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交易100问 期权投资者考试专区应该关注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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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交易100问(二)
作者:来源:中国证券报
  【编者按】上一期中,我们主要概括介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的股票期权相关业务规则的主要内容,并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中投资者的准入条件等进行了介绍。本期我们将围绕适当性综合评估、投资者的交易权限分级管理等进行解读,同时介绍一下投资者可以从哪些渠道学习股票期权的知识。  11. 期权交易中的“专业投资者”都包括哪些?  主要包括:(1)商业银行、期权经营机构、保险机构、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专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2)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企业年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银行及保险理财产品,以及由第一项所列专业机构担任管理人的其他基金或者委托投资资产;  (3)监管机构及上交所规定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股票期权交易,无需对其进行适当性综合评估。  12. 适当性综合评估的流程是怎样的?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制定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的实施办法。一般而言,综合评估的流程包括:(1)期权经营机构对投资者是否符合规定的参与期权交易的条件进行核查;(2)对个人投资者的基本情况、相关投资经历、金融类资产状况、期权基础知识、风险承受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3)投资者进行现场开户,并将投资者提供的证明文件等资料,作为开户资料予以保存。综合评估的具体流程请咨询期权经营机构。  13. 期权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是怎样的?  期权经营机构应当通过评估问卷等方式,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专项评估,作为投资者综合评估和分级管理的依据之一。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向客户明确告知评估结果,提示其审慎参与期权交易。相关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材料等资料,应当作为开户资料予以保存。  14. 个人投资者参与股票期权交易应当从哪些方面配合适当性综合评估的开展?  在开展适当性综合评估时,投资者应当如实提供有关综合评估的证明材料,并保证证明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15.如何理解股票期权交易的风险自负原则?《试点办法》规定,投资者参与股票期权交易,应当对股票期权产品及市场环境的变化自主承担风险。具体而言,是指投资者应全面评估自身的产品认知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如实申报开户申请资料,根据适当性管理制度的要求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理性地决定是否参与期权交易,自愿参与期权交易并依法独立承担风险,不得以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标准为由拒绝承担期权交易结果与履约责任。  16. 投资者开立衍生品合约账户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开立衍生品合约账户,投资者应当按照要求提交账户开立申请表、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的股票期权交易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各项内容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或者复印件、知识测试成绩单、综合评估表、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材料、风险揭示书等,以及期权经营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17. 投资者如何参与期权知识测试?  投资者参加知识测试时,应当在期权经营机构营业场所内进行,按照身份验证、考试登陆、答卷、提交的流程,在规定时间内闭卷答题。投资者在考试过程中应当听从考试组织人员的安排,遵守考试纪律。期权经营机构将全程录像,并作为投资者开户资料保存。  18. 上交所为投资者学习期权投资知识提供了哪些途径?  上交所为投资者学习期权知识提供了网站、微信、报纸专栏、折页等多种形式的学习资料,投资者可以重点关注以下几种途径。  (1)上交所股票期权投教专区(地址:.cn/option)包含20余个栏目,有“期权术语”、“期权ABC系列动画片”、“在线课程”、“E读期权”、“策略解读”等内容,帮助投资者了解股票期权基础知识、策略应用、风险介绍、规则解读等海量学习资料。(2)“上交所期权一点通”微信公众订阅号(OptionDaily),向投资者推送《模拟交易专家点评》、优秀策略产品推广、策略快速指南等期权学习资讯。(3)四大证券报的“上交所期权投教专栏”于每周二、周四连载刊登,系统介绍股票期权的相关知识。(4)投资者还可以向所在营业部或其他期权经营机构免费取阅《股票期权ABC》、《期权策略快速指南》等系列小折页、宣传册,也可登陆上交所股票期权投教专区进行下载。  19. 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知识测试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个人投资者参加知识测试,应当在期权经营机构营业场所内进行。同时,应逐级参加知识测试,未通过前一等级考试的,不得参加后一等级的考试。考试完毕后,期权经营机构应当为投资者打印成绩单并盖章。