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出纳还要出去应收账款质押吗?

  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   关于尹洁如担任出纳期间涉嫌侵占资金一案的   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   咸永兴鉴字【2011】号   一、 基本情况   委托人:赤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委托鉴定事项:   尹洁如自2007年3月至2010年2月担任湖北嘉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加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平凡五金水暖经营部出纳期间,涉嫌侵占资金的数额。   受理日期:日   鉴定材料:   1. 会计账簿共9本,其中:湖北嘉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账簿4本,武汉加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账簿2本,武汉市江汉平凡五金水暖经营部账簿3本。   2. 会计凭证共48本,其中:湖北嘉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账簿44本,武汉加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账簿1本,武汉市江汉平凡五金水暖经营部账簿3本。   3. 银行对账单:湖北嘉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07年3月至2010年2月银行对账单,武汉加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7年至2009年银行对账单,武汉江汉平凡五金水暖经营部2007年至2010年银行对账单。   鉴定日期:日至日   鉴定地点: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办公室   在场人员:雷许明、张丽平、程宜红   被鉴定人:尹洁如   二、 案情摘要   2010年9月,赤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受理湖北嘉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案,报案称:2007年3月至2010年2月,该公司出纳尹洁如在担任湖北嘉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加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平凡五金水暖经营部等三家企业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三家企业大额资金。为了查清案情,确认尹洁如涉嫌侵占三家企业的资金数额,赤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特委托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对尹洁如担任三家企业出纳期间经手的账务情况进行司法会计鉴定。   三、 鉴定过程   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于日接受委托后,仔细查阅了赤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提供的委托鉴定材料,当天下午,召集本所具有会计司法鉴定资质的人员召开了碰头会,分析了委托鉴定内容所涉及的案情经过和性质,根据委托方提供的鉴定资料,确定了鉴定的方法。   本着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法规,日至日,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客观、公正、独立进行了本项鉴定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根据鉴定资料的来源,首先对鉴定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了专业判断,通过对被鉴定人内部控制的了解,根据专业的方法和以往的经验,初步判断鉴定事项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然后,对湖北嘉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加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平凡五金水暖经营部等三家企业的记账凭证分别进行了辨别确认,通过查询、计算分析性复核等审计程序,根据会计凭证,将尹洁如担任出纳期间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收支情况进行逐笔登记、汇总、编制出《尹洁如担任出纳期间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收支情况汇总表》、《尹洁如担任出纳期间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收支情况汇总表》,然后,根据尹洁如担任出纳期间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收支的收支差额,扣减其移交的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金额,初步确认尹洁如涉嫌侵占资金的数额,得出初步鉴定意见。   日,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再次召集了本所具有会计司法鉴定资质的人员召开了碰头会,会上,雷许明同志将本次鉴定的全过程和鉴定意见作了全面的汇报,参加鉴定的同志认为,本次的审核仅针对上述三家企业已经有会计凭证的货币资金收支存的核对,确认出纳尹洁如管理的货币资金应结存以及交接情况,对于三家公司业务收入、成本、费用支出等因资料不完整暂不具备审核条件,待资料收集后再进行审计,这一工作方案得到了全体人员的同意和认可。   日,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在征得委托方同意后,出具咸永兴鉴字【2011】号《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关于尹洁如担任出纳期间涉嫌侵占资金一案的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   四、 分析说明   本次鉴定资料来源于委托方:赤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1. 武汉加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平凡五金水暖经营部等两家企业,没有完整的会计报表和会计帐簿;报案者和委托方均没有向我们提供与本案有关的比较清晰的作案线索;银行往来转账频繁,银行对账单所反映的进出业务不完全与企业的经营情况相关,不能准确判断进出资金的用途和性质,而且很不完整,因此,我们只能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湖北嘉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加成科技发展公司、武汉市江汉平凡五金水暖经营部等三家企业的记账凭证作为鉴定本案的主要依据,确定尹洁如担任出纳期间应该结存的货币资金余额,从而确定其涉嫌侵占三家企业的资金数额。   