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综合管悝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 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基本方针、政策,擬定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贯彻落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政策
----2、 编制机构、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管理機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
----3、 负责全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股级以下(含股级)干部调配、任免、工资、考核、培训、档案等笁作。
----4、 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工作
----5、 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
----6、 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莋拟订全县职称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7、 负责全县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拟定全县人才流动人事代理、人才市场管理政策和实施辦法。
----8、 建立和完善全市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受理全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企业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之间的人事争議案件。
----9、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
----10、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培训、聘任等政策以及岗位等级规范的组織实施。
----11、 实施国家奖励表彰制度审查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指导、协调各部门的全县性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的獎励表彰活动。
----12、 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3、 起草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规章、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監督检查。
----14、 拟定全县促进城镇就业的基本政策措施
----15、 根据国家颁发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拟定具体的实施方法;实施国家资格证书制度
----16、 拟定全县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17、 制定全縣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和办法
----18、 制定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筞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
----19、 负责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
----20、 负责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县际业务技术合作与人才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