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江西工程建设领域域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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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通报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大案 多名厅官落马
日13:50  
李敏 沈简轩 
11月25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通报了浙江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一批厅、处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集中曝光。 今年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共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43件640人,其中大案429件,大案比例和查办案件数均位居全国检察系统前列。最近,浙江省检察院还确定了杭州余杭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受贿等10件案件作为第一批由省院挂牌督办的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目前各地正在抓紧查办中。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建国说,从统计情况看,涉及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人员中,处级以上干部247人,厅级干部26人,今年落马的厅级干部就达到了13人。不少涉案人为所在地区、单位的正职负责人,“一把手”犯罪现象突出,如近年来查办的交通银行杭州分行原行长刘毓均、浙江理工大学原党委书记白同平、平阳县县长黄安波、宁波工程学院党委书记何心展、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邬明德,宁波市电业局前后两任局长陈祝赢、姜肖川等。该领域职务犯罪还有个特点就是涉案金额大,如今年4月查处的建设银行台州分行行长蒋达强受贿案(涉案200万),今年11月判决的温州经开区管委会主任等(128万),在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戴国森一度被网民戏称为“戴包包”。“犯罪手段更趋隐蔽!”刘建国说,检察机关查处这类案件发现,有的犯罪嫌疑人通过入股等貌似合法的经济行为来掩盖犯罪事实;有的通过特定关系人等第三人出面以各种名义迂回收受贿赂;有的采用“收受干股”、“低价购房”等新型受贿方式,如原平湖市政协主席郭跃荣、水利局长全保华受贿窝案中,全保华与行贿人约定离职后收受100万的贿赂。这些大案包括:一、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邬明德(副厅级)受贿119万元案日,邬明德因涉嫌受贿罪被宁波市检察院立案侦查,6月9日被执行逮捕,7月9日侦查终结送审查起诉,11月3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邬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公司转制、房屋拆迁管理、土地容积率统一核算等方面谋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19万元。二、宁波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社长张秉礼(副厅级)受贿39万元案日,张秉礼因涉嫌受贿案被宁波市检察院立案侦查,7月9日被执行逮捕,7月20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11月10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在担任宁波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宁波日报报业集团社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工程承包商贿赂共计人民币39万。三、温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施曙亮(正处级)受贿20万元案日,犯罪嫌疑人施曙亮因涉嫌受贿罪被温州龙湾区检察院立案侦查,10月14日被执行逮捕,10月23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目前案件正处于法庭审理阶段。经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施曙亮在单位平阳县委常委、鳌江镇镇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0万元。四、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葛相校(正处级)受贿240万元案日因涉嫌受贿罪被杭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4月29日被执行逮捕,6月10日侦查终结移送起诉,8月2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葛相校为长城建设集团下属几家分公司有关负责人在投标谈判承接工程、处理事故、拓展业务等方面,提供帮助支持,通过收受现金、银行卡、银行转账等方式非法收受分公司有关负责人所送钱款共计人民币240万元。五、平阳县县长黄安波(正处级)滥用职权、收受贿赂案日,因涉嫌受贿罪被温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9月17日由温州市检察院移送洞头县检察院侦查,9月17日被执行逮捕,9月30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目前正处于法庭审理阶段。经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黄安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雅都花园变更设计审批、平阳礼品城筹建、鳌江镇墨城工业小区等工程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743200元;此外黄安波还违规同意免除温州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出让金443万余元,并批准给予办理使用权分割登记和产权证,给国家造成443万余元的巨额损失。六、平湖市政协主席郭跃荣(正处级)、水利局长全保华(正科级)受贿1000余万元窝案日,郭跃荣、全保华因涉嫌受贿罪被嘉兴市检察院立案侦查,5月7日被执行逮捕,6月19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11月12日郭跃荣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全保华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郭跃荣、全保华利用担任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或单独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或个人在工程代建项目、征地赔偿、重新安置、土地竞买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贿赂,其中郭跃荣共同或单独收受贿赂1699万元,全保华共同或单独收受贿赂1896万元。七、象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周跃群、象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处处长范秀荣滥用职权、受贿窝案日,周跃群、范秀荣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象山检察院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同年3月11日被逮捕。日被提起公诉。10月30日,周跃群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范秀荣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两人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造成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用流失1890余万元,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72500元和160000元。八、衢州市政协主席郑樟林滥用职权、受贿案日郑樟林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浙江省检察院立案侦查,8月10日刑事拘留,8月24日被逮捕。9月28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目前正处于法庭审理阶段。经侦查查明,在衢州国光集团企业改制和浙西化工厂土地由工业用地转为商住用地过程中,时任衢州市常务副市长的郑樟林在接受原衢州国光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徐某的请托和贿赂后,违反衢州市人民政府抄告单、专题会议纪要和相关文件精神,滥用职权,擅自决定改变浙西化工地工改商的土地出让金返还方式,并在事后疏于监管,擅自决定国光集团资产拍卖所得资金重复用于支付职工安置费用并授意和决定见面国光集团社保费用,导致国有资产损失2457余万元。另外,郑樟林在担任衢州市常务副市长和衢州市政协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79万余元、澳元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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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设领域机关效能建设
