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钱被盗怎么办的钱不翼而飞怎么维权

新办银行卡16万不翼而飞:部分钱通过支付宝被非法转走|理财产品|支付宝_凤凰财经
新办银行卡16万不翼而飞:部分钱通过支付宝被非法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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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经商的崔小姐数月前丢失银行卡及身份证,挂失重办新身份证、新银行卡后,本月22日却发现自己新卡内16万元失踪。银行要尽到谨慎核实义务,如在为不法分子办理账户开通网银时,未尽到核实义务,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推荐阅读】&银行卡内16万被人盗转走&追踪 在深圳经商的崔小姐数月前丢失银行卡及身份证,挂失重办新身份证、新银行卡后,经过追踪调查,目前已经查明其中11万被不法分子转往一家理财公司买了理财产品。昨天崔小姐飞赴杭州,与这家财富管理公司交涉,试图讨回这笔钱。 理财产品到期日为本月27日崔小姐数月前在龙华华润万家时,被人偷了钱包,钱包中有她的身份证、五张银行卡、名片等物。 事发后崔小姐即用电话进行了口头永久挂失,并且前往银行补办了卡,但是本月20日,她补办的银行卡内的16万被人陆续转走。而她毫无察觉。原来不法分子拿了她的身份证,到广东韶关新开了一个银行卡账户,并且取消了她预留在银行的手机号码,同时开通了网银。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不法分子用网银转走了16万中的大部分。 崔小姐本月22日报了警。之后她通过银行追查,发现其中最大的一笔11万元钱被不法分子通过天翼电子商务,转到了杭州的一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崔小姐告诉南都记者,这笔钱被购买了理财产品,不法分子仍然以崔小姐的身份,购买了这个理财产品,理财合约到期日是本月27日,之后三日内客户即可将11万提走。 为了赶在27日到期之前拿回自己的钱,崔小姐数日前先是通过深圳警方,冻结了这笔资金,昨天她与家人飞赴杭州,与该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交涉,提交了报警回执、银行账单等证据,请求该公司返还这笔资金。 南都记者获悉,目前该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正在审核相关证据。 银行如何通过审核尚在调查崔小姐的身份证是在广东韶关被人冒用,在银行开了账户和网银。崔小姐说,她致电韶关的银行,对方告诉他,不法分子拿了她的身份证来到银行,并且长相跟她十分相像,银行才为对方开具了新账户和网银。 根据此前掌握的情况,不法分子要通过网银转走崔小姐卡内的16万,除了在银行开通网银,还需要掌握崔小姐银行卡的取款密码,否则最多只能通过网银查询崔的账户余额,无法转账,那么银行是怎么为犯罪分子通过审核,使得对方能成功作案? 南都记者昨天致电韶关的这家银行,一位姓刘的主管介绍,目前相关情况仍在核实中,不方便透露进展。他说深圳警方已经抵达该行,正展开调查。 部分钱是从支付宝被转走案发后,崔小姐根据自己的银行流水账,发现部分钱是从自己的支付宝被转走,也就是说,她的支付宝也被不法分子侵入,作为转钱的渠道。 根据支付宝的交易记录,本月20日、21日不法分子分多笔,通过崔小姐的支付宝转走和消费了8500元。 南都记者昨天致电支付宝,支付宝的客服人员表示崔小姐已经提交了相关资料,他们正在审核,如确定这8500元是被人盗刷,支付宝将会做出赔偿。 此外,崔小姐还透露了另一些细节,例如,犯罪分子利用她的身份证,不止在一家银行开了账户,她目前了解到,她在两家银行多出了两个账户,这两个账户都曾被不法分子用来转移资金。 [律师说法]银行和事主可能都有责任 广东鹏翔律师事务所梅春来律师认为,此事中的责任认定需要综合进行考虑。 首先银行要尽到谨慎核实义务,如在为不法分子办理账户开通网银时,未尽到核实义务,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还需要看事主本身是否有过错,例如事主收到银行提醒短信时未重视,导致不法分子得以更换她预留的手机号码,也需要承担责任。 南都记者陈乐伟