投资者本人和普通机构投资者指定的负责期权交易人员,应当在成绩单上签字。  20. 期权知识测试的成绩有效期是怎样规定的?  知识测试成绩长期有效,并可用于在其他期权经营机构申请开户。  21. 个人投资者申请各级期权交易权限需在测试中达到什么样的合格分数?  个人投资者申请各级别交易权限,应当在相应的知识测试中达到规定的合格分数。目前,投资者申请一级交易权限,应当参加一级测试并达到80分;申请二级交易权限,应当参加二级测试并达到80分;申请三级交易权限,应当参加三级测试并达到80分。对于各级测试的考试内容及合格分数,上交所可以根据期权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调整。  22. 什么是个人投资者的期权交易权限分级管理?  根据《交易规则》规定,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根据客户适当性综合评估的结果,对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的权限进行分级管理。满足规定条件的投资者,可在对应级别的权限范围内从事期权交易。《适当性指引》进一步规定了分级管理的基本内容。  个人投资者期权交易权限级别分为一、二、三级。不同级别交易权限对测试成绩、期权模拟交易经历等有不同要求。期权经营机构可以根据《适当性指引》规定以及股票期权经纪合同的约定,依投资者申请调整或者自行调低投资者交易权限,并根据分级结果对投资者的交易委托指令进行前端控制。  23. 具有一级交易权限的期权投资者可以从事哪些交易?  具有一级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可以进行下列期权交易:  (1)在持有期权合约标的时,进行相应数量的备兑开仓;  (2)在持有期权合约标的时,进行相应数量的认沽期权买入开仓;  (3)对所持有的合约头寸进行平仓或者行权。  24. 具有二级交易权限的期权投资者可以从事哪些交易?  具有二级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可以进行下列期权交易:  (1)一级交易权限对应的交易;  (2)对上交所上市期权合约进行买入开仓、卖出平仓委托。  25. 具有三级交易权限的期权投资者可以从事哪些交易?  具有三级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以及普通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进行下列期权交易:  (1)二级交易权限对应的交易;  (2)保证金卖出开仓。  免责声明:本栏目刊载的信息仅作为投资者了解股票期权业务的参考资料,关于股票期权业务的具体规定请以上交所官方网站(.cn)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同时,上述内容仅为投资者教育之目的而发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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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上交所投资者教育专栏 股票期权交易100问(七)
03:51:29 &&来源:东方财富网
  编者按:股票期权,作为金融衍生产品,无论对于投资者还是期权经营机构来说,风险控制都是极其重要的环节。上交所股票期权交易中的保证金制度是怎样的?熔断机制是怎么回事?上交所针对期权异常交易又有哪些风控措施呢?  五、风险控制  90。什么是开仓保证金、维持保证金?  期权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其中,交易保证金包括开仓保证金和维持保证金。开仓保证金是指上交所对每笔卖出开仓申报实时计算并对有效卖出开仓申报实时扣减的保证金日间额度。维持保证金是指用于担保合约履行且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交易所的保证金水平设置以较大可能性覆盖了合约标的连续两个交易日涨跌的风险,期权经营机构对客户收取的维持保证金水平在此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  91。保证金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保证金的最低标准由上交所与中国结算规定并向市场公告 。保证金标准调整的,在当日结算时对未到期合约的所有义务仓持仓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收取保证金。期权经营机构向客户、结算参与人向委托其结算的期权经营机构收取的保证金标准,不得低于上交所、中国结算规定的保证金最低标准,并应当与自有资金、证券分开,专户存放。  92。什么是期权交易的熔断机制?  在连续竞价交易期间,当期权价格出现快速大幅波动时,类似保险丝一样,自动暂停连续交易,进入短期集合竞价阶段,这就是期权交易的熔断机制。这种机制的好处是不仅可以给市场一个冷却和反应的时间,也可以有效防范错单交易导致价格的剧烈波动。  93。在连续竞价交易期间,什么样的情形可能触发期权交易熔断机制?  连续竞价交易期间,合约盘中交易价格较最近参考价格上涨、下跌达到或者超过50%,且价格涨跌绝对值达到或者超过该合约最小报价单位5倍的,该合约进入3分钟的集合竞价交易阶段。集合竞价交易结束后,合约继续进行连续竞价交易。根据市场需要,上交所可以调整期权交易的熔断标准。  94。什么是最近参考价格?  上述提到的最近参考价值,是指合约在最近一次集合竞价阶段产生的成交价格。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成交价格的,以期权合约前结算价格作为最近参考价格。盘中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成交价格的,以进入该集合竞价阶段前的最后一笔成交价格作为最近参考价格。  95。期权交易在11:27-11:30之间或者14:54-14:57间达到熔断标准的,那么期权交易会受到何种影响?  期权交易在11:27至11:30之间达到熔断标准进入盘中集合竞价的,在11:30前未完成的集合竞价阶段,延续至13:00后的交易时段继续进行。期权交易在14:54至14:57之间达到熔断标准的,直接进入收盘集合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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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交易100问(三)
  本期内容,我们将介绍股票适当性管理中投资者交易权限调整的相关内容,并且重点解读股票期权合约的相关知识。
  一、适当性管理
  26. 投资者如何参与期权模拟交易?
