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28中关于社会养老保险,年满六十周岁要符合什么规定才能领取养老金?

新劳动法下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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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下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最近最热门的事件就是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越来越多的人都在想着自己什么时候可以退休,到底这个退休年龄是什么时候?有哪些相关的政策呢?我们现在来具体看一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退休年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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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哪些属于特殊工种
  确认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首先应当明确职工从事的岗位是否属于国家认可的特殊工种。这是解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退休的首要问题。
  特殊工种的范围即从事哪些岗位工种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职工的范围,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本市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殊繁重体力劳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的范围,可依照国家有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条件和待遇,办理退休手续。 特殊工种确认的原则,根据我国的习惯做法,特殊工种一般由劳动行政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二、在什么条件下特殊工种可以提前退休
  凡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退休的年龄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的年限是: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0年,1993年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15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人员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5年,按本市城镇养老、医疗办法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实际缴费满5年是指日以后在本市城镇单位缴费且记入个人帐户的缴费年限与参加个体工商户及其帮个工或自由职业养老、医疗保险后的缴费年限之和)。
  3、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必须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另外,职工从事多个特殊工种的,可将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相加计算,但是在决定退休条件时应根据这几个特殊工种要求从事工作年限最长的一种来确定。
  三、特殊工种职工应如何发养老金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有毒、有害特殊工种的职工仍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
  当地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前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是否继续折算工龄,并视同缴费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采取折算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的,其折算工龄增加的视同缴费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制度改革后,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工作年限不再折算工龄,可以通过岗位津贴或为其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等办法弥补他们因缴费年限短造成基本养老金偏低的损失。
  四、从事特殊工种人员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和1993年以后的缴费年限满10年(不含折算工龄),1993年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15年,且从事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认定的特殊工种年限符合规定条件的。
  其中,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
  五、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如何审批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采取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最终审批为主,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直接审批为辅的方法进行审批。
  凡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职工,可向企业提出提前退休申请,企业按照规定的审批工作要求,对申报职工的原始档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自查,对于由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的,企业将相关资料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对于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直接审批的,由企业将相关资料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六、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养老保险怎么缴纳
  在井下、有毒、有害、高温、高空等特殊工种工作的职工,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前退休。
  改革前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可以继续折算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但折算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之后不再折算工龄,应通过工资分配政策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弥补从事特殊岗位工种人员因缴费年限短对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影响。
  七、特殊工种退休需要具备的条件
  特殊工种的退休条件凡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退休的年龄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的年限是: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0年,1993年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15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人员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5年,按本市城镇养老、医疗办法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实际缴费满5年是指日以后在本市城镇单位缴费且记入个人帐户的缴费年限与参加个体工商户及其帮个工或自由职业养老、医疗保险后的缴费年限之和)。
  3、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必须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另外,职工从事多个特殊工种的,可将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相加计算,但是在决定退休条件时应根据这几个特殊工种要求从事工作年限最长的一种来确定。第二章法定员工福利 思考:什么是法定员工福利?法定员工福利是用人单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举办的, 是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员工必须享受的福利待遇,是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 内 容 大 纲? ? ? ? ?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失业保
