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保险代理人模拟考试怎么跟客户解释品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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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人返佣为何?
代理人返佣为何?
做为一个保险代理人,返佣对客户意味着什么?
代理人返佣的行为是违法的!
而作为一个保险代理人其返佣的行为对客户来是或意味着将来他的服务很可能也将大大的打折扣!
而很多事例证明很多给客户返佣的保险代理人在这个行业也不能呆的 太久 
对,严重鄙视这种低素质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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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寻找合适的保险代理人
来源:  【】 
& 引子:很多网络客户发电子邮件和打电话咨询如何去寻找合适的保险代理人,找一个信任过的保险代理人。“不是我不愿意购买保险,而是怕购买保险后担心无法得到相应的权益。有些保险代理人在购买保险的时候说的保险有多好多好,但是真正到发生了保险事故后,却得到的不是先前的承诺。”一些用户抱怨道。&保险代理人的关键性&&&&& 事实上在购买人寿保险中,保险代理人是一个关键因素。从购买保险的开始,到最后保险期限的结束,都无时无刻不在和保险代理人打交道。&&&&& 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保险代理人要向你解释保险条款,解释购买保险后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关保险术语的具体理解;在购买保险后,可能在保单的维护和缴费时(保险公司的某些险种可能会在购买后有些变化),都需要能够从保险代理人那里得到相关信息,保证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的维护;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由于保险客户对保险公司的理陪要求不是很明白,在这一点上更需要得到保险代理人的支持。&&&& 因此,不难看出,购买保险与保险代理人有着密不可封的关系。那么如何去选择合适的保险代理人为自己服务呢?&&&& 如何去寻找合适的保险代理人呢?A:关注相关资格证书。&&&& 查看保险代理人是否有代理人资格证书,也就是所谓的展业证明。代理人资格证书是代理人展业的一个基本要求,这是最对代理人的知识一个最基本的证明。客户可以通过拨打代理人所在的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去验证。&&&& 查看保险代理人的身份证,从身份证上可以看出代理人的户口所在地,这样能给自己的保单提供一个后续服务的保证。B:代理人的品质。&&&& 代理人的品质是客户权益能够得到维护的一个关键因素。如果一个保险代理人在品质上无法给予客户一个保障,那么所购买的保险又有多少的安全因素可言呢?&&&& 代理人的品质可以从和代理的沟通中通过去挖掘,可以询问代理人从事保险多少年,有没有客户投诉,如果发生了保险事故该如何取得联系?.......C:代理人的知识。&&&& 客户在购买保险的时候,无非是希望自己的保险权益能够得到维护,因此,代理人的知识是否全面将是一个重要因素。如果连保险代理人都无法很好的结实条款,不明白保险术语的意思,那么保险代理人所解释的保险条款当然不会有可信度。&&&& 客户可以在购买保险的时候,先前咨询代理人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术语,在咨询后,保险代理人第二次来上门之前一定要和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部门取得联系,将咨询过的问题再次咨询客户服务代表,如果二次的答案是一致的,就可以证明保险代理的知识。因为,在保险公司中,知识最全面,最扎实的就是保险公司的客户部门的咨询师。1&&&
文章责编:gaoxiaoliang&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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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电 话:010- 传 真:010-发表于: [ 00:14:30]
楼主: [] [] [] []
等级:...&&积分:...
