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财政总收入包括哪些收入方面有哪些缺陷论文

对我国现行税收制度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_下载_找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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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4年,我国进行了一次全国性的税收制度改革,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的基本框架,是建国以来的一次全面性、整体性和规范性改革,无论从涉及的范围和改革的深度看都是前所未有的,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是我国税收法律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加入WTO以后出现的新变化,现行税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矛盾已日渐突出,必须对现有税制进行改革。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指导原则,对新一轮税制改革做了部署。新一轮税制改革已经全面启动。为推动这一改革的顺利进行,笔者指出了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在税收法律管理及税收立法、纳税人权益保护、纳税人歧视、税务行政处罚、税务稽查以及增值税类型选择和增值税起征点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分析了这些问题存在的背景和原因,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出发,侧重税收法律理论和其他相关法律知识视角,根据自己在税收工作岗位上的多年工作积累,结合国内学者专家研究的现状,提出了从国情出发,借鉴吸纳国外成功经验,积极与国际接轨,进一步规范我国的税收法制管理,全面加快税收立法进程,加强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消除纳税人歧视,健全税务行政处罚,改革税务稽查体制,优化增值税征收管理,适时推行增值税转型,取消增值税起征点政策的法律思考。
关键词:税收制度;法律思考;税收法律制度;纳税人权益;税制改革
1.1研究背景1.2研究现状1.3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第2章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及相关法律问题概述.
2.1我国税收制度概述2.1.1我国税收制度的历史沿革2.1.2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体系2.1.3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体系2.2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存在的不足与缺陷2.2.1税收法律体系本身存在明显缺陷2.2.2税法与相关法律存在明显脱节2.2.3税收依法行政上存在明显困扰2.2.4税收司法运行机制存在明显不足2.2.5税收制度设计不合理,个别制度存在明显漏洞2.3我国现行税收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第3章西方国家现行税收制度研究
3.1西方国家税收制度的概述3.1.1西方国家税收制度的历史沿革3.1.2西方国家税收制度的基本主张3.2西方国家税收法制的基本特征3.3西方国家税收征管体制的比较及评析3.3.1税收征管权限3.3.2税收稽查模式(以美国为例)3.3.3税收征管体制的保障体系
第4章通过案例揭示完善现行税收制度的必要性
4.1案例简介4.2案例分析
第5章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现行税收制度的法律思考
5.1贯彻强化税法的基本原则5.2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税收立法框架5.3完善双向维权的税收执法体系5.4修订完善具体的税收制度
1.1研究背景
&&& 依法治国、依法治税、推进税收法制化建设,是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是社会法治进程的必然要求。我国1994年的税制改革,已经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的基本框架,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全球化、一体化进程的日益推进,我国现行税收制度的矛盾和问题也日渐凸现,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与国际接轨相对滞后。改革和完善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建立较为完善的国家税收法律体系的呼声越来越高。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指导原则,对新一轮税制改革做了明确的部署。在此背景下,分析和研究我国现行税收体制中税收立法与税收法制管理,纳税人权益保护,纳税人歧视,税务行政处罚,增值税类型选择和增值税起征点政策及税务稽查等问题。在法律层面上做些探讨,对于完善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推动新一轮的税制改革,显得尤为重要,既具有理论上的针对性,又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1.2研究现状
&&& 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是在中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背景下,通过1994年的全国性税收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起来的。1994年的税制改革是建国以来一次全面性、整体性、结构性和规范性的改革。无论从涉及的范围和改革的深度来看都是前所未有的,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是我国税收法律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表现在:1.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的基本框架;2.规范了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3.调动了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促进地方财政收入以及整个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1;4.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提高了GDP增长率;5.初步实现了与国际接轨。应该强调,现在新一轮税制改革是在1994年税制改革取得成就的基础上进行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加入WTO以后新情况的出现,现行税制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矛盾已日渐突出,必须与时俱进地改革现有税制。按照中央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指导原则和部署,积极研究和分析现有税制存在的问题和缺陷,进而提出适应新的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措施和建议,已经成为广大税法学者和税务1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中央财政收入,特别是税收收入,以每年几千亿元的速度增长,2007年全国收税收入达到4.9万多亿元,比上年增加7000多亿元。2工作者普遍关注的课题。近几十年来,西方发达国家及部分发展中国家2,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税制改革和税收法制建设,探索出了税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国家税收法律体系。诸如在税收宪政方面,随着宪政制度的建立,税收宪政理论也日渐形成并不断完善。最早对税收宪政理论进行系统阐述的是以布坎南为首的公共选择学派。在20世纪70-80年代,西方国家政府财政支出极度膨胀,出现大量财政赤字。政府主要依赖公债,而不是依赖税收3。以布坎南为首的公共选择学派认为,必须对政府财政权力施加宪法制约,主张压缩赤字规模,跳出公债陷阱,将预算平衡和相关财政原则在宪法中加以规定,以制约政府的权力。于是“宪政经济学”概念与“财政立宪”理论应运而生。布坎南主张在立宪的层面上解决政府财政权扩张与失控问题,对其加以宪政的约束,并确立“财政宪法”规则来约束政府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财政立宪”的主要内容是税收立宪[1]。在税制建设上,西方国家的税制结构经历了一次由以流转税为主体税种向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过渡和转型4;但增值税仍是西方绝大多数国家流转税的一个重要税种。基于价值的增值额而征税的税制设想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不久,当时德国的卡尔?