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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号晚上22:26卖出的基金 什么时候到账户
按照27日收盘时的净值计算,7个交易日内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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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T+2)可以在查到基金公司确认的份额,都算一个交易日:00工作日【赎回】交易日赎回的申请成功提交后,3点前算当天的:30-下午3。从星期5下午3点后至星期一3点前。周6-7休息。
所谓的交易日。基金公司和交易所工作日同步的。由于网上直销是7*24小时全天候交易的,3点后算第二天的,按照27日(T+1)基金公司确认,一般情况。在正常交易日里,就是你提出申请的那一天,所以就有了“交易日”,星期1的,周1-5早9,也就是“T”的概念。账户和银行卡是绑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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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
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 00:00  
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日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日起至12月31日止。
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资源分级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68,198,441.4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鹏华资源分级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鹏华资源分级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份额总额
269,282,489.47份
699,457,976.00份
699,457,976.00份
基金产品说明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力争鹏华资源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鹏华资源A份额为稳健收益类份额,具有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的特征。
鹏华资源B份额为积极收益类份额,具有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客户服务电话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74,009,771.14
-15,915,786.12
-14,433,339.34
137,711,689.76
-201,425,306.62
-13,318,178.5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105,638,906.03
2,366,248,426.36
175,508,820.4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过去六个月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注: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日生效。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鹏华资源份额、鹏华资源A份额、鹏华资源B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 年12 月22 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原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后于2001 年9 月完成增资扩股,增至15,000 万元人民币。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57只开放式基金和9只社保组合,经过16年投资管理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本基金基金经理
杨靖先生,国籍中国,理学硕士,14年证券从业经验。曾在长城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研究工作,先后任研究员、行业研究小组组长;2001年6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行业研究工作,2005年开始先后任鹏华中国50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06年9月至2007年4月任原鹏华普润基金(2007年4月已转型为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07年4月至2009年10月担任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09年4月起至2014年12月担任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2年9月起至2014年12月担任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3月起至2014年12月担任鹏华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杨靖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发生变动,杨靖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基金经理
崔俊杰先生,国籍中国,金融工程专业管理学硕士,6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2008年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规划部产品设计师、量化投资部量化研究员,先后从事产品设计、量化研究工作,2013年3月起至今担任鹏华深证民营ETF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3月起至今兼任鹏华上证民企50ETF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7月起至今兼任鹏华沪深300ETF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起至今兼任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起至今兼任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崔俊杰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发生变动,杨靖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变更由崔俊杰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将公司所管理的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社保组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不同资产组合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均纳入公平交易管理,在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中制定公平交易的控制规则和控制活动,建立对公平交易的执行、监督及审核流程,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在投资研究环节:1、公司使用唯一的研究报告发布平台“研究报告管理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研究支持、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2、公司严格按照《股票库管理规定》、《信用产品投资管理规定》,执行股票及信用产品出入库及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相关证券入库以内容严谨、观点明确的研究报告作为依据;3、在公司股票库基础上,各涉及股票投资的资产组合根据各自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防范关联交易的原则分别建立资产组合股票库,基金经理在股票库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以及基金合同择股方式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4、严格执行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分管投资副总裁、基金经理等各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合理确定基金经理的投资权限,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在交易执行环节:1、所有公司管理的资产组合的交易必须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集中交易室负责建立和执行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2、针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集中交易室应严格启用恒生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交易系统则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由系统按照“未委托数量”的比例对不同资产组合进行委托量的公平分配;如果相关基金经理坚持以不同的价格进行交易,且当前市场价格不能同时满足多个资