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柴旦温泉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及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近日,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赴各区市县,就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实施后各区市县人大信访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出现的新问题和引导公民依法逐级上访相关情况,开展了调研和座谈。
在调研和座谈中,大家一致认为,各级人大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应发挥在监督法规定范围内的司法监督作用,要改变经常性集中交办,过分依靠行政推动,通过信访启动法律程序的工作方式,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依法纠正执法差错,依法维护公正司法,对到本部门上访的涉诉信访群众,应当引导其到政法机关申诉,对同类信件,应当转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与会者认为,要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提高信访工作效能,规范信访秩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推动信访事项及时就地解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何建明)
责任编辑: 冯涛杨建军在延安调研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推进情况
- 杨建军在延安调研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推进情况
杨建军在延安调研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推进情况
图片新闻  加入时间: 9:05:00  admin
 点击:2506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小军陪同杨建军调研
6月4日至6月5日,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处长杨建军,在延安就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推进情况进行调研。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小军一同深入基层进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富县、宝塔区、市级政法部门和信访部门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分别召开座谈会,深入掌握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推进情况。期间,在富县公安局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听取了涉法涉诉督办案件情况汇报,要求办案机关找准问题,在短时间内有效解决问题,息诉罢访。
今年4月15日省委政法委召开全省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会议以后,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积极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启动了改革工作,组织政法机关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讨论,积极开展工作,总结推广各县(区)、各级政法机关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的经验做法,从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着手,不断强化监督,目前全市上下正在积极推进,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调研结束后,杨建军对我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进展情况给予了肯定,并对下一步深入推进改革提出了指导意见。他要求党委政法委要继续做好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宏观调控,有效推进改革工作;要积极做好&三个环节&和&四项机制&工作,形成推动改革的合力;要用法制思维从法律制度上完善和解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着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体制性机制性转变;要加强案件评查,完善错案追究机制,千方百计提高执法部门办案质量和执法公信力;要合理正确开展司法救助,确保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得到源头治理。
没有相关信息
主办单位:中共延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共延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nzcms.2011TM全面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
――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答记者问
&&&&来源:&&&&
&&&&&&字号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中央司改办负责同志就《意见》有关问题,回答了本报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倾听群众呼声的重要窗口、体察群众疾苦的重要途径。党中央、国务院对信访工作始终高度重视,推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和有效举措,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随着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也出现了诉讼与信访交织、法内处理与法外解决并存的状况,导致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甚至“弃法转访”“以访压法”等问题比较突出,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影响正常有序的涉法涉诉信访秩序。  各种社会矛盾,最终还是要在规范的、法律的轨道上解决。这既需要法律精神和法律思维的养成,也需要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意见》全面阐述了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主要内容、配套措施和工作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不仅有利于从制度机制上倒逼政法机关提高执法司法质量和水平,保证当事人合法诉求及时得到解决,而且有利于从制度机制上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更好地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问:如何建立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新机制?  答:《意见》提出,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总体思路是:改变经常性集中交办、过分依靠行政推动、通过信访启动法律程序的工作方式,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依法纠正执法差错,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正结论,保护合法信访、制止违法闹访,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的统一。  ――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各级政法机关及时审查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转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严格落实依法按程序办理制度,对已经进入法律程序处理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在法定时限内公正办结。  ――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对经过中央或省级政法机关审核,认定涉法涉诉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已经得到公正处理,除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依法不再启动复查程序。  ――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因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经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造成当事人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司法救助。  问:实行诉访分离后,群众如何反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答:总的要求是依法按程序反映问题。首先,要向政法机关而不是向党政信访部门反映问题。《意见》明确,各级信访部门对到本部门上访的涉诉信访群众,应当引导其到政法机关反映问题;对按规定受理的涉及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信访事项,转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处理。信访群众直接到政法机关反映诉求,可以少走弯路,便于政法机关及时处理。其次,要向有管辖权的政法单位反映问题,而不是多头访、越级访。属于哪一级管的,到哪一级申诉;属于哪一个部门办的,到哪一个部门申诉。不按法律规定,到政法各单位多头上访、越级进京上访等,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第三,要正确理解法律,不缠访闹访。对群众到相应政法单位反映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案机关不是一律启动法律程序。要经过审查、甄别,符合法律规定的,才能进入复议、复核、再审程序处理。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信访事项,或是正在法律程序办理中,当事人直接上访的,政法机关依法不予受理。反复缠访甚至违法闹访的,将受到依法处理。  问:信访群众最关心的是自己反映的问题能否得到及时公正处理。请问这方面有什么具体措施?  答: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就必须保证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在司法程序和时限内得到公平公正解决。这是让人民群众相信改革、支持改革的根本所在。