蕫和春的银行卡签约是什么意思号是什么

董怀章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县支行信用卡纠纷一案一审民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百度法律是百度政策研究部创建的政策法律信...
评价文档:
董怀章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县支行信用卡纠纷一案一审民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想免费下载本文?
你可能喜欢中国裁判文书网
&&/&&&&/&&&&/&&
董存贵与安徽泗县农村合作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宿中民二终字第00150号上诉人(一审原告):董存贵,男,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泗县。委托代理人:王文兵,蚌埠市龙子湖区解放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安徽泗县农村合作银行,住所地安徽省泗县。法定代表人:苏绍云,该行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张怀州,安徽拂晓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张娟,安徽拂晓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董存贵因与被上诉人安徽泗县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泗县农合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于日作出的(2015)泗民一初字第0042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马杰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欧阳顺、代理审判员梁化成组成合议庭于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董存贵的委托代理人王文兵,被上诉人泗县农合行的委托代理人张娟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董存贵一审诉称:日,其因建设大棚需要资金,欲向泗县农合行借款25000元。后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泗县农合行为董存贵办理了银行卡,并当场让董存贵出具25000元的收条。但泗县农合行一直未履行该借款合同,未将借据联和借款交付给董存贵。后经董存贵了解,泗县农合行将款项发给了黄圩镇林董村村干部,泗县农合行的信贷员张金荣经办并认可该事实。泗县农合行未及时履行借款协议,已构成严重违约,故诉请判令:1、泗县农合行履行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即泗县农合行给付董存贵约定借款25000元,董存贵不承担自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利息。2、泗县农合行承担违约责任,即自日起按逾期贷款利息给付董存贵违约金。3、泗县农合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泗县农合行一审辩称:1、董存贵的诉讼请求不明确,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2、董存贵诉状所述理由与事实不符。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后,泗县农合行已及时依照借款合同及保证合同约定将25000元借款汇入了董存贵提供的银行卡内,并且董存贵已实际使用该款用于大棚建设。在泗县农合行向董存贵催收贷款时,因董存贵不愿偿还贷款才提起本案诉讼。综上,请求驳回董存贵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认定:日,董存贵与泗县农合行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约定董存贵向泗县农合行借款25000元,借款期限为24个月,自日起至日止,借款用途为建设蔬菜大棚,月利率为9.9‰等内容。黄启远作为该笔借款的保证人与泗县农合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日,泗县农合行将25000元汇入了董存贵的银行卡内,董存贵在泗县农合行的借据上签字确认收到了上述款项。后泗县农合行向董存贵催收贷款,董存贵以未收到借款为由拒付,双方产生纠纷。一审法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本案中,泗县农合行提供的借款合同及借款借据上均系董存贵本人签字,且借款借据上明确载明借款已转入借款人指定账户或直接给付现金。董存贵认为泗县农合行未按借款合同约定给付其25000元,与其本人签字确认的事实相矛盾。综上,董存贵的主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董存贵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30元,减半收取为215元,由董存贵负担。董存贵上诉称:泗县农合行并未履行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未向董存贵交付约定借款。泗县农合行信贷员张金荣的录音能够证明该事实。泗县农合行未提供转账凭证、董存贵的领卡手续及取款凭证等亦能证明上述事实。刘明云、董炳君的证言与事实不符。综上,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董存贵的诉讼请求。泗县农合行二审辩称:泗县农合行已经依照《借款合同》约定向董存贵交付了借款25000元,泗县农合行举证的董存贵签字确认的借款借据能够证明交付借款的事实。对张金荣的录音系张金荣与曹亚的谈话录音,与本案无关。刘明云、董炳君的证言应当作为本案定案依据。综上,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钱永海二审申请刘焕胜、刘仲志出庭作证,欲证明二人向泗县农合行借款,亦未拿到贷款。刘焕胜作证称“其因建设大棚,与泗县农合行签订了借款25000元的借款合同。但泗县农合行未向其发放借款,后偿还借款20000元”。刘仲志作证称“其与泗县农合行签订了借款25000元的借款合同。但是没有拿到贷款。后其偿还贷款20000元”。