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008金融危机原因的原因

2008年金融危机的原因
  当前的金融危机是由美国房产市场泡沫促成的。从某些方面来说,这一金融危机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每隔4年至10年爆发的其它危机有相似之处。
  然而,在金融危机之间,存在着本质的不同。当前的危机标志信贷扩张时代的终结,这个时代是建立在作为全球储备货币的美元基础上的。其它周期性危机则是规模较大的繁荣-萧条过程中的组成部分。当前的金融危机则是一轮超级繁荣周期的顶峰,此轮周期已持续了60多年。
  繁荣-萧条周期通常围绕着信贷状况循环出现,同时始终会涉及到一种偏见或误解。这通常是未能认识到贷款意愿和抵押品价值之间存在一种反身(reflexive)、循环的关系。如果容易获得信贷,就带来了需求,而这种需求推高了房地产价值;反过来,这种情况又增加了可获得信贷的数量。当人们购买房产,并期待能够从抵押贷款再融资中获利,泡沫便由此产生。近年来,美国住宅市场繁荣就是一个佐证。而持续60年的超级繁荣,则是一个更为复杂的例子。
  每当信贷扩张遇到麻烦时,金融当局都采取了干预措施,(向市场)注入流动性,并寻找其它途径,刺激经济增长。这就造就了一个非对称激励体系,也被称之为道德风险,它推动了信贷越来越强劲的扩张。这一体系是如此成功,以至于人们开始相信前美国总统罗纳德&里根(Ronald
Reagan)所说的“市场的魔术”——而我则称之为“市场原教旨主义”(market
fundamentalism)。原教旨主义者认为,市场会趋于平衡,而允许市场参与者追寻自身利益,将最有利于共同的利益。这显然是一种误解,因为使金融市场免于崩盘的并非市场本身,而是当局的干预。不过,市场原教旨主义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成为占据主宰地位的思维方式,当时金融市场刚开始全球化,美国则开始出现经常账户赤字。
  全球化使美国可以吸取全球其它地区的储蓄,并消费高出自身产出的物品。2006年,美国经常账户赤字达到了其国内生产总值(GDP)的6.7%。通过推出越来越复杂的产品和更为慷慨的条件,金融市场鼓励消费者借贷。每当全球金融系统面临危险之际,金融当局就出手干预,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1980年以来,监管不断放宽,甚至到了名存实亡的地步。
  次贷危机导致发达国家金融机构必须重新估计风险、分配资产,未来两年,发达国家资金将纷纷逆转回涌,加强当地金融机构的稳定度。由此将导致新兴市场国家的证券市场价格大幅缩水、本币贬值、投资规模下降、经济增长放缓甚至衰退,其中最为脆弱的是波罗的海三国和印度。新的金融危机将为中国经济增长带来压力,但中国资金也面临“走出去”抄底整合并购相应企业的好时机
[编辑本段]亚洲金融危机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概况
  1997年6月,一场金融危机在亚洲爆发,这场危机的发展过程十分复杂。到1998年年底,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997年6月至12月;1998年1月至1998年7月;1998年7月到年底。
  第一阶段:日,泰国宣布放弃固定汇率制,实行浮动汇率制,引发了一场遍及东南亚的金融风暴。当天,泰铢兑换美元的汇率下降了17%,外汇及其他金融市场一片混乱。在泰铢波动的影响下,菲律宾比索、印度尼西亚盾、马来西亚林吉特相继成为国际炒家的攻击对象。8月,马来西亚放弃保卫林吉特的努力。一向坚挺的新加坡元也受到冲击。印尼虽是受“传染”最晚的国家,但受到的冲击最为严重。10月下旬,国际炒家移师国际金融中心香港,矛头直指香港联系汇率制。台湾当局突然弃守新台币汇率,一天贬值3.46%,加大了对港币和香港股市的压力。10月23日,香港恒生指数大跌1211.47点;28日,下跌1621.80点,跌破9
000点大关。面对国际金融炒家的猛烈进攻,香港特区政府重申不会改变现行汇率制度,恒生指数上扬,再上万点大关。接着,11月中旬,东亚的韩国也爆发金融风暴,17日,韩元对美元的汇率跌至创纪录的1
008&#日,韩国政府不得不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求援,暂时控制了危机。但到了12月13日,韩元对美元的汇率又降至1
737.60∶1。韩元危机也冲击了在韩国有大量投资的日本金融业。1997年下半年日本的一系列银行和证券公司相继破产。于是,东南亚金融风暴演变为亚洲金融危机。
  第二阶段:1998年初,印尼金融风暴再起,面对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经济衰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印尼开出的药方未能取得预期效果。2月11日,印尼政府宣布将实行印尼盾与美元保持固定汇率的联系汇率制,以稳定印尼盾。此举遭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及美国、西欧的一致反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扬言将撤回对印尼的援助。印尼陷入政治经济大危机。2月16日,印尼盾同美元比价跌破10
000∶1。受其影响,东南亚汇市再起波澜,新元、马币、泰铢、菲律宾比索等纷纷下跌。直到4月8日印尼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就一份新的经济改革方案达成协议,东南亚汇市才暂告平静。1997年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使得与之关系密切的日本经济陷入困境。日元汇率从1997年6月底的115日元兑1美元跌至
1998年4月初的133日元兑1美元;5、6月间,日元汇率一路下跌,一度接近150日元兑1美元的关口。随着日元的大幅贬值,国际金融形势更加不明朗,亚洲金融危机继续深化。
  第三阶段:1998年8月初,乘美国股市动荡、日元汇率持续下跌之际,国际炒家对香港发动新一轮进攻。恒生指数一直跌至6
金融危机600多点。香港特区政府予以回击,金融管理局动用外汇基金进入股市和期货市场,吸纳国际炒家抛售的港币,将汇市稳定在7.75港元兑换1美元的水平上。经过近一个月的苦斗,使国际炒家损失惨重,无法再次实现把香港作为“超级提款机”的企图。国际炒家在香港失利的同时,在俄罗斯更遭惨败。俄罗斯中央银行8
月17日宣布年内将卢布兑换美元汇率的浮动幅度扩大到6.0~9.5∶1,并推迟偿还外债及暂停国债交易。9月2日,卢布贬值70%。这都使俄罗斯股市、汇市急剧下跌,引发金融危机乃至经济、政治危机。俄罗斯政策的突变,使得在俄罗斯股市投下巨额资金的国际炒家大伤元气,并带动了美欧国家股市的汇市的全面剧烈波动。如果说在此之前亚洲金融危机还是区域性的,那么,俄罗斯金融危机的爆发,则说明亚洲金融危机已经超出了区域性范围,具有了全球性的意义。到
1998年底,俄罗斯经济仍没有摆脱困境。1999年,金融危机结束。
  1997年金融危机的爆发,有多方面的原因,我国学者一般认为可以分为直接触发因素、内在基础因素和世界经济因素等几个方面。
  直接触发因素包括:
  (1)国际金融市场上游资的冲击。在全球范围内大约有7万亿美元的流动国际资本。国际炒家一旦发现在哪个国家或地区有利可图,马上会通过炒作冲击该国或地区的货币,以在短期内获取暴利。
  (2)亚洲一些国家的外汇政策不当。它们为了吸引外资,一方面保持固定汇率,一方面又扩大金融自由化,给国际炒家提供了可乘之机。如泰国就在本国金融体系没有理顺之前,于1992年取消了对资本市场的管制,使短期资金的流动畅通无阻,为外国炒家炒作泰铢提供了条件。
  (3)为了维持固定汇率制,这些国家长期动用外汇储备来弥补逆差,导致外债的增加。
  (4)这些国家的外债结构不合理。在中期、短期债务较多的情况下,一旦外资流出超过外资流入,而本国的外汇储备又不足以弥补其不足,这个国家的货币贬值便是不可避免的了。
  内在基础性因素包括:
  (1)透支性经济高增长和不良资产的膨胀。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是发展中国家的共同愿望。当高速增长的条件变得不够充足时,为了继续保持速度,这些国家转向靠借外债来维护经济增长。但由于经济发展的不顺利,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亚洲有些国家已不具备还债能力。在东南亚国家,房地产吹起的泡沫换来的只是银行贷款的坏账和呆账;至于韩国,由于大企业从银行获得资金过于容易,造成一旦企业状况不佳,不良资产立即膨胀的状况。不良资产的大量存在,又反过来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
  (2)市场体制发育不成熟。一是政府在资源配置上干预过度,特别是干预金融系统的贷款投向和项目;另一个是金融体制特别是监管体制不完善。
  (3)“出口替代”型模式的缺陷。“出口替代”型模式是亚洲不少国家经济成功的重要原因。但这种模式也存在着三方面的不足:一是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的阶段,生产成本会提高,出口会受到抑制,引起这些国家国际收支的不平衡;二是当这一出口导向战略成为众多国家的发展战略时,会形成它们之间的相互挤压;三是产品的阶梯性进步是继续实行出口替代的必备条件,仅靠资源的廉价优势是无法保持竞争力的。亚洲这些国家在实现了高速增长之后,没有解决上述问题。
  世界经济因素主要包括:
  (1)经济全球化带来的负面影响。经济全球化是世界各地的经济联系越来越密切,但由此而来的负面影响也不可忽视,如民族国家间利益冲撞加剧,资本流动能力增强,防范危机的难度加大等。
  (2)不合理的国际分工、贸易和货币体制,对第三世界国家不利。在生产领域,仍然是发达国家生产高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本身,产品的技术含量逐级向欠发达、不发达国家下降,最不发达国家只能做装配工作和生产初级产品。在交换领域,发达国家能用低价购买初级产品和垄断高价推销自己的产品。在国际金融和货币领域,整个全球金融体系和制度也有利于金融大国。
  这次金融危机影响极其深远,它暴露了一些亚洲国家经济高速发展的背后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不仅是坏事,也是好事,这为推动亚洲发展中国家深化改革,调整产业结构,健全宏观管理提供了一个契机。由于改革与调整的任务十分艰巨,这些国家的经济全面复苏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但亚洲发展中国家经济成长的基本因素仍然存在,经过克服内外困难,亚洲经济形势的好转和进一步发展是大有希望的。
  发生在年的亚洲金融危机,是继三十年代世界经济大危机之后,对世界经济有深远影响的又一重大事件。这次金融危机反映了世界和各国的金融体系存在着严重缺陷,包括许多被人们认为是经过历史发展选择的比较成熟的金融体制和经济运行方式,在这次金融危机中都暴露出许许多多的问题,需要进行反思。这次金融危机给我们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提出了要建立新的金融法则和组织形式的问题。本书试图进行这方面的研究。本书研究的中心问题是如何解脱本世纪初货币制度改革以后在不兑现的纸币本位制条件下各国形成的货币供应体制和企业之间在新形势下形成的债务衍生机制带来的几个世纪性的经济难题,包括:
  (1)企业债务重负,银行坏账丛生,金融和债务危机频繁;
  (2)社会货币供应过多,银行业务过重,宏观调控难度加大;
  (3)政府税收困难,财政危机与金融危机相拌;
  (4)通货膨胀缠绕着社会经济,泡沫经济时有发生,经济波动频繁,经济增长经常受阻;
  (5)企业资金不足带来经营困难,提高了破产和倒闭率,企业兼并活动频繁,降低了企业的稳定性,增加了失业,不利于经济增长和社会的稳定。
  (6)不平等的国际货币关系给世界大多数国家带来重负并造成许许多多国际经济问题。
  以上问题最深层的原因,是货币制度的不完善和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企业之间交易活动产生的新机制未被人们充分认识。本书的思路是,建立一种权威性的企业交易结算的中介系统――国家企业交易中介结算系统,解脱企业之间的债务链,消除企业和银行坏账产生的基础,以避免债务和金融危机的发生,并减少通货膨胀和泡沫经济的危害,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在这个创新过程中,还会产生国家税收和财政支出方式的创新,减少财政赤字的发生。同时,还会产生企业制度的创新,减少企业的破产倒闭和兼并现象,增强企业的稳定性。并且,还将对国际结算方式进行创新,对国际货币的使用进行改革。这个过程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问题的治理,而是对纸币制度所存在的严重缺陷的修正,是对货币供应和流通体制的创新,是金融体制的重大变革,并且,这种变革带来经济运行机制的诸多方面的调整。
  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尽管在各国有其具体的内在因素:经济持续过热,经济泡沫膨胀,引进外资的盲目性--短期外债过量,银行体系的不健全,银企勾结和企业的大量负债等,危机也有其外在原因:国际炒家的“恶劣”行径,但是人们还应进一步追根求源,找到危机生成的本质因素--现代金融经济和经济全球化趋势。
  刘诗白认为,金融危机是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固有的内容,1929年-1933年的世界经济大恐慌,更是以严重的金融危机为先导。1994年的墨西哥金融危机和1997年的东亚金融危机首先发生于资本主义世界。可见,金融危机有其制度根源,是资本主义危机。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存在于市场经济固有的自发性的货币信用机制,一旦金融活动失控,货币及资本借贷中的矛盾激化,金融危机就表现出来。以金融活动高度发达为特征的现代市场经济本身是高风险经济,包孕着金融危机的可能性。经济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是当代世界经济的又一重大特征。经济全球化是市场经济超国界发展的最高形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国之间商品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各国在经济上更加互相依存,商品、服务、资本、技术、知识国际间的频繁流动,
  经济的全球化趋势表现得更加鲜明。金融活动的全球化是当代资源在世界新配置和经济落后国家与地区跃进式发展的重要原因,但国际信贷、投资大爆炸式地发展,其固有矛盾深化,金融危机必然会在那些制度不健全的、最薄弱的环节爆发。综上所述,现代市场经济不仅存在着导源于商品生产过剩、需求不足的危机,而且存在着金融信贷行为失控、新金融工具使用过度与资本市场投机过度而引发的金融危机。在资本主义世界,这种市场运行机制的危机又受到基本制度的催化和使之激化。金融危机不只是资本主义国家难以避免,也有可能出现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
  金融体制的不健全、金融活动的失控是金融危机的内生要素。正由于此,在当前我国的体制转型中,人们应该高度重视和切实搞好政府调控的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特别要花大力气健全金融体制,大力增强对内生的和外生的金融危机的防范能力。总结: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人们对危机爆发的原因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探讨.指出了危机爆发的内在原因和外在原因,刘诗白则进一步指出深层次的原因,即现代货币信用机制导致危机的爆发。只要现代市场经济存在,市场经济所固有的货币信用机制就可能导致金融危机。只不过,它只是发生在那些制度不健全的、最薄弱的国家。这一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也不例外。虽然如此,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健全金融体制来防范金融危机,刘诗白又给我们指出了一条防范金融危机之路。
  日,亚洲金融风暴席卷泰国,泰铢贬值。不久,这场风暴扫过了马来西亚、新加坡、日本和韩国等地。打破了亚洲经济急速发展的景象。亚洲一些经济大国的经济开始萧条,一些国家的政局也开始混乱。
