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退休工资如何计算,和驿城区的退休工资有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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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驿城区招聘教师115名中小学幼儿教师简章
【导读】驻马店市驿城区招聘教师115名中小幼教师启事,1、报名时间:日至7月22日。2、报名地点:驿城区人社局一号楼四楼410办公室。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区政府《关于贯彻新修订〈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意见》(驿政[200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发展的实际,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115名。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招聘一批优秀人才,补充到我区教育系统,以改善和优化我区教师队伍,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全区共计划招115名。
(一)义务教育阶段100名。
1、初中教师24名。其中:语文专业3名、数学专业6名、英语专业4名、体育专业3名、音乐专业3名、物理专业3名、化学专业2名。
2、小学教师76名。其中:语文专业22名、数学专业21名、英语专业4名、体育专业5名、音乐专业13名、美术专业11名。
(二)高中教师3名。其中:数学专业3名。
(三)中专教师2名。其中:舞蹈专业2名。
(四)幼儿园教师10名。其中:幼教专业10名。
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见《2014年驿城区招聘教师岗位、数量一览表》。
三、报考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录用人民教师的体检标准。
4、年龄: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岗位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日以后出生)。
5、学历:报考初中、高中和中专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本科以上未就业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专科
以上未就业毕业生;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计划内统招中等学校以上幼教专业未就业毕业生。
6、户籍:不限。
7、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8、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
9、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曾在驿城区公开招聘中违反招聘规定情形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工作人员的基本程序进行:
(一)在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日至7月22日。
2、报名地点:驿城区人社局一号楼四楼410办公室。
联系电话:
3、报名方法: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提交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加盖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5张(背面写明个人姓名),填写《2014年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交纳报名费,报名费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
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应聘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的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四)笔试工作
1、这次招聘,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外地有资质的考试机构进行命题和改卷,实行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以师范类专业课为基础,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为100分。
综合知识内容包括:
教育学、心理学等内容(占30%);
专业知识内容包括:
报考专业教师岗位的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职位选考相对应的专业;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各学科综合(占70%)。
3、准考证领取时间详见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和驿城区政府网站。超过规定时间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场。
5、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我区服务、截止日连续计算满2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参加河南省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3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或大学生村干部证明(由区组织部门出具),由区人社局统一审核并公示。
如发现拟享受加分政策人员弄虚作假及情况不实等,取消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在3年内不得参加驿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五)面试工作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体育、音乐、美术、舞蹈岗位的,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其他岗位的,按笔试成绩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时间详见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和驿城区政府网站。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报考体育、音乐、美术、舞蹈岗位的,总有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报考其他岗位的,总有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有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根据考试总有效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空额按总有效成绩依次顺延,原则上顺延一次。体检时间详见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和驿城区政府网站。
