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人身保险(或家庭财产保险险)市场的发展状况及其原因。

[保险]我国保险保费收入特征分析和国际比较
摘要:本文依据保监会及其他机构近几年的统计数据,分析了我国保险业保费收入增长情况、产寿险结构、保险公司集中度、各省市、区域保险发展状况、中介渠道情况等。
我国保险市场发展迅速,结构的变化也很快,本文采用我国保监会和其他机构的保费收入统计数据,对保险行业、保险公司、各区域保险市场和销售渠道等相关保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并和其他国家和地区数据进行对比,以求从不同角度体现我国保险市场的特征,从总体上反映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状况。
一、产寿险结构
(一)保险市场概况
在国内经济高速增长、居民收入不断提高的背景下,我国保险市场规模得到迅速增长。年11年间,我国保险业保费收入增长了6.99倍,年均增速超过23%,年9年间保费收入年均复合增速达到22.4%,而根据经合组织(OECD)公布的数据,从年的10年里,OECD国家保险保费收入一共只增长了不到77%。
但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保险市场规模和发展程度都还存在较大差距。截至2008年底,我国保险深度约为3.25%,而世界平均水平为7.07%(OECD国家平均水平近10年基本保持在9%左右);我国保险深度也较低,世界平均水平为633.9美元(OECD国家2007年保险密度约为3207美元),而我国2008年为737元人民币(以日汇率中间价1美元=6.8346计算约为107.8美元)。一些观点认为,我国2008年的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指标,大约落后世界平均水平20年,有巨大发展潜力。
图1:年我国保险市场保费收入(亿元)
数据来源:中国保监会统计数据
(二)产寿险业务比重
在我国恢复办理保险业初期,财产保险约占全国保险业务收入80%,但近几年人身险发展速度快于财产险,1997年这一比重首次低于50%,2003年低至22.4%,到2009年又上升至26%,而加上健康险、意外伤害保险的非寿险业务在保费收入中的比重则从1997年的45%下降到2009年的33%。
图2:年非寿险、财产险占保费收入比重
数据来源:中国保监会统计数据
财产保险业务保费收入的增长受到客观经济条件的制约较大,比如车险长期占据财产险市场70%的份额,而汽车保有量的增长、投保率的增长都有其内在的规律,同时其他财产保险如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等比重很小,长期没有受到保险公司重视和大力发展,使得财产保险业务总体增速不高。而一般人身险尤其是寿险业务由于本身具有较强储蓄性和投资性,在居民保险意识和投资需求增强、销售渠道进行大力推动时保费收入更容易获得爆发性增长,如2008年股市低迷时银行渠道大力推动银保销售,使得寿险业保费收入同比增速接近50%。
从图3可以看出,财产险和人身险的保费收入之间并不独立,通常人身险保费收入增速较高时财产险增速则较低,反之亦然,两者增速呈现负相关关系。从宏观来解释可以归因于监管层的调控、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等,从微观来解释可以归因于各公司尤其是同时有产险、寿险业务的保险集团的业务调整。但从平安和太保近年来产寿险保费收入增速对比情况来看(没有突出的反向关系),我们更倾向于第一个解释或其他未论及的解释。
图3:我国财产险、人身险保费收入增速
数据来源:中国保监会统计数据
目前国内保险市场无论财产险或人身险都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比如财产保险市场上,和欧洲、美国财产保险市场相比,我国财产险种车险比重过大,竞争环境恶化,而企业财产险、家庭财产险、责任保险等领域开发不足;人身险也缺乏个性化产品,同质性严重,消费者需求不能得到充分开发,都是以后产寿险市场保费收入增长的潜在动力。
表1:2007年全国财产保险业务保费收入构成
财产保险险种
保费收入:亿元
企业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
特殊风险保险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8
表2:欧洲(CEA)国家非寿险保费收入构成
意外及健康险
一般财产险(Property premiums)
法律诉讼费用保险
MAT(交通运输)保险
数据来源:欧洲保险和再保险联盟
