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校宿舍抗议书格式范文

来自苏大王健法学院东十三宿舍女生的抗议书
——致学校相关领导
尊敬的各位校领导:
你们好!恳请你们可以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看一眼这封写给你们的信,我们将表示由衷感谢!进入正题之前,我们首先声明,此次抗议绝非与学校决定作对,我们只是将我们的思想传达给各位尊敬的领导,供你们裁量只用,绝无恶意,望各位校领导不要将小事化大,因为此次抗议追究我们的责任,我们保证绝无恶意。
对于东十三号宿舍搬迁问题,首先很感谢各位校领导对学生住宿安全的关心,对你们说一声:“辛苦了,谢谢!”但对于王健法学院女生搬到本九宿舍的决定,我们有异议,在此提出抗议:我们不同意从东十三号宿舍搬迁到本九宿舍!
理由如下:
1、搬到本九宿舍有违此次搬迁的目的。此次搬迁系东十三宿舍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另外东十三宿舍住宿条件比较差。但各位校领导去考察过本九宿舍了吗?那里就没有隐患,住宿条件就好了吗?我们认为东十三与本九的安全状况相差不大,都应该被评为危楼,我们认为本九宿舍同样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另外,本九宿舍的住宿条件比东十三还要差很多,从设施、环境各个方面,超出我们可以接受的限度。如果此次搬迁不能为东十三女生提供更好的住宿条件,我们认为有违此次搬迁的本意与目的,我们不接受这样有弊无利、有悖正确目的的搬迁。
另外,我们要在宿舍住4年,而不是临时居住,不知各位尊
校领导是认为本九宿舍不该修,还是四年之内不用修。如果各位尊敬的校领导认为本九足够安全、足够好的话,我们建议将本九宿舍作为教师公寓;如果连本九这样的宿舍都不用修的话,那修东十三的想法各位又是从何而来呢?但是如果本九将在四年之内还要整修的话,我们面临搬两次宿舍的风险,我们没有理由承担这样的风险,也没有义务为学校的整体付出这么多。
2、随着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的整体生活水平越来越高。我们不想说苏州监狱的条件都比我们好很多,也不想说世界人权法规定连监狱都要有足够的生活空间、独立的洗手间、独立的浴室、阳台、图书室等,也不想说《经济、文化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为我们所倡导的居住与迁徙自由,我们知道这些,就目前的国内、目前的苏大来说还做不到。但我们宪法中总规定了“尊重与保障人权”,所以,作为未来中国司法体系的一员,我们有义务保障自己的人权。第一,本次搬迁之前没有和我们这些当事人商量,我们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此次搬迁决定没有经过法学院相关领导以及东十三当事人的投票,我们可以理解学校的行政化,但不接受学校的强权化,我们可以理解学校为整体利益擅自做出决定,但我们有权为自己之利益提出请求。这种未经民主投票的决定,既然有关我们这些当事人的利益,我们认为有必要听取我们的意见,而我们的意见从未被争取,这实不应为一所现代民主大学所应有之作风。第二,根据宪法“尊重与保障人权”条款,我们拒绝在学校在有条件让我们拥有较好的住宿条件的情况下,令我们搬进比现在更差劲的宿舍。从世界人权法角度,这违背了获得充分生活保障的权利。第三,我们认为任何决定都有其理由,我们要求看到学校做出此决定的各项理由并经由我们审查,对不合理条款提出异议和答辩。我们有权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搬、自己搬了之后会有什么利益损失。
3、由于本九宿舍条件太差,远远超出东十三当事人可接受的范围,所以导致民心紊乱,不利于学校秩序、学校名声的建设甚至会影响到学术研究。如果因为此事件导致整个年级的学生对母校充满敌意,相信这是一个不划算的决定。
4、我们不谈法律,从个人良心出发。我们不是圣人,没有理由接受比现状更不好的生活条件。如果搬,我们一定要求要比现在好。来大学,是来学习搞研究的、增长人生经历的,不是来修行的,如果我们想锻炼自己吃苦的能力,完全没有必要来到此地上大学。如果学校以“有些更知名大学的学生比我们住的更差”的理由来答复我们,我们不接受这样不在同一比较范围内的辩驳。每所学校有每所学校之具体情况,如果我们学校有更好的宿舍可以让我们搬进去,那我们绝不同意搬到其中最差的那栋。如果学校以“有些人比你们住的还差”来辩驳,我们也不接受,我们同样认为他们可以提出他们的抗议,他们不提是他们的事情,但我们有权利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毕竟要搬迁的当事人为东十三女生,我们自然无法接受现在这样的结果。