考察包括考核和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区政府机关大门口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九)审核与聘用
根据我区中小学教育发展的实际,报考各专业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据招聘计划选择相应招聘岗位。对招聘结果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审核后,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经区教体局同意后报区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同时上报市人社部门备案。对新聘用教师不按时报到上岗的,其岗位保留一个月补录时限。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聘用人员3年内不得调离聘用单位。
新聘用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要及时为新聘用人员办理聘用签证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和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分别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公正有序进行,区成立由主管教育的副区长任组长,编办、人社局、教体局、财政局、监察局等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招聘全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七、纪律要求
通过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相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监察、保密部门全程参与,加强监督。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工作人员遇到问题要及时,不得随意扩大报考范围,不得擅自改变考试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严肃保密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和聘用结果全程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 区人社局本方案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表1:2014年驿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数量一览表.doc
附表2:2014年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下载说明:请考生自行下载附表2《2014年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报考人员自行打印并按简章要求用黑色碳素笔认真填写并粘贴照片。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及相关事项发布在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请考生注意查询。
驻马店市驿城区招聘教师中小幼教师纪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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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第九中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及发放细则(草案)驻马店市第九中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及发放细则(草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河南省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细则考核分配办法》和《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我校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和谐高效发展! 二、实施对象 驻马店市第九中学在编在岗的教职工;义务教育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与本校教职工一样参与考核。借调到非义务学校或其他单位的教职工不能参与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学校暂聘代课教师、校聘工作人员等不能参与考核。 三、 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教师全面发展。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的特点。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促进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激励先进,注重教学实绩,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贡献,没有绩效工资考核结果的,不能参与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 3、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逐项逐条切实按照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并与学校具体实践相结合,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并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人员通过,切实做到“公正、公开、公平”。 四、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一)学校副校长考核; (二)学校中层干部考核: 教务主任工作考核 1、教学管理 (1)有教学工作计划1分,教学工作实施计划1分,教学工作总结1分。 (2)有教学常规管理制度1分,照章办事2分,注重资料收集整理,档案归、立、查用规范记1分。 (3)每两周召开一次教研组长会议,每学期十次,缺一次扣1分,教研组工作审查记录1分,学科计划审查记录1分。 (4)每期检查两次教案,每次1分,共计2分。 (5)每期检查两次作业,听课记录,每次1分,共计2分。 (6)每期听课60节,满分5分。 (7)期中,期末考试分析各1分,计2分。 (8)每期召开两次教学经验交流会,计2分。 (9)每期两次学生座谈会,计2分。 (10)每期组织两次公开教学活动,计2分。 (11)统一安排全校学生的各项活动,计1分。 (12)督促各教研组每期开展一次专题研讨会,计1分。 (13)编班1分,排课程表1分,作息时间表、辅导表1分。 (14)教师考勤、考绩,计2分。 (15)学籍管理1分。 (16)家长代表会每期一次1分。 (17)每学期检查各类资料收集,保管 ,计2分。 (18)每学期发、放各种教学参考资料2分。 (19)分管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工作,每项2分,计4分。 (20)完成领导任务2分。 (21)引导教法改革1分,引导利用远程教育1分,多媒体教学1分。 