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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示范文本5月1日施行
发布时间: 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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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邮政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3月1日联合发出通知,公布了《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示范文本,供企业签约使用或参考,以此规范快递企业的加盟行为。  据了解,该合同示范文本依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商标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及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制定,自日起施行。  合同示范文本从特许人(加盟授权方)具备的条件、被特许人(加盟方)具备的条件、特许经营权的授予、特许人的义务、被特许人的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以及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等多方面,进一步规范快递企业加盟行为,指导快递企业提高管理效率,节约交易成本,规避经营风险,平衡加盟双方义务关系,促进快递市场健康发展。  一、办理事项名称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  二、办理事项内容  三、办理依据  (二)《中华人民国邮》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申请以上事项变更应当符合《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  六、办理所需提交材料  (一)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2.公司盖章且代表人签名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附件1-2);  3.原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及分支机构名录(复印件)。  (二)办理以下登记事项变更的,除上述材料以外,应当提交相应的补充材料。  (1)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2)公司盖章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2.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注册地址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2)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3.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代表人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1)新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履历表;  (2)公司盖章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4.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注册资本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1)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2)公司盖章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5.办理设立分支机构(含分公司/营业部、子公司、处理中心)的,应当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1)公司盖章且代表人签名的设立分支机构申请表(附件2-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新设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6)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6.办理撤销分支机构(含分公司/营业部、子公司、处理中心)的,应当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2)公司盖章且代表人签名的做好快件善后处理工作的承诺书;  (3)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1)发证机关出具的新设或撤销分支机构(含分公司/营业部、子公司、处理中心)核准证明;  (2)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1)公司盖章、代表人签名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股权关系变更申请表(附件3-1)(新股权结构涉及法人股东的,还应继续提供该法人股东相应股权结构图,一直追溯到自然人或国有资本);  (2)公司盖章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以及股权转让协议;  (3)变更后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9.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类型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2)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代表人、注册资本变更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材料审查核实,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换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核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由。  同时办理多个事项变更的,以其中最长办理时限为准。  (四)企业提交申请材料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场地使用证明(含自有房屋产权证明及租赁协议)、公司验资报告等,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工作人员核对后原件现场退还。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办理流程  (一)申请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流程图  为进一步加业统计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2011年立法计划》要求,国家邮政局起草了《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为日。