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长期股权投资交税须要交税吗,税率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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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金平】艺术品经营玩出新花样,税咋办?
艺术品经营玩出新花样,税咋办?
高金平税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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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金平:国家税务总局干部学院教授、上海交大税务研究所所长、四大商学院EMBA课程教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硕导、上海社科院股份制与证券研究会研究员,业界誉称“中国税法活词典”。税务频道:关注最新税法、探讨财经热点、研究税务案例、分享财经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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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主要从事艺术品投资业务,目前开发艺术品托管回购项目,与客户达成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我公司)自行购进艺术品后,销售给乙方(购买人)并支付价款给甲方(假设10万元)。
(2)乙方再将艺术品委托甲方继续托管,托管期间,艺术品可能增值,甲乙双方预判该艺术品的增值金(2万元)。
(3)托管期间,甲方要定期向乙方支付预判的增值金。托管期满乙方向甲方支付托管期间的托管费。(按交易价10万元&1%=1000元)
(4)托管期间,若选择委托甲方出售该艺术品,对高于预判增值金部分甲方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卖13万元,增值1万元&30%即3000元)
(5)托管期满,艺术品未出售,并且乙方未按阶段收取甲方预判增值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预判增值金后的价格回购(即12万元),甲方不得拒绝。
(6)在托管期间,若乙方已按阶段收取甲方的预判金时,则托管期满甲方应按照成交价(10万元)回购该艺术品。
对于上述业务模式,请问:
(1)鉴于投资行业的增值额比较高,因此税负也较高,我公司是否申请小规模纳税人比较好?
(2)合同中我公司收到乙方价款10万元,是做销售还是做暂借款处理?
(3)我公司向乙方支付的预判增值金是否做暂借款的利息成本?
(4)乙方向我公司支付的托管费,我公司是否需要记入“其他业务收入”?
(5)在出售艺术品时,对于高于预判增值金部分我公司收取的佣金是否需要记入收入并开具发票?
(6)我公司以10万或12万回购艺术品时,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7)我公司对上述业务模式目前涉及的账务处理较为繁琐,有什么较好的方案设计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年销售额达80万元必须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按照一般纳税办法计算增值税。年销售额达不到80万元可以按小规模纳税人征税。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规定,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2)根据贵公司目前签订的合同条款,你公司收到乙方10万元,应作为销售处理。
(3)贵公司向乙方支付的预判增值金只能暂作往来款处理,将来乙方委托你公司对外销售,应由乙方给最终买家开具发票,你公司代收销售款后先冲减已预付的预判增值金,剩余款项再扣除你公司应得的托管费、佣金后,支付给乙方。
(4)贵公司取得的托管费应向乙方出具服务业发票,缴纳营业税,托管费收入应作其他业务收入处理。
(5)是的。贵公司收取的佣金需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处理,并向乙方开具服务业发票,缴纳营业税。
(6)贵公司回购艺术品时,应作为购进处理,乙方应到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对于贵公司的业务需求建议设计业务模式如下:
当乙方向你公司购买艺术品,你公司作预收账款处理,乙方实际提货时,你公司结转收入并缴纳增值税。如果乙方找到买家,则你公司与乙方原购销合同废止,你公司退还预收账款,并由你公司将艺术品直接销售给乙方指定的买家,你公司取得的价差,一部分以佣金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就取得的佣金向你公司开具服务业发票,对于佣金部分你公司作销售费用处理,你公司取得的价款扣除支付给乙方佣金后的差额,即为你公司收益。另请注意,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你公司支付乙方的佣金,需按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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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企业年金需要缴税吗?需要的话税率是多少?谢谢。_百度知道
企业年金需要缴税吗?需要的话税率是多少?谢谢。
  企业年金需要缴税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年金个税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对于企业为月工资收入低于费用扣除标准(俗称“个税起征点”)的职工缴存企业年金的征税问题进行了明确,企业缴费将可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税款。规定即日执行。根据通知规定,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部分计入职工个人账户时,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计入个人年金账户的企业缴费之和未超过个税费用扣除标准的,不征收个税;而上述两项之和超过个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其超过部分则需按照此前规定,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  企业年金缴税的税率,是现行的工资薪酬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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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时需要交的!和工资一起。企业所得税时要在纳税申报中核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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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提醒:iPhone 6s入境要缴10%税
深圳罗湖海关昨日透露,尽管中国内地在iPhone 6S/6S Plus首发名单中,但仍有不少消费者在香港购买带入内地使用。海关提醒,iPhone 6S入境要缴税,税率10%。据统计,9月25日至10月7日,罗湖海关共征税iPhone 6S/6S Plus手机372台,移送缉私87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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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谷动力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证000088号 京公网安备号律师交税的税率是多少?_百度知道
律师交税的税率是多少?
