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有证煤矿气象局属于什么单位哪个单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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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朔州市煤炭工业局2014年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 11:10:00来源:朔州煤炭工业网
&  (朔煤发〔号)
  各县区煤炭工业局、市局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号)、《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印发&2014年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晋煤执发[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实际,市煤炭工业局编制了《朔州市煤炭工业局2014年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县区煤炭工业局要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和市煤炭工业局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编制本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执行,同时报上级煤炭主管部门备案。
  市局直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本部门业务保安职责,对本执法计划中规定的执法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同时要相互配合,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抓细,抓出成效,促进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附:《朔州市煤炭工业局2014年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朔州市煤炭工业局
  朔州市煤炭工业局2014年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认真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合理规范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号)、《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印发&2014年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晋煤执发[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朔州市煤炭工业局2014年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各项要求,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坚持&三个决不能过高估计&、&三个敬畏&理念,以&基础强化年&活动为主线,以六大标准规范行业管理为抓手,以隐患排查治理、&治瓦斯&&
摸清水&为重点,不断改革创新,强化安全监管,明确执法责任,严格执法检查,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通过认真履行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强化年&活动,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实现&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的目标,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各县区煤炭工业局要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力度,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及部门负责人挂牌责任制,完善&五人小组&和驻矿安全员制度,充分发挥其前沿阵地排头兵作用。各县区煤炭局对辖区内煤矿巡查要达到每月覆盖1次,市煤炭工业局安排的执法检查,对全市属地监管的煤矿要达到每年覆盖1次。各类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重大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督办率达到100%;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保障执法工作计划的全面落实,市煤炭工业局成立&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领导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研究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组 长:任 宪 市煤炭工业局局长
  副组长:高 勇 市煤炭工业局调研员
  王万富 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赵勋章 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李恒宦 市煤炭工业局纪检组长
  高 儒 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夏海军 市煤炭工业局总工程师
  霍立金 市煤炭纠察队队长
  许慧文 市矿山救护大队队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煤炭局安全执法科,负责统筹协调、具体安排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日常检查、重点检查和交叉检查。各科室及下属单位执法检查工作,要明确检查的范围、时间和主要事项,编制现场执法检查方案,报领导组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检查结束后将有关情况(包括检查矿井名单)送安全执法科一份存档,确保市局执法工作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保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四、执法依据、范围和对象
  (一)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例》、《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项规定》、《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执法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山西省有关安全生产执法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