弗?冯西门子曾建议实行这样一种税以代替多阶段征税的营业税,西门子称他的建议是要推荐一个“精巧的销售税”,美国耶鲁大学教授托马斯?S?亚当斯则将他的建议看成是经过改造的“企业所得税”;虽然很早就有在生产流通领域开征增值税的设想,但增值税的具体实践运用,则是近几十年的事,其发展极为迅速。自从1954年法国成功地把旧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其影响非常广泛。由于增值税是一个高效、中性的税种,因而倍受各国青睐,短短的40多年风糜全球,截至1998年,已有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增值税[2]。其征收管理办法得到不断的改进、充实和完善。在我国,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不久,税收的法制化建设和税制建设起步晚,国家税收法律体系和税制都不完善,亟待改革和发展。诸如在税收法律体系建设上,我国至今尚未制定税收“基本法”,更无“税收宪政”可言,综观我国《宪法》只有第56条是关于税收的条文,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只规定了公民的纳税义务,对于纳税人的权利,及必要的税收法律要素均没有写入《宪法》,显然是不符合税收宪政要求的。税收立法也严重滞后,大部分税种都没有通过全国最高权力机关的立法程序,多年来,一直是维持着“条例”模式,法律级次低下。税务行政处罚,税务稽查等方面也还存在诸多缺陷和不足。在税制建设方面,有的制度不规范,管理模式落后,例如增值税制度,我国从70年代末开始引进增值税,进行了两个阶段的改革。第一阶段是1983年的增值税改革,2发展中国家,诸如南非,近几年就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税制改革,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国家税收法律体系,应该说,南非是税制改革成功的国家之一。3因为征税权受纳税人通过国会的控制。4一个国家的税制,是以流转税还是所得税为主体税种,主要看其在该国税收收入中的比重,如果是流转税的比重大,则该国为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反之,则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3它是增值税的过渡性阶段,是在产品税的基础上进行的,征税范围较窄,税率档次较多,计算方式复杂,残留产品税的痕迹,是“变性”的增值税,第二个阶段是1994年的增值税改革,它是我国增值税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增值税的规范阶段,参照国际上通常的做法,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既扩大了征收范围,减并了税率,又规范了计算方法,使我国增值税开始进入国际通行的规范化行列。增值税作为我国的最大税种,占税收收入的60%左右,在财政收入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现行增值税制度也暴露出了不少诸如在类型选择5、征收管理等方面的矛盾和缺陷。针对我国现行税收体制在法律建设及制度建设上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国内不少专家学者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和探讨,并提出了很多改革的办法和建议。如针对我国税收宪政的问题,有的学者从财税角度来研究税收宪政,如张守文教授在《法学》2003年第9期的《财政危机中的财税宪政问题》一文中,认为宪政的基础是宪法。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学者对税收宪政问题的研究更是不少,如贺卫方教授日在他的博客中发表的《税收奠定宪政基础》,载于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刘剑文的《财税法论丛》第5卷的吕忠梅、赵立新教授的《税收的宪政之维》,李炜光教授的《现代税收的宪政之维》,刘蓉教授发表在中国财税法网上的《中国税收宪政建设的困境与前景》等等,这些文章提出了税收宪政发展的重要作用以及我国税收立宪的不足,并提出了税收立宪的措施。针对我国纳税人的权利保护问题,黄秀萍教授发表在《税务研究》2004年第7期的《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的完善》一文中认为我国纳税人的权利在税法中体现仍不具体,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权和确知权等各项权利没有得到有效保护,主张通过制定《税收基本法》等来实现和保障纳税人的各种权利。还有学者林雄6等主张废止清税前置规定,以解决《征管法》与《行政复议法》在税务行政复议上的矛盾冲突。针对我国现行税收体制中税务行政处罚的问题,就处罚的主体,处罚的管辖等问题,有不少学者和专家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研究探讨,如陈辉、胡学勤、戴祖彬、杨蓉等发表在《税务研究》2004年第9期的《税务行政处罚中急需解决的两个问题》及《对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的思考》等文章中,就现今税务行政处罚主体的规定,管辖权的界定等提出了质疑,并提出了解决的建议。针对增值税的类型选择及转型问题,国内学者专家研究探讨尤多。如就增值税转型范围的问题,杨继元教授等发表在《税务研究》2004年第3期的《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方向和重点》一文中提出,增值税转型应该在所有增值税行业中进行,解爱国、陈勇等发表在《税务研究》2005年第9期的《增值税转型方案的现实选择》及《新一轮税制改革之国际借鉴》等文章中主张,增值税转型暂时只5增值税有生产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及收入型增值税三种类型。。4能在增值税部分行业中进行。围绕转型面的问题,有的主张先行试点,在几年内在全国逐步推广,最终在全国全面转型;有的则主张,一步到位,在近期内在全国全面转型。关于转型后,是否需要降低并重新设计增值税基本税率的问题,有的主张,转型后增值税税率保持不变,有的则主张转型后增值税税率应该普遍下调并重新设计基本税率,以上各种观点,从不同角度、各个层面分析研究了增值税转型的利弊,解决了增值税转型的理论问题,对推动我国增值税转型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针对我国现行税收体制中增值税起征点的问题,自1994年税制改革,税收制度中设有起征点的规定之后,有关税收起征点的争议一直没有间断,2004年进一步提高起征点后,更是引起了众多学者、专家的探讨,主要是:1.突出了增值税对个体工商户的不公平和低效率问题。2.强化了纳税人的偷逃税和寻租动机。3.加剧了征纳双方的矛盾,加大了税务机关税款核定和征收的难度。4.提高起征点的政策容易被变相执行。并针对起征点的固有缺陷和严重问题,提出了改起征点为免征额的建议,如朱为群、徐后能发表在《税务研究》2004年第9期的《关于将增值税起征点改为免征额的探讨》一文中就提出了此建议。国内学者专家就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的研究和探讨是广泛和深入的,他们的观点和建议对推动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但由于我国税制建设起步较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正处于发展和完善的过程,现行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很多,涉及方方面面,有些问题还是深层次的,研究起来相当繁杂,因而,几乎所有的学者对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都没有进行系统的研究,有的侧重从经济的角度来研究税收制度,很少涉及税收的法律层面,有的则是就事论事,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有的问题,如我国现行税务稽查体制存在的问题以及现行税收体制中存在的纳税人歧视问题等则很少有人甚至还没有人进行认真的研究和探讨。另外,对现行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的研究也还缺乏国际比较。
1.3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 税收制度是税收法律及税收征收管理等各项规定的总称,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既有税收法律建设上的问题,也有具体税收征收管理等规定方面的问题。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因素。为对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笔者综合采用比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及归纳分析法等法律研究方法。本文以税收制度为基点,从我国现行税收制度的框架入手,概述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和相关的法律问题,比较分析西方国家现行税收制度,再通过对经典案例的分析,从而指出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存在的各种问题,进一步阐明改革和完善我国现行税收制度的法律思考。首先,概述我国现行税收制度的历史沿革、内容及其特点,指出我国现行税5收制度存在的不足与缺陷,进而阐明我国现行税收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其次,考察西方国家现行税收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其特点,找出中西方国家税收制度存在的差异,指出西方税收制度的可资借鉴的方面。再次,选取中国税收经典案例一个,进行实证分析,从而进一步论证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存在的不足和缺陷以及改革和完善的必要性。第四,通过上述的比较分析,提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现行税收制度的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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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Right Reserved [粤ICP备号-11]工程技术学院毕业论文题 学目: 生:浅谈我国税收流失的问题所 在 系: 专业班级: 专业班级: 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 辅导教师: 辅导教师: 时 间:管理系