产组合的指令价格要求时,交易系统自动按照“价格优先”原则进行委托;当市场价格同时满足多个资产组合的指令价格要求时,则交易系统自动按照“同一指令价格下的公平交易”模式,进行公平委托和交易量分配;3、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需依据公司《股票投资交易流程》和《固定收益投资管理流程》的规定执行;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应在交易前独立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新股、新债申购及非公开定向增发交易需依据公司《新股申购流程》、《固定收益投资管理流程》和《非公开定向增发流程》的规定执行,对新股和新债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在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1、为加强对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管理,杜绝利益输送、不公平交易等违规交易行为,防范日常交易风险,公司明确了关注类交易的界定及对应的监控和评估措施机制;所监控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关联交易、债券交易收益率偏离度、成交量和成交价格异常、银行间债券交易对手交易等;2、将公平交易作为投资组合业绩归因分析和交易绩效评价的重要关注内容,发现的异常情况由投资监察员进行分析;3、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编写《公平交易执行情况检查报告》,内容包括关注类交易监控执行情况、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析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公平交易执行情况检查报告》需经公司基金经理、督察长和总经理签署。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同时,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公司对所管理组合的不同时间窗的同向交易进行了价差专项分析,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并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次数为5次,主要原因在于指数成分股交易不活跃及采用量化策略的基金调仓导致。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在沪港通上线及降息的影响下,A股市场呈现单边上升并创年内新高的局面。本基金秉承指数基金的投资策略,在应对申购赎回的基础上,力争跟踪指数收益,并将基金跟踪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014年市场波动仍然较高,对基金的管理运作带来一定影响,面临这种情况,我们进行了精心的管理,较好的实现了跟踪误差控制目标。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62元,累计净值0.832元,资源A净值为1.060元,资源B净值为1.464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5.75%。
报告期内,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0.009%,年化跟踪误差0.963%,完成了跟踪目标。
对本基金而言,本期间跟踪误差的主要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基金申购赎回的现金流转导致实际持仓与基金比较基准之间的差异;二是目前的份额净值计算精度(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 位,小数点后第4 位四舍五入)所带来的跟踪误差,是本期跟踪误差的主要来源之一。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5年宏观经济面临的问题较多,诸如货币政策的松紧,人民币汇率的弹性控制,未来房地产市场能否企稳,经济增速保底下的刺激政策等。这些问题及衍生的新问题的出现和解决将决定未来A股市场的走势,也许随着资金流动性的宽裕,国企改革的稳步推进,降息、降准预期的实现,大类资产配置向股市的转移,房地产市场逐步企稳,人民币的国际化稳步推进等政策和措施的逐步明朗,A股市场整体估值将可能在未来一段时间继续提升。但在市场波动中尤其要注意参与力度和风险控制,因此,我们建议继续密切关注与实体经济相关的宏观数据变化和政策信息。
资源子板块的行业走势分析:煤炭板块。受宏观积极扶持政策的影响,下游产业链需求回升,煤炭股下行空间并不大,同时受国企改革,资产并购注入,及库存消化等积极措施的影响,煤炭股未来有可能迎来估值提升的机会。有色板块。2014年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下探,有色金属价格下行空间有限,未来随着中国经济转型的深入开展,新能源和新材料的需求有可能提升较快。
本基金将积极应对各种因素对指数跟踪效果带来的冲击,努力将跟踪误差控制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力争为投资者带来较好的投资回报。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4.6.1.1 日常估值流程
基金的估值由基金会计负责,基金会计对公司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基金会计核算采用专用的财务核算软件系统进行基金核算及帐务处理;每日按时接收成交数据及权益数据,进行基金估值。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公司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每日就基金的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等与托管银行进行核对;每日估值结果必须与托管行核对一致后才能对外公告。基金会计除设有专职基金会计核算岗外,还设有基金会计复核岗位,负责基金会计核算的日常事后复核工作,确保基金净值核算无误。
配备的基金会计具备会计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在基金核算与估值方面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熟悉及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4.6.1.2 特殊业务估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成立停牌股票、债券不活跃市场报价等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成员由基金经理、行业研究员、债券研究员、监察稽核部、金融工程师、登记结算部相关人员组成。
4.6.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小组对停牌股票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与估值小组成员共同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4.6.3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本公司现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4.7.1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鹏华资源份额、鹏华资源A份额、鹏华资源B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4.7.2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年度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日
单位:人民币元
115,878,854.49
146,916,159.03
结算备付金
6,365,395.03
1,522,670.06
存出保证金
690,130.53
1,249,849.09
交易性金融资产
1,997,630,224.39
2,220,611,718.52
其中:股票投资
1,997,630,224.39
2,220,611,718.5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贵金属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证券清算款
7,820,157.23
应收申购款
1,440,218.9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29,861,261.01
2,370,394,675.1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证券清算款
应付赎回款
18,636,856.22
应付管理人报酬
1,887,738.89
1,840,395.97
应付托管费
415,302.56
404,887.12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付交易费用
2,804,087.07
1,550,366.24
递延所得税负债
478,370.24
350,552.75
24,222,354.98
4,146,248.83
所有者权益:
2,536,004,763.52
3,583,445,666.03
未分配利润
-430,365,857.49
-1,217,197,239.67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05,638,906.03
2,366,248,426.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129,861,261.01
2,370,394,675.19
注:报告截止日日,鹏华资源分级份额净值1.262元,鹏华资源A份额净值1.060元,鹏华资源B份额净值1.464元;基金份额总额1,668,198,441.47份,其中鹏华资源分级份额269,282,489.47份,鹏华资源A份额699,457,976.00份,鹏华资源B份额699,457,976.00份。
会计主体: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日至日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156,909,754.56