图4:2006年日本非寿险保费收入构成
数据来源:日本金融服务管理局
从近期来看,2008年起保险业进行全行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保障型业务,增强业务发展稳定性和业务盈利能力,人身险业务中占较大比重的投资型险种可能会放慢增速;2009年财产保险实现全行业盈利,保险公司可能会更加重视财产险业务的开发,而近期汽车销售的大幅增长也将提高车险业务规模和效益,使财产保险业务在保费收入中的比重上升。
(三)国外产寿险业务比重
从国际对比来看,总体上2008年全球保费收入中寿险占比约为58.33%,在亚洲这一比重为74.03%,欧洲为59.94%,北美为46.52%,中东和中亚地区则寿险比重远低于非寿险,仅为26.28%。
图5:全球和各地区保险业2008年保费收入中寿险、非寿险业务收入比重
数据来源:Swiss Re,Sigma volumes 3/2009
不同国家之间的差别则比较大,以OECD国家为例,根据OECD统计数据,30个成员国中,卢森堡寿险占保费收入比重常年高于80%,2006年达到91.34%,爱尔兰、日本、英国2007年寿险保费收入比重也都超过75%。也有一些国家保费收入中寿险比重很低,如冰岛、土耳其比重长期在15%甚至10%以下,美国寿险业占保费收入比重介于40%-50%之间。
如上文所述,亚洲地区保险业务中寿险业务占比接近3/4,相比之下在我国这一比例(68.1%,2008年;67%,2009年)还算较小。2008年日本寿险收入占该国保费总收入的77.58%,韩国、台湾省、印度、香港分别是68.45%、82.08%、86.96%、88.5%,而且和2004年的数据相比,只有在中国、韩国该比例才有所下降,在另外几大亚洲主要地区,寿险业务占保费总收入比重较2004年还有所上升。
表3:2008年欧洲(CEA)国家保费收入寿险、非寿险结构
非寿险比重
保费收入:百万欧元
United Kingdom
Netherlands
Switzerland
Czech Republic
Liechtenstein
Luxembourg
CEA平均/合计
注:比重超过70%的已用红色底纹标出。
数据来源:欧洲保险和再保险联盟
二、保险公司分析
(一)公司数量和内外资比例
近几年我国保费规模高速增长的同时,我国保险市场上的竞争程度也在不断增加,保险公司数量从2004年的54家发展到2009年的107家,5年时间里几乎翻了一番,其中中资公司数量增长明显快于外资公司,从2004年至2009年中资保险公司增加了1.6倍,同期外资公司数量只增加了不到一半。
表4:年我国保险公司数量
资料来源:中国保监会统计资料
为了保护国内保险公司的发展,保监会对外资公司在中国的投资和展业设立了限制条件,比如外资寿险公司必须以与本土企业合资的形式设立,且外资持股比例不得高于50%(个别合资保险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为51%,如金盛人寿、中宏人寿);外资公司不得经营法定保险业务等,约束了外资保险公司的发展。从保费收入来看,国内的外资保险公司规模普遍较小,2009年中资寿险公司平均保费收入为285.8亿元,外资寿险公司平均仅为15.2亿元,因此虽然寿险市场上中资公司和外资公司数量相当,外资市场份额却仅为5.23%。财产保险市场上外资公司数量远少于中资公司,每家公司的规模也很小,2009年市场份额仅为1.06%。
表5:中外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及外资份额(万元)
资料来源:中国保监会统计资料
表6:平均一家公司的保费收入(万元)
资料来源:中国保监会统计资料
在寿险市场,由于合资寿险公司中方股东大多不是保险机构,对保险了解较少,中外双方股东在保险公司经营理念上常常存在冲突,而双方各占50%股权的资本结构使得冲突难以协调,保险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日常运营都受到影响。而外资财产保险公司不能经营交强险业务,在车险市场不如中资公司有优势,以责任险、运输险等盈利险种为主营业务,业务范围窄,规模小。由于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保险市场表现不理想,很多人认为对于外资保险的监管过于严格,不利于外资参与竞争,也不利于中国保险市场的迅速发展,因此提议允许外资保险公司设立独资寿险公司、允许外资公司经营法定保险业务等。如果在监管上放松限制,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的发展可能会快得多,但同时外资公司也需要解决一直困扰其发展的“本土化”问题。
(二)市场集中度
1、CR5和CR10