至 I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毕业论文任务书系(部) 学生姓名 管 理 系 专业 会计电算化 班级 60801 指导教师/职称 指导教师 职称1.毕业论文题目 浅谈我国税收流失的问题 . 2.毕业论文起止时间 .2010 年 10 月 25 日 ~ 2011 年 6 月 17 日3.毕业论文所需资料及原始数据(指导教师选定部分) .毕业论文所需资料及原始数据(指导教师选定部分)4.毕业论文应完成的主要内容 .毕业论文应完成的主要内容5.毕业论文的目标及具体要求 .6. 完成毕业论文所需的条件及上机时数要求任务书批准日期 任务书下达日期 完成任务日期年 年 年月 月 月系主任或教研室(签字 签字) 日 系主任或教研室 签字 指导教师(签字 签字) 日 指导教师 签字 学生(签名) 日 学生(签名)II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审查意见学生姓名 毕业论文 题目 指导教师 学院(系) 管理系 专 业 会计电算化浅谈我国税收流失的问题职 称 评 审 日 期评审参考提纲 1. 毕业论文的理论及实际意义 2. 对毕业论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研究结果的意见 3. 从毕业论文来看学生综合应用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 对毕业论文的质量与水平的评价,是否有新的见解或创新 5. 对毕业论文期间学生的学习态度、组织纪律的意见 6. 毕业论文是否完成规定任务,是否同意参加答辩 7. 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审查意见:IV V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毕业论文评阅教师评语学生姓名 毕业论文 题目 评阅教师 学院(系) 管理系 专 业 会计电算化 浅谈我国税收流失的问题 职 称 评 阅 日 期评阅参考提纲 1. 毕业论文的理论及实际意义 2. 对毕业论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研究结果的意见 1. 从毕业论文来看学生综合应用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 对毕业论文的质量、水平与应用价值的评价,是否有新的见解或创新 3. 毕业论文是否完成规定任务、达到了学士学位论文的水平,是否同意参加答辩 4. 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评语:VI
浅谈我国税收流失的问题学生:曹波波 , 管理系 指导老师:张思菊,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摘要]:税收流失已成为我国一项严重的问题,不仅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还直接导致我国财政收入的流失,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本文从我国税收流失的 现状入手,从纳税意识、税制结构、税收征管、纳税申报、电子商务、地方干预、 纳税环境等方面分析税收流失产生的原因,最后针对我国税收流失的现状和原 因,从法制、征管、税制、体制、监督和宣传等方面多视角地系统研究税收流失 的治理对策。 [关键词]:税收流失 税收立法 税收征管 税法宣传 CONCERNING OUR TAX EVASIONStudent: Caobobo Instructor: Zhangsiju Management Department Yangtze University College of Technology Engineering[Abstract] : the loss of tax revenues has become China's a serious problem, not only rigged the social and economic order, but also directly lead to China's fiscal revenue, influence the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economy. Based on the current status of the tax evasion, from the awareness to pay tax, tax structure, tax collection and tax return, e-commerce, local intervention, tax environment analysis the causes of tax evasion, tax evasion last aiming at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reason of, from legal system, tax, tax system, system, supervision and publicity multi-angled land system research tax evasion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tax export tax legislation tax collection tax propaganda 目录前言 一、我国税收流失的现状 (一)偷逃骗避税现象尤为突 (二)居高不下的欠税 (三)任意和过度的税收减免 (四)以费挤税日益膨胀 (五)大量的隐形收入与地下经济的存在 二、我国税收流失的主要原因 (一)国民纳税意识不高,纳税意识淡薄 (二)税制结构存在缺陷,旧的税收征管 体制与不断发展的市场经济形势不适应 (三)企业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不真实,导致税收严重流失 (四)电子商务引发的税收大量流失 (五)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政策,以费挤税现象严重 (六)缺乏诚实守信,依法纳税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三、治理我国税收流失的对策 (一) 健全法制, 全面推进依法治税 (二) 强化征管, 建立现代的税收征管体系 (三) 规范转移支付制度, 推进税费改革 (四)严格监视网上贸易,加强电子商务征税管理 (五) 健全税务监督机制完善税制, 优化税收制度结构 (六) 加大税法宣传力度, 转变公民税收观念 四、结束语 参考文献 致谢 1 2 2 3 4 4 4 4 4 5 6 7 8 9 10 10 13 17 17 18 18 20 20 21 前 言从世界范围来看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或多或少地受到税收流 失问题的困扰。即使是在法制相当健全,税收征管水平和公民的纳税意识也很高 的美国,税收流失的状况也不容乐观,税收流失的治理已经成为世界性难题。从 我国情况看,根据我国 1985 至 1996 年财税大检查的结果以及专家学者对我国近 几年税收流失规模的测算来看,我国每年因各种偷税、逃税、骗税、越权减免税 等造成的税收流失相当严重[1]。国内目前的研究虽然涉及到了偷逃税、避税、欠税、骗税等税收流失的各个 方面,也开始结合国外成果进行一些实证的分析,但是着眼点还是限于税收流失 及其防治的微观层次上,比较零散。因此对税收流失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已是当 务之急,本文对我国税收流失的现状,以及对流失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治 理税收流失的对策。第 1 页(共 21 页) 一、我国税收流失的现状(一)偷逃骗避税现象尤为突1.偷逃税是税收流失的最大方式 1.偷逃税是税收流失的最大方式 偷税所造成的国家税收收入损失在我国税收流失总额中所占的比重最大 。 它是纳税人运用非法手段减轻自身纳税义务、从而减少国家税收收入的行为,其 基本特征为纳税人有意少纳税或不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根据 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不缴,或者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不款百分之 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综观世界各国的税 收实践,偷税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发达国家的偷税比例占10%左右,发展中 国家的偷税比例占20%左右。