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必要将投诉接待安全标准化化 系统化

人民法院司法标准化的实践经验和形势对策分析DD以强化审判管理为视角作者:周振怀 张彦杰&&发布时间: 09:51:15蓟县法院院长周振怀
人民法院自第一个五年改革纲要出台以来,司法体制改革就一直处于探索之中。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的改革任务愈加紧迫、力度越来越大。尤其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总要求,人民法院如何适应形势,有效推进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建设,实现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更已刻不容缓。近年来,随着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不断摸索和日益加强,围绕科学发展,着力加强规范化建设,努力建立健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管理机制,已逐渐成为各级法院的共识和积极探索的规范化内容与目标。这些百花齐放式的探索,虽然形式多样,但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经过不懈努力,不仅日见成效,而且也为整个法院系统积极推进司法标准化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尝试。比如,笔者所在蓟县法院经过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方面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在基层人民法庭的标准化建设、在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以及在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等许多方面都被上级法院或有关方面确定为试点单位。
今年以来,随着司法公开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市高院党组按照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天津法院工作实际,适时提出了“依托信息化技术,狠抓司法过程标准化、权力运行科学化、监督指导规范化,确保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形象公正”的工作要求,为下步工作的顺利发展明确了目标和方向。那么,如何具体贯彻这一要求?如何全面推进和深化法院司法标准化建设?这些都无疑迫切需要我们对现有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归纳,对面临的形势任务予以正视和分析并提出对策,以便更好地为法院司法标准化建设提供积极的、有益的和更加科学的理论支撑。下面,就以笔者所在的蓟县法院为例,予以总结、分析和探讨。
一、足& 迹:山区基层法院司法标准化的实践之道
笔者所在的蓟县法院地处天津市的最北端,也是天津市唯一的山区法院。虽总体属于山区,但辖区内还有库区、洼区和平原。比如,占据蓟县“半壁江山”、地处辖区最北端的被誉为蓟县法院“猫耳洞”的下营山区法庭;地处京东第一镇DD邦均以及历史名镇DD马伸桥的两个半山区法庭;有地处于桥水库南岸的别山库区法庭;还有地处通向天津市区的南部重镇上仓洼区法庭。真可谓地域分布复杂,经济发展不平衡,纠纷多种多样,处理难度很大。近年来,尽管法官在尽心尽力,也涌现出了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张怀瑞、全国法院模范和全国先进工作者刘山林、天津市政法系统勤政廉政标兵刘长海,以及英年早逝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天津市政法系统“十大优秀法官”和天津市第六届杰出青年卫士、优秀共产党员石玉波等一个又一个先进典型,但随着案件的逐年大量增加,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条件滞后的矛盾始终是日益突出。尤其是前些年随着改革的日益深入,规范化要求与日显落后的物质装备之间的矛盾更是日益凸显。比如,十年前的蓟县法院,不仅办公用房紧张、开庭用房更是紧张,有时候,若想当日开庭的几个案件同时在正规的审判法庭进行基本不可能、甚至是奢望。规范化庭审几乎无从谈起、规范化建设更如同纸上谈兵。所以,2003年前后,党组便把尽快改变现状列入了重要议事议程,并不断付诸于实际行动。期间,洒下了辛勤汗水,也迎来了可喜收获。回顾近10年的发展历程和标准化建设的实践摸索,笔者认为,如果把这一标准化建设的探索过程比作计算机系统的“硬件建设”“程序开发”和“日常维护”的话,那么,在积极探索和不断推进标准化的进程中,主要着眼了以下三点,即:夯基础、攻主业、促质效。
(一)注重“硬件建设”DD改善设施夯基础
