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缴费存50得51缺钙会引起什么病投诉吗

  关于开发区社保违规给辛某某补缴两年多假社保及对市基金监督处调查结果不认可的公开投诉举报信  央视记者柴静在《看见》一书中关于 “华南虎事件---事实就是如此”中有这样一段话“现在华南虎事件已经不是简单的一个照片的真假问题,而是关系到社会诚信、社会道德底线的问题,我们说一个不关注真相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民族,一个不追求真相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堕落的社会”........(2007年陕西省根据镇坪县农民周正龙拍摄的一张老虎照片就全世界宣布陕西省再现华南虎,但社会上出现了很多质疑的声音,于是央视新闻调查栏目组就去采访、调查,最后的实际情况是周正龙承认他是用老虎年画拍摄假虎照,因诈骗等罪,周正龙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半,缓期执行)。  日CCTV2经济半小时报导“楼市调控也需要老虎苍蝇一起打”中说到:政策的执行难,是因为有些监管机构和监管的商家已经暗中结成了对子,不难发现,一个没有有效监管的制度,只会滋生和助长寻租行为,进而加剧市场的非理性博弈。  监管不严(甚至是内外勾结)和处罚力度太轻(也是因为内外勾结)是造成今日社会造假制假大行其道的一个重要原因。  本人从日开始共写过书面材料18封寄给人力、社保相关单位,截止到目前,仍没有看到一个符合事实的调查结果。本人在万般无耐之下给写这封公开信,就是希望大家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还事实一个真相。本人邮箱.cn,电话,如要和本人联系,请最好先发邮件或短信,本人必回复。因日在链家清友园店办公室与韩**的2段谈话录像文件太大,邮件无法发出,如有需要,本人给您寄光盘。  其中还有一些更让人无法理解的事情以后再讲。  投诉举报人:愚婆移山999  日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杨宗友办公室电话:167934,办公地点:北京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100050。  开发区社保中心
尹莉 办公室电话:,办公地点: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B座2层社保中心,100176。  关于举报辛某某提供虚假资料补缴两年多假社保的信  和不认可日谈话记录的信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保基金监督处的领导、杨宗友先生:   您们好!  本人对贵处日的“谈话记录”告知内容不认可,理由如下:  一、 本人本次提供新的证据--- 日本人和链家地产公司店经理韩某某在链家清友园店办公室里的2段谈话录像资料(详见光盘),进一步说明了了日本人和韩某某通话录音的真实性,大家都是正常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任。  二、 日晚链家中介公司店经理韩某某和本人的电话通话中,很清楚的说了以下几点:1、黄某某是找朋友办的这事,找的其他单位补的,2、黄先生花了6万多补的(2次),3、他们在北京上班才2年多嘛,她是往前补的,一下子补了2年半,就等于满5年了……。(详见光盘)  辛某某补缴两年多社保个人交纳部分只有一万多元,他们为何花了6万多元,其余的5万元花到哪里了?(辛某某是黄某某的妻子)  来北京才2年多,却拿出5年的北京社保?不造假能行吗?  三、
日三方补充协议中还特意写明乙方(指乙方家庭)的购房资质暂未满5年(补充协议一般都约定一些特别重要的事宜),而实际上辛某某却在2012年10月份去办理补缴两年多社保的手续,11月份取得在京5年社保资格,这不符合一般常理。在补充协议中还写明“如乙方不可抗力原因在日之前仍无法办理贷款及过户手续,乙方将凑齐剩余房款支付于甲方……”。  四、
辛某某在北京安意思苑科技推广有限公司补缴公司两年多的社保,而在此两年多的时间里,辛某某没有银行支付工资的凭证(没有银行工资卡),这种情况在北京非常不正常,安意思苑是给所有员工全部发放工资全是现金吗?还是仅给辛某某发现金?请调查组去安意思苑公司的开户银行调查实际情况。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如果是单位职工则由代扣代缴人,即单位代为申报。如果辛某某在安意思苑真正工作过两年多时间,公司应按税法规定为其进行0纳税申报。而辛某某在安意思苑公司补缴两年多的社保,却没有纳税申报(含0申报)。这也正说明辛某某根本没在安意思苑公司真正工作过。  六、 安意思苑公司成立于日,登记机关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地址:丰台区方庄方城园一区3号楼507号,行政区划:丰台区。本人想知道,安意思苑公司是从何时办理社保登记的?它是没给所有员工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还是仅仅没给辛某某缴纳社保?它给辛某某补缴社保的理由是什么?请调查组给予回复。  七、 基金监督处9.5日说聘请了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安意思苑公司的财务、社保相关资料 进行了调查,本人不知道他们具体调查了什么?但从公开的媒体报导(网络、日北京晨报)可以知道,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曾公开表示,工资凭证、劳动合同等证明资料容易伪造,难辨真伪。  