但我国 的偷税面相当广,据有关资料显示,且前 我国国有企业的偷税面为50%,乡镇企业的偷税面为60%,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 企业的偷税面为60%,个人的偷税面在 90%以上 。从各税种看,不论是商品劳 务税,还是所得财产税,都存在偷逃的问题 2.骗税现象严重 2.骗税现象严重 骗税是指利用非法手段骗取国家退税款的行为,主要是指骗取出口产品的增 值税退税款的行为。我国现阶段由于在增值税发票管理及出口退税管理方面还存 在一些漏洞,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虚假增值税发票和虚假出口报关票据大肆骗取国 家对出口产品的退税,使得骗税行为成为我国目前比较突出、影响十分恶劣的税 收流失形式。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纳税人缴纳税款后,以假报出口退税 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税款的,以偷税论处。可见,骗税在性质上与偷税 没有太大区别。但从经济后果上分析,骗税所造成的经济后果有可能更为恶劣, 因为骗税不仅可能达到少缴或不缴税款的目的,而且还有可能从国家骗取超过其 所缴纳税款的金额,甚至是根本就没有缴纳的税款,使国家税收收入蒙受更大的 损失。因此,骗税理所当然地被视为税收流失。如2005年年初青海西宁的“夏都[16]。第 2 页(共 21 页) 专案”,涉及全国11省市211家企业,涉案金额28.42亿元,税额 4.3亿元 3.各种避税问题 3.各种避税问题[14] [14]。它是指纳税人在虽未直接违犯税法但违背税收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利用税收 法律中的漏洞和征税方信息不灵的弱点,通过资金、费用、成本、利润转移等手 段以达到躲避纳税义务和不纳税的目的。其特征是这种避税行为是与税法精神相 悖的,就财政和经济效果来说,是对国家税收收入的一种侵蚀,因此也是狭义税 收流失的一种。 一般地说,避税可以认为是纳税人采取利用某种法律上的漏洞或含糊之处的 方式来安排自己的事务,以减少他本应承担的纳税数额。对避税问题的研究可以 进一步完善国家税收制度,有助于社会经济的进步和发展。有的研究者认为:避 税实际存在三种情况,即合法的;非违法的;表面合法实质是违法的。合法的避 税,也称为节税,意指纳税人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经营结构和交易活 动的安排,对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以减轻纳税负担,取得正当的税收利益。 这在税务上不应反对,只能予以保护。非违法的避税,这种避税行为往往是由于 税法本身存在漏洞,使纳税人能够利用税法不完善之处作出有利于减轻税负的安 排。这种避税行为,会使国家税收蒙受损失,但因为没有法律依据,税务局不可 能像对待偷税一样给予法律制裁。只有完善税法,以杜绝漏洞。表面合法实属违 法避税,是在合法外衣掩盖下,欺诈手段逃税的违法行为。这种情况在国际税收 中相当普遍。一般也是利用税法的差别规定和优惠政策,通过虚设机构”,以合 法之名行逃税之实。对这类避税行为只有加强检查,一经查明真相,应按偷逃税 论处[6]。(二)居高不下的欠税近年来,企业拖欠国家税款现象日趋严重,每年年末欠税金额均在500亿元 以上。从税种分布看,欠税主要集中在“两税”上。如昆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在 银行存款余额超过8亿元的情况下,欠缴2002年应交税款1.53亿元;石家庄新乐 国人啤酒有限公司2003年9月末欠缴“两税”1.33亿元;湖北省红安卷烟厂2002 年12月底欠缴“两税”高达2.23亿元[14]。第 3 页(共 21 页) (三)任意和过度的税收减免滥用税式支出包括擅自减免税和退税,提高起征点与免征额、降低税率与滞 纳金等, 其中减免税上的问题最大。 长期以来, 我国出台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一方面促进了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 另一方面也使税基变窄, 宏观税负趋于下降。 而目前我国的减免税呈现出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政策性减免税越来越多,税基 受到严重侵蚀;二是各地对扶持性和困难性减免的审批尺度不一,操作上随意性 很大。据专家估计 ,全国每年减免税额为500亿元,有的地方的减免税额占地方 财政收入的 10%以上。有些地方在地区利益的驱动下,以开放搞活为借口,制 定了大量的减免税和税收优惠规 定,转移国家收入,分散国家财力,搞地方保 护主义。(四)以费挤税日益膨胀由于经济体制改革正在进行中,应有的分配制度不健全,各地方和部门为了 局部利益,千方百计截留国家税收,对企业搞“包税”或变相“包税”,再通过 其他途径转化为制度外收入,并人为使收费大于收税,以费挤税,导致财政分配 中非税收入大于税收收入。过多过滥的收费,加重了企业、个人负担,使税源减 少,使纳税人的纳税积极性受到打击,造成税收大量流失。(五)大量的隐形收入与地下经济的存在隐形收入与地下经济是世界各国的共同现象。我国是发展中国家,随着经济 形势的发展,税费负担的增加和政府管制能力的不足,加之法制、法规的建设不 够健全,给隐形收入与地下经济大开方便之门,走私贩私、无证经营、制假售假、 色情贩毒、现金交易等活动,偷逃国家大量税收,造成了巨大的税收“真空”。二、我国税收流失的主要原因(一)国民纳税意识不高,纳税意识淡薄 国民纳税意识不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和个人,其一切行为的出发点和归 宿都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再加上我国建国初期对社会主义无税思想的大第 4 页(共 21 页) 力宣传,客观上也给广大公民的无税思想添加了催化剂。由于税收本身所具有的 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就使得这种被分配产品的所有权从纳税主体手中强制 地、无偿地转移到国家手中。这无疑是对纳税人的一种剥夺,导致纳税人利益的 减少,所以他们会千方百计地少缴税或不缴税,尽可能多地增加税后利润。同时 由于我国几千年的封建吏制的苛捐杂税的残余影响,人口文化素质不高,现实经 济生活中的收入分配不公、乱收费等现象,使得纳税人权利和义务之间产生了不 平衡,纳税理念淡薄,助长了税收流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强了税法宣传, 这种情况已明显好转,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人们的纳税意识仍然比较淡薄。 特别是对一些私营企业,资源类开发企业,那些“老板们”依靠国家的资源 大发其财,却想办法偷逃国家税收(费、基金) ,由于这些人“财大气粗”,有 背景,有后台,税务部门一旦查处,就会有人出面干预,严重影响税收执法的公 正性和严肃性;另一方面,个人收入不透明,那些高收入者,只象征性的纳税, 明知缴纳不实却无据可查,工薪阶层和低收入群体的税负反而加重[11]。(二)税制结构存在缺陷,旧的税收征管体制与不断发展的 税制结构存在缺陷, 市场经济形势不适应1.我国税收法律立法级次偏低且体制不够完善 我国税收法律立法级次偏低且体制不够完善 宪法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经及常委会拥有立法权,但实际情况是,目前 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经及常委会通过的只有《个人所得税 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 ,以及《税收征管法》等散步税收法 律,其他的单行税法则由国务院、财政部制定,且以“暂行条例”的形式规范税 收实践。这些行政法规的实施,并没有以法律的高度进行,致使现行的不少税收 法律级次、法律效率高度,并容易导致税收法规之间以及税收法规与其他法律、 法规之间的相互抵触。尽管 1994 年的税制改革取得了很大成功,对经济起了促 进作用, 但由于国内国际形势变化很快, 国内经济的快速增长, 知识经济的兴起, 新知识、新技术的不断涌现,特别是入世后市场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致使税收 结构变化滞后于所有制结构、生产结构和收入分配结构的变化,现行税制理论与 实践错位,导致巨额税款流失。如现行增值税自实行至今不到几年的时间里,有 权机关先后发布了上百次通知和补充规定, “一税一法” ,但在税收程序法方面仍第 5 页(共 21 页) 尚未制定相关法律,如税务机构组织法、纳税人权利保护法等,从而出现了法律 的真空。正因为如此,纳税人便可能利用税收法律的缺乏严肃性以及漏洞进行偷 逃税,于是税收流失在所难免 2.法律虚制问题严重 我国的税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存在很多模糊不清、意义不明确的地方。如, 个人所得税法中关于应税所得项目的认定中除了明确规定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体 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10种个人所得外,还有一项 是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既“除上述列举的各项个人应税所得 外,其它确有必要征个人所得,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觉定。”这项规定就不够清晰 明确,当纳税人取得那10种应税所得之外的所得时,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是否 应纳税, 纳税人就可能不会去纳税申报, 虽然不是由纳税人故意逃税的动机造成, 但也构成了税收不遵从行为,引起了税收流失。