险制度 工伤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制度 其他法定员工权益保障 《 人民日报 》日17 版:1亿老人怎么养老(民生视线)?日前,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吴玉韶指出, 中国正开始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期,老 年人口由年均增加311万人,发展到年均增 加800万人。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的数据,2007年,中 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04亿,到本 世纪40年代,将达到峰值3.2亿。届时,平 均每5个人中就有1个65岁以上的老人。 专家预测,中国人口红利期将在2033年关 闭。之后,社会总抚养比迅速上升,在本世 纪后50年,达到80%以上,意即每10个劳 动年龄人口至少抚养8个人。现在,距离这 个窗口期,只有24年。?? 第一节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概述 二、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历程三、我国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概述(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概念(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特征(三)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立的原则 (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概念?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又称老年社会保险制度,是指国家根据一定的法 律和法规,对劳动者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并从事劳动达到规定的 年限后,由国家或企业依法给予帮助,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的 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基本养老保险以国家和社会为举办主体、以法律法规为手段来达到 保障目的。 基本养老保险只有在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达到法定的年龄界限并退 出劳动岗位后才发生作用。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用人单位是执行养老保险制度的主体。 基本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1.2.3. 4. (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特征?1. 2. 3. 4. 5. 6.具有社会保险的一般特征:法制性; 补偿性; 互济性; 社会性; 福利性; 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 会化的管理等。? 1. 2.基本养老保险的特殊性:享受待遇有确定的年龄限制; 享受待遇的确定性;3.4.享受待遇的长期性;保障水平的适度性;( 一般来说,养老保险的整体水平要低于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水平,高于社会救济水平和失业保险水平。)5.是社会保险中最重要的项目。 (三)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立的原则1. 2. 3. 4. 5. 6.保障基本生活 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普遍性与选择性相结合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管理服务社会化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78〕104号)?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 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 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以退休。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在退休时仍 然保持其荣誉的工人;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 会认为在革命和建设中有特殊贡献的工人;部队 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的转业、复员军人, 在退休时仍保持其荣誉的,其退休费可以酌情高 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5~15%。? 退休和退职?退休和退职是两种不同的概念?退休:职工因年老或病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 作岗位,按规定定期领取生活费用,养老休息的法律 行为。凡达到一定的年龄和工龄,或具有较长工龄因 身体衰弱丧失劳动能力不能继续工作的,或因公残废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都可以退休。退休职工按照规 定的标准领取退休费,直到本人去世为止。 退职:对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但连续工龄较短,不够 退休条件,或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又不具 备退休条件的,可以办理退职。退职可领取退职生活 费,并享有医疗和死亡待遇。? 二、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制度改革历程 (一)我国原有的退休养老制度制度依据――1951年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 1978年颁布的国发〔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1951年颁布《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日正式实施 ?劳动保险待遇包括伤残、死亡、疾病、养老、生育及供养直系亲属待遇等 方面,短期待遇企业支付,长期待遇基金支付。 ?对供养直系亲属规定劳动保险待遇,是劳动保险制度的一大特色,包括医疗 待遇、死亡待遇、生育待遇。 ?劳动保险待遇中的部分项目是根据职工是否加入工会组织而有所区别的。 ?劳动保险待遇项目中不含失业。(为什么?) ?劳动保险的实施范围只覆盖企业职工。 ?“文革”前,劳动保险事业统一由中华全国总工会负责,费用来源于企业缴纳 的劳动保险金,费率为3%。?“文革”后,负责执行劳动保险事务的工会各级组织瘫痪,费用由企业营业外列支。 资料:1951年 《劳动保险条 例》企业直接支付1.因公负伤: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 住院时的膳费与就医路费,全额发给工资 2.非因公负伤: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及 普通药费,病伤假期工资劳动保险基金支付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连续6个月以 上者);救济费负伤待遇 残废待遇 疾病待遇1.因工负伤致残:抚恤费或补助费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救济费 1.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及普通药费 2.病伤假工资 丧葬费(仅限因公死亡) 1.本人负担贵重药费,住院膳费及 就医路费确有困难;酌予补助 2.疾病救济费 1.抚恤费(因公死亡或因工全残后 死亡) 2.丧葬补助费和救济费 1.退职养老补助费 2.在职养老补助费(1958年取消) 生育补助费 1.抚恤费或救济费 2.丧葬补助费 3.生育补助费死亡待遇养老待遇照发工资(已符合退休养老条件但仍被企业 留用,1958年取消) 1.产假工资 2.检查费和接生费 1.免费诊疗,并负担一半手术费和普通药费 2.丧葬费生育待遇 供养直系金 属待遇 资料:1978年 104号文号文新亮点?号文是中组部和国家劳动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的《关于 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其亮点有: ――分别规定了干部和工人的退休与退职条件。 ――规定了最低退休金标准。无论是干部工人,退休金低于35元的,均 按35元计发 ――对战斗英雄,劳动模范等有特殊贡献的干部和工人,从优计发退休 待遇,浮动标准为退休金的5%至15%.? ???――允许子女顶替,即工人退休后,其1名子女顶替到国营企业工作(该 项政策于1986年废止)――改变退职待遇支付方式,把一次性支付改为按月发放给生活费,干 部和工人的标准都一样,即为本人工资的40%.? 退休条件??干部退休条件根据国发(号文件的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的干部可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 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公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工人退休条件根据国发(号文件规定,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它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公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 劳动能力的。 