  那么,亚洲金融风暴爆发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在观看了关于亚洲金融风暴的一系列报道和自己的研究之后,我找到如下几方面的原因:
  1.乔治?索罗斯的个人及一个支持他的资本主义集团的因素;
  2.美国经济利益和政策的影响;
  3.亚洲国家的经济形态导致。
  一:乔治?索罗斯的个人及一个支持他的资本主义集团的因素:
  “金融大鳄”“一只假寐的老狼”是对这个金融怪才的称谓。他曾说过,“在金融运作方面,说不上有道德还是无道德,这只是一种操作。金融市场是不属于道德范畴的,它不是不道德的,道德根本不存在于这里,因为它有自己的游戏规则。我是金融市场的参与者,我会按照已定的规则来玩这个游戏,我不会违反这些规则,所以我不觉得内疚或要负责任。从亚洲金融风暴这个事情来讲,我是否炒作对金融事件的发生不会起任何作用。我不炒作它照样会发生。我并不觉得炒外币、投机有什么不道德。另一方面我遵守运作规则。我尊重那些规则,关心这些规则。作为一个有道德和关心它们的人,我希望确保这些规则,是有利于建立一个良好的社会的,所以我主张改变某些规则。我认为一些规则需要改进。如果改进和改良影响到我自己的利益,我还是会支持它,因为需要改良的这个规则也许正是事件发生的原因。”众所周知,索罗斯对泰铢的炒作是亚洲金融风暴的导火线。他是一个绝对有实力,有能力的金融家,然而通过玩弄亚洲国家政权,来达到他获得巨额资本的目的显然是卑劣的。
  二:美国经济利益和政策的影响:
  1949年,新中国成立预示者社会主义阵营的建立。美国,作为资本主义头号强国,有了危机感。他通过强大的经济后盾在亚太地区建立起一个资本主义的统一战线:韩国,日本,台湾直至东南亚,都成为美国的经济附属。这给亚洲一些国家飞速发展带来了经济支持。七十年代,东南亚一些国家的经济迅猛发展。
  但是,1991年,苏联解体标志着社会主义阵营的瓦解。美国当然不允许亚洲经济继续如此发展,于是,他开始收回他的经济损失。对于索罗斯的行为,他是纵容的。
  三:亚洲国家的经济形态导致:
  新马泰日韩等国都为外向型经济的国家。他们对世界市场的依附很大。亚洲经济的动摇难免会出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状况。以泰国为例,泰铢在国际市场上是否要买卖不由政府来主宰,而他本身并没有足够的外汇储备量,面对金融家的炒作,该国经济不堪一击。而经济决定政治,所以,泰国政局也就动荡了。
  (1)一个国家经济的开放程度,是建立在强大的经济实力和稳定的政权基础上的,只有经济实力雄厚,政权稳固才能谈及真正的发展经济。
  (2)一个经济学家,只有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才能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否则,他将不是一个真正的经济学家,并对经济发展起阻碍作用。
  (3)只有提高综合国力,才能使一个国家立于不败之地。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经济/管理]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的深度解析2008 年美国金融危机的深度解析 第一..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经济/管理]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的深度解析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美国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产生的原因
美国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产生的原因
美国引发的次贷危机是指由次级抵押贷款过度发放以及过度衍生化,在外部环境发生急剧变化所引发的危机,并且通过信贷市场与资本市场向全球传导,最终演化为对国际金融稳定、世界经济增长造成极大冲击的全球性金融危机。此次危机爆发于2007年,在2008年加剧并向全球蔓延,截至目前仍然在继续发展中。透视此次由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全球金融危机的运行轨迹,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金融领域存在的过度放贷、过度衍生、过度杠杆、顺周期问题,对金融行业设计的产品及运作模式提出了各种疑问。  从影响的广度来看,此次危机已波及全球,并且对美国、欧盟、日本三大经济体影响极其严重,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对世界影响最为广泛的一次危机;从影响的深度来看,已造成三大经济体相继陷入衰退,并且预计衰退将持续,目前对世界经济的破坏程度已经远超20世纪70年代以来各次经济危机,仅次于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从发生的原因来看,这是第一次源自金融体系内部的危机,由于金融体系发挥市场融资的作用,此次对于金融体系的摧毁性打击,将导致市场化融资和信用体系的重新建立;从历史意义来看,由于危机的深摆次原因,全球经济不平衡的问题为全球所认识和重视,危机将重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全球话语权之争,世界经济、政治、金融、货币等格局将发生重大变化。  针对危机发展对全球的影响,按国别进行逐一分析,主要选取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及新兴市场国家、中国作为代表进行逐一分析。主要从经济层面和金融层面两个层面分析危机所带来的影响。梳理主要国家尤其是欧盟、英国、金砖四国等的救市措施。重点对美国的全方位救市措施进行了总体归纳,分别对其量化宽松货币政策、扩张性财政政策、非常规直接干预手段进行分析和效果评估,并选取一个美联储的资产负债表样本进行实证分析,讨论其当前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另外,重点将G20华盛顿峰会与G20伦敦峰会纳入到历史纵向的坐标中进行考察,分别与1933年的伦敦世界经济会议与1944年的布雷顿森林会议进行对比,从历史的角度求证会议的深层次意义。  对后续危机发展的风险因素,主要对市场化信用体系和国家信用体系的走向进行分析。并对未来经济金融提出几个基本判断:美元负债机制逐步破灭、全球经济增长方式将发生重大变化、未来世界经济增长走向分化、后危机时代通货膨胀风险突出、全球经济政策将出现重大调整。同时,总结了金融危机带来的几大启示:监管与创新将走向平衡,金融监管将走向完善与紧密合作;实体经济虚拟化,虚拟经济泡沫化的金融模式将终结;国际货币体系将走向变革,主权信用货币迈向“锚本位”。  最后,专门针对危机下的中国,进行环境分析并提出应对战略。指出中国面临如何完成外汇储备保值、增值的目标,如何提高人民币的国际地位,如何寻求新的经济增长模式等多方面巨大挑战。同时,指出中国自身也有发生危机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保增长、保就业、调结构、促改革的四大方向,并提出要降低依赖、主动持续调整的进出口战略;坚持多元化,策略性地处理人民币与美元关系的外汇储备战略;坚持有计划地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货币战略;以国际化视角调整我国产业布局与国际地位的产业发展战略;内外兼修,提升能力与地位的金融战略。
其他回答 (3)
2007年-2009年环球金融危机,又称世界金融危机、次贷危机、信用危机,更于2008年起名为金融海啸及华尔街海啸等,是一场在日开始浮现的金融危机。自次级房屋信贷危机爆发后,投资者开始对按揭证券的价值失去信心,引发流动性危机。即使多国中央银行多次向金融市场注入巨额资金,也无法阻止这场金融危机的爆发。直到日,这场金融危机开始失控,并导致多间相当大型的金融机构倒闭或被政府接管。
全球金融危机的基本特征:金融领域所有的或大部分的金融指标的急剧恶化,以至于影响相关国家或地区乃至全世界经济的稳定与发展。
  主要表现有:
  1.股市暴跌。是国际金融危机发生的主要标志之一。
  2.资本外逃。是国际金融危机发生的又一主要标志之一。
