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局问题

关于沈阳市养老保险续交问题_百度知道
关于沈阳市养老保险续交问题
我是在20畅法扳盒殖谷帮贪爆楷09年6月由原来第一家公司停止养老和医辽保险的,直到2010年5月一直没有续交保险,现在第二家公司现在要是续交,我想询问一下我从09年到10年5月这段期间的保险我需要补交吗?,如果补交大概多少钱,听说有滞纳金,按什么收取?可不可以不补交,我现在才22岁,之前已经交了1年的,有谁知道可不可以告诉我,需要准确的,最好是有文件的,谢谢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文号: 沈劳社发[2005]41号添加时间: 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各参加养老保险单畅法扳盒殖谷帮贪爆楷位及其从业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经研究,现就《转发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沈劳社发[2004]27号)中有关具体操作问题及相关养老保险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通知》中第二条:“经认定为无缴费能力的企业”是指在月份内连续六个月没有交纳养老保险费的、且现在仍无能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企业。
二、经认定为无缴费能力的企业在册职工,若本人自愿,在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前,可参照个体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经养老中心核定后,补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三、职工因调转等原因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现在新企业就业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其在原企业时欠缴的养老保险费或在原企业与新企业间中断缴费,经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认定后,其欠缴的或中断的养老保险费,可参照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办法补缴养老保险费。
四、补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比例为18%,缴费基数为欠缴年度执行的市职工平均工资。
五、无缴费能力的企业职工自愿参照个体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补缴欠费的,由驻区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收缴。
六、《关于企业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沈劳社发[2004] 36号)文件中第十一条的规定调整为:“外埠在沈从业人员、农业户口的从业人员,在我市已参加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业从业期间按规定缴费,失业后继续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并从事自由职业的,经本人申请,可按我市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缴费”,投保年限不再受五年限制,其在两企业之间的间断时间可按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补缴养老保险费。
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五年九月十五日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滞纳金减免政策范围扩大 文号: 添加时间: 、我市现有的个体从业人员免征滞纳金的条件是什么?个体从业人员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及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补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补缴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欠缴养老保险费;“4555”、“4050”人员补缴享受社保补贴欠缴养老保险费;城镇居民低保户家庭成员、城镇居民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残疾人员补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从事自由职业的军队复员干部或军队军转干部补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2、我市对个体从业人员征收滞纳金是否有额度限制?我市个体从业人员补缴欠缴养老保险费的,从日起,从欠费的第七个月(含欠费当月)1日起计算欠费天数,按日征收2‰的滞纳金。超过补缴本金40%的按40%征收;滞纳金总额超过8000元的,按8000元征收;因病办理提前退休的,滞纳金总额超过5000元的,按5000元征收。 3、目前我市在个体从业人员减免滞纳金上有何新的政策出台?符合下述条件人员持相关手续到户口所在区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于日前补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免征滞纳金:(1)已参加养老保险的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中,在2009年底前男已年满50周岁、女已年满40周岁的人员;(2)夫妻双方均是参加养老保险的城镇下岗失业人员;(3)子女在学的单亲家庭,其具有监护权的父(或母)属于城镇下岗失业人员。4、对于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已参加养老保险的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可否免征滞纳金,需提供哪些手续?可以。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对于身份证与档案出生日期不符的,还需提供档案,并以档案出生日期为准。5、对于均是参加养老保险的城镇下岗失业的夫妻,可否免征滞纳金,需提供哪些手续?可以。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对于结婚证丢失的,提供婚姻关系登记证明即可办理。6、对于子女在学的单亲家庭,其具有监护权的父(或母)属于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可否免征滞纳金,需提供哪些手续?
可以。需提供户口簿、子女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离婚协议、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的原件及复印件。7、对于子女在学的单亲家庭,其父(或母)已故,具有监护权的另一方,可否免征滞纳金,可否免征滞纳金,需提供哪些手续?