蓟县法院具有其地理位置的特殊性,由于地处山区,经济欠发达,人们的思想意识及观念更相对落后,许多方面往往是墨守成规易、突破创新难。然而,面对飞速发展的形势,山区法院要想突破樊篱、闯出新路并大有作为,就必须大胆改革、不断开拓。对此,蓟县法院根据地域落后的特点,千方百计抓硬件。从机关大楼到基层法庭的建设,均本着形象性、方便性、实用性原则,着眼于科学发展,超前规划。一是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没有必要的硬件,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就不能充分发挥,骑着自行车去追赶逃避债务的乘坐高级轿车被执行人的尴尬情形,应当尽快成为“过去时”;一味地因陋就简,就难以在标准化建设上真正有所建树;同时,没有现代化的科技信息手段就不能适应信息时代形势发展的新需要,甚至有可能被形势发展所淘汰。二是着眼发展。深刻认识到物质建设上的标准化,绝不是图享乐,也绝不是讲气派,最重要是适应形势发展尤其是适应信息化建设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人民司法,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到形势发展给社会公众带来的方便与快捷。比如,建成的法院审判大楼中,法庭内的同声传译系统、庭审直播系统、法官专用通道、残疾人专用通道等等,都充分体现了现代化气息和亲民、为民、便民的人性化理念;在基层法庭建设上,更是严格以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建设标准为依据,超前谋划、统一标准、克服困难、加快建设。最终,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下,适合规范化发展基本要求的机关审判大楼以及经过资源整合后的五个标准化的基层人民法庭的建设圆满完成,并顺利启用。
(二)狠抓“程序开发”DD瞄准主业强管理
硬件条件改善了,如何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全面提升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业务水平、如何更好地进行司法服务?鉴此,蓟县法院决定充分利用来之不易的有利条件,瞄准审判、执行主业、规范管理。为不断适应司法改革形势发展的需要,蓟县法院紧紧围绕最高法院新的《五年改革纲要》的总要求,高度重视和全面推进、创新审判管理工作,进而带动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通过不懈努力,与硬件建设相适应的规范化建设日益发展,逐步呈现出了“管理意识自觉化、管理手段信息化、管理内容标准化、管理考核经常化”的标准化管理的良性态势,为扎实推进人民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和全面开创人民法院司法标准化建设新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在抓管理意识上下功夫DD管理意识自觉化。为逐步引导和树立全员的自主管理意识,蓟县法院着重采取了以下措施:首先,变分散管理为集中管理。为不断提升和强化全员的审判管理意识,去年初,蓟县法院积极争取编制,在全市基层法院中率先成立了专门的审判管理办公室,虽最初仅人员3名,但重新整合了管理职能,使以往的审判管理工作由审监庭、研究室、立案庭等多部门分散管理转变为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牵头的专项“扎口”管理。通过不断整合管理资源和职能,不断摸索提高,已逐步实现了由“分散型”管理向“集中型”管理的转变,使审判管理职能更加强化、更加集中,审判管理的应有效能得到充分发挥,全院上下的审判管理意识普遍增强。其次,明确总体工作标准化管理原则。为了进一步增强全员规范化管理意识,蓟县法院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开展,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确定了具有蓟县法院特色的“四五工作标准”。这一标准是蓟县法院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在服务群众上,标准高一点,要求严一点”讲话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市委孙春兰书记对天津政法系统提出的“办理案件零瑕疵”工作要求以及蓟县法院工作具体实际而提出的,并以此作为蓟县法院开展审判工作的总体原则和“标尺”。该项“四五工作标准”的具体内容是:通过“阳光服务、微笑服务、规范服务、廉洁服务”,实现“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对象零投诉”。为此,蓟县法院还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严格落实四五工作标准实施意见》,量化细化重点内容,并在全院组织深入学习和认真实施。该做法还得到了县委政府以及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二是在抓管理平台上下功夫DD管理手段信息化。信息化不仅是法官工作的得力助手、案件评估的重要工具、科学管理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是法院服务社会的有力武器,更是人民法院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标志。尤其是人民法院面对“天平工程”的逐步推进,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科学高效的管理更显得十分重要。对此,蓟县法院坚持:首先,打牢信息化管理的基础根基。