意见反馈渠道:  1.电子邮箱:.cn  2.传真:  附:《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6月28日,国家邮政局党组、局长胜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原则审议通过《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将于近期发布。  胜局长表示,《规划》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思清晰、发展目标可行、重点任务突出,是一部有基础、有力度、有成效的科学规划。它很好地体现了邮政体制的,体现了交通运输和邮政业统筹发展战略意图,体现出世界邮政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它符合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也符合邮政业的实际,是一部将对邮政业未来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战略规划。  《规划》编制从2009年10月开始启动,历时1年零8个月。规划编制工作组经过国内外的大量调研、前后召开30余次会议反复研讨推进工作。针对关键节点问题,规划领导小组先后四次召开会议反复研究规划编制工作。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吸纳了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和国土资源部等13个部委,以及有关企业单位的意见和。  胜称,下一步,对于行业未来科学发展进程而言,《规划》能否有效实施至关重要。他要求,要全面总结《规划》编制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提前统筹安排《规划》的宣传贯彻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活动;要科学安排、重点突破、分层负责,继续抓好《规划》与各部委、各地区政策的有效衔接;要尽快完成各专项规划和各地规划的审核批复工作,注重思、目标和项目与《规划》有效衔接;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积极争取实施规划的有效政策,争取政策到位,项目落地,努力改业发展。  国家邮政局党组、副局长徐建洲、苏和、王渝次,党组、纪检组组长张绳华,办公室、政策法规司、普遍服务司、市场监管司、人事司主要负责同志以及规划编制工作组主要参加了会议。7月5日,国家邮政局局长胜主持召开国家邮政局第102次局长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针对快递业务全过程作业的重要环节和关键质量控制点,基本要求,旨在指导快递企业科学组织生产管理,解决因快递作业不规范引发的服务质量问题。  胜强调,修订后的《邮》明确要求,经营快递业务须有完备的业务操作规范。制定《规范》是深入贯彻落实《邮》的必然要求,是提升行业运作水平,改善快递服务品质,促进快递市场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是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规范》对于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健全各项业务操作制度、优化内部运作流程、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意义重大。《规范》不仅对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关键作业环节提出规范要求,也明确对快递营业和分拣处理场所的设备设施提出基本要求。同时,对于目前社会普遍关注的收寄验视、快件分拣、快件安全等问题,《规范》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胜要求《规范》发布后,邮政管理部门要指导快递企业加大投入,改善基础设施,逐步配备满足快递服务“便捷化、信息化、网络化”要求的设施设备,进一步提高业务操作水平,为快递转型升级做贡献,真正保障消费者权益。  《规范》起草工作今年3月初启动,起草组深入京、沪、粤、陕四地,对快递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征求企业和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意见,对修订中的重要事项局领导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起草组根据征集的89条意见四易其稿。送审稿充分吸收了快递企业的优秀经验和《快递服务》标准的研究。  一、国家邮政局正式出台《关于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  国家邮政局在其官网上公布了《关于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快递业行业内以及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企业兼并重组,旨在五年内培育出一批年收入超百亿的快递企业。  三、国家邮政局审议通过《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四、《全条例》7月1日实施  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公进行规范的行规《全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列强调,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运输管理机构吊销车辆运行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运输企业1年内违规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清洁严重的,吊销其道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六、国务院出台“国八条”促进物流业发展  国务院总理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工作和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工作。会议指出,必须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并从税收、用地、推进技术创新、车辆通行等八个方面给予了。  6月底,国家邮政局公布了《2010年快递市场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10年快递业务收入达到574.6亿元,快递业务量达到23.4亿件,比2006年翻了一番,近5年增速明显加快。从业务量来看,2010年同比增长25.9%;从业务收入来看,2010年同比增长20%,均达到或接近P增长速度的2倍,也是第三产业增长速度的2倍以上。业务收入占全国P总值的0.14%,占第三产业总值的0.34%。  八、国家邮政局一批非法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  按照国家邮政局统一部署,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规范市场秩序,用户权益”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第二阶段工作顺利完成。已结束的第二阶段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于日至4月30日展开,全国共初检执法人员5709人次,检查企业2485个,纠正和查处违规违法行为589次。