对此,《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提高执法质量,结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监督有力、规范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从制度上保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使每一起案件处理都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规范高效,经得起检验。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加大各个执法环节之间、政法各单位之间、上下级政法单位之间的监督力度,确保执法司法权不被滥用,执法办案中的过错、瑕疵得到依法及时纠正。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完善执法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对于冤假错案,严查执法不公、不廉问题;对于群众诉求不及时受理、不按期办结、有错不纠的,依纪依法追究办案人员和相关领导责任;对于信访问题突出的地方,倒查政法单位领导班子责任,使广大政法干警敬畏法律、敬畏人民,依法用权、秉公办事。四是深化执法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司法新机制,凡是法律规定应当公开的案件信息,都应当公开;生效后的裁判文书,应当依法在政法机关的官方网站上公布,让群众看得到,监督得了,提高群众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处理的认可度。  问:《意见》对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有什么具体规定?  答:涉法涉诉信访终结是信访群众较为关心的一个问题。一些信访事项终而不结、无限申诉,反复启动法律处理程序,是困扰政法机关的一个难题,耗费了大量司法资源和行政资源,也加重了信访人自身的负担。对此,《意见》提出,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已经穷尽法律程序的,依法作出的判决、裁定为终结决定。办案机关、当事人都要自觉接受和维护依法作出的处理结论。对于反复缠访缠诉的,经过案件审查、评查,由中央或省级政法机关审核,认定其反映问题已经得到公正处理的,除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依法不再启动复查程序。各级各有关部门不再统计、交办、通报,重点是做好对信访人的解释、疏导工作。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基层组织要落实好教育帮扶和矛盾化解工作,使信访人息诉息访,回归正常的生产生活。中央政法各单位还将根据《意见》要求,制定完善具体的终结办法。  问:《意见》提出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能不能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答:近年来,一些刑事犯罪案件、民事侵权案件,因案件无法侦破、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或赔偿能力不足,致使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依法得不到有效赔偿,生活陷入困境的情况不断增多。这也是引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对这些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救济,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既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又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要求。  在中央的重视和支持下,中央有关部门经过深入调研论证,今年初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了救助条件和范围、细化了救助标准和程序、规范了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将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列入预算,统筹安排,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尽快把这项制度建立、运行起来,切实解决好信访群众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  问:《意见》对依法维护涉法涉诉信访秩序,提出了什么具体要求?  答:《意见》从四个方面,对依法维护涉法涉诉信访秩序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畅通信访渠道。各级政法机关要健全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电话信访一体化接访网络,为涉法涉诉信访群众反映问题提供畅通便捷的渠道。坚决杜绝一切“拦卡堵截”正常上访人员的错误做法;坚决杜绝违法限制或变相限制上访人员人身自由的行为。二是防止案件积压。政法机关要按照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规定,规范案件流程,加快案件流转,加强各单位之间的衔接配合,确保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有序高效进行。三是提高基层化解能力。通过健全科学合理的考评指标体系,提高基层解决问题的主动性和实效性,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坚持分级分类处理,加大分流疏导力度,劝导当事人依法按程序反映问题,减少越级上访。四是严肃处理违法上访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对伴有违法行为的上访人员,加强法制教育和批评劝导;对采取极端方式闹访、借上访之名煽动闹事的,依法严肃处理,引导信访人员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不论有理、无理,都不能违法上访。  问:如何充分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形成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合力?  答: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牵涉面广,需要各方面的协调配合,步调一致开展工作。《意见》特别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对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支持政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帮助政法机关协调解决涉及困难帮扶、教育疏导、案件出口顺畅等方面的问题。各级信访部门要依法引导分流涉法涉诉信访,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形成支持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良好局面。  各级党委政法委重点抓好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宏观协调等工作,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健康深入进行。各级政法机关作为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责任主体,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转变执法司法作风,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努力使每一起司法案件的办理、每一件信访问题的处理,都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生动实践。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要取得成功,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各级政法机关要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的沟通,加大对申诉新程序、信访新规定的宣传力度,使群众广为知晓;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同时,案件当事人也要增强法治意识,理性对待纠纷,依法表达诉求,自觉接受政法机关依法律按程序作出的裁判,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问:能否介绍一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情况和下一步推进这项改革的考虑?  答:2013年初,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确定为政法系统的重点改革之一,明确了试点先行的工作思路,分四批部署全国政法机关逐步开展试点工作,至2013年10月份,已经在全国推开。经过一年来的探索实践,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新机制新格局正在形成,群众到党政信访部门反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少了,选择司法渠道进行申诉的多了。这也坚定了我们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信心和决心。但这项改革十分复杂,难度很大,必须锲而不舍向前推进。  今年初,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对全面推开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作了部署动员,重点是破解影响和制约改革的难点问题,努力把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解决好,把信访秩序维护好。一要理顺入口,在政法各单位之间、政法各单位内部信访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建立分工明确、配合有力、流转顺畅的衔接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涉法涉诉信访都能够导入法律程序处理,切实解决入口不顺的问题。二要防止程序“空转”,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审判监督、法律监督、警务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再审和检察建议、抗诉的程序和机制,把好执法办案的每一道关口,确保该纠正错误的依法及时纠正、该追究责任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该给予赔偿的依法予以赔偿,努力把群众合法合理诉求解决好。三要严把终结质量关,只有法律问题解决到位、解释疏导教育工作到位、实际困难按政策妥善救助的,才能依法终结,防止该解决的问题不解决就一终了之。对依法终结的案件,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基层组织把教育疏导、帮扶救助、矛盾化解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有人负责、工作到位、防止反复。
  《 人民日报 》( 日
(责编:凌陈)
善意回帖,理性发言!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恭喜你,发表成功!
