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公司是外资企业,保险是委托代理公司党费缴纳标准的,这样申请生育津贴我该怎么弄呢

咨询内容:局长您好,我在单位期间一直参加社保,2013年7月我因生小孩要休产假,我是晚育,又是剖腹产,有四个半月的的产假,单位在我休假期间一分钱工资都没有发放,之后报销的钱又扣了三千一百多,我去社保大厅问过,按照劳动法,如果公司产假期间没有发放工资,生育津贴公司应该都发放给我,可公司在我找过他之后答复我他们一直都是这么做,没有违反劳动法,不肯补给我,社保大厅生育窗口的工作人员让我去申请劳动仲裁,可我去劳动局,工作人员又说有关生育津贴的纠纷有明文规定要行政诉讼,他们不受理,让我找社保中心反应。我现在是单亲妈妈,我的母亲身体不好,我因为要带孩子无法继续工作,孩子的生活费前夫一分钱都不肯给,我和孩子只有靠母亲的退休金生活,十分困难。我是社会保险的受益人,社保中心应该有义务,也有权力帮我要回这笔钱,请问局长,你们能否帮帮我,帮我要回这笔钱,我和孩子将万分感谢!
答复单位:盐城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陈旭你好:
你向局长信箱反映生育待遇享受问题的信访件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你所在的用人单位诺思盐城投资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10日在我中心转账支取了你的各项生育保险待遇共14605.4元。经电话联系用人单位劳资经办人员孙敏,答复你产假期间的工资单位已按基本工资的标准发放给你,单位在结付的待遇中扣除了生育津贴后,也已将剩余的其他的各项待遇发放给你。
《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161号)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本人原工资照发,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企业予以补偿”。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对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有疑义的,可以直接到企业或者经办机构查询。职工与企业因生育保险待遇发生劳动争议,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按照以上规定,你产假期间的工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你原来的工资标准正常发放。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基金对用人单位的补偿,目的是用以均衡用人单位的负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发放产假工资,你可以按照《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司法诉讼,主张自己的权益。
&&&&&&&&&&&&&&&&&&&&&
盐城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外企社保由外服公司代理的话 那女性生育津贴中的缴费基数怎么算_百度知道
外企社保由外服公司代理的话 那女性生育津贴中的缴费基数怎么算
现在生育津贴一般都按照所在公司社保平均缴费基数算的,那如果由外服代理的话,我们的平均基数是按照本人所在公司的平均数算 还是按照外服公司缉旦光秆叱飞癸时含江的平均数算呢
提问者采纳
如果缴纳社保户是在公司名下,计算生育津贴的时候,按照公司平均缴费基数计算。如果缴纳社缉旦光秆叱飞癸时含江保户是在外服公司那,计算生育津贴的时候,按照外服公司平均缴费基数计算。也就是说,员工在哪个户里缴纳的保险,就按照该户的平均缴费基数计算。
提问者评价
来自团队: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其他1条回答
可以按照外服公司也可以按照你们本公司的基数。但是社保缴费的基数一般有最低限和最高限的,实际缴纳的基数要看你们公司是如何给你们的缉旦光秆叱飞癸时含江员工购买的。但不管社保基数是多少,对于享受的生育津贴来说,没啥区别。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办理停薪留职后生育津贴是公司的还是个人的?_百度知道
办理停薪留职后生育津贴是公司的还是个人的?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提问者采纳
那么单位应该可以截留生育津贴部分。关键看你停薪留职协议是如何约定的,产假期间女职工工资是照常支付的。由于停薪留职也是一种劳动关系的续存,按照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和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如果你的协议允许不支付工资,职工也可以享受生育待遇,因此单位在停薪留职期间应继续参保,因此产假津贴实际上是补贴单位的。我个人认为
就算是停薪留职,在我生产期间国家给予我产假生活补贴应该是我个人吧!协议写停薪留职,保留社保续费.
提问者评价
来自团队:
你若缴纳了,社会保险机构也自然 支付生育保险待遇,所以,生育的时候,有一个很重要的国家规定,自然你就有所的社会保险,职工个人向单位缴纳各项劳动保险费用(当时的国家政策的原话),就是停薪期间停薪留职
来自团队:
停薪留职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未支付产假工资女子申请仲裁 判决公司应发未补贴生育津贴-保险案例-金投保险网-金投网
未支付产假工资女子申请仲裁 判决公司应发未补贴生育津贴
来源:泉州网编辑:
摘要:丽达(化名)2年前当上了妈妈,晚育且只生了一胎。根据国家规定,丽达向公司请了135天的产假。产假期间,丽达只收到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给她的1500元生活补助和3个月的生育津,剩余1个多月的工资公司并未支付......