1.利息收入
492,903.11
697,505.3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91,737.63
599,892.07
债券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59,512,068.73
-1,388,866.2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66,139,298.04
-7,005,400.00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921,620.7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5,705,608.59
5,616,533.71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11,721,460.90
-185,509,520.50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4,207,459.28
1,262,028.02
减:二、费用
19,198,064.80
16,486,453.20
1.管理人报酬
7,354,273.89
8,741,701.11
1,617,940.25
1,923,174.29
3.销售服务费
4.交易费用
9,606,739.12
5,148,968.74
5.利息支出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其他费用
619,111.54
672,609.06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37,711,689.76
-201,425,306.62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7,711,689.76
-201,425,306.62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日至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583,445,666.03
-1,217,197,239.67
2,366,248,426.3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137,711,689.76
137,711,689.7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047,440,902.51
649,119,692.42
-398,321,210.0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921,895,306.68
-951,061,074.18
2,970,834,232.50
2.基金赎回款
-4,969,336,209.19
1,600,180,766.60
-3,369,155,442.5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536,004,763.52
-430,365,857.49
2,105,638,906.03
上年度可比期间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75,536,850.52
-28,030.05
175,508,820.4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201,425,306.62
-201,425,306.6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407,908,815.51
-1,015,743,903.00
2,392,164,912.5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757,728,374.47
-1,355,710,031.30
3,402,018,343.17
2.基金赎回款
-1,349,819,558.96
339,966,128.30
-1,009,853,430.6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583,445,666.03
-1,217,197,239.67
2,366,248,426.3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邓召明______ ______高鹏______ ____刘慧红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关于核准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日至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386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643,316,982.66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68,561.87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643,385,544.53元,折合643,385,544.53份基金份额。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确认为鹏华资源分级份额;场内认购的全部份额按1:1的比例确认为鹏华资源A份额和鹏华资源B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基础份额”)、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A份额”)、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以下简称“B份额”)。根据对基金财产及收益分配的不同安排,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基础份额为可以申购、赎回但不能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A份额与B份额为可以上市交易但不能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其中A份额为稳健收益类份额,具有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的风险收益特征,B份额为积极收益类份额,具有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风险收益特征。A份额与B份额的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率不变。本基金份额初始公开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基础份额;场内认购的份额将按照1:1的比例确认为A份额与B份额。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础份额与A份额、B份额之间可以按约定的规则进行场内份额配对转换,包括基金份额的分拆和合并两种转换行为。基金份额的分拆,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础份额按照2份基础份额对应1份A份额与1份B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基金份额的合并,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A份额与B份额按照1份A份额与1份B份额对应2份基础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
基金份额的净值按如下原则计算: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净值计算日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其中基金份额总数为基础份额、A份额、B份额的份额数之和。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A份额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之和。每2份基础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等于1份A份额与1份B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
本基金定期进行份额折算。在A份额、基础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外)第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将进行基金的定期份额折算。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A份额与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对于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12月31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基础份额分配给A份额持有人。基础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基础份额将按1份A份额获得新增基础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基础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基础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除定期份额折算外,本基金还将在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2.000元时或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时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当达到不定期折算条件时,本基金将分别对基础份额、A份额、B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A份额与B份额的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A份额与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12]第344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A份额232,207,735.00份基金份额和B份额232,207,736.00份基金份额于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对于托管在场内的基础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符合相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将其分拆为资源A份额和资源B份额即可上市流通;对于托管在场外的基础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符合相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将其跨系统转托管至深交所场内后分拆为资源A份额和资源B份额即可上市流通。