可以。需提供户口簿、子女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死亡证明(或户口簿上显示死亡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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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沈阳养老保险常见问题解答2016年
沈阳养老保险常见问题解答2016年
发表时间: 17:30:07 文章来源:
《沈阳养老保险常见问题解答2016年》是有独特网()为你整理收集:
  补缴近6个月养老保险费可选档  养老保险新政受到市民关注。9月16日上午,多位市民、网友给民生连线栏目打来电话咨询养老保险相关问题,几位专家一一进行了解答。  嘉宾  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  企业处处长 李 波  个体处副处长 高 楠  拨付处副处长 陈谧君  问:亲属去世了,什么条件可以领取遗属生活救济费?  答:按照文件规定(辽劳险字[号),职工直系亲属无经济收入,其生活费主要依靠职工供给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列为该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1)父(包括养父)、夫年满60周岁或虽未满60周岁但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2)母(包括养母)、妻年满50周岁或虽未满50周岁但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8周岁或虽满18周岁但在校读书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4)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8周岁或虽已满18周岁但在校读书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沈阳市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符合文件规定的认定条件,经人社部门审批后,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享受一次性救济费和按月享受生活救济费。  补缴超过6个月的保险费需按100%档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允许补缴。补缴6月前欠缴的养老保险费,按规定收取相应的滞纳金,滞纳金9000元封顶(病退的5000元封顶);补缴7月以后的养老保险费,免收滞纳金;补缴近6个月内的保险费,可选档补缴,补缴超过6个月的保险费,只可按100%档补缴。  到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缴费档次等条件计算退休金。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增两档  从今年7月1日起,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在原来的60%、70%、80%、90%、100%五个档次上,新增了200%和300%两个档次,缴费基数也由原来的4158.33元,调整为4371.83元。如果参保者按最低档60%缴费,调整基数后灵活就业人员每月最少多缴25.62元。缴费基数选定后,在一个社保年度(指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不再调整。  退休时缴费不足15年可一次性趸缴  如果是6月30日前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延长缴费5年仍不足15年的,剩余的年限按原延长缴费第5年的缴费基数一次性趸缴。以完成趸缴的时点为退休时间,按其完成趸缴时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养老金,从办理退休手续次月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趸缴年限内各自然年度指数统一按趸缴当时的缴费基数对应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即趸缴年限内各年的指数等同)。  缴费比例高低影响退休待遇  《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记入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沈阳市是按企业职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缴纳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沈阳市上年社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不得高于沈阳市上年社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计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对个人缴费基数设置上下限,主要是考虑职工达到退休后的养老金能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又能够避免退休人员之间养老金差距过大。如果有的单位缴费没有按政策规定执行,分档缴费是违反《社会保险法》规定的,虽然操作容易,但可能造成职工工资高的少缴了,工资低的多缴了,工资高的因为没有足额缴费,退休计算养老金时就相对少些。  职工丧葬费由养老统筹基金支付  凡在6月30日之前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业人员,在7月1日之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原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丧葬费及遗属救济费改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如果是企业及其用人单位中参保的农民合同工,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后至未再到城镇企业及用人单位就业期间死亡的,不享受参保人员丧葬费及遗属待遇。  参保人员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比照《关于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享受的一次性救济费和按月享受的生活救济费标准及纳入养老保险基金统筹项目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其生前供养直系亲属划分和享受待遇条件的确定,参照《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管理暂行办法》处理。养老经办机构要按上述规定妥善做好遗属待遇的补发工514作。原由用人单位垫付的,养老经办机构在按上述规定核发待遇时,需由用人单位及遗属共同签字后方可支付。  职工丧葬费由养老统筹基金支付在今年10月就将开展。  缴费满十五年是领取养老金的基本条件之一  按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的,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趸缴至满十五年。趸缴基数为趸缴时上年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趸缴比例为趸缴时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其基本养老金按趸缴时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个人缴费满15年仅仅是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一个基本条件,只要职工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处于就业、有收入状态,就要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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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养老金该具备哪些条件?企业和个体退休时养老金计发办法是否一样?缴费不足15年该怎么办?日前,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个体处及和平分局走进居民中,解答百姓最为关心的养老保险问题,针对新政策做出解读。按月领取养老金有哪些条件?2004年后参保满15年 男60、女55周岁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范围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的人员。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外埠在沈从业人员,在沈阳市各类企业从业期间已参加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费,失业后继续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并从事自由职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本人申请,可自愿按个体政策接续缴费的人员。办理退休时,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日后参保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本人从业期间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参保人达到上述条件时到养老保险分中心申请中止银行代扣缴费,办理退休手续。企业和个体养老金计发办法一样吗?完全一样 多缴多得不论以何种身份办理退休手续,计算养老金的方法是一样的。个体从业人员以沈阳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20%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12%纳入社会统筹基金。缴费可选择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714.83元的60%(565.90元)、70%(660.22元)、80%(754.53)、90%(848.85元),100%(943.17元),200%(1886.33元),300%(2829.50元)为缴费金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金额选定后,一个社保年度内不再调整。到手的养老金本着多缴多得的原则,退休人员的月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中,除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外,另一重要指标就是本人缴费年限。而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更是与缴费年限和每年的缴费金额密切相关。退休时缴费不足15年怎么办?可延长5年 仍不足可一次性缴清个体从业人员均通过银行代扣代缴,个人代扣缴费账户首次预留资金不得低于三个月应缴费额,此后每月的预留资金应大于一个月应缴费额。连续六个月欠费,视为中断缴费关系。如中断过缴费,退休时不足15年怎么办?根据最新规定,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允许补缴。补缴最近6个月内的欠费可选择缴费档次,补缴超过6个月的欠费只可按100%档补缴。缴费基数的确定以2011年7月为分界线,补缴2011年7月前养老保险费欠费,按照欠缴年度对应的历年市在岗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计算欠费进行补缴。当日前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5年,延长缴费期内缴满15年时即可办理退休,领取退休待遇;延长期内仍未缴满15年的,剩余的年限按原延长缴费期第5年的缴费基数一次性趸缴满15年,以完成趸缴的时点为退休时间,按其完成趸缴时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养老金,从办理退休手续次月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养老保险是否可以转移?可以,且转入沈阳可在户口地办理根据规定,养老保险关系可进行转移,手续需在退休前办理。由于户口变化需要办理保险关系转移的个体参保人员,可凭户口簿到缴费区提出转移申请,持“变动通知单”到转入区养老保险分中心办理接续手续。个体参保人员从外地转入沈阳市,需转出地社保机构出据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具有沈阳市户口、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今年4月1日起,该转入手续在户口所在分局即可办理。办理转出时,就需要先到参保地所属分局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转移人携带前往转入地申请转入。转移完成后,将给参保人员发送办结短信进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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