2. 湖北嘉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加成科技发展公司、武汉市江汉平凡五金水暖经营部三家企业尹洁如担任出纳期间的各种货币资金均由尹洁如一人管理,公司对货币资金的管理没有相互的牵制手续,由于这种管理上的重大缺陷,使三家企业在各银行开设的账户、各种银行卡的存取不需要经过任何人均可以由尹洁如一个独立完成,因此,我们认为,三家企业的货币资金的收、支、存均应出纳尹洁如负责。   3. 记账凭证有许多缺乏符合财务制度报账规定的原始单据或附的原始单据不全,而且,湖北嘉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加成科技发展公司、武汉市江汉平凡五金水暖经营部等三家企业全都是私营企业,财务管理混乱,受个人意志的影响,随意性很大,因我们不能判断其应该后附的合法、合规原始单据是否真实存在或确实被丢失,难以对记账凭证所列的货币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做出充分的肯定,因此,本鉴定所确认的尹洁如担任出纳期间涉嫌侵占资金数额,是根据记账凭证所列的全部金额进行计算所得。至于没有尹懋祺签字的货币资金支出,含有很大的不确定因素在内,有待进一步调查核实。   4. 经逐笔审核或登记尹洁如担任出纳期间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情况是:(1)期初日,尹洁如担任出纳接手时湖北嘉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会计账面结货币资金余额元,其中:现金元,银行存款元。我们查对了日湖北嘉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武汉市商业银行湖北支行营业部提供的对账单显示余额元,余额中含有银行与公司之间的款未达账款元,这一证据说明,银行存款元已经转由尹洁如管理,现金元按规范应交到出纳管理,如果现金余额没有交接,尹洁如在任职的两年内现金账都与会计对账,没有提出疑议。(2)尹洁如任期内管理的三家企业货币资金借方发生额累计元,其中:现金元,银行存款元;贷方发生额累计元,其中现金元,银行存款元(根据情况见附近)。   5. 尹洁如担任出纳期间任期内管理的三家企业共账面应结存的货币资金余额元,其中:现金元,银行存款元(具体情况见附近)。计算式如下:应结存的货币资金余额=期初结转元+借方发生额累计元-贷方发生额累计元=期末余额元。   6. 核对湖北嘉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武汉花桥支行开设的01号账户,银行对账单显示,该账户在日的余额为元,与公司会计的账面余额一致,但在日,存入元,截止日止,这一帐号在银行的实际存款有元,而尹洁如没有交出这个帐号的余额,如果在日存入的资金是后来收到的工程工程款,在其管理的货币资金余额中增加元。   五、 鉴定意见   根据分析审核我们得出如下鉴定意见:   一、 尹洁如担任出纳期间任期内管理的三家企业共账面应结存的货币资金余额元,其中:现金元,银行存款元;   二、 尹洁如担任出纳期满移交货币资金金额为元,其中:现金移交4800.00元;银行存款移交元,其中:汉口商行元,中行469.20元。   三、 尹洁如担任出纳期满还应交出的货币资金元。   四、 日存入湖北嘉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武汉花桥支行01号账户的元,如果是该公司的工程收入,该款也应作为货币资金交出。   六、 其他事项说明   1. 公安机关需要侦查湖北嘉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武汉花桥支行01号账户内对日存入的元确认资金的来源和日的资金余额元审查去向。   2. 尹洁如担任出纳期间没有尹懋祺签字共支付货币资金总额元,有待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进一步侦查、取证后定性(不含打入储蓄工资户工资、与尹懋祺走账的其他应收款以及湖北嘉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月)。   3. 本鉴定所列尹洁如担任出纳期满还应交出的货币资金元,不含已经入账处理的尹洁如欠湖北嘉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款8281.00元(会计挂应收账款)。   4. 由于湖北嘉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加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平凡五金水暖经营部等三家企业之间转款频繁、货币资金支出大量的是依据自制凭证且存在着虚列支出套取现金的情况,仅从会计凭证无法合适其真实的经济内容,因此,本鉴定对被鉴定人任职期内的往来情况在本鉴定我们保留意见。  
  4. 经逐笔审核或登记尹洁如担任出纳期间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情况是:(1)期初日,尹洁如担任出纳接手时湖北嘉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会计账面结货币资金余额元,其中:现金元,银行存款元。我们查对了日湖北嘉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武汉市商业银行湖北支行营业部提供的对账单显示余额元,余额中含有银行与公司之间的款未达账款元,这一证据说明,银行存款元已经转由尹洁如管理,现金元按规范应交到出纳管理,如果现金余额没有交接,尹洁如在任职的两年内现金账都与会计对账,没有提出疑议。(2)尹洁如任期内管理的三家企业货币资金借方发生额累计元,其中:现金元,银行存款元;贷方发生额累计元,其中现金元,银行存款元(根据情况见附近)。   5. 尹洁如担任出纳期间任期内管理的三家企业共账面应结存的货币资金余额元,其中:现金元,银行存款元(具体情况见附近)。计算式如下:应结存的货币资金余额=期初结转元+借方发生额累计元-贷方发生额累计元=期末余额元。   6. 核对湖北嘉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武汉花桥支行开设的01号账户,银行对账单显示,该账户在日的余额为元,与公司会计的账面余额一致,但在日,存入元,截止日止,这一帐号在银行的实际存款有元,而尹洁如没有交出这个帐号的余额,如果在日存入的资金是后来收到的工程工程款,在其管理的货币资金余额中增加元。   五、 鉴定意见   根据分析审核我们得出如下鉴定意见:   一、 尹洁如担任出纳期间任期内管理的三家企业共账面应结存的货币资金余额元,其中:现金元,银行存款元;   二、 尹洁如担任出纳期满移交货币资金金额为元,其中:现金移交4800.00元;银行存款移交元,其中:汉口商行元,中行469.20元。   三、 尹洁如担任出纳期满还应交出的货币资金元。   四、 日存入湖北嘉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武汉花桥支行01号账户的元,如果是该公司的工程收入,该款也应作为货币资金交出。   六、 其他事项说明   1. 公安机关需要侦查湖北嘉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武汉花桥支行01号账户内对日存入的元确认资金的来源和日的资金余额元审查去向。   2. 尹洁如担任出纳期间没有尹懋祺签字共支付货币资金总额元,有待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进一步侦查、取证后定性(不含打入储蓄工资户工资、与尹懋祺走账的其他应收款以及湖北嘉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月)。   3. 本鉴定所列尹洁如担任出纳期满还应交出的货币资金元,不含已经入账处理的尹洁如欠湖北嘉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款8281.00元(会计挂应收账款)。
