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退休工资厂长谢某(正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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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刑法部分及真题对照答案解析(答案与试题分开,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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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单项选择(2013年)。1.甲给机场打电话谎称“3架飞机上有炸弹”,机场立即紧急疏散乘客,对飞机进行地毯式安检,3小时后才恢复正常航班秩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为维护社会稳定,无论甲的行为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都应追究甲的刑事责任。B.为防范危害航空安全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相关犯罪判处甲死刑。C.从事实和法律出发,甲的行为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应追究其刑事责任。D.对于散布虚假信息,危及航空安全,造成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的案件,可突破司法程序规定,以高效办案取信社会。 。2.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有以下观点:。①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②罪刑法定既约束司法者,也约束立法者,符合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③罪刑法定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机关权力,保障国民自由,与执法为民的理念相一致
④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刑法领域的具体表现。关于上述观点的正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B.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C.第①②③句正确,第④句错误。D.第①②③④句均正确。 。3.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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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生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冲刺班试题命中的考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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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陈永生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冲刺班试题命中的考点1~~,刑法,真题,1题,陈永生,考点命中,冲刺班,2013年,班刑法,国家司法,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陈永生刑法讲义,陈永生刑法视频,刑法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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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图学院 法律硕士教学高分录取神话炼成记
&&龙图&这个品牌,业界的神话,也是学生口中的&神秘组织&,每一年的高升学率让很多人都吃惊,三本的学生也能考上中国人民大学。竟然有政法院校的学生以为龙图是复印店,因为各种盗版、仿盗版、自制盗版都在打着龙图的名义谋生,各大政法类院校的复印店布满了&龙图宝典&,因为这是考研最有效的手册!那么龙图学业的高升学率是怎么做到的呢?
全科辅导全程规划保证高分
每一位在龙图学院学习的学生,入学的第一件事情,都是基础测试和做调查问卷。全面的了解学生的基础、学习习惯和优劣学科等,为学生安排学习规划见面会,安排最适合学生的学习计划。&高级、高分、高效&是龙图学院不变的宗旨。
龙图学院学习规划见面会是龙图的传统和优势,因为龙图学院所有的老师,都是全职教师。不是&请名师上课,学生辅导&,而是&名师规划,名师授课,名师辅导&。这些老师,一定是对整个课程体系,学习目标都非常的了解,而且能够把握学习进度和学习体系,是有丰富的成功经验,能够掌控事情进度的成功教师。
龙图学院规划见面会教师团队分成二个组:
法学硕士组,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毕业,多年教学经验的教师领衔,配合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毕业,多年从教经验的教师配合,同时配备全日制政治教师一名,英语教师一名,教务管理教师一名,班主任一名,与学生和家长一起开始学习规划见面会,时间45分钟。
法律硕士组,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毕业,多年教学经验的教师领衔,配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或法学硕士毕业的,多年授课经验的教师,同时配备全日制政治教师一名,英语教师一名,教务管理教师一名,班主任一名,和学生和家长一起开始学习规划见面会,时间45分钟。
为什么要这么多老师参加?因为这些教师,都是龙图的全日制授课教师,日后参与学生授课教学、辅导答疑和日常管理的老师,每一位学生在龙图学院得到的都是&关注式&的教育。一定是每一位老师全面了解学生的情况,才能给学生最好的和最适合的高分教学。
而规划见面会的意思,就是给学生定制从准备学习开始,到考试结束这段时间的学习安排,这个安排一定是结合龙图学院的教学实力、学生的基础、学生的目标院校还有学生的有效学习时间来进行的。我们会清楚的告知学生明确的学习任务,告知学生每个月的学习任务,每周需要上哪些课程,完成每个阶段的课程目标和学习任务,那么最后的目标达成将是水到渠成的一个过程。在龙图学院学习,课程形式多种多样,并非单一课程解决所有问题。彻底避免了普通课程结构单一、连续上课,强度过大,无暇消化等多项通病,授课效果大幅度超越普通课程。&
