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做好销售工作商品的运输工作

当前位置:&>&&>&
关于开展2014年度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
&&&&&&来源:柳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字体大小:[]
背景颜色:
内容导航:
转发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开展
2014年度全区道路货物运输企业
质量信誉考核的通知
各县运管所、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区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桂道运货〔2015〕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我市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处成立以黄连宏处长为组长、分管副处长为副组长、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领导小组,处运输管理科负责质量信誉考核具体工作。
各县运管所、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要成立相应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学习文件,做好考核准备
各单位分管负责人应认真学习质量信誉考核相关文件,严格按照考核内容、对象和范围、方式、申请考核时间、要求等做好本单位质量信誉考核申报材料准备工作。
三、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查看资料为主、现场情况勘查为辅的形式。
四、考核企业上报材料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管理指标。主要内容为办公场所与设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职责、员工学习及职业教育、年度质量信誉考核、企业档案与台帐管理等。
(二)经营行为指标。主要内容为道路运输证审验、企业行为、违章管理及教育、经营违章率等。
(三)车辆技术管理指标。主要内容为采用科技手段对车辆进行管理、车辆技术管理等。
(四)运输安全生产指标。主要内容为交通责任事故、交通事故报告、应急预案演练、开展专项安全活动、目标管理、道路运输责任事故、安全学习开展情况、安全检查、安全工作总结等。
(五)服务质量和社会责任指标。主要内容为运输服务质量、社会责任、社会稳定、危险货物运输按法律法规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等。
(六)加分项目指标。主要内容为企业形象、科技设备应用情况、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情况等。
(七)拥有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提供GPS安装、动态监督管理情况及相关材料。
(八)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厅函运〔2013〕74号)的要求,对企业“一车一罐一品”的落实情况、更正小车大罐、本质超载等情况进行说明。(2015年5月31日前,全部完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2015年7月1日前我处完成对我市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复查,并要求企业达到许可条件要求,届时仍达不到许可要求的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考核对象和范围
2014年12月31日前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成立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都应纳入2014年度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范围,包括公司建制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单位)。
六、其他要求
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要积极申请参与考核,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市区内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请于2015年4月20日前到我处运输管理科申请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并报送相关材料。
各县运管所组织考核小组对辖区内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进行考核后于5月20日前将考核结果汇总上报我处运输管理科。我处于6月1日将企业考核情况和初评结果通知被考核企业,并进行为期15日的公示。考核工作具体联系人:陈彬、王催君,联系电话:3228735、3228736,运输管理科邮箱:。
附件:1. 广西道路普通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计分表
2. 广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计分表
柳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5年3月20日
&&&&&&&&&&&&&&&&&&&&&&&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
道路运输管理局文件
2014年度全区道路货物运输企业
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我区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行为,加快我区道路货物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6〕294号)等有关规定,自2015年3月至7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4年度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一)原交通部《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6〕294号)。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道路普通货物、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工作规范的通知》(桂道运货〔2013〕20号)、《关于印发&广西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桂道运货〔2013〕23号)。
二、考核内容
对我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企业管理、经营行为、车辆管理、安全生产、服务质量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考核。
&& 三、考核对象和范围
