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考中心函〔2012河北省考真题〕28号 文件出处?及连接该文件发表的的网站网址?不是复制黏贴过来的文件全文。

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  |  |  |  |  |</fon
关于2012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 14:59:30】【点击次数:34148】【】
鲁人考函〔2012〕8号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省直及中央驻济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 根据《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规定,从2012年开始增设一级翻译考试,每年举行一次,2012年度安排在上半年进行。
&&& 2012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一级笔译设英语一个语种,只考《笔译实务》一个科目。二、三级笔译含英语、日语两个语种,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两个科目。考试于5月26、27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1,考试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见附件2。
&&& 二、报名资格
&&&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可于3月13 -19日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证书原件或评聘文件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务必于3月22日前将上述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或评聘文件)复印件汇总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 (二)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凡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含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可于3月13 -19日携带本人身份证、“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务必于3月22日前将上述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汇总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 现有159所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3、4。
&&& 三、报名方式及考场设置
&&& (一)笔译考试报名及考场设置
&&& 2012年上半年笔译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直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请考生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具体报名时间为:3月13日9∶00-22日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缴费时间为3月13日9∶00-23日16∶00。报考一级翻译与免试二级《笔译综合能力》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所在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审查手续,通过后在3月23日9∶00-16∶00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5月21日-27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 2012年上半年笔译考试考场在济南、青岛两市设置。考生报名时,请自行选择考试地点。
&&& (二)口译考试报名及考场设置
&&& 英语、日语口译考试考场在济南、青岛两市均有设置,报考人员可根据自愿的原则选择报考点。济南市报名地点:山东师范大学外语培训中心。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田家炳教育书院七层4716房间,联系人:刘欣,联系电话:4。青岛市报名地点:中国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考试中心。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联系人:刘文娟,联系电话:0。
&&& 口译考试相关事宜请按以上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 (三)报名注意事项
&&&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考试级别、专业等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或影响考试成绩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 四、收费标准
&&& 按照鲁价费发〔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具体收费标准为:一级笔译翻译每人1040元,二级笔译翻译每人400元,三级笔译翻译每人340元。
&&& 五、题型及答题方式
&&& 各级别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应考人员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
&&& 六、考试用书
&&& 有关考试大纲、培训教材等相关事项,请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
&&& 七、组织实施
&&& 各市、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站等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考务要求,确保2012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顺利进行。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您是本站第
当前在线人数 47506 人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四川人事考试网 - 新闻详情
& 发布人:考试基地新闻发布人员& & 发布时间:& &
新建网页 1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川人考函〔2015〕42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川人社办发〔2014〕114号
)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统一定于2015年10月17-18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10月17日上午
9:00-11:30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下午14:00-17:00考《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8日上午
9:00-11:30考《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
下午14:00-18:00考《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获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时间安排及程序
(一)时间安排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5年7月16日至8月16日,资格审查时间定于7月16日至8月17日,缴费时间定于7月16日至8月18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9月1日至9月30日,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10月12日至10月16日。
(二)报名程序
1.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访问()和(),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应通过链接访问或直接访问()
并登录网上报名平台,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三)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川人社办发〔2014〕<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1.0 line-height: 200%; font-family: 宋体; color: #4号
)执行。有关资格审查政策文件可访问四川人事考试网,在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照片成功上传后,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各市州资格审查具体地址,请咨询所报市州考试机构,见附件1)。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网上填报报名表时须选择“四川省直属考区”),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成都市星辉东路8号,电话:028-,联系人:郑川蓉)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报名结束后清点整理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送市(州)考试机构备查。对所有新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核部门还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确认。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各资格审核单位在工作中如有疑问可查询操作说明,如仍不能解决问题,可联系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技术咨询,电话:028-。各市(州)考试机构应及时将上述资格审核时间和操作流程告知当地资格审核部门。
各地人事考试主管部门须对本地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考试机构应密切配合。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各地人事考试主管部门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通过资格审核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我省报考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人员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
2、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15〕1217号文件的规定,《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85元,
其他科目每人每科61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3.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三、考点设置及注意事项
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考试时,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含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将电子记事本、手机等带入考场考座,违者一律按违纪处理。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考生在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填涂答题卡时必须使用2B铅笔。
四、教材修订说明
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及《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
五、考风考纪要求
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按照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若发现重大违纪违规事件应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告。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7月1日京人考发〔2014〕45号_豆搜网
京人考发〔2014〕45号
文档格式:DOC&&
更新时间:&&
下载次数:0&&
点击次数:4
京人考发〔2014〕45号 关于北京地区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 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京人发〔2002〕2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1号)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 1.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机电设备评估基础》或《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2.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经济法》; 3.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财务会计》.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有关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4年 9月6日8:30-11:00 经济法 13:00-15:30 财务会计 16:30-19: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2014年 9月7日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14:00-17:00 资产评估 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相关事宜 考试报名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该软件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网址:)或网报平台下载. 报考人员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报考全部科目的"老考生"是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2011年度、2012年度或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报考免试科目的"老考生"是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2012年度或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且免试级别不变的人员;其余视为"新考生".台湾居民按照"新考生"管理. (一)"老考生"须于日至7月1日登录网报平台,按照系统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二)"新考生"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时间安排 报名安排 具体要求 6月19日-23日 网上填报 信息 登录网报平台,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打印及 粘贴照片 使用A4纸打印《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在右上角空白处粘贴同上传一致的二寸(34mm*45mm)照片.