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中小板及创业板股票)、新股(首次发行或增发等)、债券(含货币市场工具)和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同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上述投资范围,或将新出现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4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自2014年度财务报表起施行外,其他准则自日起施行。上述准则对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没有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税项未发生变化。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2、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473,562,637.20
3,581,048,278.85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4,467,786.20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较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发生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较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发生权证交易。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426,870.62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3,233,722.63
1,077,580.65
注:(1)佣金的计算公式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佣金=股票买(卖)成交金额×1‰-买(卖)经手费-买(卖)证管费等由券商承担的费用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佣金=股票买(卖)成交金额×1‰-买(卖)经手费-买(卖)证管费等由券商承担的费用
(佣金比率按照与一般证券公司签订的协议条款订立。)
(2)本基金与关联方已按同业统一的基金佣金计算方式和佣金比例签订了《证券交易席位租用协议》。根据协议规定,上述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为我公司提供研究服务以及其他研究支持。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7,354,273.89
8,741,701.1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350,514.45
237,734.05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年费率为1.00%,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0%÷当年天数。
(2)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基金管理人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617,940.25
1,923,174.29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年费率为0.22%,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2%÷当年天数。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2014年及2013年,本基金管理人未投资、持有本基金。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鹏华资源分级
关联方名称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32,430.00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60,594.00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82,433.00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当期利息收入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115,878,854.49
385,967.38
146,916,159.03
558,196.64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期末(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而流通受限的股票、债券及权证等证券。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数量(股)
期末估值总额
41,393,124.00
35,307,437.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997,630,224.39
其中:股票
1,997,630,224.39
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贵金属投资
金融衍生品投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22,244,249.52
其他各项资产
9,986,787.10
2,129,861,261.01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农、林、牧、渔业
1,288,237,222.97
668,688,465.3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0,704,536.12
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住宿和餐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卫生和社会工作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997,630,224.39
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指数投资前十名和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数量(股)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52,685,938.89
48,919,154.64
47,756,252.24
47,536,818.25
47,429,782.26
46,367,745.90
46,124,259.93
45,953,651.65
45,921,575.00
45,910,578.07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81,652,328.35
75,113,508.88
73,877,102.56
71,404,943.96
67,399,586.45
64,777,761.19
59,733,621.88
59,078,903.14
59,047,854.65
58,670,164.26
58,539,740.60
58,264,273.91
58,153,539.05
57,221,903.21
56,672,266.15
56,599,788.68
56,319,249.79
56,037,712.64
56,019,107.59
56,000,559.06
55,781,805.34
55,456,788.75
54,293,998.05
53,924,290.72
53,701,987.53
52,810,683.42
52,537,886.36
52,500,864.65
51,473,094.66
51,108,305.16
50,472,360.04
50,185,481.06
50,024,680.48
49,917,889.58
49,581,779.96
49,540,596.08
49,191,628.67
48,534,735.31
48,505,936.69
48,154,921.44
48,100,548.40
47,701,658.42
47,634,228.27
47,531,226.27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24,580,433.23
103,713,583.20
90,366,729.90
89,851,416.12
84,743,711.09
79,494,768.53
75,604,980.78
73,556,567.85
73,379,656.38
67,067,641.19
66,670,940.62
66,190,235.01
64,222,543.73
63,807,835.26
63,773,912.84
63,691,676.71
63,103,040.50
62,852,597.86
62,602,461.63
62,087,148.47
61,836,853.95
61,743,557.26
61,519,925.41
61,376,012.43
61,116,630.08
60,569,799.46