计算公式为:(其中为保费收入第大公司的市场份额),表示市场上保费收入份额最大的n家公司的市场份额之和,可以用来衡量行业内的集中度。通常越高表明该市场集中度也越高,竞争程度越低。近几年来随着新公司的进入和中小公司发展壮大,大公司在中国市场的份额趋于下降。人身险市场上,5家最大公司份额从2004年的89.02%下降到2009年的77.20%,10家最大公司份额从98.86%下降到90.11%。财产险市场上,5家最大公司份额从2004年的90.26%下降到2009年的74.13%,10家最大公司份额从97.09%下降到85.39%。集中度下降表明保险市场竞争更加充分,但近几年下降的幅度逐渐缩小。
表7:我国人身险市场公司集中度指标CR5、CR10
资料来源:中国保监会统计资料
表8:我国财产险市场公司集中度指标CR5、CR10
资料来源:中国保监会统计资料
和欧洲保险市场相比,目前我国人身险、财产险市场集中度仍然较高,但欧洲近10年来保险公司数量趋于下降,用CR5或CR10指标衡量的集中度明显上升,和我国近几年的变化趋势刚好相反。而从图7和图8的散点图可以看出,按照保费收入从低到高排列(X轴向右方向),保费收入越高的国家集中度相对更低。在新兴保险市场,由于市场大而保险公司少,保险公司数量增长较快,监管部门也可能在限制过度竞争的同时推动市场扩容促进行业发展,而市场成熟后,保险公司可能通过兼并实现规模经济,减少重合的分支机构和高昂的经营开支,增强抵御非系统性风险能力等。金融危机也促使一些保险公司进行合并,2009年底日本就出现前6大非寿险公司中的5家宣布将合并为两家公司的事件。
图6:1997年和2007年欧洲保险市场集中度
资料来源:欧洲保险和再保险联盟
图7:2007年欧洲国家寿险市场集中度和保费收入的关系散点图
资料来源:欧洲保险和再保险联盟
图8:2007年欧洲国家非寿险市场集中度和保费收入的关系散点图
资料来源:欧洲保险和再保险联盟
2、赫菲德尔-赫希曼指数
赫菲德尔-赫希曼指数的计算公式为 ,为保费收入第大公司的市场份额。赫菲德尔-赫希曼指数能综合反映市场力量的分化程度和市场垄断程度,H=1的市场为完全垄断市场,H=0的市场是完全竞争市场。另一个指数N指数为H指数的转化形式,N=1/H,表示当前市场竞争程度相当于多少家规模相当的主体在竞争。根据年各人身险、财产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市场份额,可以计算出我国保险市场的赫菲德尔-赫希曼指数和N指数如下表所示:
表9:我国人身险市场赫菲德尔-赫希曼指数(H)和N指数
资料来源:中国保监会统计资料
表10:我国财产险市场H指数和N指数
资料来源:中国保监会统计资料
根据H指数和N指数,2004年以来的大多数年份里我国财产保险市场集中度高于人身险市场,竞争程度略低,这和用CR5和CR10得到的结论不一致。主要原因是和财产险市场相比,虽然人身险市场前5家大公司的份额总和更大,但各公司之间份额更接近,财产险市场中国人保一家独大的地位更明显。
三、区域分析
从保费收入规模来看,下图显示了不同区域保险市场的发展情况,东部沿海地区保费收入明显高于中西部尤其是西部地区,下文进行详细分析。
图9:2009年我国不同地区保险业保费收入情况(图例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根据保监会统计数据整理
(一)保费收入区域集中度
把计划单列市数据加入对应各省后,总保费收入居前的省市有广东(含深圳)、江苏、山东(含青岛)、北京、上海、浙江(含宁波)等。从2005年至2009年,保费收入前五位均为广东、江苏、山东、北京、上海五省市,其合计市场份额趋于下降,2009年份额合计为38.56%。按保费收入计算,第6-10大公司和第11-20大公司的市场份额接近且趋于上升,而份额最小的11个省市保费收入比重基本不变。从市场份额的变化趋势来看,保费收入规模最大的地区市场逐渐饱和,保费增长速度慢于全国平均水平,竞争的重点似乎正在向一些二线省市转移,这些二线省市竞争相对较小,而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且逐渐增长,对保险的需求上升而又还未得到足够的保险服务。保费收入最低的地区,主要是西藏、青海、海南、宁夏、贵州、甘肃等,市场份额没有较大增长,其保费收入增速基本和全国平均水平相当,有效的保险需求较低,保险公司进入的动力还不足。
图10:我国保险市场地区集中度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保监会统计资料
表11:我国财产保险市场地区CRn指标
资料来源:中国保监会统计资料
表12:我国人身保险市场地区CRn指标
资料来源:中国保监会统计资料
