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轻纺城股票评价法航纪念章值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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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纺城(600790)
[&&&]所属地区每股收益(元)0.16上市时间每股净资产(元)3.42总股本(亿)净资产收益率(%)4.77流通A股(亿)主营收入增长(%)-2.94最新分配预案(15年中期)净利润增长率(%)-9.98每股未分配利润0.75所属行业标准行业市值排名20位,营业收入排名24位ICB行业ICB行业市值排名24位,营业收入排名36位
09-0709-0309-0209-0108-3108-31
辅助服务工业运输行业新闻
09-0809-0809-0809-0809-0809-0809-08
08.2808.1808.1807.0206.1306.1306.13
报告期报告
08-2808-2804-2803-3103-3110-2908-25
09-0109-0108-3108-2808-2808-2608-2508-1908-1908-18
买入维持增持维持买入维持买入维持增持维持增持维持买入维持推荐维持
09-07 09-07 09-06 09-06 09-06 09-02
持股数(万股)
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36,842.4535.19%流通A股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4,550.004.35%流通A股陈文1,778.941.70%流通A股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1,744.851.67%流通A股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43.240.81%流通A股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红建村经济合作社767.000.73%流通A股陈成726.640.69%流通A股吕建荣684.310.65%流通A股香港金融管理局-自有资金649.990.62%流通A股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454.990.43%流通A股
上市以来,向上市公司股东共募集资金7.57
亿元,派现6.35亿元
主营收入+营业利润&
&&&&15年中期实现主营收入40,155.42万元,营业利润21,263.44万元。
净利润+每股收益&
&&&&15年中期实现净利润17,074.74万元,每股收益0.16元。
股东权益+未分配利润&
&&&&截至15年中期最新股东权益357,639.41万元,未分配利润78,887.87万元。
总资产+负债&
&&&&截至15年中期最新总资产728,207.44万元,负债369,954.91万元。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_焦点透视_新浪财经_新浪网
&&& &&正文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翁桂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斯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红兵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经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批准,公司于日在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起始价127,830,887.00元的价格竞得绍兴中国物流中心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开发公司)100%股权。日,物流开发公司完成了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由于本公司和物流开发公司同受公司控股股东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的母公司绍兴市柯桥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且该项控制非暂时的,故该项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故自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并相应调整了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委托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绍兴分行)向绍兴县中国轻纺城运输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运输实业公司)提供2亿元贷款,用于柯桥区城区范围内的道路养护。就本次委托贷款事宜,公司与浙商银行绍兴分行、运输实业公司签署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贷款期限自日起至日止,委托贷款年利率为7.2%。本次委托贷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度末的20日,如贷款本金的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详见公司临公告)
   2、公司委托浙商银行绍兴分行向运输实业公司提供2亿元贷款,用于柯桥区城区范围内的道路养护。就本笔委托贷款事宜,公司与浙商银行绍兴分行、运输实业公司签署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贷款期限自日起至日止,委托贷款年利率为8.6%。本次委托贷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度末的20日,如贷款本金的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详见公司临公告)
   3、公司委托浙商银行绍兴分行向绍兴县钱清小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城市建设公司)提供4亿元贷款,用于钱清小城市建设。就本笔委托贷款事宜,公司与浙商银行绍兴分行、小城市建设公司签署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贷款期限自日起至日止,委托贷款年利率为7.2%。本次委托贷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度末的20日,如贷款本金的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详见公司临公告)
   4、2014年7月,公司参股公司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稽山)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关于核准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正式核准会稽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会稽山股票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时间为日,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0,000万股,发行后会稽山总股本为40,000万股。本公司持有会稽山股份数量保持不变为10,200万股,持股比例由发行前的34%变为发行后的25.50%。
   5、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和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物流中心)于日在绍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18,268万元的价格竞得柯桥城区S-07地块(面积为77,015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计划在该竞得地块上投资建设中国轻纺城国际物流仓储中心项目。该项目预计总建筑面积为194,795平方米,总投资约为68,000万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正在施工阶段。
   6、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国际物流中心计划在现国际物流中心北大门西北侧闲置地块(具体位于镜水路以东,钱陶公路以南)投资建设中国轻纺城国际物流中心改造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仓库,总投资约为7,500万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正在施工阶段。
   7、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于日在绍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1,869万元的价格竞得柯桥城区J-35地块(面积为8,890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计划在该竞得地块上投资建设中国轻纺城立体停车库项目。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9,91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立体停车库,总投资约为7,000万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正在施工阶段。
   8、2010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轻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轻担保)与杭州东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皇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中轻担保将持有的杭州瑞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瑞纺)2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1,000万元)以1,500万元转让给东皇投资,该部分股权转让事宜已于2010年实施完毕。同时双方约定在日前,中轻担保向东皇投资转让其所持有的剩余杭州瑞纺10%股权(对应出资额为500万元),转让价格为750万元。
   日,中轻担保、东皇投资及杭州瑞纺签订《杭州瑞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东皇投资同意以750万元的价格受让中轻担保所持杭州瑞纺10%股权,并约定分期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即分别在2014年3月底前、2014年6月底前及2014年9月底前各支付250万元,杭州瑞纺同意对上述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因东皇投资及杭州瑞纺未按照《杭州瑞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约定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中轻担保就此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中轻担保、东皇投资及杭州瑞纺自愿达成协议如下:东皇投资应支付中轻担保股权转让款75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于日前支付5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日前支付5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余款65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于日前付清。杭州瑞纺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前两期股权转让款合计100万元。