不知道起这样的标题是否恰当,因为我不知道用蒙好,还是说成是骗好
今天要赶去外地办些事情,到了车站后买票,这班车还有两分钟就开了,售票员叫我快点,车票21元,我马上说不要,售票员说保险是免费送的,然后叫我快点给钱,车子还有一分钟就开了,当时为了赶时间我也没细想就掏钱了,抓上车票就飞奔去,还是晚了一步,车已启动离开库门,我这时才看手中的票,票上的发车时间是18:10分,现在才17:45,再看那一张保险,一元保一万,根本不是免费的,我上当了被骗了
上车后我仔细看了一下这一元的保险,保1万意外伤害和1万意外伤害医疗,X洋保险公司的,看了单子背面的保险责任,只见写有意外伤害所致身故或残疾等级给付,没见写有烧烫伤给付,意外伤害医疗补偿限额为实际支出费用的80%,条款以《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为准
想到售票员以车子还有一分钟就发车的“话术”,利用我急着赶的心理“促”成了这一单,联想到很多保险公司以某险种要停售的契机来忽悠客户快点买,再不买以后就很难买到这么好的保险了,客户就这么被蒙着买了,我终于体会到了(声明:我可没蒙过任何客户)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这个售票员不增员来做保险真是可惜了,人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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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2-1&0&1&2&3&4&5
1楼: 发表于:[ 00:32:19]
[] [] [] []
你也是人才啊,啥时候都不忘记增员
2楼: 发表于:[ 00:3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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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单子背面的责任,只见写有意外伤害所致身故或残疾等级给付,没见写有烧烫伤给付......”
看见你这惠句话,我也有种不知道说什么好的感觉,难道“烧烫伤”不是意外伤害了吗?没有写就不赔烧烫伤了吗?
3楼: 发表于:[ 00:41:44]
[] [] [] []
引用南山隐士的大作:
“.....看了单子背面的责任,只见写有意外伤害所致身故或残疾等级给付,没见写有烧烫伤给付......”
看见你这惠句话,我也有种不知道说什么好的感觉,难道“烧烫伤”不是意外伤害了吗?没有写就不赔烧烫伤了吗?
看到这,我更没啥说的。
4楼: 发表于:[ 00:48:48]
[] [] [] []
其实对于这种买车票时再附带买的情况,我有个很大疑惑:
那么小的保险单,又没写我的名字,车站里的人也没记录到电脑里
要是出事故后,车里一片狼迹,甚至烧焦了,那张小小的纸片去哪找呀,谁知道我买了保险呀
5楼: 发表于:[ 00:54:40]
[] [] [] []
以前上飞机也是,买了20块的,可是柜台里的人根本没登记什么,就是给一张保险单的纸,
飞机要是出事了,全都灰非烟灭了
谁知道我买了保险呀
6楼: 发表于:[ 00:59:16]
[] [] [] []
引用陆杨的大作:
引用南山隐士的大作:
“.....看了单子背面的责任,只见写有意外伤害所致身故或残疾等级给付,没见写有烧烫伤给付......”
看见你这惠句话,我也有种不知道说什么好的感觉,难道“烧烫伤”不是意外伤害了吗?没有写就不赔烧烫伤了吗?
看到这,我更没啥说的。
请教一下,在有“烧烫伤”的意外保险条款中,是该意外属于双重赔偿还是将该伤害排除在意外事故之外?
7楼: 发表于:[ 01:03:36]
[] [] [] []
进我所接触过的所有意外中,意外伤害本身就包括“烧烫伤”。
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8楼: 发表于:[ 01: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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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包含意外伤害险,意外医疗险。
意外伤害险为定额给付型,责任一般都有意外身故、意外残疾(7级34小项)。有些公司会加上烧烫伤、特定情况双倍赔付责任。
重度烧烫伤不一定会造成死亡,也不一定会造成定义里的残疾状况。如果没有烧烫伤责任的话,就得不到赔付。
楼主所说的意思,就是指意外伤害险里的烧烫伤保障责任。
你来说的是意外医疗险的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险与意外医疗险的保险责任都厘不清。。。能说些啥?
9楼: 发表于:[ 01:29:03]
[] [] [] []
可见你真的很可笑,楼主明白的列明该1元义务的保障责任包括保1万意外伤害和1万意外伤害医疗,又何来不包括意外医疗?
太平洋的这类意外伤害保险本身就包括了烧烫伤责任,又何来需要再单独列明白?
以你这么理解,难道太平洋这个意外保障责任还不如另外单独加个“烧烫伤”责任的意外保险?
你这么一说,你不知道说什么了还真的情有可原
10楼: 发表于:[ 01:32:38]
[] [] [] []
大笑三声。
11楼: 发表于:[ 01: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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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去翻翻条款.