从日,补缴社保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不予认可,从2013年4月起,非京籍跨年补社保须交完税证明(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后两个制度的出台,本身就说明之前的社保补缴制度存在很大的缺陷,有失严谨,容易让一些人和单位钻漏洞。辛某某本人就是做财务工作的。  所以,现在去调查那些容易造假的财务凭证是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真正的调查要从其它方面去开展,本人已提供了充足的证据证明辛某某是用假资料补缴的假社保。  大量的事实和证据证明,辛某某根本就没在补缴公司真正工作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以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欺诈手段参保缴费的,属违规行为。请基金监督处责令开发区社保中心依法取消辛某某补缴的两年多假社保。  八、
另外,开发区社保中心也无权给工商注册地在丰台的公司(员工)办理社保手续,开发区社保中心给辛某某补缴的两年多社保无效。理由如下:  1、京劳社保发【1999】62号文 第三条规定:“新参统的缴费单位应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期限及时到工商企业执照注册地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住所(地址)所在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详见附件)  2、“北京市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流程(来自市人保局官网)”中规定 缴纳社保的单位应按规定到工商企业执照注册地所在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详见附件)  3、海淀区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受理范围:在海淀区内注册的单位…,非海淀区注册的企业请到工商注册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参保业务。(详见附件)  4、本人于日晚11点打电话12333,咨询工商注册在丰台的公司但经营地在开发区的公司可否在开发区交社保,工号8035的工作人员明确告诉本人,不可以。他说在北京注册地和经营地分开的单位很多,如果这样做,管理上会很混乱,不符合属地管的原则。 办理社保登记必须执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拿着丰台区的营业执照怎么可能去开发区办理 社保登记?(此次通话本人录了音,如需要,可提供给调查组)  5、本人给朝阳区社保中心打电话,答复也是必须在工商注册地办理社保登记。  综上所述,开发区社保中心越权给工商注册地在丰台区的公司员工辛某某补的两年多社保,此次补缴也应是无效的。  在长达2年多的时间里,辛某某没有银行支付工资的凭证(没有银行工资卡),没有个人纳税申报记录,没有缴纳基本的社会保险,这样的公司出具的资料有可信度吗?到目前为止,本人没有看到任何一个可以站得住脚、可以真正证明辛某某在安意思苑工作过的证明资料,相反却看到里面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因为一个谎言需要更多的谎言去支持。  黄某某采取欺诈的手段,在北京购得房屋,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依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该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过户交易行为无效。假的永远是假的,造假就要付出代价,如果不对造假者进行严惩,就是对造假者的放纵和保护,社会上造假之风将会越来越严重,这对遵纪守法的公民非常不公平。  央视记者柴静在《看见》一书中关于 “华南虎事件---事实就是如此”中有这样一段话“现在华南虎事件已经不是简单的一个照片的真假问题,而是关系到社会诚信、社会道德底线的问题,我们说一个不关注真相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民族,一个不追求真相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堕落的社会”........(2007年陕西省根据镇坪县农民周正龙拍摄的一张老虎照片(没有调查研究、没有其它证据)就贸然宣布陕西省再现华南虎,但社会上出现了很多质疑的声音,于是央视新闻调查栏目组就去采访、调查,最后周正龙承认他是用老虎年画拍摄假虎照,因诈骗等罪,周正龙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半,缓期执行)。  本人诚恳地希望基金监督处能出具一个客观、实事求是的调查结论,而不是“认认真真走过场、扎扎实实做样子”。  黄某某,男,身份证号:422125******2850,,身份证地址:
湖北省罗田县大崎乡****街,现在是一家日本医药公司的销售代表。电话:****。  辛某某(黄某某之妻),女,身份证号:2102251******0226,身份证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  现在工作单位:北京****公司 ,在公司做财务工作。  附件:证据目录:  1、 《补充协议》(2页);  2、 链家韩某某的名片和收条 (1页);  3、 原告与链家中介公司店经理韩某某的录音资料整理(1页);  4、 北京安意思苑科技推广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信息