  (二)执法范围和重点
  按照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煤炭工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在各自业务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安全监管执法职责。
  市煤炭局依法履行全市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指导协调各县区煤炭局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原则对所辖煤矿依法实施监管。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全面扎实推进网格化监管,严格执行煤矿挂牌监管责任制,推行落实&六个标准&和&人人都是通风员&理念,严格复工复产验收审批,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今年重点加强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建设严重县区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超层开采、违规布置工作面以及证照过期、超能力组织生产的行为。加强对露天开采矿井、&不放心矿井&及现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矿井的执法检查。各县区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对所辖属地监管煤矿承担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并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五、执法事项、内容及责任分解
  (一)综合监督考核
  市煤炭工业局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县区煤炭局的安全监管工作,监督考核目标责任制,组织对各县区煤炭局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定。
  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局各科室、县区煤炭局配合。
  (二)执法检查
  1、根据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目标,组织安排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和专项执法检查。
  2、根据省安委办、省煤炭工业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安排部署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排部署特殊时期和敏感时段的煤矿安全生产市级督查专项行动。
  3、每季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督查。
  4、不定时组织开展突查、夜查行动。
  责任部门:局各科室、纠察队、监察队。
  (三)执法统计分析
  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执法情况统计、分析,研究和解决煤矿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1、每月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2、每季度对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分析,针对煤矿安全生产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不断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工作。
  责任部门:安全生产执法科
  (四)举报案件处理
  对接到的各类煤矿安全生产举报案件,按照相关程序,做好举报案件现场核查或批转市局直属单位,对举报的问题属于应由其它部门进行处理的,按照有关程序及时移送其它有关部门,对重大案件和领导批示案件专题汇报。
  责任部门:安全生产执法科、纠察队
  (五)业务保安
  1、负责新办煤矿、改扩建煤矿地质报告的初审和上报;负责全市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开工报告、联合试运转等初审上报工作,年内至少开展1次监督检查。
  责任部门:规划发展科,局各科室、纠察队、监察队配合。
  2、负责生产矿井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及能力、信息公示相关工作;负责全市生产矿井生产能力核定工作;指导全市生产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交换工作;指导全市煤矿企业附属洗(选)煤厂立项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市煤矿&六长&备案工作。
  责任部门:行业管理科,局各科室配合。
  3、负责安全综合业务;负责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解、考核;负责落实局安全例会制度等;负责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工作;负责煤矿双回路供电、煤矿机电、运输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机电机械设备管理制度,负责组织一次全市属地监管煤矿矿长实践经验和能力素质考核工作;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工作,监督检查科技工作的规划、计划制定及项目落实情况。
  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局各科室配合。
  4、负责煤矿&一通三防&监督管理;
负责全市放顶煤开采工作面设计审批和验收;强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工作体系;负责瓦斯抽放工程设计的审批和竣工初验。负责瓦斯涌出量预测报告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对煤矿年度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审查报批工作;每年组织开展1次矿井&一通三防&专项检查。
  责任部门:环保科,局各科室配合。
  5、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牵头负责组织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联合执法等;负责督促全市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牵头组织矿井复工复产;适时组织对各县区各煤矿企业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销号情况进行抽查;督促煤矿企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管理和监控。