来源:中国淮海网
  中国淮海网消息(贾汪区建设局):机关效能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履行工作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发挥功能的程度以及产生效率、效益和效果的综合体现,是行政管理活动的状态和整体效益的反映。因而,效能是效率、效益和效果的综合体现。加强效能建设不但要讲究工作效率,更要追求工作质量和效益。
 对于建设行政管理而言,缩短工程项目施工周期与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有机结合与统一,是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的基本目标。从技术层面来说,在严格执行国家一系列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缩短建设周期,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项目投资效益,不仅是可能的,而且也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一、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审批效能现状
 经济发展,投资兴业,一般都涉及工程建设。工程建设能否顺利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水平高低,直接反映了建筑行政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高低,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作为全区工程建设活动行政审批的主要主体,近几年来,区建设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引导、扶持民间资本、外商资本投资兴业为出发点,在简化建设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将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合并,尽量简化建设程序。
 但是,由于工程建设活动的周期性特点,各类建设业主普遍不熟悉建设程序,加上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业尚未介入工程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建筑行政审批效能仍然满足不了广大建设业主的要求。
 以私营企业投资建设一项中小型工业建设项目为例,大致要经历工程项目立项备案、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划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施工任务直接发包备案、质量监督申报、施工许可等一系列行政审批程序,并且涉及多家行政主管部门。加上工程项目论证、可行性研究、工程勘察与设计、委托监理、施工场地平整、施工道路建设等实体性程序,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准备时间更长。一项房产开发建设项目自立项备案起,一般需要6--8个月的前期准备。
 行政审批程序繁,周期长,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工程项目快速高效地建成投产,挫伤了建设业主的投资热情,成为地方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瓶颈”。
 二、创新管理服务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是关键。创新性是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特征。要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切入点,以行政审批窗口为阵地,创新管理服务机制,在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上下功夫,出实招,着力消除行政审批程序繁琐、效率低下对于经济建设的“瓶颈”制约。在当前经济紧运行的关键时期,要坚持发展观和科学精神,突破常规,特事特办,扎实、稳妥地落实三个“两步走”工作措施,实现两个“一步到位”管理目标。
 (一)规划许可审批两步走
 首先由建设业主在总体规划指导下自行确定意向建设用地,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并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同意使用意向建设用地的书面证明,先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待建设业主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再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完成规划许可审批程序。这样,建设业主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工程项目后续审批手续。
 根据规划管理部门统计,即使具备使用额度,一宗国有土地在办理了规划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后,到最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一般都要经历1个月左右的公文“旅行”,才能走完漫漫审批路。如使用额度缺口的,这个时间需要数月甚至半年以上。这项措施,可以明显缩短工程项目前期准备时间。
 (二)施工图设计审查两步走
 工程项目完成基础部分或者部分单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后,经建设业主申请确认,可以对已完成的施工图先实施技术性审查,出具设计审查报告。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再实施政策性和技术性全部审查内容,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程序。基础部分或者部分单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后,建设业主可以继续组织设计单位进行上部结构或者其它单体工程设计。同时,可以就已完成施工图的工程施工业务招请施工队伍。
 (三)施工许可审批两步走
 建设业主可以持设计审查报告,就已完成施工图的基础部分或者部分单体工程施工业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施工任务备案手续,先行组织施工队伍施工。待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并经审查批准、落实上部结构或者其它单体工程施工队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后,再就整个工程项目补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完成施工许可审批程序。
 以一项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的多层建筑住宅小区为例,按照桩基础工程专业施工企业平均施工生产率测算,桩基础部分施工周期一般在30天左右。这项措施,对于分段实施的成片开发住宅小区和分期投产的工业建设项目而言,能够有效地推动工程项目启动,加快建设进度。
 (四)施工任务发包一步到位
 我们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适应工程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照顾各类投资主体多样化的投资需求,调整施工任务发包程序监督模式,缩短施工任务发包周期。对于非国有经济成份投资的工程项目,特别是建设工期相对较紧的房产开发建设项目,可以由建设业主通过招标发包或者直接发包自主择优确定施工队伍,事后向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不再强制实行公开招标发包,实现施工任务发包一步到位。
 (五)房屋权属登记一步到位
 房屋权属登记管理部门在受理房屋权属登记申请时,登记申请人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及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手续后,不再重复核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其它登记申请文件齐全完备的,可以直接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实现房屋权属登记一步到位。
  三、深化监督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加强整机关效能建设不但要讲究工作效率,更要追求工作质量和效益。追求工作质量最优化,是机关效能建设的核心。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是建筑行政管理业务的“生命线”。要通过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运行方式等方面的改革创新,科学配置管理资源,充分优化管理要素,提高建筑管理整体效能。
 (一)摸索建筑工程综合检查办法,建立建筑业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考核制度。
 对建筑工程实施检查,是提高建筑机关效能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要在总结对建筑工程实施分类检查和单位工程业绩考评的基础上,摸索建筑工程综合检查办法,提高实地检查的效能。综合检查要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为切入点,对建设业主、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各类主体的市场行为、工程实体质量、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全覆盖、综合性的检查。检查时,要对检查内容进行充分的细化分解,实行量化考核。综合检查一般应定期开展一次。
