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年5月19日7日下午13:15分大族激光的股数每股是多少钱?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_焦点透视_新浪财经_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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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公告编号:2015023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公司股票将于日开市起复牌。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大族激光,股票代码:002008)自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5年 6月 5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于2015年 6 月 12日发布了《重大事项进展及股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 发布的相关公告。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cn)的相关公告。经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大族激光,证券代码:002008)自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公告编号:2015024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日以传真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要求和条件。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公司控股股东大族控股、实际控制人高云峰及其关联人不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不低于30.00元/股,该价格高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7,5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2,842.1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万元)
  高功率半导体器件、特种光纤及光纤激光器产业化项目
  183,828.57
  183,828.57
  高功率激光切割焊接系统及自动化装备产业化项目
  161,534.65
  161,534.65
  脆性材料加工与量测设备产业化项目
  100,077.71
  100,077.71
  工业机器人关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77,401.24
  77,401.24
  522,842.17
  522,842.17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金额的部分,按照项目情况,公司可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有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等;
  (2)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重大协议、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3)聘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报事宜;
  (4)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完成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以反映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的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如证券监管部门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8)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办理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9)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拟对《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拟对《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修订《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故拟定于日(周一)14:30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公告编号:2015025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日以传真形式通知,会议于日13:30在公司会议室正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王磊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要求和条件。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公司控股股东大族控股、实际控制人高云峰及其关联人不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不低于30.00元/股,该价格高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7,5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2,842.1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万元)
  高功率半导体器件、特种光纤及光纤激光器产业化项目
  183,828.57
  183,828.57
  高功率激光切割焊接系统及机器人自动化装备产业化项目
  161,534.65
  161,534.65
  脆性材料加工与量测设备产业化项目
  100,077.71
  100,077.71
  工业机器人关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77,401.24
  77,401.24
  522,842.17
  522,842.17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金额的部分,按照项目情况,公司可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有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修订《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公告编号:2015026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6月30日下午 2:30-5:00;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6月29日-2015 年 6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5 年 6 月 30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15年 6月29 日 15:00 至 2015 年 6月 30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大厦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二、提示公告:公司将于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公告。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及时间
  (3)发行对象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5)发行数量
  (6)认购方式
  (7)限售期
  (8)募集资金用途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0)决议的有效期限
  (11)股票上市地点
  3、审议《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改的议案》;
  注:(1)上述议案1-7以及议案11、12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6月25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大厦公司董秘办
  大会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大厦公司董秘办
  大会联系电话:40
  大会联系传真:27
  邮政编码: 518052
  联系人:杜永刚
  六、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008;投票简称:大族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以 2.00 元代表议案 2(包括议案2的子议案),以此类推;其中,由于议案2下有多个子议案需要逐项表决,以2.01元代表议案2下的子议案(1),2.02元代表议案2下的子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议案名称
  议案序号
  总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发行方式及时间
  发行对象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发行数量
  认购方式
  限售期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0)
  决议的有效期限
  (11)
  股票上市地点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议案10
  《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议案11
  《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议案12
  《关于修改的议案》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
  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 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或.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日15:00至2015年 6月3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议案名称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发行方式及时间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发行对象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发行数量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认购方式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限售期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募集资金用途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0)
  决议的有效期限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1)
  股票上市地点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关于修改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公告编号:2015027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公司2008年公开增发股票88,138,000股,募集资金净额955,909,029.28元于2008年7月到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公告编号:2015028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就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其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和各相关产业的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于2015年10月前完成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假设,以便测算本次发行前后对公司2015年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2014年度增长10%,即77,828.63万元。本利润假设仅作示意性分析之用,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利润的盈利预测,该利润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净利润增幅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假设本次发行以发行价30.00元/股为基准计算,募集资金总额为522,842.17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74,280,723股(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为准)。不考虑其他调整事项,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55,974,944股增至1,230,255,667股,增加16.50%;
  5、在预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不考虑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2014年度现金分红和净利润之外的影响;
  6、在预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期末总股本和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2015年度内发生的除权除息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7、上述测算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未考虑非经常性损益等因素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2014年度/日
  2015年度/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股)
  1,055,974,944
  1,055,974,944
  1,230,255,667
  2014年度现金分红(万元)
  2014年度现金分红21,119.50万元,已于日实施完毕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
  412,463.84
  469,172.97
  992,015.14
  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70,753.30
  77,828.63
  77,828.6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每股净资产(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79%
  二、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项目投产后,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净利润将有所增厚,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逐步投入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募集资金项目产生效益之前,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公司现有业务。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公司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此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将就募集资金账户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与公司共同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定期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公司将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开户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2、加快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经过严格科学的论证,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的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竞争能力,改善财务结构。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实施并实现预期收益,以更好地回报广大股东。
  3、深入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深入实施“产品极致化、行业细分化”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集中精力把激光产品做到极致,把行业装备做到专业。公司将继续发挥在光机电气领域积累的人才和核心技术优势,加大在自动化配套设备市场领域的资源投入、拓展力度;小功率激光设备向自动化工作站方向延伸,探索手臂型机器人项目;大功率激光设备重点关注自动化系统集成解决方案领域,尤其重视汽车激光焊接等领域。公司将在上述领域,将自主创新和资本运营相结合,做大做强相关产业,不断强化和确立公司在相关产品市场的主导地位。
  以自主开发、不断创新作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根本,努力打造科学化和高效化的内部管理体系。自主创新主要体现为三方面:一是紧跟国际最先进的技术方向,积极地开展前瞻性项目的研究,掌握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行业关键技术,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客户的联系,坚持产品开发以客户的需求和应用为引导,充分发挥公司灵活迅速的优势,始终把对客户的贴身服务作为市场竞争的重要因素,继续大力推广激光在不同工业领域的应用技术,以应用技术带领公司的市场发展;三是在生产规模扩大的同时,不断总结积累各类生产经验、制造工艺,使公司未来在大规模、高质量生产的成本竞争、质量竞争、生产技术竞争中获得优势。借助公司在技术、产品创新、品牌、质量和品质控制方面的优势,大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在严控各项费用的基础上,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
  4、公司将积极寻求并购机会,实现公司外延式增长
  2010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明确指出要“切实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深化企业改革,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抵御国际市场风险能力”。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可转换债等方式为兼并重组融资。鼓励上市公司以股权、现金及其他金融创新方式作为兼并重组的支付手段,拓宽兼并重组融资渠道,提高资本市场兼并重组效率。”
  随着公司实力的增强,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激光加工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业,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以有利于完善产品结构、扩大销售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为目标,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收购兼并或投资参股,快速实现公司的低成本扩张和跨越式发展。
  积极寻找优质的系统集成商,利用上市公司的资本平台,沿着激光这个主行业进行自动化及机器人相关项目的并购。
  5、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等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了未来三年股东的具体回报计划,建立了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监督和调整机制,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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