  投资者在参与期权模拟交易前,需对股票期权的相关基础知识有比较全面的了解,认识期权交易的主要风险,了解期权的简单策略应用,并且对上交所股票期权的相关业务规则有一定的了解。做好上述相关知识准备后,投资者可以向所在期权经营机构咨询,按照相关要求申请开立期权全真模拟交易账户,参与到期权模拟交易中来。
  27. 投资者申请交易权限时,需满足什么样的模拟交易经历?
  个人投资者申请一级、二级或者三级交易权限的,应当具备相应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一级投资者模拟交易经历须包括备兑开仓及保护性认沽期权的买入开仓、相对应的平仓以及行权; 二级投资者模拟交易经历须在一级投资者模拟交易经历的基础上增加期权合约的买入开仓、卖出平仓; 三级投资者模拟交易经历须在一级、二级投资者模拟交易的基础上增加期权合约的卖出开仓及买入平仓。
  28. 投资者如何申请调高或调低交易权限?
  投资者的知识测试成绩、期权模拟交易经历等发生变化,满足较高交易权限对应的资格要求的,可以向期权经营机构申请调高其交易权限。出现上述规定情形的,期权经营机构应当严格按照《适当性指引》规定以及期权经纪合同的约定,对投资者的申请进行审核;投资者的申请符合条件的,可以对其交易权限进行调整。
  投资者也可以向期权经营机构申请调低其交易权限,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根据投资者要求调低其交易权限至相应级别。
  29. 期权经营机构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自行调低投资者的交易权限?
  期权经营机构发现客户的实际情况已经不符合其交易权限对应的资格要求的,或者出现期权经纪合同中约定的调低交易权限的情形的,可以自行调低投资者交易权限。
  30. 期权投资者的交易权限被调低后,投资者的交易会受到怎样的影响?
  期权经营机构根据投资者的申请或者自行调低投资者的交易权限级别的,投资者应当按照调整后的交易权限进行期权交易,即原有相应更高级别的交易权限将受到限制。
  期权经营机构根据投资者申请调整其交易权限或者自行调低投资者交易权限的,应当就调整后可能增加的投资风险或者可能丧失的交易权限对投资者进行提示,并对相关告知和提示材料予以记录留存。期权经营机构自行调低投资者交易权限的,还应当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纸面或者电子形式告知投资者并予以记录留存。
  二、期权合约
  31. 上交所股票期权的标的包括哪些?
  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的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下简称交易所交易基金,ETF)以及经中国批准的其他证券品种,可以作为期权合约的标的。《交易规则》中对合约标的的选择条件作了具体规定。股票期权试点初期,上交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的原则,先选择上证50ETF作为合约标的。
  32. 交易所交易基金(ETF)被选择作为期权合约标的,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交易所交易基金(ETF)被选择作为合约标的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属于上交所公布的标的证券;
  (2)基金成立时间不少于6个月;
  (3)最近6个月的日均持有账户数不低于4000户;
  (4)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3. 股票期权合约条款包括哪些要素?
  股票期权合约条款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合约标的、合约类型、合约单位、到期月份、最后交易日、到期日、行权日、交收日、履约方式、行权价格、行权价格间距、合约编码、合约交易代码、合约简称、合约交割方式等。
  34.期权合约的到期日都有哪些?
  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为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该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上交所休市日的,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和行权日,同其到期日;到期日提前或者顺延的,最后交易日和行权日将随之调整,但业务规则规定的特殊情况下,最后交易日与行权日可能出现不同步调整的情形。
  35.期权合约在什么情况下会发生加挂?