在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和 暂行条例中类似的情况有很多,由此损失的税收收入也不容小觑。[1]。(三)企业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不真实,导致税收严重流失 企业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不真实,1.通过扩大成本和费用以降低纳税所得 企业人为提高购货成本或接受劳务成本,即企业或单位在采购商品或接受劳 务供应时,采取价上加价的方式进行交易,供货方则对收到的加价收入在扣除规 定的税费和收取一定的费用后,以账外形式现金返还购货方,双方人为地加大购 货企业或劳务接受企业的成本费用,从而起到减轻税负的效果。由于该种情况的 购货双方往往是长期合作的老客户,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以小额费用换取无交易 票据, 不惜以支付一定费用或营业税费等方式, 取得代开票据, 作税前成本列支, 降低纳税所得额。一些效益较好的企业想为职工发放奖金、增发补贴,又想少缴 或不缴企业所得税,就要求职工以税务规定允许税前抵扣的正式票据报销(如会 议住宿票据等)方式取代现金发放形式。企业人为调节摊销或折旧费用,即对一 些税务上无明确上限规定的可摊销费用,如报刊订阅费、书报费、培训费、低值 易耗品摊销等,采取非常规的会计处理方式,如职工个人订阅报刊以企业名义征 订,个人购书报予以报销,个人学习培训费用企业报销,对应分期摊销的低值易 耗品进行一次摊销,对本应直线法折旧的固定资产采用了加速折旧或人为缩短折第 6 页(共 21 页) 旧年限等手段,以提前或增大纳税期成本或费用。通过关联方交易进行调节,在 子公司之间或子母公司之间调节收入费用、转移利润,这种调节往往是在无真实 的交易中进行。向职工个人借款名义变相提高财务费用,增加职工收入,变相调 节工资薪金计税标准,并通过财务费用的税前抵扣以调减利润,调减纳税所得。 2.通过延迟收入确认以推迟纳税 这种现象在合同履行期或产品(劳务)供应期较长的行业或企业较为普遍, 大量的未确认收入列在预收账款科目或其他应付款科目中,以获得免费资金及机 会收益。 3.通过提早确认收入或推迟成本核算 部分在按照国家税务规定享有减免税期间的企业,却将国家给予的优惠当作 调节税务的大好机会,利用减免税的便利来调节收入或成本。如将未能确认的非 免税期的收入提前到免税期予以确认,但同时又不进行成本的配比;或者实际应 在免税期内列支的成本或费用推迟到非免税期内,以降低非免税期的纳税所得。 这种现象,在税收减免期限行将结束的期间表现尤为突出。如2002年中国石油天 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油分公司,采用少计收入、多列成本的手法,少计增值 税、所得税款共计1471.52万元;南京市玄武区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等4户 企业,截至2003年9月未及时结转已完工项目利润,少缴纳企业所得税4500.97万 元[5]。(四)电子商务引发的税收大量流失当今,是以知识为主要潮流的经济全球一体化的时代,商务作为信息化的一 种标志, 迅猛地渗透到世界各个角落。 据统计, 2009全球已有17亿个互联网用户, 我国就有4.04亿。电子商务对传统商业带来了一场伟大变革,改革了现有的商业 形态、 流通体系与营销方式, 并将成为二十一世纪最具有潜力、 活力的贸易方式。 与此同时,电子商务这一新生事物的出现,必将对现有的税收管理制度带来一定 程度上的冲击。我国正在进行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面对知识经济时代和电子商务 发展,应该既要抓住机遇充分利用技术发展经济,又要维护国家主权、保证财政 利益,这要求我们要务必妥善处理电子商务与税收二者的辩证关系。第 7 页(共 21 页) 国际税收协调面临严峻挑战。随着全球一体化和电子商务的蓬勃,商品、劳 务、技术和资本在世界范围广泛流动,贸易国际化和纳税人国际化已成为世界经 济的主要特征,各国间因税收争议而引发的矛盾与磨擦日益明显与复杂化。这在 客观上要求国际间进一步加强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但由于各国、经济、文化背 景存在差异,发展程度不同,这种协调与合作将显得力不从心,难以步调一致。 我国由于网上贸易的商品交易方式、劳务提供方式、支付方式等都与传统的 差异很大,如何对其征税,已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一是征管失控,税收流失严 重。网上贸易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搬迁到互联网上进 行交易,而税务机关又来不及研究相应的征税政策,更没有系统的法律规定来约 束企业的网上交易,出现了税收征管的真空和缺位,致使税款流失。据国家税务 总局的保守估计,2004年网上交易就造成我国税收流失近100亿元。二是稽查难 度加大,助长了偷逃税。网上贸易是通过大量无纸化操作达成交易,账簿、发票 均可在计算机中以电子形式填制,而电子凭证易修改,且不留痕迹,税收审计稽 查失去了最直接的纸制凭据,企业如不主动申报,税务机关一般不易察觉其贸易 运作情况,从而助长了偷逃骗税活动[13]。(五)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政策,以费挤税现象严重 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政策,在局部利益的驱使下,有些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以权代法、轻税 重费、藏富于民、越权减免等现象,造成税收流失。其主要表现为:一是越权制 定减免税政策, 扰乱了正常的税收程序, 使税务机关执法不到位, 税款大量流失; 二是行政干预税收收入,不切实际地下达税收任务,迫使税务机关收过头税、预 征税款,强压企业贷款纳税,竭泽而渔,寅吃卯粮。如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地税 局 2002 年根据上级税务机关和当地市政府必须完成所得税任务的要求,多征德 阳市蓝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 1459 万元,是企业应缴税款的 7.63 倍。 三是费多税少,以费挤税。既有政府行为不规范,实行“税费一站式征收”,化 税为费,截留税款,也有职能部门巧设名目,侵蚀税基,导致“费挤税”现象及 纳税人“先费后税”等扭曲行为,加重了生产经营者的经济负担,造成纳税人生 产经营活动中实现的税款流失到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纳税单位甚至个人的口 袋中[2]。第 8 页(共 21 页) 审计公告称,在调查的 35 个市(地)中有 19 个存在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政策 执行以及越权减免税问题。被调查的 788 户企业中有 46 户享受地方政府越权批 准的各类减免税政策。2002 年至 2003 年 9 月,陕西省财政厅、地税局、国税局 等 5 家单位经省政府批准,对陕西金秀交通有限公司取得的公路运营收入,由税 法规定的 5%税率改按 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及附加,致使该公司少缴税款 277 万元。2002 年,杭州市萧山地税局依据地方政府政策,将国家对新办劳动就业服 务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大到 21 户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减免所得税 1714. 35 万元[7]。还有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提高地方GDP自行制定的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局 长金人庆指出,先前我们为了吸引外资,一些特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外 商企业实施了一些主要是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有的是 15%,有的是 24%, 这是中央政府允许的优惠政策。但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吸引外资,自行定了一 些优惠政策,这在中国叫土政策。加入 WTO以后,这方面要作出适当的调整。一 些地方政府自己确定的一些土政策,我们历来是反对的,是不允许的,实际上它 也很难兑现。 我们希望外商企业不要轻信这些政策。 对于这种土政策, 是违法的, 需要制止。(六)缺乏诚实守信,依法纳税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缺乏诚实守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从谋生型经营开始向谋利型经营转化,由于目前我 国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不太健全,调整社会分配手段不到位,社会分配不公平产 生的暴富心理,使部分人的心态失衡,有极少数不法分子 为求一 时之利不惜以 身试法,铤而走险。 从 1994 年开始到现在,在全国范围内的伪、虚开、买卖增 值税专用发票的大案要案时有发生,从而导致了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从而造成 社会环境和氛围严重受到打击,也是由我国的社会形态所决定。 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 要的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工作却没有相应的跟上。