣除后,将余款支付给申请贴现人的票据行为。
2.贴现的性质:贴现是银行的一项,汇票的支付人对银行负债,银行实际上是与付款人有一种间接关系。
3.再贴现和转贴现:再贴现是指贴现银行向中央银行再转让汇票,转贴现是指贴现银行向其他商业银行转让汇票,二者都是贴现银行以未到期的贴现票据,经背书后的再次贴现,中央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按规定扣除再贴现或转贴现的利息后,给申请兑付票款。
财务报表上的借和贷分别指
借:指支出、借出、应收账款,凡现金流出都是“借”。
贷:指收入、、回笼、应付账款,凡现金流入都是“贷”。提示承兑是汇票中特有的票据行为。
银行承兑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时,必须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否则付款人可予以拒绝。并且这种拒绝不具有拒绝承兑的效力,持票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中特有的一种票据行为。
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记载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付款人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2]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中存在的风险
1、对票据真伪的辨别能力不足,存在受理伪票的风险。随着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制假水平的提高,“克隆”汇票达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在缺少先进的检测仪器的情况下,仅凭肉眼观察鉴定票据的真实性,存在着很大的风险性。
2、银行工作人员和企业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潜在风险。银行承兑汇票上都有明确而规范的记载事项,但在办理贴现的过程中,经常发现因银行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违规操作,造成出票行填写的出票日期、到期日、出票人全称及签章等要素不规范。同时,企业在背书转让过程中,由于财务人员金融票据知识欠缺,造成背书人签章不到位、重叠或模糊不清、被背书人全称填写与印章不符,以及背书转让与签章不连续现象。这些因素都可能影响汇票到期承兑结算,造成潜在风险。
3、办理贴现业务时,对企业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审查不严,汇票取得的合法性存在风险。现代金融业竞争激烈,为占领票据市场,有的银行对企业交易的真实性审查流于形式,对申请贴现人提供的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不作认真调查,违规办理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贴现业务。汇票到期一旦不予付款,申请贴现企业又以无资金逃债,将给银行的追索增加难度。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中的风险防范
1、注意从承兑汇票外观上鉴别真伪。银行承兑汇票的印刷有着严格的规定,其色泽、尺寸、花纹图案都有不同于其它重要空白凭证的特点;各签发行都有各自银行特定的暗记和行徽,紫光灯下,其水印图案、各色纤维清晰可见;冠字号码在汇票背面呈红色渗透效果等等,这些都是防伪的第一道屏障。
2、注意从票面记载事项上鉴别真伪。银行承兑汇票作为一种集结算、融资功能为一体的结算工具,对其票面的记载事项填写都有严格的要求,如付款行全称填写的语序,大写日期月、日填写应加“零”等。犯罪分子不可能完全了解银行内部规定,因此容易在伪造票据“记载事项”环节上露出马脚,故审查汇票的记载事项是识假防诈的重要环节。
3、注意对汇票专用章的鉴别。各专业银行都有自已统一刻制的汇票专用章,都有确定的规格、字序和字间距。假票上的印章与真正的汇票专用章一般都有较大的出入,因此,受理汇票时,首先应到汇票签发行对应的本地行对汇票专用章折角核对,辨别真伪。
规范操作,堵塞漏洞,防范风险
为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规范操作。组织信贷人员、会计人员学习《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及相关的票据业务知识,提高审票、验票、识假防诈的技能和风险防范意识。
2、慎重办理贴现业务。首先,要坚持查询制度,真正做到笔笔必查,查必彻底。鉴于承兑行对贴现行的查询只做原则性的查复,贴现行对电函查询只能作为鉴别票据真伪的参考。因此,不论是当地汇票还是异地汇票,不论金额大小都要实行双人实地查询,把风险降到最底限度。其次,对初次申请贴现的企业,银行必须要求其按规定提供完整的相关资料,审查其资信状况,审查其与前手是否存在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杜绝没有真实交易的贴现业务。
3、严格会计信件的寄发、交接管理。对会计信件的寄发和交接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实行专人负责。严禁临时工、保安人员和其他无关人员接收会计函件,以防丢失。
4、注意信息的收集。密切关注各类经济、金融报刊杂志上有关票据业务的信息和国家政策,以及有关的遗失声明和人民法院的止付通告,提高风险防范意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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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收到一张承兑汇票,要到期了!可是他们都没有背书公司名称,我就自己写可是把其中一家的写错了!银行说要他们家出证明:又怎么也找不着他们家;请问还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把票兑换了呢?
我收到一张银行承兑汇票,被转了很多次,收到时所有的被背书人栏内未填写,只是盖了章,我到银行提示付款是银行让我填写完,我不小心把一栏内的被背书人名称填写错了,银行让我去找一家公司出证明,请问这家公司是应该给我出具证明的吗? 而且现在承兑汇票也到期了,怎么办??
我们是最后一家被背书人,由于在接受承兑时背书人都没填写,我是在承兑时,填写背书人名称,其中有一家填写时字描一下,银行不肯承兑,我找到上一家出证明时,对方不肯出证明,怎嘛办?是我填写时不下心写的不规范,这个承兑不了该怎嘛办?