  责任部门:安全执法科。
  6、负责全市煤炭行业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煤矿雨季防洪检查督促工作;负责协调全市煤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现代化矿井推进、验收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参与煤矿重特大事故处理,落实事故约谈制度等;指导各县区对所辖煤矿井下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年内至少开展一次煤矿火工品抽查检查。
  责任部门:应急救援科,市救护大队配合。
  7、负责对全市煤炭行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负责煤矿矿长资格、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及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等的考核发证及上岗准入管理;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培训开展情况及各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责任部门:职业教育培训与劳动用工管理科,局各科室配合。
  8、负责全市煤矿劳动用工管理、班组建设监管工作。重点负责生产矿井的劳动用工、班组建设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全市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推进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以煤矿用工管理、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推进情况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检查。
  责任部门:劳动用工管理中心
  9、负责全市煤矿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重点负责生产矿井的职业病防治以及建设矿井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今年组织开展一次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执法大检查。
  责任部门:职业病防治中心
  10、负责对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并移交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煤炭行政处罚;负责对群众举报的受理、核查、奖罚工作;负责对煤炭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并对煤炭企业的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依法查处;负责市域范围内发电企业煤炭销售票的查验和回收工作,配合市局相关业务科室进行各种执法检查。
  责任部门:市煤炭纠察队,纪检监察室配合。
  11、负责接收各县区煤炭局煤矿事故的报告,做好调度统计分析,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领导报告事故类型以及抢险救援情况;负责传发市局有关安全方面紧急文件;负责生产建设矿井生产建设情况的信息调度;负责安全监控系统、产量监控系统和通讯联络系统建设和管理等。2014年组织开展一次煤矿信息监控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检查活动,负责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和监管执法与决策支持系统建设等。
  责任部门:信息调度中心
  12、负责全市煤炭销售票的领取发放、查验、回收和稽查管理等工作。
  责任部门:票证管理中心
  13、负责全市煤矿企业附属洗(选)煤厂、储售煤厂的生产经营和安全监管。每半年应至少对监管对象进行一次全面督查。
  责任部门:洗储煤场监管中心
  14、负责全市辖区内煤矿水文地质调查和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的指导。每年定期不定期对全市监管矿井进行防治水专项检查
  责任部门:朔州市煤炭资源地质勘察所。
  (六)执法检查方式及程序
  1、执法检查督查要按照&铁规定、刚执行、真落实、见实效&总要求,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原则,采取联合检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突击检查等方式,进一步深入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2、执法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应按照《关于印发&朔州市煤炭工业局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样式及案件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朔煤发[号)
文件要求,对应规范使用《朔州市煤炭行政执法文书》。
  3、市局有关科室按照各自业务保安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统筹安排2014年煤矿执法检查工作,煤矿现场执法检查工作可以由相关科室明确检查的范围、时间和主要事项,按照计划组织实施,或者在市煤炭工业局统一安排部署的市级督查中同步完成。市局监察大队按要求编制日常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报市煤炭工业局审批后组织实施。市煤炭安全纠察队要依据委托执法权限和本单位职能,编制纠察执法工作计划,报市煤炭工业局审批后组织实施。
  4、执法检查要始终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有效监督、整改落实做为重要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除了按规定下达执法文书外,要加强跟踪监督,注重隐患整治实效。特别是对于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除了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停工停产整顿,并实施相应经济处罚外,要挂牌督办,明确挂牌督办部门和责任人,督促煤矿企业严格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五落实&到位,并对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直到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号、恢复生产建设。