泗县农合行对证人证言质证认为:证人证言不真实。本院对上述证人证言的认证意见为:二位证人证言与本案待证事实并不具有关联性,故本院对证人证言的证明效力不予认定。当事人其余所举证据同于一审,相对方的质证意见与一审一致。本院对董存贵一审所举证据的认证意见为:对证据1、董存贵的身份证复印件能够证明其的自然状况,经核对身份证原件后,本院对该证据的证明效力予以认定。对证据2、3,张金荣与曹亚的录音光盘及钱永海、刘焕德、崔永部、曹亚等人证人证言,董存贵欲证明“泗县农合行未给付借款”,因钱永海、刘焕德、崔永部均因相同事实及理由对泗县农合行提起了诉讼,与本案具有利害关系,故本院对上述三证人证言的证明效力不予认定。录音光盘的内容系张金荣与他人的对话,并未提及董存贵未得到案涉贷款事宜,故本院对证据录音光盘的证明效力不予认定。曹亚作证称“董存贵未从泗县农合行拿到贷款,系从董存贵处听说”,故本院对曹亚证言的证明效力不予认定。本院对泗县农合行所举证据的认证意见为:对证据1、泗县农合行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能够证明泗县农合行的主体身份,本院对该证据的证明效力予以认定。对证据2、因董存贵对《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借款借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且董存贵在借款借据“以上款项已转入借款人指定账户或直接给付现金”下方的借款人处签署了本人姓名。故该组证据能够证明泗县农合行已向董存贵实际交付了借款25000元,本院对该组证据的证明效力予以认定。对证据3、泗县公安局黄圩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载明“董存贵在办理贷款过程中的签字均为本人所签”,因董存贵对其签字事实无异议,故本院对该组证据的证明效力予以认定。对证据4、泗县黄圩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情况说明与本案待证事实不具有关联性,本院对该证据的证明效力不予认定。对证据5、刘明云、董炳君、张金荣的证人证言,欲证明“泗县农合行已经向董存贵实际交付了借款25000元”,刘明云、董炳君作证称“包含董存贵等38户农户均各向泗县农合行贷款25000元。后泗县农合行将发放贷款的银行卡交给贷款农户,农户再把银行卡交给董炳君,用于到外地购买建设大棚所需材料”。张金荣作证称“其参与案涉贷款的调查,董存贵举证录音中其提到的‘没有沾到钱’是指当时在场未贷款的人,并非董存贵”。因刘明云、董炳君与本案无利害关系,证言内容与本案待证事实相关联,而录音光盘中张金荣与他人的对话,并未提及董存贵未得到案涉贷款,故本院对证人证言的证明效力予以认定。经审理查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综合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及诉辩意见,本案二审争议的焦点为:泗县农合行是否向董存贵实际交付了借款25000元。本院认为:董存贵上诉称其与泗县农合行签订《借款合同》后,泗县农合行并未向其交付借款25000元。案已查明,董存贵对泗县农合行举证的借款借据上“以上款项已转入借款人指定账户或直接给付现金”下方借款人处的签字系其本人签署无异议。董存贵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认识到在借款借据上签字产生的法律后果。且泗县农合行所举证据的证明力明显大于董存贵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故本院对泗县农合行已向董存贵交付了借款25000元这一事实予以认定,对于董存贵的上诉理由,本院不予支持。综上,董存贵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及裁判结果正确,本院予以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30元,由董存贵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 判 长  马 杰审 判 员  欧阳顺代理审判员  梁化成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书 记 员  吴惠惠附本案适用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一、本裁判文书库公布的裁判文书由相关法院录入和审核,并依据法律与审判公开的原则予以公开。若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公布法院书面申请更正或者下镜。
二、本裁判文书库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内容以正式文本为准。非法使用裁判文书库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裁判文书库信息查询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裁判文书库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四、未经许可,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与裁判文书库及其内容的链接,不得建立本裁判文书库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不得拷贝或传播本裁判文书库信息。
&&|&&&&|&&&&|&&&&|&&&&|&&
Copyrights(C)最高人民法院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100745 总机:010- 举报:010-工商银行帐号和卡号是什么关系?
工商银行帐号和卡号是什么关系?
08-09-22 & 发布
卡号类似于钥匙,帐户是大门,钱就在里面.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银行卡号前六位和后四位是什么卡_百度知道
银行卡号前六位和后四位是什么卡
您的回答被采纳后将获得:
系统奖励20(财富值+经验值)+难题奖励20(财富值+经验值)
我有更好的答案
我有一种办法,就是你用支付宝给这个账号转账。手机自动显示他是哪个银行。你只要不做最后一步就行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银行卡号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银行卡激活是什么意思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