  上告无门反遭公安威胁. 湖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肖政委,武汉市公安局经侦局4大队教导员余昌利,伙同我公司出纳尹洁如侵占我公司人民币800万元 网上 http://t.cn/hBzFZL http://t.cn/zOPYzeW http://t.cn/zOPYzeW http://t.cn/zOG4JNV 【 http://t.cn/hBzFZL http://t.cn/zOG4JNc http://t.cn/zOG4JNf
  已阅!转总书记批阅!  ---------家宝
  :一个政协委员的呐喊 内容:小小出纳贪污千万 举报无门反遭公安威胁 尊敬的吴厅长:
我是武汉市江汉区政协委员,我将湖北公安系统五个民警:省经侦肖政委,省经侦陈德云支队长,武汉市经侦四队余昌利教导员,咸宁经侦镇咸群支队长,赤壁经侦雷鸣大队长收受贿赂上百万元,他们受贿后两年多不办案、袒护犯罪嫌疑人、渎职的情况向您汇报:
我公司出纳员尹洁如(以下叫犯罪嫌疑人)侵占我公司人民币878万元,我公司于日向武汉市公安局经侦局报案。 侦办人员收取我公司利益
省公安厅于日插手,强行从武汉市公安局将案子调走,转至赤壁公安局经侦大队侦办,办案人员近壹年时间迟迟不开展侦查工作,为此,我公司没有办法,只好向办案人员送去了两次现金00元,以及价值4800元的香烟,加上请客,共计花费近三万余元,办案人员均笑纳,但案件至今毫无进展。更有甚者,我公司领导和委托律师到赤壁公安局经侦大队向侦办人员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时,侦办人员拍桌打椅,骂骂咧咧,袒护犯罪嫌疑人。 收犯罪嫌疑人钱,操控司法鉴定
犯罪嫌疑人涉嫌侵占一案,已有湖北天泰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的情况下,办案人员仍然要求另行委托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进行重新鉴定,费用两万元由我公司承担,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自日接受委托后,于日作出了鉴定结果:一、认定犯罪嫌疑人尹洁如侵占132万 ,二、324万由公安局侦查认定,三、犯罪嫌疑人虚列成本,侵占公司422万元。三项合计犯罪金额高达878万元人民币。侦办人员得知鉴定结果后,在鉴定所大发雷霆,威胁利诱鉴定所,并要犯罪嫌疑人给鉴定所送五万元钱,指使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修改鉴定报告。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收钱后,日第二份鉴定出台。但也不得不认定公司456万元去向不明,犯罪嫌疑人有重大侵占嫌疑。 公安机关人员收受贿赂,有案不查,严重渎职
我公司向公安机关出具了犯罪证据,证据确凿:
犯罪嫌疑人,虚列成本,侵占我公司人民币422万元
咸宁永兴司法鉴定结果:犯罪嫌疑人侵占我公司456万元
两项相加,犯罪嫌疑人共侵占我公司878万元人民币
对以上的两条犯罪事实,公安机关至今也不采取侦察及强制措施打击犯罪。我公司近两年多来,无数次向公安机关口头或书面提出查证要求,公安机关均对此不理不睬。 犯罪嫌疑人勾结公安干警及黑s-h,因此猖狂无比。
犯罪嫌疑人侵占我公司巨额现金878万一案,无论是湖北天泰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还是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的鉴定报告,都作了明确的犯罪认定,但侦办人员拒不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甚至公开叫嚣:“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咸宁市公安局、赤壁市公安局我花一百万全部都搞定了,你告也没有用,再告我要公安和黑sh的人来收拾你。”威胁我的人身安全。 犯罪嫌疑人说到哪里,公安人员就做到哪里
日出了鉴定结果后,因为税务局查帐,我公司打电话给咸宁市公安局和赤壁市公安局要求拿回我公司财务帐,当时公安局领导没有反对, 我公司董事长就去咸宁向鉴定所要我公司财务帐,鉴定所到下午1点并将犯罪证据全部复印好了存档,我们要走的时候,赤壁市公安局又不同意,在交涉到下午4点时,赤壁市公安局雷鸣打电话给咸宁公安局咸安分局局长,将我(政协委员)和鉴定所张所长一起强行抓到派去所,并关押了3个小时。
六、 赤壁陈检察长已经指认,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肖政委,陈德云,余昌利受贿。
我和武大同学谈起此案,同学认识赤壁市的陈检察长(现为咸宁检察院党委成员)。同学打电话询问案情,陈检察长说雷鸣正在为此案请他吃饭,雷鸣已对他承认:“我一时糊涂,被公安机关的朋友拖下水了,我们一起受贿的有5个公安干警”。事后,董事长的同学问赤壁市的检察长,检察长说:“此案水太深,省公安系统的有5个人受贿,他也无权查办”。
七、湖北省经侦总队肖政委的办案表演
fb的肖政委每天抽150元1包的黄鹤楼烟。
肖政委指使省经侦民警将我(政协委员)扣押在省经侦总队达5个多小时,我的律师赶到省经侦总队交涉后肖政委才放人。
肖政委和陈德云跟咸宁赤壁市委负责人打招呼保护受贿人赤壁经侦大队大队长雷鸣,致使咸宁纪委对雷鸣受贿一案调查不下去。
办案人员手拿省委书记李鸿忠书记对本案批示说:“有李鸿忠书记的批示我不办案,谁能把我怎么样。”
公安厅肖政委、陈德云受贿后,跑到江汉区政协造谣诬陷说我父母双亡是孤儿,由犯罪嫌疑人养大,忘恩负义,有神经病。
肖政委、陈德云、余昌利是犯罪嫌疑人在公安系统的黑保护伞。
以上举报经咸宁纪委查证均属实。但由于肖政委阻扰无法办案。
鉴于以上种种情形,省公安厅不可能公正办理本案,请求将此案移交给省检察院侦办,省纪委、监察厅督办,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以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打击犯罪。
我公司几百个农民工两年多拿不到工钱。农民工和员工多次要求上访讨要工钱,都被我劝回,因为我是政协委员,有义务维护社会稳定,但现在公司实在无力支付工资,他们再要上访,我也无能为力。 请看看网上人民的呼声:百度网:/p/ 天涯网:/publicforum/content/free/1/2371982.shtml 环球网:/thread--1.html 环球网:/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98707&extra= 东湖社区:/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516081&extra= 东湖社区:/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515456&extra=
省公安厅平安荆楚微博:/hbpajc
我公司对以上所说全部事实承担法律责任,并有录音,录像证据。
报告人:湖北嘉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长 : 尹懋祺
地址:武汉市香港路267号鹏飞湖庭3楼A 座
电话:027-
  一个政协委员的呐喊 小小出纳贪污千万 举报无门反遭公安威胁 尊敬的湖北省王国生省长:
我是武汉市江汉区政协委员,我将湖北公安系统五个民警:省经侦肖政委,省经侦陈德云支队长,武汉市经侦四队余昌利教导员,咸宁经侦镇咸群支队长,赤壁经侦雷鸣大队长收受贿赂上百万元,他们受贿后两年多不办案、袒护犯罪嫌疑人、腐败、渎职的情况向您汇报:
我公司出纳员尹洁如(以下叫犯罪嫌疑人)侵占我公司人民币878万元,我公司于日向武汉市公安局经侦局报案。 侦办人员收取我公司利益
省公安厅于日插手,强行从武汉市公安局将案子调走,转至赤壁公安局经侦大队侦办,办案人员近壹年时间迟迟不开展侦查工作,为此,我公司没有办法,只好向办案人员送去了两次现金00元,以及价值4800元的香烟,加上请客,共计花费近三万余元,办案人员均笑纳,但案件至今毫无进展。更有甚者,我公司领导和委托律师到赤壁公安局经侦大队向侦办人员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时,侦办人员拍桌打椅,骂骂咧咧,袒护犯罪嫌疑人。 收犯罪嫌疑人钱,操控司法鉴定
犯罪嫌疑人涉嫌侵占一案,已有湖北天泰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的情况下,办案人员仍然要求另行委托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进行重新鉴定,费用两万元由我公司承担,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自日接受委托后,于日作出了鉴定结果:一、认定犯罪嫌疑人尹洁如侵占132万 ,二、324万由公安局侦查认定,三、犯罪嫌疑人虚列成本,侵占公司422万元。三项合计犯罪金额高达878万元人民币。侦办人员得知鉴定结果后,在鉴定所大发雷霆,威胁利诱鉴定所,并要犯罪嫌疑人给鉴定所送五万元钱,指使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修改鉴定报告。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收钱后,日第二份鉴定出台。但也不得不认定公司456万元去向不明,犯罪嫌疑人有重大侵占嫌疑。 公安机关人员收受贿赂,有案不查,严重渎职
我公司向公安机关出具了犯罪证据,证据确凿:
犯罪嫌疑人,虚列成本,侵占我公司人民币422万元
咸宁永兴司法鉴定结果:犯罪嫌疑人侵占我公司456万元
两项相加,犯罪嫌疑人共侵占我公司878万元人民币
对以上的两条犯罪事实,公安机关至今也不采取侦察及强制措施打击犯罪。我公司近两年多来,无数次向公安机关口头或书面提出查证要求,公安机关均对此不理不睬。 犯罪嫌疑人勾结公安干警及黑社会,因此猖狂无比。
犯罪嫌疑人侵占我公司巨额现金878万一案,无论是湖北天泰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还是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的鉴定报告,都作了明确的犯罪认定,但侦办人员拒不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甚至公开叫嚣:“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咸宁市公安局、赤壁市公安局我花一百万全部都搞定了,你告也没有用,再告我要公安和黑社会的人来收拾你。”威胁我的人身安全。 犯罪嫌疑人说到哪里,公安人员就做到哪里
日出了鉴定结果后,因为税务局查帐,我公司打电话给咸宁市公安局和赤壁市公安局要求拿回我公司财务帐,当时公安局领导没有反对, 我公司董事长就去咸宁向鉴定所要我公司财务帐,鉴定所到下午1点并将犯罪证据全部复印好了存档,我们要走的时候,赤壁市公安局又不同意,在交涉到下午4点时,赤壁市公安局雷鸣打电话给咸宁公安局咸安分局局长,将我(政协委员)和鉴定所张所长一起强行抓到派去所,并关押了3个小时。
六、 赤壁陈检察长已经指认,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肖政委,陈德云,余昌利受贿。
我和武大同学谈起此案,同学认识赤壁市的陈检察长(现为咸宁检察院党委成员)。同学打电话询问案情,陈检察长说雷鸣正在为此案请他吃饭,雷鸣已对他承认:“我一时糊涂,被公安机关的朋友拖下水了,我们一起受贿的有5个公安干警”。事后,董事长的同学问赤壁市的检察长,检察长说:“此案水太深,省公安系统的有5个人受贿,他也无权查办”。
七、湖北省经侦总队肖政委的办案表演
腐败的肖政委每天抽150元1包的黄鹤楼烟。
肖政委指使省经侦民警将我(政协委员)扣押在省经侦总队达5个多小时,我的律师赶到省经侦总队交涉后肖政委才放人。
肖政委和陈德云跟咸宁赤壁市委负责人打招呼保护受贿人赤壁经侦大队大队长雷鸣,致使咸宁纪委对雷鸣受贿一案调查不下去。
办案人员手拿省委书记李鸿忠书记对本案批示说:“有李鸿忠书记的批示我不办案,谁能把我怎么样。”
公安厅肖政委、陈德云受贿后,跑到江汉区政协造谣诬陷说我父母双亡是孤儿,由犯罪嫌疑人养大,忘恩负义,有神经病。
肖政委、陈德云、余昌利是犯罪嫌疑人在公安系统的黑保护伞。
以上举报经咸宁纪委查证均属实。但由于肖政委阻扰无法办案。
鉴于以上种种情形,省公安厅不可能公正办理本案,请求将此案移交给省检察院侦办,省纪委、监察厅督办,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以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打击犯罪。
我公司几百个农民工两年多拿不到工钱。农民工和员工多次要求上访讨要工钱,都被我劝回,因为我是政协委员,有义务维护社会稳定,但现在公司实在无力支付工资,他们再要上访,我也无能为力。 请看看网上人民的呼声:百度网:/p/ 天涯网:/publicforum/content/free/1/2371982.shtml 环球网:/thread--1.html 环球网:/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98707&extra= 东湖社区:/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516081&extra= 东湖社区:/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515456&extra=
省公安厅平安荆楚微博:/hbpajc
我公司对以上所说全部事实承担法律责任,并有录音,录像证据。
报告人:湖北嘉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长 : 尹懋祺
地址:武汉市香港路267号鹏飞湖庭3楼A 座
电话:027-
  上告无门反遭公安威胁. 湖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肖政委,武汉市公安局经侦局4大队教导员余昌利,伙同我公司出纳尹洁如侵占我公司人民币800万元 网上 http://t.cn/hBzFZL http://t.cn/zOPYzeW http://t.cn/zOPYzeW http://t.cn/zOG4JNV 【 http://t.cn/hBzFZL http://t.cn/zOG4JNc http://t.cn/zOG4JNf
  一个政协委员的呐喊 我是武汉市江汉区政协委员,湖北公安系统五个民警:省经侦肖政委,省经侦陈德云支队长,武汉市经侦四队余昌利教导员,咸宁经侦镇咸群支队长,赤壁经侦雷鸣大队长收受贿赂上百万元,他们受贿后两年多不办案、袒护犯罪嫌疑人、腐败渎职
  一个政协委员的呐喊 我是武汉市江汉区政协委员,湖北公安系统五个民警:省经侦肖政委,省经侦陈德云支队长,武汉市经侦四队余昌利教导员,咸宁经侦镇咸群支队长,赤壁经侦雷鸣大队长收受贿赂上百万元,他们受贿后两年多不办案、袒护犯罪嫌疑人、腐败渎职 。
  一个政协委员的呐喊 我是武汉市江汉区政协委员,湖北公安系统五个民警:省经侦肖政委,省经侦陈德云支队长,武汉市经侦四队余昌利教导员,咸宁经侦镇咸群支队长,赤壁经侦雷鸣大队长收受贿赂上百万元,他们受贿后两年多不办案、袒护犯罪嫌疑人、腐败渎职。。。。