主要是面对当前基础性的“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普遍使用、扩充升级管理软件尚待开发的客观实际,以局域网数据信息为重点,着力于先行摸清底数、夯实基础。经过大量繁杂的分析排查,审判管理办公室先后撰写了《蓟县法院与汉沽区法院考核项目之比较》、《目前蓟县法院涉执行指标面临的实际问题》等40余项专题分析,并精心研讨改进目标和措施,为规范化、信息化管理的全面推进和不断提升审判管理的有效性、针对性奠定了坚实基础。与此同时,蓟县法院还自去年开始,针对法综系统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了“结案法律文书引入”专项规范清理活动,共对5040件案件进行了逐案核查,还针对文书引入、文书制作瑕疵、数据填写和质效问题逐案、逐庭、逐人进行了大量沟通与提示,并持续制作了60余天的法综系统核查日志作为资料留存,效果明显。该项活动的信息被市高院工作简报以《蓟县法院开展专项规范法综系统法律文书活动显成效》为题作了经验介绍。在今年上半年市院开展的法综系统缺项“法律文书”的集中补录工作中,蓟县法院被通报需补录的案件仅为1件,为全市最少。其次,积极推进“三大平台”建设。今年是市高院确立的“司法公开推进年”,为推进此项工作,蓟县法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先后出台了《蓟县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结案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和《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多项规定。目前,蓟县法院的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工作基本处于全市基层法院的领先水平。此外,蓟县法院能够正视困难,迎头赶超。比如,在数字化科技法庭建设上,蓟县法院努力克服山区法院的种种不便和重重困难,多方筹集资金、积极争取支持,确保工作落实。目前,在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已为全院机关的各审判业务庭和5个基层法庭,每庭配备了一个科技法庭,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和逐步适应庭审直播的需要奠定了基础。
三是在抓管理内容上下功夫DD管理规范标准化。司法标准化建设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面临的新课题。司法标准化的最终目标,就是通过逐步建立科学、高效、有序的管理规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对此,蓟县法院着重从以下规范入手:首先,在树立公正形象方面。教育干警严格按照《法官行为规范》和《法官忌语》办理案件和接待当事人;注重法官礼仪,在司法过程中始终保持仪容严整、举止文明,以更加良好、规范的形象赢得民众的司法认同。其次,在推进铁案工程方面。要求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必须切实担负起审判管理职责,并做到全程留痕。同时严格执行错案追究制度,实行责任倒查,从源头上增强法官办铁案、精品案的责任意识。第三,在强化流程管理方面。严格把握“延期审理、案件中止和延期执行”等适用条件,不断强化审限跟综、预警提示、统一结案等措施,不断缩短审理周期,防止久拖不决。同时强调各审判部门要注意积极主动与上级法院沟通请示,积极减少案件发改。通过节点监控、质效评估、发改案件分析、信访案件查处等方式,及时查找共性问题,统一裁判尺度,不断提高自身司法水平,稳步提高裁判正确率。第四,在建立规范体系方面,注重抓好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体系建设。同时,注意有的放矢、切合实际和务求实效。审判管理办公室成立以来,日益规范的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已渐成体系并成效凸显。比如,自去年开始,蓟县法院就制定出台了《关于审限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要求涉及案件中止、审限延长、审限扣除等环节必须理由充分、合法且审批手续必须完备,有效避免了隐性超审限案件的产生。上半年,蓟县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了100%。今年,为了不断适应司法公开的需要,蓟县法院还率先出台了《关于规范执行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效果良好,一些兄弟法院还专门来院进行了学习。
(三)强化“日常维护”DD依托考核促质效