[责任编辑:zhang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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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竟然“不翼而飞 ”
银行:20天内,希望能追回储户“消失”的存款
  4月13日下午,怀宁县公岭镇村民黄重斌致电《安庆晚报》热线:我在中国建设银行怀宁县石牌支行办理一张银行卡,并办理了每月3元钱短信通知费。前几天,我的银行存折莫名其妙地被人通过网银转走了近4万元。我找到这家银行,但银行负责人却不愿承担责任。
  【投诉】近4万元钱存款&不翼而飞&
  黄重斌告诉安庆晚报记者,今年3月10日,他在银行卡里存了2.5万元钱,余款总数为55008.24元。&按理说,我办理了短信通知,一旦卡里存了钱,自己的手机应该及时收到短信,却没有收到任何信息。&
  &由于那几天比较忙,也没有顾得上到银行查询。&黄重斌说,3月15日,他来到中国建设银行怀宁县石牌支行,在自动存取款机上又存了3000元,手机上显示了银行的短信余额通知,余额为18477.24元。
  &我当时就懵了。存折上的存款余额应是58008.24元,不知为何却成了18477.24元。&黄重斌说,近4万元钱&不翼而飞&。他想找这家银行的负责人问明情况,保安却称行长不在,让他3月17日(星期一)再过来。
  &银行存折上的近4万元钱突然没有了,让我一家人十分担心。&黄重斌说,银行卡里的存款突然没有了,他得找银行讨&说法&。3月17日,他和亲戚一起来到中国建设银行怀宁县石牌支行,向工作人员这件事情,诉说自己银行卡里的钱不见之事,却遭到了&白眼&相待。&在理论时,银行主管和行长都从办公室出来。得知这一情况后,他们要求我将这张银行卡里的余款全部取出,并让我报警。&
  黄重斌说,因为他的存款上的钱在银行莫名消失的,要求银行方承担责任,但对方予以了回避。
  【调查】存款上的钱分44笔通过银网转走
  &在我一直要求下,银行工作人员打印了这张银行卡交易明细。在上面,我发现有44笔转帐记录,都是通过网银在线转走的。&黄重斌说,转走了近4万元钱,手机上竟然没有收到一笔短信通知。
  &我从未开通过网银业务,怎么会被网银转走了近4万元钱呢?&黄重斌说,储户将钱存入银行,银行就是储户的保险柜。&再则,银行卡和身份证一直在我的手里,密码也没有告诉任何人,可存折上的钱为何&不翼而飞&呢?我认为,这家银行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银行】20天内,希望能追回储户&消失&的存款
  &为此,我又多次找到这家银行的负责人,希望他们对此事事负责。&黄重斌说:&万万没有想到,银行方不但不承担责任,反而让我报警。&
  4月14日上午,记者来到中国建设银行怀宁县石牌支行。该行负责人婉拒了记者采访。不过,他称&黄重斌这张银行卡上的钱被转到第三方,我们只能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对于黄重斌被转走的那笔存款是否能追回来,这名负责人未作回答。
  随后,记者来到怀宁县石牌刑警中队。该队一名李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接到报案后,便受理了此案。&通过调查,我们未发现黄重斌开通网银。至于这起案件算不算诈骗案,我们还要进一步进行审查。&
  黄重斌说,银行让他尽快拿到公安机关的受理案件的回执单,这样还有可能挽回损失。&我是3月17日报的案,可4月9日才拿到这份回执单。第二天,我便拿着这份回执单到这家银行,但银行工作人员称,百分之百追不回来这笔存款了。并称&你可通过司法途径,找银行讨说法&。&
  据了解,银联转账系统是安全的。因为它需要&卡号、姓名、交易密码,身份证号码&四个储户信息,资金被转走,说明可能上述信息被泄露了。
  4月15日上午,记者来到中国建设银行安庆分行。该行领导十分重视此事,并召集了中国建设银行怀宁县石牌支行负责人与黄重斌在一起,协商处理此事。现场,建行怀宁县石牌支行负责人表示,他们已与第三方支付平台联系上了,在20天内,希望能够追回黄重斌&消失&的存款。
  5月6日上午,黄重斌告诉记者说,5月4日上午11时52分,有43笔钱转入他的银行卡,总数为39321元。&但还有一笔298元钱没有转入到账户上。虽然这笔钱不多,我还是希望银行能够尽快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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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存款 “不翼而飞”谁担责?