审核盖章 《报名表》须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后,在单位意见处签字盖章.
6月24日-25日 现场资格 审核 持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审核单位:海淀区考试中心 审核点名称:北京交通大学东校区 审核点地址:海淀区高梁桥斜街44号 电话:月26日-7月1日 网上缴费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使用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自助支付,网上成功缴费即为成功报考.
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述证件均为原件.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日至5日登录网报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考试大纲的征订工作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统一负责. 地址: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一层东侧103房间 电话: (三)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五)报考人员可登录网报平台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人事考试频道查询成绩及证书发放事宜. (六)考试咨询电话:12333. 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室 日印 共印80份
点击查看更多关于的相关文档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  |  |  |  |  |</fon
关于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 16:24:31】【点击次数:110163】【】
鲁人考函〔2012〕34号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
&&&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 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22、23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 9月22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9月23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 二、报考条件
&&&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于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时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 三、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 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具体时间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自行安排,各市报名时间截止到7月13日,原则上网上报名开通时间不少于15天。各市务必将报名时间、报名网址及时通知考生。
&&& 考试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请考生根据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盖章后,按属地原则集中到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共同进行。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各市在组织报名时务必严格审查报考条件,并妥善保管考生报名材料备查。
&&&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日至21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各市务必将下载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方式通知到每一位考生,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 四、考试信息管理
&&&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均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不变。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务必严格按照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资格考试考前规则模板的要求,做好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报名信息完整、准确、无遗漏。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务必于7月17日前将报名数据库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 五、收费标准
&&& 考试收费按照鲁价费发〔号文件执行,即:综合知识(《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每人每科56元;专业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5元。请各市于9月19日前按照鲁人发〔2003〕25号文件要求,将应缴省里的考务费上缴至省财政专户。
&&& 六、有关事项及要求
&&&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科目,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 (三)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要加强领导,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执行力度。同时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规范考务管理,切实做好考试的组织实施,确保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您是本站第
当前在线人数 47511 人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
&&欢迎来到医学全在线网站!
|||||||||||||||||||
||||||||||||||||||||||||||||
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
关于发布2015年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人事考试机构,大连市、武汉市和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
&&& 为做好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相关工作医学.全.在.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经调研论证,提出了《2015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审核通过。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的意见,现由我&中心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共同发布该目录,供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参考。
报考专业参考目录是对原人事部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的“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的解释和界定,共包括本科、专科和中专三部分专业参考目录。研究生学历层次的一级学科与本科的专业类具有对应性,在实际工作中可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规定,对照本科专业参考目录来界定和解释。
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可根据报考考生的学校、学历、专业名称、专业课程设置以及报考者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本专业参考目录,综合判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人事考试中心&&&&&&&&&&&&& 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本科)
2012年9月―现在
1998年7月―2012年9月
学科门类、专业类、专业名称
学科门类、专业类、专业名称
07学科门类:理学
07学科门类:理学
应用化学(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化学生物学
化学生物学
分子科学与工程
分子科学与工程
生物科学类
生物科学类
医学.全.在.线
生物资源科学
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部分)
生物技术(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部分)
生物信息学(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生物信息学
生物信息技术
医学信息学
08学科门类:工学
08学科门类:工学
化工与制药类
化工与制药类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工与制药(部分)
化工与制药(部分)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类
电气信息类(部分)
生物医学工程(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工程类
生物工程类
生物系统工程
轻工生物技术
10学科门类:医学
10学科门类:医学
基础医学类
基础医学类
临床医学类
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部分)
医学影像学
医学影像学
眼视光医学
眼视光学(部分)
口腔医学类
口腔医学类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预防医学类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部分)
妇幼保健医学
妇幼保健医学
全球健康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全球健康学
中医学类(部分)
针灸推拿学
针灸推拿学
中西医结合类
中医学类(部分)
中西医临床医学
中西医临床医学
药学类 医学.全.在.线
药学类(部分)
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药物制剂(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临床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药事管理(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药物分析(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药物化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海洋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药学类(部分)
中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中药资源与开发(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中药资源与开发
藏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蒙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中药制药(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医学技术类
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部分)
医学检验技术(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医学实验技术(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医学实验学
医学美容技术
医学影像技术(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医学影像学
医学影像工程
眼视光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眼视光学(部分)
康复治疗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康复治疗学
口腔医学技术(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口腔修复工艺学
卫生检验与检疫(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护理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注:a.目录源于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b.1998年之前的专业名称可以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相关专业目录来执行。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 All Rights Reserved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2012河北省考真题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