60,420,022.08
60,105,067.92
59,609,555.70
59,183,249.28
57,927,513.72
57,720,492.41
57,418,554.09
56,914,866.18
55,989,499.21
55,428,124.29
55,344,723.08
55,300,793.98
54,991,511.74
54,910,681.17
54,812,370.82
53,554,607.85
52,834,422.32
52,756,349.26
52,686,820.08
51,521,483.44
48,600,173.18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2,952,178,318.38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3,320,741,975.37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公司名称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山煤电)于 日至8月6日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山西证监局”)2013年年报专项现场检查,并于日收到山西证监局的《关于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情况的监管关注函》(晋证监函[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西山煤电对检查中关注到的问题进行改正。西山煤电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负责人对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及西山煤电实际情况,对《关注函》中的问题进行了检查、讨论和整改,并于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证监局现场检查有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为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控制跟踪误差,对该证券的投资属于按照指数成分股的权重进行配置,符合指数基金的管理规定,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其它证券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存出保证金
690,130.53
应收证券清算款
7,820,157.23
应收申购款
1,440,218.93
其他应收款
9,986,787.10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占总份额比例
占总份额比例
鹏华资源分级
126,650,882.50
142,631,606.97
457,760.46
501,989,536.00
197,468,440.00
124,564,388.00
574,893,588.00
753,204,806.50
914,993,634.97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6,481,853.00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47,997,743.00
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7,333,002.00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39,104,231.00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29,999,893.00
广发证券-广发-广发金管家多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3,578,121.00
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2,764,760.00
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307,544.00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16,100,000.0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940,000.00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UL进取
69,342,347.00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福祥结构式新股申购1号信托
12,207,522.00
8,034,098.00
深圳市华银精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得幸福轮动基金
5,300,000.00
4,594,700.00
4,541,603.00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融赢中信证券1号伞形结构化证券投资
4,487,800.00
4,190,041.00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润金2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430,000.00
3,396,520.00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管理人的所有从业人员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注:本基金管理人的所有从业人员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鹏华资源分级
基金合同生效日(日)基金份额总额
178,970,073.53
232,207,735.00
232,207,736.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475,227,477.54
440,669,285.00
440,669,285.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579,767,198.51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3,268,631,153.26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517,081,033.32
258,788,691.00
258,788,691.00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69,282,489.47
699,457,976.00
699,457,976.00
注: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和基金份额折算中调整的份额。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2.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报告期内公司原副总经理毕国强先生因个人职业发展原因提出辞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毕国强先生提出的辞职申请,并同意其在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正式离任。毕国强先生于2014 年7 月10 日正式离任。
报告期内因公司工作安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日起,高鹏先生转任公司副总经理,不再担任公司督察长职务。在新任督察长任职之前,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文核准,公司聘任高永杰先生担任公司督察长,任职日期自日起。
本公司已将上述变更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11.2.2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工作需要,周月秋同志不再担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在新任资产托管部总经理李勇同志完成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备案手续前,由副总经理王立波同志代为行使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部分业务授权职责。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改聘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 50,000.00元,该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为3年。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交易单元数量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5,799,102,446.55
5,081,922.82
473,562,637.20
426,870.62
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2)选择交易单元的程序:
我公司根据上述标准,选定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作为租用交易单元的对象。我公司投研部门定期对所选定证券公司的服务进行综合评比,评比内容包括:提供研究报告质量、数量、及时性及提供研究服务主动性和质量等情况,并依据评比结果确定交易单元交易的具体情况。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券商租用交易单元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回购交易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4,467,786.20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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