  六、强化执法措施,严格责任落实,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全面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煤炭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不断改进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源头执法,狠抓隐患治理,推进长效监管,提升执法水平,创新工作理念,从集中整治向长效监管转变。要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依靠完善的制度、规范的执法工作,有效防范煤矿事故。
  (二)强化责任落实,科学编制执法计划。各县区煤炭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统筹安排,严格落实执法检查计划,避免出现盲目性、无目的性和无计划性。以落实为重点,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和有奖惩。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及时编制本部门执法工作计划,计划编制完成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上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执法检查计划的编制要做到&六个明确&即:检查对象明确、检查时间明确、检查事项明确、检查方式明确、检查人员分工明确、检查措施和责任明确,确保执法计划的实施和执法任务的全面完成。对执法计划在组织实施中,确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的,要及时上报同级政府审批,并将新计划及调理变更事由自作出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报上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
  (三)加强教育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各县区煤炭工业局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做到适用法律条款和技术标准准确,执法程序合法,文书填写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得当;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规范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流程合规,力争达到无错案、无复议、无诉讼败诉;实施行政处罚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山西省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备案制度》;要认真做好执法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促进执法工作计划的全面实施。
  (四)突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各县区煤炭局要要立足于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要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为重点,抓住关键,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依法严厉打击煤矿无证无照生产、不具备安全条件擅自生产以及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违规违章现象。同时,加强跟踪监督检查,确保执法效果,严防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抬头回潮。确保严厉打击一切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严肃介处一批生产建设秩序混乱矿井,严肃整顿一批安全基础薄弱矿井。
  (五)创新执法方式,做到&五个坚持&。各县区煤炭工业局及下属各单位要注重端正执法态度、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力求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二是坚持执法与督查指导相结合;三是坚持执法与发挥相关部门作用相结合;四是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五是坚持事前执法与事后处罚相结合。
  (六)要强化上下联动,紧密配合。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十项制度,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行政执法的合力。市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协调统一、互相配合,共同完成市局全年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确保日常监管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各县区煤炭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工作,上级部门在开展工作时也要统筹兼顾,充分调动下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热情,要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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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家岭煤矿,因此次透水事故而远近皆知。在救援现场,5000余名搜救大军正在做最后的拼搏。截至4月9日10∶30召开的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新闻发布会,已有115人获救,25人遇难,另有13名矿工至今生死不明。  王家岭煤矿出身显贵,身后有山西焦煤和大型央企中煤集团做靠山,又是国家和山西省&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其安全生产应该不会有错漏,矿难发生的背后又有着什么样的逻辑?  1.资本逐利引发安全冒险  事发之后,国家安监总局第一时间对外通报称,王家岭煤矿施工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章行为,掘进工作面探放水措施不落实;劳动组织管理混乱,为了赶工期赶进度,当班安排14个掘进队同时作业,作业人员过度集中;工作面出现透水征兆后,没有按照规定及时撤人和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今年3月份以来多次发现巷道积水,但一直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中煤集团总经理王安在事故发生后,几乎天天吃住在现场。