(gold.org/)12月25日: 丽达(化名)2年前当上了妈妈,晚育且只生了一胎。根据国家规定,丽达向公司请了135天的产假。产假期间,丽达只收到支付给她的1500元生活补助和3个月的,剩余1个多月的工资公司并未支付。丽达在申请劳动仲裁后要求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却被公司告上了法庭。
争议 公司需不需要支付产假工资?
丽达所在的公司是J物流公司。该公司认为,按照国家规定,对已经参加的女职工,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公司已经为丽达缴交了生育保险,因此丽达在法定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应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按月发放,公司无需再支付丽达产假工资,也不存在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所以公司无需为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丽达经济补偿金。
对于公司的说法,丽达指出,根据《关于实施&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津贴月标准以该职工分娩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全体参保人员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自己是正常分娩可享受三个月的生育津贴发放。但超过三个月的,产假工资应该由公司按规定发放。因为公司没有足额支付工资,自己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判决 生育津贴未补贴的由公司发放
湖里法院经审理查明,《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职工产假为一百三十五天至一百八十天,具体天数由用人单位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可以理解生育保险基金未向女职工支付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间,仍应当由用人单位向女职工支付工资。厦门市劳动和《关于实施&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也有规定,女职工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
丽达仅自生育保险基金领取了日至日期间共三个月的生育津贴,J公司应当支付其日至日期间产假工资4348.42元。因为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丽达工资,丽达以此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丽达自日入职J公司,双方劳动关系于日解除,因此公司应再支付丽达相当于三个半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按照丽达离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4027元,公司应支付丽达经济补偿金14094.5元。
法院一审判决J公司和丽达解除劳动关系,J公司支付丽达产假工资4348.42元、经济补偿金14094.5元。J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经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后,J公司一次性支付丽达产假工资、经济补偿金共15000元。
关注(http://m.cngold.org),更多热门保险资讯随时看。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金投保险网无关。金投保险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
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诊疗,在扣除被保险人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补偿后,保险公司扣除100元免赔额后100%赔付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伤残: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在旅行时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65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项目的,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旅行时遭受主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且自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之日起90日内进行必要合理的治疗,保险人依据本附加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在90日内已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给付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及伤残: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或烧伤,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或烧伤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门急诊与住院医疗: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主险一般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公司按约定保额给付。
意外保障/主险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境外旅行期间以乘客身份特定交通工具时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保险公司将给付保险金补偿。(本保障可与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累计赔付)
意外保障/航班延误:被保险人乘坐航班抵达目的地时延误4小时及以上(不含航班被取消、变更或起飞后发生返航、备降);
意外保障/航空意外身故:被保险人每次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国内民航班机,自持有效机票到达机场通过安全检查时起至飞抵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机舱门时止的期间内,遭受交通事故导致的保险责任;
意外保障/火车意外: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火车(含轻轨、地铁)期间(自持有有效车票并双脚进入火车车厢起至抵达目的地双脚走出火车车厢时止,但中途双脚离开火车车厢期间除外),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
保险顾问在线
问:咨询一下中英人寿的吉..
并且确诊时所患疾病未达到重大疾病程度,将...
Q: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发生意外事故,现在合作医疗还没有报下来,如果距事故发生超过180天还没理赔,意外险还能报吗?谢谢!
Q:你好:麻烦问一下,我的保险已经交了,怎样才能在网上查到?
Q:什么是安贷宝
Q:我的户口已经落户在现在所在城市&但是身份证信息还是以前老家的&。现在单位要解除合同要失业证&,办理失业证身份证信息是以前老家的可以办理吗
Q:您好,小孩10岁买国寿福禄鑫尊适合吗
Q:新农合最长多长多少时间能去办理报销,跨年呢?
Q:我要出国两年,车子就放在家里不开了。然后我这个车子的保险不办可以吗?
Q:你好。怎么查理赔
猜你感兴趣
保险关键词
版权所有 (C) 中国黄金投资网 gold.org 浙ICP备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B2-
本站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做为投资建议!联系管理员:webmaster@cngold.org 欢迎投稿:tougao@cngold.org
我的意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党费缴纳标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