5、我们要求平等对待。即使不能做到各个学院同等对待,但我们绝不接受学校给其它院的优待,我们要求差别只能在合理期间之内。如果东十三其它院的不搬到本九,那为什么偏偏是王健法学院搬到本九宿舍,我们要求学校对此决定给出你们充分的理由。如果学校以“法学院女生没有在东区住过的先例,除了东十三和东十一”,对于此种解释,我们持否定态度。试问:宿舍搬迁这一个问题在苏州大学是原则呢,还是例外呢?自然是例外,这不必多言,既然这可以成为例外,那为什么让法学院女生住东区不可以成为例外呢?我们认为任何有价值的事情都应该有第一次突破。试问各位校领导,如果当年没有第一次的辛亥革命,如果当年没有第一次新中国的建立,现在你们又在哪里呢?对于这种无逻辑式的不让法学院女生住东区的理由,我们坚决否定。
6、21世纪的中国为民主社会,21世纪的苏大自应为民主苏大。所以学校的命令与决定自然不是皇帝的圣旨,可以修改,所以我们提出了一下几套方案,望各位尊敬的校领导仔细考虑,做出慎重的决定。
1、临时搬到本九宿舍,待东十三宿舍整修完毕,王健法学院2014级全体女生搬回东13宿舍。
2、学校要发放搬迁补助,每个宿舍按人数计算,没人100元人民币,作为搬迁所需支出费用、体力、时间以及精力的补偿。
1、不搬往本九宿舍,我们要求搬到一个有阳台、空调、独立洗手间以及卫浴的宿舍,当然不必上述条件全部具备,但必须空间足够大,足够干净整洁,要有充足的光照。
2、不需要学校发放搬迁补助费,我们同意在可接受范围内适当增加住宿费。
1、同意搬到本九宿舍,但我们将在支付学校学费的时候,拒绝支付住宿费,如果因此被开除,&事情将会被扩大化,我们不敢保证将会发生什么。如果搬到本九宿舍,我们要求不仅要免除住宿费,而且给每一个搬迁人员每个学期发放500元人民币的未获得充分生活条件保障的补偿费用。
2、学校要负责东十三宿舍搬迁的所有费用,提供搬迁人员与车辆。
&&&&&&&&&&&&&&&&&&&&&&&&&&&&&&&&&&&&&&&&&&&&东十三号宿舍王健法学院全体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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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热线讯:7月12日晚11时左右,梁平县梁平中学男保安以强缴手机为由夜闯女学生宿舍。
  一正睡觉女生被窝被掀开时,该女同学一丝不挂……
  当晚事件发生后,某论坛出现梁平中学“保安门”事件的报道,市长公开信箱也收到《关于梁平中学强行进入学生宿舍收缴手机的投诉》。
  昨日,市长公开信箱披露--
  7月14日,梁平中学副校长罗先林已被停职检查,4名男保安已被学校辞退。
  市长公开信箱办理回复称,经梁平县政府调查:
  根据《梁平中学学生手册》关于午睡期间及晚上学生寝室熄灯后不允许在寝室使用手机的规定,7月11日晚上学生寝室熄灯后,分管高中三年级的副校长罗先林组织当天值班的男保安刘廷义、邹祥洪、袁万超、龚绍斌,到男生公寓对学生违规使用手机情况进行检查。
  当晚检查后,几名保安与罗先林在男寝管员寝室中交谈时,男保安邹祥洪说,男寝室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较少,据说女生寝室较多,对女生寝室要不要查?罗先林回答,明晚查。男保安刘廷义说,我们保安小组没有女保安怎么查?罗先林说,调其他保安小组的女保安来查。
  7月12日晚10时30分左右,梁平中学女保安曾合玲、男保安刘廷义、邹祥洪、袁万超、龚绍斌5人来到女生公寓A1幢,检查晚睡后有无学生违规使用手机。
  在女寝管员唐世美和张焕碧的带领下,5名保安首先来到213寝室,女寝管员和女保安先进室内,该寝室女生杨某有违规玩手机之嫌,但穿着睡衣睡裤的杨某称自己没有玩手机,并将被盖抖开让检查人员查看。这时,几名男保安也进入室内,站在进门处的储物柜旁,协助女寝管员和女保安检查杨某是否违规使用手机,但没发现。
  随后,一行人又分别到其他寝室进行检查,当晚共查到熄灯后学生在玩耍的手机10部、MP3一部。
  13日早,高三年级组发现校内贴有女生写的抗议书,罗先林和校团委书记张海波意识到男保安进入女生寝室检查是错误的,便召集全年级女生集合,带领4名男保安向全体女生道歉,并致三鞠躬。
  办理回复称,梁平中学明确规定,男性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女生寝室。