2014年12月31日前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成立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都应纳入2014年度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范围,包括公司建制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单位)。是否将个体运输经营业户纳入质量信誉考核范畴内,由各市自行确定。
四、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由各市运管处负责具体实施,其中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单位)考核由市运管处组织开展,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考核由各市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开展。在考核期间,我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市开展的考核工作进行督查。
五、考核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评阶段(2015年3月10日—3月31日)。由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开展自我检查和自我评估,做好迎检的资料准备。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填写《广西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见附件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单位)填写《广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见附件2)。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向当地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并将自评结果报所在地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二)考评阶段(2015年4月1日—5月31日)。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考核小组对辖区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进行考核。
(三)公示阶段(2015年6月1日—6月15日)。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的考核情况和初评结果通知被考核企业,并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
(四)总结阶段(2015年6月16日—6月30日)。各市运管处将辖区内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考核结果以文件和电子版形式上报我局,上报资料应包括:考核工作总结、《&&&&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考核情况,只要求上报车辆数在50辆车以上的企业考核结果。
(五)公告阶段(2015年7月)。经我局确认后,将在广西道路运输管理局官方网站上对考核合格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名单(包括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车辆数在50辆以上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进行公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考核工作。各市要成立质量信誉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善对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遵循“加强管理,循序渐进”的原则,采取先由辖区大型道路货物运输龙头企业实施,适时全面开展的方法,有组织有计划开展2014年度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二)推动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升行业管理水平。一是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继续贯彻执行《广西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日常业务工作规范》和《广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日常业务工作规范》,按照《广西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指导并帮助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质量信誉考核档案,规范企业日常管理;二是以此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为契机,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辖区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安装、使用符合要求的卫星定位装置和监管平台。
(三)重点做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一是结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继续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规定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厅函运〔2013〕74号)的要求,于2015年5月31日前,全面完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二是以考核结果为抓手,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年度新增运力、申请增加运输资质与考核结果挂钩,进一步促进其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三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年度考核成绩不合格的,经整改后仍不合格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由原许可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吊销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四是督促辖区内尚未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尽快完成此项工作,同时,按要求积极推动辖区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