其中,查处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266起,超地域经营业务27起,未持续符合许可条件73起,用户权益19起。共下达整改通知380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78份,56家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企业。  广东省邮政管理局会同省、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相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深圳大运会期间寄递物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告》,并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切实保障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期间寄递物品安全。  二、深圳不处罚快递电单车 将采取“授牌管理”方式  六月,深圳“禁电”新闻闹得沸沸扬扬,但在处罚过渡期结束后,深圳市没有开出一张罚单。深圳市局称,将为特殊行业辟出一段过渡期,等待正式立法后,将对送水、送报等特殊行业的电单车采取“授牌管理”。  国家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司和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信息研究院组织有关专家编写的《邮政行业安全培训读本》(以下简称《读本》),已由新华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读本》较全面地阐述了邮政行业安全培训的有关知识。国家邮政局局长胜12月8日主持召开国家邮政局第110次局长办公会,审议并通过了《邮政行业安全防范工作规范》(下称《规范》)。  胜强调,安全工作是的责任,更是企业的责任,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在安全防范工作中的责任主体地位,突出企业按照国家的,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并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职责。  胜要求,《规范》发布后,要切实做好落实工作,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全面防范的工作原则,要人防、物防、技防三防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各个生产环节和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也要加强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邮政普遍服务满意度调查和邮件时限监测情况的报告。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司、普遍服务司、市场监管司负责人参加会议。12月20日,国家邮政局局长胜主持召开第111次局长办公会,原则审议通过《快递服务“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自《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以来,工作组在充分学习借鉴其它相关规划的基础上,经过多次调研和研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反复修改完善,扎实推进工作。  国家邮政局副局长苏和、王渝次,纪检组组长解畅,副局长出席会议,市场监管司、政策法规司、人事司、发展研究中心、新闻宣传中心、中心、职鉴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以及规划编制工作组主要参加了会议。  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胜指出,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社会意识也在大幅提升,人民群众对“依邮”提出了更高要求。邮政管理的各项工作,都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按照权限和程序去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依法行政必须落实到每一个邮政管理人员的思想上、行动上,并且通过引导、教育和监督,不断予以强化和保障。  三是加政执法监督。国家邮政局将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督,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注重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层级监督作用,通过积极受理并高效、优质处理复议案件,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在建设进程中,邮政管理部门必须增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意识,重视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  全行业业务总量累计完成1607.7亿元,同比增长25%,比去年同期提高3.4个百分点;全行业业务收入(不包括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营业收入)累计完成1561.5亿元,同比增长22.3%,比去年同期提高了5.7个百分点。  首先,在普遍服务业务方面,普遍服务业务量累计完成269.6亿件,同比上升3.8%。其中,函件业务累计完成73.8亿件,同比下降0.3%;包裹业务累计完成约6880.6万件,同比增长4.3%;订销业务累计完成181.7亿份,同比增长5.8%;订销业务累计完成10.8亿份,同比增长2.7%;汇兑业务累计完成2.6亿笔,同比下降5.6%。  在快递业务方面,全国规模以上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36.7亿件,同比增长57%;实现快递业务收入758亿元,同比增长31.9%。快递业务收入占全行业收入的比重达到了48.5%,比2010年提高了3.5个百分点。  从邮政企业方面看,也就是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政企业始终把做好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作为重要的任务,尤其是在重大自然灾害面前,在奥运会、世博会等国家一系列重大的活动当中,在积极服务“三农”中,在节假日和旺季的服务保障方面,邮政企业充分发挥了国有企业的带动作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做好服务工作,得到了社会的肯定与好评。同时,邮政企业也在根据多元市场需要加快自身的和调整,成立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形成了邮政普遍服务、邮政金融、邮政速递物流三大类业务互促共进的发展格局。几年来,邮政企业的各项业务稳中有升,保持了稳定持续增长的态势。中国邮政集团公司2010年整体运营规模进入世界500强。  二是邮政体制顺利实施。大家都知道,根据国务院《邮政体制方案》,2007年,重组国家邮政局,组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实现了政企分开,建立了企业自主经营、依法监管的新邮政体制。