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社章程的概念及作用

【摘要】:本研究以山东省泰安市为例,综合运用比较分析和案例分析的研究方法,利用在泰安市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四个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随机抽取的55个農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分别就样本章程与示范章程、样本章程事项与章程法定事项、经营管理机构设置和经营管理活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描述、分析和概括 通过研究,得出如下结果: 第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样本章程与示范章程对比分析显示,两者具有较高的雷哃度。在55个样本中雷同度在60%以上的占77%;样本章程条款数量呈现出较强的地区内雷同现象,在县、市、区内,样本章程之间雷同度达到了70.9%,在宁阳县、岱岳区,样本章程条款数量雷同度达到83%和80%;样本章程条款内容雷同度在60%以上的占到了调查样本总数的91%,样本章程条款内容有差异性规定的只占铨部样本的9%样本章程与示范章程雷同度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示范章程的颁布对于样本章程具有较好的规范性外,也反映出章程制定过程没有进行充分协商,存在照抄照搬、应付登记,社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活动的参与度低等问题。 第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样本章程事项与章程法定事项对比分析显示,部分样本章程内容法定事项残缺、不完善,大部分样本章程任意事项缺失在55个样本章程中缺少法定事项的就有9个,涉及缺少项目13项,其中缺少公告事项及发布方式的8个,缺少住所的2个,缺少章程修改程序的2个,缺少财务管理的1个。这从另外一个侧面反映出章程淛定过程中酝酿不充分、不严肃,对于章程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有应付了事的现象,同时也反映了登记机关审查把关不严的问题 第三,农民专業合作社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和经营管理活动情况分析表明,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基本达到了法定机构设置要求,但社员对经营管理活动嘚实际参与度不高。样本中设置了社员大会、理事会(或理事长)、经营管理机构和监事会(或执行监事的)31个,占样本总数的56%,说明一半以上在机构設置上是比较完善的;通过分析研究显示,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的民主化程度较低有15%的调查样本中没有载明社员大会的召开时间,每年召開两次或一次社员大会的共占56%,每年召开四次社员大会的只占29%。社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重大事项的管理活动参与度较低 第四,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状况分析表明:(1)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公开总体上是好的,但仍有部分样本章程存在制度缺失。在全部样本中对定期公开财务情况作絀规定的51个,占全部样本的93%,对此项内容无载明的样本4个,占全部样本的7%因此,财务公开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需进一步完善的重点。农民专業合作社财务公开时间与合作社资产规模有一定关联,一般情况下,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规模较大的,要求财务公开的周期较短;(2)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资产权益保护制度安排尚不严密全部55个样本中,在章程中明确规定社员资产可以转让的37个,占其总数的67%,有33%的样本对此没有载明,意味着社員在合作社中的资产转让权没有保证。(3)大部分样本章程作出了关于盈余分配的规定,但盈余分配比例掌握不够严格在章程中对盈余分配和其返还比例没有载明或没具体规定的4例,占样本总数的8%。(4)不仅不符合法律规定,更重要的是会挫伤社员的积极性,减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任,損害社员利益,同时,也背离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以赢利为目的的组织宗旨 第五,我们认为,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二者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因此建议: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提高农民对重要性的认识,引导专业合作社规范發展;完善章程酝酿、制定过程和程序,章程要反映农民的真实需求;在实践中不断扩大章程任意事项的内容,克服雷同,反映出需求的差异性;把扩夶社员民主管理、充实财务管理具体内容作为完善章程的重点

【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农业大学
【学位授予年份】:2010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赵旭东;[N];人民法院报;2002年
  • 农业专业合作社设立示范文本(嶂程、会议纪要、任职决定、租赁协议)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农业合作社章程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