  合约加挂分为到期加挂、波动加挂、调整加挂等情形。
  (1)到期加挂
  当月合约到期后,需要挂牌新月份不同合约类型合约,以保证有至少四个到期月份即当月、下月及连续两个季月(下季与隔季)的合约。
  (2)波动加挂
  合约标的价格发生变化,导致已挂牌合约中的虚值合约或者实值合约数量不足时,上交所将于下一交易日依据行权价格间距,依序加挂新行权价格的合约。
  (3)调整加挂
  当合约标的除权除息时,除对原合约进行调整外,将按照合约标的除权除息后的价格重新加挂一套完整的期权合约,一般包括认购、认沽两个方向,四个到期月份,五个行权价(平值一个、实值两个、虚值两个)组合共至少40个合约。
  (4)其他
  除依前项规定加挂合约外,上交所可视市场状况加挂合约或不加挂新合约。
  36. 期权合约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停牌?
  合约标的停牌,则对应期权合约交易停牌。此外,期权合约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或其其他异常情形的,上交所将视情况对期权合约交易进行停牌。
  37. 期权合约在什么情况下会被摘牌?
  (1)合约到期摘牌
  期权合约到期则自动摘牌。
  (2)调整过合约无持仓摘牌
  对于被调整过的期权合约,如存续期内出现日终全市场持仓数量为零,上交所于下一交易日对该合约予以摘牌。
  (3)合约标的终止或暂停上市
  因合约标的被暂停上市、终止上市,该合约品种所有未平仓合约提前至合约标的被实施暂停或者终止上市前的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到期并行权,中国结算按照正常结算流程进行行权结算。
  38. 当标的发生除权除息时,期权合约会如何调整?
  当合约标的发生除权、除息时,期权合约的条款需要作相应调整,以维持期权合约买卖双方的权益不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合约金额(名义价值,即合约单位*行权价格)不变,二是调整后合约市值与调整前接近。
  (1)合约调整日
  为合约标的除权除息日,主要调整行权价格、合约单位、合约交易代码和合约简称。投资者于合约调整日之前持有的期权合约仓位、合约调整日及之后建立的该期权合约仓位,其相关交易与结算均依据调整后的合约内容进行。
  (2)调整行权价、合约单位
  合约标的进行除权除息时,上交所对期权的行权价、合约单位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系数=[ETF份额拆分(合并)比例×除权(息)前一日合约标的收盘价]/(前一日标的收盘价格-现金红利);
  新合约单位=原合约单位×调整系数;
  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原合约单位/新合约单位。
  除权除息日调整后的合约前结算价=原合约前结算价×原合约单位/新合约单位。
  除权除息日,以调整后的合约前结算价作为涨跌幅限制与收取的计算依据。
  (3)合约交易代码调整
  合约调整时,合约交易代码第12位进行调整,期初设为“M”,当合约首次调整后,“M”修改为“A”,以表示该合约被调整过一次,如发生第二次调整,则“A”修改为“B”、上一次调整时新挂标准合约“M”修改为“A”,以此类推;此外,在行情发布中(交易前),另加一标志字段(初始为0),表示该月份合约因合约调整而导致新月份“标准合约”挂牌的次数,如1表示第1次,合约代码调整时(如“M”调为“A”、“A”调为“B”)标志字段不变。
  (4)合约简称调整
  除权除息日期权合约简称随证券简称调整。合约简称最后一位标志位在合约首次调整时修改为“A”,以表示该合约被调整过一次,如发生第二次调整,则“A”修改为“B”,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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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N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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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360]上交所投资者教育专栏 股票期权交易100问(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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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股票期权,作为金融衍生产品,无论对于投资者还是期权经营机构来说,风险控制都是极其重要环节。上交所股票期权交易中保证金制度是怎样?熔断机制是怎么回事?上交所针对期权异常交易又有哪些风控措施呢?  五、风险控制