(四)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根据各自实际管理工作情况,加强对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的运用,营造良好的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环境,对连续三年考核成绩获得优秀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荣誉和物质奖励以及政策上的扶持。
(五)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年度质量信誉考核为B级(不合格)。一是不按要求参加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或不按要求报送质量信誉材料,并拒不改正的;二是在质量信誉考核过程中故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情节严重的;三是未按要求建立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导致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无法进行的。
在考核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我局。联系人及电话:周静,0771—2115416;电子邮箱:。
&& 附件:1.广西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
&&& 2.广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
&&& 3.&& 市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
&&&&&&&&&&& 汇总表
&&&& 4.&& 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3月4日
广西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
企业名称:&&&&&&&&&&&&&&&&&&&&&&&&&&&&&&&& &&&&考核年度:
企业自评分
运管所评分
运管处评分
车辆技术管理
运输安全生产
服务质量和社会责任
企业自评意见:
年&&& 月&&& 日
运管所意见:&&&&
&&&&&&&&&&&&&&&&&&&&
&&&&&&&&&&&&&&&&&&&&&&&&&&& &(盖章)
&&&&&&&&&&&&&&&&&&&&&&&&&&&&&&&&&&&&&&&&&&&&&&&&& 年&&& 月&&& 日
运管处意见:
&&&&&&&&&&&&&&&&&&&&&&&&&&&&&&&&&&&&&&&&&&&&&&&&&&& (盖章)
&&&&&&&&&& &&&&&&&&&&&&&&&&&&&&&&&&&&&&&&&&&&&&&&年&&& 月&&& 日
广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
企业名称:&&&&&&&&&&&&&&&&&&&&&&&&&&&&&&&&&&&& &&&&&考核年度:
企业自评分
运管所评分
运管处评分
车辆技术管理
运输安全生产
服务质量和社会责任
企业自评意见:
年&&& 月&&& 日
运管所意见:&&&&&&&&&&&&&&&&&&
&&&&&&&&&&&&&&&&&&&&&&&&&&&& (盖章)
&&&&&&&&&&&&&&&&&&&&&&&&&&&&&&&&&&&&&&&&&&&&&&&&& 年&&& 月&&& 日
运管处意见:
&&&&&&&&&&&&&&&&&&&&&&&&&&&&&&&&&&&&&&&&&&&&&&&&&&& (盖章)
&&&&&&&&&&& &&&&&&&&&&&&&&&&&&&&&&&&&&&&&&&&&&&&&年&&& 月&&& 日
&&&&&& 市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考核年度:
从业人员(人)
车辆数(辆)
总吨位(吨)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考核年度:
承 运 类别、项别
从业人员(人)
车辆数量(辆)
总吨位(吨)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 &&&&年3月5日印发
广西道路普通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计分表
1.办公场所
专业运输企业办公场所应与企业的经营规模相适应,并有驾驶员学习园地,缺一项扣10分。
2.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与经营许可证登记必须相符,未相符不得分。
3.办公场所整洁卫生
办公场所卫生按现场检查,按具体卫生状况扣分。
4.办公设施
办公设施应齐全,业务人员配有办公桌,企业使用网络管理,缺一项扣5 分。
5.企业标识
企业标识应醒目,无标识不得分,标识不醒目扣5分。
1.机构设置
运输企业应设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未设有安全管理机构不得分,设有安全管理机构无职责分工或分工不明确的扣10分。
2.岗位分工及岗位职责落实
员工岗位未落实,分工不明确,未制定有岗位职责,无任职文书,每缺一项扣10 分。
3.安 全 员 配 备
运输企业50辆车以下的必须配备一个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超过50辆车以上的按每50辆车配备一个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经理或法人代表持证不计入专职安全管理人数内)不足不得分。
4.持证上岗
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不得分。
5.业务人员统一着装,业务熟悉,文明礼貌
业务员在上班期间着装不整齐,对员工岗位不熟悉,不文明礼貌,每项扣 5 分。
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例会制度
6.安全培训和学习制度
7.车辆设施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8.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9.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10.安全经费使用制度
11.驾驶员聘用管理制度
每缺一项扣 10 分,缺两项以上不得分。
1.企业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会议
要求每月不少于一次,并使用专用记录本记录,每缺一项扣5 分。
2.组织管理人员业务学习及驾驶员职业道德再教育
未开展不得分。
3.有计划安排管理人员参加行业安全和业务学习培训
有计划选送,并将推送人员名单报送行业备案,缺一项扣 5分。
1.按时组织开展对本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并做好自评工作
要求开展自评,考核总结、报表按时报送并无误,每缺一项扣5 分。
2.年度工作总结
要求企业每年进行工作总结,将当年的生产经营管理、货运量、货运周转量、市场分析、存在问题、下年度工作计划书面总结,按内容计分。
3.企业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能及时整改
自评中存在问题未及时整改的不得分。
4.建立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