  一个政协委员的呐喊 我是武汉市江汉区政协委员,湖北公安系统五个民警:省经侦肖政委,省经侦陈德云支队长,武汉市经侦四队余昌利教导员,咸宁经侦镇咸群支队长,赤壁经侦雷鸣大队长收受贿赂上百万元,他们受贿后两年多不办案、袒护犯罪嫌疑人、腐败渎职,
  王法何在?天理何在?   一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简单的贪污案,因犯罪嫌疑人贿赂了办案人,就变得如何的情况。试问:我们的执法者到底在保护谁?在为什么人服务?从上述案件中,不难看出,我们的执法队伍中,的确有一部分人为了金钱而在不作为、瞎作为,致人民的正当权益与不顾,用党和人民负予的权利,保护向他们行贿的犯罪嫌疑人,他们信奉的不是公正执法,伸张正义,打击犯罪,而是信奉“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样的执法者误党误,必须铲除!不然老百姓难见天日,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将严重受损。相信各级纪委和监察机关会认真查处,严惩败类,给人民一个满意的交待,我将试目以待。因为我相信党和政府是人民的党是人民的政府。
  现在警察都是要钱不要命
  很好的 一种 快点了啊
  上告无门反遭公安威胁. 湖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肖政委,武汉市公安局经侦局4大队教导员余昌利,伙同我公司出纳尹洁如侵占我公司人民币800万元 网上 http://t.cn/hBzFZL http://t.cn/zOPYzeW http://t.cn/zOPYzeW http://t.cn/zOG4JNV 【 http://t.cn/hBzFZL http://t.cn/zOG4JNc http://t.cn/zOG4JNf
  犯罪份子在招商银行武汉市武昌支行将100万转给公安人员行贿
  上告无门反遭公安威胁. 湖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肖政委,武汉市公安局经侦局4大队教导员余昌利,伙同我公司出纳尹洁如侵占我公司人民币800万元 网上 http://t.cn/hBzFZL http://t.cn/zOPYzeW http://t.cn/zOPYzeW http://t.cn/zOG4JNV 【 http://t.cn/hBzFZL http://t.cn/zOG4JNc http://t.cn/zOG4JNf
  上告无门反遭公安威胁. 湖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肖政委,武汉市公安局经侦局4大队教导员余昌利,伙同我公司出纳尹洁如侵占我公司人民币800万元 网上 http://t.cn/hBzFZL http://t.cn/zOPYzeW http://t.cn/zOPYzeW http://t.cn/zOG4JNV 【 http://t.cn/hBzFZL http://t.cn/zOG4JNc http://t.cn/zOG4JNf
  犯罪份子在招商银行武汉市武昌支行将100万转给公安人员行贿  一个政协委员的呐喊 我是武汉市江汉区政协委员,湖北公安系统五个民警:省经侦肖政委,省经侦陈德云支队长,武汉市经侦四队余昌利教导员,咸宁经侦镇咸群支队长,赤壁经侦雷鸣大队长收受贿赂上百万元,他们受贿后两年多不办案、袒护犯罪嫌疑人、腐败、渎职 。  上告无门反遭公安威胁. 湖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肖政委,武汉市公安局经侦局4大队教导员余昌利,伙同我公司出纳尹洁如侵占我公司人民币800万元 网上 http://t.cn/hBzFZL http://t.cn/zOPYzeW http://t.cn/zOPYzeW http://t.cn/zOG4JNV 【 http://t.cn/hBzFZL http://t.cn/zOG4JNc http://t.cn/zOG4JNf
  一个政协委员的呐喊 我是武汉市江汉区政协委员,湖北公安系统五个民警:省经侦肖政委,省经侦陈德云支队长,武汉市经侦四队余昌利教导员,咸宁经侦镇咸群支队长,赤壁经侦雷鸣大队长收受贿赂上百万元,他们受贿后两年多不办案、袒护犯罪嫌疑人、腐败、渎职(
  一个政协委员的呐喊 我是武汉市江汉区政协委员,湖北公安系统五个民警:省经侦肖政委,省经侦陈德云支队长,武汉市经侦四队余昌利教导员,咸宁经侦镇咸群支队长,赤壁经侦雷鸣大队长收受贿赂上百万元,他们受贿后两年多不办案、袒护犯罪嫌疑人、腐败、渎职
  一个政协委员的呐喊 小小出纳贪污千万 举报无门反遭公安威胁 尊敬的湖北省王国生省长:
我是武汉市江汉区政协委员,我将湖北公安系统五个民警:省经侦肖政委,省经侦陈德云支队长,武汉市经侦四队余昌利教导员,咸宁经侦镇咸群支队长,赤壁经侦雷鸣大队长收受贿赂上百万元,他们受贿后两年多不办案、袒护犯罪嫌疑人、腐败、渎职的情况向您汇报:
我公司出纳员尹洁如(以下叫犯罪嫌疑人)侵占我公司人民币878万元,我公司于日向武汉市公安局经侦局报案。 侦办人员收取我公司利益
省公安厅于日插手,强行从武汉市公安局将案子调走,转至赤壁公安局经侦大队侦办,办案人员近壹年时间迟迟不开展侦查工作,为此,我公司没有办法,只好向办案人员送去了两次现金00元,以及价值4800元的香烟,加上请客,共计花费近三万余元,办案人员均笑纳,但案件至今毫无进展。更有甚者,我公司领导和委托律师到赤壁公安局经侦大队向侦办人员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时,侦办人员拍桌打椅,骂骂咧咧,袒护犯罪嫌疑人。 收犯罪嫌疑人钱,操控司法鉴定
犯罪嫌疑人涉嫌侵占一案,已有湖北天泰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的情况下,办案人员仍然要求另行委托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进行重新鉴定,费用两万元由我公司承担,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自日接受委托后,于日作出了鉴定结果:一、认定犯罪嫌疑人尹洁如侵占132万 ,二、324万由公安局侦查认定,三、犯罪嫌疑人虚列成本,侵占公司422万元。三项合计犯罪金额高达878万元人民币。侦办人员得知鉴定结果后,在鉴定所大发雷霆,威胁利诱鉴定所,并要犯罪嫌疑人给鉴定所送五万元钱,指使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修改鉴定报告。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收钱后,日第二份鉴定出台。但也不得不认定公司456万元去向不明,犯罪嫌疑人有重大侵占嫌疑。 公安机关人员收受贿赂,有案不查,严重渎职
我公司向公安机关出具了犯罪证据,证据确凿:
犯罪嫌疑人,虚列成本,侵占我公司人民币422万元
咸宁永兴司法鉴定结果:犯罪嫌疑人侵占我公司456万元
两项相加,犯罪嫌疑人共侵占我公司878万元人民币
对以上的两条犯罪事实,公安机关至今也不采取侦察及强制措施打击犯罪。我公司近两年多来,无数次向公安机关口头或书面提出查证要求,公安机关均对此不理不睬。 犯罪嫌疑人勾结公安干警及黑社会,因此猖狂无比。
犯罪嫌疑人侵占我公司巨额现金878万一案,无论是湖北天泰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还是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的鉴定报告,都作了明确的犯罪认定,但侦办人员拒不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甚至公开叫嚣:“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咸宁市公安局、赤壁市公安局我花一百万全部都搞定了,你告也没有用,再告我要公安和黑社会的人来收拾你。”威胁我的人身安全。 犯罪嫌疑人说到哪里,公安人员就做到哪里