如果有同学想按照龙图的学习规划学习,可以登陆【龙图学院】网站&,向在线老师咨询,索要学习计划,自己可以参照执行。但是龙图学院的规划,一定是结合自己的教学实力的、有教师指导的,同学们自己复习,进度和精准度把握不准确,所以建议只是参照。
&&&&&&&龙图教师团队保障学习效果
龙图学院设有&授课体系、辅导体系和资料体系&三大体系,这也是学生备考过程中最关键的三个部分。
龙图学院聘请北大、人大、清华、政法等北京高校名师或社会知名的高校法学博士毕业,高校任教的法律硕士名师为龙图学院&主线课程&为授课教师,主线课程的意思是结合学习规划,我们的导学课、基础课、强化课、冲刺课、押题密训课等主要课程,这些课程是主导性课程,定制学习目标,全部由高校名师中原任国家命题组专家、现任国家阅卷组专家等中国最顶级辅导师资所完美组成。
由于龙图的小班关注式和目标式的教学,老师们需要付出更多精力和教学在学生的学习上,所以这些大牌名师在龙图不是上完课就见不到了,而是每周都会在龙图学院坐班二天,给学生们辅导和解答问题。
辅导体系,是针对学生全日制学习的一种学习模式。就像高中,大家都在一个教室学习,但是高三毕业每个学生都考入不同的院校,都是一样的老师,怎么会产生这么大的差距呢?这个时候,就需要关注学生的&个性&的问题。解决学生&个性化&的问题,跟踪教学,这才是成绩提升最关键的地方。名师授课是一个&输入&的过程,而个性化辅导,测试、答疑、督查等,这才是输出,我们要做的是,确保每一位同学都能够正确的输出。为此,我们配备了全职教师,是北大、清华、人大、政法毕业的法律硕士、法学博士,年轻有朝气、有经验、有目标和学生能够有效的沟通。即是老师,承担教学任务,也是兄长,解决备考过程中的心理焦虑等问题。而最关键的是,全日制的老师能够在我们全年学习规划的指导下,了解并掌握名师课程、教学体系、辅导体系,懂得龙图的教学精髓,能够全日制一门心思的投入到学生的辅导工作中。而并非像很多机构,请在读研究生来辅导。对于学生,只是一份兼职,是一个学生辅导五门专业课,是承担阶段性的任务;但是对于龙图的老师,是一项事业,是各司其职,术业有专攻,是全程掌握的目标性教学,这就是差距。
资料体系,是有龙图教师团队完成的。每一份龙图学员收到的讲义、配套习题、龙图宝典等,都是由庞大的师资团队的共同完成的。每个学科在都配合高校顾问、主编、副主编、编辑委员会,将各个学科的内容整理成基础讲义、考研笔记、必考背诵版,龙图宝典等等,核心资料全部按照题型、答题方法等配置不同的&模板&,让答案准确和完整,确保得满分。
&&&&&全额退费,绝对教学实力
&&&&&龙图学院是全国首家提出高端保录取的教育机构,也是唯一一家承诺并做到未录取全额退费的教育机构。目前很多机构都在打文字游戏,比如&未通过退回学费&,那么大家要了解清楚,通过的含义和退费多少学费。龙图学院的承诺是,如果没有录取,没有拿到录取通知书,我们不扣除任何教学及资料费用,全额退费。现在市场上很多机构都是收费十几万,没有录取退5万,那还盈利至少5万,这种商业模式,龙图不会采取,我们是做教育的,唯一的目标就是学生成功入学,如果学生没有入学,我们是分文不取的。为了让各位学生和家长放心,我们的保录取合同写的清清楚楚,也不会因为学生缺课、没有完成作业而规避退费理由。现在辅导班各类违约信息、不退费等让家长成了惊弓之鸟,不敢选择,甚至于被很多刚开始做的机构给&宣传&过去了,每份保录取协议,我们都有律师担保,我们的目标就是&双赢&!只有学生入学了,我们才收下学费!不然也受之有愧。
课程是体验式的消费,龙图为了满足每一位学生的需求,入学15天内学生都可以无理由提出退班,龙图学院都会全额退回学费。希望学生可以真正感受龙图的名师教学和服务,通过这15天的学习,学生也会感受到全国最高水平的教学,对考研更有信心!&
职业规划、学业管理,龙图责无旁贷
在龙图学院学习的每一位学生,无论是什么班次,学习多久,永远是龙图的学生。而实际上学生考入研究生后,硕士期间的学业管理,选择导师、是否交流出国,是否考博,论文方向,就业问题等,龙图都会一直关注并负责到底。
如果只是看到这个文字,毫无价值,只有立刻行动,咨询龙图学院的老师,
做好学业规划和职业规划,保研、考研一次成功,真正采取行动,才是无价之宝。
【思考】1.压力最大时,效率可能最高;2.最忙碌时,学的东西可能最多;3.最惬意时,往往是失败的开始;4.寒冷到了极致,太阳就要光临;5.成长不是靠时间,而是靠勤奋;6.时间不是靠虚度,而是靠利用;7.感情不是靠缘分,而是靠珍惜;8.金钱不是靠积攒,而是靠投资;9.事业不是靠满足,而是靠踏实。
25年等到了什么?——吕忠梅教授详解新《环保法》的前世今生
书名:成吉思汗-近代世界的创造者,作者:Jack Weatherford。这段很好笑,作者引用的是朮兹札尼写的编年史。成吉思汗,还有随侍在侧的,文书官。成吉思汗说:「我死后,将留盛名于世。」文书官迟疑了一会儿,才接话:「您杀了那么多人,应该不会有人能活着记住您的名字。」哈哈,当时应该有一阵寒风吹过宫庭吧!
个人提升的14个方法
【经典:个人提升的14个方法】1)每天读书;2)学习新的语言;3)打造你的灵感空间;4)战胜你的恐惧;5)升级你的技能;6)给未来的自己写一封信;7)承认自己的缺点;8)立即行动;9)向你佩服的人学习;11)培养一个新的习惯;12)让过去的过去;13)送人玫瑰手有余香;14)好好休息。
徐伟功教授等应邀参加第八届东海大学两岸国际私法学术研讨会
人生最重要的十度
【人生最重要的十度】一、胸怀要大度。二、说话要适度。三、工作要力度。四、事业要高度。五、家庭有温度。六、读书有厚度。七、思考有深度。八、视野有宽度。九、思想要远度。十、交往要弧度。十一、办事要速度。十二、吃喝勿过度。
考研倒计时
【考研倒计时】还有226天【莫松懈,不停奔跑】考研就像长跑,不在于瞬间的爆发,而是取决于途中的坚持。很多时候,胜利就是比别人多坚持一分钟,只是大家不知道,这一分钟会在什么时候出现。在一切尚未定论之前就不能停下脚步。考研人与事亦如此,成于坚毅,败于废弃,概莫如此。加油!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
【五高校联合培养大数据硕士】从今年起,中国人民大学将联手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联合培养大数据分析硕士,首批50名研究生将于今秋正式入学。五所高校还将共同组建大数据分析硕士培养协同创新平台
&,今日起至5月31日同时关注, 微信万海龙图法律教育(lawtotem_wx),转发此微博并,1人有机会获得龙图送出的大礼.小伙伴们,老师是不骗人的!动动手指,儿童节礼物就到碗里了!开奖日期日同学们,噪起来吧!详情
【龙图学院三分钟了解法律硕士】
年少不懂法,老大徒伤悲;今年不考研,明年去种田。骚年们,三分钟了解法律硕士,三分钟,你绝不会吃亏,三分钟,也绝不会上当,法律硕士,本来就是这么简单。【龙图学院三分钟了解法律硕士】天空飘过五个字儿:法硕不叫事儿! 》
国家级重点学科民商法学召开创新与发展建设会议
龙图法律——【人生像没有回程的火车】
&在火车上,一有空闲,我喜欢一个人坐在窗前默默地看风景,心情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有时候会触景生情,有时候会思绪万千,有时候是利用这难得的闲情想想平时都来不及想的事,有时候什么都不想就那么木然地望着窗外发呆。在我看来,任何一种状态都比打打闹闹强。&