请牢记你的用户名:,密码:,立即进入修改密码。
s后自动返回
5s后自动返回
恭喜你,发表成功!
5s后自动返回
最新评论热门评论
频道精选|精彩博客
24小时排行&|&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为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确保人大信访工作改革落到实处,7月21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卫平召开分管秘书长和信访办负责同志会议,听取人大机关上半年信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研究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并对做好下半年信访工作提出明确具体要求。
  宋卫平指出,今年上半年,信访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为主线,创新举措,主动作为,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积极妥善地化解了多起集体访、异常访等信访突发事件,确保了信访形势平稳可控。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办公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为信访工作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二是信访办的同志精神状态好,大家团结协助,工作尽心尽力,狠抓工作落实,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处置方法得当,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工作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而且在接访中,服务态度好,信访群众比较满意。四是主动适应信访改革新形势,特别是对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进行深入研究和思考,从全局和整体的角度准确把握,而且有些方面还有探索和创新。
  关于下半年信访工作,宋卫平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对信访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有清醒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各项工作谋划在前,考虑在先。二要认真做好日常信访工作。在这方面,信访办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的制度和做法。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性和职业敏感性。一旦发生信访突发事件,要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尽快把上访群众劝离现场,带到指定地点接谈。特别是要高度重视人代会、常委会期间的信访保障工作,确保会议顺利进行。做好下半年工作,继续保持良好势头,除了提高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关键还是要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心。三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继续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原则,不循私情,依法履职,秉公办事。通过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四要认真研究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人大信访部门要加强调研,把握规律,准确定位,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探索建立符合人大实际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新机制。
  宋卫平指出,完善人大信访工作机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11项改革任务之一,必须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一要加强联系沟通。深入了解政法机关贯彻落实我省《实施意见》的进展情况,在掌握全省面上情况的基础上,确立自身的“站位”。管到什么程度,要恰到好处。二要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艰巨性。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群众必然有一个较长的适应过程。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让信访群众逐渐适应、理解和支持信访改革。要加强信访工作规律性研究,找准人大信访工作与监督工作的契合点,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推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有效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要认真学习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相关文件。掌握政策,吃透精神,提高运用政策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四要突出工作重点。目前,人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新机制还处在试行阶段,要通过实践探索,找准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改革顺利过渡。
责任编辑: 夏红真青海法院网
&&图片新闻
&&法院新闻
&&基层掠影
&&重要新闻
&&青海及青海法院简介
&&法院领导
&&审判委员会委员
&&机构及职能
&&诉讼须知
&&制度规范
&&便民措施
&&理论文章
&&审判研讨
&&法官园地
管理员公告
&&法院文化
&&书画摄影
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正风肃纪”集中教育活动扎实推进
作者:大柴旦矿区法院
刘佳富&&发布时间: 14:54:00&&&&自2014年1月底“正风肃纪”集中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规定动作”,1月28日,召开动员会,2月10日至13日全省法院集中培训周,就办案理念、审判业务进行集中学习和查摆反思,并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二部,组织违法违纪案例剖析讲座二次,组织廉政教育专题讨论1次,力求做到看有所思、听有所悟、学有所获。&&&&在问题查摆工作阶段,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从重从四个方面查找问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为关注、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是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查找问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二是从人民群众的投诉中查找问题,切实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冷、硬、横、推”等工作作风问题;三是从创先争优教育活动“回头看”中各方面的反馈意见中查找问题,切实解决有章不循,不按程序办事,规章制度不落实的问题;四是从人大、政协等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中查找问题,强化公开意识和监督意识,进一步实行立案、庭审、裁判、办案质量评价标准和执行工作的公开,以最大限度的分开促进司法公正,切实杜绝“暗箱操作”的问题。&&&&从上述四个渠道反映情况看,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的问题可归纳为:一是少数法官责任心不强,工作方法简单,工作态度马虎大意。对待当事人和涉诉群众冷淡生硬,相互推诿,办事拖拉,工作效率不高;二是裁判文书制作不规范,逻辑混乱,语言文字表达不准确,说理性差,裁判文书校对马虎,错误频出;三是少数法官形象不佳,自由散漫,在庭审过程中,有抽烟和接听手机现象;四是案卷装订不规范,归档程序不严格;五是少数法官工作中有浮躁情绪,对待缠诉或缠执的当事人缺乏耐心;六是少数干警存在劳动纪律松懈的现象。&&&&下一步,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将对上述问题进行专项整改。&&&第1页&&共1页编辑: 包志强 &&&&文章出处: 青海法院网&&&&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大柴旦温泉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