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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规划详细红头文件(一)_小街镇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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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试点县嵩明县土地整治规划(年)文 本(评审稿)嵩明县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五月项目委托单位:云南省嵩明县国土资源局项目承担单位: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目 录前 言第一章 总则第一节 指导思想第二节 规划原则第三节 规划依据第四节 规划范围第五节 规划期限第二章 规划背景第一节 嵩明县概况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第三节 上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施评价第四节 土地整治面临的形势第三章 统筹推进全域土地整治战略第一节 战略定位第二节 目标和任务第三节 积极推进全域土地整治第四章 大力推进农田整治第一节 挖掘新增耕地潜力第二节 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三节 集中连片保护基本农田第四节 推进坝区水土综合治理第五章 土地复垦和宜农土地开发第一节 积极开展废弃土地复垦第二节 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第六章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第一节 实施迁村并点,推进全域城镇化第二节 开展增减挂钩,优化城乡用地布局第三节 完善公共设施,促进新农村建设第七章 城镇建设用地整治第一节 积极开展旧集镇改造第二节 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第三节 加快工业园区产业改造与更新第八章 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第一节 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区域第二节 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第九章 投资分析和效益评价第一节 投资估算第二节 资金筹措第三节 规划效益评价第十章 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第一节 健全规划实施的政策体系第二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激励措施第三节 提高规划实施的管理水平第四节 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第五节 增强规划实施的科技支撑第六节 大力探索土地整治新模式前 言嵩明县位于云南省中部、昆明市东北部。2010年,昆明市委、市政府将嵩明定位为中国昆明空港新城。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严格保护耕地,加快土地整理复垦,改造中低产田,调整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解决土地资源的供需矛盾,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号),嵩明县是全国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试点,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嵩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等,编制形成《嵩明县土地整治规划(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进一步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耕地占补平衡等任务要求的实施性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嵩明县土地整治的战略,明确土地整治的原则、目标和任务,合理布局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是未来指导土地整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及审批的依据,也是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城镇土地内部挖潜,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的依据。第一章 总则第一节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围绕全面实施“工业强县、城镇带动、农业稳县、生态立县、科教兴嵩”的总体发展战略,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权益为前提,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加快土地复垦和开发,规范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鼓励开展城镇建设用地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粮食生产能力,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协调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产业发展和城乡建设的关系。第二节 规划原则一、坚持维护和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开展土地整治,要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进。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操作,全程吸收群众代表参与,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切实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成果。二、坚持统筹城乡发展以土地整治为项目依托,推动城乡资金和土地资源的良性互动与优化配置,打通统筹城乡土地资源配置的通道,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把各项支农资金集中投入到土地整治和村庄建设,发挥土地整治的综合效益,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打造良好平台,开辟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渠道,并通过公共服务和配套设施向农村的延伸,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三、坚持严格控制城乡用地规模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指标,严格控制城乡用地规模,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空间管制,优化用地结构,提高用地效率。