  3.正常银行信用关系遭到破坏,并伴随银行挤兑、银根奇缺和金融机构大量破产倒闭等现象的出现。
  4.官方储备大量减少,货币大幅度贬值和通胀。
  5.出现偿债困难。
相关知识等待您来回答
热点时事领域专家
& &SOGOU - 京ICP证050897号论美国金融危机的法律成因及启示 -
- 法学在线 - 北大法律信息网
您的当前位置: &&
&& 文章阅读
快速检索:
【法宝引证码】
【访问量】
论美国金融危机的法律成因及启示
【学科分类】金融法
【出处】《当代法学(双月刊)》2010年第4期(总第142期)
【摘要】美国金融危机的发生又一次打破了自由市场的神话。从法律视角看,金融监管理念的偏差,放松管制下金融监管权力的虚置,现有监管制度的缺陷以及金融货币政策的失误是酿成美国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因此,必须树立正确的金融监管理念,恰当处理金融自由与金融管制、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使金融监管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不断与时俱进,并保持金融监管法制内部的和谐统一,不断加强金融货币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与配合,才能在法律上防止和减少金融危机的发生。
【关键词】美国;金融危机;法律成因;启示
【写作年份】2010年
&&&&&&& 引论
&&& 一场由美国次贷危机引爆的全球金融危机已经在世界各地疯狂肆虐。这场被国际社会称为“百年一遇”的金融海啸,正以惊人的速度向实体经济大肆渗透,从而将整个世界经济拖入衰退的边缘,一场世界经济危机已不可避免。2008年初,国际知名投资家索罗斯曾言“这是二战后最严重的金融危机”;美联储前主席格林斯潘认为“这是一次百年不遇的金融危机”;美国前总统布什最终也不得不承认“这是美国有史以来最严重的金融危机”。关于此次金融危机的成因,可以说众说纷纭。既有观念层面对自由市场的过分迷信,也有制度层面的缺陷和漏洞;既有宏观层面货币政策的失误,也有微观层面投机的泛滥;既有人性贪婪所致的利令智昏,也有经济发展自身的周期性衰退,如此等等,不一而足。然而,反思这次金融危机发生的原因,笔者认为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金融监管制度的失败,这对我们当前的金融监管法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正如经济学家所指出,此次美国金融危机很大部分是因为政府监管失灵。失当的监管结构,致使金融专家行业化(丧失公允)、经济学家公司化(丧失独立性)、政府监管亡羊补牢(丧失预警性),这是形成系统性全球性金融危机的“控制链”(P61)金融危机并不稀奇,但是这场危机的成因却是如此荒诞、荒唐,投机者的对赌,酿成了如此大祸,而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以法律严格、监管有效著称的华尔街,真是让全世界的法律人都大吃一惊。(P160)
&&& 对我们法律人而言,制度层面的原因是最为重要的,尤其是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对金融业的稳健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和保障功能。因此,我们重点关注的是如何通过法律制度的安排和运作来防范和化解金融危机的发生。正如吴志攀教授所指出:“这场金融危机,实际上就是对现行的金融法律体系的巨大挑战。”(P164)因此,笔者认为这次美国金融危机的发生主要是因为金融监管法制未能跟上金融创新的步伐,以致监管失效和监管缺失,从而酿成没有任何人对危机的发生和损害承担责任的荒唐局面。
&&& 一、金融监管理念的偏差
&&& 美国金融法制的发展历程,可以认为是一个以金融自由化理念为指导而逐步放松管制的过程。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首先在立法上放松了对金融市场的管制。曾先后于1980年通过了《存款机构放松管制和货币控制法》,取消了住房抵押贷款的传统利率上限,允许放贷人以高利率、高费率向低收入者放贷,以填补放贷人的贷款风险,从而鼓励信贷机构向低收入家庭发放住房抵押贷款,这为以后次级抵押贷款的出台创造了条件。1982年国会又通过了《可选择抵押贷款交易平价法》,规定放贷人可采用浮动利率放贷和气球式支付(Balloon Payments),(注释1:气球式支付(Balloon Payments),也译作漂浮式付款,指分期付款中贷款人前期只支付部分本金和利息,而最后一笔将较大数额的剩余本金到期一次偿还的支付方式。与传统支付方式相比,每月支付的利息相对较少,但最后一笔还款压力加大。)例如一笔10万美元的贷款,在前9年每年偿付5000美元,最后一年偿付55000美元。该法案不仅使浮动利率合法化,在贷款期间利率随行就市,而且允许借贷双方通过谈判自由商定还款方式。上述法律的实施为次贷市场的发展扫清了法律障碍,但受当时美国经济衰退的影响次贷的发展仍比较缓慢。直到1986年《税收改革法》通过后次贷才渐成规模,该法案“虽然取消了对消费信贷利息的所得税扣减,但保留了抵押贷款的利息扣减,为鼓励消费信贷向抵押信贷的转变创造了法律环境,增加了社会对抵押贷款的需求。”(P134)该法案通过引导消费者选择住房抵押信贷,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美国住房政策,并将其作为美国梦的一部分大力推广。1989年国会又通过了《金融机构改革、复兴和实施法》,据此成立了清算信托公司接受储贷行业不良资产,以奖励资本不足、依赖二级市场融资的储贷机构从事抵押贷款业务。为了规范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的发展,1994年美国出台了《住房所有权和资产价值保护法》,规定放贷人在放贷前必须向借款人明确无误地解释有关利息、本金和费用的付款安排,而借款人有权在合同生效3天内取消协议。但是由于美联储对高成本住房抵押贷款的认定标准过高,以致事实上很多高成本抵押贷款未能获得法律的保护,从而使该法案终成摆设并没有为消费者信贷权益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特别是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随着利率不断走低,资产证券化和金融衍生产品创新速度不断加快,加上弥漫全社会的超前消费文化,为美国大众的借贷消费提供了可能。在这种金融自由化理念的指导下,1999年美国国会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打破了美国长期以来严格坚守的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格局。与此同时,美国颁布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GLB),允许银行、证券和保险公司以控股公司的方式相互渗透,允许金融服务提供者兼并保险商,从而使各大金融巨头能够从事任何金融业务。上述一系列法律的实施使美国金融业在获得丰厚利润的同时,也将整个美国金融体系置于高度的危险之中。对银行监管的放松使得放贷人能提供尽可能多的贷款产品,以致房地产抵押贷款市场信贷规模呈爆炸式增长。随着金融监管的放松和抵押贷款市场的迅猛发展,抵押贷款经纪商(人)也应运而生。据美国住房与城乡发展部的报告显示,如今美国60%的住房抵押贷款发起和贷款交易活动是由抵押贷款经纪商(人)完成的。然而,由于抵押贷款经纪商(人)不是存款机构,并不适用联邦和州银行监管的安全性和稳健性规则,从而为放贷人欺诈提供了可能。