  律师事务所如果是合伙企业,企业所得税按照个人所得税征收;律师事务所如果是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是25%,如果是小型微利企业(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企业所得税是20%。  合伙律所以年度经营所得全额作为基数,按出资比例或者事先约定的比例计算各出资律师应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律所则以年度全部经营所得为该出资律师的应纳税所得额。  实行两种征收方式: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等规定,对出资律师的个人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以查账征收为基本方式。对具备查账征收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其出资律师的个人所得税均应实行查账征收:  应纳所得税=(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  以核定征收为辅助方式。对确实无法实行查账征收的律所,经地市级地方税务局批准,可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的方式:  应纳所得税=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适用税率
查账征收相关扣除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须凭合法有效凭据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相关规定扣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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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采纳
营业税和个税都是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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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每个投资者或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项目。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以律师事务所每一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按照&quot、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律师个人出资兴办的独资和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quot,作为出资律师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
按个人所得税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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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艺术品市场税收亟待规范
15/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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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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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this.resized = this.width=500} else { this.resized = }">艺术品市场税收亟待规范  藏家花费成百上千万元购买的艺术品,但却可能无法证明他具有该艺术品的所有权,这是艺术品在当代社会的一种尴尬。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艺术品行业恐怕是市场化较落后的行业。几乎所有的现代行业,其产业链基本上都是透明、可追溯的,但艺术品行业的产品主要来自艺术家本人手中,其大部分甚至处于灰色状态。艺术家没有“法人”主体,没有作品的产权和版权保证,而艺术品流入二级市场后,也是真假难辨。于是,也就出现了艺术品市场上的种种乱象。  灰色领域多 征税很困难  在艺术圈里,艺术品私下或“家里拿”的现象非常普遍。在国内购买当代艺术家的作品,很多情况下都是直接到艺术家家里或工作室里去购买。在这种方式中,买家的“人脉关系”起到了很大作用,往往使其可以拿到低于市场价格的“人情价”。而艺术家和画廊、经纪机构间的也往往是线下,甚至他们之间的合作或买卖关系也不固定,没有版权登记,没有任何凭据,完全成为市场的灰色地带。正是由于这样的市场基础,使造假者有机可乘,艺术品市场也成为了一个真假难辨、鱼龙混杂的市场。对于政府的税收而言,这里也几乎成为一个真空地带。  由于画廊、艺术机构与艺术家之间没有雇佣关系,所以他们并不负责为艺术家代缴个人所得税,而艺术家自己主动缴纳个税也几乎无从谈起。所以“逃税”已成为中国艺术界一个公开的秘密。