为打造自身特色,逐步实现在司法标准化建设上的“管理意识自觉化、管理手段信息化、管理内容标准化、管理考核经常化”的常态化目标,他们主要依托规范化、系统化、经常化的绩效考核,对提升、巩固标准化建设的管理意识、管理手段、管理内容进行了常规“维护”:首先,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比如:重大敏感案(事)件的风险评估机制;案件责任的倒查机制;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通报、检查机制;绩效考核中的人员分类和共业、个业区分的分类考核机制,等等。其次,强化中层“一岗双责”。要求中层干部要真抓善管、敢于担当,不作“老好人”,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发生的问题要承担领导责任,确保真正把“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机制落到实处。第三,注重提高全员综合素质。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载体,丰富电子阅览室、图书室和院史“知史屋”等内容,并专门设立文化长廊,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以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契机,强化信息化应用培训,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通过“法官沙龙”、案件研讨、专项评查、业务培训等多种途径,努力搞好“传帮带”,加快提高干警业务能力,提升法官司法水平,不断提高综合修养,夯实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第四,进行全方位考核。把日常提示、督查、专项通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既注意考核不留死角,又确保让考核结果与总体评价和晋职晋级相挂钩,初步形成了“日提示、月考核、季通报、年建档”的全方位的综合评价考核体系,考核工作的应有效能也得到了应有发挥。
二、考& 量DD迫切需要积极应对的客观形势
尽管这些年各地都在积极探索,但总体上是实践多、总结少,或者说在具体实践上各自为战多、系统总结少,尤其是还没有把人民法院的系统的标准化建设提到全局的高度去考量。可以说,人民法院推进司法标准化建设,需要研究和改进的课题、问题并不少,我们面临的形势任务还相当紧迫。迫切需要我们正视现实、克服困难、群策群力、共克难关。
(一)客观现状
目前看,影响和制约人民法院司法标准化建设的不利因素还大量存在,有的还相当严重,成了拦路虎、绊脚石。主要的有:①从认识程度看,尽管在信息化、标准化进程日益加快的情况下,一线法官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予以接受[当然有被动成分],但主观上仍大多存在着可有可无无所谓、怕麻烦、增加了工作量等抵触情绪,往往怀有“案件都办不过来,哪有时间填报数据?”等诸多抱怨,工作开展并不是十分顺畅。②从人员结构上看:一方面,是由于缺乏系统的规范,一些老同志难于适应新形势。比如,尚有相当一部分老同志对计算机技术不熟悉,有的甚至已难于再学习,有的即使是学习了也只是皮毛,无法深入;有的稍稍熟悉一些的却嫌麻烦,或应付或抵触。另一方面,是由于缺乏系统的规范,有些新同志时常再显“老毛病”。比如,这些年随着形势发展,法院人员相对增多、新入院人员也相对增多,但由于以往标准化的操作规程相对较少,很不便于他们尽快熟悉工作、进入状态,甚至有时已被纠正的错误在新进人员身上又有体现。③从物质保障看,各地可谓“五花八门”,尤其是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一些法院若想首先从物质保障上打好规范化建设的基础困难重重,有的甚至简直是天方夜谭。④从机制保障看,一方面,法官“不被干扰”或“少被干扰”的保障不够。如最明显的就是法官在超负荷、全身心办案的同时,还要承载着当事人信访、缠访等拖累,且当事人信访、缠访的制裁措施少,有的法官办案越多,受信访、缠访的机率越大,以蓟县法院为例,多数法官年办案在200件以上,但往往这其中若有一件棘手案件或出现一个纠缠不休的当事人就能够把法官拖得精疲力尽[还不包括法院整体牵扯进去的工作量]。另一方面,在形势飞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法官适时“接受各类培训”的保障机制不够。有的是上级有培训计划,但基层法院却没有接受培训的必要;有的是本院基础设施比较超前,但本院内部或上级法院却缺少相应培训内容,信息化、标准化的物质设备或设施对相当一部分人员来说,还属于“摆设”或被另作它用。
(二)原因分析
冷静分析导致上述种种客观现状的原因,大体存在人员结构不合理、思想认识跟不上、各地发展不平衡等三方面的原因。具体为:①人员结构不合理。以蓟县法院为例,按照现在的每人每年200件案件的工作量,要想在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保质、保量,最好的人员配备结构就是“一审一书一助理”,如此才能确保主审法官从接待、应诉、勘查、取证等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全身心投入到庭审、调解和判决工作中,但由于全院应对每年近20000件案件的法官员额不足,仅从法官人员结构上就处于了标准化人员结构的“边缘”,对总体推进标准化建设或多或少地形成了间接的制约和影响。②思想认识跟不上。首先(一是),由于依托信息化推进标准化管理尚未整体推进,表现为参差不齐,认识不一,尚有差距或认识滞后。所以,相当一部分一线法官尚未充分认识到标准化管理其实是是为了更好地让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有条不紊、顺畅而高效运作,更有利于法官从杂乱的事务和运作程序中解脱出来。其次(二是),凡社会转型期均需经历“阵痛”和“适应”的过程,但由于逐步积累经验的多寡不一,有的在积累一些好的经验的同时也逐步积累了很多问题,甚至有的问题已经到了非着手解决不可的地步,所以在尚缺乏统一运作标准的情况下,暴露的问题和各种表现也不尽相同。再次(三是),由于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法官工作压力日益加大,一些案件案情复杂、处理难度增强,甚至一些当事人视法律为儿戏,导致法官心理负担加大,急躁情绪加重。所以,一些法官在案件缠身、超负荷工作的情况下,往往会把相应的规范措施的出台视为额外负担甚至感觉压力加大而时有怨言。③各地发展不平衡。主要的就是各地各单位间物质条件与相应保障情况不一,如大的方面是东西部差异、小的方面是地域差,导致目前在司法标准化建设上,认识不一,行动不一,结果不一。
