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质检量函〔2017〕654号
质检总局关于授权建立国家石油和天然气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站乌鲁木齐分站的通知
中国石油和天然气天然气集团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依照《计量授权管理办法》和《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考核合格同意正式建立“国家石油和天然气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站乌魯木齐分站”,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国家石油和天然气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站乌鲁木齐分站是质检总局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主要承担输气管道压力2.5MPa以上流量计量仪表的检定、校准和测试任务(授权区域及项目表见附件)。
二、国家石油和天然气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站乌鲁木齐分站接受国家石油和天然气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站业务指导独立开展计量检定、校准和测试工作,其人员、经费、日常工作管理等仍按原渠道办理
三、国家石油和天然气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站乌鲁木齐分站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正式开展工作。
附件:1.计量授权证書内容
机构名称:国家石油和天然气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站乌鲁木齐分站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三工镇国家石油和天然气天然气大鋶量
计量站乌鲁木齐分站(831113)
主管部门:中国石油和天然气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
证书编号:(国)法计(2017)00025号
发证日期:2017年12月8ㄖ
有效日期:2022年12月7日
不确定度/准确度等级/最大允许误差 |
工作介质压力:(5~9.5)MPa |
工作介质压力:(5~9.5)MPa |
工作介质压力:(5~9.5)MPa |
工作介质压力:(5~9.5)MPa |
工作介质压力:(5~9.5)MPa |
开展校准项目的器具或参数名称 |
校准测量能力/准确度等级/最大允许误差 |
工作介质压力:(5~9.5)M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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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介质压仂:(5~9.5)M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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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介质压力:(5~9.5)MPa |
涡轮流量计检定规程JJG1037 |
工作介质压力:(5~9.5)M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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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介质压力:(5~9.5)MPa |
涡街流量计检定规程JJG1029 |
工作介质压力:(5~9.5)M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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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介质压力:(5~9.5)M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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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介质压力:(5~9.5)M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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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介质压力:(5~9.5)MPa |
科里奥利质量流量计检定规程 |
工作介质压力:(5~9.5)MPa |
抄送:中石油和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部分公司国家石油和天然气天然气大流量计量
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術监督局(市
本局:计量司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计量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