&&& 美国信贷市场的自由放贷,使得金融市场风险迅速增加并成倍放大,而金融监管当局在金融自由化理念的指导下非但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管,相反却迎合美国社会长期固守的“相信自由市场,反对政府干预”的文化传统,实行全面放松管制的监管政策。由于对市场的过分迷信,以致监管者认为市场有一种自我修复机制,它能够自己优化资源配置,从而防止危机的发生。然而,遗憾的是自由市场并没有使美国梦成为现实,反而使人们陷入了一场始料不及的金融危机。因为在笔者看来市场绝不是万能的,市场必须接受政府的监管,否则危机的发生不可避免。而美联储却视“金融自由化”为圭臬,对金融市场的管制越来越松以致最后竟然放弃监管,完全任由市场自发调节,其后果必然是市场机制横遭破坏,金融危机随之而来。因此,笔者认为金融市场的渐进发展和逐步实现有管制的金融自由化,这才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可行路径。金融管制在一国经济发展的任何时期和任何阶段都是必需的,只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以及金融市场发展的不同阶段程度有别而已。金融自由化只能是一种有限度的自由化,而不可能是放弃一切管制。现代市场经济是一种典型的混合经济,市场调节和政府管制二者此消彼长、相互配合,共同推动着整个社会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严格地说,世界上从来就没有纯粹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只要有政府存在就有政府管制,只要政府一天不消亡其对经济的干预一天就不会停止,因此政府对金融市场的管制也就不可能终止。因为政治和经济从来不是截然分离的,金融作为经济发展的发动机更是如此。(注释2:一旦离开经济利益的考量,一切政治活动都将失去其存在的意义,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人们在政治领域(市场)的争夺和较量,从根本上看都导源于各大政治团体背后各自所代表的利益集团对经济资源和经济利益的占有和争夺。在此意义上,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和攫取经济资源的利益冲动是各大政治团体从事政治活动,推行政府管制的根本动因。)倘若放弃政府管制,人类必将陷入一种“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之野蛮状态,那么市场交易将无法进行,甚至整个市场都将不复存在。因此,只有把自由市场和政府管制有机结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地调整二者的关系,使之在一个相对均衡的范围内因应互动,才能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所以,金融市场的发展也只能是金融自由和金融管制反复博弈和动态均衡的结果,而不可能实现完全的自由化。目前,人们对于金融自由化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误区,有一种很流行的观念认为:整个世界金融发展的趋势是实现完全的金融自由化,并将此作为我国金融改革和发展的最终目标。然而,对此笔者实难苟同!笔者以为,有管制的金融自由化才是当前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世界金融发展的必然趋势。易言之,金融自由化只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只能是有限的而不是无限的,只能是有管制的而不是放任的,因为绝对、无限、放任的自由必然意味着欺诈、奴役、与毁灭!这次美国金融危机就是一个绝佳的例证和惨痛的教训。甚至,即使是有管制的金融自由化也不是千篇一律,只有一种模式,而应当是一种具有国别性、阶段性和渐进性的多元化演进模式。因为市场永远是务实的,如今在前所未有的全球危机面前,美国政府介入金融市场大量购买金融机构的资产,这“彻底颠覆了美国崇尚自由的资本主义市场走向,可以说,美国政府的救市行为已经改写了自由经济的历史。”(P33)
&&& 二、放松管制下监管权力的虚置
&&& (一)放松管制为危机的孕育提供了制度环境
&&& 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立法机构对有关法律的立、改、废为金融自由化大开方便之门,也为次贷危机的孕育提供了温床。(P134)正如前文所述,美国为了鼓励金融创新实行大量的放松管制的监管政策,自20世纪70年代国会先后通过了一系列金融法案,(注释3:这些放松管制的法案主要有1980年通过的《存款机构放松管制和货币控制法》、1982年的《可选择抵押贷款交易平价法》、1986年的《税收改革法》、1989年的《金融机构改革、复兴和实施法》、1999年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等。)通过立法放松了对金融市场的管制。到2000年,美国金融业的许多保护性制度被撤销,从而使整个美国金融市场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宽松和繁荣。此外,为了消除金融机构的信贷歧视行为,促进当地社区的经济发展,国会于1977年通过了《社区再投资法》(CRA)。该法案要求联邦银行、州立银行、储蓄机构和其他贷款机构,在符合稳健经营的条件下,必须满足地方社区的信贷需求,有效提供金融服务。该法使一些社区组织可以“合法地敲诈”银行等信贷机构,以致美国社区的信贷机构都被迫持有一些不良贷款的资产组合。为了填补市场风险,许多信贷机构只好增加贷款收费,使得原本就存在风险的次贷进一步发展为掠夺性次贷。对于该法案向来存有争议,有人认为“《社区再投资法》的上述规定是一种强制性措施,牺牲了市场效率,让金融机构从事高风险低收益的信贷业务”,这显然增加了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可以说该法案以公平之名催生了次贷危机。目前,次贷危机的爆发迫使美联储不得不重新考虑已实施了30年的《社区再投资法》。2007年3月,美联储主席伯南克表示,近期次级抵押贷款市场出现的问题暗示,我们可能不会继续实施《社区再投资法》。因为“美国《社区再投资法》的基本前提是增加贷款有利于推动本地社区的发展,而抵押贷款市场近期的问题表明,这一前提可能并不总是正确。自80年代美国开始推出资产证券化产品,而至今有关资产证券化的法律规定仍非常分散,特别是房地产抵押贷款市场一直缺乏规范有效的运作体系,其中许多规定都具有很强的对策性和随意性,缺乏完善的制度化的规范体系,这为危机的孕育提供了制度环境。由于资产证券化市场法律管制的松散和混乱,使得各种良莠不齐、风险失控的金融衍生品合法地进入信贷市场,严重扭曲了金融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以致资产价格严重背离价值而被过分夸大,无形中使市场风险成倍放大导致金融危机的发生。由此可见,这一切都与美国长期以来奉行的放松管制的监管政策不无关系。
&&& (二)分业经营原则的放弃使系统性风险成倍放大
&&& 美国传统的分业经营模式实行高度专业化的运作,在银行、证券以及保险等不同行业之间设立严格的防火墙,特别是保险业一直以来更是独立运营。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随着欧共体内部和大西洋两岸之间监管竞争的激烈加剧,传统的分业经营原则逐渐被突破,从而使市场风险覆盖整个金融系统,风险传染的防火墙被打破。1999年美国通过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明确放弃原来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原则,允许银行、证券、保险三大行业以金融控股公司的方式综合经营、相互渗透,从而使金融风险的传递骤然加速和风险规模成倍增加。该法案正式确立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合法地位,并以此确立了美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制度,与此相适应金融业务也朝综合化方向发展。由于分业经营原则实行严格的专业化经营,通过严格的分业监管能够将市场风险控制在某一行业之内,而不致使整个金融系统遭受致命的打击。而混业经营虽然有利于金融创新和提高金融业的市场效率,但是由于不同行业之间的全面渗透使得金融风险难以预料,从而对金融监管法制提出了严峻地挑战,要求实现由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的转变。监管机构不仅要对不同的金融机构进行监管,更要重视对其业务和行为的监管,尤其是要重视系统性风险的监测,从而达到防范金融危机的目的。然而,现行的监管制度仍然没有走出机构监管的思维定势,仅仅将风险从一个机构转向另一个机构,而忽视了风险在整个金融体系之间的传染,以致在混业经营模式下必然导致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爆发。在混业经营模式下,各大金融机构为了促进金融创新,推出了名目繁多的金融衍生工具,而监管机构对这些高风险的金融产品并未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和规定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在此意义上,可以说此次金融危机的爆发是混业经营模式下各种风险全面扩散和迅速累积的必然结果。因此,在混业经营模式下不仅要重视对不同行业和单个金融机构的监管,更重要的是应强化对整个金融体系系统性风险的监管和防范,实现由微观审慎监管向宏观审慎监管的转变,不断推进金融监管法制的创新,使现有的监管法制随着金融创新的步伐而不断与时俱进,从而维持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与高效运行。