日出了鉴定结果后,因为税务局查帐,我公司打电话给咸宁市公安局和赤壁市公安局要求拿回我公司财务帐,当时公安局领导没有反对, 我公司董事长就去咸宁向鉴定所要我公司财务帐,鉴定所到下午1点并将犯罪证据全部复印好了存档,我们要走的时候,赤壁市公安局又不同意,在交涉到下午4点时,赤壁市公安局雷鸣打电话给咸宁公安局咸安分局局长,将我(政协委员)和鉴定所张所长一起强行抓到派去所,并关押了3个小时。
六、 赤壁陈检察长已经指认,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肖政委,陈德云,余昌利受贿。
我和武大同学谈起此案,同学认识赤壁市的陈检察长(现为咸宁检察院党委成员)。同学打电话询问案情,陈检察长说雷鸣正在为此案请他吃饭,雷鸣已对他承认:“我一时糊涂,被公安机关的朋友拖下水了,我们一起受贿的有5个公安干警”。事后,董事长的同学问赤壁市的检察长,检察长说:“此案水太深,省公安系统的有5个人受贿,他也无权查办”。
七、湖北省经侦总队肖政委的办案表演
腐败的肖政委每天抽150元1包的黄鹤楼烟。
肖政委指使省经侦民警将我(政协委员)扣押在省经侦总队达5个多小时,我的律师赶到省经侦总队交涉后肖政委才放人。
肖政委和陈德云跟咸宁赤壁市委负责人打招呼保护受贿人赤壁经侦大队大队长雷鸣,致使咸宁纪委对雷鸣受贿一案调查不下去。
办案人员手拿省委书记李鸿忠书记对本案批示说:“有李鸿忠书记的批示我不办案,谁能把我怎么样。”
公安厅肖政委、陈德云受贿后,跑到江汉区政协造谣诬陷说我父母双亡是孤儿,由犯罪嫌疑人养大,忘恩负义,有神经病。
肖政委、陈德云、余昌利是犯罪嫌疑人在公安系统的黑保护伞。
以上举报经咸宁纪委查证均属实。但由于肖政委阻扰无法办案。
鉴于以上种种情形,省公安厅不可能公正办理本案,请求将此案移交给省检察院侦办,省纪委、监察厅督办,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以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打击犯罪。
我公司几百个农民工两年多拿不到工钱。农民工和员工多次要求上访讨要工钱,都被我劝回,因为我是政协委员,有义务维护社会稳定,但现在公司实在无力支付工资,他们再要上访,我也无能为力。 请看看网上人民的呼声:百度网:/p/ 天涯网:/publicforum/content/free/1/2371982.shtml 环球网:/thread--1.html 环球网:/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98707&extra= 东湖社区:/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516081&extra= 东湖社区:/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515456&extra=
省公安厅平安荆楚微博:/hbpajc
我公司对以上所说全部事实承担法律责任,并有录音,录像证据。
报告人:湖北嘉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长 : 尹懋祺
地址:武汉市香港路267号鹏飞湖庭3楼A 座
电话:027-
  腐败的肖政委每天抽150元1包的黄鹤楼烟。
  一、湖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两年不办案,湖北的治庸问责,治了谁,又问了谁? 二、湖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商贸支队队长的陈德云已经在跟公司老板的电话通话中承认,公司出纳贪污的钱,是出纳私自将公司的钱转入公司老板的卡上(该卡由会计私自拿公司老板的身份证办理,老板并不之情),再转到出纳自己的卡上,以上为出纳贪污公司公款的资金流向,陈队长针对此事对公司老板的回复是:属于民事纠纷。请问各大网友,难道这是属于民事纠纷吗??????????? 王法何在?天理何在?   一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简单的贪污案,因犯罪嫌疑人贿赂了办案人,就变得如何的情况。试问:我们的执法者到底在保护谁?在为什么人服务?从上述案件中,不难看出,我们的执法队伍中,的确有一部分人为了金钱而在不作为、瞎作为,致人民的正当权益与不顾,用党和人民负予的权利,保护向他们行贿的犯罪嫌疑人,他们信奉的不是公正执法,伸张正义,打击犯罪,而是信奉“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样的执法者误党误国,必须铲除!不然老百姓难见天日,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将严重受损。   相信各级纪委和监察机关会认真查处,严惩败类,给人民一个满意的交待。   我将试目以待。因为我相信党和政府是人民的党是人民的政府。 文章来自:【荆楚网-东湖社区】,本文地址:/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587082&extra=
  我是来看看有没有结果的
  上告无门反遭公安威胁. 湖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肖政委武汉市公安局经侦局4大队教导员余昌利,伙同我公司出纳尹洁如侵占我公司人民币800万/0L5qCQ /25bZmQ /25bZmQ /1mICN4 /0L5qCQ /3ox0Ld /0WQAtl
  一个政协委员的呐喊 我是武汉市江汉区政协委员,湖北公安系统五个民警:省经侦肖政委,省经侦陈德云支队长,武汉市经侦四队余昌利教导员,咸宁经侦镇咸群支队长,赤壁经侦雷鸣大队长收受贿赂上百万元,他们受贿后两年多不办案、袒护犯罪嫌疑人、腐败、渎职
  坐等真相
  一个政协委员的呐喊 小小出纳贪污千万 举报无门反遭公安威胁 尊敬的吴厅长:
我是武汉市江汉区政协委员,我将湖北公安系统五个民警:省经侦肖政委,省经侦陈德云支队长,武汉市经侦四队余昌利教导员,咸宁经侦镇咸群支队长,赤壁经侦雷鸣大队长收受贿赂上百万元,他们受贿后两年多不办案、袒护犯罪嫌疑人、腐败、渎职的情况向您汇报: 我公司出纳员尹洁如(以下叫犯罪嫌疑人)侵占我公司人民币878万元,我公司于日向武汉市公安局经侦局报案。 一、 侦办人员收取我公司利益 省公安厅于日插手,强行从武汉市公安局将案子调走,转至赤壁公安局经侦大队侦办,办案人员近壹年时间迟迟不开展侦查工作,为此,我公司没有办法,只好向办案人员送去了两次现金00元,以及价值4800元的香烟,加上请客,共计花费近三万余元,办案人员均笑纳,但案件至今毫无进展。更有甚者,我公司领导和委托律师到赤壁公安局经侦大队向侦办人员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时,侦办人员拍桌打椅,骂骂咧咧,袒护犯罪嫌疑人。 二、 收犯罪嫌疑人钱,操控司法鉴定
犯罪嫌疑人涉嫌侵占一案,已有湖北天泰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的情况下,办案人员仍然要求另行委托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进行重新鉴定,费用两万元由我公司承担,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自日接受委托后,于日作出了鉴定结果:一、认定犯罪嫌疑人尹洁如侵占132万 ,二、324万由公安局侦查认定,三、犯罪嫌疑人虚列成本,侵占公司422万元。三项合计犯罪金额高达878万元人民币。侦办人员得知鉴定结果后,在鉴定所大发雷霆,威胁利诱鉴定所,并要犯罪嫌疑人给鉴定所送五万元钱,指使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修改鉴定报告。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收钱后,日第二份鉴定出台。但也不得不认定公司456万元去向不明,犯罪嫌疑人有重大侵占嫌疑。 三、 公安机关人员收受贿赂,有案不查,严重渎职 我公司向公安机关出具了犯罪证据,证据确凿: 1、犯罪嫌疑人,虚列成本,侵占我公司人民币422万元 2、咸宁永兴司法鉴定结果:犯罪嫌疑人侵占我公司456万元