发布: 09:00:38&
来源:《民主与法制》杂志&
作者:■ 洛风 &
核心提示:银行卡贴身携带,没丢过,更没有让外人使用过。不想,竟然被他人在异地取现或盗刷。近年来,不少人摊上了这样的“倒霉事”。
案件频频,银行卡异地遭盗刷
& &&银行卡贴身携带,没丢过,更没有让外人使用过。不想,竟然被他人在异地取现或盗刷。近年来,不少人摊上了这样的&倒霉事&。
& &&王先生家住乌鲁木齐。日,王先生人在乌鲁木齐,银行卡也在身上,却收到银行卡取款短信,提醒消费4.45万元。他随后到附近银行柜台打印了明细单,显示是在河南省许昌县被盗刷的,王先生随后前往许昌报案。之后,王先生找银行协商赔偿损失,一直无果。2014年11月,王先生将银行起诉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庭审中,王先生认为,他与银行建立了储蓄合同关系,银行具有保证储户资金安全的义务,同时具有识别伪造的存折、银行卡的义务,银行方在安全保障措施方面有疏漏,应支付存款损失并承担本案诉讼费。银行则辩称,王先生虽打印了明细单,但不能证明银行卡当时在乌鲁木齐,卡是在许昌的POS机上被刷,POS机也可能被带到别处,且犯罪分子获得的密码信息是由储户保管的,王先生应追究POS机所属银行的责任。
&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先生在银行办理银行卡且设置了密码,双方由此成立合同关系。王先生发现银行卡被异地盗刷,当日带真卡到银行查询交易明细,而刷卡交易地在河南,按照自然规律和生活常理,同一张真卡不可能在河南当日被盗刷后,又于同日出现在王先生手中。造成王先生卡内资金被盗刷,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发卡银行提供的借记卡保密性不强,信息容易被复制,使用POS机的特约商户亦未能识别伪卡,故发卡银行违反了为储户保密及保障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存在过错。二是王先生银行卡凭密码支取,从刷卡交易成功的结果看,可以认定他人使用了正确的密码。王先生作为密码拥有者,应妥善保护及不被泄露和盗用,因此王先生也有一定过错。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银行作为发卡行负有高度保护持卡人卡内资金及用卡环境安全的义务。据此,法院判决王先生自己承担20%责任,银行承担80%责任,银行赔偿王先生各项损失共计3.64万余元。
& &&银行卡异地遭盗刷,已经不止一起了。
& &&贵州市民刘先生于日在中国农业银行六盘水分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存入195万元。7月14日,他发现卡内仅剩5万多元,于是立即报警。经警方侦查,刘先生所持的银行卡被他人非法复制,在境外一次性消费189万余元。刘先生随后起诉银行要求赔偿。法院最终判决银行赔偿全部损失,向刘先生支付189万元存款和利息。
盗刷背后,银行该担责多少
& &&现如今,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不少都市白领开始将手机卡和网银、支付宝等绑定,手机号接收到验证码,一个指令即可完成网上交易。一旦手机卡遭窃取,银行卡信息也暴露在不法分子面前。还有,如今的银行客户数据泄露现象也日趋严重,甚至在网上被公开贩卖,不法分子可以通过复制银行卡和密码实施盗窃。
& &&可以说,银行卡被盗刷的案件日益上升,克隆银行卡盗取存款已形成一条黑色产业链。随之而来的问题是:除了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外,谁还该为克隆卡的盗刷埋单?