根据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集团、总公司本级”共32个主体的保费收入数据,计算出反映集中度和竞争程度的N指标,从N指数的变化来看,我国保险市场区域集中度趋于下降,尤其是财产保险业趋势比较稳定,且财产险市场集中度要高于人身险市场。
图11:我国保险市场地区集中度:N指数
资料来源:中国保监会统计资料
(二)保险密度
2008年全国保险密度(人均保费收入)为737元,最高的地区是北京和上海,分别为3457元和3178元,其他超过1000元的地区有天津、辽宁、广东、浙江、江苏,保险密度最大的地区都分布在京津、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地区,中西部地区保险密度普遍较低。
2009年和2004年相比,中部、西部省市保险密度增长了约1.6倍,东部和东北部省市保险密度增长了约1倍,增长最快的是重庆和四川(2.32倍),最慢的是上海和江苏(0.8倍)。
图12:年四区域保险密度(元)
资料来源:中国保监会统计资料,国家统计局等
如果从增幅来看,中部、西部地区保险密度增速高于东部地区,但从人均增长的保费收入绝对额来看,东部发达地区要比中西部地区增加更多,东部发达地区和西部落后地区的差距变得更大。
图13:年各省市保险密度(元)
资料来源:中国保监会统计资料,国家统计局等
(三)保险深度
从历史情况来看,GDP更高的东部地区不仅有更高的保费收入,其保险深度(保费收入/GDP)也更高,经济发展较落后的中西部保险市场开发不足,保险深度相对较低,但2004年以来保险深度的区域差异已明显缩小,到2008年各区域在保险深度上已几乎不存在差距。2009年,北京、上海保险深度全国最高,但山东、江苏、浙江等保险大省的保险深度排名均比较靠后。四个区域中,2004年中部和西部地区保险深度为2.36%和2.35%,东部和东北部地区为2.68%和2.80%,但中西部地区近几年保险深度上升较快,到2008年各地区保险深度已非常接近,都在3%左右。
不同省市之间保险深度区别仍然较大。2008年全国保险深度为3.25%,绝大多数省市自治区保险深度在2%-4%之间,最高的地区为北京市(5.59%),最低的地区是西藏(0.82%)。
图14:年四区域保险深度
资料来源:中国保监会统计资料,国家统计局等
图15:年各省市保险深度
&资料来源:中国保监会统计资料,国家统计局等
四、收入来源渠道
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的来源渠道大致可以分为公司直接销售和通过保险代理公司、经纪公司、营销员(个人代理人)等中介渠道销售,其中代理公司又包括专业代理公司和兼业代理公司。根据欧洲保险和再保险联盟统计的欧洲各国数据,不同国家保险市场对这些渠道的依赖程度差别较大,英国、法国、德国三个欧洲保费收入最高的保险市场中,保险公司自己来销售保险的比重较低,英国主要依靠经纪商销售保险,法国是主要依靠银行保险,德国是主要依靠代理公司。不同保险业务倚重的销售渠道不同,通常寿险业很少由保险公司自己销售,更多地依靠银行保险渠道、代理公司和经纪公司。非寿险业务主要靠代理公司提供,保险公司自有销售渠道和经纪公司也扮演了重要角色。
图16:2007年欧洲部分国家保费收入来源渠道及比重
&资料来源:欧洲保险和再保险联盟
我国保险市场保费收入主要来源也是中介渠道,通过保险公司自己销售保险获得保费收入的比重逐渐下降,2009年上半年仅为12.62%。个人代理人和兼业代理机构是是保费收入主要来源渠道,2009年上半年,营销员渠道保费收入占全行业保费收入比重为42.18%,银行兼业代理机构占比为42.18%,其他兼业代理机构占比为13.12%,专业的代理机构在保险市场的份额很小,2005年以来一直保持在5%左右。
图17:年全国保费收入来源渠道
资料来源:中国保监会统计资料
截至2009年6月底,我国保险营销员数量达到270万人(年底已达到290万人),其中寿险营销员为237万人,产险营销员33万人;2008年寿险营销员人均保费收入为11.91万元,产险营销员人均保费收入为22.63万元,营销员平均保费收入为13.2万元。年营销员人均保费收入持续下降,但2009年上半年人均保费收入同比上升,主要原因可能是保费收入规模随着经济改善增加和保费收入结构调整使得保障型保险产品受到更多重视,而2009年上半年各公司增员的速度也明显较前两年放慢,也使得营销员之间业务竞争程度下降。
表13:我国营销员人数、保费收入和人均保费收入
保费收入(亿元)
人数(万人)
人均保费收入(万元/人)
资料来源:中国保监会统计资料
银行保险在全国保费收入中的比重在2008年达到29.77%,在全行业调结构的作用下2009年上半年下降到27.64%,但仍然是保费收入的主要来源渠道之一,而且2005年以来银行保险渠道在保费收入中的比重趋于上升。由于银行拥有覆盖广泛的销售渠道,而保险公司又存在争夺市场、追求高保费规模的压力,银行、邮政销售网点成为各保险公司竞相争夺的对象,一方面使得银保收入增长迅速,另一方面也使银行和保险公司在手续费问题上产生矛盾,银行往往凭借渠道优势向保险公司索取或明或暗的各种费用,一些中小保险公司抢占市场的动机较强,也抬高了银行的议价能力,使得银保渠道虽然规模大,但手续费管理很不规范,保险公司银保业务利润率普遍较低。