3、两项相加,犯罪嫌疑人共侵占我公司878万元人民币
对以上的两条犯罪事实,公安机关至今也不采取侦察及强制措施打击犯罪。我公司近两年多来,无数次向公安机关口头或书面提出查证要求,公安机关均对此不理不睬。 四、 犯罪嫌疑人勾结公安干警及黑社会,因此猖狂无比。
犯罪嫌疑人侵占我公司巨额现金878万一案,无论是湖北天泰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还是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的鉴定报告,都作了明确的犯罪认定,但侦办人员拒不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甚至公开叫嚣:“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咸宁市公安局、赤壁市公安局我花一百万全部都搞定了,你告也没有用,再告我要公安和黑社会的人来收拾你。”威胁我的人身安全。 五、 犯罪嫌疑人说到哪里,公安人员就做到哪里 日出了鉴定结果后,因为税务局查帐,我公司打电话给咸宁市公安局和赤壁市公安局要求拿回我公司财务帐,当时公安局领导没有反对, 我公司董事长就去咸宁向鉴定所要我公司财务帐,鉴定所到下午1点并将犯罪证据全部复印好了存档,我们要走的时候,赤壁市公安局又不同意,在交涉到下午4点时,赤壁市公安局雷鸣打电话给咸宁公安局咸安分局局长,将我(政协委员)和鉴定所张所长一起强行抓到派去所,并关押了3个小时。 六、 赤壁陈检察长已经指认,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肖政委,陈德云,余昌利受贿。 我和武大同学谈起此案,同学认识赤壁市的陈检察长(现为咸宁检察院党委成员)。同学打电话询问案情,陈检察长说雷鸣正在为此案请他吃饭,雷鸣已对他承认:“我一时糊涂,被公安机关的朋友拖下水了,我们一起受贿的有5个公安干警”。事后,董事长的同学问赤壁市的检察长,检察长说:“此案水太深,省公安系统的有5个人受贿,他也无权查办”。
七、湖北省经侦总队肖政委的办案表演
腐败的肖政委每天抽150元1包的黄鹤楼烟。 肖政委指使省经侦民警将我(政协委员)扣押在省经侦总队达5个多小时,我的律师赶到省经侦总队交涉后肖政委才放人。 肖政委和陈德云跟咸宁赤壁市委负责人打招呼保护受贿人赤壁经侦大队大队长雷鸣,致使咸宁纪委对雷鸣受贿一案调查不下去。 办案人员手拿省委书记李鸿忠书记对本案批示说:“有李鸿忠书记的批示我不办案,谁能把我怎么样。” 公安厅肖政委、陈德云受贿后,跑到江汉区政协造谣诬陷说我父母双亡是孤儿,由犯罪嫌疑人养大,忘恩负义,有神经病。 肖政委、陈德云、余昌利是犯罪嫌疑人在公安系统的黑保护伞。
以上举报经咸宁纪委查证均属实。但由于肖政委阻扰无法办案。
鉴于以上种种情形,省公安厅不可能公正办理本案,请求将此案移交给省检察院侦办,省纪委、监察厅督办,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以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打击犯罪。 我公司几百个农民工两年多拿不到工钱。农民工和员工多次要求上访讨要工钱,都被我劝回,因为我是政协委员,有义务维护社会稳定,但现在公司实在无力支付工资,他们再要上访,我也无能为力。 请看看网上人民的呼声:百度网:/p/ 天涯网:/publicforum/content/free/1/2371982.shtml 环球网:/thread--1.html 环球网:/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98707&extra= 东湖社区:/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516081&extra= 东湖社区:/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515456&extra=
省公安厅平安荆楚微博:/hbpajc
我公司对以上所说全部事实承担法律责任,并有录音,录像证据。
报告人:湖北嘉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长 : 尹懋祺
地址:武汉市香港路267号鹏飞湖庭3楼A 座
电话:027-
  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司法审计结果已经出来,公安机关应该将犯罪嫌疑人抓起来,省经侦肖政委,省经侦陈德云支队长不允许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公布结果,根据法律,我已经举报经侦肖政委,省经侦陈德云支队长,他们应该回避,但他们至今不把案件交出来,我打电话也不接,找他们也不见面,他们将案件压着不办。
  尊敬的王国生省长:
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司法审计结果已经出来,公安机关应该将犯罪嫌疑人抓起来,省经侦肖政委,省经侦陈德云支队长不允许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公布结果,根据法律,我已经举报经侦肖政委,省经侦陈德云支队长,他们应该回避,但他们至今不把案件交出来,我打电话也不接,找他们也不见面,他们将案件压着不办。
  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司法审计结果已经出来,公安机关应该将犯罪嫌疑人抓起来,省经侦肖政委,省经侦陈德云支队长不允许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公布结果,根据法律,我已经举报经侦肖政委,省经侦陈德云支队长,他们应该回避,但他们至今不把案件交出来,我打电话也不接,找他们也不见面,他们将案件压着不办。
  顶一个,行贿受贿的事情多了,受贿的要罚,行贿的也要罚,贪污的更不能放过。。
  强烈支持此老板,支持你不屈不服的精神和劲头。坚持住!政府部门真的靠不住,但人间正义在!记住这点,坚持!  不要对政府报太大的希望,哪怕是北京这,政府也是不作为的,谁上了钱听谁的,我目前也在受政府的气,看了你的事,我太理解了!
  @嘉祺一员  15:29:22  两年不办案的公安干警应该清理出公安队伍,并将他们绳之以法,如此公安干警,湖北省委做何感想  请全球有良知、有正义感的华人顶下贴!!  -----------------------------  垃圾公安,清理出公安就完了的话,如同这个出纳,逍遥法外有什么区别?
  @公平正气
16:00:16  王法何在?天理何在?  一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简单的贪污案,因犯罪嫌疑人贿赂了办案人,就变得如何的情况。试问:我们的执法者到底在保护谁?在为什么人服务?从上述案件中,不难看出,我们的执法队伍中,的确有一部分人为了金钱而在不作为、瞎作为,致人民的正当权益与不顾,用党和人民负予的权利,保护向他们行贿的犯罪嫌疑人,他们信奉的不是公正执法,伸张正义,打击犯罪,而是信奉“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样的.....  -----------------------------  我们老百姓交税养他们害我们!