未建立考核档案不得分。
1.档案管理
①员工档案
②驾驶员档案
③文秘档案
④车辆技术管理档案
要求企业档案资料齐全,在检查中抽查每10份档案,其中有2份资料缺失的不得分,缺失一份扣10 分。
2.台帐管理
①从业人员管理台账
②事故记录台帐
③驾驶员运输违章记录台帐
④车辆记录台帐
未按规定建立台帐不得分,每缺少一项扣5分。
1.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率达95%以上
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5 分。
2.年审信息记录、存档真实无误
检查台帐及抽查档案,失真率1%以上扣5分,超过3%不得分。
1.年内企业依法经营
有违反法律法规经营的不得分。
2.年内企业无违章记录
有超范围经营的不得分。
违章管理及教育
1.建立有驾驶员、车辆违章管理台帐,并能如实对违章进行登记
未登记不得分,登记不全面扣10分。
2.有计划开展对违章驾驶员进行教育
有教育但未将教育记录表存入驾驶员档案的不得分,存入不全的扣10分。
3.违章率按车辆违章记录次数/车数
每增0.01/车扣2分。
采用科技手段对车辆进行管理
1.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的车辆(即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达到100%,并作实时监控
安装未达到,未能监控,每缺一项扣10分。
2.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的车辆在企业车辆管理台账有记录,凭证存入车辆档案
无记录,无存档,每缺一项扣5分。
3.设置企业监控平台,有监控记录
无平台,无记录,每缺一项扣5分。
车辆技术管理
1.车辆按时进行技术等级评定,参评率达95%以上
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5分。
2.车辆按时进行二级维护,维护率达95%以上
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5分。
3.积极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节能减排车型
未推广不得分。
1.企业建立有事故处理台帐
未建立事故处理台帐不得分,有事故台帐但记录不全面,并无法统计,每次扣5分。
2.企业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交通事故登记表
未使用登记表不得分,有使用,但不按格式内容进行登记的每次扣5分。
3.企业建立事故档案
企业应做到每次事故结案后,应将《道路运输交通事故登记表》及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存入该车辆技术档案,每缺一次扣10分。
4.交通责任事故率
每增0.01次/车,扣5分。
5.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
每增0.005人/车,扣 25分。
6、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
每增0.005人/车,扣10分。
7.交通事故报表
企业应做到每季度内所发生的事故及经济损失情况上报,每缺一次扣10分。
交通事故报告
发生重大交通运输事应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做到不迟报,不瞒报
有迟报或者瞒报的每次扣10分。
应急预案演练
企业每年应组织并结合本企业所经营范围内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
应有演练方案、有过程记录、有总结及现场图片每缺一项扣10分。
开展专项安全活动
企业能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各种专项安全管理活动
制定有贯宣方案及活动基本情况记录和总结,并按时上报,每缺一项扣5分。
企业应每年与行业主管部门签订一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
未按时签订及签订未按时送报的扣一次 10分。
道路运输责任事故
企业年内未发生有死亡交通责任事故
如发生,每死亡1人扣2分,扣完为止。
1.企业每月按规定组织安全学习一次(学习方式有:集中学习、发资料学习、通讯网络等)
每缺一次扣5分。
2.参加学习人员应达到人员总数的95%以上(以签到表为准)
每一次未达到人数的扣5& 分。
3.学习内容广泛并有针对性的贯彻宣传、强调,并有专用记录本
学习内容过于简单且形式化的,每次扣5分;未有专用记录本及签到出现造假的每次扣5分。
企业每个月应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驾驶员安全驾驶及持证情况以及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并按规定检查记录
检查每缺一次扣10分;有记录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督促消除的每次扣5分。
企业每年应在12月底前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上报。总结内容应有:①安全生产管理情况②事故及经济损失情况③存在问题及分析整改措施 ④下年度安全管理计划
总结过于简单形式化的不得分;其他每缺一项扣5分。
服务质量和社
企业应依法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创建文明窗口
如因服务质量及管理上造成社会投诉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不得分。
1.有组织、有方案开展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工作
无方案不得分。
2.积极化解矛盾,未出现有群体性上访、停运及扰乱社会秩序稳定行为
出现3人以上集体上访及扰乱社会秩序的不得分。情节严重经企业出面批评教育后及时整改的扣10分。
1.企业形象
营运车辆统一标识和外观的,加10分;从业人员统一服装的,加10分。
2.科技设备应用
除按规定(即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车辆外,其他车辆超过50%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的车辆并有效应用的,加20分;全部营运车辆安装并有效应用的,加30分。
3.县级以上荣誉称号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加20分,市级荣誉称号的加10分,县级荣誉的加5分。
4.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
圆满完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指令性应急运输任务的,加30分;未按要求完成的,不加分。
1.所有项目的考核分,不计负分,扣完本项目规定考核分数为止。
2.交通责任事故限于考核周期内道路运输企业承担同责及同责以上、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交通责任事故率=企业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的次数/或营运货车数
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企业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营运货车数