 在开展综合检查的基础上,要将单位工程业绩考评调整为信用考核。对房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及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工程监理企业及其国家、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在建筑市场中遵守建设程序、质量安全行为与业绩、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承发包(委托)合同履约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实施考核。对于信用评价好、质量安全业绩突出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在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对其业绩评标得分进行奖励加分。对于信用评价差、质量安全行为不规范、工程项目质量安全隐患严重的企业,要坚决落实建筑市场“清出”制度,暂停其一定时限的承接工程业务资格。通过奖优与罚劣双管齐下,逐步建立建筑市场信用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
 (二)充分运用市场手段和经济杠杆,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
  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严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完善浮动费率制,适时推行差别费率制。强化市场观念,将现行的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进一步推向市场。充分运用市场手段平衡建筑施工企业与商业保险机构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双赢”目标。
 (三)加强对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落实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一线人员押证、保证金制度。
 长期以来,建筑业各类从业人员法律、技术素质普遍不高。对其加强法律法规和技术业务的培训考核,是建筑行政管理一项长期性、战略性的艰巨任务。要适时组织开展各类企业经理建筑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建筑工程项目专职质量员与专职安全员培训考核等一系列针对性、多层次的培训考核活动,推动各类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稳步提高。在培训考核发证的基础上,要落实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一线人员岗位证书押证及责任保证金制度。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对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经理、专职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一线人员实行押证制度,对项目经理及,总监理师实行保证金制度。确保一线人员顶岗到位,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实施经常性巡查和有效管理,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水平。
 (四)扎实开展建设监理专项整治活动。
 建设监理是社会力量从事建筑业、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组织形式,是一种国际惯例。我们要针对建设监理市场存在的各种问题,扎实开展建设监理专项整治活动。要采取一系列针对性的、行之有效的措施,迅速扭转工作深度、广度不够,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被动局面。一要利用施工淡季,对不同层次的监理从业人员加强建设程序、工作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安全防护技术标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二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研究制定《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组织建设监理企业将工作范围向施工安全控制延伸,充分体现建设监理工作效能,有效防范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三要结合建筑工程综合检查,摸索建立建设监理企业及其国家、省注册监理工程师信用考评制度,加快建设监理市场信用建设步伐。四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开展一系列建设监理市场检查活动。“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认真总结建设监理市场检查的经验得失,剖析存在的各种问题,组织开展总监理工程师到位、监理项目部人员配备、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旁站监理、施工安全控制、监理酬金收费标准等一系列专项性检查活动。要稳扎稳打,注重实效,对长期以来侵蚀建设监理业健康肌体的“顽症”,重点围攻,各个击破,逐步积累战果,最终夺取全胜。要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拓展建设监理工作深度,提高工作成效,展示建设监理行业“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职业形象,塑造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业的社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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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8:40:14 浏览2206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通知》(中发〔2008〕9号)的有关要求,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现就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工程建设市场不断健全,监管体制日益完善,钱权交易、商业贿赂等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依然存在许多突出问题。一是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索贿受贿;二是一些部门违法违规决策上马项目和审批规划,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建筑容积率;三是一些招标人和投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四是一些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有的专家评标不公正;五是一些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规征地拆迁、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生态环境、质量和安全责任不落实;六是一些地方违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乱上项目,存在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和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豆腐渣&工程。上述这些问题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碍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此,中央决定,用2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措施,加大治理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推动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保证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科学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二、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阶段性目标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扩大内需、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等任务,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以改革创新、科学务实的精神,坚持围绕中心、统筹协调,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深化有关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建设安全。
(三)阶段性目标
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建立健全,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初步建立,法律法规制度比较完善,相关改革不断深化,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
三、治理工作的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认真进行排查,找准突出问题