为了追逐利润而践踏法律,有 损社会主义公德的现象大量出现,人们诚实守信、依法纳税的意识十分淡薄。 根据有关部门在我国北京等九个大中城市的调查资料显示:我国有半数以上 的人没有纳税经历,纳过税的人数仅占被调查总人数的48.7%,领取工资或取得第 9 页(共 21 页) 收入时,想到纳税的仅占被调查者的12.6%,从没有想到纳税的则占36.8%,有 50.6%的人则是在收入超过纳税界限时才会想过。由此可见,我国公民纳税意识 淡薄,广大人民群众对税法知识了解甚少,缺乏诚实守信、依法纳税的社会环境 和氛围,从而导致税收流失[7]。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时,提出了新时期的社会主 义荣辱观----“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其中一项是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 利忘义为耻。由此可见,诚实守信的重要性。以诚实守信为荣,就要做到依法纳 税。依法纳税不仅是国家的一项政策,更多的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社会主义税 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并直接关系着小康社会的 实现进程。因此,作为纳税人,我们责无旁贷,坚决依法诚信纳税。为了能提高 和正确引导市民的纳税意识,中央与地方都采取各种积极的措施:不久前,中央 制定了纳税的最低工资标准,明晰地介绍了纳税的具体情况。而最近,在各种媒 体的行风热线上, 税务局的领导也与市民一起, 共同探讨了纳税方面的工作问题。 作为市民,在感到中央与地方对纳税人的重视时,作为纳税的一份子,我们更要 深知自己身上的责任和义务。依法诚信纳税,不仅维护国家的利益,促进经济的 发展,而且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公平。在“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面前, 依法纳税也显的尤为重要。它不仅为全社会树立荣辱观作出表帅,而且体现了依 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完美统一。因此,我们以依法纳税为荣,以诚实守信为荣。三、治理我国税收流失的对策(一)健全法制,全面推进依法治税 健全法制,1.加强税收立法,健全税收法律体系 加强税收立法, 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税收法律级次低,执法不公平,显然这对于我国提高 税收遵从度,减少税收流失是非常不利的。在立法方面,应提高我国税收相关法 律的立法层次,加强其约束力。 加强税收立法, 健全税收法律体系。 基本思想是: 建立以税收基本法为母法, 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相应配套的税收法律体系(贾绍华,2002) 。建立健全 《税收基本法》统领下的各单行法律、法规,其相互之间的法律级次、隶属关系第 10 页(共 21 页) 应当理顺,形成科学的体系。在我国现行的各种税收实体法中,除《外商投资企 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外,其余税收法规都未经人大立法, 、 而是国务院以暂行条例的形式颁布。虽然这些法规具有与法律同等的效力,但从 实际情况看,这种有税无法的状况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税收的强制性和税法的权 威性,跟增加了其不稳定性,可能导致纳税人的无知性不遵从和习惯性不遵从。 因此,要提高税收遵从度,必须要提高税收法律的立法层次,减少授权立法,尽 快实现行的税收行政法规与行政规章上升到税收法律的高度。我国目前的程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是 2001 年重新修订的,其充分考虑了 税收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影响,将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为一个立法宗 旨。但经过税务部门的实践发现依然存在很多不足,仍需要进行不断的改进和完 善,尤其是在税收执法的规定上可操作性不强,执法随意性较大,执法困难的现 象仍将普遍存在[13]。国家的税法必须细化,线条过粗,既容易给纳税人偷逃税款提供可乘之机又 为税 务人员执行税法增加了难度;还容易造成税法执行的刚性不足,滋生腐败 行为。既要 完善税法本身,又要加强税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和制度的衔接和配合, 如《票据法》《商业银行法》等可以将银行等有关部门配合税务机关执法的规定 、 以法律的形式确 定下来,以增加对逃税行为的打击力度。再如加强和完善《会 计法》和企业财务制度 的建设也可以为税务机关的稽查提供便条件。 2.规范税收执法,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 规范税收执法, 税务部门是国家经济执法部门。长期以来,税务干部都把税务机关当成是经 济部门,而忘了税务机关也是重要的执法部门。税务干部的来源也主要是财金专 业的毕业生 ,学习法律专业的干部很少。由于我们税务干部只局限于税法的掌 握,而对相关法律了解很少,在执法过程中法律意识还不强,执法水平还不高。 有的税务干部还与偷税分子勾结,充当偷税分子的保护伞。因此,必须加强对税 务干部的法制教育,强化税务干部的法律意识。 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配套管理办法,正确 处理规范执法与组织收入、规范执法与优化服务、规范执法与支持发展的关系, 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大力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度,强 化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度,进一步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推进依法治税。第 11 页(共 21 页) 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既不能认为调节收入进度、违规批准缓税,也不能寅吃卯 粮收过头税;同时依法加大对涉税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杜绝以补代罚、以罚代 刑。 进一步规范执法主要解决的问题:税收执法受行政干预以及税务人员执法随 意。地方政府往往为了当前利益对税收执法进行行政干预,随意减免或增加税收 任务,今后应该严肃税收执法,地方政府应避免对税收执法进行行政干预,以保 证其应有的权威和独立性。针对税务人员执法随意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制定和实施切实可行的税收执法的操作规范,如税收征管日常工作规范、税务执 法规范等,来指导和规范税务机关日常执法工作;强化权力制衡,建立有效的税 收执法监督机制。 这就要求明确划分税收征收、 管理、 稽查三个环节的工作责任, 形成合理分工、权责明确的工作机制,并建立起由税务机关内部检查监督制度和 纳税人监督制度相结合的监督体系 3.健全税收法制保障体系 应出台单独的税收基本法,将税收管理的基本内容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保 证国家税收不受侵犯。此外,可效仿国外的普遍做法,建立专门的税务警察和税 务法庭,加大打击税收犯罪活动的力度,以提高对涉税犯罪行为的查处率,从而 形成强大的威慑力量,维护税收秩序。 应建立税务警察,加大侦查力度,制止和打击税收犯罪活动,强化税务执法 刚性,维护税收秩序,同时成立税务法庭,提高税务司法水平,使税务纠纷和税 务犯罪案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和审判。 应该从以下几点出发:干部队伍充满活力。通过科学构建全面完善的学习培训、 选拔任用、监督约束、奖励分配、综合评价体系,实现素质提升、人员结构优化、 创新能力提高,建设一支全面适应现代化发展要求的干部队伍;税源监控严密细 致。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作用,借助社会综合治税网络的力量,建立和完善以纳 税评估和纳税人信誉等级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税源监控体系,全面提高税源监控的 整体性、严密性、灵敏性和科学性;税收执法规范严格。以执法考核评价为手段, 以执法监督和过错追究为保障,构建规范的税收执法体系、有效的执法监督体系 和健全的法制保障体系;纳税服务优质高效。转变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手段,健 全服务体系,扩大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实现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由形[5]。第 12 页(共 21 页) 象性服务向实效性服务、 由低层次服务向高层次服务的转变; 税收征管全面到位。 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的基本原则,在税收征管上狠下功夫,做到管理分工明 确, 分片责任落实, 把经济发展的成果反映到税收收入上来; 信息技术应用广泛。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健全完善、安全稳定 的征管业务系统,税收监控系统和行政办公系统,充分发挥信息化的支撑作用。(二)强化征管,建立现代的税收征管体系 强化征管,1.建立规范有效的纳税申报制度 完善税务登记制度,提高税务登记证的法律地位,拓宽其作用范围。在法人 认定环节上先签发税务登记证,然后再凭此办理工商登记证、开设银行账户。 