& &&目前对于银行卡盗刷案件,法院一般认为,在储蓄合同关系下,银行和持卡人须各自承担相应的义务。银行负有为储户保密及保障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持卡人则应尽到基本的谨慎义务,妥善保管银行卡及密码等信息。
& &&调查发现,发生银行卡盗刷的案件大多类似,但各个法院的判决结果不尽相同,银行的担责比例不等,有的是银行承担全部责任,银行赔偿储户全额损失;有的是银行承担主要责任,银行赔偿储户大部分损失;有的是责任对半开,银行赔偿储户50%的损失。
& &&法院依据什么来判定双方责任大小?
& &&业内人士称,由于没有统一的司法解释或相关法律规定,各地法院在法律适用上也有所差别。有法官接受采访时称,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要是看双方过错的比例大小,原则上倾向于保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比如说,因被盗刷事实成立,且储户提供了相关证据,大部分储户起诉银行都能获得相应赔偿。
& &&也许有读者要问,我们国家法律是统一的,各地法院对相同案件的判决却是&同案不同判&,怎么能相差如此巨大呢?对此,有法学人士解释称,我国并不是判例法国家。所谓&判例法&,就是基于法院的判决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这种判定对以后的判决具有法律规范效力,能够作为法院判案的法律依据。由于中国特殊的国情,各地发展差距很大,&法制本土资源&不尽相同,所以实现&同案同判&存在着现实困难。
& &&业内人士称,法院在银行卡盗刷案件的责任划分方面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于是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有的法院认为银行应承担过错责任,而有的法院对银行则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注:一种法律术语,即不是由受害人举证证明,而是从损害事实本身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并据此确定加害人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 &&在过错责任的情况下,持卡人告银行,首先要证明银行有过错;而在过错推定的情况下,认为银行本身就有一个保障交易安全的义务,所以规定银行承担责任,除非银行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持卡人有泄露密码的过错,可以根据过错的多少减轻银行的责任。
& & 那么,银行卡遭盗刷,银行方面究竟应该赔多少?银行担责比例到底有没有一个标准?广东省是银行卡遭盗刷的&重灾区&,2012年6月,广东省高院就伪卡交易的问题召开座谈会,出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卡交易民事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对举证责任分配以及责任认定给出了一些指导意见。比如,对设置了密码的银行卡,持卡人对密码的泄露没有过错的,对银行卡账户内资金损失一般不承担责任。持卡人用卡不规范足以导致密码泄露的,一般应当在卡内资金损失50%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对于未设密码的银行卡被伪造后交易的,发卡行如在办卡过程中履行了不设定密码后果和风险的提示义务,持卡人需承担不超过卡内资金损失50%的责任。
& &&从广东省的《纪要》可以看出,法院采取的是过错推定原则,即使在持卡人疏于防范导致密码泄露的情况下,银行仍然需要承担50%以上的责任。
& &&查阅国内多起银行卡遭盗刷案例,可以发现,当前法院判别银行责任的大小在于储户对密码的保管责任。如储户未能妥善保管密码导致存款损失,应承担部分责任。如储户已按常人正常的方式保管密码,但密码仍被他人以非常手段获取,储户无需承担责任。但不管储户的&密码责任&有多大,银行大多要承担一半以上责任。业内人士认为,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克隆卡取走储户的钱,被骗的对象是银行,而不是存款人,银行应承担主要责任。根据法理学中&利益与风险一致&原则,银行使用柜员机提高自身工作效率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风险。银行是专业机构,开设的&手机银行&等服务应该避免资金被盗取的风险,如果没有证据表明客户有违约违法的行为,账户资金被盗取的风险就应该由银行承担。对于储户银行卡遭盗刷,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储户存在过错,否则就不应让储户承担损失。银行卡遭盗刷案件该怎样判,银行究竟应该赔多少,相关部门可以出台司法解释,给各级法院提供一个准绳。