2005年以来,代理保险业务的银行机构数量没有明显的增加,而该渠道的保费收入却增长较快,和单个机构的保费收入增长基本同步。2006年代理保险业务的银行机构数量为74252家(2006年各季度末数据平均值),每家机构保费收入为136.1万元,2008年机构数量为76398家,每家机构的保费收入则上升至380.5万元。从近几年的数据来看,代理保险业务的银行机构数量可能短时间内不会有较大增长,银保业务的增长将更多地依赖于单个机构业务量的增加。
图18:各年银行代理保费收入总额和单个机构平均保费收入
资料来源:《中国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报告》
专业中介机构在我国保险市场的份额一直很小,这些机构本身实力普遍较小,很多是从非专业中介发展而来,管理层缺乏保险专业知识和应有的保险经营理念,投机心理较重。从行业的角度来看,我国保险行业还没有形成完善的专业分工,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也使专业中介机构难以发挥自身业务优势。2009年新的中介监管规定开始实施,对中介机构注册资本、股东资质都有更高要求,有助于促进保险中介机构加强竞争和业内整合,形成有较大规模和有较强实力的公司,使专业中介机构在保险市场的作用有效发挥,促进保险行业各市场主体进行更深入的分工合作,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可能更早获得本应有的、更大的发展空间。
我国保险市场发展迅速,保费收入增长快,但保险业总体基础仍然薄弱,和发达市场和世界平均水平都有较大差距。近年来我国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增长较快,人身险和财产险保费收入比重大约为3:1,国际上不同地区两者比例不同,总体来看人身险保费收入要高于财产险,但近一段时间我国财产保险市场可能比人身险有更高增速。
保险市场主体不断增加,集中度逐渐下降,尤其是最大的几家保险公司市场份额逐渐下降,但下降幅度越来越小。和欧洲国家相比,目前我国市场集中度仍较高,但欧洲保险市场近10年集中度趋于上升。我国保险市场在高速扩张的过程中可能会有更多保险公司成立,使市场集中度进一步下降,但监管限制和规模经济、并购等因素会抑制市场过度竞争。外资在我国保险市场规模普遍较小,市场份额低,一些对外资保险公司监管上的限制可能逐渐放开,给予外资保险公司更多发展空间。
历史数据表明,东部、东北部沿海经济发达的省市不仅有更高的保费收入,而且也有更高的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截至2009年,东部地区在保险密度上仍然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但在保险深度上尽管不同省市之间差距仍然很明显,但四大区域(东部、东北、中部、西部)总体已基本没有差别,四个区域平均保险深度均接近3%。从区域集中度来看,人身险、财产险集中度均趋于上升,反映出地区之间保费收入的差距在逐渐减小,而目前财产险的地区差异要高于人身险,集中度较高。
大多数欧洲国家主要通过中介渠道销售保险,但不同国家保险市场中介的构成不同,如英国主要依靠经纪商销售保险,法国是主要依靠银行保险渠道,德国是主要依靠代理公司。我国保费收入也主要来自于中介渠道,尤其以营销员和银保渠道为主,两者份额超过65%,专业中介机构目前在保费收入中占比很小,远远没有发挥出应有作用,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附表:欧洲国家中英文、简写对照表
Switzerland
Czech Republic
捷克共和国
United Kingdom
Liechtenstein
列支敦士登
Luxembourg
Netherlands
斯洛文尼亚
OECD统计数据库:http://stats.oecd.org/Index.aspx?DatasetCode=INSIND
瑞士再保险Swiss Re,Sigma volumes
3/2009;印度保险发展与监管局2008/09财年年报。
欧洲保险和再保险联盟的统计数据是按寿险和非寿险分类,我国保监会披露的各公司统计数据是按人身险和财产险分类。
2008年数据为初值。
OECD统计数据库:。OECD部分统计数据可能和CEA数据不一致,如2007年数据中,法国、芬兰、荷兰、瑞典数据出入较大,其他国家数据基本一致,总体看不影响下文结论。