  在这独处的时候,我能够清晰地感觉到时间的存在。那哐哐噹噹的钢轨撞击声,时刻提醒我时间跟火车一样飞奔,时间一点一点地溜走,我一天一天地变老。而坐在窗前看景物源源而来,疾驰而去,更能感受时间有形的流动。
  当我们面朝火车行驶的方向而坐,我们看到的景物是缓缓地向我们移动而来,像一个慢慢拉近的镜头。而当我们背朝着火车行驶的方向而坐,我们看到的景物都飞快地离我们远去,有时快得让人来不及看清楚,来不及思索。
  用这来比喻我们的展望与回忆是恰当的。当我们面朝火车行驶的方向而坐,我们就像是在展望,期望我们想要到达的目的地,远眺我们想要实现的目标;当我们背朝火车行驶的方向而坐,我们更像是回忆,回收往日,回看自己走过的历程。当我们展望未来时,前路漫漫,目标遥遥,时间过得如此地缓慢,有时一天仿佛10年之久;可是当我们回忆过去时,会发现时间飞逝如梭,那么多曾经拥有的东西在不经意中消逝,有时10年竟像一天。
  照说,朝前看,朝前走,路程只会一点点地减少,可回首的路越来越长。为什么前路遥遥无期,来路却短暂如斯呢?为什么前路要我们一步步去丈量,来路却可以一步跨回去?难道真的是时间在迫害我们?久思不得其解。或许是因为人生就像解一道道的数学题,未来是未知的,是尚没有答案的,需要我们一步步艰难地求证。而过去,是一道道破解了的数学题,我们往往记住了结果,艰苦的求证过程却被忽略了。
  人生就像是一趟没有回程的火车,人生的意义并不是要忙碌得停不下脚步,哐哐噹噹地跑到终点了事,人生应该是丰富多采的。既要做人生的数学题,也要看窗外的风景,既要朝前看,也需要常常回首从前。那些忙于工作,忙于赚钱,忙于奔命,忙得忘记了时间的存在,来不及静下心看风景的人,有一天生命的列车突然到达终点,会不会觉得有许多的遗憾呢?或许有吧,也或许没有,每个人的旅程都不一样。
启航教育,法硕、法学培训的旗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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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业人人网公共主页:
法硕人人网公共主页:
启航网易博客:&
新浪官方微博:
就业新浪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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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定位与职业成功的关键
成功第一定律
&&&&■ 成功心理学的最新研究认为:在外部条件给定的前提下,一个人能否成功,关键在于能否准确识别并全力发挥其天生优势&&天赋和性格。
&&&&■ 人际关系、努力、教育等都很重要,但都不是职业成功的关键。
&&&&■ 只要你识别和接受自身的天赋和性格,配以必要的知识和技能,而且寻找需要你所具备天赋和性格的岗位,持续地使用它们,并坚持下去,就有望成功,有望建立幸福的人生。
这就是世界著名的&优势理论&。也是&成功第一定律&。
&&&&优势天生优势后天优势(天赋性格)(知识技能)
&&&&天生优势&&是一个人油然产生并贯穿始终的思维、感觉或行为模式。包括天赋和性格。
知识是所学的事实和课程。
&&&&技能是做一件事的步骤。
&&&&天生优势是遗传和早期形成的。一个人到、岁就基本定型了,也就是说其天赋和性格基本形成了。一旦形成,很难改变。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赋,就如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一样。古人说:&天生我材必有用&。
&&&&天生优势是先天的,而后天优势(知识和技能)可以通过学习和实践而获得。所以,天生优势是一个人优势的关键。
&&&&例如:作为一名销售员,你能够学会如何介绍你的产品特性(知识),甚至能学会问恰如其分的问题来了解每个潜在客户的需求(一种技能),但是你永远不可能学会如何在恰到好处的时刻以恰到好处的方式,推动这位潜在客户掏钱购买。后者是一个人的天生优势。
有天生优势的人能持续地表现优秀,没有这方面天生优势的人往往表现平平,甚至很差,或者只是有时表现优秀,而不是持续地表现优秀。
&&&&虽然有时没有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也能建立一种优势&&有的人是&天生&的销售员,虽然对产品所知廖廖,仅凭其如簧之舌就足以说服客户购买&&但是,缺少必需的天生优势是决不可能建立持久的优势的。在许多工作中,你都能够获得必需的技能和知识,直到你能基本胜任;但无论什么工作,如果你缺乏必需的天生优势,你就决不可能持续地表现优秀。
优势理论着眼的是职业的战略问题,职业定位就是解决一个人职业发展的战略问题。首先,从战略上,你要选择适合你的性格(本我)、并能最多地用到你的天赋优势的职业&&就是扬长避短,只选择能充分发挥性格天赋优势的职业,避开会用到自己性格天赋弱点的职业。选定了适合自己的目标职业后,再看要在这个职业上取得成功,需要弥补哪方面的短处,改善哪方面的弱点,这就是一个战术层面的问题。(&木桶理论&要解决的就是这个问题)
因此,&扬长避短&最重要的是&&扬&性格天赋&之长,避&性格天赋&之短。
&&&&每个人在他的天生优势方面学习进步最快,成长空间、潜力最大,能够获得的成就也最大。所以,与其把时间精力放在克服弱点上,不如把重点放在发挥天生优势上成长更快、成效更大。
&&&&成功职业之道在于最大限度地发挥优势,控制弱点,而不是把重点放在克服弱点上。
所以,我们要尽快走出&只要下功夫,什么都能学会&的误区,不要盲目参加销售技巧、领导艺术以及其它用心良苦的培训,然后指望脱胎换骨。除非你具备必需的天生优势,否则你的进步将很有限。
&&&&我们应该首先识别自己的天生优势,然后有针对性地获得相应的知识和技能,继而将它们转化为优势。&
&&&&中国古训的启示
 &&人们常说:一个人放对了地方就是人才,放错了地方就变成蠢才。这是成功第一定律的生动阐述。
&&&&这是个非常简单明了的道理,但很多人就是不重视,脑子里没有这个概念!
&&&&这是我们几千年传统教育的结果。我们从小受的教育就是只要刻苦努力就能成功。
&&&&印象最深、影响最广泛的包括我们读的小学课本中写的爱迪生的名言:&天才就是的灵感,加上的汗水&。现在连一些老一辈的学者都扼腕叹息的是&&爱迪生的话当年被人为地去掉了后半句,以至误导了多少学子呀!这后半句是:&但那的灵感是最重要的,甚至比那的汗水都要重要。&&爱迪生的这句话是年月日爱迪生岁生日时,在记者招待会上说的。当时也有记者解释成&关键是努力&,为了消除这一误解,爱迪生后来进一步解释说:&如果拥有百分之一的灵感,可以引发更高一级的智慧,经过努力,就能够结出硕果。如果没有灵感,再努力也是白搭。&(请参看&《爱迪生天才名言原有下半句》、《爱迪生论天才(灵感)的真相》、《勤奋与成功没有必然的联系》)
&&&&这样教育的目的是好的,主要是为了勉励我们青年人勤奋努力。
&&&&同时,为什么铁棒一定要磨成针呢?社会需要针,难道就不需要铁棒吗?我们天生是不一样的,你是&铁棒&我是&针&,你和我一样有用武之地,你当一流&铁棒&,我当一流&针&,为什么一定要让&铁棒&&变成&针&去做&针&的事情呢?