深入开展自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查找项目决策、城乡规划审批、项目核准、土地审批和出让、环境评价、勘察设计和工程招标投标、征地拆迁、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和使用、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实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摸清存在问题的底数,掌握涉及问题单位和人员的基本情况。
深刻分析原因。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从主观认识、法规制度、权力制约、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产生的根源,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明确治理工作的目标和责任要求,增强治理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实效性。
严肃自查纪律。对不认真自查的地方和部门,要加强督导;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对自查出的违纪问题,要根据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等作出处理。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认识和纠正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各地区各部门要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告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适时对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二)加大监管力度,增强监管效果
突出监管重点。着重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规范项目决策,科学确定项目规模、工程造价和标准,认真落实开工报告制度、施工许可证制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确保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依法合规、公开透明运行。着重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规范招标方式确定、招标文件编制、资格审查、标段划分、评标定标、招标代理等行为,改进和完善评标办法,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着重加强土地、矿产供应及开发利用情况的监管,完善土地及矿业权审批、供应、使用等管理的综合监管平台。着重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和实施监管,严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程序。着重加强项目建设实施过程监管,严格依法征地拆迁,坚持合理工期、合理标价、合理标段,严格合同订立和履约,规范设计变更,科学组织施工,加强资金管理,控制建设成本,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着重加强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质量与安全管理法规制度,明确质量标准,细化安全措施,强化施工监理,防止重、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发生。
落实监管职责。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监管,认真履行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和实施效果等方面的职责。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对项目决策、资金安排和管理、土地及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城乡规划审批、安全生产等环节的行政管理职责。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电监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重点做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财政、审计部门要重点做好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对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以及行政过失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发挥招标投标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健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招标投标从业机构和人员的规范管理。加大工程建设项目行政执法力度。组织实施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积极推进项目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和扁平化管理。发挥工程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督作用,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过程监管。推行管理骨干基本固定、劳务用工相对灵活、职责明确、高效运作的劳务管理模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来源:江西赣粤高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责任编辑:某某某)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治理对策研究_中华文本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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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系统、不规范。如仅有奖励分配制度, 没有工程立项、监管等方面的制度,或者已经过时,没有相关的法规依据,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 (四)过程监督缺失。尽管有的单位按照国家法规和上级要求建立了大量的内控制度,但落 过程监督缺失。 实不到位, “人治”的现象仍然较为突出。虽然现在有上级监督、同级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多种监 督形式,但上级监督和群众监督无法及时有效地了解掌握具体情况,等到发现问题,已成为事后 监督, 错失了将其遏制在萌芽状态的时机。 有的单位, 领导人员或工程部门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差, 故意排斥纪检监察等监督人员参与工程项目管理,隐瞒真实情况,增加了监督难度。当然,即使 情况相对清楚、及时,但是在现有的双重领导体制下,纪委监督效力必然有限。另外,目前国家 惩治腐败的法律还不够完善,对受贿人员和非公职人员行贿的制约性不够,老百性普遍认为对其 处罚结果偏轻。 三、对策建议 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扼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促进企 业经济健康科学发展,综上所述,治理工程建设领域问题,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按照 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从纠正认识,查清问题, 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严厉打击等方面采取措施,切实纠正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推进防治 长效机制的建立。 (一)纠正认识 首先要充分认识到工程问题的危害性和整治问题的必要性。 首先要充分认识到工程问题的危害性和整治问题的必要性。前不久,很多媒体已经批露,由 于工程腐败,全国目前已经有 57 名厅官落马,仅重庆就已查办职务犯罪 126 件 137 人,其中 1 人是厅级干部。重庆市工程建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办公室有关人员在市国资委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
题整治工作培训会上透露,全市排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 5766 个,而排查出有问题 的项目共 1755 个,仅 5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就涉及资金 908 亿元;市国资委排查至 2008 年以来 立项、开工、竣工项目共计 522 个,涉及金额 3275 亿元。可以想象,项目之多,金额之大,如 果还伴随着大量问题,又长期得不到治理,必然产生严重的危害。一是损害企业和职工利益,导 致国有资产不断流失。 二是破坏党员干部形象, 导致腐败现象不断蔓延。 三是影响党群干群关系, 削弱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四是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公平正义。五是阻碍企业科学发 展与和谐稳定。由于问题的充分暴露和对危害性的清醒认识,以及中央已经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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