退休费由用人单位负担,异地安置的由退休后居住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另列预算支付退休原因正常退休或因 病完全丧失劳 动能力退休的 抗日战争时期参加 工作的 解放战争时期参加 工作的 建国后参加工作的退休费标准本人标准工资的90% 本人标准工资的80% 连续工龄满20年 连 续 工 龄 满 15 年 不 满 20年 连 续 工 龄 满 10 年 不 满 15年 本人标准工资的75% 本人标准工资的70% 本人标准工资的60%因工致残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退休的饮食起居需要人扶 助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 扶助的本人标准工资的90%,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 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 个普通工人的工资本人标准工资的80% (二)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历程1. 2.1983年起,少数市县开始试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 年,先后11个行业实行了养老保险行业 统筹。退休费用社会统筹是指由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在一定范围内统 一征集、统一管理、统一调剂使用退休费用的制度。??始于1983年的退休费用的统筹经过10年的改革到1993年取得 了巨大的成绩,到1993年末,全国共有50多万户企业参加退 休费用的社会统筹,涉及在职职工7800多万人,离退休人员 1700多万人。 3.1986年,建立了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养老保险制度。 第一次建立了工人缴费制度。4.1991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制度改革的决定》,首次提出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 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 险相结合的制度,确定了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的 目标;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 负担,个人按3%缴费。 5.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养老、医疗保险实 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 6.1995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 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提出养老保险改革目标、 改革原则,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担,实行社会 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并提出两个实施办法,由 各地选择。 养老保险改革目标与改革原则?改革目标:到本世纪末,要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 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 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 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改革原则:保障水平要与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 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社会互济与自我保障 相结合;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政策统一,管理法制 化;行政管理与保险基金管理分开。? 7.1997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 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这一决定表明各 地不同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方式开始走向统一,全 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障模式基本形成。 1)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①统一缴费比例; ②统一个人帐户的比例; ③统一养老金计算办法。 2)建立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 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个人帐户(11%)本人缴费工资 7-3%社会统筹其余部分个人缴费本人缴费工资 的4%-8%企业缴费一般不超过本企业工 资总额的20% 基本养老保险金基础养老金 按当地平均工资的20%计算+个人帐户养老金 退休时帐户积累额除以120 8、1999年1月,国务院又发布了《社会保险费征缴 暂行条例》,规定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覆盖范围 由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扩大到了外商投资企业、 城镇私营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除国家强制实施的 基本养老保险外,还鼓励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保险, 鼓励职工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确立了目前中国企业 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 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扩大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城镇各类企业职工、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 老保险; 统一了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政 策,缴费基数统一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 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逐步做实个人账户,从日起,个人账户 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 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改进了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把缴费与将来的收 益挂钩,鼓励多缴费多享受,把原来缴费15年以上 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0%来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办法, 改为缴费15年按社会平均工资的15%计发基本养老金, 以后每多交一年就多发一个百分点的办法。? ?截至2008年底,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 21890万人,比上年底增加1753万人。2009年一季度末,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2020万人。 1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 称新农保)试点。 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 扩大试点,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基金筹集: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 ?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 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 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 139。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 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 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 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三、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我国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制度模式 ?实施范围 ?资金筹集 ?养老金给付 ?个人帐户管理 (一)我国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个人储蓄性 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自愿参加 补充保险 企业内部决策执行 辅助性 强制实施 基本生活需要基本养老保险 (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1.社会统筹:?是指社会保险资金由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在一定范围内 统一征集、统一管理、统一调剂、统一分配使用。 ①是一种以信用为保证的契约关系,体现社会互助; ②属于社会公共基金,为投保人共有,“现收现付”。 2.