&泄密&与否,谁来举证是难题
& &&银行卡被盗刷后,储户可以向警方报案,通过刑事侦查、审判程序追赃。但调查发现,储户往往采取的手段是向银行主张违约赔偿责任,起诉银行,因为储户与银行是储蓄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 &&然而,盗刷案件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在举证方面则显得较为困难。
& &&举证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取款人并非持卡人本人,而且存在安装摄像头等窃取银行卡信息密码等行为;案件交易中的银行卡的样式、颜色和标记与真实银行卡的较大差异;同一个银行卡在两地同一时间操作,而两地相隔很远,持卡人不可能往返。实践中最大的问题在于密码是谁泄露的,银行和持卡人都无法证明对方泄露了密码。密码泄露的过错在于银行还是持卡人,决定着持卡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或在承担责任前提下的比例多寡。因此密码泄露的举证责任分配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判决结果的形成。
& &&调查发现,我国银行卡安全相关的立法滞后,在司法层面没有统一的责任认定规则。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银行与储户的责任分配一直存有争议。诉讼当中,作为强势方的银行往往以此推卸责任,强调银行卡密码的重要性,认为钱之所以被取走,是因为密码泄露了,密码跟储户关系紧密,所以储户应承担首要的举证责任,还有银行甚至将举证推给了犯罪嫌疑人。
& &&银行将举证&推&给了储户,然而储户也相对困难,因为在目前技术手段下,不能排除不通过交易密码亦能进行伪卡交易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整个交易系统存在密码泄露或被破译的可能性,更不能够排除犯罪嫌疑人通过技术手段获悉密码的可能性。
& &&对此,业内人士称,将举证责任完全分配给储户是不恰当的,储户处于弱势地位,认定储户过错不应由储户举证自己无过错,而应由银行举证储户有过错。因此法院应强化银行的举证责任,让银行承担更多的责任其实无可厚非,银行通过发行银行卡,实际上获得了巨额的利润,应遵循收益和风险相平衡的原则。
& &&事实上,通过ATM机取钱,银行很难证明使用的是真实的银行卡,客户也很难证明自己没有泄露密码,举证责任对双方来说都非常困难。在案件未侦破前,法院很难判断哪一方证据更具优势。一般而言,法院认为只要银行未能识别&克隆卡&,而且银行又不能证明密码是储户故意或重大过失泄露的,则银行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可以说司法实践中银行的败诉率是比较高的。
& &&诉讼当中,存款被盗是银行卡问题还是密码问题,是明确储户和银行责任的判断点。有学者认为,银行负有保证储户信息不被他人窃取、复制的义务,这是储户对银行的基本信赖期待和维护银行信用基础的基本要求。银行卡应具有鉴别真伪的能力,应采取技术手段防范被复制和伪造。而只有持有真卡的交易者使用密码办理的各类交易才能视为客户本人的行为,持伪卡进行的交易,即使密码相同,也不能视为客户本人所为。由此,银行或其自助设备不能识别克隆卡造成储户损失理应承担责任。
& &&业内人士认为,银行作为金融服务单位,明知道磁条卡很容易被复制,存在安全隐患,但由于成本的问题不愿意消除这种缺陷,给金融消费者造成损失。因此,只要证明银行卡使用的技术有漏洞,而银行未能及时弥补漏洞,银行就应承担赔偿责任,甚至对消费者进行惩罚性赔偿。
遭遇盗刷,储户该如何维权
& &&银行卡频频遭盗刷,警方在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的同时,建议银行加强风险提示,通过书面合同的形式明确与客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还应向客户提供书面的银行卡使用说明,防止风险发生。对于目前磁条银行卡,缘于技术门槛低,信息容易被窃取、克隆,银行就要不断改进技术设备,和国际智能IC银行卡接轨。