(三)对策建议
2014年是市高院确定的司法公开推进年,依托信息化技术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人民法院的司法标准化建设也将全面深化,各项工作任务也将愈加艰巨和繁重。对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形势与任务,不断增强法院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时不我待的精神积极应对,并综合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措施,积极扭转被动局面,全面提升总体效能。同时,要自觉以人民法院司法标准化建设为契机,积极谋划,主动进位,为深入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而不懈努力。
DD要树立公正形象,确保阳光司法。标准化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实现阳光司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首先,要教育干警严格按照《法官行为规范》和《法官忌语》办理案件和接待当事人。要注重法官礼仪,在司法过程中始终保持仪容严整、举止文明,以更加良好、规范的形象赢得民众的司法认同。其次,要牢记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时刻不忘司法为民宗旨。比如蓟县法院向全院干警提出的“四五工作标准”DD通过“阳光服务、微笑服务、规范服务、廉洁服务”,实现“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对象零投诉”,并以此作为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总原则,就很具有示范作用。第三,要注重办案社会效果,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积极做好判后答疑,主动搞好诉调对接,千方百计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DD要强化精品意识,推进铁案工程。标准化建设的首要目的是确保案件质量,以过硬的“产品”赢得民心。近年来,人民法院相继开展了清理积案、三类重点案件评查、集中清理检查隐形超审限案件等多项活动,也相继针对发改案件、特殊类型案件以及卷宗质量、法律文书质量等展开专项调研。这些活动和专项调研中总结、发现的问题以及极具针对性的对策建议,都亟需引起审判执行人员的高度重视。一要深入查摆。应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对上述专项评查、检查或调研的分析报告进行再学习,对最初制定的整改措施进行再检查,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差错案件和瑕疵案件的数量,最大限度地避免同类错误的重复发生。二要总结提高。认真总结和不断巩固、强化时时开展的审判人员庭审观摩与法律文书评比、书记员的卷宗装订与庭审记录考评以及法综信息填报培训、司法统计培训、文书上网培训、科技法庭数字化应用培训等各项工作成果,不断提高全员的精品意识以及适合形势发展需要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DD要严格流程管理,适应司法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关键环节在于审判(执行)流程,要关口前移、全面确保标准化建设的“把脉”“点穴”功能。在强化全员参与审判管理的同时,还要紧紧围绕司法公开以及司法标准化建设的大趋势,瞄准各个流程节点和案件的最终质效,狠抓监管不放松。一要强化各级领导的审核把关。要求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必须切实担负起审判管理职责,严格监管并做到全程留痕。二要强化审判管理办公室的“扎口”管理。通过节点监控、预警提示、质效评估、统计分析、专项督办、检查通报等多种方式,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问题,适时查找分析共性问题,着力统一裁判尺度,不断提高整体司法水平。要严格把握案件中止、审限扣除、延期审理与执行等适用条件,不断强化审限跟综、预警提示、统一结案等管控措施,不断缩短审理、执行周期,坚决防止案件久拖不决。三要综合运用各种有效管理手段。审判管理部门要通过“日提示、周汇总、季通报,年考核”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不断强化和完善管理措施,确保在“公开”中见“公正”。
