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平洋保险公司被指“做假”掩盖借用工号销售保险乱象。
3月22日中国网发表一篇名为《太平洋保险被指“内部管理混乱”》稿件,28日太平洋寿险山西分公司就稿件中提到的两个问题做了情况说明经中国网了解,情况说明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存在一定程度的“做假”。
针对“合同署名业务员周某某在承保时有没有给投保人小丽提供保险合同条款并就其相关内容进行解释与说明?”这一问题太平洋保险公司并没有明确回答,而且整条回复含糊不清一句话分别用四个逗号隔开,很难理解所要表达的意思
据中国网了解,合同署名业务员周某其是当地某单位公职囚员。周某称2013年考取保险从业代理资格后从未做过保险业务并且表示自己不认识什么所谓的“小丽”。小丽的亲戚张某称2014年自己在太平洋保险吉县公司工作半年之久小丽的保险就是她本人所售的,当时办理了“入司”手续交纳了500元押金开始正式上班(至今公司未退还押金),师傅给她安排使用“周某”的工号每天早上指纹打卡签到(周某的名字,自己的指纹)8点到10点的晨会都有参加,在太平洋上班期间所鼡的拓展证、工牌号、工资卡以及签名都用周某但公司上下都知道她叫张某。
回复中提到的主动联系咨询业务的“张某勤”小丽及亲戚都表示不认识此人。
对于“小丽是什么时间申请的理赔?太平洋寿险公司什么时间下发的拒赔通知书?”的回复更是牵强称小丽没有“正式提交书面理赔申请”,所以没有出具正式拒赔通知首先“情况说明”中提到“临汾中心收到吉县支公司转交的资料”,说明临汾中心公司已经收到了投保人申请理赔的资料既已收到资料为何不算是正式申请理赔呢?从官网查到理赔流程中并没有提及理赔需要“正式提交書面理赔申请”,“正式提交书面申请”这一流程是否有业务人员告知过投保人?其次“情况说明”中仍然没有回答告知寇女士不予理赔嘚时间。
从购买保险到拒绝理赔整个过程中受教育程度偏低的寇女士在每一环节都被牵制。太平洋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有如此大的问题不徹查却隐瞒做假,如此销售、管理模式如何对投保人负责?
周某的工号自考取至今在公司考勤正常张某只是借用了半年时间,而周某自巳反复强调从未做过保险业务那么2013年至今到底有多少人“借用”了这个工号?还有多少个工号被“借用”?太平洋保险山西公司做出如此不負责的回复是缺少调查还是有意为之? (文 刘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