(1页);  5、 京建发【2011】65号文-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页);  6、 关于限制外地人购房的政策报道(8页);  人民网“楼市新政催生补缴社保代理服务 收费1.6肆万至5万”。 2页  人民网“应对限购见招拆招 北京3.5万元就能办社保证明” 2页  新浪网“北京补缴社保买房今起行不通”
1页  人民网“北京:非京籍跨年补缴社保须提交个人完税证明” 2页  新浪网“造假补缴社保 骗取买房资格” 1页。  7、 京劳社保发【1999】62号文-北京市社会保险登记……(1页);  8、 北京保险登记工作程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2页);  9、 海淀区社保局规定(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2页);  10、 日的录音文件和日本人和韩某某在链家地产办公室的录像文件 (光盘一张)。  举报投诉人: ****
  报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人与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业务员韩某某  录音资料整理  时间:日晚  地址: 北京朝阳区
  参加人:本人 (以下简称“本人”)、韩某某
(以下简称“韩”)  ……  本人:黄某某他媳妇是后补办的社保吗?  韩(1分08秒):对,......黄某某他是找的他一个朋友办的这事。...... (2分04秒)黄先生花了6万多补的。  本人:我记的是黄某某他媳妇补的社保。  韩(3分10秒):对,她补社保花了6万多。  本人:她的社保不是她现在的单位补的,我记的。  韩(3分18秒):她是这样,黄某某他们在北京上班才2年多嘛,她是往前补的,一下子补了2年半,就等于满5年了。  本人:啊,找的别的单位补的呗。  韩:对对对,找的其他单位补的。......但是现在找人补不行了,因为社保中心那快实际上什么时候补的,什么时候交的,他查的一清二楚。  本人:你说我的房子过户完了,补的那个假的没啥事吧?  韩:没事,就算有事也找不到您这来。  本人:我当时不知道,后来我才知道,从2012年开始就不让补这个社保了。  韩:这种事情就特别多,不是咱一个,像这种没有资格的特别多,都这么补的。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杨宗友办公室电话:。  开发区社保中心
尹莉 办公室电话:,   关于开发区社保违规给辛某某补缴两年多假社保及对市基金监督处调查结果不认可的投诉举报信  事件经过:  一、2012年8月份,本人打算卖掉 北京朝阳区北苑家园清友园房屋一套,并找到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下称链家公司)代理销售,其向本人推荐黄某某购买上述房屋,本人、黄某某、链家中介公司三方于9月8日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黄某某称其家庭目前暂不具备购房资格(黄某某及其妻子辛某某都是外地户口),双方为此还签订了《补充协议》,其中第2条约定:因乙方购房资质暂未满5年,……如乙方不可抗力原因在日之前仍无法办理贷款及过户手续,乙方将凑齐剩余房款支付于甲方……。  2012年12月初,链家中介公司清友园店经理韩某某、黄某某突然通知本人去朝阳区房产交易大厅办理过户事宜(他们说黄某某的妻子辛某某已经补交了社保,满足了购房资格),因为本人当时不清楚补缴社保的具体规定,认为购房资格审核有社保部门和住建委双重把关,既然人家说满足了购房资格,本人就应该配合买房进行过户,日本人带好手续配合办理时,当时的房管局工作人员杨洋对黄某某提交的过户手续就提出异议,不予办理,说要重新办理一切手续,当天11点多,我们还去朝阳区房产交易大厅旁边的办理解除合同的办公区进行了咨询;当天晚上,链家公司及黄某某通知本人说第二天12月12日可以去办理过户了,本人为此又赶到交易大厅,这次房产交易工作人员(女士)(取号和过户都是事先联系好的窗口)给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过后不久,本人一个在法律部门工作的朋友告诉我黄某某这种情况属于骗购行为,是国家禁止的交易,过户是无效的。后本人上网看到,北京住建委、北京社保中心曾多次公开表示,外地户籍购房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即外地人购买北京房屋必须提交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否则不能购房。员工可以补缴社保,但必须以员工和补缴单位之间存在真实劳动关系为前提。不能通过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欺诈手段补缴社保的方式非法获取购房资格(见附件)。为此,本人于日晚就致电链家公司韩某某询问黄某某如何办理下的购房资格,韩某某告知本人黄某某是以其妻子辛某某的名义补缴大约2年半的假社保手续从而“获得”了购房资格,黄某某和他妻子辛某某来北京工作才2年多时间,她是往前补的,一下子就满5年了,被告黄某某为此花费了6万多元,他们是找朋友、找其它单位补的,象这种没有资格的特别多,都是这么补的……(见录音整理文件及录音文件)。  