具体方法有以下几种:完善纳税申报立法。针对法律条文过分粗疏、在短期 内再次修订《税收征管法》又不太可能的情况,建议由税收征管部门提炼散布在 各税种中的纳税申报的共性规范,同时总结实践经验和成功做法,与《税务登记 管理办法》相并行,制定《纳税申报管理办法》 ,明确并区分申报主体、申报内 容、申报期限、申报方式、申报程序以及罚则,便于税务机关统一行政,也便于 目前税法意识与税法知识尚显单薄的纳税人全面理解、系统掌握,提高纳税人在 申报中的意识和遵从度,实际申报才不会勉为其难;应严格管理的延期申报明确 申请条件,要尽量缩小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空间,增加延期申报适用的公平性和 透明度,修正申报是涉及纳税人责任承担和税法正确实施的一项重要制度,这方 面目前在法律法规层次尚缺乏明确规定,可考虑在税收行政规章的层次先期予以 规范、补缺,在下一次《税收征管法》修订上升到法律层面。长远之策应该是进 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纳税申报制度的规定,使其更具执 法刚性和透明度[9]。改进申报方式的多样化选择。 申报方式直接决定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和纳税 人的奉行成本,发达国家对此高度重视,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提高申报效率。实 行邮寄申报、 电话传真申报、 网上申报成等发达国家共同采取的多元化申报方式, 使其覆盖了所有税种的纳税申报,让纳税人充分享受申报方式自由选择的便利 性,这对于纳税人权利的保障,现代化征管目标的实现也是一个重要课题;探索 推行税务代理申报,一个成熟的“征管市场”,一定有税务代理人忙碌的身影。第 13 页(共 21 页) 税务代理业务在发达国家极为普遍与繁荣。现代税制的复杂、税法的繁琐以及税 额计算、扣除的专业性均使得理性的纳税人积极求助于具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和丰 富的从业经验的税务师、税务律师等税务代理职业人。我们当前应借鉴国外相关 的成熟立法,制定我们的《税务师代理申报管理办法》 ,从而规范税务代理人资 格认定与考核、职业规范与惩戒,积极引导税务代理制度的健康发展。 严格税务师和税务代理机构的审批制度,加强行业监督,扶植行业自律性管 理,在提高税务代理人业务素质的同时,加强职业道德规范教育。规范税务代理 业务范围,梳清税务代理机构与税务机关的关系,使之保持独立、公正的立场, 以帮助纳税人正确、适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推动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制度的 健康发展。建立纳税申报的评估分析制度,强化申报控管为了加强申报控管,当 前我们的纳税申报制度尚需税务登记制度和税务稽查制度的有效配合,税务登记 制度应将个人纳税者的登记监管纳入其中,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加快 我国纳税人识别号的全面覆盖率,通过税务信息一体化建设,实现税务机关与工 商、金融、物价等部门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加强对申报不实、申报不当及漏报的 监管。建立纳税申报的评估分析制度,形成申报、征收、评估、稽查相互联系、 互相补充的体系,保证税收征管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大对不依法纳税申报行为和 虚假申报的处罚力度[8]。建立纳税申报质量管理考核制度,对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建立由纳税申报 率、申报准确率、报表发票审核率及审核差错率等多项指标组成的纳税申报质量 管理制度,对纳税人进行考核。 改进申报服务,增强服务意识.网上申报、电话申报、TAX861网站、12366热 线电话等服务方式,为纳税人提供及时、有效、优质服务。这包括加强服务硬件 建设和加强服务软环境建设互动的两方面。服务质量、服务意识、服务理念应逐 步提升,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应贯穿于征管工作中的每一环节,纳税申报环节应 着重探索申报咨询服务和申报方式改进。例如美国、英国、新加坡等均在网上为 纳税人提供纳税申报咨询服务,积极探索个性化申报服务方式。这种服务意识和 服务方式正是我国税收征管工作急需改善之处。今后征管工作的重点应是致力于 提供丰富、便捷、个性的纳税申报服务,将《税收征管法》总则中赋予纳税人的 权利落实到纳税申报的具体环节中。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主动自觉的申报意识除第 14 页(共 21 页) 依靠完善的法规、严格的管理外,税务机关的优质服务、良好形象将是一个不可 忽视的动因。 采用申报激励措施,促进依法自行申报.纳税人税款申报过低或申报过高均 属未依法申报,申报的正确与否能极大地影响税收征管的效率。我国对未申报以 及不按期申报的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对依法、如实申报 者却缺乏相应的激励措施。这一点,可以借鉴日本的蓝色申报制度。凡能根据日 本大藏省的规定,正确置备账簿文书,簿记其文书情况,并予以妥善保存者,经 纳税所在地的税务署长批准,即可使用“蓝色”申报表。使用“蓝色”申报表者 在税收政策和征收手续上可享受一系列的优惠待遇。如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一 年可享受10万日元的扣除额。相比较而言,那些财务会计制度不够健全,不能按 大藏省的规定正确置备账簿文书者,只能使用“白色”申报表进行申报。白色申 报者不仅得不到蓝色申报者享受的种种优惠待遇,而且还要受到税务机关更为严 厉的监管。日本蓝色申报制度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处罚与激励巧妙配合,达到事半 功倍的效果。我国不妨对财务制度健全、正确置备账簿、依法纳税申报的纳税人 仿效实行蓝色申报待遇,给予一系列申报程序以及税收上的优惠,这对于申报意 识不高的现状也许有较大的改进功效。 2.规范税源监控,加强税源管理 税源监控要与社会经济结构和税制结构相适应。应根据不同的社会经济结 构、不同的税源形态和特点来制定监控方法,因地制宜地进行,而不可来“一刀 切” ;同时又要结合税制结构,重视税源的源头监控和过程监控,有效控制税源 的方向和真实性。税源监控要充分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实现征管方式的现代化、 信息化,广泛推广税控装置,充分发挥金税工程的优势,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 流失。税源监控要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加强与工商、海关、金融、公检法等部门 的密切配合;同时应建立税收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制度,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协税护 税的积极性,严堵税收跑、冒、滴、漏,严打各类社会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实行 税源监控[3]。加强税源监控的主措施:落实税务登记工作,务实税源监控基础;实施税款 扣缴新制度;进一步配备税控装置,有效监控税源;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化建 设,强化税收监控网络;充分发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税源监控的作用;加强第 15 页(共 21 页) 发票管理,堵塞税收漏洞;强化税务稽查,提高征管水平,保障税收收入;实行 “管事与管户”相结合的税源分类监控刺度,对税源进行动态监控;加强农村税 源监控,健全农村协调组织;建立社会各部门协税护税监控网络,不断提高征管 执法效率和工作质量。 3.加强税务稽查体系建设 税务稽查是税收征管工作的最后环节,也是税源监控的最后手段。税源是否 流失,纳税人申报是否真实,都要通过税务稽查来确认。因此,税务稽查在税源 监控中的作用是巨大的,不可缺少的。一是建立健全稽查组织和税务检查机关的 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检查行为,加大检查力度和打击偷、骗、逃、抗税等税收违 法犯罪的力度。二是改进和完善检查方式、方法、手段、结合计算机网络的推广 应用,不断提高检查的广度和深度以及检查水平与效率。三是进行税务稽查时。 不能仅仅就查是账,还要善于发现一些账外的东西,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及当地 当前经济状况联系起来综合分析。找出纳税人可能存在的账外涉税行为,严堵税 源流失。 采取异地交叉稽查模式,减少地方政府干预。税务部门可采取集中人力、分 组跨地区交叉稽查,有利于避免地方政府干预,使大案要案的集中、专项查处和 稽查质量得以提高,便于各地交流稽查经验、验证稽查业务水平,提高稽查干部 的业务素质,统一执法尺度,提高执法水平。必须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尤其 是网络技术,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尽快形成一个以“金税工程”网络技术为基 础、高效、迅速的信息和管理网络,将人工稽查与计算机网络相结合,提高稽查 质量[5]。4.加大惩罚力度,提高税法的威慑力 加重对各类违犯税法行为的惩罚是治理税收流失广为各国所采用的一种做 法。如美国对查出的偷税不但要收回偷税款及利息,而且还要加以75%的罚款, 严重的要查封财产并判刑5年。加重处罚并意味着随意处罚,必须以法律为依据。 