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增加兼营保理业务流程图

注册5000万融资租赁公司可兼营商业保理业务吗 {常经理 &I52-IOO6-6676 北京阳光奥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5000万融资租赁公司可兼营商业保理业务吗 {常经理 &I52-IOO6-6676 注册5000万融资租赁公司可兼营商业保理业务}
注册5000万融资租赁公司可兼营商业保理业务吗 {常经理 &I52-IOO6-6676 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A座3204}
注册5000万融资租赁公司找阳光奥美公司,阳光奥美专注于工商注册行业十几年,特别是对融资租赁公司注册、商业保理公司、基金公司注册非常精通,不管是注册融资租赁公司的批复,还是北京商业保理公司的前置审批都非常在行,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咨询我们!有很多客户咨询我们说:注册5000万融资租赁公司能不能写商业保理业务吗?其实注册融资租赁公司是可以写商业保理业务的,但是有一个前提条件:必须在上海自贸区注册融资租赁公司才能兼营保理业务,更多详情请咨询我们:I52-IOO6-6676 常经理!
注册5000万融资租赁公司可兼营商业保理业务吗 【注册5000万融资租赁公司找阳光奥美公司】
注册5000万融资租赁公司可兼营商业保理业务吗 【阳光奥美专注于工商注册行业十几年】
注册5000万融资租赁公司可兼营商业保理业务吗 【特别是对融资租赁公司注册】
注册5000万融资租赁公司可兼营商业保理业务吗 【商业保理公司、基金公司注册非常精通】
注册5000万融资租赁公司可兼营商业保理业务吗 【不管是注册融资租赁公司的批复】
注册5000万融资租赁公司可兼营商业保理业务吗 【还是北京商业保理公司的前置审批都非常在行】
注册5000万融资租赁公司可兼营商业保理业务吗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咨询我们】
注册5000万融资租赁公司可兼营商业保理业务吗 【有很多客户咨询我们说】
注册5000万融资租赁公司可兼营商业保理业务吗 【注册5000万融资租赁公司能不能写商业保理业务吗】
注册5000万融资租赁公司可兼营商业保理业务吗 【其实注册融资租赁公司是可以写商业保理业务的】
注册5000万融资租赁公司可兼营商业保理业务吗 【但是有一个前提条件】
注册5000万融资租赁公司可兼营商业保理业务吗 【必须在上海自贸区注册融资租赁公司才能兼营保理业务】
注册5000万融资租赁公司可兼营商业保理业务吗 【更多详情请咨询我们:I52-IOO6-6676 常经理】
融资租赁作为自贸区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各政府相关部门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和支持,随着自贸区改革进程的进一步深化,未来仍将有多项与融资租赁相关的政策会陆续实行。自贸区改革创新的制度红利正在吸引越来越多的境内外投资者前来投资开展业务。上海自贸区注册5000万融资租赁公司可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00后萌女神张籽沐走红:日前,00后萌女神张籽沐走红网络。她凭啥这么火?据了解,虽然她目前年仅6岁,但由于长相甜美,演技一点也不逊色,加上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瞬间获得了网友的喜爱。有网友甚至感叹:有此女,人生足矣。别看张籽沐年纪小小的,她已经演过好多部非常火的影视作品。比如在《中国合伙人》里扮演小良琴;在电影《小时代》里扮演小顾里。你认得出来是她吗?
注册5000万融资租赁公司可兼营商业保理业务吗 {常经理 &I52-IOO6-6676 北京阳光奥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5000万融资租赁公司可兼营商业保理业务吗 {常经理 &I52-IOO6-6676 注册5000万融资租赁公司可兼营商业保理业务}
注册5000万融资租赁公司可兼营商业保理业务吗 {常经理 &I52-IOO6-6676 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A座3204}
本文由:; 整理发布!
查看信息大图:&
查看用户的更多信息大图:
&--- 此信息为网友所发,请验明证件当面交易防被骗,民生广告网中介交易QQ;如果是虚假信息请点:---&
信息主人:常超 (联系我时,请一定说明是从民生广告网看到的!)
联系方式:北京5亿基金公司注册
&&查看联系方式的来源地
联系地址:5亿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用户其他信息
14:27:07 ()
58.135.80.42 民生广告网查出发布IP来路:
信息咨询(认真留言,多多咨询,仔细比较,是降低交易风险的好方法!)
(手机和电话可以只写其一)
咨询内容*:
(不能超过250个字)
&如果你感兴趣请留下你的联系方式,让信息主人来联系你!让他发送更详细的资料给你,民生广告网对你留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请放心填写!交易请找中介或当面交易!