个人帐户:?是在国家强制和信用保证的前提下,进行个人养 老备付金强制储蓄的基本养老保险形式。①是国家强制推行的由劳动者在职期间为未来退休后储蓄的制度,其核心是“自我保障”; ②为每个投保人建立一个帐户,资金不断滚动积 累,一般不做社会调剂,采取“完全积累”。 讨论:“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在运作中有何优点?1.该制度属于部分积累模式,即统筹基金现收现付, 个人帐户完全积累。2.既体现了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保险的社会互济、分散 风险、保障性强的特点,又强调了职工的自我保障 意识和激励机制。3.有利于平稳渡过未来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 随着该制度在中国的不断完善,必将对世界养老保 险发展史产生深远影响。 (三)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范围 ――即保险对象? ? ?城镇各类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城镇个体工商户 灵活就业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是指财务上执行企业财务制度,按 照企业的经营方式进行管理,但改革还未到位,在工资、福利等 方面仍执行事业单位的政策,因此称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实 际上,这些单位已与企业相同,因此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男60周岁、女50周岁 以下)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 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人员,包括:小工商业者、自由撰稿人、家 庭小时工、街头小贩及其他类型的打零工者。 (四)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1.缴费基数职工 企业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是指按国家统计局规定 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包括工 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 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 资性收入之和,每年核定一次。?平均工资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 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 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计入计发 基本养老金基数;低于当地职 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 缴费工资基数。问题:月平均工资是否等于缴费工资? 2. 缴费费率――即缴费比例?企业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个人1997年不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 起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达到缴费工资 的8%。 ?举例:某市2003年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180元,职工吴某的 月平均工资为3800元,而张某的月平均工资仅600元,该市当 年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6%,则吴某、张某当年的缴费工资基 数是多少?二人每月各应缴纳多少养老保险费? 吴某、张某今年的缴费工资基数分别是: %=3540元 1180×60%=708元??吴某、张某每月各应缴纳养老保险费: 3540×6%=212.4元 708×6%=42.48元 3.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基金?按本人缴费工资8%为职工建立,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企 业缴费全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 (自2006年1月起)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个人账户 社会统筹个人缴费 本人缴费工资的8%企业缴费一般不超过本企业工资总额的 20% (五)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给付1.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了缴 费义务;?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的计算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参保前连续工龄)+实际缴费年限1.实际缴费年限是指从日起,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 险,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2.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参保职工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 计算的连续工龄。3.连续工龄,以前称“本企业工龄”,即职工在一个工作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因工作需要组织调动的或法律规定的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但职工随意离职、脱岗时间不能计算为连 续工龄。 问题:某职工(男)1986年7月参加工作,当年22 岁。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到 目前为止,其实际缴费年限是多少?其视 同缴费年限是多少?依法定退休条件,他 应在何时办理退休手续?届时可否按月领 取基本养老金?? 2. 基本养老金给付标准1997年国务院26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的计发办 法:?? ?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 (1) 新人新办法?“新人”是指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 险的人员。a.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 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 额除以120。 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 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社 会养老保险关系。b. 基本养老保险金基础养老金 按当地平均工资的20%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退休时账户积累额除以120基本养老金=上年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20%+本人账户储存 额÷120 (2)老人老办法?“老人”是指建立养老保险个人 账户以前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并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连续工龄 满30年 满25年不满30 年按本人标准工资 的发放比例 90% 85%?《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 老金,同时执行养老金调整办法。满20年不满25 年满15年不满20 年75%70%满10年不满15 年60%月基本养老金=退休前档案工资×计发比例+综合补贴+历年调整 案例?职工王某日退休,退休前档案工资为 304元,计发比例为90%,生活补贴13元,价格补 贴72.7元,其他补贴67.5元,截至2005年1月历年 调整金额为273元。该退休职工2005年1月的养老 金是多少? 该退休职工2005年1月的养老金= 304×90%+13+72.7+67.5+273=699.8(元)? (3)中人中办法(过渡办法)?“中人”是指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前参加工作或基本养老 保险、建立个人账户以后退休的人员。?《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实际缴费和视同 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 老金的基础上,再确定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从养老保 险基金中解决。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 中人养老金构成基本养老保险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按当地平均工资的20%计算 退休时账户积累额除以120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统一制度前本人缴 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0%~1.4%)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难点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统一制度前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RR为计发系数,R=1.0%~1.4%指数化月平均工资=退休上年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缴费工 资平均指数 本人缴费工资平均指数=(X1/C1 + X2/C2+ ……+ Xn/Cn)÷n(X1 ,X2 ,X3......Xn ,为职工退休前一年,二年,三年......n年的本人缴 费工资。