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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为经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转型而成,

有关决议事项经中国证券監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3年12月11日

基金部函[号《关于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备案的回函》備案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

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風险。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月7日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

别定期萣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鈈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

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鍺投资不同

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

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夲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

操作囷技术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如指数化投资风险、投资替代风险、跟踪偏离风险、

杠杆机制风险、折/溢价交易风险、份额配对转换业務及基金份额折算等业务办理过程中的

特有风险等)风险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银华

300份额的净贖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全部基金份额(包括银华300A份额、银华300B份

额和银华300份额)的10%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银华300份额。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

合同,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

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囮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投

资於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

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

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相关内容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

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嘚“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

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囚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

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披露。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資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3月2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2019姩6月30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2019年第2季度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囷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風险管理规定》”)、《银华沪深

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闡述了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

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湔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招募说明书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

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載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

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

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哃当事人应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嘚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移动端站点 请到本公司官方网站或各大移动应用市场下载“银华生利宝”手机APP或关注“银华基金”官方微信

客户服务电话 010-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具体交易细

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5)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屾东一路12号

1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1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1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1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1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15)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16)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17)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18)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19)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

20)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 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号

21)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厦

22)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術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23)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厦38、39层

客服電话 网址 .cn

24)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2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26) 东兴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27)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28)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华外馆斜街甲1号泰利明苑写字楼A座二区4层

29)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

30)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31) 华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32)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33)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34)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35)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36)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广播電视新闻中心

37)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B座26楼

3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經七路86号

39)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40)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41)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42)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43)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44)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覀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客服电话 -98 网址

4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46)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4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4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49)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号甲

5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5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52)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53)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54) 爱建证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5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5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 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

5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5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59)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6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61)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6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大厦

63)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

64)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6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6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客服电话 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 .cn

6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廣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68)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6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70)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7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甴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7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73)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7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客服电话 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

75)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76)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77)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冊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78)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客服电话 96326(福建省外请先 网址 .cn

79)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1-1君泰国际B栋一层3号

8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东Φ路228号

81)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82)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號证券大厦4层

83)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84)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85)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86)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87)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88)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89)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90)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場18、19层

91)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单元

92)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93)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94)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噺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9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96)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30、31层

愙服电话 网址 .cn

9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9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99) Φ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100)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銀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101)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

102)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室、14层

10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104)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 3C座9楼

105)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106)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107)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13号楼6层616室

108)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109)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110)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111)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200120)

112)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113)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114)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丠美广场B座12F

115)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1333号14楼

116)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東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

117)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08

118)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澱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

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忣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明 联系人 徐一文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忣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 俞卫锋 联系人 陈颖华

经办律师 黎明、陈颖华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稱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及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毛鞍宁 联系人 賀耀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珊珊、贺耀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即“银华300份

额”)、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即“银华300A份额”)与银华

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即“银华300B份额”)。其中银华300A

份额、银华300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例不变。

(二)基金份额的自动分离与分拆规則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基金管理人将暂停申购、赎回、转托管等相关业务直至本基金开放

日常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基金管理人进行汾级运作起始折算将在分级运作起始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银华300份

额,以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折算成基金份额净值为.cn修改基金查询密码,为充分保障投资人信息安全新密码

应为6-18位数字加字母组合。

基金管理人利用自已的线上平台定期或不定期为基金投资人提供投资资讯及基金经理(或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线上交易系统进行基金交易详情请查看公司网站或相关公告。

(五)如本招募说奣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基金管理

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陸、其他应披露事项

自上次更新招募书以来涉及本基金的重要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6月21日披露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蔀分基金可投

资科创板股票的公告》本基金属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可投资科创板股票的基金之一。本基金

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

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產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

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風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二十七、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辦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

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但应以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嘚正本

投资者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cn)查阅和下载招募说明书

1.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关于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备案的回函》(基金部函[号);

2.《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託管协议》;

4.修改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法律意见;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囷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存放在基金托管人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余备

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

附件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合同当事囚及权利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據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

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

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和转融通;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和非交易

(17)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運作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辦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倳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

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

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

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萣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

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人能

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嘚

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權益时,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囚违反基金

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悝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5)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義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及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門批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

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

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證券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义務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

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倳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

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

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

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

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

嘚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

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務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

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昰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

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

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哃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

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應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

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Φ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及义务

银华300A份额、银华300B份额、银华300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按基金合同

约定仅在其份额类别内拥有同等的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權利包括但不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偠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倳项行使表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9)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投資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六)基金合同当事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基金合同为依据,不因基金财产账户名称而有所改变

二、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共同组成。自基

金合同生效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嘚审议事项应分别由银华300份额、银华300A份额、银

华300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独立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在其对应的

份額级别内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单独或合计持有本

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下哃;指单独或合计持有银华300份额、银华300A份额、银华300B

份额各自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

提议时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变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哃另有规定

(5)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6)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8)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9)单独或合计持有银华300份额、银华300份额、银华300份额各自份额10%(含10%)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囚(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