当本人得知黄某某和辛某某用假资格补缴两年多假社保骗购房产后,本人不想把房子卖给骗购房产的人(在过完户当天,黄某某说他在北京买小汽车时,正赶上汽车限购政策,他是多花了一些钱搞定的,他说多花钱就能搞定一切),决定要投诉举报他这种骗购行为。  二、本人于日开始向 北京市社保中心写投诉写反映些事(因为当时不知道辛某某在哪个社保中心补的社保,也不知道在哪家单位补的社保),后又陆续向开发区社保中心、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开发区社保基金监督处等部门反映,逐步获知以下信息:  (1)辛某某补缴两年多社保个人交纳部分只有一万多元,可他们为何花了6万多元,其余的5万元花到哪里了?  (2)辛某某在北京安意思苑科技推广有限公司补缴公司两年多的社保,而在此两年多的时间里,辛某某没有银行支付工资的凭证(没有银行工资卡)。  (3)按照税法规定是:在北京,个人每月工资未达到个税起征点,企业也需要对个人进行0申报。而辛某某在安意思苑公司补缴两年多的社保,却没有纳税申报(含0申报)。这也正说明辛某某根本没在安意思苑公司真正工作过。  (4)北京安意思苑公司成立于日,登记机关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地址:丰台区方庄方城园一区3号楼507号,行政区划:丰台区。而补缴两年多社保却是在亦庄开发区社保中心补的,属于违规补缴,补缴应是无效的。  三、日,本人收到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关于群众投诉信件的回复”内容为:您的来信收到,我们就您反映的问题随即开展调查工作。经查,北京安意思苑科技推广有限公司为其职工辛某某补缴社会保险的手续符合社会保险相关规定。  本人后来给市社保基金监督处杨宗友和开发区基金监督处高红燕(曾到过她的办公室谈话)打电话,询问他们是否找过辛某某调查,他们说去过安意思苑公司调查,但他们没有权利调查当事人。  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规定:  四、对符合受理范围的举报,基金监督处应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工作,30日内办结;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可适当延长结案时间,但最长不超过60日。对涉及重大问题和紧急事项的举报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在职责范围内采取必要措施。  五、基金监督处按《举报管理办法》规定受理举报案件,根据需要确定对社保基金经办机构或基金使用单位实施检查,并在实施检查3日前通知被检查单位,在实施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进行,并享有下列权利:  (一)查阅被检查单位与社会保险基金有关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有关的资料;  (二)就检查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资料;  …… 而基金监督处竞说 他们没权力调查个人,这样的调查结果能让人信服吗?  本人对5月24日的回复不认可,又写了材料交给相关部门和领导。  在本人电话询问调查结果无数次后,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杨宗友和王韵两位同志和本人进行了一次谈话,大意是:经过调查,未发现补缴手续存在不合规地方,现特对您进行告知。本人在谈话记录上写了本人不认可告知的理由。未给本人书面谈话记录。  本人于日又将“不认可9月5日告知内容的书面回复信”寄交给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办公室(请办公室转交孙彦副局长和杨宗友同志),回复信的内容详见附件。  大量的事实和证据证明,辛某某根本就没在补缴公司工作过,她是通过提供虚假资料补缴了2年多的社保从而骗取了购房资格,是典型的欺诈行为,假的永远是假的,造假就要付出代价,如果不对造假者进行严惩,就是对造假者的放纵和保护,社会上造假之风将会越来越严重,这对遵纪守法的公民非常不公平。  事件的经过就是如此。调查出一点真相、纠正一些错误就这么难吗?本人对自己的所有言论负法律责任。本人有大量的书面资料和光盘可以提供。  本人邮箱.cn,电话,如要和本人联系,请最好先发邮件或短信,本人必回复。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杨宗友办公室电话:。  开发区社保中心
尹莉 办公室电话:。
楼主发言:3次 发图:0张
  @愚婆移山999   本人日给 社保基金监督处杨宗友打电话,询问调查情况,我问他为什么投诉 “开发区社保违反属地管理原则给辛某某 补缴两年多假社保?”没有结果? 我说,1、海淀区社保官网上写着很清楚 ,非海淀区注册的单位到注册地上社保。  2、本人于日晚11点打电话12333,咨询工商注册在丰台的公司但经营地在开发区的公司可否在开发区交社保,工号8035的工作人员明确告诉本人,不可以。他说在北京注册地和经营地分开的单位很多,如果这样做,管理上会很混乱,不符合属地管的原则。 办理社保登记必须执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拿着丰台区的营业执照怎么可能去开发区办理 社保登记?(此次通话本人录了音,如需要,可提供给调查组)  3、本人给朝阳区社保中心打电话,答复也是必须在工商注册地办理社保登记。  这些内容我都写过书面材料, 社保基金监督处杨宗友竞对我说:“那你把他们的书面证明材料交上来......” 我顿时无语。这种情况下,我还能指望着他们能出具一个客观、实事求是的调查结果吗?这就是 我们国家公务员的工作作风吗?求有关部门管管他们吧!