&&&&这几年流行成功是靠的人际关系和的能力的成功学理论之后,许多人似乎茅塞顿开,好象找到了制胜的法宝,又拿出了中国人愚公移山的精神,刻苦磨练并试图改变自己的性格,以便建立广泛而又牢靠的人际关系。所以你看书店里厚黑学呀、如何讨好上司、笼络下属之类的书琳琅满目。
&&&&难道我们忘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的千年古训吗!最终结果将会证明这一切的努力都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
&&&&中国还有一个非常深刻的古训:&一个人是命中注定的&或者说是&天注定的&、&性格决定命运&。我们认为它是宿命论。其实它是几千年来祖祖辈辈用鲜血和汗水总结出来的,只是我们一直不明白其深奥之处。
&&&&我们认为你的性格决定你的职业定位,决定你从事什么职业成功的机会大、从事什么职业成功的机会小。
& &职业定位的本质
 &&我们从呀呀学语时,就被灌输要学会讨人喜欢、学会怎样被别人认可,长大后,我们的言行举止、所作所为,自觉不自觉地似乎都是为了讨别人喜欢、为了被社会接纳和认可,以至到现在我们弄不清哪些是社会化的我、哪些是真实的我。当我们对现在的工作越来越厌烦、越来越感觉不适应时,我们又重新思考:&我是谁?&本来我们以为对自己、对前途很清晰,现在却感到越来越迷茫,越来越感觉到在社会的滚滚洪流中迷失了自己、迷失了方向。
&&&&正如我们经常分析某某演员扮演一个角色很成功的原因,是因为演员的性格特质与角色很相似、是本色演员一样,职业成功的秘诀也是做本色演员。做本色演员得心应手,容易成功;做非本色演员很辛苦,不容易成功。
&&&&职业定位就是在社会分工的大舞台上确定能扮演我自己的角色:符合本我,不用经常戴着面具去迎合工作的需要,甚至可以张扬自己的个性,并最多地用到我习惯的思维方式、行为模式。简单地说就是&&做本色演员,就是要&做回我自己&。
&&&&什么是&从事适合的职业&&
 &&假如职业规划师说你不适合做会计,尽管你是学会计的,并不是说你一点都不具备做会计的能力。其实你可能已具备了一定的做会计的能力,假如你去做,也不是说一定会做不来。
&&&&&从事适合的职业&就是&做回我自己&、从事适合我自己的职业,代表了五层意思:
&&&&1、从事&做回我自己&的职业就是从事&最有工作满足感&的职业,就是每天享受工作,而不是每天厌烦上班、对从事的工作感到厌倦甚至痛苦。
&&&&2、从事&做回我自己&的职业就是从事&进步和发展最快&的职业,最能发挥自己的性格和天赋优势,是职业发展的最佳路径。
&&&&3、从事&做回我自己&的职业就是从事&一生长期发展&的职业,能取得一生职业生涯长期的成功,而不是依赖某个偶然机会的短时间内的成功。对有些人来说,适合的职业意味着对他是最好的职业,不是唯一可以做得来的职业;对于另一部分人来说,适合的职业可能意味着是唯一能够持续发展的职业,不适合的职业很难持续发展下去。
&&&&4、从事&做回我自己&的职业就是从事&最成功&的职业,能最大程度地发挥自己的潜力,在这个职业上能发展到很高的层次,能取得自己可以获得的最大的成功。
&&&&5、从事&做回我自己&的职业就是从事&最有竞争优势&的职业,与其他人竞争时有最重要的优势&&性格和天赋优势。因为即使一个人有专业的优势或经验的优势,大家都从事同样的工作一段时间后,有性格和天赋优势的人进步更快,在知识和技能上会逐步赶上并超过仅仅有专业优势或经验优势的人,这样这个人的这些后天优势也会逐渐丧失。&&&&&
&&&&什么是天赋
 &&■&&天赋的表现特征
&&&&有天赋的人能持续地表现优秀,没有这方面天赋的人往往表现平平,甚至很差,或者只是有时表现优秀,而不是持续地表现优秀。
&&&&天赋既不能增加,也不能减少,不能在本来没有的情况下通过学习获得,只能在有的前提下通过传授、培训来加强。
&&&&天赋通常表现为一种学习的能力,拥有某种天赋,你在学这方面的东西就学得比一般人快,甚至是无师自通。中国人说是&悟性好&。
&&&&学习语言的能力就是一种天赋。比如学广东话。有的女孩,来广州年,广东话就说得很地道,听不出是北方人。有的人来广州年,广东话还说不好。
&&&&■ 天赋表现的范围
&&&&几乎所有的领域或行业。
&&&&■ 天赋的分类
&&&&按照天赋作用的对象,天赋可以分为三大类:
&&&&1.与人打交道的天赋
&&&&2.与物打交道的天赋
&&&&3.与数据信息打交道的天赋
&&&有的人擅长与人打交道,与物打交道,不擅长与数据信息打交道;有的人擅长与数据信息打交道,不擅长与人或物打交道。
&&&&■ 天赋与职业的关系
&&&&天赋是一个人技能的最基本元素,一种天赋可以适用多种不同职业。假如你有很强的空间图形辨认力,既可以表明你有成为一名成功的画家的潜力,也可以表明你有成为一名成功的雕刻家、建筑设计师、室内设计师的潜力。空间图形辨认力是以上这些工作所需要的技能的最基本元素。
&&&&■ 天赋与兴趣的关系
&&&&一个人的兴趣爱好往往蕴藏着自己的天赋,但兴趣爱好不等于天赋。所以我们可以从自己众多的兴趣爱好中寻找自己的天赋,但我们不能把兴趣爱好当作自己的天赋。(转自网络)&
@龙图学院&新浪微博&lawtotem_&
致青春——夺回我们已远去的名校
【龙图学院2015年法律硕士招生简章】进入&了解龙图学院最精致课程和服务特色,全国首家且唯一以全日制研究型大学的法律教育模式,规划并保证名校升学及理想就业的专门法律教育机构!&
致青春-夺回我们已远去的名校
致未来法律人
2014年研究生考试12月25日可打印准考证
& & &研招网消息,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下月举行,本次考试中&一题多卷&科目将增至6科,首次纳入西医综合和中医综合。
  考试初试于明年1月4日-5日进行,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12月25日起,考生可打印准考证。
更新内容咨询请关注@龙图学院新浪微博 &&或微信平台lawtotem_wx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2日公布。
为方便应试人员查询考试成绩,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有关媒体提供成绩查询服务。应试人员可自11月22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中国普法网(http://www.)和声讯电话查询本人成绩,电信用户请拨打,联通用户请拨打;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居住在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台北市办理分数核查书面申请转递事宜。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应试人员达到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日9时至12月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日至30日,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并在异地报考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16日至30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在内地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应试人员在香港、澳门考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到司法部委托的内地驻港、澳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居住在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接到《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及办理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通知书》后,可在台北市办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转递事宜。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如实填写《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二)身份证件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四)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五)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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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参考答案
 二、多项选择题。
  A.船工甲见乙落水,救其上船后发现其是仇人,又将其推到水中,致其溺亡。甲的行为成立不作为犯罪
  B.甲为县公安局长,妻子乙为县税务局副局长。乙在家收受贿赂时,甲知情却不予制止。甲的行为不属于不作为的帮助,不成立受贿罪共犯
  C.甲意外将6岁幼童撞入河中。甲欲施救,乙劝阻,甲便未救助,致幼童溺亡。因只有甲有救助义务,乙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D.甲将弃婴乙抱回家中,抚养多日后感觉麻烦,便于夜间将乙放到菜市场门口,期待次日晨被人抱走抚养,但乙被冻死。甲成立不作为犯罪
  A.甲、乙无意思联络,同时分别向丙开枪,均未击中要害,因两个伤口同时出血,丙失血过多死亡。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B.甲等多人深夜追杀乙,乙被迫跑到高速公路上时被汽车撞死。甲等多人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C.甲将妇女乙强拉上车,在高速公路上欲猥亵乙,乙在挣扎中被甩出车外,后车躲闪不及将乙轧死。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D.甲对乙的住宅放火,乙为救出婴儿冲入住宅被烧死。乙的死亡由其冒险行为造成,与甲的放火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A.甲、乙是马戏团演员,甲表演飞刀精准,从未出错。某日甲表演时,乙突然移动身体位置,飞刀掷进乙胸部致其死亡。甲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B.甲、乙在路边争执,甲推乙一掌,致其被路过车辆轧死。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