12楼: 发表于:[ 01:48:59]
[] [] [] []
引用陆杨的大作:
大笑三声。
笑吧,没话可说就笑多点是可以理解的,多学点东西再说吧
可以让你多学一点的是,在某公司的意外残疾可以赔偿1-10级,你知道的话更无话可说了
13楼: 发表于:[ 01:57:38]
[] [] [] []
确实无话可说。
楼主说意外伤害险不保烧烫伤,你来扯意外医疗险可以保。。。
连人家的意思都没看明白就来不说话,呵呵,笑倒。
好像就你知道意外医疗险保烧烫伤似的。
14楼: 发表于:[ 02:04:05]
[] [] [] []
引用南山隐士的大作:
可见你真的很可笑,楼主明白的列明该1元义务的保障责任包括保1万意外伤害和1万意外伤害医疗,又何来不包括意外医疗?
太平洋的这类意外伤害保险本身就包括了烧烫伤责任,又何来需要再单独列明白?
以你这么理解,难道太平洋这个意外保障责任还不如另外单独加个“烧烫伤”责任的意外保险?
你这么一说,你不知道说什么了还真的情有可原
我说的是意外伤害不赔,不是说意外伤害医疗不赔,看清楚我说的话
同为意外伤害,意外伤害跟意外伤害医疗的责任是不一样的,烧烫伤意外伤害医疗是能赔,但意外伤害却不见得能赔,注意条款上的细节,你平时都不看条款的吗?
15楼: 发表于:[ 02:16:05]
[] [] [] []
你自己看看自己的帖吧:“保1万意外伤害和1万意外伤害医疗”,这“意外伤害”就不是意外伤害了?
不是我不看条款,是你应该多学一下条款
16楼: 发表于:[ 02:18:18]
[] [] [] []
引用陆杨的大作:
确实无话可说。
楼主说意外伤害险不保烧烫伤,你来扯意外医疗险可以保。。。
连人家的意思都没看明白就来不说话,呵呵,笑倒。
好像就你知道意外医疗险保烧烫伤似的。
你的逻辑相当的可笑,难怪你就知道冷笑
17楼: 发表于:[ 02:26:17]
[] [] [] []
建议你们去查看下太平洋公司这个意外险的意外伤害包括的保障内容吧
18楼: 发表于:[ 02:30:37]
[] [] [] []
引用南山隐士的大作:
你自己看看自己的帖吧:“保1万意外伤害和1万意外伤害医疗”,这“意外伤害”就不是意外伤害了?
不是我不看条款,是你应该多学一下条款
拜托啊,一个是意外害伤,一个是意外伤害医疗,理赔的内容是有区别的,做为一个代理人,你怎么连这点都区别不开来啊
19楼: 发表于:[ 03:12:46]
[] [] [] []
楼主就歇了吧,你说啥不关别人的事的。人家喜欢自己说自己的话,你没说过的也要硬摁着你是有说过的,才不是人家理解不对呢。这就是人家领导的逻辑。
20楼: 发表于:[ 10:45:05]
[] [] [] []
好在这个太平洋的乘客意外险我也买过,并且看过其责任条款,有明确的意外伤害伤残和医疗保障责任,如果没有接触过的话还真不排除给你们忽悠的可能性。人家的保险责任本身就包括了烧烫伤,还非要加以说明吗?只是没有另加你们信诚的三项特定赔付而已。
21楼: 发表于:[ 13:17:17]
[] [] [] []
  我今天去翻了翻条款,发现了点点问题.
  如陆小姐所说,很多烧伤是不会造成残疾的.外资公司的意外一般都会根据烧伤的不同程度按意外伤害的保额按比例进行赔付.
22楼: 发表于:[ 21:30:05]
[] [] [] []
我最疑惑的是,如果你上的这辆车刚好发生事故了,比如自燃或爆炸,刚好把你装那张小小单的口袋给烧没了, 不管是烧伤,烫伤,没了买保险的凭证还能获得赔偿吗?