努力转变用地方式,防止用地浪费,加快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按照严格控制城乡用地总规模的要求,在确保可控、有序、渐进、稳妥的前提下,鼓励各地开展用地模式探索创新。四、坚持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管护并重土地综合整治要始终把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放在首要位置,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土地资源基础,立足发展现代化农业。要对腾退宅基地和废弃地合理开发利用,要以复垦还田增加耕地为原则。同时正确处理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坚持土地整治与农田水利建设相结合,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五、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循序推进根据嵩明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明确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区域布局、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分类指导,既要考虑当前,又要为未来发展留足空间。土地整治规划要充分与城乡建设、产业发展、生态建设、新农村建设等规划衔接。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求为前提,优先安排农民住宅、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时土地整治应从当地实际出发,适应地形地貌,保护传统文化。第三节 规划依据一、文件依据(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二)政策文件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2.《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3.《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号)4.《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号)5.《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号)6.《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号)7.《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号)8.《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年)》(三)相关部门资料1.《嵩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年)》2.《嵩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3.《嵩明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年)》4.《嵩明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报告》5.《嵩明县社会经济统计年鉴(2010年)》6.其他相关规划和文件二、数据和图件规划基期地籍数据采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核准数据。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图件的基础上,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及近期土地利用的变化,调整形成规划基期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第四节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嵩明县行政辖区内所有土地,包括嵩阳镇、杨林镇、小街镇、牛栏江镇,以及嘉丽泽国有农场,土地总面积为81967.1公顷。第五节 规划期限规划基期:2010年;规划期限:年;规划近期目标年为2015年;规划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第二章 规划背景第一节 嵩明县概况嵩明县位于云南省中部,地处昆明市东北部,属昆明市辖近郊县。地理位置在东经102○54’25”—103○19’02”,北纬25○04’54”—25○27’50”之间,县境东西最大横距41公里,南北最大纵距42公里,平均海拔高程为1900米,地势北西向南东倾斜,县辖四个建制镇,行政区域面积81967.1公顷。一、区位条件嵩明县东与马龙县接壤,南部和西南部分别与宜良县、官渡区毗邻,西与西山区、富民县交界,北同寻甸县山水相连;素有 “滇东北门户”之称。嵩明县人民政府驻地嵩阳镇距昆明市区交通里程43公里,距正在建设的中国第四大空港——昆明国际新机场——仅22公里。嵩明是云南滇中城市圈主要轴带昆曲工业走廊的关键节点,也是昆曲发展轴上离昆明最近的城市。嵩明境内多种交通方式汇集,公路、铁路纵横,又是昆明空港新城建设的主要区域。随着昆嵩高速和昆明绕城高速东南段的加快建设,未来嵩明将有昆曲、昆嵩、昆明绕城高速穿境而过,嵩明到昆明的320国道也将改扩;正在建设的昆长高铁(沪昆高铁长沙到昆明段)在嵩明设有停靠站点;未来新机场、轻轨连接嵩明境内几大片区,使嵩明真正进入昆明“一小时经济圈”和新机场“半小时经济圈”。二、自然资源条件嵩明县境气候属亚热带、温带季风型气候,年均气温14.1℃,7月最热,年均降雨量在毫米,集中在5-10月,年无霜期222天;总体呈现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四季如春的气候特点,宜居性强。境内土质肥沃,土类多样,包括6个土类14个亚类,适宜发展农、林、牧、渔业,同时雨热同期、生长期长,适合多种农作物生长,使嵩明成为云南省不可多得的平原重要农产品基地,素有“滇中粮仓”、“鱼米之乡”的美誉。地处云贵高原的嵩明县境内水系纵横,呈中低山与盆地、河槽相间地形地貌特征。县境地跨金沙江和南盘江两大水系,处于牛栏江、盘龙江、南盘江三江之源,水网较密;广阔平坦的湖积盆地地处中部,面积达414.6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50.6%,是云南省第七、昆明市第二大平坝。三、经济社会状况2010年底,全县总户数89283户,人口总量达到293925人。“十一五”期间,嵩明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良好,201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0.6亿元,农业总产值14.2亿元,工业总产值81亿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到19:50:31。