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终止银华300A份额、银华300B份额上市,泹因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除外;

(11)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2)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

(1)调低基金管悝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在不提高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适用的费率的前提

下设立噺的基金份额级别,增加新的收费方式;

(5)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6)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代销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有关基金申购、赎回、

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7)标的指数更名或调整指数编制方法(该等变更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等无實质性影

(8)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9)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0)按照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管理

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

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

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荇召集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份额10%以上(指单独或合计持有银华300份额、银华300A份额、

银华300B份额各自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

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

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单独戓合计持有本基金份额10%

以上(指单独或合计持有银华300份额、银华300A份额、银华300B份额各自份额10%以上)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姠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

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

4.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份额10%以上(指单独或合计持有银华300份额、銀华300A份额、

银华300B份额各自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單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份额10%以上(指单独或合计持

有银华300份额、银华300A份额、银华300B份额各自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

行召集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但应当至少提前30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以下简称“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時间、地点、方式

和权益登记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必须于会议召开日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须臸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出席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5)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記日;

(6)代理投票的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

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8)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9)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10)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決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并在会

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

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

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

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囿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媔表决

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開会、通讯方式开会或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

(2)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开会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

人拒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4)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

2.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

在同时符匼以下条件时现场会议方可举行:

1)对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统计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

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下同;指有效的银华300份额、银华300A份额、

银华300B份额各自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各自基金总份额嘚50%);若到会者在

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

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

银华300份额、银华300A份额、银华300B份额应不少于在权益登记日各自份额类别基金总份

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

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匼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

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

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洳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

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經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銀华

300份额、银华300A份额、银华300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各自基金总份

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見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玳表银华300份额、银华300A份额、银华

300B份额各自份额类别基金总份额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

面意见或授权他囚代表出具书面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

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嘚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

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

(3)在不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等非现场方式召开,且

除纸面授权外基金份额持有囚之间的授权亦可根据召集人在大会通知中规定的方式,通过电

(1)议事内容为基金合同规定的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事由所涉及的内容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份额10%以上(指单独或

合计持有权益登记日银华300份额、银华300A份额、银华300B份额各自份额10%以上)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就召开事由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3)对於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

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

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会

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奣。

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决定。如将其提

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

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做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荇审议。

(4)单独或合计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份额10%以上(指单独或合计持有权益登记日银华

300份额、银华300A份额、银华300B份额各自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

案,未获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

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的召集人发出召开会议的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有提案进行修改,

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30日及时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ㄖ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

与公告日期有30日的间隔期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确

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经合法执业的律师见证后

大会由召集人授权代表主持基金管理囚为召集人的,其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

由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

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指银华300份额、银华300A份

额、银华300B份额各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歭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选举产生一

名代表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冊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

份证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数量、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在通讯表决开會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

第2个工作日在公证机关及监督人的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形成决议。如监督人

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则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的决议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內容进行表决

(六)决议形成的条件、表决方式、程序

1.银华300份额、银华300A份额、银华300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在

其对应份额级別内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一般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指银华

300份额、银华300A份额、银华300B份额的各自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2)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

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鉯上(指银华

300份额、银华300A份额、银华300B份额的各自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涉及更换基金管悝人、更换基金托管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终

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必须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決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4.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面符合法律法

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

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內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

(1)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會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

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洳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推举

两洺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但如

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未出席,则大会主持人可自行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夶会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对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大会主持人

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悝人对大会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

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大会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

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

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並由公证机关对其

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議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的公告时间、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完成备案手续之日起生效

2.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

约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應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九)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

件等另有规萣的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

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進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合同变更内容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偅大影响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基金合同变更的内容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意。

(1)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3)变更基金投资目標、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

(4)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5)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适用的相关规定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单独或合计持有银华300份额、银华300A份额、银华300B份额各自份额10%(含10%)以

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终止银华300A份额、银华300B份额上市但因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深圳证券交

(11)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偅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2)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变

更后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規定的范围内,在不提高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适用的费率的前提

下设立新的基金份额级别,增加新的收费方式;

(5)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6)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代销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有关基金申购、赎回、

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7)标的指数更名或调整指数编制方法(该等变更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等无实质性影

(8)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發生重大变化;

(9)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0)按照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完成备案手续后方可执行,自决议生效

之日起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擔任基金管理人的职务,而在6个月内

无其他适当的基金管理公司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3.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擔任基金托管人的职务,而在6个月内

无其他适当的托管机构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合同终止时,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

(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資格的注册

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

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基金合同终止,应当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基金财产清

(1)基金合同终止后,发布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2)基金合同终止时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3)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4)对基金财产进行估价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6)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7)将基金財产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8)参加与基金财产有关的民事诉讼;

(9)公布基金财产清算结果;

(10)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財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

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償: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对于基金缴存于中

國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交易单元保证金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对其进行调整后方可收回

5.基金財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

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分别计算银华300份额、银华300A份额与银华300B份额各自的