必须通过立法对《税收征管法》中的处罚条例进行修改,如《税收征管法》第六 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等中规定的“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 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这样处罚给税务干部行使权力的随意空间很大。要求 税务机关要严格执法,坚决杜绝人情税现象,也要杜绝滥用处罚现象的发生。应第 16 页(共 21 页) 发布税务违法案件公告,通过各种媒体对违法案件进行曝光,以形成对税务违法 犯罪活动的强大威慑力量[12]。(三)规范转移支付制度,推进税费改革 规范转移支付制度,要确立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主导地位。收入的大头归中央,支出的大头放在 地方的做法,强化中央调控,增加财政资金的边际效益,实现转移支付制度与确 保中央财力和有效地调动各级地方政府的积极性相一致。逐步改变以税收返回等 一般性补助项目为主的转移支付形式,增加规定用途和有附加条件的专项转移支 付,以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税费改革,确保税收收入。应大力推 进税费改革,清理和取缔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将具有经营性质的收费项目并入价 格轨道作经营收入,将那些名费实税的收费项目可以通过“改费为税”的途径用 相应的税收取而代之,对确实须保留的收费项目则通过“规范费”的办法分别纳 入“规费”和“使用费” ,并调整收费标准,规范收支管理和监督。目前,可适 时将教育费附加改为教育税,失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合并征收 社会保障税等[4]。(四)严格监视网上贸易,加强电子商务征税管理 严格监视网上贸易,当今,是以知识为主要潮流的经济全球一体化的时代,商务作为信息化的一 种标志,迅猛地渗透到世界各个角落。据统计,2010 年全球互联网用户将突破 20 亿,中国上网人数已达 2.32 亿人之多。电子商务对传统商业带来了一场伟大 变革,改革了现有的商业形态、流通体系与营销方式,并将成为二十一世纪最具 有潜力、活力的贸易方式。 作为发展国家,为了适应其发展必须对电子商务制定一些对策:改革与完善 立法。积极稳妥、循序渐进、长期规划、短期扶持、立足征税、发展经济。在坚 持居民管辖权与来源地管辖权并重的原则下,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重新界定 “居民”、“常没机构”、“所得来源”、“商品”、“劳务”、“特许权”等 于电子商务相关的税收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改革、补充和完善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所得税、关税等法律规定中不适应电子商务运作的有关条款。修改征管 法,建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并授予税务机关有对电子网络、网络用第 17 页(共 21 页) 户及电子数据信息进行检查的权利确保建立公平的税收环境。补充现行税法中有 关网络银行定义、电子凭证的保管和使用、法律效率等方面的规定。深化征管改 革,实现税收电子化,主要有三种形式:电子申报;电子支付;电子协查[10][11] [10][11]。加强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电子商务的全球化,使国际间的税收协调与合作 显得非常重要。这种协调将不再局限于消除关税和避免对跨国公司的重复征税等 方面,面对税收原则、立法、征管、稽查等方面也要协调一致,甚至在其它经济 政策上都要广泛协调。我国即将加入 WTO,在推进国际经贸往来的同时,应积极 参与国际电子商务税收和情报交流,防范偷税与避税行为[6]。(五)健全税务监督机制完善税制,优化税收制度结构 健全税务监督机制完善税制,从我国目前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状况来看,我国仍应是坚持流转税和所得税 并重的双主体税制结构,逐步提高所得税比重。在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增值税制的 同时,通过完善和优化所得税制,加强所得税的征管和稽查等措施,逐步实现所 得税收人的增长速度高于流转税的增长速度,将我国税制建设成为真正意义上的 双主体税制。 要有效防范和抑制税收流失,还必须有广泛、严密的监督机制。税务监督应 包括内部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在内的全方位、全 社会监督。当前,税务监督机制基本上是税务机关内部实施的,没有发挥其应有 的监督作用。 因此, 健全税务监督机制重要的是将税务监督的外部监督建立健全, 如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充分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为治理税收流失做出应有 的作用。 如近日, 税务总局称地方政府自行制定的税收政策属违法, 对于这种土政策, , 是违法的,需要制止等,都是为了健全税务机制完善税制,优化税收制度结构的 表现[15]。(六)加大税法宣传力度,转变公民税收观念 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深入广泛地开展税法宣传 ,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税收观。我们应该持 之以恒广泛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教育宣传,应把税收的基础知识编入九年义务 教育课本使国民从小就树立“纳税光荣”的观念,使国民从小就知道社会主义税第 18 页(共 21 页) 收性质是“取之民,用之于民” 。转变公民税收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对等观念。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传统的“应尽义务”观念已不能为纳税人所认同,甚至 会造成纳税人逆反心理。 因此要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称的观念, 分别规范纳税人、 用税人和征税人的行为营造良好依法治税的社会环境,为我国经济建设做好铺垫[6]。第 19 页(共 21 页) 四、结束语本人认为我国税收流失的问题不仅仅是这些问题,还有存在其他的一些问 题。治理税收流失是一项涉及到全方位,需要从一点一滴做起的庞大的、系统的 工程,任重道远。因此,要求社会各界各级领导和税务部 门积极地去发现问题、 解决问题,积跬步致千里 ,积小流成江海,这样就能逐步改善目前我国税收流 失严重的状况,遏制税收流出,从而保证我国税收正常的流入国库,保证社会经 济的正常的发展。参考文献[1] 马圆强.税收概论[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5.11. [2] 张雏迎 .博彝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8. [3] 王昭国外如何防治税收流失[N].中国财经报 ,l998―11―11. [4] 吴旭末.税收管理[M].大连:东北对经大学出版社.1996.5. [5]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征 收 管 理 . 税 收 征 管 改 革 理 论 与 实 践 论 文 桌 [M] . 中 国 税 务 出 版 社.1999.4. [6] 贾绍华.中国税收流失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7] 梁朋.税收流失经济分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8] 万绍群《治理我国税收流失的四大对策》[J]当代经济,2005. [9] 孙力《我国税收流失对策研究》[J]税务研究,2007. [10] 胡恰建《税收学》[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11] 戴子钧.关于完善税收征管体系的思考[J] 税务研究,2004.8. [12] 胡勇辉.借鉴国外经验 ,治理我国税收流失[J] 当代财经,2004.3. [13] 童大龙.我国税收流失对策研究[J] 财贸研究,2003.4. [14] 陈通泉 : 《税收流失问题初探 》《税收研究资料》[J] 1999第 6期。 , [15] 安体富 梁朋: 《关于税收问题研究的几点思考》《税务研究》[J] 1999年第 6期。 . [16] 张运平: 《偷逃税成因的分析及其治理》《税务研究》[J]1997年第1期. ,第 20 页(共 21 页) 致谢经过大半年的忙碌和学习,本次毕业论文设计已经接近尾声。作为一个专科 生的毕业设计,由于经验的匮乏,难免有许多考虑不周全的地方,如果没有指导 教师的督促指导,想要完成这个设计是难以想象的。在这里首先要感谢我的论文 指导老师张老师。从选题到查阅资料,论文提纲的确定,中期论文的修改,后期 论文格式调整等各个环节中都给予了我悉心的指导。 在此,感谢我的朋友,感谢你们给我鼓励,给我支持,感谢你们和我一路走 来,让我在此过程中倍感温暖!感谢我的家人。没有你们,就不会有今天的我! 我一直感恩,感恩于我可以拥有一个如此温馨的家庭,让我所有的一切都可以在 你们这里得到理解与支持,得到谅解和分担。 一个人的成长绝不是一件孤立的事,没有别人的支持与帮助绝不可能办到。 人生是一个不断去发现的过程!不要把自己蜷缩起来,不要轻易否定失败了的历 程,虽说坚决不一定胜利,但坚持到底一定会胜利。今后,我会继续努力,相信 自己,相信自己的明天会更美好!第 21 页(共 2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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