&&& (三)现有监管法律制度存在明显的监管真空
&&& 美国虽然是世界上资产证券化最为发达的国家,也是全球最大的资产证券化市场,但是却并没有对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实施监管的专门法律,其对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监管的规定仍比较分散。美国对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监管,无论在市场准入、运行过程还是风险防范方面都没有形成一个严格而合理的监管体系。这是导致此次金融危机爆发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一般而言,不管任何金融产品只要进入市场交易,就要制定完备的法律制度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然而,事实上金融监管法制常常滞后于金融创新的实践和金融市场发展的步伐。当然,这也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因为法律制度常常是应市场发展的现实需要而产生的,在法律制度规范之前必然有一段市场自发调节阶段。而问题在于一个发展了近20年的资产证券化市场,至今没有比较健全的法律监管制度,这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在很大程度上,此次美国金融危机的发生是因为对各种异常复杂的金融衍生工具缺乏有效地政府监管造成的,从而使之暴露在“无人监管”的真空状态之中。因此,作为各种金融衍生工具的始作俑者――华尔街的投行,对危机的发生及其危机造成的巨额损失并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资产证券化作为虚拟经济的一种典型表现,显然实物经济条件下的法律对其很难适用,从而使这样一种高风险的金融产品处于毫无监管的危险状态。由于监管真空的存在,以致资产证券化的各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严重失衡,收益与责任极不对称。如华尔街在美国负债经营模式中,杠杆比例高达30倍以上,甚至50倍,而对此却没有任何法律限制,也缺乏政府的有效监管。在法律人看来,生活中本来就不应该存在这些“无限度”的概念,法律是要维护公平与正义的。(P163)这种情况在世界任何金融市场包括欧洲都没有先例。同样,对抵押贷款中介商的法律监管也是一片空白。目前,美国约有45%的高成本房贷是由抵押贷款经纪商(人)发起的,而他们根本不在美国联邦银行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之内。由于对经纪商(人)缺乏法律规制和有效的制度激励,因此常常出现经纪商(人)损害借款人利益的败德行为,大量的次级债务由此产生。由于整个次贷市场缺乏强有力的法律规制,这为后来金融危机的爆发埋下了伏笔。而美国投资机构的绩效考核制度也同样存在严重的缺陷,无论你在任何一家投资银行工作都能获得高额分红,而你不必对自己的操作失误给客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易言之,对投行高管只有激励没有约束,这必然导致他们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而牺牲客户的利益,因为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腐败。此外,金融信息化的发展加快了金融创新的步伐,也加剧了金融监管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使得金融监管的滞后性明显增强。在金融信息化下,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的发展增强了金融机构的实力,使其能够通过技术手段规避金融监管,从而改变了金融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的力量对比,进一步加剧了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随着金融信息化的日益高涨,金融监管法律和监管手段也应不断创新与发展。因此,只有建立起以虚拟经济为基础的新型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坚持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法制的同步发展,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真空,才能使金融创新在法制的保障下规范运作,更好地服务于现代金融市场和整个金融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 三、现有监管制度的缺陷
&&& (一)金融风险转移的虚幻性
&&& 金融风险,指任何有可能导致企业或机构财务损失的风险。一般认为,金融风险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金融风险的出现,有可能对金融机构的生存构成威胁,金融机构的危机又会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构成威胁,一旦发生系统风险,金融体系运转失灵,必然会导致整个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甚至引发严重的经济危机。因此,金融创新的目的有很大比例是为了转移和分散金融风险。风险转移是通过购买某种金融产品或采取其它合法措施将风险转移给其他经济主体的一种风险管理方法,包括抵押在内的担保即是一种常见的风险转移方式。对次级贷款而言,首要的问题就是如何规避风险。因为要想彻底消除风险是不可能的,对于监管部门而言有决策参考意义的是关注系统金融风险或全局性金融风险。在此次美国金融危机中,监管当局对金融业的过度放松管制导致对金融衍生产品监管的放弃,以致使金融风险的转移表现为一种虚幻状态,结果非但没有使金融风险真正转移出去并得到有效的控制,反而使风险传染到整个金融系统,从而造成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出现。通常认为,保险分散化、风险分散化和套期保值是风险转移的三种基本方法。在此次美国金融危机中,由于实行银行、证券以及保险等各大行业之间的混业经营从而使金融风险只是从一个机构转向另一个机构,加之各种衍生工具的高度复杂组合,使得风险分散化的策略也很难实现。从表面上看,美国住房抵押贷款设置了担保,转移了风险,但实际上这种担保不堪一击。因为这些用于担保的房屋首付款比例往往很低甚至是零首付,因此本质上看贷款人对作为担保物的房屋仅享有名义上的所有权,而非事实上的所有权。(P136)因此,在金融创新的外衣下,虽然风险已经进行了保险或者分散,但事实上这种担保存在着极大的隐患,一旦借款人还款能力不足或房价下跌担保将名存实亡。而最要命的是,各大金融机构在设计和推出金融产品时都是只从自身利益出发,将风险转嫁给别人而并未考虑整个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以致在金融全球化和金融信息化的金融生态中则必然引发金融危机。金融业本身的高风险性以及金融危机的连锁效应,使金融体系的安全、高效、稳健运行对经济全局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金融风险的转移和防范,要通过加强金融监管,将各种金融活动都纳入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因此,完备的信息披露和有效的金融监管是增强金融活动透明度,避免违规操作,保持整个金融系统稳健运行的根本保证。