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5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2亿元。全县城镇化率达到26.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162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7002 元。县域经济基本形成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服务业快速发展的格局。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根据嵩明县第二次土地详查,截止日(统一时点更新数据),全县土地总面积为81967.1公顷,耕地面积3063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7.4%;园地面积176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林地面积29584.2公顷,占土地面积的36.1%;草地面积876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7%;交通运输用地39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87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城镇及工矿用地598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其他土地195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部分分类面积及比重如下:——耕地面积为30633.0公顷,人均耕地1.56亩,其中水田、水浇地、旱地面积分别为11570.6公顷、719.1公顷和18343.3公顷;其中水田、水浇地、旱地占耕地面积的比重分别为37.8%、2.3%和59.9%,。这表明,嵩明县耕地以旱地为主,水田和水浇地相对较少。水田地势平坦开阔,土层深厚,排灌较为方便,生产条件较好,这类土地70%以上集中在坝区,保护压力较大。 ——农村居民点用地为3658.2公顷。到2010年,全县总人口达到29.4万,城镇化率达到26.5%,农村人口21.6万人,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为169平方米;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嵩明农村居住用地较为集约。——城镇用地和工矿用地面积分别为708.0公顷和1051.3公顷。2010年,全县城镇人口7.8万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91平方米,但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达到226平方米。这也表明嵩明县城镇工矿用地集约利用潜力较大。——可开发利用的土地主要是荒草地和裸地等未利用地,其中,其他草地总面积达到8767.5公顷,裸地总面积达到1681.1公顷,但这些荒草地和裸地主要分布于东部和西部山区、半山区,地面坡度较大、土层厚度较浅、耕作半径大、缺乏必要的水利灌溉条件,具备开发条件的后备资源极为有限。第三节 上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施评价一、土地开发为主,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进度缓慢年,嵩明县土地开发整理增加耕地面积988.7公顷,超额完成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任务,但新增耕地方式以开发为主,整理复垦不足,从已实施的部分项目情况看,土地开发新增耕地占新增耕地的61%。上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确定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新增耕地102.0公顷,但由于农村居民点整理涉及土地权属调整、农民就业方式转变等问题,因此,上轮规划期间,农村居民点整理几乎未能很好实施。并且,建设用地不断以外延扩张为主,城镇、农村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利用不够充分合理,单、低层建筑比重大,容积率低;村镇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农村居民点布局散乱,随着经济发展,部分农村居民点开始出现“空心村”现象。工矿企业用地浪费,集约用地的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二、土地整理资金渠道单一上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确定,年,开发整理总投资约2.02亿元,其中,农地整理、农村居民点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资金投入量分别为2970.2万、2533.2万、239.7万、14457.4万,资金投入以政府投资为主。从已实施的8个主要土地整理项目看,总投入8647万元完全依赖政府资金投入,土地整理运作机制较为单一,土地整理未能充分发挥农民和农村集体的主体地位,未引入社会资金的参与。三、后备资源极为有限,土地整治难度加大自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全县投资低、见效快、效益好的土地后备资源基本开发殆尽,未利用地受自然及技术经济等条件限制,难以开发利用,土地后备资源特别是耕地后备资源十分有限,土地整治难度逐年增大。随着全县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各部门、产业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增加,加剧了用地紧缺状况,各种用地供需矛盾突出。第四节 土地整治面临的形势一、外部机遇——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将促进西部地区又好又快发展。嵩明作为中国西部地区的城市,在国家继续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背景下,将获得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机遇。 ——云南省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的战略将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促进中印合作是云南实施桥头堡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嵩明县依托职教园区具备发展创智型产业的良好条件。——昆明新国际机场位于官渡区与嵩明县交界处,距离嵩明县城22公里,预计于2011年底投入使用。2010年,昆明市委、市政府将嵩明定位为中国昆明空港新城,是未来空港经济发展的主要区域。