  学校在规定时段不允许学生使用手机,是出于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作息秩序作出的规定,是学校正常的管理制度,但指派保安收缴学生违规使用的手机是不人性化的,年级组作出每收缴一部手机或MP3奖励30元钱也是不恰当的,男保安进入女生寝室检查更是错误的。
  梁平中学副校长罗先林于7月14日被停职检查。
  男保安员刘廷义、邹祥洪、袁万超、龚绍斌因违反有关规定进入女生寝室检查,造成恶劣影响,14日被梁平中学辞退。李伟 林里娅(南京热线-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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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午宿舍门口抗议书
今上午…宿舍大门墙壁处惊现一抗议书…内容大概是说饭堂升价猛问题…希望英中人们行动起来…后来听说被人撕了,据说是后勤的人和校警…对此本人深感不满,难道不准大家发表意见吗。此贴仅供参考
我已经告诉校长了
你爱吃不吃
去外面吃饭无压力啊
饭堂在哪里
二楼那个谁来的
内&&容:使用签名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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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兴趣而生,贴吧更懂你。&或重庆晚报讯 15日,重庆晚报以《梁平中学4名男保安夜闯女生寝室检查》为题,报道梁平县梁平中学于7月12日晚11时左右,指派男保安以强缴手机为由,夜闯女学生宿舍。一正睡觉女生被窝被掀开时,该女同学一丝不挂……当晚事件发生后,天涯社区出现梁平中学“保安门”事件的报道,市长公开信箱也收到《关于梁平中学强行进入学生宿舍收缴手机的投诉》。
昨日,市长公开信箱披露,7月14日,梁平中学副校长罗先林已被停职检查,4名男保安已被学校辞退。
市长公开信箱办理回复称,经梁平县政府调查,根据《梁平中学学生手册》关于午睡期间及晚上学生寝室熄灯后不允许在寝室使用手机的规定,7月11日晚上学生寝室熄灯后,分管高中三年级的副校长罗先林组织当天值班的男保安刘廷义、邹祥洪、袁万超、龚绍斌,到男生公寓对学生违规使用手机情况进行检查。
当晚检查后,几名保安与罗先林在男寝管员寝室中交谈时,男保安邹祥洪说,男寝室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较少,据说女生寝室较多,对女生寝室要不要查?罗先林回答,明晚查。男保安刘廷义说,我们保安小组没有女保安怎么查?罗先林说,调其他保安小组的女保安来查。
7月12日晚10时30分左右,梁平中学女保安曾合玲、男保安刘廷义、邹祥洪、袁万超、龚绍斌5人来到女生公寓A1幢,检查晚睡后有无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在女寝管员唐世美和张焕碧的带领下,5名保安首先来到213寝室,女寝管员和女保安先进室内,该寝室女生杨某有违规玩手机之嫌,但穿着睡衣睡裤的杨某称自己没有玩手机,并将被盖抖开让检查人员查看。这时,几名男保安也进入室内,站在进门处的储物柜旁,协助女寝管员和女保安检查杨某是否违规使用手机,但没发现。
随后,一行人又分别到其他寝室进行检查,当晚共查到熄灯后学生在玩耍的手机10部、MP3一部。
13日早,高三年级组发现校内贴有女生写的抗议书,罗先林和校团委书记张海波意识到男保安进入女生寝室检查是错误的,便召集全年级女生集合,带领4名男保安向全体女生道歉,并致三鞠躬。
办理回复称,梁平中学明确规定,男性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女生寝室。学校在规定时段不允许学生使用手机,是出于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作息秩序作出的规定,是学校正常的管理制度,但指派保安收缴学生违规使用的手机是不人性化的,年级组作出每收缴一部手机或MP3奖励30元钱也是不恰当的,男保安进入女生寝室检查更是错误的。
办理回复称,梁平中学副校长罗先林对此次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已于7月14日被停职检查。男保安员刘廷义、邹祥洪、袁万超、龚绍斌因违反有关规定进入女生寝室检查,造成恶劣影响,已于14日被梁平中学辞退。
重庆晚报首席记者 李伟 实习生 林里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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