&&& (二)市场欺诈严重损害消费者信贷权益
&&& 在美国次贷市场,欺诈几乎成为家常便饭,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市场行为。这种欺诈既有借款人对放款人的欺诈,主要表现为虚报或高报个人收入,高报份额一般达60%左右,有时甚至高达5倍。“零文件”贷款方式(注释4:“零文件”贷款方式,即借款人可以在没有资金的情况下购房,仅需申报其收入情况,而无需提供任何有关偿还能力的证明。)的推出,这为借款人欺诈提供了机会,从而导致信贷信息的失真。由于利益驱动信贷链条严重扭曲,宽松的贷款资格审核看似活跃了房地产交易市场,实则埋下了危机的种子。而更为严重的市场欺诈是放款人对借款人的欺诈,这是导致危机爆发的直接因素。放款人无视《贷款真实性法》、《平等信贷机会法》(注释5:根据《贷款真实性法》的规定,在消费者借款之前,放贷人应当对贷款合同的重要条款进行标准化披露;根据《平等信贷机会法》的规定,放贷人不得基于不合理的依据(如性别和种族)歧视借款人,要求放贷人披露对借款人采取不利行动的理由。)等有关消费者信贷权益保护的法规,为借款人日后违约埋下了伏笔。作为负责执行有关消费者信贷权益保护法律的美联储却对此视为不见,以致在实践中这些法律没有得到很好的遵守。直到2007年12月美联储才讨论制定新的旨在对付欺骗性和掠夺性放贷行为的银行监管法规。尽管对于掠夺性贷款已有相关法律,但在本次金融危机中各种掠夺性贷款却随处可见。具体表现为放款人通过与借款人进行掠夺性贷款交易或者猎杀交易(predatory loading)对消费者进行欺诈,如以气球式、浮动式、负摊销(注释6:负摊销(negative amortization)还款方式在美国比较流行,即在贷款前几年,借款者的还款金额可以明显低于应付利息,但未偿还的应付利息部分将会自动计入贷款本金。当房价升值后,业主会通过再次抵押贷款(Refinancing),将增值的部分资金取出,再逐步偿还贷款的利息和本金。)等引诱性还款方式进行利率欺诈,或者强迫借款人接受提前还款罚金,(注释7:提前还款罚金(Prepayment Penalty):许多次级抵押贷款包含如下条款:在还款期的头几年就清偿全部贷款的屋主必须交纳额外的费用。换言之,在贷款期间提前还贷者,不仅要偿还实际发生的利息,还要偿还约定贷款期内尚未发生的利息,以赔偿因贷款人提前还款而改变资金使用计划给放款人造成的预期利益损失,以示对贷款人违约的惩罚。而事实上,这是一种严重损害消费者信贷权益的非法掠夺行为。)或者强制搭售不必要的附加产品(如信用险、寿险等),或者订立强制性的仲裁条款等方式进行欺诈。掠夺性贷款的泛滥使消费者承担过高的费用,在竞争性贷款交易中,费用通常低于贷款总额的1%,而在掠夺性贷款交易中,费用超过贷款总额的5%也是常见的。(P135)除此之外,投资机构对投资者的欺诈也是十分普遍的。由于信息不对称,投资机构在向投资者推销产品时常常屏蔽一些重要信息,故意夸大产品收益和估值,缩小产品风险,从而引诱投资者上当。由此可见,在美国次级房贷中各金融机构为一己之私利,有意、无意地降低信贷门槛,利用房贷证券化将风险转嫁到投资者身上,以致银行、金融和投资市场系统风险无限增大。甚至有的金融机构,故意将高风险的各种垃圾资产打包到证券化产品中去,然后向投资者推销这些“有毒资产”。而评级市场的不透明和评级机构的利益冲突,又使得这些严重的高风险资产得以顺利进入投资市场。就这样市场风险被一步步地无限放大,最后导致风险失控危机全面爆发。
&&& (三)金融监管法制的内在冲突
&&& 为了扼制次级放贷人的信用扩张,规制“掠夺性贷款”行为,2002年美国乔治亚州率先制定了当时被称为“全国最严格的反掠夺性贷款立法”,该法规定如果二级抵押贷款市场上的投资者购买掠夺性贷款,他们将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随后,纽约州、新墨西哥州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明确规定贷款的下游投资者如果购买掠夺性贷款将面临罚款。按理说,这些立法如果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和很好的贯彻,能够对危机的防范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由于二级抵押贷款市场上最大的投资者是联邦银行,因此各州试图控制掠夺性贷款的反次贷行为与银行迫切扩张次贷市场的利益冲动发生冲突。在此情况下,联邦银行游说货币监理署以阻止州反次贷法的实施。货币监理署自身的职责与其资金支持的内在冲突注定它是一个自相矛盾的机构,因为它的基本监管职责是确保联邦银行系统的安全和稳健,而它的全部预算来源于对被监管银行的收费,这意味着它在财政上依赖于监管银行的收入状况。在这种复杂的利益纠葛下,最终货币监理署于2004年以州立法与联邦银行法相冲突为由先发制人地阻止《乔治亚州公平贷款法》等州反次贷法的实施,并宣布上述各州的反次贷法无效。(P137)自此联邦银行可以自由从事州希望阻止的掠夺性放贷,从而使得房地产抵押贷款市场泡沫越吹越大。而放贷人的游说使反次贷的初生法律被扼杀在摇篮之中,从而使美国政府错过了一次扼制危机爆发的绝好机会。由此可见,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这种政策分歧和利益博弈,使金融监管法律的执行陷入困境,不仅现有的各种法律不能得到很好的实施,而且新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也很难出台与实施,从而最终将整个金融市场置于监管缺失的危险境地。
&&& 四、金融货币政策的失误
&&& 从某种程度上看,此次美国金融危机的发生与其说是美国金融系统长期放松管制的结果,还不如说是以前实施的长期被认为是有效干预的错误货币政策的必然后果。换言之,是格林斯潘过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导致了这场金融危机的发生。美国不断降低利息的货币政策显然属于过度的政府干预,违背了经济需要调整的周期性要求,从而导致了目前的困境。(P33-34)从2001年初到2003年6月,美联储13次降低联邦基准利率使之从起初的6.5%降至1%的历史最低点,并在此水平上停留了一年之久。宽松的货币政策环境,反映在房地产市场上就是房贷利率也同期下降。低利率促使美国民众放弃储蓄转而投资房产,加之银行过多放贷,这直接促成了美国房地产泡沫的持续膨胀。此外,美联储的货币政策还“诱使”市场形成一种预期:只要市场低迷,政府一定会救市,因而整个华尔街弥漫着投机气息。然而,从2004年6月至2006年6月,美联储又连续17次加息将联邦基准利率从46年来的历史最低点提高到5.25%,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连续升息的结果是房贷成本的提高,房贷需求得到抑制以致房价下跌,次贷违约风险随之也大量增加,房地产泡沫开始破灭,由此引发的违约狂潮席卷各大金融机构。正如日日本《产经新闻》所指出,“造成日本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是在泡沫经济时代各金融机构争相向不动产业贷款,最终形成了大量不良债权。这与美国的次贷危机造成住宅泡沫崩溃的构图相比较,真可谓‘何其相似尔’”。因此,此次金融危机从表象来看似乎是自由市场失败的必然后果,而“表面上的市场失效往往背后也有着政府失灵的因素”。此外,美国政府不当的房地产金融政策也是促成危机爆发的一个重要因素。“政府在表面利益的诱惑下漠视金融机构违反基本经济规律的行为”是酿成危机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了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社会政策,早在上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时期,罗斯福为推行新政设立了房利美,为国民提供住房融资,帮助民众购买房屋,以提振市场信心刺激内需。1970年,美国又设立了房地美,规模与房利美相当。“两房”虽是私人持股的企业,但却享有政府隐性担保的特权,因而其发行的债券与美国国债评级相当。因此,在美国次贷危机的形成过程中,政府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政府不仅直接向“两房”注资,鼓励住房信贷市场的发展,而且还通过立法对其进行大力扶持,如利息减免等。而《社区再投资法》的实施使信贷机构被迫持有一些不良贷款的资产组合,从而促使次贷发展为掠夺性次贷。从1990年代末期开始,在宽松货币政策、资产证券化和金融衍生产品加速创新的刺激下,“两房”的隐性担保规模迅速膨胀,由最初的7400亿美元激增到2007年底的4.9万亿美元。而在业务迅速发展的情况下,“两房”忽视了资产质量和风险控制,从而沦为次贷危机爆发的“温床”。在这种极力鼓励次贷发展的过程中,无论是政府还是各大金融机构,甚至投资者都陷入了一种致命的自负之中,有意或无意中放松了对风险的防范。每一种制度和产品的设计都完全以金融创新和所谓的效率为目标,却完全忽视了高收益背后的巨大风险,终致酿成大祸。