因为楼主是最后一分钟才拿到票和保险单的。
其实以前我有时也在坐汽车时买过保险,但好象没有遇到过卖票人做任何登记。 一直有这个疑惑。
23楼: 发表于:[ 22:33:22]
[] [] [] []
做为代理人,我也有这个疑惑,发生事故后保险的凭证掉出来找不见了,或是给烧没了,怎么理赔
24楼: 发表于:[ 16:57:01]
[] [] [] []
这类险种属于责任险类型吧?只要证明你是乘客就行了,另外想不买貌似不行,跟强险一样属于规定要买的样子
我不是很清楚,有清楚的出来指点下
25楼: 发表于:[ 18:04:03]
[] [] [] []
责任类的险种,应该是司机或营运的老板出钱,怎么会是乘客出钱?
这些险都是半强制搭售的,买车票的时候顺手就收了保费,也不做说明,既不告诉你有什么责任,也不告诉你有免责条款。而且管理混乱,经常的不入帐,若是烧了票据,扯起皮来,还真是没啥可说的。
一元看着少,其实是暴利,因为没啥成本。买车票的时候可以明确提出不要保险。平时买保单式的意外险买足额,也就不必在乎这一万保额。
26楼: 发表于:[ 00:54:10]
[] [] [] []
引用陆杨的大作:
你也是人才啊,啥时候都不忘记增员
把买火车售票系统搞定的人才是人才阿。
居然官商勾结,说得好听就是互利双赢。
27楼: 发表于:[ 21:37:25]
[] [] [] []
可以不买的,今年我回家过春节时,售票员给票时就带了这个东东,我不要,人家只好骂骂咧咧的扯下来,再还我一元钱
28楼: 发表于:[ 11:33:01]
[] [] [] []
从来不买这种
29楼: 发表于:[ 16: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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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楼: 发表于:[ 09:29:06]
[] [] [] []
引用陆杨的大作:
你也是人才啊,啥时候都不忘记增员
31楼: 发表于:[ 11:46:26]
[] [] [] []
就那么一块钱,当做善事……哈、哈、哈!!
32楼: 发表于:[ 13: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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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发表于:[ 21: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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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我来给某些代理人补课吧
意外伤害与意外医疗是两回事儿,假设一个人遭遇车祸残疾了,除了通过意外医疗报销一定医药费外,根据残疾等级还能获得一定的残疾赔偿,因为残疾除了当时花销的医疗费外,还给被人带来了永久性的收入损失。例如双目失明,医疗费用可能没多少的,但是对被保人未来的影响很大,根据残疾分级表还能再获得一笔全残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烧烫伤的责任是一样道理,如果有意外烧烫伤条款,除了医疗费用外,还能再根据烧烫伤等级再获得一笔烧烫伤给付,以应付将来的收入损失。如果没有这项保险责任的,当然就不赔付了。
34楼: 发表于:[ 22: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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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还是非常热闹的嘛!
35楼: 发表于:[ 09: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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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哟,原来七大侠也出来给人“被课”啦?
太学究了,这样的简易意外险竟然已经包括了烧伤的医疗和残疾,为什么还非要加个烧伤?既然这样的1元费的简易意外险都那么多人在意,那加和烧伤后费用更高不是又要在鸡蛋里面再点刺什么的了吗?
36楼: 发表于:[ 13:59:19]
[] [] [] []
引用七月草的大作:
唉,我来给某些代理人补课吧
意外伤害与意外医疗是两回事儿,假设一个人遭遇车祸残疾了,除了通过意外医疗报销一定医药费外,根据残疾等级还能获得一定的残疾赔偿,因为残疾除了当时花销的医疗费外,还给被人带来了永久性的收入损失。例如双目失明,医疗费用可能没多少的,但是对被保人未来的影响很大,根据残疾分级表还能再获得一笔全残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烧烫伤的责任是一样道理,如果有意外烧烫伤条款,除了医疗费用外,还能再根据烧烫伤等级再获得一笔烧烫伤给付,以应付将来的收入损失。如果没有这项保险责任的,当然就不赔付了。我来给你纠正吧:不要将意外伤害与意外医疗划分开,你可以说是意外身故烧伤残疾,与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的报销。前者是给付型,后者是补偿型。
37楼: 发表于:[ 15:53:22]
[] [] [] []
38楼: 发表于:[ 21: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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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见过财产险公司卖个人意外险呢,真是郁闷得不得了,欺负不懂的人啊。
39楼: 发表于:[ 00: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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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本来就水很深
40楼: 发表于:[ 12: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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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longlvcoco的大作:
最近见过财产险公司卖个人意外险呢,真是郁闷得不得了,欺负不懂的人啊。
各家财险公司本来就可以经营短期人身险的,哪家没有啊?
