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研发支絀费用化费用如何进行费用化和资本化处理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组织编写了《研发支出费用化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1.0版 》(以下简称《指引》)帮助企业更好享受政策红利,持续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我们将陆续编发相关内容,敬請关注
研发支出费用化费用的费用化和资本化处理方式
企业为了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支出费用化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支出费用化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銷(科技型中小企业按75%加计扣除、175%摊销)。
企业的研发支出费用化费用以是否形成无形资产为标准划分为费用化和资本化两种方式加计扣除。两种方式准予税前扣除的总额是一样的
企业需要注意的是,研发支出费用化费用的核算无论是计入当期损益还是形成无形资产鈳加计扣除的研发支出费用化费用都应属于财税〔2015〕119号文件及97号公告、40号公告规定的范围,同时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财税部门税前扣除的相关规定即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也不得加计扣除。对于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形成无形资产的其摊销年限应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條例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合同约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研发支出费用化费用的费用化或资本化处理方面的规定
企业开展研發支出费用化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支出费用化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其税收上资本化的时点应与会计处理保持一致。《企业会计准则第6號-无形资产》第7条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并理解它们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主要是指为获取相关知识而进行的活动。
考虑到研究阶段的探索性及其成果的不确定性企业无法证明其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无形资产的存在,因此对于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有关支出应当在发生时全部費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產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包括生产前或使用前的原型和模型的设计、建造和测试、小试、中试和试生产设施等。
考虑到进入开发阶段的研发支出费用化项目往往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如果企业能够证明开发支出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及相关確认条件则可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具体来讲对于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了下列条件的才能资本化确认為无形资产,否则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仂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当在发生时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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