&&& 五、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
&&& 因此,为防止金融危机在我国的发生,必须大力加强和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法制,总结美国金融危机的种种教训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不少启示。启示之一:必须树立正确的金融监管理念,恰当处理金融自由和金融管制的关系。美国金融危机的教训告诉我们,一味地强调金融自由,鼓吹金融自由化化,拒斥政府管制,无异于将整个金融市场暴露于真空之中,任由市场自发调节,其结果必然导致金融市场内在缺陷的系统性爆发,进而酿成全球金融危机的发生。因此,不管是金融自由化还是金融管制都必须要适度,适度的金融管制对整个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启示之二:必须正确处理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关系,金融监管必须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不断与时俱进。因此,金融创新必须要以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基础,并且以必要为限,而不得脱离实体经济的发展“为了创新而创新”。因此,对于金融机构进行的各种名目繁多的金融创新,监管部门一定要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详细的评估,要求金融机构必须提供有关创新产品对金融市场发展和消费者利益影响的评估报告,说明其对消费者可能造成的潜在风险,并提出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启示之三:保持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内部的和谐统一,加强金融货币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与配合。金融监管法制始终要以系统性风险的防范和消费者信贷权益的保护为重点,要以有效地监管手段确保金融风险的转移不局限于不同产品之间,而是要使其从整个金融系统这种高风险领域转向其它低风险领域,从而达到转移并降低金融风险的目的。为了确保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必须要保持金融监管法制内在的和谐统一,从而保证监管措施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在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不仅要通过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确保政策的正确性和有效性,还要加强与产业政策的沟通、协调与配合,从而确保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和整个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 总之,纵观历史发展的长河,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整个“西方经济学说一直在自由主义和国家干预主义之间左右徘徊。”可以说,自由与管制的矛盾构成了整个市场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正如《短缺经济学》的作者科尔内所言:“谁能把自由和干预、市场和计划有机地结合起来,谁就能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在此意义上,可以说美国金融危机的发生是金融自由与金融管制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因此,在金融危机之后,如何明确政府金融监管部门自身的职能定位,确立政府与市场“各司其职、各得其所”的良性互动关系,这是各国金融监管改革首先要回答的重大问题。为此,我们必须始终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并辅以适时适量的政府监管,从而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的体制保障,这一点在金融领域尤其重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减缓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将风险和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进而防止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发生。
【作者简介】
车亮亮(1980-),男,甘肃天水人,西南政法大学2008级经济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郑酋午.当前世界金融危机和解决方法[EB/OL].,.罗剑锋,韩宇.浅析商业银行金融创新[J].中国经贸,2009,(2).吴志攀.华尔街金融危机的法学思考[A].李昌麒.经济法论坛:六[C].北京:群众出版社,2009.孙天琦,张晓东.美国次贷危机:法律诱因、立法解危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法商研究,2009,(2).王艳萍.从美国金融危机看经济思潮的演变[J].中国流通经济,2009,(2).美国社区再投资法对我国农村金融监管的启示[EB/OL].,.许志平,刘焕钦.我国金融市场法律面临机遇和挑战――中德银行和资本市场法律研讨会综述[N].金融时报,(009).杨鸿.信息化背景下金融创新的风险转移效应[EB/OL].,.孙天琦.美国次贷危机的法律诱因及相关启示[N].金融时报,(007).于可.金融风暴是否导致自由市场主义的终结[EB/OL].-10/06/content_845153.htm,.刘卫东.美不会放弃自由市场模式[N].新京报,(B02).王国定.从金融危机看西方经济学的重大缺陷[EB/OL].,.
转载请注明出自北大法律信息网
关注法宝动态:&
我来评两句(评论需要审核)
本文共有评论 0 条
看不清,换一张!
请在这里输入评论内容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此篇文章在、栏目内的相关内容
该作者其他文章
同类其他文章
版权所有 && && &在线客服:
Copyright && Chinalawinfo Co.,Ltd. All Rights Reserved Peking University Center for Legal Information
电话:86-10- 
传真:86-10-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2008金融危机原因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