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企业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导致的受伤人数/营运货车数
3.经营违章限于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反交通行业管理行政法规、规章和规定,受到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政处罚的违章行为。
经营违章率=企业被查处的违章行为的次数/营运货车数
4.服务质量的社会投诉是指道路运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损害他人正当权益,货主、其他相关人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投诉,或新闻媒体对企业的服务质量事件曝光,经查属实的。
社会投诉率=服务质量投诉次数/营运货车数
5.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指道路运输企业在考核周期内获得的国家部委、省级党政机关以上单位(不含下设机构)、市级党政机关单位(不含下设机构)、县党政机关单位(不含下设机构)授予的在评优创先、安全生产、文明服务、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集体荣誉称号。
6.各项考核指标的有效数据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2或3位,具体要求见每项的记分标准。
7.上述计算公式中营运货车数系指企业上年度末企业在册的营运货车数系指企业上年度末企业在册的营运货车总数。
广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计分表
1.办公场所
专业运输企业办公场所应与企业的经营规模相适应,并有驾驶员学习园地,缺一项扣10分。
2.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与经营许可证登记必须相符,未相符不得分。
3.办公场所整洁卫生
办公场所卫生按现场检查,按具体卫生状况扣分。
4.办公设施
办公设施应齐全,业务人员配有办公桌,企业使用信息网络管理,缺一项扣10 分。
5.企业标识
企业标识应醒目,无标识不得分,标识不醒目扣5分。
6.停车场地
有符合安全规定及经营相适应的停车场地。
1.机构设置
运输企业应设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未设有安全管理机构不得分,设有安全管理机构无职责分工或分工不明确的扣10分。
2.岗位分工及岗位职责落实
员工岗位未落实,分工不明确,未制定有岗位职责,无任职文书,每缺一项扣10 分。
3.安全员配备
运输企业50辆车以下的必须配备一个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超过50辆车以上的按每50辆车配备一个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经理或法人代表持证不计入专职安全管理人数内)不足不得分。
4.持证上岗
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不得分。
5.业务人员统一着装,业务熟悉,文明礼貌
业务员在上班期间着装不整齐,对员工岗位业务不熟悉,不文明礼貌,每项扣 5 分。
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例会制度
6.安全培训和学习制度
7.车辆设施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8.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9.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10.安全经费使用制度
11.驾驶员聘用管理制度
每缺一项扣 10 分,缺两项以上不得分。
1.经理岗位工作责任制
2.副经理岗位工作责任制
3.财务统计工作责任制
4.业务员岗位工作责任制
5.安全员岗位工作责任制
6.押运员岗位工作责任制
7.装卸操作规程
每缺一项扣10分。
1.企业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会议
要求每月不少于一次,并使用专用记录本记录,每缺一项扣5 分。
2.组织管理人员业务学习及驾驶员职业道德再教育
未开展不得分。
3.有计划安排管理人员参加行业安全和业务学习培训
有计划推送,并将推送人员名单报送行业备案,缺一项扣 5分。
1.按时组织开展对本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并做好自评工作
要求开展自评、考核总结、报表按时报送并无误,每缺一项扣5 分。
2.年度工作总结
要求企业每年进行工作总结,将当年的生产经营管理、货运量、货运周转量、市场分析、存在问题、下年度工作计划书面总结,按内容计分。
3.企业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能及时整改
自评中存在问题未及时整改的不得分。
4.建立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
未建立考核档案不得分。
1.档案管理
(1)&员工档案
(2)&驾驶员档案
(3)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档案
(4)文秘档案
(5)车辆技术管理档案
要求企业档案资料齐全,在检查中抽查每10份档案,其中有2份资料缺失的不得分,缺失一份扣10 分。
2.台帐管理
①从业人员管理台账
②事故记录台帐
③驾驶员运输违章记录台帐
④车辆管理台帐
未按规定建立台帐不得分。
1.道路运输证年审率达100%以上。
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5 分。
2.年审信息记录、存档真实无误。
检查台帐及抽查档案,失真率1%以上扣3分,超过3%不得分。
1.年内企业依法经营
有违反法律法规经营的不得分。
2.年内企业无违章记录
有超范经营的不得分。
1.建立有驾驶员、车辆违章管理台帐,并能如实对违章进行登记
未登记不得分,登记不全面扣10分。
2.有计划开展对违章驾驶员进行教育
有教育但未将教育记录表存入驾驶员档案的不得分,存入不全的扣10分。
违章率按车辆违章记录次数/车数
每增0.01/车扣2分。
采用科技手段对车辆进行管理
1.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的车辆达到100%,并作实时监控
安装未达到,未能监控,每缺一项扣5分。
2.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的车辆在企业车辆管理台账有记录,凭证存入车辆档案
无记录,无存档,每缺一项扣5分。
3.设置企业监控平台,有监控记录
无平台,无记录,每缺一项扣5分。
1.车辆按时进行技术等级评定,参评率达100%以上
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5分。
2.车辆按时进行二级维护率达100%以上
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5分。
3.积极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节能减排车型
未推广不得分。
1.企业建立有事故台帐
未建立事故台帐不得分,有事故台帐但记录不全面,并无法统计,每次扣5分。
2.企业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交通事故登记表
未使用登记表不得分,有使用,但不按格式内容进行登记的每次扣5分。