   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物流中心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出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物流中心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开发公司)增资10,000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认购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1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物流开发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已完成注资10,000万元,物流开发公司已办妥上述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上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指2011年7月公司第一大股东开发公司启动的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其持有的东升路市场资产和北联市场资产及相应的预收租金、保证金等款项的重大资产重组。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股票简称:轻纺城股票代码:600790编号:临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收回表决票9张。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各议案后,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并将相应修订公司《会计核算制度》(详见公司于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临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轻纺城股票代码:600790编号:临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收回表决票3张。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各议案后,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编制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公允反映了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并将相应修订公司《会计核算制度》(详见公司于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临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轻纺城股票代码:600790编号:临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根据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要求,公司将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二、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对本公司的具体影响
   执行财政部2014年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后,将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的影响项目如下表所示: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并对公司涉及的财务核算进行追溯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更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监事会对本次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颁布的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执行新会计准则能更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公司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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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主要财务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经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批准,公司于日在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起始价127,830,887.00元的价格竞得物流开发公司100%股权。日,物流开发公司完成了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由于本公司和物流开发公司同受公司控股股东开发公司的母公司绍兴市柯桥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且该项控制非暂时的,故该项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故自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并相应调整了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注:公司第二大股东精功控股于日、7月4日和7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10,898,909股股份,上述减持前精功控股持有本公司45,898,909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70%,减持后精功控股持有本公司35,0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35%。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经济效益为中心,进一步突出主业发展,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有序推进项目建设,谋划物流产业发展;着力优化管理机制,规范企业经营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建设,提升资本市场形象。
  201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9,677,371.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9,302,683.61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北联市场剩余营业房拍租致本期收入增加;实现利润总额249,065,058.0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0,065,550.15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入增加和上年同期含国际物流中心柯北工业园区部分资产转让收益、浙商银行分红款共同影响;实现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189,674,821.6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5,673,496.60元。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大对市场硬件改造的投入力度,通过实施市场电力设施及监控系统改造升级、立面地面绿化改造等项目,有效提升(,)市场的整体形象;严格按照《市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创新市场服务模式,扎实开展"岗位定员、职责定性、工作定量、服务定时、考核定规"为核心的市场精细化管理,践行"商铺户籍化、责任区块化"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实施业务技能比武和劳动竞赛,不断提升市场管理服务整体水平;公司所属物流公司,在做好经济效益和服务水平提升工作的同时,以公司收购物流开发公司及投资建设仓储中心项目为契机,通过对周边成熟物流模式考察调研、向经营户及企业开展问卷调查等措施,结合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积极探索物流产业发展新课题,努力使物流产业成为公司今后利润的重要来源;公司所属担保公司,在面对依旧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切实抓好银行合作沟通、业务调研开拓、风险控制管理、核心客户深化、内部管理规范等工作,发展势头良好;按计划推进中国轻纺城国际物流仓储中心项目、中国轻纺城国际物流中心改造项目和中国轻纺城立体停车库项目建设,对项目建成后的招商经营方案进行提早研究布署;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制定配套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开展新版内控制度的宣传、教育、培训及贯彻落实,确保公司各项内控制度得到切实有效运行。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租赁收入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力资源费及折旧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广告投入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土地使用权摊销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贷款利息支出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上缴税费较多。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物流开发公司部分收购款和上年同期收到部分国际物流中心资产处置收入。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还贷较多。
  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应收款项减少。
  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期含浙商银行分红款。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期国际物流中心处置资产。
  2、其它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北联市场拍租致本期收入增加和上年同期含国际物流中心柯北工业园区部分资产转让收益、浙商银行分红款等。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开发公司于2011年7月启动的重大资产重组已于2012年度实施完毕。