——作为昆明“一主四辅”发展格局中辅城之一的嵩明新城,是分担城市功能、承接人口和产业转移的大都市拓展区,嵩明县以其三个省级园区平台的优势,成为承接市区产业转移的重要区域。——区域内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嵩明交通区位优势。嵩明是滇东北重要门户,是进入昆明的北大门,区位优越。未来,多条国家级铁路、高速公路从县域经过,将进一步强化嵩明县的区位优势。——嵩明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提升全域城镇化,优化全域城镇空间,形成“一城、两片、三园区”的发展新构架,构建规模适当、层次分明、功能合理的城镇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共同繁荣的新格局。二、内部挑战嵩明县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迅速发展的时期,遇到保发展和保耕地、促进两个增收等问题,土地利用方式遇到结构性调整,未来土地整治既要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满足空间扩张对土地的需求;又要促进区域内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土地整治的内涵扩大。未来十年,土地整治规划的地位、作用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土地整理走向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方向,土地整治将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改造旧村庄,提升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另外改变城镇粗放用地现状,加快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盘活城镇存量土地的将日益成为土地整治的新领域,解决增量和存量的关系。——土地整治配套财力的相对短缺。土地整治工作涉及面广、资金需求量大、建设周期较长。特别是包括村庄整治的土地整治项目,要统筹解决土地整理复垦、拆迁安置补偿、居民点建设和基础设施配套的资金,都需要巨额资金支持。在实施中,土地整治资金普遍以政府投入为主,而2010年,嵩明县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4.5亿元,对于支撑今后土地整治实施,资金相对薄弱。——空间布局面临再一次调整。“十一五”期间,嵩明县提出了以嵩阳镇为重点,以昆曲高速公路为主轴,把嵩阳、杨林工业开发区和长松园休闲养生产业区有机连接起来的城镇体系发展格局。随着国际机场的建成,嵩明县的发展重心明显南移,未来将依托空港区位,以南部新城为中心,大力拓展城镇空间,有机连接嘉丽泽片区、长松园片区、杨林工业园、职教基地、和云南嵩明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优化产业发展空间。嵩明县可借土地整治规划契机,促进土地利用空间结构优化。——城镇扩张对建设用地需求巨大。随着嵩明县全域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和空港新城建设,意味对土地需求的增加,从进城人口的居住到就业,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到公共服务设施的提高,都需要新增建设用地。三个省级园区的规划面积近100平方公里,而本轮土地规划修编确定的年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只有494公顷,缺口较大,修编对未来发展的预计不足,土地整治面临着保障发展和保护耕地的两难选择。——土地环境承载力有限。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嵩明县生态环境退化的趋势显现,水土流失,山地生态遭受破坏,尤其水源地保护重任的矛盾突出。土地后备资源特别是耕地后备资源十分有限,废弃土地复垦率低,土地开发难度大。农田的防洪抗旱能力也需提高,保水保肥能力不高,小江地震带的两条支线穿县而过,生态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都对土地整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三章 统筹推进全域土地整治战略第一节 战略定位战略定位:围绕临空经济,依托省级园区平台,承接产业转移,大力发展产业集群和延长产业链,努力打造环境优美、经济繁荣、活力开放、平安和谐的中国昆明空港新城和昆明北部生态卫星城。同时促进经济发展和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加快土地整治的步伐和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区,高原坝区的农业、工业和城市协调发展示范区。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和环境友好、生态优先的原则,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充分发挥土地整治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综合效益。博泰典藏网包含总结汇报、农林牧渔、高中教育、表格模板、高等教育、经管营销、出国留学、初中教育以及嵩明县规划文本及说明等内容。未来嵩明县土地整治的战略重点:——与全域城镇化进程相结合。瞄准城镇建设用地的全面优化和集约,扩展城镇发展空间,增强城镇集聚和扩散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与基础设施项目开发相结合。综合考虑各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用地,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大力推进境内交通工程建设沿线毁损土地复垦整理。——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发挥现代水利建设对农业生产能力的支撑作用,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改善了农村用地空间布局,提升了农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加快产业和生产要素向园区集中,制定合理的产业用地政策,提高园区用地综合效益,优化调整产业布局,促进嵩明县产业升级。——与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保障生态用地空间,加强生态景观建设,全力维护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积极发展有机农业,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其他规划相衔接。