按我国税法相关规定,艺术家出售自己的作品,应按“劳务报酬所得”依法纳税,而税率则按照应纳税额的不同分为20%至40%不等。自2006年以来,我国开始实行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需自行申报纳税的政策,这一政策也包含艺术创作者在内。  对于画廊和艺术机构的税收标准,我国税法也都有明确的规定:在目前的流转税制下,对于全年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画廊,按照小规模商业企业缴纳3%的增值税(没有抵扣项)。对于全年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画廊,应按照一般纳税人,按销项与进项之间的增值额缴纳17%的增值税。画廊直接从艺术家处购买或代销其作品,难以获取进项发票进行抵扣,因此面临实际税负相当于销售额的17%,而不是增值额的17%。这就是画廊常抱怨税负高的原因。而拍卖公司缴纳的流转税是营业税,税率为佣金的5%。假设佣金占拍卖成交价的20%,那么拍卖公司纳税额占艺术品拍卖价的1%(即5%乘以20%)左右。拍卖公司的税负显然明显小于画廊。  目前,艺术品市场的税收主要来自拍卖公司,也使得拍卖公司成为全行业相对较正规的部分。拍卖市场能够一股独大,成为艺术品市场的主流,甚至挤占了画廊等一级市场的利益,其税收优势和的正规性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  在一级市场上,如果正常,艺术家要承担20%的所得税,若再加上画廊需要缴纳的17%增值税,那么在一级市场上,一件艺术品从艺术家到藏家这个过程,税负几乎要超过30%,而交税和不交税,对于艺术家作品的市场几乎没有任何影响。因此,单从税收成本讲,艺术家肯定不愿通过画廊出售自己的作品,而画廊也偏向于私下成交。现实中,大部分画廊往往经营不善或者在亏钱,部分原因也在于此。  艺术品需要明确的法律身份  在整个经济社会中,艺术品一直比较特殊。我们买瓶矿泉水,上面都会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商品编号,买股票有明确的股权登记,买房子有房产证,而购买高雅高贵的艺术品,除了作品本身以及上面的艺术家签名外,我们好像得不到任何法律意义上的保障,甚至一件艺术品的名称都可以随意改变。显然,目前艺术品的状态不符合现代经济社会的要求。  我们常说艺术品市场需要规范,认为艺术品市场缺乏系统性的行业法律和有效监管、缺乏对各个环节的有效监察,但如果艺术品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律身份,那这些规范和监管都无从谈起。  文化艺术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的重要性已无须赘述,在经济社会,我们对房产、汽车等都具有完善的产权保障制度和监管措施,但对于能够传承我们文化精髓的文化艺术品,我们却依然延续着最古老的传统方式。可以说,艺术品比房子、汽车更有价值,无论文化价值还是经济价值,后两者都无法比拟,因此我们对于艺术品产权的保障也应该更加严格和规范。  我们知道以法权形式体现所有制关系的产权制度,是用来巩固和规范商品经济中财产关系、约束人的经济行为、维护商品经济秩序、保证商品经济顺利运行的法权工具,那么艺术品也需要有一定的产权制度加以保障。艺术品需要办理产权登记和过户手续,这应成为管理文化艺术财富的一种方式。  除了产权外,艺术品的版权登记需要更严格。对任何要进入二级市场的当代艺术作品,必须进行版权登记。既然进入市场,那无论作品的艺术性多么高贵,它都是一件商品,并无二异。既然进入环节,就要涉及双方权益的保证、涉及利益,那这里必须有足够的法律保证。所以进入的作品,必须是阳光化的作品,必须是做过版权登记,有明确的产权证明,也就是说必须是“确权”的。我们花几千元买的电视机还有三包服务,花费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购买的艺术品却没有任何法律保证,这个荒谬的现状实在不应继续下去。  全国政协委员、雅昌文化集团董事长万捷在2014年曾专门递交了《加强艺术品版权保护》的提案。他建议,由国家版权局牵头,联合文化部、中国文联及各专业协会制定《艺术品版权保护指导意见》,加强艺术品版权保护的制度建设,并打造科学的版权登记系统,帮助艺术家进行艺术品的版权登记,通过数字化手段维护艺术品市场秩序,保护艺术家、收藏家的权益,使我国艺术品传承有序。  推广阳光化基础 谋多方共赢  当艺术品具有明确的法律和资产身份时,整个过程的监管和权益保障也就会变得清晰。艺术家创造的作品如果要进入领域,必须办理产权登记和版权登记,无论是藏家直接从艺术家手中购买作品,还是画廊与艺术家合作,一旦产生产权变更,都必须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凡是要进入拍卖市场的艺术品都必须是“确权”的作品,之后产生的产权变更和过户也必须在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对于过世艺术家的作品或是已过版权保护期的艺术品,可以放开版权登记限制,但必须进行产权登记。这样,将使整个阳光化,艺术家和藏家的利益都可以得到有效保护。  这样的做法虽然不能杜绝灰色的存在,但可以促进艺术品阳光化成为一级市场的主流。一方面,从艺术家的创作、一级市场上的到二级市场上的流通,整个环节都有相应的监管和备案制度,这可以有效降低税务部门的税收监管难度,政府从艺术品市场获得的税收收入会相应增加。另一方面,通过的正规化,艺术品市场环境将得到净化,伪作的生存空间将被挤压殆尽。同时,各级市场的功能将进一步得到强化和提升,为整个行业更长远的发展提供动力,实现整个艺术文化领域的共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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