省份民生广告网:
繁体:[] [] [] [] [] [] [
凡中科技版权所有 (原来域名:
已取消 ) (郑重提醒:交易请注意证件齐全,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服务帮助QQ群:593603(满) 网站客服:
客户服务邮箱:
中文域名:
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为: 沪ICP备号全国推广上海自贸区试点经验——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商业保理业务_前海融资租赁俱乐部-爱微帮
&& &&& 全国推广上海自贸区试点经验——允许融资租…
点击上方“蓝色字”可关注我们!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通知》称,设立上海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通知》指出,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一年多来,在建立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其中,就可复制推广的主要内容,《通知》明确,——服务业开放领域: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展前海 共赢前海 |官方腾讯微博: @前海融资租赁俱乐部咨询热线:李先生俱乐部QQ群:俱乐部VIP微信群:weixinlisiyuan联系邮箱:如有商务合作、项目融资需求、请将项目简介发送至俱乐部邮箱
点击展开全文
集聚深圳融资租赁产业联盟,搭建行业交流和行业资源平台,组织业界精英广泛交流,凝聚共识,组织行业会议,举办法律法规及实际操作培训,坚持共融共享共赢的发展,打造深港最专业的融资租赁平台。
您的【关注和订阅】是作者不断前行的动力
本站文章来自网友的提交收录,如需删除可联系QQ ,
(C)2014&&版权所有&&&|&
京ICP备号-2&&&&京公网安备34建投租赁首单商业保理业务落地
&&&&近日,建投租赁(上海)与天津昌威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应收租赁款保理业务协议》,协议金额约为4.8亿元,标志公司首单商业保理业务落地。&&&&据介绍,融资租赁公司兼营商业保理业务是对传统融资租赁模式的创新。保理产品作为融资租赁产品的补充,一方面可以突破传统租赁公司对于客户存量设备的限制,盘活客户应收账款资产;另一方面,公司可利用商业保理资质开拓同业“批发业务”,即通过与同业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商业保理合作,为其提供资金支持,以获取保理收益。&&&&商业保理业务将有望成为建投租赁又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除开展同业合作外,与公司有深入合作的大型优质客户的上下游也将是公司业务拓展的重点市场。&&&
版权所有(C)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京ICP备号-1从事商业保理(含融资租赁兼营商业保理)业务企业须知
发布日期:
  一、资金管理
  1.企业应做好信用风险管理平台开发工作,企业风险资产一般不得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0倍。风险资产按企业的总资产减去现金、银行存款、国债后的剩余资产总额确定。
  2.企业须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做好应收账款登记工作。
  3.企业应当委托自贸试验区内已加入国际性保理企业组织的银行作为存管银行,在该银行开设商业保理运营资金的专用账户,并只能使用专用账户开展日常的商业保理业务。
  二、经营监管与风险防范
  1. 商务部商业保理业务信息系统密钥申请
  企业设立后,填报保理企业操作人员个人信息表(请见附件),填报后提交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由管委会统一申请“商业保理业务信息系统”的登陆密钥。
  2. 信息填报工作
  企业取得密钥后,必须按规定填报登录商务部商业保理业务信息系统(网址:sybl.)进行信息填报,填报内容包括公司注册信息、高管人员资质、财务状况、业务开展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等。
  新注册企业应于成立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信息填报,之后应于每月、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一月度、季度业务信息填报。信息填报情况将作为商业保理公司合规考核的重要指标。
  3. 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企业需于下述事项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信息系统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
  (一)持股比例超过5%的主要股东变动;
  (二)单笔金额超过净资产5%的重大关联交易;
  (三)单笔金额超过净资产10%的重大债务;
  (四)单笔金额超过净资产20%的或有负债;
  (五)超过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赔偿责任;
  (六)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管人员变动;
  (七)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
  (八)重大待决诉讼、仲裁。
  公司总经理为重大事项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对重大事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公司还应指定联络人,具体负责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三、关于存管银行
  企业应当与存管银行签订资金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在协议签署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报送协议副本、基本账户和专用账户的信息资料。
  四、其他要求
  商业保理公司应指定联络人,作为与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的日常联系人。融资租赁公司兼营商业保理可行性待验证 A07-法治中国-上海法治报
& A07:法治中国
融资租赁公司兼营商业保理可行性待验证
日 & A07 :法治中国 &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