不包括4家专业养老保险公司;公司数量以各公司开始取得保费收入作为计算依据,成立而当年尚未取得保费收入的公司计入开始取得收入的年份。
这里的份额是按公司类别统计,而不是按险种类别统计,例如外资公司在人身险市场的份额是指外资寿险公司保费收入占全国寿险公司保费收入比重,没有考虑外资财产险公司的意外险、健康险等业务的保费收入。
对外资公司投资进行严格限制在其他国家保险市场也存在,如同为金砖四国的印度,1999年向非国有经济开放保险市场后,对外资公司持有合资保险公司的股权上限为26%(间接持股可不包括在内),截至日,印度22家寿险公司、17家非寿险公司中,除了5家国有保险公司外的34家民营公司里,分别只有2家、1家不是外资合资公司。印度合资保险公司规模也普遍小于其国有公司,但在印度保险市场的市场份额远高于中国。印度近几年也在讨论提高外资在保险公司中的持股上限上升(如提高至49%),但至今未获突破。
2007年欧洲27个国家寿险业CR5值的简单算术平均值为73.6%、23个国家寿险业CR10简单算术平均值为89.2%,分别高于Life(CR5)和Life(CR10)(后两者为保费收入加权平均结果),表明保费收入高的国家(权重大)集中度低于保费收入低的国家,非寿险市场同样存在这一情况。但由于所收集的数据不完整,两组数据可比性不足。
图7和图8反映的是欧洲各国保险市场集中度与其保费收入之间的关系,纵轴表示各国保险市场集中度,横轴反映各国保费收入的大小关系,越靠右的国家保费收入越高,如最右侧为法国数据(无英国数据),CR5为54.9%,CR10为80.5%。图中寿险市场包括23个国家,非寿险市场包括25个国家,其他少数国家数据不完整未在图中显示。
计划单列市数据已分别加入所属省份,下文各省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数据也包括辖区内计划单列市数据。
集团、总公司本级是指集团、总公司开展的业务,不计入任何地区,2009年保费收入约占全国0.2%。
缩写对应国家见附表(简写、英文、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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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保险业发展状况及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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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些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很快,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水平还远远不够。本文通过分析我国保险市场现状并提出相关建议,意在促使我国保险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关键词:保险业 发展前景 高速增长   随着资本金融全球化浪潮的迅猛推进,国际间资本流通的速度不断加快,金融业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普遍重视。金融业的发展不仅作为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整个市场体系的发展与完善起着催化、促进和巩固作用。而在国民经济发展中,金融的稳定或动荡,对各国经济会产生重大影响。保险业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也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产寿险的比例也发生了变化,转向了以寿险为主的格局。中国保险市场的现状呈现出了如下的状态:      一、中国保险市场的现状   1.保费收入规模迅速扩大,但产寿险增长不同   (1)保费收入持续高速增长,并且已经进入稳步增长时期。自1980年至1999年,保费收入从4.6亿元增加到1393.2亿元,年平均增长35.1%,远远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9.7%的增长速度;2000年保费收入为1595.9亿元,增长率为14.5%,高于国内生产总值的8%。其主要原因在于:国内保险业务恢复晚、起点低。   (2)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增长快于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增长。