单位收到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检查票据时发现有一家单位连续连续两次背书,请问这样是否合理?
原本是空的,如果是第二背书人的银行帮忙填写错的,在第一被背人是写成背书人的开户银行,现在承兑银行拒付了,有什么补收措施吗?
单位收到一张承兑汇票
我已背书后 又无意间把我单位的全称写在了下一单位要背书的地方
因此我单位的全称连续出现了2遍
现在 这张承兑汇票就留在手上
没有往下一家单位转
2月中旬即将到期
请问 我该怎样去银行办理手续 谢谢
银行承兑汇票已经多手背书,但原被背书人处都未写名称,我单位财务人员不慎将被背书人名称填写错误,现票据已经到期了。银行说无法承兑,现怎么处理最省事?
A公司开具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人为B公司,但A没有将该银行承兑汇票给B公司而是私刻了B公司的印签 ,加盖后直接转让给别的C公司,几经周转,该汇票又流转到B,B公司财务发现收款人的章是假的,非B公司的印鉴加盖的。
B公司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存在什么法律风险
银行承兑汇票是否可以背书给个人吗,如能,应注意哪些问题,谢谢!
我公司于2011年9月末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出票行是农行吉首市支行,金额35万元,到期日为10月15日。因前7家被背书人没有填写名称,只盖印鉴章,财务人员在填写名称时错位,导致背书不连续。10月初,到开户行办理托收时,被办事人员告知填写错误,要所有相关单位出具证明,证实此票的连续性。 经过与所有相关单位联系,于10月31日,再次将汇票及7家证明原件和我公司延期证明交到开户行,并由开户行于当日寄往出票行。11月14日,我单位被开户行告知,此承兑汇票及全部证明被退回。
...
客户给我一张5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日到期,出票人是某公司,原始票据的付款人是某银行,收款人是a公司,a公司背书给b公司,b公司有背书给我,我没有公司,问了几个银行,都说是找个公司代收一下,可我担心受骗,问,到期后我能否持该票据到银行提示付款,银行是否会受理?谢谢!汇票反背书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司收到一张汇票,开票人:a公司,收款人:b公司。后来b公司不要这行汇票,反背书给a公司,请问第一栏被背书人签章是该盖a公司的章还是盖b公司的?请指教,谢谢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人书写错误,企业证明已开,银行要求对证明做公正,是否合理?
在填写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人时,不小心把前面某一家的公司名称最后三个字转行写出格可。扣章单位拒绝出具相关证明,打电话咨询了开票银行,电话里她说可以承兑。由于心里还是很担心,所以想让您帮忙,告诉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律师您好,我是银行的工作人员,我们收到一张盖有“质押”字样的委托收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我行为承兑人),该怎样判断背书是否连续呢。如果票据背书的最后记载是:背书栏背书了“质押”字样,被背书人是工商银行。那么是否应该是由工商银行来提示付款呢,票款是否需要转入户名为“工商银行”的账户呢?可以转入质押时的出质人(即质押背书人)账户吗?如果要转入质押时的背书企业账户,工商银行是否需在票据上再做一次背书转让,背书注明“解押”、被背书人为该企业,将票据权利交回给企业...
我司已经是第三家被背书人,在填写银行承兑汇票时,印章盖的我们公司的,而错把被背书人写成了我们的下一家公司,导致背书不连续,银行让我们上一家出证明盖章,但是他们不管,我们还能怎么办
我司已经是第三家被背书人,在填写银行承兑汇票时,印章盖的我们公司的,而错把被背书人写成了我们的下一家公司,导致背书不连续,银行让我们上一家出证明盖章,但是他们不管,我们还能怎么办
该承兑汇票出票人甲公司,票面收款人乙公司,乙公司背书给丙公司,丙公司财务人员工作失误在乙公司的背书区内盖了丙公司的印鉴章,造成两公司印鉴章重叠,当时丙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发现错误,又背书给了丁公司(未填写被背书人丁公司),丁公司的财务人员补上了被背书人丁公司,并盖上丁公司的印鉴章,后发现乙公司与丙公司印鉴章重叠的问题,就背书退给了丙公司,丙公司到期托收时遇到问题,丙公司提供两份证明,一份为乙公司的证明,证明乙公司通过正常业务途径背书给丙公司,一份为丙公司的证明,证...
银行承兑汇票人为唐山的,已经多少背书,我们是最后一首,但原来背书人处都未填写名称,我司在银行承兑时,在银行工作人员知道下,将被背书人填写成前一家单位名称,按道理应该填写后一家,现在银行不管,要求我们出具两家转让证明,还得要两家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而两家单位现在都没发票,怎么办。请问这个需要发票复印件吗?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连续两个是同一家单位,怎么办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为新疆乌鲁木齐的,已经多手背书,但原被背书人处都未写名称,我单位财务人员不慎将被背书人名称填写到背书自己的签章上方,银行说不对,无法承兑,现怎么处理最省事?
您好,我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在上家未背书的情况下背了书,这样背书不连续,银行不予解付,出证明也不行,请问走法律程序应该怎么走,出票行在天津 我已经背书了,而且出证明银行也不解付,非让我们去法院走法律手续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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