  C.甲见楼下没人,将家中一块木板扔下,不料砸死躲在楼下玩耍的小孩乙。甲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D.甲本欲用斧子砍死乙,事实上却拿了铁锤砸死乙。甲的错误属于方法错误,根据法定符合说,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
  A.甲绑架幼女乙后,向其父勒索财物。乙父佯装不管乙安危,甲只好将乙送回。甲虽未能成功勒索财物,但仍成立绑架罪既遂
  B.甲抢夺乙价值1万元项链时,乙紧抓不放,甲只抢得半条项链。甲逃走60余米后,觉得半条项链无用而扔掉。甲的行为未得逞,成立抢夺罪未遂
  C.乙欲盗汽车,向甲借得盗车钥匙。乙盗车时发现该钥匙不管用,遂用其他工具盗得汽车。乙属于盗窃罪既遂,甲属于盗窃罪未遂
  D.甲在珠宝柜台偷拿一枚钻戒后迅速逃离,慌乱中在商场内摔倒。保安扶起甲后发现其盗窃行为并将其控制。甲未能离开商场,属于盗窃罪未遂
  A.乙因妻丙外遇而决意杀之。甲对此不知晓,出于其他原因怂恿乙杀丙。后乙杀害丙。甲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B.乙基于敲诈勒索的故意恐吓丙,在丙交付财物时,知情的甲中途加入帮乙取得财物。甲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共犯
  C.乙、丙在五金店门前互殴,店员甲旁观。乙边打边掏钱向甲买一羊角锤。甲递锤时对乙说&你打伤人可与我无关&。乙用该锤将丙打成重伤。卖羊角锤是甲的正常经营行为,甲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
  D.甲极力劝说丈夫乙(国家工作人员)接受丙的贿赂,乙坚决反对,甲自作主张接受该笔贿赂。甲构成受贿罪的间接正犯
  A.甲向乙购买危险物质,商定4000元成交。甲先后将2000元现金和4克海洛因(折抵现金2000元)交乙后收货。甲的行为成立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与贩卖毒品罪的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
  B.甲女、乙男分手后,甲向乙索要青春补偿费未果,将其骗至别墅,让人看住乙。甲给乙母打电话,声称如不给30万元就准备收尸。甲成立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以绑架罪论处
  C.甲为劫财在乙的茶水中投放2小时后起作用的麻醉药,随后离开乙家。2小时后甲回来,见乙不在(乙喝下该茶水后因事外出),便取走乙2万元现金。甲的行为成立抢劫罪与盗窃罪的想象竞合犯
  D.国家工作人员甲收受境外组织的3万美元后,将国家秘密非法提供给该组织。甲的行为成立受贿罪与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的想象竞合犯
  A.对所有未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均可减刑
  B.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被执行之日起计算
  C.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符合&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的减刑要件,不能减刑
  D.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的,不得撤销假释
  A.甲未经批准进口一批药品销售给医院。虽该药品质量合格,甲的行为仍构成销售假药罪
  B.甲大量使用禁用农药种植大豆。甲的行为属于&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
  C.甲将纯净水掺入到工业酒精中,冒充白酒销售。甲的行为不属于&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不成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D.甲利用&地沟油&大量生产&食用油&后销售。因不能查明&地沟油&的具体毒害成分,对甲的行为不能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论处
  A.医生甲征得乙(15周岁)同意,将其肾脏摘出后移植给乙的叔叔丙。甲的行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B.丈夫甲拒绝扶养因吸毒而缺乏生活能力的妻子乙,致乙死亡。因吸毒行为违法,乙的死亡只能由其本人负责,甲的行为不成立遗弃罪
  C.乙盗窃甲价值4000余元财物,甲向派出所报案被拒后,向县公安局告发乙抢劫价值4000余元财物。公安局立案后查明了乙的盗窃事实。对甲的行为不应以诬告陷害罪论处
  D.成年妇女甲与13周岁男孩乙性交,因性交不属于猥亵行为,甲的行为不成立猥亵儿童罪
  A.甲并未采取足以压制老妪反抗的方法取得财物,不构成抢劫罪
  B.如认为区分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关键在于是秘密取得财物还是公然取得财物,则甲的行为属于抢夺行为;如甲作案时携带了凶器,则对甲应以抢劫罪论处
  C.如采取B选项的观点,因甲作案时未携带凶器,也未秘密窃取财物,又不符合抢夺罪&数额较大&的要件,无法以侵犯财产罪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D.如认为盗窃行为并不限于秘密窃取,则甲的行为属于入户盗窃,可按盗窃罪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A.甲曾借给好友乙1万元。乙还款时未要回借条。一年后,甲故意拿借条要乙还款。乙明知但碍于情面,又给甲1万元。甲虽获得1万元,但不能认定为诈骗既遂
  B.甲发现乙出国后其房屋无人居住,便伪造房产证,将该房租给丙住了一年,收取租金2万元。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C.甲请客(餐费1万元)后,发现未带钱,便向餐厅经理谎称送走客人后再付款。经理信以为真,甲趁机逃走。不管怎样理解处分意识,对甲的行为都应以诈骗罪论处
  D.乙花2万元向甲购买假币,后发现是一堆白纸。由于购买假币的行为是违法的,乙不是诈骗罪的受害人,甲不成立诈骗罪
  A.村民为争水源而斗殴,符合聚众斗殴罪的主观要件
  B.不分一般参加斗殴还是积极参加斗殴,甲、乙两村村民均触犯聚众斗殴罪
  C.因警察及时疏导,两村未发生持械斗殴,属于聚众斗殴未遂
  D.对扔石块将甲村3人砸成重伤的乙村村民,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A.甲知道城建局长张某吸毒,以提供海洛因为条件请其关照工程招标,张某同意。甲中标后,送给张某50克海洛因。张某构成受贿罪
  B.乙系人社局副局长,乙父让乙将不符合社保条件的几名亲戚纳入社保范围后,收受亲戚送来的3万元。乙父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C.国企退休厂长王某(正处级)利用其影响,让现任厂长帮忙,在本厂推销保险产品后,王某收受保险公司3万元。王某不构成受贿罪
  D.法院院长告知某企业经理赵某&如给法院捐赠500万元办公经费,你们那个案件可以胜诉&。该企业胜诉后,给法院单位账户打入500万元。应认定法院构成单位受贿罪
  A.明确了定罪权的专属性,法院以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一权力
  B.确定被告人有罪需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C.表明我国刑事诉讼法已经全面认同和确立无罪推定原则
  D.按照该规定,可以得出疑罪从无的结论
  A.周某计算机所在地
  B.齐某计算机所在地
  C.周某租用的服务器所在地
  D.经营该网络游戏的公司所在地
  A.法院可以主动将张某、秦某追加为被告人一并审理
  B.检察院可以补充起诉郑某、张某和秦某的贿赂犯罪
  C.检察院可以将张某、秦某追加为被告人,要求法院一并审理
  D.检察院应当撤回起诉,将三名犯罪嫌疑人以两个罪名重新起诉
  A.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前后反复且与其他证据矛盾
  B.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机关当面陈述
  C.侦查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36小时以后将其送交看守所羁押
  D.犯罪嫌疑人是聋哑人
  A.将屠某&大&字型吊铐在窗户的铁栏杆上,双脚离地
  B.对沈某进行引诱,说&讲了就可以回去&
  C.对沈某进行威胁,说&不讲就把你老婆一起抓进来&
  D.对朱某进行威胁,说&不配合我们的工作就把你关进来&
  A.侦查人员拒绝律师讯问时在场的要求
  B.公安机关变更逮捕措施,没有通知原批准的检察院
  C.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提出复议前继续拘留犯罪嫌疑人
  D.侦查机关未告知犯罪嫌疑人家属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理由和处所
  A.邀请见证人到场
  B.在起诉书副本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该书记员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C.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
  D.将起诉书副本留在徐某住处
  A.双方和解具有自愿性、合法性
  B.李某实施伤害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C.李某五年以内未曾故意犯罪
  D.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A.根据新的证据确认童某更改过年龄,在实施涉嫌犯罪行为时已满十八周岁的
  B.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
  C.违反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管规定,情节严重的
  D.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A.发现了新的无罪证据,合议庭作出的判决被改判的
  B.合议庭认为审前供述虽非自愿,但能够与其他证据相印证,因此予以采纳,该供述后来被上级法院排除后而改判的