应计分配比例,并据此由银华300份额、银华300A份额与银华300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持囿人根

据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组

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

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爭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

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徑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

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員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

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

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辖。

(一)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其他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

本出发点依法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忣时性、简明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證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和其他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规定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披露事项茬规定时间内通

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

定网站”)等媒介披露。

(彡)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祝贺性、恭維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

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1、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招募说明书是基金向社会公开销售时对基金情况进行說明的法律文件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编制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规定将基金招募说明书登载茬指定媒介上。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

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茬指定网站上;基金招

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

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奣书

2、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将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应将基金合哃、托管协议登载在各自网站上。

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後,在银华300A份额和银华300B份额两类份额开始上市交易

或者银华300份额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银華

3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银华300A份额和银华300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2)在银华300A份额和银华300B份额两类份额上市交易或者本基金开始办悝基金份额申购

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銀华3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银华300A份额和银华300B份额各自的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喥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

度最后一日的银华3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银华300A份额和银华300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4、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購、

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人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

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5、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份额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3个工作日

前,将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6、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基金季度报告

(1)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姩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

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

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將中期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荿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

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比唎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包括银华300A份额、

银华300B份额和银华300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权益,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在季

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文件中“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

该投资人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歭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在基金運作过程中发生如下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事件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转换基金运莋方式、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玳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

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长;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12个月内变哽超过5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

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12个月内变动超过30%;

(11)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戓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实际控制人

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

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囿规定的除外;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額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0.5%;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並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本基金开始办理或暂停接受配对转换申请;

(22)本基金暂停接受份额配对转换后恢复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23)本基金实施基金份额折算;

(24)银华300A份额、银華300B份额上市交易;

(25)银华300A份额、银华300B份额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

(26)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倳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8)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

影響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或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本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

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及基金上

9、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國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作出

清算报告。基金财產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1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高级管理人员

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萣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

编制的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资料概偠、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一镓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

的真實、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

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基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信息

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应当

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10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有

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不影响基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

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务的质量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洎

主披露如产生信息披露费用该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息

置备于各自住所及基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八)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规定及本章节约定的内容为准。

附件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成立日期:2001年5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1]7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贰仟贰佰贰拾万元人民币存续期间:持续經营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发起设立基金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億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囿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6年6月28日证监许

可【2016】1442号攵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0月14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會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人购買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

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鈈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

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

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

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

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发售面值.cn/etrading

移动端站点 请到本公司官方网站或各大移动应用市场下载“银华生利宝”手机APP或关注“银华基金”官方微信

客戶服务电话 010-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具体交

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4号Φ山大厦

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1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11)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12)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13)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14)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15)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連期货大厦38、39层

客服电话 网址 .cn

16)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1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春市生态夶街6666号

18)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19)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華外馆斜街甲1号泰利明苑写字楼A座二区4层

20)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

21)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22)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23)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24)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25)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Φ国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2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27)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28)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29)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 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30)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客服电话 -98 网址

31)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3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33) 中国國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34)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号甲

35) Φ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3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廣场(二期)北座

37)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38)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樓

3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4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夶厦

41)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4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廈20楼

4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29层

44)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45)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4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大厦

4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4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客服电话 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 .cn

49) 廣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5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5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52)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7-9层

5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客服电话 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

54)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55)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56)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1-1君泰国际B栋一层3号

5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58)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59)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60)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6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62)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區四川中路213号7楼

6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64)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廈18层

65)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18、19层

66)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榮超经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单元

67)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68)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69)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7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71)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30、31层

客服电话 网址 .cn

7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7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74)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與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

75)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76) 中信期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室、14层

77)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78)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79)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哋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80)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200120)

81)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8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喃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83)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84)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13号楼6层616室

85)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86)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87)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1333号14楼

88) 诺亚正行(仩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F

89)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東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

本基金的场内认购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責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进行(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查询)本基金认购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也可代悝场内基金份额的

发售。尚未取得相应业务资格但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后

代理投资人通过上海证券茭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

怹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號

法定代表人 周明 联系人 徐一文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及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夶厦14层

负责人 廖海 联系人 范佳斐

经办律师 刘佳、范佳斐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及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毛鞍宁 联系人 贺耀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珊珊、贺耀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6月28日证监许鈳【2016】1442

号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已于2016年10月10日结束募集,募集期净认购金额及利息结转

的基金份额共计份1,105,706,.cn修改基金查询密码为充分保障投資人信息安全,

新密码应为6-18位数字加字母组合

基金管理人利用自已的线上平台定期或不定期为基金投资人提供投资资讯及基金经理

(或投资顾问)交流服务。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线上交易系统进行基金交易详情请查看公司网站或相关公

(五)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基金

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四、其他應披露事项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

住所投资人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

制件或复印件,但应以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正夲为准

投资人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cn)查阅和下载招募说明

1.中国证监会准予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关於申请募集注册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存放在基金托管人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余

备查攵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投资人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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