  我已经把从海淀区社保中心官网上打印的两张 “海淀区社保的相关规定”6月份就寄给 基金监督处了,我不知道 杨宗友让我开什么证明????????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同时转发到微博垄断行业越多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就越大_觅尔_天涯博客
尽力说出自己想说的话,与朋友们交流,会让自己更加快乐。
今日访问:
总访问量:
开博时间:
博客排名:第508位
(3190)(342)(259)(88)(237)(61)(34)(205)(15)(73)(48)(91)(241)(106)(426)(425)(156)(89)(98)(98)(94)
(15)(29)(31)(29)(30)(32)(22)(28)(27)(30)(22)(31)(31)(29)(29)(28)(22)(26)(24)(23)(24)(21)(28)(27)(23)(27)(30)(22)(13)(29)(27)(24)(27)(29)(28)(23)(29)(29)(26)(26)(26)(27)(25)(26)(29)(29)(29)(31)(24)(30)(30)(27)(28)(24)(29)(31)(28)(28)(21)(25)(23)(24)(25)(24)(24)(28)(23)(23)(28)(20)(21)(23)(26)(29)(32)(31)(15)(30)(30)(32)(31)(31)(32)(32)(30)(36)(37)(41)(57)(86)(79)(83)(89)(77)(30)(37)(22)(23)(18)(12)(14)(18)(15)(28)(3)
  垄断行业越多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就越大  来源:红网 作者:李辉       据《长江日报》9月12日报道,湖北黄冈挨着长江,是个不缺水的好地方。但是在黄州区堵城镇,却有近3万老百姓每天为水发愁。居民家家备纯净水,家家安抽水泵,以应对经常不期而至的“停水期”。究其原因,是供水企业大禹公司供不上水,而地方政府计划从外引水,却屡屡遭到大禹公司阻挠。    自己供不上水,还不允许人家从外引水,垄断企业的狂傲与蛮横,再一次叫人认识了什么叫垄断的合法绑架。一直以来,垄断之下的商品和服务都会贵一些,还会不断涨价,但有关方面老是强调的“价格波动在居民的可承受范围之内”,人们无奈之下也就忍了。但是,“守着长江没水喝”的供水事件却告诉我们,与不断抬高的生活成本相比,垄断导致的巨大社会成本更是令人心惊的。    垄断之恶,在于搞乱人们的生活秩序,而始作俑者自身不会有丝毫不安——在黄州区堵城镇,从2006年起,大禹公司供水开始不正常,之后的停水“短则一两个小时,长则一两天”,最终导致“家家备纯净水,家家安抽水泵”,人们为用水耗费了多少时间和精力,要承担多少压力,会生出多少怨气!    垄断之戾,在于阻扰官方的合理举措,而始作俑者兀自强词夺理——2007年起,堵城镇政府计划从黄州接供水主管到镇区,可是大禹公司不但阻挠堵城接黄州的水,还将关闭该镇的取水点,关闭供水阀门,并要求赔偿900万元的损失,理由就是这里属于我供水的地盘,别人不能插足。    垄断之悲,在于不给人家看到问题解决的希望,而始作俑者依旧逍遥自在——堵城镇缺水怎么办?市民要求供水无下文,政府另接水源遭阻扰,而掌控着出路的大禹公司自2006年至今,一直未推出实质性解决措施。正是垄断,让合理的诉求在法律面前变得不合理,让影响市民生活的祸首变成谁也动不得的“太上皇”。    垄断的最大危害,是它生产的商品或者采取某种行动,让社会负担了巨大的成本。尤需重视的是,垄断还会扭曲正常的社会关系乃至人们的心灵。譬如,垄断如此强势,垄断行业怎么可能不凌驾于其他行业之上?谁又不以加入垄断行业为荣?久而久之,正常的社会秩序被破坏,正常的社会发展被拖累,正常的人才流通被防碍,正常的讲理观念被颠覆……垄断,正一笔一笔地在社会成本方面欠下巨账。    上帝欲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某些行业挟垄断之淫威,无所不用其极,我们可不可能指望垄断行业良心发现自行了断,始终还是得依靠制度的力量去解决问题。比如,发达国家在城市供水上,几乎都已实现“绝对市场化”,数十年来也没见供水方面出过什么大的乱子,人家并不比我们傻,而是早早就看透了垄断——垄断必然带来低效率,而垄断的行业越多,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就越大;因此,只要能放开的行业,当断则断,一律放开。    分类: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线路发生短路会引起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