  C.辩护方提出被告人不在犯罪现场的线索和证据材料,合议庭不予调查,作出有罪判决而被改判无罪的
  D.合议庭对某一事实的认定以生效的民事判决为依据,后来该民事判决被撤销,导致刑事判决发回重审的
  A.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B.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刘某无罪
  C.根据刘某亲属要求,应当撤销终止审理的裁定,改判无罪
  D.根据刘某亲属要求,应当以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该案
  A.对全案裁定核准死刑
  B.裁定核准故意杀人罪死刑判决,并对爆炸罪死刑判决予以改判
  C.裁定核准故意杀人罪死刑判决,并撤销爆炸罪的死刑判决,发回重审
  D.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A.某规章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时,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B.行政机关要求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人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
  C.行政机关将行政强制措施权委托给另一行政机关行使
  D.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时发现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重要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责令停止使用和立即改正
  A.行政机关有权力必有责任
  B.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时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C.行政机关行使权力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D.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法律、法规应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
  A.比例原则
  B.行政公开
  C.程序正当
  D.权责一致
  A.对孙某的聘任须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B.该机关应按照《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对孙某进行管理
  C.对孙某的工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
  D.如孙某与该机关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A.扣押时应当通知肖某到场
  B.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肖某和该工商分局分别保存
  C.对扣押物品发生的合理保管费用,由肖某承担
  D.该工商分局应当妥善保管扣押的物品
  A.加处的滞纳金数额不得超出12万元
  B.本案为共同诉讼
  C.二人的违法行为发生在2010年7月,到2012年9月已超过《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追究责任的期限,故决定违法
  D.法院不能作出允许少缴或免缴社会抚养费的变更判决
  A.股东
  B.股东大会
  C.股东代表大会
  D.董事会
  A.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
  B.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对外国人采取的遣送出境措施
  C.是否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
  D.税务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
  A.可以向区规划局提出赔偿请求
  B.区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
  C.申请国家赔偿之前应先申请确认运走钢板的行为违法
  D.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A.遵守法定程序是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必要条件
  B.无效行政行为可能有多种表现形式,无法完全列举
  C.因具体行政行为废止致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D.申请行政复议会导致具体行政行为丧失拘束力
三、不定项选择题。
  A.甲违章驾驶,致黄某死亡、胡某重伤,构成交通肇事罪
  B.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交通肇事罪的想象竞合犯
  C.甲对乙车内人员的死伤,具有概括故意
  D.乙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同车人黄某当场死亡、胡某重伤,构成交通肇事罪
  A.胡某的死亡应归责于甲的肇事行为
  B.胡某的死亡应归责于甲的逃逸行为
  C.对甲应适用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法定刑
  D.甲交通肇事后逃逸,如数日后向警方投案如实交待罪行的,成立自首
  A.丙、丁均触犯危险驾驶罪,属于共同犯罪
  B.丙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丁构成危险驾驶罪
  C.丙、丁虽构成共同犯罪,但对丙结合事实四应按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对丁应按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D.丙、丁未能完成预定的飙车行为,但仍成立犯罪既遂
  A.甲的行为与乙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B.丙的行为与乙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C.处置现场的警察的行为与乙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D.乙自身的过失行为与本人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A.丁指使王某作伪证,构成妨害作证罪的教唆犯
  B.丁构成包庇罪的教唆犯
  C.丁的教唆行为属于教唆未遂,应以未遂犯追究刑事责任
  D.对丁的妨害作证行为与包庇行为应从一重罪处罚
  A.王某乘人之危索要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
  B.丁基于不法原因给付5万元,故王某不构成诈骗罪
  C.王某购买毒品的数量大,为对方贩卖毒品起到了帮助作用,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
  D.王某将毒品藏在家中的行为,不构成窝藏毒品罪
  A.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
  B.被单位委托的职工王某
  C.保管员韩某
  D.公司副经理李某
  A.涉及违法所得及其孳息,尚未被追缴的,法院应当追缴
  B.涉及违法所得及其孳息,尚未被查封、扣押、冻结的,法院应当查封、扣押、冻结
  C.为了保证判决的执行,对迅辉公司财产,法院应当先行查封、扣押、冻结
  D.如果迅辉公司能够提供担保,对其财产也可以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
  A.公司被撤销,不能免除单位和单位主管人员的刑事责任
  B.公司被注销,对单位不再追诉,对主管人员继续审理
  C.公司被合并,仍应将迅辉公司列为被告单位,并以其在新单位的财产范围承担责任
  D.公司被分立,应将分立后的单位列为被告单位,并以迅辉公司在新单位的财产范围承担责任
  A.张一、李二
  B.张一父母、李二父母
  C.张一父母、王三
  D.张一父母、李二父母、王三
  A.赵四父母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庭应当择期审理
  B.赵四父母到庭后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庭应当按撤诉处理
  C.王三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庭应当采取强制手段强制其到庭
  D.李二父母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法庭应当缺席判决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征收
  D.行政强制执行
  A.市林业局的致函不具有可诉性
  B.县政府的会议纪要具有可诉性
  C.三部门的处理意见是行政合同行为
  D.三部门的通知具有可诉性
  A.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的,应书面通知李某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B.李某向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前,应当先向甲市检察院申请复议
  C.对李某申请赔偿案件,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可指定一名审判员审理和作出决定
  D.如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赔偿义务机关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该省高级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A.县政府撤销乡政府决定的同时应当确定系争土地权属
  B.甲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
