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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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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何认定
&&&&来源:社保频道
  什么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何认定?
  所谓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就是非自愿失业。按照劳动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等有关规定,非本人原因中断就业的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其一,终止劳动合同。
  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已到期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终止履行,用人单位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失业。这些情况皆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其二,解除劳动合同。
  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分为三类情况:
  一是由劳动者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主要是指个人主动辞职。由这种情况造成的失业,是不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是一种自愿性失业。但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而致使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关系,造成失业的,也可以认定为非自愿性失业。
  二是由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在下列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7)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失业,一般都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是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论是谁提出来,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失业,一般也都按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对待。
  认定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主要是看劳动合同是如何被废除的。在我国,废除劳动合同一般分为两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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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发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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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中断一次缴纳保险,失业金我还能领用吗
我所在单位和我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今年合同到期时,单位没有与我续签合同。但中间有一个月,我把我的关系转出去一次,补缴我以前的养老和医疗保险。那么,中间中断一次保险,失业金我还能领用吗?
我也有相同的问题要问
3个回答1个回答1个回答1个回答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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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北京-朝阳区】已帮助 <font color='#fe 人电话:好评指数768 &您好!建议您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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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陈述,本律师答复如下:1、对您的案情有了基本的了解,但是还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的细节。2、请保留好所有的证据,这是打赢官司的关键。3、律师的法律素养、技巧及经验相当的重要。4、可以电话联系或当面咨询陈必胜律师:。
【北京-东城区】已帮助 40人
可以补缴所欠的一次,应该是可以领取一定的失业金的。
【北京-朝阳区】已帮助 80人
补缴所欠的一次,应该是可以领取一定的失业金的,具体到保险部门咨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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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的中断
我已经连续缴费13年,在几号转出?希望得到专业人士的帮助?几号转回?2,但是一直没有消息、如果我自己找单位补缴的惟漂垛就艹脚蝴首话?3、单位补缴有没有时间,失业保险中断4个月对于我以后有没有什么影响,想问问1,比如要在什么时间内补完,新单位一直说给补缴,中断了四个月因为换工作保险没有交接好
提问者采纳
多交好处多余坏处没有多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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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没什么影响,退休的时候也是要求连续缴费的中断的四个月是你个人承担还是单位承担,主要是连续缴费满1年,你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养蔚屎囤肝塬菲后呢老和医保最好补缴。和你缴费的年限关系不是很大。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同失业保险一样,这个要弄清楚
中断的四个月保险肯定是要由单位给补缴的,另外,失业中断4个月后,我现在连续缴费才5个月,可以使用失业保险吗?
暂时不能使用,要么就去问一下当地的失业保险管理中心看能不能把中间的4各月补齐,必须是连续缴费,才可以使用。不过我们这里暂时还没见说是补缴失业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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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的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
孟某系某工程公司的员工,该公司和孟某按时交纳了失业保险等费用。孟某工作很努力,表现不错。但是单位领导一直没给自己涨工资。孟某对此十分不满,于是便经常请假或长期旷工。孟某希望以此让领导意识到自己的重要性。由于孟某长期不上班,严重影响了公司工作的进度。单位负责人多次告知孟某按照规定的时间上班,但是孟某对此置之不理。后该公司向孟某下发了通知书:告知孟某必须在指定时间到单位上班,否则已经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孟某未按指定时间去单位上班,后单位向孟某又下发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要求孟某办理交接手续。孟某于是拿着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及相关材料要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认为,孟某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不具备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孟某则认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向该经办机构的主管机关申请社会保险行政复议。
本案的焦点问题是员工长期请假而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是否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在被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劳动者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必须同时具备两个特征,即&因本人原因&、&由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因此,如只具备任何一个特征,则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比如,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即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另,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4条第3款规定,被用工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同时他也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其他两个条件。因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必须发给他失业保险金。&&& 具体到本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孟某所在的工程公司,而非孟某本人,孟某是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且单位和孟某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已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因此孟某持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及有关档案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失业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有权按照法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至于由于孟某长期请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孟某可能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这也是对孟某的一种惩罚。
目前劳动合同法都没有对旷工行为如何处理的规定,只是规定对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违纪行为企业有权做出相应的处理。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是合法有效并且已经送达给员工的,规章制度只要有对旷工行为概念和发生旷工后具体的处理规定,这样结合员工的实际旷工行为单位就可以按照规定处理了。《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者如果违反规章制度,并且达到严重的程度,则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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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现辉律师团队咨询热线:400-北京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它可以让员工在失业后领取一笔补贴金以安然度过困难期。那么你知道北京失业保险政策是怎样的?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领取金额标准、领取流程又有哪些?小编为你制定了北京失业保险信息专题及相关的办事指南,敬请关注和分享!
北京失业保险
  北京失业保险制度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 北京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 北京失业保险缴费说明:
&&& (一)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及各类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和事业单位,按本单位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按本单位中方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
  (三)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
  (四)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 北京失业保险待遇支出:(一)失业保险金;(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四)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国家规定的支出项目;(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支出项目。
&&& 相关政策阅读:1、
办事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
(010)12333
&&& 规定所称的城镇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及各类联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
一、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
&&&& 2、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 3、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 4、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 补充说明:?
二、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一)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四)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五)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北京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2013年):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2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19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46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73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01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892元发放。
&&&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调整到728元。
四、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流程
单位在个人失业后15日内将档案转街道,个人需在失业后60日内到街道社保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带齐相关材料申领失业保险金。
本市内流动的由社保转移单转移;回原籍的可以办理失业保险跨省转移。
申领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具体申报流程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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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放:失业保险金统一由北京市社保中心委托代发银行发放,领取时间统一为每月17日。
&失业人员可以在13家代发银行和邮政储蓄所中自选一家办理存折(卡),以便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还须每月向社保所如实报告本人的求职经历、就业状态和培训等情况,履行申领失业保险金签字手续。否则,按相关规定,相关人员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将被停发。
办理机构:
北京失业保险相关问题答疑
  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有什么区别?
&&&&答:失业人员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档案已转入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而下岗职工虽然无业,但未和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档案关系仍在原企业。
&&& 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金期间还可以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的其它保险待遇有医疗补助费、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
&&& 个人提出辞职能享受失业救济金吗?
&&& 答:因本人意愿提出辞职的,而且合同未到期,是不能享受失业金的。
&&& 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延误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如何处理?
&&& 答: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或不按规定及时为失业人员转移档案关系,致使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影响其再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由此给失业人员造成的损失。
&&& 失业职工能否将失业保险金一次全部领完?
&&& 答:失业职工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不能一次全部领取,必须按月领取。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可以将应领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失业职工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的;失业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户口迁往外省的。
员工失业保险是可以办理异地转移的。
外地户口失业员工办理失业保险金不受解除劳动关系60日内办理的限制。
有关北京失业保险查询,可拨打统一电话(010)12333进行咨询。
&如有错误,欢迎留言到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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