政教主任工作考核 1、政教管理 (1)有德育计划积1分,有德育工作实施计划积1分,有德育工作总结,积1分。 (2)有《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贯彻落实计划积1分,实施措施积1分,检查评比记录,总结评比,表彰先进,积1分。 (3)每两周召开一次班主任工作例会,积2分。 (4)每两周举行一次教职工政治学习,积2分。 (5)班主任工作计划(审定后)的备份,积1分。 (6)班主任工作考核记录,总结表先,积1分。 (7)文明礼仪教育系列活动,包括活动计划,总结,记录,积2分。 (8)举行争取“文明班级”“文明学生”活动,积2分。 (9)进行三理教育活动,积2分。 (10)举行爱国主义教育系列活动,积2分。 (11)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积2分。 (12)开展家长学校活动,积1分。 (13)学生会工作,积2分。 (14)学生工作5分,纪律5分。 (15)德育工作或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2分。 (16)橱窗,画廊的布置与更换1分。 (17)安排好周会和组织好升旗仪式2分。 (18)每月组织一次团总支,学生会联席会议1分。 (19)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课余活动指导教师工作会议,并作好记录1分。 (20)好人好事登记簿的检查,总结与保管1分。 (21)重大节日活动记录1分。 (22)各种先进集体、个人表彰的记录与材料保管1分。 (2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1分。 (24)违纪学生的处理决定的起草与档案管理1分。 (25)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记录及其简介1分。 (26)寝室纪律辅导老师工作检查、总结2分。 总务主任工作考核 (1)制定出总务工作计划,积1分;制定出总务工作实施计划,积1分,有总务工作总结,积1分。 (2)有经费预算1分,经费决算1分;制定出学校行政费的分配使用计划,积1分;落实经费包干制度,积1分。 (3)有教室,寝室,教师住室,学生大伙及餐厅,操场,厕所等用房的使用情况及维修保养记录,积6分。 (4)制定出寝室照明,设备,床及床板的保护管理制度及检查评比措施,有记录,总结,奖惩等,积3分。 (5)校舍平面图1分,学校规划图1分。 (6)有学校财产登记表,管理制度,检查记录,积3分。 (7)教室照明电路,门窗,玻璃及电教设备,课桌凳管理制度,检查评比记录及奖惩,积3分。 (8)有环境绿化美化、硬化管理制度,检查记录及奖惩,积2分。 (9)督促财产管理定期进行校产清理记录,积1分;帐物相符,积1分。 (10)财产购置,领用,调拨,保管,维修,报损,报废,赔偿制度健全,积4分。 (11)报账凭据规范,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期末公布,积2分。 (12)后勤管理人员分工明确,制定出岗位职责,有考核制度,考评记录,奖惩措施,积2分。 (13)学生学习和生活用品、书籍的发放有记录,积2分。 (14)教室,男、女生寝室管理有序,门锁钥匙有统一管理使用措施,有检查评比制度,积1分。 (15)节假日值班有制度,有轮流值日表,有检查评比记录,能贯彻落实奖惩制度,积4分。 (16)学校用电有管理制度,每月有抄表记录,有落实,总结,兑现,积2分。 (17)门卫制度健全,有落实记录,积1分。 (18)教师大伙有管理制度,并落到实处,积2分。 (19)学生大伙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有检查考核记录、奖惩的,积5分。 (三)班主任考核; 班主任考核共计50分,其中计划总结2分,班级的日常学生管理与教育40分,财务管理5分,安全工作3分。 1、计划总结(2分) (1)学期初第一周内写出切实可行的班级计划积1分,缺扣1分。 (2)期末写出班级工作总结,且内容真实,有第一手资料且逐项逐条落实积1分,缺扣1分。 本项共2分,不计负分。 2、班级的日常管理与学生教育(40分) (1)班会(5分)一学期按十六周计,一周组织一次学生班会,有记录,且符合学生思想情感与生活成长,缺一次扣0.5分,本项积分5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2)早操(5分)每缺一次扣0.2分,本项共5分,不计负分。 (3)课间操(5分)每缺一次扣0.2分,本项共5分,不计负分。 (4)卫生共计10分,教室2分,清洁区2分,男寝2分,女寝2分,厕所2分。以上各项工作,由政教处组织例行检查,且有记录资料,学期末评出阶段第一名,第二名与其它名次。第一名积2分,第二名积1.5分,其它名次积1分。 (5)纪律(10分) ①三饭后纪律4分,由政教处组织例行检查,且有记录资料,学期末评出阶段第一名,第二名与其它名次。第一名积4分,第二名积3分,其它名次积2分。 ②男寝纪律2分,女寝纪律2分,餐厅纪律2分。由政教处组织例行检查,且有记录资料,学期末评出阶段第一名,第二名与其它名次。第一名积2分,第二名积1.5分,其它名次积1分。 (6)其它(5分) ①学校组织的教学与文体活动,班主任未按学校要求组织参加一次扣1分。 ②学校组织的劳动,未完成任务一次扣1分。 ③学校组织的学生大会,班主任未到,一次扣1分。 ④学生的思想操行评定和有关奖惩工作,缺一次扣1分。 ⑤家访记录,一学期至少十次,缺一次扣0.5分。 ⑥学生流失率达到5﹪扣0.5分,每增加2﹪扣0.5分,递增累计扣分。 3、财物管理(5分) ①教室门窗1分,桌凳1分,黑板墙壁及其他1分。由总务处在期末学生离校前检查,完好无损,每项积1分,否则积0分,并追究其经济责任。 ②男寝1分,女寝1分,由总务处在期末学生离校前检查,财物完好无损,每项积1分,否则积0分,并追究其经济责任。 4、安全工作(3分) 本学期因学生打架致伤住院,一次扣1分;男女生寝室有失火或触电现象,在学生中造成一定影响,一次扣1分;学生夜晚外出,发现一人次扣0.2分,本项共3分,不计负分。 5、班主任在班级工作中,有下列违反者,一次扣班主任以上总积分的5﹪,并递次扣分。 (1)因安全工作受镇级以上政府或其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的; (2)因班主任工作失误,造成家长联名要求学校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处理的; (3)班主任私自向学生收钱购买教辅的; (4)班主任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取钱物或收受学生或学生家长礼品的; (5)班主任不按学校要求,造成学校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的。 (四)教师考核。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3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 考勤(10分) (1)病假3天扣1分。符合相关规定的病假第一天扣0.3分,第二天扣0.3分,第三天扣0.4分,三天为一扣分周期。 (2)事假1天扣1分。 (3)旷工1天扣3分,旷课1节按旷工1天扣3分,正课或自习迟到、早退1次扣0.5分。 (4)学校或上级组织的例会,专题会等每缺一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婚丧嫁娶等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载。 2、工作量 (30) 量化出学校所有教学周工作量。全体专任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数,得出学校教师人均工作量。教师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师周人均工作量即为教师工作量得分。 计算公式为: 学校教师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师周工作量得分=教师周实际工作量÷学校教师周人均工作量×30分 3、 教育教学过程(30分) (1) 备课(5分) 扣分部分共计4分。 ①编制学期教学进度和计划,缺一项扣1分; ②精心设计课时教案,学期中间检查,每缺一课时扣0.5分(按教务安排检查教案为准); ③课时教案符合课程标准要求和新课改精神,不按教务处要求的课时教案1课时扣0.5分; 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得分部分共计1分 :优秀教案1分,合格0.5分,其他0分。 (2) 上课(5分) ①学期末由学校组织所任班学生对教师进行全面课堂评价,优秀率≥80﹪积2分,≥70﹪且≤79﹪积1.5分,≥60﹪且≤69﹪积1分,其他积0分; ②教研组组织听课评比优秀2分,合格1分,不参与者0分; ③学校领导开展推门听课,优秀1分,其他未0.5分; (3) 作业批改(5分) 扣分部分共4分 ①按课标课时要求缺改1次作业扣0.5分,按教务处检查为标准; 得分部分共1分 ②作业批改检查优秀1分,合格0.5分,其他0分。 (4) 辅导(5分) 得分部分共计2分 ①按学校要求三饭后到教室辅导由学生评价,优秀≥80﹪得2分,≥60﹪且≤79﹪得1分,其他为0分; 扣分部分共3分 ②按学校安排早晚自习每缺1次扣0.3分,直到扣完为止。 (5) 考试(5分) ①监考:学校组织的考试监考每缺1场次扣0.5分; ②评卷:学校组织的评卷每缺1场次扣0.5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6) 教育教学研究(5分) ①学校安排的教师承担的课题研究或培训任务,每少一次扣1分; ②学校或教研组组织的听课、说课、专题研讨活动每缺1次扣1分。 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4、 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体音美、劳动技术教师:按课程进度要求经教务处考核完成课程要求积10分,其他积0分。 (2)体音美教师业绩考核(20) ① 体育教师每缺领做一次早操扣0.2分; ② 体育教师每缺领做一次课间操扣0.2分; ③ 体音美教师开展课外文体活动每缺一次扣0.2分。 此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其它: ① 组织各项运动会根据其工作量由体育组写出报告,经教务校长审核后,由校长批准发给一次性奖金,不另计教分。 ②学校代表队参加经学校批准的校外文体活动,可按比赛成绩有教务处写报告,经教学校长审核后,有校长批准发给体音美组织者一次性奖金,不另计教分。 (3)文化课教师 ①期中考试(15分):同年级同学科求其阶段和各班平均分,同年级同学科5分作为所教班级基本分。 本项积分满15分,不计负分。 ②期末(15分)(计分办法同期中) 5、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减被考核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3﹪,依次递减。 (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受到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 (2)有违反党政纪行为,在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或尚未解除政绩处分的; (3)无故旷工或擅离工作岗位的; (4)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 (5)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法》被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书面通报批评的;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六、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1、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绩效补贴。 (1)脱产学习的;(2)停薪留职的;(3)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2、旷工及各种假期的绩效工资计发 ①旷工(含因公外出或请病假、事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从旷工之日起,按工作日扣发本人绩效工资100元/天,至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完为止。 ②病假 重特大疾患不能工作或住院治疗者,以住院发生费用清单为依据,按工作日扣发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5元/天。非住院病假,在家疗养期间,按工作日扣发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20元/天。其他事宜按商教字【2008】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③事假5日以内,请假一天扣发当天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5日以上,从第6日起,按工作日扣发绩效工资20元/天,直到本期绩效工资扣完为止。 ④法定事假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考核程序 (一)考核方式与时间 1、副校长及中层领导的绩效工资考核,按学期进行,上学期(12月——次年1月),下学期(6月——7月) 2、教师的绩效考核,工作按学期进行,上学期(12月——次年1月),下学期(6月——7月) (二)教职工的考核程序 ①个人自评。教师个人进行总结和自评,按照学校关于教师量化测评办法填写相关表册。 ②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学科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 ③工作绩效考核。对照学校教师量化考核细则由学校考核小组,逐项考核积分。 ④综合评定。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学校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结合教师自评,学科组或年级组评议,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进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综合评定考核等次。 ⑤校内公示。对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的等次,进行为期5 ——7天的公示。 ⑥确定等次。对公示无异议者,按管理权限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按考核等次兑现绩效工资。 八、考核等次的确定和应用 (一)教职工绩效考核有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出一、二、三等奖,在县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内,发放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主要依据。 九、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驻马店市第九中学绩效工资领导组 组 长:于亚伟 校长 副组长: 张建霞 支部书记 薛 焱 工会主席(抓办公室、团队) 陈启超 政教副校长 刘 娟 业务副校长 刘 娜 后勤副校长 成 员:胡 清 王 洪 侯 宾 张泽儒 李 俊 黑艳丽 牛玉泉 李彦敏 吴纪亭 陈书洪 董 慧 驻马店市第九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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