& &&对储户而言,一旦发现银行卡被盗刷,首先应固定&盗刷当时自己不在盗刷地点&的证据,立即在离自己最近的ATM机和特约商户刷卡,也可以去就近住宾馆取得消费凭证,证明卡在自己手中。储户还应立即向发卡行挂失止付,避免扩大损失,并到最近的发卡行服务网点查询并打印储蓄卡流水交易详情,取得交易凭条留存。储户还应立即报警,取得报案回执,证明自己在某个特定的地方,通过警方侦查明确责任方。最后,储户通过和银行协商或诉讼方式果断维权。
& &&另外,需要提醒储户的是,刷卡消费时要确认是不是银联POS机,不要随意将银行卡交给营业员代刷,保证银行卡在视线范围内,输入密码时要进行遮挡,尽量避免在非正规的商铺刷卡消费,以防犯罪嫌疑人趁事主刷卡消费时盗取资料。在ATM机取款时,要注意观察,特别是取款机插卡口是否存在异常,有无加装卡槽等。网上购物时,要确认商户真实性,谨防虚假支付网站和钓鱼网站,造成卡号和密码泄露。要安全使用网上银行,安装必要的杀毒、防木马软件和网银安全控件,以免登录木马网页,泄露网银信息。
 责任编辑: 尤晓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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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公网安备 建议使用IE6以上分辨率浏览我银行卡里的钱不翼而飞,在网银上看去向有一个是中移电子有限公司,3个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我没买过什么东西,怎么这些钱会去到这些地方,我该怎么办,全部加起来共有12000多块,今天去银行他们今天没有上班,不知道怎么办?钱追的回来嘛?
我银行卡里的钱不翼而飞,在网银上看去向有一个是中移电子有限公司,3个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我没买过什么东西,怎么这些钱会去到这些地方,我该怎么办,全部加起来共有12000多块,今天去银行他们今天没有上班,不知道怎么办?钱追的回来嘛?
不区分大小写匿名
遇到这种事就快点报警
等明天银行查询……
中移电子好象是手机支付——和包。
你应该有开通手机支付并设置银行卡的快捷支付。
卡,手机我都没有丢,在我身上,他们怎么用上的,一般都有短信提醒,验证码!消费的这五笔钱,没有短信!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昨天取钱才发现钱少啦!
卡,手机我都没有丢,在我身上,他们怎么用上的,一般都有短信提醒,验证码!消费的这五笔钱,没有短信!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登上网银一看,二十分钟之内,消费五笔!
和包——我是不敢开通银行卡的快捷支付,
从它的一些规则了解,
对安全性一点也不上心,
却对用户有诸多限制,
快捷支付可以设置成不经短信提醒的哦。
银行还没有跟我们回话!
快捷支付,意味着你把钱放入这个钱包,一般不存在风险,但无收益!
到银行查询一下原因,再想办法。
唉……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塞牙缝!
要有信心。
看来希望不是很大!
建议马上银行查询,如果证实有异常马上报警
等待明天结果的!
楼主,你这个情况应该是快捷支付被盗。最近银行卡出现这种情况比较多,建议你通过银行找中移电子商务和网银在线。
我这样钱就没有了,你的钱追回来没有?怎么解决的??
这是一个骗子公司,我的钱也不见了
首先报警,然后联系银行,同时拨打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客服热线10086,他们会进行相关的协助处理。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正规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你这种情况是银行卡被盗,建议平时注意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卡信息。
你好,你所说的情况应该是被盗了,你应该立即报警,同时电话联系银行和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移电子有限公司是一家正规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其官方热线是10086,相信会协助你进行相应的处理,做最大的损失挽回的。
我的钱也被弄进这里了,打电话打不通,急的我不行,这可是我一个月的工资啊,好不容易省出来的,哪个没心肝的,就那么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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