  有结果了吗?是什么样的结果?若是不正义的结果,继续发贴呀,政府不作为了,再没有个好的言论,这世界真是没法呆去了
  事关我公司出纳员尹洁如勾结武汉市公安局经侦四大队教导员余昌利侵占我公司878万元一案。我公司于日到武汉公安局经侦处报案,报案金额为:1.直接侵占127万、2.虚列成本侵占377万、3无正常公司财务手续私自支付422万。公安局接案后,余昌利指使民警闻伟压案不办近5个月。公司向时任市委书记杨松举报,余昌利得知后,通过市公安局干警柳玲联系上省公安厅分管经侦的副厅长尚武,非法将此案于日从武汉公安局移送并无管辖权的赤壁市公安局。  赤壁公安局接案后,一年亦不侦查,本公司委托律师多次前去依法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和查看资料,侦办人员拒不履行其法律责任,态度恶劣不配合。本公司经过多次调查得知,尚武指使省厅经侦总队肖政委和商贸支队长陈德云已经向赤壁公安局经侦大队长雷鸣打招呼,要雷鸣压案不办至今。  司法审计过程中,先后有湖北天泰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的司法审计结论,均认定犯罪嫌疑人侵占行为属实并鉴定出侵占金额,但随后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迫于侦办人员压力,违法更改鉴定报告两次,将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减轻,犯罪金额878万元减到42.3万,对虚列成本377万不予审计。根据司法审计报告,已确定犯罪金额42.3万,公安机关应当缉拿犯罪嫌疑人,但是侦办人员未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随后在本公司董事长到咸宁鉴定所取回公司财务账本时,咸安分局局长滥用职权非法羁押本公司董事长和鉴定所张所长。  我公司查明犯罪嫌疑人将侵占公司的一百万元存入招商银行武昌支行,并分批将此款行贿给公安系统相关人员。  经过公司多次向中纪委,公安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举报,省公安厅才将案件退回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分局。  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分局受理此案后,不断有省公安厅领导向江汉分局领导打招呼,要压案不办。因此,在公司多次请求江汉分局领导及办案民警侦查虚列成本套出现金377万的时候,他们明确告知有来自省公安厅的压力不能依法查处这部分犯罪事实,并且省公安厅领导还到政协造谣诬蔑本公司董事长,还用红黑两道威胁公司董事长人身安全。  由此,省公安厅涉入此案,应当回避,本案已历时长达2年,至今未有部门及时处理,特此请求查清拖拉办案缘由,请求省政法委、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检察院督促江汉区公安局查处虚列成本侵占我公司377万的犯罪事实、冻结本公司出纳员尹洁如银行账户。  我公司几百个农民工两年多拿不到工钱,员工以及几百多名农民工打算通过报纸网络寻求帮助并到北京上访,我公司董事长作为政协委员为了维稳已经劝阻两年多,现在确实已经无能为力,希望有关部门出面安抚员工及几百名农民工,以免对社会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报告人:湖北嘉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我公司(湖北嘉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出纳尹洁如非法侵占我公司资产高达八百余万元,我公司于日向武汉市公安局经侦处报案,未曾想公安机关却蓄意袒护犯罪嫌疑人,压案不办,使我公司深陷绝境。针对如此境况,特将有关事实向领导紧急汇报如下:  一、尹洁如的行为已构成《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应当依法受到刑事追究。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尹洁如于2007年3月至2010年2月期间担任我公司出纳,主要负责公司货币现金的收、支、存等财务工作。然,其却利用自己经手、管理公司财务的职务便利,采用虚列成本、非法转账、隐瞒资金、拒不交账等一系列方式,恶意将公司巨额资产非法据为己有。根据咸宁永兴司法会计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表明,已被完全确认的侵占数额就高达到四五百万元。而据公司内部统计,被尹洁如私下控制、擅自转移、非法侵占的资产,实际有八百多万元之巨。如此恶劣的侵占行为,完全符合《刑法》关于职务侵占罪的规定,理应受到法律严惩。  二、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管辖,且只应公安机关管辖。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除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案件、渎职案件外,其余刑事案件均应由公安机关管辖。2010年颁布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更进一步规定,犯职务侵占罪,数额在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由公安机关立案追诉。本案既为民营企业员工的“职务侵占罪”,就应无可争议的由公安机关管辖,且只应由公安机关管辖。  具体由哪个公安机关管辖,2007年修正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明确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本案的犯罪地为公司所在地武汉市江汉区,因此,本案理应由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分局管辖,而不应由其他公安机关管辖。以任何借口移送管辖或推诿管辖的行为,都是对法律的严重违反。  三、我公司报案后,公安机关上下联手,收受贿赂,刻意包庇,压案不办。  然,这样一个清楚、明确的案件,在我公司于日向武汉市公安机关报案后五个月,却未见丝毫动静。随后将案件转移至无管辖权的赤壁市公安局,赤壁市公安局也压案不办。  在我公司针对本案申请司法审计的过程中,侦办人员更是随意更改鉴定机构,并胁迫鉴定机构两次违法修改鉴定结论。我公司董事长到鉴定机构取回公司财务账本时,居然被公安机关无故羁押数小时。  后经我公司多次反映,省公安厅终于将案件移送至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分局。但江汉分局在受理此案后,又因省公安厅领导的压力无法依法查案。案件再一次陷入僵局。  我公司现通过银行存取明细查明,犯罪嫌疑人尹洁如为了逃避法律制裁,专门在招商银行武昌支行存入一百万元,大肆向公安机关相关人员行贿,这就是本案历时两年,至今未能依法处理的真正原因。  四、我们的请求。  1、恳请责令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分局依法查办尹洁如职务侵占一案,立即对尹洁如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责令其迅速退还赃款,避免损失的再次扩大,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2、恳请敦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公安系统内的不法行为予以调查并进行惩处。  尊敬的领导,我公司是整个事件的受害者。尹洁如非法侵占公司巨额资产,本已给公司造成毁灭性的打击;而本案历时两年却毫无进展,更导致公司的运行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我公司的农民工已经两年多未曾领到工资。他们情绪激动纷纷要求上访,我公司出于维护社会稳定的考虑,屡次苦劝。现情况紧急,故烦请领导在百忙中对本案给予关心、督办,将舆论监督上升到法律监督。  紧急情况反映人:湖北嘉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2
  农民工苦啊,发不出工钱,公司也面临破产。辛辛苦苦赚的钱被被人贪了。
  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保护法律
  法律之上再无其他。这群人根本没贯彻党的方针
  欠下的终究要还的!
  太恶劣了,支持一下!!!
使用“←”“→”快捷翻页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应收账款周转率公式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