2008年,国家邮政局划归交通运输部管理,为邮政业依托综合交通运输平台、加快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邮政的顺利实施,消除了体制和机制上的制约,极大地了产业活力,促进了邮政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行业发展明显改善。2009年,修订后的《邮》颁布实施。以《邮》为基础,《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配套的邮政业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行业规划、政策、标准等陆续出台,这些都为邮政业发展创造了良好。  五是企业把握机遇创业奋斗。业内企业了行业的大势,把握住了国内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结构调整、消费升级、内需旺盛的机遇,看远的、想新的、做实的。业内企业纷纷加大投入、延伸网络、改善管理,着力提升运营和服务能力。特别是快递企业,生产和消费方式转变,积极服务于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新型业态的发展,努力满足个性化生产、服务和配送的需求,完善产品体系、延伸服务链条。  首先从转型看:一是产业定位转型。从单纯的以实物为载体的传统通信业,向信息交流、物品递送、资金流通的复合型基础性产业转型。“国脉所系、民生所依、商贸所需”是邮政业作为基础性产业的重要体现。二是服务领域转型。由主要服务生活向服务生活和生产并重转型。从更多地强调用户的通信、基本通信权益,向既强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便利民生,又强调服务生产、商贸转型,从而满足人民生活、经济社会发展的多元化需求。三是发展模式转型。由自成体系、相对式的发展,向融合、协同联动的发展模式转型。行业发展要依托国家产业政策的综合配套,要依托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资源优势和组合效率,要在与关联产业融合协同中谋求新的发展机遇和空间。  一是推动设施配套建设。依托大交通平台,优化资源配置,支持邮政业发展,积极推动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顺畅对接。在公、航空、铁客货运枢纽的布局中,推动邮政和快递服务网点、处理中心及作业枢纽设施建设的同步配套,促进综合交通运输平台的集约利用。二是推进行业间互利合作。鼓励邮政和快递企业与运输企业合作,实现资源与优势互补。依托邮政和快递网络,扩大代办代售网络,加大代理票务力度。推行公甩挂运输方式,推进公客运班线代运邮件和快件试点。研究推进在铁客货运线加载邮件和快件车厢,增开行邮专列。推动增加邮件和快件的航空运力供给。  目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在全国共建设“三农”服务网点10.9万处,县域配送中心277个,乡镇仓储配送中心2421个。邮政“三农”服务网络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的2.4万个乡镇、8.6万个行政村,吸纳农村就业人口16万余人;2011年配送商品总量120余万吨、配送商品总金额120多亿元。初步形成了“送工业品下乡,引农副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渠道。截至去年年底,邮政物流的分销业务已覆盖了全国31个省(区、市)的2100多个县和80%的邮政农村支局。同时,通过丰富产品、强化管理、加强服务支撑,有效提升了邮政服务“三农”网点的服务能力,受到地方和广大农民的欢迎和好评。  快递业务中,同城、异地业务增速呈现稳健提升态势,而国际业务增速则呈持续走低态势。从各类业务的增速来看,同城和异地业务增势突出,特别是异地业务,每个季度增速节节走高,第四季度异地业务量和业务收入增速分别达到76.0%和53.5%,有力地带动了快递业务的增长。而国际及港澳台业务则相反,增速逐季下降,到第四季度业务量和业务收入均呈负增长态势。总体来看,经过几年的高速发展,快递服务已走进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和社会生活的联系日益密切,它的这种促进生产和服务民生的基础性作用日益。谢谢!  [金京华]: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涉及到整个快递业务结构的问题。由于国内快递业务需求持续旺盛,三大板块中国内异地业务的主导优势进一步巩固,而国际及港澳台业务的份额有所下降。受高增长因素拉动,国内异地快递业务量和业务收入份额继续提高,国内异地业务量和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74.2%和58.8%,比2010年分别提高2.7和4.1个百分点。而国际及港澳台快递业务量和业务收入均有所下降。  [金京华]:我国各地区间邮政行业的发展水平是不平衡的,地区差异还是比较大的。2011年,东部地区延续了较为显著的地区优势,所占份额进一步提高,全年东部地区业务总量和业务收入累计分别达到1111.5亿元和1032.9亿元,地区占比分别为69%和66%,比去年略有提高。中部和西部地区业务总量之和为496.2亿元,两地区占比之和为31%,比去年降低2个百分点;中部和西部地区业务收入之和为528.6亿元,两地区占比之和为34%,比去年降低1个百分点。  [金京华]:由于快递业务的发展与经济发展水平高度关联,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区,快递服务的需求就越旺盛,竞争就越充分,服务水平也就相应较高。所以,我国快递业务的发展呈现了一定不平衡的特征,东部地区的优势非常突出,快递发展中这种区域性集中的特点还十分明显。  东部地区由于经济发达,快递业务市场规模效应大、发展态势好。从全年快递业务发展情况来看,东部地区市场份额在80%左右小幅波动,部地区市场份额则基本稳定在10%。2011年,东部地区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29.4亿件,同比增长58.3%,占到全国的79.9%,快递业务收入累计完成614.3亿元,同比增长31.9%,占到全国的81.1%;中部地区业务量累计完成4.1亿件,同比增长52.1%,占到全国的11.2%,快递业务收入累计完成75.3亿元,同比增长32.4%,占到全国的9.9%;西部地区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3.3亿件,同比增长52.6%,占到全国的8.9%,快递业务收入累计完成68.4亿元,同比增长31.7%,占到全国的9.0%。  [[金京华]:行业统计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工作,是国家邮政局重要的职能之一。国家邮政局“三定方案”的主要工作职责中就包括“负责邮政行业统计、经济运行分析及信息服务”。通过调查获取的统计信息是掌握行业发展情况、有效进行行业管理的重要前提,是研究问题、制定规划政策、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国民经济核算和为社会服务的重要基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信息对于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开展全国首次快递服务统计调查,摸清了家底。通过2007年的这次调查,初步掌握了快递企业的发展状况,了解了快递业务发展的规模及特点,填补了快递服务在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中的空白,并为加强和改善对快递市场的宏观调控和市场管理奠定了重要基础。  三是加强统计分析和监测,发挥服务职能。在统计数据的基础上,邮政管理部门加强了对行业经济运行的分析和监测。定期发布行业发展情况信息,及时提供统计信息服务,使企业和社会能够有效了解邮政行业的发展情况,并为相关领导和部门提供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邮政行业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企业的支持与配合,在此,我向支持、配合国家邮政局开展邮政行业统计调查工作的各级企业和统计人员表示衷心感谢!