财产保险的保费收入从1980年的4.6亿元增加到1999年的521.1亿元,年平均增长28.3%;1982年中国恢复了人身保险业务,当期的保费收入为0.016亿元,1999年为872.1亿元,年平均增长97.71%。   2.险种结构发生显著变化   自1997年保费收入从财产保险业务为主,转向人身保险业务为主,财产保险保费收入占保费收入的比重从1996年的58.27%降为1997年的44.67%,直至1999年的37.4%。同时,产寿险各自内部结构不同,在中资寿险公司中,寿险业务占其业务的89.12%,在寿险业务中,投资型险种增加,如万能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分红寿险。在财产保险业务中,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占绝大部分。在中国财产保险保费收入中,1987年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首次超过企业财产保险保费收入,成为财产保险的第一大险种,其后逐步增加;1997年占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55.33%;1998年、1999年分别占56%。有些地区的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比重更高,如北京1999年将近70%。   3.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明显提高   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明显提高,但是保险深度、保险密度仍然较低,说明中国保险市场的潜力较大。中国的保险密度从1980年的0.48元增加到2000年的127.7元,保险深度则从0.1%增加到1.8%,但是国民保障程度和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均较低。   4.保险仍然属于垄断型市场   我国自恢复国内财产保险业务至1985年,全国仅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保险公司,1986年成立了新疆兵团保险公司打破了独家垄断的局面。至2000年4月底,保险公司发展到28家,其中,国有独资公司4家、股份有限公司9家、中外合资和外资保险公司分公司15家。相应地,市场占有率由1985年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垄断变为1997年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34.7%、36%;平保为13.75%;太保为12.02%,其余保险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仅仅3.53%。这说明多主体的市场格局虽然基本形成,但仍属于垄断型市场。  二、中国保险市场发展前景探讨   近几年来,中国保险业发展相当快。以中国人寿为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中国大陆最大的商业人寿保险公司,直接隶属国务院,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它的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10月的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及其分设于1996年2月的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经过50余年的发展,公司的机构网络已遍布全国,成为中国寿险市场的领袖。2003年12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两地成功上市,是国内第一家同时在港、美两地同时上市的金融企业。2005年,美国《财富》杂志公布2004年全球500强排名,中国人寿销售收入排名世界500强第212位,领先中国保险业。中国人寿吸收中国传统文化和世界先进文化成果的精华,结合自身的优秀传统,形成了以“成己为人、成人达己”为核心的新型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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