3.企业建立事故档案
企业应做到每次事故结案后,应将《道路运输交通事故登记表》及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存入该车辆技术档案,每缺一次扣10分。
4.交通责任事故率
每增0.01次/车,扣5分。
5.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
每增0.005人/车,扣 25分。
6.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
每增0.005人/车,扣10分。
7.交通事故报表
企业应做到每季度内所发生的事故及经济损失情况上报,每缺一次扣10分。
交通事故报告
发生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应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做到不迟报,不瞒报
有迟报或者瞒报的每次扣10分。
应急预案演练
企业每年应组织并结合本企业所经营范围内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
应有演练方案、有过程记录、有总结及现场图片每缺一项扣10分。
开展专项安全活动
企业能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各种专项安全管理活动
制定有贯宣方案及活动基本情况记录和总结,并按时上报,每缺一项扣5分。
企业应按时与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
未按时签订及签订未按时报送的一次扣 5分。
道路运输责任事故
企业年内未发生有死亡交通责任事故
如发生,每死亡一人扣2分,扣完为止。
安全学习开展情况
1.企业每月按规定组织安全学习一次(学习方式有:集中学习、发资料学习、通讯网络等)
每缺一次扣5分。
2.参加学习人员应达到人员总数的100%以上(以签到表为准)
每一次未达到人数的扣5& 分。
3.学习内容广泛并有针对性的贯彻宣传、强调,并有专用记录本
学习内容过于简单且形式化的,每次扣5分;未有专用记录本及签到出现造假的每次扣5分。
企业每个月应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驾驶员安全驾驶及持证情况以及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并按规定检查记录
检查每缺一次扣10分;有记录但 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督促消除的每次扣5分。
企业每年应在12月底前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上报。总结内容应有:①安全生产管理情况②事故及经济损失情况③存在问题及分析整改措施 ④下年度安全管理计划
总结过于简单形式化的不得分;其他每缺一项扣5分。
企业应依法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创建文明窗口
如因服务质量及管理上造成社会投诉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不得分。
1.有组织、有方案开展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工作
无方案不得分。
2.积极化解矛盾,未出现有群体性上访、停运及扰乱社会秩序稳定行为
出现3人以上集体上访及扰乱社会秩序的不得分。情节严重经企业出面批评教育后及时整改的扣10分。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为营运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且参保率达100%
参保率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5分。
1.企业形象
营运车辆统一标识和外观的,加10分;服务人员统一服装的,加10分。
2.科技设备应用
使用先进的管理或调度信息系统并有效应用的,加30分。
3.县级以上荣誉称号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加20分,市级荣誉称号的加10分,县级荣誉的加5分。
4.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
圆满完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指令性应急运输任务的,加30分;未按要求完成的,不加分,并发生一次从考核总分中扣30分。
1.所有项目的考核分,不计负分,扣完本项目规定考核分数为止。
2.交通责任事故限于考核周期内道路运输企业承担同责及同责以上、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交通责任事故率=企业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的次数/或营运货车数
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企业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营运货车数
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企业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导致的受伤人数/营运货车数
3.经营违章限于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反交通行业管理行政法规、规章和规定,受到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政处罚的违章行为。
经营违章率=企业被查处的违章行为的次数/营运货车数
4.服务质量的社会投诉是指道路运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损害他人正当权益,货主、其他相关人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投诉,或新闻媒体对企业的服务质量事件曝光,经查属实的。
社会投诉率=服务质量投诉次数/营运货车数
5.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指道路运输企业在考核周期内获得的国家部委、省级党政机关以上单位(不含下设机构)、市级党政机关单位(不含下设机构)、县党政机关单位(不含下设机构)授予的在评优创先、安全生产、文明服务、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集体荣誉称号。
6.各项考核指标的有效数据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2或3位,具体要求见每项的记分标准。
7.上述计算公式中营运货车数系指企业上年度末企业在册的营运货车数系指企业上年度末企业在册的营运货车总数。
抄送: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本处领导、相关科室、秘存。
柳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综合科&&&&& 2015年3月20日印发
||&下一篇:
国际联网备案号:42
主办单位:柳州市人民政府
管理维护:柳州市网络管理中心
新闻维护:柳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怎样做好销售工作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