  C.本案被告为县政府
  D.乙与乡政府为本案的第三人
来源:中国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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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参考答案
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中国普法网现予公布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以下各题所列A、B、C、D选项中,下划黑线的即参考答案。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  
  一、单项选择题。
  A.为维护社会稳定,无论甲的行为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都应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B.为防范危害航空安全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相关犯罪判处甲死刑
  C.从事实和法律出发,甲的行为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D.对于散布虚假信息,危及航空安全,造成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的案件,可突破司法程序规定,以高效办案取信社会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C.第①②③句正确,第④句错误
  D.第①②③④句均正确
  A.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
  B.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
  C.《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
  D.《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
  A.2011年4月30日前犯罪,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适用修正前的刑法条文,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2011年4月30日前拖欠劳动者报酬,2011年5月1日后以转移财产方式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
  C.2011年4月30日前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
  D.2011年4月30日前扒窃财物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的,不得以盗窃罪论处
  A.甲的行为属于作为的危害行为
  B.甲的行为与乙的重伤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C.甲具有伤害乙的故意,但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D.甲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A.甲断定玉坠为不值钱的仿制品具有一定根据,对&数额较大&没有认识,缺乏盗窃犯罪故意,不构成盗窃罪
  B.甲将所盗玉坠卖给丙,具有可罚性,不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C.不应追究甲盗窃玉坠的刑事责任,但应追究甲诈骗丙的刑事责任
  D.甲诈骗丙的诈骗数额为5万元,其中3万元既遂,2万元未遂
  A.甲的不救助行为独立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B.甲的不救助行为独立构成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罪
  C.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D.甲的行为仅成立正当防卫
  A.甲进入的虽是小超市,但乙已在椅子上睡觉,甲属于入户抢劫
  B.只要持枪抢劫,即使分文未取,也构成抢劫既遂
  C.对于持枪抢劫,不需要区分既遂与未遂,直接依照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量刑即可
  D.甲虽&亏了&12元,未能获利,但不属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构成抢劫罪既遂
  A.无论是被教唆人接受教唆实施了犯罪,还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教唆他人犯罪,都能适用该款前段的规定
  B.该款规定意味着教唆犯也可能是从犯
  C.唆使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因而属于间接正犯的情形时,也应适用该款后段的规定
  D.该款中的&犯罪&并无限定,既包括一般犯罪,也包括特殊身份的犯罪,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
  A.冒充警察招摇撞骗,骗取他人财物的,适用特别法条以招摇撞骗罪论处
  B.冒充警察实施抢劫,同时构成抢劫罪与招摇撞骗罪,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
  C.冒充军人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从一重罪论处
  D.冒充军人劫持航空器的,成立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劫持航空器罪,实行数罪并罚
  A.均应填&假释&
  B.均应填&缓刑&
  C.既可均填&假释&,也可均填&缓刑&
  D.既不能均填&假释&,也不能均填&缓刑&
  A.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伤,触犯交通肇事罪
  B.甲在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触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C.甲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想象竞合犯
  D.甲为逃避法律责任,将丙带离事故现场后遗弃,致丙不得救治而亡,还触犯故意杀人罪
  A.虚报注册资本罪
  B.虚假出资罪
  C.抽逃出资罪
  D.无罪
  A.伪造货币罪中的&货币&,包括在国内流通的人民币、在国内可兑换的境外货币,以及正在流通的境外货币
  B.根据《刑法》规定,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据此,行为人伪造美元,并运输他人伪造的欧元的,应按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
  C.将低额美元的纸币加工成高额英镑的纸币的,属于伪造货币
  D.对人民币真币加工处理,使100元面额变为50元面额的,属于变造货币
  A.侵占罪
  B.信用卡诈骗罪
  C.诈骗罪
  D.盗窃罪
  A.为寻求刺激在车站扒光妇女衣服,引起他人围观的,触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未触犯侮辱罪
  B.为报复妇女,在大街上边打妇女边骂&狐狸精&,情节严重的,应以侮辱罪论处,不以诽谤罪论处
  C.捏造他人强奸妇女的犯罪事实,向公安局和媒体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触犯诬告陷害罪,未触犯诽谤罪
  D.侮辱罪、诽谤罪属于亲告罪,未经当事人告诉,一律不得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A.侵占罪
  B.盗窃罪
  C.诈骗罪
  D.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竞合
  A.以非法行医罪的结果加重犯论处
  B.以非法行医罪的基本犯论处
  C.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
  D.以医疗事故罪论处
  A.盗伐林木包括砍伐树枝,甲公司的行为成立盗伐林木罪
  B.盗伐林木罪是行为犯,不以破坏林木资源为要件,甲公司的行为成立盗伐林木罪
  C.甲公司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只成立滥伐林木罪
  D.不能以盗伐林木罪判处甲公司罚金
  A.贪污罪
  B.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C.诈骗罪
  D.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A.对于&关系密切&应根据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实质进行解释,不能仅从形式上限定为亲朋好友
  B.根据A选项的观点,&关系密切&包括具有制约关系的情形,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C.丁构成徇私枉法罪,甲构成徇私枉法罪的教唆犯
  D.甲的行为同时触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应从一重罪论处
  A.正当程序主义
  B.形式真实发现主义
  C.积极实体真实主义
  D.消极实体真实主义
  A.职权主义
  B.当事人主义
  C.纠问主义
  D.混合主义
  A.A市中级法院
  B.B市中级法院
  C.C市中级法院
  D.乙省高级法院
  A.再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要求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
  B.要求公安机关收集并提供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的证据材料