作为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主要责任方的领导,王安在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向媒体坦承,发生事故深层次的原因是大型企业盲目扩张,层层承包安全落实不到位。  正是在扩张的过程中,才使&抢工期、赶进度&行为出现。按照施工计划,王家岭煤矿将在2010年10月投产,提前5个月产煤。&尽管如此,由于种种因素限制,工期已经延后,原计划去年年底投产。&华晋焦煤方面负责人向记者说。  为了能够按期投产,施工方中煤一建不断加快进度。中煤一建63处碟子沟项目部进入3月以来日进尺连续攀升,最高111.6米,22日经甲方验收月成巷进尺1998.6米,再创该项目部月成巷进尺新高。&进度,进度!&这是中煤一建63处领导挂在嘴边最多的话。中煤一建甚至提出&花钱买进度&。在事发之前,中煤一建63处27队巷道建设就出现了种种问题。  记者在中煤一建63处公告栏看到,1月24日,中煤一建项目部对27队通报批评。通报称,由于现场质量管理差、质量意识差,在1月23日的验收中暴露出多种问题。一是,锚杆质量差,不成行、不成排,托盘不紧固,失效锚杠未处理,帮锚杆支护滞后;二是,锚索不按照设计施工,间排距大,布局乱,同样不成行、不成排,失效锚索至今不处理;三是,后路一直不安排喷浆,立交处煤壁开裂,造成支护失效,严重影响安全;四是,巷道成型差,超挖多处。  资本逐利的本能与安全第一的理念发生了冲突,抢工期、&勇争第一&的偏激理念催生煤矿管理人员的冒险行为。但是事发之前,上述问题依旧存在,并在现阶段的抢险救援中暴露出来。  &在救援过程中,抢险指挥部发现一些巷道存水量远远高于前期预测,这是因为巷道长度与图纸规划不符。说明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超挖、多挖行为。&4月9日新闻发言人、山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刘德政说。  2.透水的那两个小时里发生了什么  王家岭煤矿虽为国有大型煤矿,施工过程却存在严重的分包、承包现象。  为赶工期,中煤一建63处将工程分别承包给多个施工队伍。&老乡介绍老乡,朋友介绍朋友,很多人原本从事的只是类似的行业,并非真正的煤矿基建人员,为了抢进度,很多人没有培训就下井了。&中煤一建运输队刘刚(化名)对记者说。  刘刚来自山西河津下化乡老窑头村,在他身边就有十几个同村工友。他们都没有经过严格的培训就进入这个风险系数极高的行业。  山西晋城籍矿工范钢锁告诉记者,3月7日他经人介绍来到矿上,第二天便下井工作。他对井下的环境不熟悉,矿上发放的自救器与先前的使用方法不同,&但是没有人讲解,很多人甚至不知道如何使用&。  而按照日山西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规定,新工人安全培训教育不得低于一个月、入场安全培训教育不得低于一周,严禁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及不具备基本安全知识的人员上岗。  &根据个人了解,施工队伍一般都会雇佣民工参与煤矿建设甚至开采。由于用工量大,用工成本激增,施工单位不可能养活这一庞大的群体。项目结束后,工人们便各自返回。&中煤一建人士称。  劳动管理不规范、混乱等症状异常明显。  特别的是,作为国有企业,王家岭煤矿竟然没有探水队。王家岭矿透水事故现场援救技术组组长、山西焦煤集团总工程师游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凡是矿井、采区进行采煤作业,首先应该对地质、水文、周边小煤矿等情况全部排查清楚。&而此次事故发生时,地质报告还正在审核中,施工人员便进行了开采作业。&  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水害隐患严重的煤矿企业应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各煤矿及建设矿井在掘进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措施,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探水距离不得小于200米。  &而中煤一建63处却没有探水队,按照操作规程,必须向前测5米,施工3米,必须先探后掘。&中煤一建63处32队曹姓矿工告诉记者,许多新建矿井首采面都布置在老空区附近,以便更多的回采资源,在建设过程中揭露老空区也习以为常。  因为没有探水,王家岭煤矿错过了最后一次避免矿难的机会。  姜世杰,是承建王家岭矿项目的中煤第一建设公司63处副处长、王家岭煤矿碟子沟项目部经理,告诉现场的采访记者,从3月28日11时10分至11时50分,他曾先后两次接到井下工作面有渗水情况的报告。  姜世杰说,28日11时10分,当班的一名副经理升井后向他汇报说,井下27队的工作面800米位置右下角底板处有少量渗水;11时50分,一名技术经理升井后向他汇报说,800米位置右下角出水,没有压力,水是清的、无异味。  当时姜世杰向在场的一位西安煤科院的技术人员询问,这名技术人员说,曾经对这个位置进行了探测,探测报告说,在820米之内可以正常掘进。  3月28日13时40分,姜世杰接到调度室电话说,27队的工作面出大水了;13时45分,姜世杰开始向井下打电话要求紧急升井,但电话已经打不通了。  根据山西省官方通报,山西王家岭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发生在3月28日13时40分左右。而本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11点10分开始有零星透水,而大规模透水则在12点30分就发生了。  3月28日中午,中煤一建63处运输队矿工蔡建(化名)正在煤矿财务处办理工作调转业务,希望能够从他所在的运输队调到红旗队。正当蔡建在财务处办理调动手续时,站在一旁的他清楚地听到煤矿调度室给财务处打来的电话:&煤矿透水了!煤矿透水了!&  蔡建一惊,稳住情绪后他立马离开财务科,一路小跑来到井口招呼井下的兄弟。&这时,已经有大量矿工从井下跑出来,场面非常混乱。跑出来的矿工声嘶力竭呼喊,有的直接瘫坐在地上,守着井口嚎啕大哭。&他说。  在接下来的十几分钟里,亲戚朋友给他打来多个电话。&最后手机没有电了,我清楚地记得事发时间是12∶30左右。&蔡建再次肯定地告诉记者。  事故发生后,工人们发现煤矿机关领导却都不见了。跑出井面的矿工一度情绪失控。矿工们砸毁了煤矿领导办公室的门、电脑、办公桌椅。&最后在一间锁着的办公室发现了煤矿生产部经理曹奎兴,矿工们气愤之下把曹奎兴打了一顿。&  &到了28日下午四点半才看到救援车辆来到矿上。此时,在井口积聚了四十多个死里逃生的矿工,他们知道井下的人凶多吉少。&蔡建说。  对于蔡建的说法,中煤第一建设公司副总经理张建立称:&事故发生以后,中煤一建63处立即向中煤集团汇报,没有一丝耽搁。&  3.全链条问责:建设、施工、监理谁不设防  4月8日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在王家岭抢险救援指挥部视频会议上,明确提出将适时展开事故调查、依法展开调查。  新闻发言人、山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刘德政证实,王家岭抢险救援指挥部已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事故调查的要求,做好事故调查准备。这是官方首次对外公开将开始事故调查。  