&&&&【内容摘要】2013年至今,因不断出台的融资租赁优惠政策,促使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发展迅速。目前,融资租赁公司参与商业保理的热情非常高涨,但是国家及行业相关制度却仍显滞后,成功的实践案例亦屈指可数,同时引发了监管层面的新一轮问题。  【关键词】 融资租赁 商业保理 可行性 监管  □周美辰  随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明确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总体方案的这项规定实际上并未突破法律规定,仅是借由自贸区的平台进行一次试水。但已有实践中几乎不存在兼营的范例,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兼营的风险很大,对融资租赁公司本身的实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一、融资租赁兼营商业保理业务  融资租赁公司兼营商业保理业务,一来赋予了融资租赁公司新的商机,推动了实体经济的发展,二来也对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两项金融创新业务的结合提出了挑战。  (一)新旧模式运作规则比较而今,融资租赁公司兼营商业保理业务是对传统融资租赁公司商业模式的创新,扩大了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顺应银行与租赁之间的必然关系,而将租赁业务与银行贷款业务结合起来形成的创新金融产品。结合中国现有实践,融资租赁公司兼营商业保理业务的运作模式将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保理模式,即以真实贸易为依托,通过买方、卖方(即供货商)与融资租赁公司三方之间的合作协议约定应收账款的转让,应收账款到期日,买方向融资租赁公司偿还应收账款债权。  第二种:暗保理模式,即卖方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暗保理协议,卖方转让其对买方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到期日,卖方向融资租赁公司回购应收账款,偿还应收账款债权。  (二)兼营模式扩大金融风险融资租赁公司在经营运作过程中会面临诸多风险,主要涉及市场风险、金融风险、贸易风险、技术风险、经济环境风险等多种风险类型。商业保理业务同样存有大量风险,主要在于买方到期不归还欠款或卖方无力回购应收转款。在两类业务的上述固有风险下,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业务的结合也使得公司的金融风险大幅增加,风险分散能力受到弱化。此外,保理业务分为无追索权的保理和有追索权的保理,上述金融风险在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中尤甚。在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中,若遇买方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情况,保理商无权向卖方追偿,此时对于保理商的保护极为不利,实践中这种风险事件也频繁发生。因此,融资租赁公司兼营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时的金融风险最大化。  二、融资租赁监管乱象及解决机制  中国自改革开放初期引进融资租赁的经营模式以来,一直处于多头监管的局面。当前,我国融资租赁采取机构监管模式,即金融类融资租赁企业由银监会监管,非金融类融资租赁企业由商务部监管。实践中,金融租赁公司往往因拥有金融“背景”而更为广泛地被市场认同,也因此获得了更多的市场资源。根据中国租赁联盟的统计,截止至2013年年底,金融租赁公司数量仅占全国融资租赁公司的2.24%,但其业务总量却占全国总业务量的40.95%,市场对金融租赁公司的偏爱是显而易见的。三类公司由不同部门监管,对于各类融资租赁公司的平等、公正对待也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对融资租赁业的监管应采取统一监管、适度监管的原则和方法,一方面确保监管到位,另一方面保证行业的健康、自由发展。  (一)统一监管  对于融资租赁行业来说,区分银监会或商务部监管不但限制了投资主体,也限制了融资租赁相关业务的开展,亦对风险的分散造成了一定阻塞,增加了风险成本。融资租赁业虽然具有较为明显的金融属性,但是随着该行业的加速发展和其商业模式的创新,其商业服务属性愈发突显和重要。因此,融资租赁行业的主管部门应以商务部门为宜,由其对中国融资租赁业进行综合整治、全面指导、统一管理。  (二)适度监管  所谓适度监管,即对融资租赁企业实行“先许可、后监管”。适度监管原则要求的监管方式是,融资租赁公司在获得监管部门审批许可后即告成立,而审批过程主要针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再设定复杂的准入标准。融资租赁公司成立后的监管过程中,公司仅需以年报形式提供数据信息文件,内容仅涉及监管所必需的信息,而不采取审慎监管的方式。  (三)出台 《融资租赁法》  2004年至2007年间,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租赁法》列入立法规划,并形成了《融资租赁法》(送审稿)。但因立法机关认为条件尚不成熟,《融资租赁法》(送审稿)未被审议。伴随着融资租赁业的迅速发展,其商业模式不断推陈出新,法律的缺失致使融资租赁公司利益遭受损害的实例屡见不鲜,严重阻碍了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因此亟待出台《融资租赁法》。  三、融资租赁监管过渡性机制  法律的出台需经历一个漫长的探讨和研究过程,为了暂时且有效地解决融资租赁公司监管问题,在《融资租赁法》出台、统一监管无法通过法律予以明确和落实以前,可择取多种过渡性方式进行监管。  (一)行业自律监管能够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中国融资租赁企业协会已成立,融资租赁业务较为发达的省市也均已建立比较成熟的租赁行业协会。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也作为我国首个全国性商业保理行业自律组织,于2012年11月被批准设立。各地行业协会可通过及时的沟通,统一其自律监管准则及相关规则,设定相同或高度相仿的标准,保证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平等、一致的监管模式。  (二)加强信息化监管  商务部办公厅于2013年7月底发出了《关于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的通知》,融资租赁公司可以通过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基本信息备案、业务信息填报、租赁物登记公示及查询、行业信息查询、承租人违约情况反馈等。相关责任部门与融资租赁公司都应该利用好这一信息系统,减少风险事故的发生。
友情链接:
解放网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保理业务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