也向关注和支持邮政行业统计工作的有关部门、网友和社会表示感谢!  [金京华]:网友对统计数据看得非常细致,针对网友提出的业务总量的问题,我简单解释一下。业务总量的单位虽然是元,但与业务收入不同,是从业务量方面衡量行业发展的一个统计指标。计算业务总量时使用的是不变价格,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2001年-2010年使用的是2000年不变单价。2010年,国家邮政局组织制定了邮政行业各项业务的2010年不变单价,从2011年开始,业务总量的计算使用的是2010年不变单价,但在计算同比增幅时要换算成可比价格计算。所以就会看到2011年业务总量的数值比2010年小了,因为采用了不同的不变单价,而同比增幅依然保持增长的情况。[主持人]:谢谢金副司长!网友们比较关心这样一个问题,即将于日实施的《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对于减少安全事件的发生有没有作用?标准的实施对快递行业有什么意义?  [金京华]:《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于日获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日正式实施。与2007年发布的《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相比,标准在层级上和内容上都有了很大提升。  首先,标准的层级更高。国家标准位于我国标准体系的最高层,《快递服务》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说明快递服务对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已经被社会高度认可,是快递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社会都应该自觉地贯彻执行。因此,《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具有权威性更高、适用范围更广的特点,除了邮政行业内部,与快递服务相关的其它行业也应该自觉遵守。  第七条建设城市新区、商业区、开发区、工矿区、城镇社区和旧城区,应当根据城乡规划的要求,同时配套建设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城市建成区已有的邮政设施不能满足邮政普遍服务要求的,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扩建或者重建。  第四十二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检查,依法协助财政、审计部门对邮政企业使用邮政普遍服务补贴资金实施监督,及时受理用户的、举报,依法查处违反邮律、法规的行为。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行为,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有违法所得的违法所得,对邮政企业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涉及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十八条本条例自日起施行。日前,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7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交运发〔号)。  《意见》还明确,邮政管理部门要研究制定非机动车从事快件收投业务的相关行业标准,会同城市交通运输等部门研究出台非机动车从事快件收投业务的相关管理办法。要鼓励快递企业建设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快件配送体系,探索“仓储一体化”等新型配送模式,提升电子商务配送水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配送管理工作,促进城市配送健康有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城市配送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和改进城市配送管理工作是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城市配送是现代物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在城市人民及其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城市配送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从总体情况看,城市配送的管理能力和发展水平仍亟待提高,城市配送难以及配送车辆通行难、停靠难、装卸难等问题在一些城市特别是大中型城市表现突出,严重影响了城市配送效率,增加了物流成本,制约了现代物流业发展。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配送管理工作,有效解决城市配送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  4.依靠科技,创新管理。加大城市配送科技研发投入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加快城市配送专业人才和管理队伍培养,创新城市配送管理方式方法,及时消除不适市配送发展的制度障碍,鼓励多种形式的探索实践,不断提升城市配送科技支撑能力和创新管理能力。  (六)总体目标。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起职能明确、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城市配送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城市配送管理法律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城市配送规划引领作用得到发挥,城市配送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城市配送市场主体结构明显优化,城市配送车型得到广泛应用,城市配送车辆通行更加有序顺畅,城市配送运营效率明显提高,城市配送服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三、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七)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部门协调,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加快完善相关法规标准、制定发展政策,推进城市配送管理法制化、制。地方各级发展、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城乡建设、商务、邮政管理等部门要在地方人民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城市配送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八)健全体制机制。