41楼: 发表于:[ 13:01:20]
[] [] [] []
引用longlvcoco的大作:
最近见过财产险公司卖个人意外险呢,真是郁闷得不得了,欺负不懂的人啊。
03年开放的,财险公司可以经营&人身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可以上网站去查.
人家保监会都同意可以卖,你不同意啊?
42楼: 发表于:[ 13:08:44]
[] [] [] []
关于财产公司经营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
保监发〔号
各财产保险公司:
  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公司如经营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应按《保险法》要求,向保监会申请开办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保监会按《保险法》规定予以核定。
  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根据总公司授权即可开办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授权文件应抄送当地保监办。
  二、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应是单独成立的主险或附加险,各公司不得在其他财产保险条款中扩展短期健康险或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三、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应单独列账,单独核算。
  四、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备案,应按照《关于印发〈人身保险产品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00]20号)和《关于放开短期意外险费率及简化短期意外险备案手续的通知》(保监发[2000]78号)的规定执行。
  各公司应加强对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的管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经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我会。
  附件:1、《关于印发〈人身保险产品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00]20号)
  2、《关于放开短期意外险费率及简化短期意外险备案手续的通知》(保监发[2000]78号)
  二OO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http://www./Portal0/InfoModule_.htm
43楼: 发表于:[ 22:36:32]
[] [] [] []
这里真是高手如云阿,多逛逛,对多卖肯定有帮助。
44楼: 发表于:[ 12:04:09]
[] [] [] []
意外险本身就是从财险公司起源的,早年欧洲在进行海上贸易的时候将黑奴当作货物投保,产生了最初的短期人身意外伤害。
45楼: 发表于:[ 12:32:37]
[] [] [] []
引用heqingyi的大作:
其实对于这种买车票时再附带买的情况,我有个很大疑惑:
那么小的保险单,又没写我的名字,车站里的人也没记录到电脑里
要是出事故后,车里一片狼迹,甚至烧焦了,那张小小的纸片去哪找呀,谁知道我买了保险呀
有理有理!
46楼: 发表于:[ 19:12:10]
[] [] [] []
南山兄很固执啊
意外分别有2快,一是伤害,一是 医疗
意外伤害如果没有列明烧烫伤的话,对于烧烫伤产生的大面积损坏是 没有赔偿的 ,只对产生残疾的比例赔偿而已
意外医疗是可以赔偿烧烫伤的医疗费用的,但是不额外给烧烫伤面积比例的额外给付赔偿。
南山兄在,有时间不妨互相交流下,我是深圳信诚的 QQ
47楼: 发表于:[ 20:56:36]
[] [] [] []
看了以上的争议,真有些恐惧,
不同的公司的意外保障不同,
太平洋公共交通意外险,无非保障因公共事故所产生的身故或烧伤,残疾,
这个范围还是在确保在本部交道车事故上。
我经常出外,
为了了解意外险,我从头了解了大大小小20多家保险公司的意外险,
才十分满意的在 友邦买了《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他很明确的分析:
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保险金
意外伤害医药补偿
每日住院给付
每日重病监护给付
因医疗或意外所产生的住院费用补偿
因医疗或意外所产生的手术费用补偿
友邦此份产品全面性高,条款明确,包括疾病住院医疗与手术,
一份好的险种,就是条例明确,范围广范,适合大众,
相继给父母,朋友也介绍了这份险种,
同时谢谢友邦代理人。
48楼: 发表于:[ 02:25:17]
[] [] [] []
引用csh0125的大作:
南山兄很固执啊
意外分别有2快,一是伤害,一是 医疗
意外伤害如果没有列明烧烫伤的话,对于烧烫伤产生的大面积损坏是 没有赔偿的 ,只对产生残疾的比例赔偿而已
意外医疗是可以赔偿烧烫伤的医疗费用的,但是不额外给烧烫伤面积比例的额外给付赔偿。
南山兄在,有时间不妨互相交流下,我是深圳信诚的 QQ
这个不是是否固执或是否值得交流的问题,保险从业人员基本都明白提到意外保险一般指包括意外伤残和意外医疗2部分,如果非要分拆开了强加争论的话,也许只因为非要显示“我”比别人专业而已。楼主在帖中已经明确说明了保险责任包括意外伤害1万元和意外医疗1万元了,又何来不赔偿烧伤?充其量只是不赔意外医疗之外却未达到残疾程度的烧伤而已,或者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暗示此保险不如我的好而已。至于说意外伤害保险不赔七结三十四项列明之外的残疾,简直更加可笑(也许是某些公司只能赔这些另当别论),上周刚帮一客户赔偿一例工程意外保险,母脚指被压伤经劳动局伤残鉴定为十级,结果是医疗费用100%赔偿(特别约定0免赔)后,再赔偿2.5%(赔偿1-10级残疾,规定十级赔偿2.5%)的残疾保险金(投保意外伤残20万,意外医疗2万)
同时不是我是否固执的问题,就象曾经在中国保险网论坛和保网论坛上跟人争论保险公司是否可倒闭及投保人利益是否会受损一事,我就长期固执己见,认为当保险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不排除会修改保险法可以让保险公司倒闭或投保人利益会受损,只是时间未到和保险业未达到规模未达到而已。
49楼: 发表于:[ 22:05:03]
[] [] [] []
有的代理人连自己都没有搞懂条款的含义,怎么去向客户说明清楚?到最后不又是忽悠客户吗?唉,中国的业真是任重而道远啊!!
50楼: 发表于:[ 20:56:25]
[] [] [] []
引用南山隐士的大作:
引用csh0125的大作:
南山兄很固执啊
意外分别有2快,一是伤害,一是 医疗
意外伤害如果没有列明烧烫伤的话,对于烧烫伤产生的大面积损坏是 没有赔偿的 ,只对产生残疾的比例赔偿而已
意外医疗是可以赔偿烧烫伤的医疗费用的,但是不额外给烧烫伤面积比例的额外给付赔偿。
南山兄在深圳,有时间不妨互相交流下,我是深圳信诚的 QQ
这个不是是否固执或是否值得交流的问题,保险从业人员基本都明白提到意外保险一般指包括意外伤残和意外医疗2部分,如果非要分拆开了强加争论的话,也许只因为非要显示“我”比别人专业而已。楼主在帖中已经明确说明了保险责任包括意外伤害1万元和意外医疗1万元了,又何来不赔偿烧伤?充其量只是不赔意外医疗之外却未达到残疾程度的烧伤而已,或者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暗示此保险不如我的好而已。至于说意外伤害保险不赔七结三十四项列明之外的残疾,简直更加可笑(也许是某些公司只能赔这些另当别论),上周刚帮一客户赔偿一例工程意外保险,母脚指被压伤经劳动局伤残鉴定为十级,结果是医疗费用100%赔偿(特别约定0免赔)后,再赔偿2.5%(赔偿1-10级残疾,规定十级赔偿2.5%)的残疾保险金(投保意外伤残20万,意外医疗2万)
同时不是我是否固执的问题,就象曾经在中国保险网论坛和保网论坛上跟人争论保险公司是否可倒闭及投保人利益是否会受损一事,我就长期固执己见,认为当保险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不排除会修改保险法可以让保险公司倒闭或投保人利益会受损,只是时间未到和保险业未达到规模未达到而已。
忍不住说两句,还是举个例子吧。
某A,意外烧伤,意外医疗一定赔(报销医疗费用);意外伤害保险则不一定,构成残疾则基本所有的产品都赔,如不构成残疾,包含烧伤条款的产品赔(如前面提到的友邦),不包含烧伤条款的产品不赔(如前面的X洋)。
包含烧烫伤条款就是多一保险责任,这样说够清楚了吧。
另外,目前保险法就没说不能让投保人的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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