  本公司与开发公司就上述重大资产重组签订了《盈利补偿协议》。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重组注入资产盈利情况出具了《关于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数差异的鉴证报告》(天健审〔号),经审核确认2012年度重组标的资产合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实际数为4,922.17万元,超过《盈利补偿协议》的承诺数3,983.39万元。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重组注入资产盈利情况出具了《关于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盈利预测数差异的鉴证报告》(天健审〔号),经审核确认2013年度重组标的资产合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实际数为8,881.20万元,超过《盈利补偿协议》的承诺数6,920.43万元。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于2014年年初提出了营业收入8.04亿元、利润总额3.54亿元(不包括(,)、(,)投资收益和浙商银行分红)的2014年度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4亿元,超过全年计划的一半;实现利润总额2.49 亿元,剔除浦发银行、海南高速分红等因素后,也超过全年计划的一半。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租赁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北联市场剩余营业房拍租致本期收入增加。
  本期租赁业务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力资源费及折旧增加。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物流中心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出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物流开发公司增资10,000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认购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1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物流开发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本报告期内,已注资9,000万元,物流开发公司已办妥上述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主要对外股权投资企业的经营情况详见本章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单位:元
  (2)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 委托贷款情况
  委托贷款项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公司委托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绍兴分行)向绍兴县中国轻纺城运输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运输实业公司)提供2亿元贷款,用于柯桥区城区范围内的道路养护。就本次委托贷款事宜,公司与浙商银行绍兴分行、运输实业公司签署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贷款期限自日起至日止,委托贷款年利率为7.2%。本次委托贷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度末的20日,如贷款本金的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详见公司临)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利息(净额)6,532,480.00元。
  2、公司委托浙商银行绍兴分行向运输实业公司提供2亿元贷款,用于柯桥区城区范围内的道路养护。就本笔委托贷款事宜,公司与浙商银行绍兴分行、运输实业公司签署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贷款期限自日起至日止,委托贷款年利率为8.6%。本次委托贷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度末的20日,如贷款本金的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详见公司临公告)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利息(净额)7,802,684.44元。
  3、公司委托浙商银行绍兴分行向绍兴县钱清小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城市建设公司)提供4亿元贷款,用于钱清小城市建设。就本笔委托贷款事宜,公司与浙商银行绍兴分行、小城市建设公司签署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贷款期限自日起至日止,委托贷款年利率为7.2%。本次委托贷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度末的20日,如贷款本金的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详见公司临公告)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利息(净额)13,064,960.00元。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3、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主要全资子公司
  ①绍兴中国轻纺城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通过参股、控股等方式,在能源、市场开发、交通运输、房地产、基础设施、信息产业、生物工程进出口等国家鼓励及允许的行业进行直接投资、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下设国际物流分公司和天汇市场分公司;生产纺织品;批发、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
  截止本报告期末,国际物流中心总资产69,176.43万元,净资产34,559.26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015.46万元、营业利润552.23万元、净利润363.96万元。
  ②浙江中轻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
  截止本报告期末,浙江中轻担保有限公司总资产14,405.37万元,净资产10,804.06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712.05万元、营业利润494.08万元、净利润375.80万元。
  ③绍兴中国轻纺城物流中心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物集散、货运配载、货运代理、仓储理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日止);物流项目开发经营、物流信息服务、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
  截止本报告期末,物流开发公司总资产35,798.29万元,净资产14,111.21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70.29万元、营业利润-1,132.21万元、净利润-444.86万元。
  (2)主要参股公司(投资收益中占比在10%以上的股权投资项目)
  (,)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持有其34%的股权,该公司经营酒类生产、销售。
  截止本报告期末,会稽山总资产201,441.32万元,净资产101,786.13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3,948.53万元、营业利润9,714.55万元、净利润6,933.21万元。
  2014年7月,会稽山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关于核准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正式核准会稽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会稽山于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会稽山股票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时间为日,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0,000万股,发行后会稽山总股本为40,000万股。本公司持有会稽山股份数量保持不变为10,200万股,持股比例将由发行前的34%变为发行后的25.50%。
  4、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和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国际物流中心于日在绍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18,268万元的价格竞得柯桥城区S-07地块(面积为77,015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计划在该竞得地块上投资建设中国轻纺城国际物流仓储中心项目。该项目预计总建筑面积为194,795平方米,总投资约为68,000万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正在施工阶段。
  3.2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日,公司召开了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以日的总股本805,379,6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7,183,518.8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于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日,除息日为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日,报告期内实施完毕。
  3.3 其他披露事项
  (一)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不适用
  (二) 其他披露事项
  1、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国际物流中心计划在现国际物流中心北大门西北侧闲置地块(具体位于镜水路以东,钱陶公路以南)投资建设中国轻纺城国际物流中心改造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仓库,总投资约为7,500万元。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正在施工阶段。
  2、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于日在绍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1,869万元的价格竞得柯桥城区J-35地块(面积为8,890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计划在该竞得地块上投资建设中国轻纺城立体停车库项目。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9,91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立体停车库,总投资约为7,000万元。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正在施工阶段。
  董事长:翁桂珍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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