C1,C2,C3......Cn,为职工退休前一年,二年,三年......n 年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过渡性养老金(Y)=指数化月平均工资(F)×统一制度前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 费年限)(N1)×R =F×N1×R =退休上年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C1÷12 )×本人缴费工资平均 指数×统一制度前本人缴费年限×1.0%~1.4%=(C1÷12)×[(X1/C1 + X2/C2+ ??+ Xn/Cn)÷n] ×N1×R 调节金的设置?当用过渡性养老金仍解决不了新老待遇水平之间的有机衔接时,需 要另外增加“调节金”。?自然衰减法:即将原办法比统一办法待遇水平高出的部分转换出绝对额,作为调节金加在基本养老金的结构中。?系数递减法:即将原办法比统一办法待遇水平高出的部分予以保留, 然后乘以一个衰减系数。公式:?调节金=统一制度后下降的养老金×R(R为递减系数)R=(全部工作年限-制度统一后的缴费年限)/全部工作年限 ?例:某企业一男职工,日生人,1960年8月参加工 作,2001年8月退休。日起实行个人缴费。其历年 缴费工资、职工平均工资为:45 05 65 78 30 43 41 63 6995本人缴费工资 本市职工平均 工资该职工全部缴费年限为41年。1996年1月建立个人帐户后至 退休时,个人帐户储存额为8942元,调剂金25元。其过渡性养老金为多少?怎样计算基本养老金? 解:过渡性养老金Y=F×N1×R?F=C1÷12×[(X1/C1 + X2/C2+……+ Xn/Cn)÷n] =6995/12×[(++ ++++++)÷9]=627.28元?注:该职工92年个人缴费期半年,在计算当年指数化时,职工平均工资按半年计算?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含视同缴费)年限=() +5/12=35.417年?Y=627.28×35.417×1.4%=311.03元 ?基础养老金X=C1÷12×20%=%= 582.91×20%=116.68元?个人帐户养老金Z=m/120=.51元?基本养老金S=X+Y+Z+调剂金=116.68+311.03+ 74.51+25=527.22元 ?2005年国务院38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完善企 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规定了 最新的计发办法: a.《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 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 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 利息等因素确定。 新旧养老保险政策区别《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与《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的对比:基本养老金=统筹帐户基础养老金 20 ――― 100+个人账户养老金 实际缴费工资累计额 11% ――――――――――――― 10年 X 12月国发[1997]26 号基本养老金=当地上年度 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x+国发[2005] 38号=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本养老金――――――――――― 2x缴费年数――― 100+实际缴费工资累计额 8% ―――――――――――――(平均预期寿命 ― 退休年龄) ×12月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退休年龄 计发月数 退休年龄 计发月数 退休年龄 计发月数40岁41岁 42岁 43岁 44岁233230 226 223 22051岁52岁 53岁 54岁 55岁190185 180 175 17062岁63岁 64岁 65岁 66岁125117 109 101 9345岁46岁 47岁 48岁 49岁 50岁216212 208 204 199 19556岁57岁 58岁 59岁 60岁 61岁164158 152 145 139 13267岁68岁 69岁 70岁 ―― ――8475 65 56 ―― ―― (六)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帐户管理? ? ?个人帐户的建立 个人帐户的转移 个人帐户的继承 1. 建立个人帐户?个人帐户的记载工作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到当 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由工资发放单位向 该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费个人的工 资收入、实际缴费金额等基础数据。 案例分析:?职工贾某1995年在北京市A单位参加工作,同时在北京市社保 经办机构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建立了个人帐户。由于某种 原因,贾某于1996年5月借调到河北省石家庄市B单位工作, 而其档案关系仍留在A单位,只是由B单位按月发给其工资。那 么,贾某应在哪儿缴纳养老保险费??分析:本例中贾某1996年5月以后的养老保险关系仍应在北京市 社保经办机构,其工资收入情况应由B单位按月提供给A单位, 仍由A单位继续为贾某在北京市社保经办机构投保,其个人帐户 仍留在北京市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记载个人帐户。 2.个人帐户的转移职工在同一统筹地区内流动时,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不转移基金。 职工跨统筹地区流动时,除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 帐户档案外,还要转移职工个人帐户基金。具体计算为,1998年1月1日之前个人缴费累计本息加上从日起计入个人账 户的全部储存额;同时按以本人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 资为基数的12%的总和转移养老保险资金。实际就业参保缴费不足1 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资金。 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之月起,参加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 险,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 金,其中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在进入 企业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根据本人在机关(或单位) 工作的年限给予一次性补贴,由其原所在单位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 构转入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补贴 的标准为:本人离开机关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资×在机关工作年限 ×0.3%×120个月。 职工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之日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养 老制度,其原有的连续工龄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已建立的个人账户继续由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退休时,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每月按1/120计发, 并相应抵减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的养老金。? 农民工解除合同后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在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保管其个人账户 并计息,凡重新就业的,应接续或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对迁异地农民工也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农民合同制职工本 人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 保险关系,凡重新就业的,应重新参加养老保险。 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 限满15年以上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 15年的,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个人账户的继承? ?职工在职死亡或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可以继承。 继承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法定 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个人账户的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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