充分考虑和经济社会“十二五”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相衔接,并参考相关部门的行业规划,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第二节 目标和任务规划期内,面对嵩明县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的趋势,结合《嵩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进田、水、路、林、村土地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活生产条件,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提升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美化城乡生态环境,转变建设用地的供给方式,实现用地模式从外延扩张型走向内涵挖潜型的转变,做到保障发展和保护耕地资源的双赢,为嵩明县实现生态富民强县的目标提供重要保障。——确保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规划到2015年补充耕地1313.3公顷,到2020年,补充耕地2244.8公顷。——挖掘农用地整理潜力,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耕地等级。规划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为4319.6公顷,其自然质量等别可提高0-1等,利用等别可提高2-3等,经济等别可提高1-2等。——加大基本农田集中区建设,到2015年和2020年分别形成3片和6片万亩以上的连片基本农田集中区。——加快工矿废弃地的复垦,到2015年,土地复垦目标为81.4公顷;到2020年,土地复垦目标为263.5公顷。——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规划期内,到2015年,土地开发目标为350.7公顷;到2020年,土地开发目标为584.5公顷。——积极推进全域城镇化,实施迁村并点,整理农村废弃地和闲置宅基地。到2015年,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模为1200公顷,2020年,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模为2100公顷。土地整治规划控制指标一、城镇核心辐射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区本区包括回辉、东北街、山脚、西南街、晁家、寺脚等6个村(居)委会,涉及农户6018户,人口22481人。区域土地总面积5725.9公顷;耕地总面积1702.7公顷,其中水田750.5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210.2公顷。该区要积极开展城镇用地,特别是城中村和低效工业用地整治,大力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化区域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增加土地有效供给,支撑空港新城建设,带动县域城乡统筹发展。二、空港新城中部过渡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区本区包括倚伴、木作、白鹤、杨桥、太平龙、月家、矣铎、上禾等8个村委会,涉及农户约9000户,人口约35000人。区域土地总面积6335公顷,耕地总面积3088.3公顷,其中水田2038.5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525.4公顷。按照布设局部区域生态廊道的要求,发挥该区在城镇连绵区生态屏障的重要作用。加大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切实提高耕地质量,提高水田比重,发挥农田的生态防护功能。三、西部半山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区本区包括布能、大村子、大坡、黑营盘、西山、东村等6个村委会,涉及农户约3500户,人口约13000人。区域土地总面积11097.9公顷;林地面积达到6634.9公顷;耕地总面积2477.4公顷,其中水田514.4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247.8公顷。该区以旱地为主,林地资源较为丰富,按照保护性开发的原则,大力发展红豆杉种植。加大山区移民搬迁和水源地移民搬迁支持力度;建设县域西部生态屏障。四、杨林工业园拓展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区本区包括杨林镇除老余屯、核桃、落水洞以外的其他12个村委会,涉及农户12055户,人口45787人。区域土地总面积9621.3公顷;耕地总面积5050.9公顷,其中水田1971.4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728.8公顷。该区是全县乃至全省重要的工业集聚区,要积极开展低效工业用地整治,按照推进全域城镇化试点要求,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化区域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增加土地有效供给,支撑省级工业园区建设,带动县域经济实现重大跨越。五、农业示范园带动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区本区以小街农业示范园区为核心,涵盖嵩阳北部、小街镇全部,除农业园区规划范围包含的龙院、新春邑、龙街、墩白、本纳克、保旺、东屯、哈前、积德等9个村委会外,还包括园区辐射带动小街镇其他村委会以及嵩阳镇新春邑、普渡、大庄村、大营村委会。涉及人口近9万。区域土地总面积17426公顷;耕地总面积8350.9公顷,其中水田3958.5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018.0公顷。该区要加强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强化基本农田整治,结合昆明市新增菜地建设和都市农业发展要求,大力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发挥农业园区对县域农业、农村发展带动作用,促进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有序推进农村闲散建设用地整理,在不增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前提下,满足农业示范园区配套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六、牛栏江生态保护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区本区涵盖牛栏江镇内牛栏江流域的行政村,包括除荒田、大箐、花窝以外的全部行政村,涉及人口近6万人。区域土地总面积15012.62公顷;耕地总面积6498.6公顷,其中水田2188.3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658.5公顷。该区要搞好保护性开发,积极对接小街农业示范园区,按照生态有机农业要求,不断强化基本农田整治,加大施用有机肥比重,建设高标准农田。在土地适宜性基础上,适度开发半山区荒草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七、东部半山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区本区地处嵩明东部半山区,包括杨林镇老余屯、核桃、落水洞,牛栏江镇荒田、花窝、大箐,涉及人口约1万人。