DD要高标准严要求,完善规范体系。标准化是规范化的最高体现,标准化建设要确保规范体系更强化、更集中、更科学、更高效。要以司法体制改革和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契机,注重全面抓好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体系建设。围绕市高院提出的“依托信息化技术,狠抓司法过程标准化、权力运行科学化、监督指导规范化,确保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形象公正”的工作要求,正视现实,找准薄弱环节,并针对实际存在的弱点和不足,注意有的放矢、迎头赶超。首先,要以信息化技术应用为依托,逐步培养适应形势发展和“司法公开”需要的良好的习惯养成。比如,从适应案件流程信息公开着眼,逐步养成规范细微信息填报和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的好习惯;从适应在互联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着眼,逐步养成对体现着国家法律权威的裁判文书中的瑕疵与差错“零容忍”以及不断提高其层次感、说理性的好习惯;从适应案件庭审直播着眼,逐步养成庭前“四准备”的习惯,即:做好事实和证据的准备、做好实体和程序的准备、做好案内情况与案外社情的准备、做好临场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其次,要以人民法院司法标准化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审判管理办公室的龙头作用,抓紧集中整合和不断优化审判管理资源,不断完善审判流程管理,逐步建立起具有人民法院特色的科学、严密、高效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让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在更加规范、标准的体系下高效运行。
DD要寻求多种途径,确保整体推进。司法标准化建设是顺应时代的要求、是实践经验的结晶、是现代司法的标志,更是确保整体工作科学、严谨和高效运作的平台。首先,要加大调研力度。要有针对性适时组织专项调研活动,包括法院垂直管理体系、职业保障、重点困难、工资待遇等等。俗话说“实践出真知”,要通过广泛调研,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摸清底数、提出对策,最大限度地为人民法院司法标准化建设扫清障碍。其次,要充分利用当今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大适合人民法院管理需求的系统软件的开发、应用力度,为标准化建设插上腾飞的“翅膀”。第三,要加大各层次人员的培训力度。第四,要搞好宏观调控,确保改革步伐和相互配套、相互照应的各项措施稳步推进。第五,要出台涵盖法院系统的整体的纲领性标准和原则,然后由下一级法院在此框架下细化制定出既紧贴本地实际又紧紧围绕在整体原则、标准大框架之下的具体规范措施。
三、结& 语
人民法院司法标准化建设尽管困难重重,但大势所趋。蓟县法院等本市许多法院的大胆实践已经说明了这一点。近年来,蓟县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每年审执结各类案件15000余件,在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些工作走在全市法院行列,为平安蓟县、法治蓟县、美丽蓟县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自2003年连续四年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和“优秀法院”,连续三年荣立“集体三等功”;2006年荣立“集体二等功”;2007年、2008年连续两年被市高院评为“优秀法院”并荣记集体二等功;2009年荣立“集体一等功”。201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被市高院评为“优秀法院”并记集体一等功;201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模范法院”,被市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12年被市高院评为系统先进集体并记三等功;2013年被市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所有这些,无不得益于在着眼于强素质、树形象的同时,紧紧依托信息化,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如今,蓟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继续保持着昂扬锐气、蓬勃朝气、浩然正气,团结一心,努力拼搏,扎实苦干,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推进蓟县构建“中等规模现代化旅游城市”进程,早日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继续做出不懈的努力。
(作者单位:蓟县法院& 第一作者系蓟县法院院长)第1页&&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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