毋庸置疑,在此次透水事故调查中,将首先问责王家岭项目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  公开资料显示,王家岭煤矿项目由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中铁太原勘察设计咨询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设计,由中煤一公司、中煤三公司、中煤建安公司、山西焦煤西山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焦煤西山金信建筑有限公司、山西焦煤西山金城建筑有限公司等单位承建,北京康迪监理公司等单位进行施工监理。  其中,西安设计工程公司、中煤一建、北京康迪监理公司均为中煤能源集团子公司或二级子公司。因而不难判断,此次透水事故中煤能源集团将承担更大的责任。  除中煤能源集团之外,中国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研究院也在其中。  在王家岭透水事故发生之前,已经有漏水、淋水出现。&井下出现淋水是非常正常的事情,特别是在南方矿井里更为明显。没想到这次出了这么大的事。&华晋焦煤方面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华晋焦煤副总经理、王家岭煤矿项目建设总指挥孙守仁则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当发现巷道出现有淋水后,我们请中西安煤科院技术人员前往勘查,结合此前地质勘查报告,得出的结论是周边没有深水层,可以继续掘进。&  这样的研判是王家岭矿难发生的直接推手。  按照日国家安监局颁布的《防治水规定》,煤矿建设必须增加矿井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水文地质勘探等相应内容,要求调查古井老窑的位置及开采、充水、排水的资料及老窑停采原因等情况,察看地形,圈出采空区,并估算积水量。  显然,无论是建设方华晋焦煤、施工方中煤一建,还是监理方北京康迪公司、勘探方西安煤科院,对防治水方面的监管显然是放松了。  3月28日透水事故发生当天下午,西安煤科院即派出水文所副所长、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靳德武、电法所副所长石亚丁等10名防治水、钻探技术人员前往抢险救援现场。  水文勘查结果的准确与否至关重要&&4月8日,当本报记者试图向西安煤科院了解当天水文勘测相关信息时,却被当场拒绝。西安煤科院行政处人士说:&院方主要负责人已经全部到达事故现场。我对水文勘测不了解,拒绝对此做出任何回复。&  在一篇由中煤西安设计工程公司起草的《山西乡宁矿区王家岭矿井建设规模论证》文章中,对王家岭煤矿有这样的描述:&主采煤层为2号煤层和10号煤层。煤层赋存平缓,一般倾角3&~5&,顶板稳定,地质构造简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涌水量小,低瓦斯,开采技术条件较好,适合综合机械化开采。&  从上述材料推断,作为国家大型综合甲级设计公司,中煤西安设计工程公司对王家岭水文地质情况有了偏低的估计。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公司成立于1954年,原名煤炭工业西安设计研究院,现隶属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此外,北京康迪监理公司作为监理单位应承担煤矿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事发之后,4月2日康迪监理公司召开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公司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刘发国要求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工程管理部要制定完善安全应急预案,重点做好各项目部矿建、土建工程拉网式安全排查检查工作,对在监项目立即停工整顿,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在查阅相关资料后,记者发现,北京康迪监理公司在王家岭煤矿建设项目的监管资质,尚存疑问。  按照国家《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而北京康迪监理公司与中煤一建却同属于中煤能源公司,由此可见北京康迪监理公司并不具备王家岭煤矿碟子沟项目监理的资格。  当记者与北京康迪监理公司联系时,得到与西安煤科院相同的答复:&负责工程管理的人员已经在救援现场,我对此并不知情。&  4.谁来担当监管责任?  从地理位置上看,王家岭煤矿位于山西省临汾乡宁和运城河津境内,但煤炭资源却取自乡宁,坑口建在河津。王家岭煤矿的特殊性,一度让临汾和运城两地政府争相不下。  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自此之后,临汾和运城无需对王家岭煤矿承担监管责任。  上述《通知》明确指出,除原省属国有重点煤矿外,同煤集团、焦煤集团、阳煤集团、潞安集团、晋煤集团、山西煤运集团、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等省属七大煤炭集团和中煤集团的全资及控股整合煤矿列为省级政府监管对象,其安全监管工作由省煤炭厅负责;其他所有煤矿按所在行政区域列为当地政府监管对象,其安全监管工作由当地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在煤炭整合之后,国有大矿安全监管工作亦收归省煤炭工业厅,市、县政府有关部门不再负责。在这次&3&28&透水事故中,不难推断临汾和运城两地官员被问责的可能性或许并不大。  王家岭煤矿隶属华晋焦煤公司,华晋焦煤则由中煤能源和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共同出资,两家各占50%股份。山西省社科院副院长潘云认为:&王家岭煤矿监管单位是山西煤炭工业局、山西煤监局、国家安监局和国家煤监局。由于王家岭煤矿是中央和地方共同监管,其所在地临汾和运城政府则无监管责任。  &对于国有大煤矿,地方监管部门根本管不着,也管不了,省和国家监管部门应该对事故负责。&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国家安监局人士.  有专家称,有些执法监督部门作风不深入,工作不扎实,不能逐一排查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问题,以罚代法、以罚代管;对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措施,督促落实不力,致使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能及时解决。&建议参照国外经验,有效监管应建立在监管者人事、财务独立之上,并定期调换监管人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研究室主任钱平凡说:&国有大型煤矿整顿确实是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一项重要的措施,但是煤炭的整合规模提高并不等于安全保证能力提高。&他建议,国家安监部门首先要有独立性,其次是专业性,第三要有一定的权力,第四个是技术要很先进,通过人来监管的效率极低。  &现在国家安监部门都是&救火队&,工作很被动,必须提高监管的执行力度。&钱平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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