区域土地总面积12351.1公顷;林地面积达到7239.4公顷;耕地总面积2681.62公顷,其中水田135.9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91.7公顷。该区林地资源丰富,可充分利用山区优势,在缓坡地种植油橄榄。要大力推广生态型土地整治模式,鼓励山区移民搬迁和水源地移民搬迁;强化生态核心区建设,合理布设生态廊道,积极建设生态缓冲区,保护和恢复自然山水格局,促进生态系统自然修复、增强生态功能,带动区域生态屏障建设。第四章 大力推进农田整治第一节 挖掘新增耕地潜力根据对历年土地整理项目新增耕地来源的调查及项目完成后沟渠、道路、林网及农业设施用地等地类比重的测算,嵩明县农田整理主要通过降低田埂系数、整理沟渠、农村道路及养殖用地等农用地中的非耕地来增加耕地面积,新增耕地率一般在4-6%之间。嵩明县未来农田整理项目主要分布在小街镇、原杨桥乡等坝子周边的半山区,由于荒地开发潜力有限,开发难度大,新增耕地潜力主要来自田埂、沟渠及农村道路等非耕地的整理,综合各镇农田整理典型项目区的调查和新增耕地潜力的测算,规划期间,嵩明县农田整理目标确定为6705.3公顷,新增耕地面积329.8公顷。其中,年完成整理3500.0公顷,新增耕地171.5公顷;年完成整理3205.3公顷,新增耕地158.3公顷。第二节 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适应发展现代化生态农业的需要,嵩明县将因地制宜,多种措施确保优质高标准农田的建设。进一步巩固提高粮、烟、鱼、菜、花五大特色产业,积极承接滇池流域蔬菜、花卉、粮食产业的转移。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建设满足机械化耕作要求的高标准田块,完善田间路、生产路布局,增加有效耕地面积;配套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加强田间灌溉和排水工程建设,增强农田防洪排涝能力,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通过农业生物科技措施改良土壤,提高耕地质量等级,提升土地利用率和耕地产出效能;结合农业结构调整,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改善管理条件及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规划期内,嵩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为4319.6公顷(6.5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14.1%。规划年完成2000公顷(3万亩),年完成2319.6公顷(3.5万亩)。现有耕地在完成整理建设之后,其自然质量等别可提高0-1等,利用等别可提高2-3等,经济等别可提高1-2等。如果按每亩增加粮食产量100-150千克计算,完成6.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可增产粮食吨,可为建设特色农业基地,保障区域粮食安全做出贡献。第三节 集中连片保护基本农田嵩明县基本农田保护可结合小街镇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将园区高质量高品位的生产基地纳入基本农田重点保护对象。同时尽量避让杨林工业园区、职教基地、高铁、轻轨等未来重点发展的区域和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区。本着“保发展,保红线”的基本原则,切实做到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统一。规划期间,嵩明县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16234.9公顷,在辖区各镇均有分布。科学合理划定基本农田集中保护区,将零星分散的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布局,加大土地整治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形成优质粮食生产基地,提高聚集效益。规划在基本农田较多、质量较高的小街镇、牛栏江镇及原杨桥乡,划定万亩以上的基本农田集中保护区,到2015年形成3个,到2020年形成6个,同时在嵩阳镇北部划定75.4公顷基本农田整备区。区域内基本农田实施重点保护,城镇建设规划布局应尽量避开该区。对于分布在原杨桥乡、嵩阳镇西部等山地、丘陵地区的基本农田,要结合特色种植业,用好农田建设资金,稳定耕地产能。第四节 推进坝区水土综合治理——围绕区域水资源,对项目区现有小型水利工程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加强区内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以缓减区域内工程性缺水和水资源浪费等造成的一系列矛盾;同时,积极争取和落实各级水利建设资金,为本区农业生产生活提供一部分永久性的水利工程基础设施,进而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提升和带动本区农业经济发展。——采取切实的长效管理措施,建设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搞好水土流失治理,加强水源保护,进一步完善农田林网,美化农田环境,形成环境宜人、风景优美的田园风光。提高地质灾害防护能力和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问题的治理能力,打造高原平坝区农田整治的特色。——宣传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分阶段、分区域、分行业控制污染物排放,集中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工业污染源治理步伐,发展特色农业和名优产业,减少化肥、农药的排放量,实施水土保持、治污设施建设等工程措施。第五章 土地复垦和宜农土地开发第一节 积极开展废弃土地复垦积极开展废弃土地复垦,立足优先农业利用、鼓励多用途使用和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安排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注重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将综合利用效益差的土地逐步纳入复垦范围。对依法需要复垦的土地,应当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经济可行、合理利用,依据适宜性评价合理确定复垦土地的用途,并采用先进复垦技术,能复垦为耕地的,应当优先复垦为耕地。规划期内,到2015年,土地复垦目标为81.4公顷;到2020年,土地复垦目标为263.5公顷。土地复垦对象多为废弃的采矿用地、交通用地等,还包括重大项目临时损毁地。预计可新增耕地237.2公顷,新增林地26.3公顷。所确定目标能够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复垦义务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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