  C.对新发现的盗窃犯罪自行侦查,并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D.将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另行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抢劫犯罪提起公诉
  A.人民陪审员制度目的在于协助法院完成审判任务,陪审团制度目的在于制约法官
  B.人民陪审员与法官行使相同职权,陪审团与法官存在职权分工
  C.人民陪审员在成年公民中随机选任,陪审团从有选民资格的人员中聘任
  D.是否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陪审团适用于所有案件
  A.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以及苏某涉嫌的犯罪并案处理,由检察院一并侦查
  B.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并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C.将刘某和苏某涉嫌的非法拘禁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D.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以及苏某涉嫌的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一并侦查
  A.赵某的申请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院长应当驳回申请
  B.赵某在法庭调查前没有申请回避,法院院长应当驳回申请
  C.如法院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赵某可以在决定作出后五日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D.如法院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赵某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A.沈律师不得担任洪某辩护人
  B.如果洪某系法律援助对象,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C.如果被告人洪某同意,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D.如果公诉人未提出异议,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A.在现场立即询问证人甲
  B.传唤证人乙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C.到证人丙租住的房屋询问证人丙
  D.到证人丁提出的其工作单位附近的快餐厅询问证人丁
  A.保证金应当由决定机关统一收取,存入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B.对于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不得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C.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使用保证金担保和保证人担保两种方式
  D.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不得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A.不予受理
  B.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财产的措施
  C.只有在王某提供担保后,法院才予以财产保全
  D.移送财产所在地的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A.甲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其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54天的期间折抵刑期154天
  B.乙通过贿赂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其在监外执行的267天不计入执行刑期
  C.丙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脱逃的78天不计入执行刑期
  D.丁被判处管制,其判决生效前被逮捕羁押208天的期间折抵刑期416天
  A.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
  B.拒绝受理并向卢某的父母解释不立案原因
  C.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可以立案并交由公安机关侦查
  D.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立案
  A.事后审查的对象主要包括逮捕、羁押、搜查等
  B.事后审查主要针对的是强行性侦查措施
  C.采取这类侦查行为不可以由侦查机关独立作出决定
  D.对于这类行为,公民认为侦查机关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寻求司法途径进行救济
  A.起诉便宜主义
  B.起诉法定主义
  C.公诉垄断主义
  D.私人诉追主义
  A.职权主义原则
  B.证据裁判规则
  C.直接言词原则
  D.集中审理原则
  A.被告人有权拒绝辩护人辩护,合议庭应当准许
  B.辩护律师独立辩护,不受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约束,合议庭不应当准许拒绝辩护
  C.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的,合议庭不应当准许拒绝辩护
  D.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合议庭不应当准许
  A.应当建议检察院改变起诉罪名,不能直接以抢劫罪定罪
  B.可以直接以抢劫罪定罪,不必建议检察院改变起诉罪名
  C.只能判决无罪,检察院应以抢劫罪另行起诉
  D.应当驳回起诉,检察院应以抢劫罪另行起诉
  A.可以建议检察院提出抗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加以改判
  B.可以自行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加以改判
  C.可以撤销原判并建议检察机关重新起诉
  D.可以用裁定对判决书加以更正
  A.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B.撤销案件,将何某交付其亲属并要求其积极治疗
  C.移送强制医疗机构对何某进行诊断评估
  D.何某的亲属没有能力承担监护责任的,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A.对叶某强制医疗的决定,检察院可以提出纠正意见
  B.叶某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C.叶某对强制医疗决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D.郭某的近亲属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强制执行
  D.行政许可
  A.有权制定规章
  B.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
  C.该局的设立由国务院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D.该局增设司级内设机构,由国务院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批准
  A.因田某不具有申请人资格,拒绝公开合法
  B.因行政处罚决定为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拒绝公开违法
  C.田某应先申请复议再向法院起诉
  D.田某的起诉期限为3个月46.
  A.关某的行为属于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B.公安分局应告知关某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C.复议机关只能是公安分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
  D.如复议机关撤销对关某的处罚,公安分局应当及时将收取的保证金退还关某
  A.规划局发放许可证不得向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B.因刘某不是该许可的利害关系人,规划局审查和决定发放许可证无需听取其意见
  C.因刘某不是该许可的相对人,不具有原告资格
  D.因建筑工程尚未建设,刘某权益受侵犯不具有现实性,不具有原告资格
  A.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反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暂扣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B.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规章制定部门职权的,可以设定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
  C.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D.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A.2000元
  B.5000元
  C.1万元
  D.30万元
  A.申请复议的期限为30日
  B.村民应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复议
  C.甲市政府为复议机关
  D.如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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