健全地方人民领导、多部门参与的城市配送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地方人民在城市配送管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明确牵头管理部门或成立协调管理机构,建立城市配送管理工作会商制度,完善城市配送管理工作目标考核机制,科学研判城市配送发展形势和规律特点,定期研究解决城市配送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四、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九)编制发展规划。城市规划部门要会同发展、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城乡建设、商务、邮政管理等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城市配送发展规划。规划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配送发展目标、通道与节点布局、运力投放规模与结构、运输组织、信息化建设、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措施以及城市配送基础设地保障等。城市配送节点布局应当考虑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分拨中心、快递营业网点、大型商业网点的货物接卸场地、大型货物装卸点和停车设施等。  (十一)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发展、交通运输、规划建设、商务等部门要加大对城市配送通道、节点建设的支持力度,构建干支衔接、通行顺畅的城市配送通道网络,完善配送节点的功能和布局。加大公用型城市配送节点建设扶持力度,鼓励现有或规划货运枢纽站场升级转型,服务城市配送发展。有条件的城市应当依托中心城区以外便捷的交通条件,规划建设大型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分拨中心,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和连锁超市利用第三方物流配送中心、分拨中心及运力资源,加快发展共同配送,从源头上减少中心城区货运车辆交通流量。  七、优化通行管控措施  (十九)完善车辆停放管理措施。城市负责停车管理的部门要会同、规划建设、商务、邮政管理等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完善城市配送车辆停靠措施,在部分一般车辆禁停的段要在保障道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况下给予城市配送车辆必要的停车便利;施划城市配送车辆专用临时停车位或临时停车港湾;完善标志标线及停车位设置,在大城市推广配送车辆分时停车、错时停车、分类停车,全面清理停车设施挪用、占用现象。  (二十三)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交通运输、交通管理等部门要加强物流企业监管,督促物流企业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驾驶人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加强配送车辆的例检、例保和,切实落实物流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二十四)鼓励发展先进的配送组织模式。鼓励和引导物流企业通过集中存储、统一库管、按需配送、计划运输的方式整合资源,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商务、发展等有关部门要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共同配送。鼓励物流配送企业针对特定的商业聚集区和生活居住区制定专业的配送实施计划,提供个性化的配送服务,提高配送效率。城市交通较为拥堵的大型城市,城市有关部门应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分时段配送”、“夜间配送”,为有需求的商贸和物流企业提供便利。鼓励快递企业建设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快件配送体系,探索“仓储一体化”等新型配送模式,提升电子商务配送水平。  十、加快组织落实  (二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城市人民及其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市配送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管理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多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出台加强和改进本地配送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广泛参与、支持认同的城市配送管理工作格局,形成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十九)加快政策落实。在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框架内,要加大对各地区、各部门有关城市配送管理工作的督导考核。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工作实际,抓紧细化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促进城市配送发展的实施办法,加快推进,务求实效。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检查,健全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为城市配送健康有序发展创建良好的体制机制和政策。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邮政局  一、禁寄物品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寄递的物品,主要包括:  (一)各类武器、弹药。如、子弹、炮弹、手榴弹、地雷、等。  (五)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如铀、钴、镭、钚等。  (十)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骨、动物器官、肢体、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十二)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件、设备的物品等。  二、寄递服务企业对禁寄物品处理办法:  (一)企业发现各类武器、弹药等物品,应立即通知门处理,疏散人员,现场。同时通报机关。  (三)企业发现各类易燃易爆等物品,收寄环节发现的,不予收寄;经转环节发现的,应停止转发;投递环节发现的,不予投递。对品要隔离存放。对其中易发生危害的品,应通知门,同时通报机关,采取措施进行。需要消除污染的,应报请卫生防疫部门处理。其他品,可通知寄件人限期领回。对内件中其他非品,应当整理重封,随附证明发寄或通知收件人到投递环节领取。  (四)企业发现各种危害和社会稳定以及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应及时通知、和新闻出版部门处理。  (七)企业发现进出境的物品,应移交海关处理。  国家邮政局  为通信和通信秘密,用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定本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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