  90。什么是开仓保证金、维持保证金?  期权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其中,交易保证金包括开仓保证金和维持保证金。开仓保证金是指上交所对每笔卖出开仓申报实时计算并对有效卖出开仓申报实时扣减保证金日间额度。维持保证金是指用于担保合约履行且已被合约占用保证金。  交易所保证金水平设置以较大可能性覆盖了合约标连续两个交易日涨跌风险,期权经营机构对客户收取维持保证金水平在此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  91。保证金标准是如何规定?  保证金最低标准由上交所与中国结算规定并向市场公告 。保证金标准调整,在当日结算时对未到期合约所有义务仓持仓按照调整后标准收取保证金。期权经营机构向客户、结算参与人向委托其结算期权经营机构收取保证金标准,不得低于上交所、中国结算规定保证金最低标准,并应当与自有资金、证券分开,专户存放。  92。什么是期权交易熔断机制?  在连续竞价交易期间,当期权价格出现快速大幅波动时,类似保险丝一样,自动暂停连续交易,进入短期集合竞价阶段,这就是期权交易熔断机制。这种机制好处是不仅可以给市场一个冷却和反应时间,也可以有效防范错单交易导致价格剧烈波动。  93。在连续竞价交易期间,什么样情形可能触发期权交易熔断机制?  连续竞价交易期间,合约盘中交易价格较最近参考价格上涨、下跌达到或者超过50%,且价格涨跌绝对值达到或者超过该合约最小报价单位5倍,该合约进入3分钟集合竞价交易阶段。集合竞价交易结束后,合约继续进行连续竞价交易。根据市场需要,上交所可以调整期权交易熔断标准。  94。什么是最近参考价格?  上述提到最近参考价值,是指合约在最近一次集合竞价阶段产生成交价格。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成交价格,以期权合约前结算价格作为最近参考价格。盘中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成交价格,以进入该集合竞价阶段前最后一笔成交价格作为最近参考价格。  95。期权交易在11:27-11:30之间或者14:54-14:57间达到熔断标准,那么期权交易会受到何种影响?  期权交易在11:27至11:30之间达到熔断标准进入盘中集合竞价,在11:30前未完成集合竞价阶段,延续至13:00后交易时段继续进行。期权交易在14:54至14:57之间达到熔断标准,直接进入收盘集合竞价。  96。期权交易达到熔断标准时合约标停牌如何处理?  期权交易达到熔断标准进入集合竞价阶段时,合约标停牌,期权交易相应停牌;合约复牌时,已接受申报按照集合竞价成交价格确定原则进行撮合,此后合约进入连续竞价交易。  97。期权交易中可能发生异常情况都有哪些?  期权交易异常情况包括以下情形: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技术故障、重大差错或者市场操纵等原因,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部分或者全部期权交易不能正常进行,或者因合约标连续涨跌停等原因导致或者可能导致期权市场出现重大风险。  98。上交所可以对期权异常交易采取哪些风险控制措施?  期权交易发生异常情形,上交所可以按照规定权限与程序采取下列风险控制措施:  (1)暂时停止交易;  (2)临时停市;  (3)调整保证金标准,一般会提高保证金水平;  (4)调整合约涨跌停价格;  (5)调整合约结算价格;  (6)调整合约到期日及行权交割方式;  (7)更正合约条款;  (8)调整期权经营机构或者投资者持仓限额;  (9)限制期权经营机构或者投资者期权交易;  (10)要求期权经营机构或者投资者自行平仓;  (11)强行平仓;  (12)取消交易;  (13)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期权交易出现前款规定异常情况,以及上交所采取相应风险控制措施,将及时向市场公告,并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  99。期权合约交易可能被实施暂时停止交易情形有哪些?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上交所可以对期权合约交易实施暂时停止交易:  (1)期权合约交易价格出现重大异常波动;  (2)期权合约交易或者合约标交易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对期权交易秩序可能产生严重影响;  (3)上交所认定其他异常情形。  暂停及恢复交易时间由上交所决定,并予以公告。  100。哪些情形发生时,上交所可能调整期权合约条款或者数据 ?  根据市场需要,上交所可以对期权合约条款进行调整。常见为除权除息调整,即合约标发生除权除息,上交所在除权除息当日,对该合约标所有未到期合约合约单位、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合约代码最后会增加A(第2次调整则为B),同时,对除权除息后合约标重新挂牌新期权合约,合约代码后无字母。  特殊情况下调整为: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技术故障或者重大差错等原因,导致期权合约条款、结算价格、涨跌停价格、行权现金结算价格、开仓保证金标准以及与期权交易相关其他重要数据发生错误时,上交所可以决定对相关条款或者数据进行调整,并向市场公告。  免责声明:本栏目刊载信息仅作为投资者了解股票期权业务参考资料,关于股票期权业务具体规定请以上交所官方网站(.cn)发布相关业务规则为准。同时,上述内容仅为投资者教育之目而发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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